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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

食品药品安全创建活动方案。

向自己奋斗目标拼搏的人,一定拥有计划。当你在工作中想奔着目标努力时,我们要专注投入到方案的准备中去。方案确定以后,方案的执行是决策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步。或许你正为写方案而感到无从下手!小编花时间特意编辑了食品药品安全创建活动方案,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食药安全诚信**”行动计划(**-20xx年)〉的通知》(冀政〔**〕55号)《**省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冀食安办〔**〕1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活动为目标,进一步明晰责任,完善体制机制,提升监管能力,解决突出问题,提升产业素质,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水平,消除食品药品的安全隐患,夯实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基础,推动社会共享共治,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组织管理体系。
1、建立综合监管协调机构。 县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县食安办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安全县创建工作的实施。提出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工作要求,对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进度进行督查,确保创建工作的有效实施。
2、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继续深入推进食品药品职能调整,实现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整合、融合。促进食品药品安全科学监管、依法监管和有效监管。各乡镇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的管理,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正常运转,充分发挥其“安全哨所”的作用,保障乡镇区食安办做到8个有:(1)有一套组织机构运行体系,(2)有一间办公室,(3)有一块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标牌,(4)有一套工作制度上墙,(5)有一套开展工作的文件资料(工作方案、计划、总结、工作档案等),(6)有一个文件柜,(7)有一台工作用电脑,(8)有一块固定宣传栏。
3、健全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建设。在乡镇区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在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食品安全协管员),实现监管下沉,有效发挥“前沿哨所”作用。各乡镇要确定1名行政人员任乡镇区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主任,成员由3名以上责任心强、沟通能力强的在编人员组成(报县食安办食药监局批准备案),由县法制办为其办理食品药品委托执法证,负责对辖区内食品药品企业的安全巡查、督查,对企业违规情况可以给予警告、限期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涉及到查封、扣押等一般案件移交到县食药监局稽查局处置。在县城社区、各行政村至少聘请1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由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批准,报县食安办食药监局备案),具体负责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搜集、上报、巡查、宣传等工作。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协管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统筹协调本辖区内安全创建工作,督查食品药品企业经营状况,收集、整理村级食品药品协管员工作信息和情况,于每月25日前将巡查情况汇总报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县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为一线监管执法配备充足的人员,满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需求。全面开展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着力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广泛推广应用电子监管、信息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科技支撑能力。整合县农牧局、质监局、工商局等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建立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具备常规指标的实验室检验能力及现场定性快检能力。
(三)强化日常监管执法。
1、加强食品药品源头管控和过程监管。以创建工作为契机,着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上水平;各相关企业加强制度和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构建起全过程质量可追溯体系。
2、加大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力度。建立风险隐患定期排查研判和台账管理制度,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整顿,着力解决关键环节监管难题。
3、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约束机制。全面推行量化分级、“黑名单”管理、失信惩戒等制度,创造良好生产经营环境。严惩重处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案件查处和曝光力度。建立健全案件联办协同、区域合作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和刑事追责力度。
(四)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区和县直创建职能部门、乡镇政府区与各行政村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联动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县直创建职能部门与被监管单位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被监管企业提交安全目标承诺书。并严格落实企业责任管理、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索票、产品追溯、生产经营记录、员工健康管理、培训教育等制度。通过舆论宣传、监督检查、企业承诺等方式,增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风险防范和控制水平。严格落实食品药品行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加强自检能力建设,提升企业自律意识,树立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建立企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持续投入机制,确保场地环境、存贮设备、卫生条件、流程布局等符合法律法规及生产经营要求。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认证管理的方式,提高风险防范和控制水平。加快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
(五)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制定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物资,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规范信息管理,建立信息平台,促进部门间、区域间信息互通共享,加强发布信息前的相互沟通和论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和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机制,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六)促进产业健康发展。落实国家、省食品医药产业发展政策,鼓励支持食品医药生产企业升级和技术改造,提高食品医药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水平。加快食品医药物流体系建设,培育现代化食品医药流通企业,大力发展食品医药集中配送、连锁配送等现代物流模式,提高流通领域食品药品安全的可控性。促进餐饮服务业标准化、规范化,引导各类餐饮业态健康协调发展。
(七)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教育、科普教育和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五进”活动,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有效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科学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鼓励支持行业协会发展,发挥行业自律管理作用。深入推进“药安食美”平台建设,落实有奖举报制度,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行业代表、新闻媒体等各方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实施步骤
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从20xx年2月起,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 20xx年 2月 3日 — 2 月28 日 )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创建工作,落实创建目标和具体责任。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召开专题会议,建立健全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多渠道、广范围宣传创建示范县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3月1— 9月 30日 )各乡镇区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创建工作职责分工,将创建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指标细化,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全面组织实施。县政府办、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项创建任务的落实进行检查监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3、自查整改阶段( 20xx年 10月 1日 — 10月 30日 )各乡镇区、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创建标准,开展查漏补缺。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局评估方案,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查找并组织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提高创建成效(20xx年10月底前,将自评结果、自评报告及群众意见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迎评迎检阶段( 20xx年 11月 1日 至 12月 31日 )各乡镇区、有关部门完成创建材料的整理、汇编以及现场等各项准备工作,迎接考评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乡镇区、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突出工作重点,精心安排部署,做到组织领导到位、人员经费到位、目标任务到位。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各分管食品药品安全的副县长为副组长,政府办、食药监局、卫生局、农牧局、工商局、质监局、商务局、住建局、教体局、财政局、电视台等部门一把手和各乡镇长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创建活动的动员会议和工作部署。每月组织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食品药品安全分析会,听取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进度,评审各成员单位的相关档案、资料和执法台帐,提出工作要求,借鉴交流创新监管方法,对进度缓慢、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二)营造舆论氛围。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作用,采取标语、条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创建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及时报道创建工作的动态和取得的成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三)加强协调配合。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按照时间节点和职责分工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共同完成食品药品安全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
(四)加大检查督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食品药品安全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调度和研究处理创建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县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联系,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加大调研、督办、考核、通报工作力度,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对工作进展缓慢、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分析原因,寻求突破点。对重点不突出、效果不明显的,要采取切实措施,及时解决。要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积极探索保障机制、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建设经验,使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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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安全创建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活动为目标,进一步明晰责任,完善体制机制,提升监管能力,解决突出问题,提升产业素质,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水平,消除食品药品的安全隐患,夯实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基础,推动社会共享共治,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组织管理体系。
1、建立综合监管协调机构。 县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县食安办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安全县创建工作的实施。提出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工作要求,对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进度进行督查,确保创建工作的有效实施。
2、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继续深入推进食品药品职能调整,实现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整合、融合。促进食品药品安全科学监管、依法监管和有效监管。各乡镇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的管理,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正常运转,充分发挥其“安全哨所”的作用,保障乡镇区食安办做到8个有:(1)有一套组织机构运行体系,(2)有一间办公室,(3)有一块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标牌,(4)有一套工作制度上墙,(5)有一套开展工作的文件资料(工作方案、计划、总结、工作档案等),(6)有一个文件柜,(7)有一台工作用电脑,(8)有一块固定宣传栏。
3、健全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建设。在乡镇区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在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食品安全协管员),实现监管下沉,有效发挥“前沿哨所”作用。各乡镇要确定1名行政人员任乡镇区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主任,成员由3名以上责任心强、沟通能力强的在编人员组成(报县食安办食药监局批准备案),由县法制办为其办理食品药品委托执法证,负责对辖区内食品药品企业的安全巡查、督查,对企业违规情况可以给予警告、限期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涉及到查封、扣押等一般案件移交到县食药监局稽查局处置。在县城社区、各行政村至少聘请1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由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批准,报县食安办食药监局备案),具体负责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搜集、上报、巡查、宣传等工作。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协管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统筹协调本辖区内安全创建工作,督查食品药品企业经营状况,收集、整理村级食品药品协管员工作信息和情况,于每月25日前将巡查情况汇总报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县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为一线监管执法配备充足的人员,满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需求。全面开展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着力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广泛推广应用电子监管、信息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科技支撑能力。整合县农牧局、质监局、工商局等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建立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具备常规指标的实验室检验能力及现场定性快检能力。
(三)强化日常监管执法。
1、加强食品药品源头管控和过程监管。以创建工作为契机,着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上水平;各相关企业加强制度和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构建起全过程质量可追溯体系。
2、加大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力度。建立风险隐患定期排查研判和台账管理制度,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整顿,着力解决关键环节监管难题。
3、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约束机制。全面推行量化分级、“黑名单”管理、失信惩戒等制度,创造良好生产经营环境。严惩重处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案件查处和曝光力度。建立健全案件联办协同、区域合作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和刑事追责力度。
(四)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区和县直创建职能部门、乡镇政府区与各行政村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联动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县直创建职能部门与被监管单位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被监管企业提交安全目标承诺书。并严格落实企业责任管理、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索票、产品追溯、生产经营记录、员工健康管理、培训教育等制度。通过舆论宣传、监督检查、企业承诺等方式,增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风险防范和控制水平。严格落实食品药品行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加强自检能力建设,提升企业自律意识,树立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建立企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持续投入机制,确保场地环境、存贮设备、卫生条件、流程布局等符合法律法规及生产经营要求。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认证管理的方式,提高风险防范和控制水平。加快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
(五)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制定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物资,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规范信息管理,建立信息平台,促进部门间、区域间信息互通共享,加强发布信息前的相互沟通和论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和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机制,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六)促进产业健康发展。落实国家、省食品医药产业发展政策,鼓励支持食品医药生产企业升级和技术改造,提高食品医药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水平。加快食品医药物流体系建设,培育现代化食品医药流通企业,大力发展食品医药集中配送、连锁配送等现代物流模式,提高流通领域食品药品安全的可控性。促进餐饮服务业标准化、规范化,引导各类餐饮业态健康协调发展。
(七)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教育、科普教育和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五进”活动,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有效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科学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鼓励支持行业协会发展,发挥行业自律管理作用。深入推进“药安食美”平台建设,落实有奖举报制度,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行业代表、新闻媒体等各方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实施步骤
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从20xx年2月起,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 20xx年 2月 3日 — 2 月28 日 )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创建工作,落实创建目标和具体责任。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召开专题会议,建立健全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多渠道、广范围宣传创建示范县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3月1— 9月 30日 )各乡镇区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创建工作职责分工,将创建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指标细化,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全面组织实施。县政府办、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项创建任务的落实进行检查监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3、自查整改阶段( 20xx年 10月 1日 — 10月 30日 )各乡镇区、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创建标准,开展查漏补缺。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局评估方案,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查找并组织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提高创建成效(20xx年10月底前,将自评结果、自评报告及群众意见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迎评迎检阶段( 20xx年 11月 1日 至 12月 31日 )各乡镇区、有关部门完成创建材料的整理、汇编以及现场等各项准备工作,迎接考评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乡镇区、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突出工作重点,精心安排部署,做到组织领导到位、人员经费到位、目标任务到位。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各分管食品药品安全的副县长为副组长,政府办、食药监局、卫生局、农牧局、工商局、质监局、商务局、住建局、教体局、财政局、电视台等部门一把手和各乡镇长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创建活动的动员会议和工作部署。每月组织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食品药品安全分析会,听取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进度,评审各成员单位的相关档案、资料和执法台帐,提出工作要求,借鉴交流创新监管方法,对进度缓慢、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二)营造舆论氛围。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作用,采取标语、条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创建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及时报道创建工作的动态和取得的成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三)加强协调配合。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按照时间节点和职责分工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共同完成食品药品安全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
(四)加大检查督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食品药品安全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调度和研究处理创建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县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联系,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加大调研、督办、考核、通报工作力度,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对工作进展缓慢、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分析原因,寻求突破点。对重点不突出、效果不明显的,要采取切实措施,及时解决。要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积极探索保障机制、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建设经验,使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食品药品安全县活动方案


食品药品安全县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食药安全 诚信河北”行动计划(**-**年)〉的通知》(冀政〔**〕55号)《河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冀食安办〔**〕1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活动为目标,进一步明晰责任,完善体制机制,提升监管能力,解决突出问题,提升产业素质,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水平,消除食品药品的安全隐患,夯实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基础,推动社会共享共治,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组织管理体系。

1、建立综合监管协调机构。 县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县食安办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安全县创建工作的实施。提出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工作要求,对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进度进行督查,确保创建工作的有效实施。

2、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继续深入推进食品药品职能调整,实现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整合、融合。促进食品药品安全科学监管、依法监管和有效监管。各乡镇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的管理,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正常运转,充分发挥其“安全哨所”的作用,保障乡镇区食安办做到8个有:(1)有一套组织机构运行体系,(2)有一间办公室,(3)有一块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标牌,(4)有一套工作制度上墙,(5)有一套开展工作的文件资料(工作方案、计划、总结、工作档案等),(6)有一个文件柜,(7)有一台工作用电脑,(8)有一块固定宣传栏。

3、健全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建设。在乡镇区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在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食品安全协管员),实现监管下沉,有效发挥“前沿哨所”作用。各乡镇要确定1名行政人员任乡镇区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主任,成员由3名以上责任心强、沟通能力强的在编人员组成(报县食安办食药监局批准备案),由县法制办为其办理食品药品委托执法证,负责对辖区内食品药品企业的安全巡查、督查,对企业违规情况可以给予警告、限期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涉及到查封、扣押等一般案件移交到县食药监局稽查局处置。在县城社区、各行政村至少聘请1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由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批准,报县食安办食药监局备案),具体负责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搜集、上报、巡查、宣传等工作。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协管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统筹协调本辖区内安全创建工作,督查食品药品企业经营状况,收集、整理村级食品药品协管员工作信息和情况,于每月25日前将巡查情况汇总报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县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为一线监管执法配备充足的人员,满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需求。全面开展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着力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广泛推广应用电子监管、信息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科技支撑能力。整合县农牧局、质监局、工商局等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建立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具备常规指标的实验室检验能力及现场定性快检能力。

(三)强化日常监管执法。

1、加强食品药品源头管控和过程监管。以创建工作为契机,着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上水平;各相关企业加强制度和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构建起全过程质量可追溯体系。

2、加大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力度。建立风险隐患定期排查研判和台账管理制度,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整顿,着力解决关键环节监管难题。

3、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约束机制。全面推行量化分级、“黑名单”管理、失信惩戒等制度,创造良好生产经营环境。严惩重处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案件查处和曝光力度。建立健全案件联办协同、区域合作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和刑事追责力度。

(四)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区和县直创建职能部门、乡镇政府区与各行政村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联动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县直创建职能部门与被监管单位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被监管企业提交安全目标承诺书。并严格落实企业责任管理、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索票、产品追溯、生产经营记录、员工健康管理、培训教育等制度。通过舆论宣传、监督检查、企业承诺等方式,增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风险防范和控制水平。严格落实食品药品行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加强自检能力建设,提升企业自律意识,树立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建立企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持续投入机制,确保场地环境、存贮设备、卫生条件、流程布局等符合法律法规及生产经营要求。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认证管理的方式,提高风险防范和控制水平。加快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

(五)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制定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物资,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规范信息管理,建立信息平台,促进部门间、区域间信息互通共享,加强发布信息前的相互沟通和论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和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机制,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六)促进产业健康发展。落实国家、省食品医药产业发展政策,鼓励支持食品医药生产企业升级和技术改造,提高食品医药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水平。加快食品医药物流体系建设,培育现代化食品医药流通企业,大力发展食品医药集中配送、连锁配送等现代物流模式,提高流通领域食品药品安全的可控性。促进餐饮服务业标准化、规范化,引导各类餐饮业态健康协调发展。

(七)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教育、科普教育和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五进”活动,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有效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科学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鼓励支持行业协会发展,发挥行业自律管理作用。深入推进“药安食美”平台建设,落实有奖举报制度,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行业代表、新闻媒体等各方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实施步骤

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从**年2月起,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年2月3日? 2月28日)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创建工作,落实创建目标和具体责任。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召开专题会议,建立健全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多渠道、广范围宣传创建示范县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年3月1?9月30日)各乡镇区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创建工作职责分工,将创建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指标细化,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全面组织实施。县政府办、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项创建任务的落实进行检查监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3、自查整改阶段(**年10月1日?10月30日)各乡镇区、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创建标准,开展查漏补缺。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局评估方案,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查找并组织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提高创建成效(**年10月底前,将自评结果、自评报告及群众意见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迎评迎检阶段(**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各乡镇区、有关部门完成创建材料的整理、汇编以及现场等各项准备工作,迎接考评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乡镇区、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突出工作重点,精心安排部署,做到组织领导到位、人员经费到位、目标任务到位。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各分管食品药品安全的副县长为副组长,政府办、食药监局、卫生局、农牧局、工商局、质监局、商务局、住建局、教体局、财政局、电视台等部门一把手和各乡镇长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创建活动的动员会议和工作部署。每月组织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食品药品安全分析会,听取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进度,评审各成员单位的相关档案、资料和执法台帐,提出工作要求,借鉴交流创新监管方法,对进度缓慢、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二)营造舆论氛围。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作用,采取标语、条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创建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及时报道创建工作的动态和取得的成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三)加强协调配合。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按照时间节点和职责分工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共同完成食品药品安全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

(四)加大检查督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食品药品安全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调度和研究处理创建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县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联系,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加大调研、督办、考核、通报工作力度,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对工作进展缓慢、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分析原因,寻求突破点。对重点不突出、效果不明显的,要采取切实措施,及时解决。要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积极探索保障机制、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建设经验,使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平安医药创建方案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平安医药创建方案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平安医药创建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药”活动的实施意见》临综治[20xx]5号文件和县政法委会议要求,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进一步推动平安沂南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结合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县广泛深入地开展“平安医药”活动,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平安沂南”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围绕确保政治安定、信访安全、社会稳定、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全面落实机关内部的“三防”措施,大力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强化食品药品监管,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全县食品医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目标任务
1、平安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健全,法人重视平安创建工作,严格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层层落实一岗双责管理责任制。
2、保卫机构健全,层层建立治安保卫责任制,各项安全保卫措施、制度落实,重点要害部位人防、技防、物防覆盖率达到100。单位内部存放爆炸性、易燃物、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无重大责任事故。
3、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妥善疏导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无危及社会稳定的群体性突发事件、非法集会、游行和集体访,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无职工重大犯罪;无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无“×××”等邪教组织活动。
4、大力加强对职工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广泛深入的开展创建平安科室活动,职工精神面貌积极向上,文化生活健康丰富,文明素养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
5、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扎实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督逐步加强,全县无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无重大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事件发生。
6、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开展创建“诚信药店示范点”、“诚信药房示范点”活动,促进行业自律。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是成立机构。要按照“平安医药”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调整充实平安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保证创建活动有人抓、有人管,做到组织机构健全、责任分解明确、防范体系完善、宣传工作到位,确保创建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二是建章立制。要结合各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平安医药”创建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标准。要建立完善综治责任人履行职责报告、重大问题领导责任查究、重大矛盾隐患跟踪监控制度和信息反馈制度,形成责任明确、机制完善的创建工作长效机制。
三是突出重点。加强对机关内部安全防范,“三防”措施覆盖率达100。在食品安全方面,要督促各相关监管部门,抓好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批发市场、饮食摊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监督检查;在药品安全方面,抓好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个体药店、医疗机构用药监管,营造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
四是强化措施。要开展经常性的创建活动,牵头组织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大力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抓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建立完善农村食品“三网”建设(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和药品“两网”(药品供应网和监督网)建设,继续推行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五是加大宣传。通过多种方式,大张旗鼓地在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宣传“平安药监”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重点内容,普及“平安药监”有关知识,形成人人关心平安创建、人人参与平安创建的良好氛围。
四、组织领导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平安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作为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任务加以落实。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将“平安创建”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平安创建责任书,把创建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制定工作措施。针对监管工作实际,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方法步骤等,使创建工作有组织、有计划的稳步推进。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群众,认真分析和解决基层、企业、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为他们排忧解难。
三是建立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制、预警机制和救援机制,形成分级响应、属地管理的纵向机构体系和信息共享、分工协作的横向协作体系。要制定和完善预防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措施,最大限度地杜绝各类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如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事件,能做到迅速控制局面,及时妥善处置。
二○○六年三月

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案


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建立覆盖全镇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确保全镇人民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和有关规定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认识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各村场和有关部门必须站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付前洲任组长,周勇、罗丹(常务)任副组长,曹斌、蔡志芳、李继白、罗先汉、汪国良、徐志明、柴荣、龚学东、周要武、谈军等为成员。各村(场)、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切实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

广泛利用广播、宣传栏、横幅、宣传标语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同时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广大消费者积极举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四、建立监管机制

(一)各村(场)必须明确村委主任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和协管员。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接受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的业务指导,在辖区内组织宣传、贯彻、执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和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卫生知识;负责本村(场)农村宴席、食品加工企业、食品药品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等食品药品安全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协助镇和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本村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完成镇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建立健全农村宴席厨师的备案管理。由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对农村宴席厨师的业务培训和管理,村(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对场地卫生条件、菜肴、原料、厨师健康状况等进行日常检查及现场监督,同时要求各厨师签订《城乡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并交镇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备案。实行集体聚餐备案制度,并推行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工作。

(三)严格执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发现疑似食物中毒事故以及其它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时,要按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村(场)、单位负责人或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必须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并将病人送往医院救治。镇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必须在1小时内报告县人民政府、县食安委、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相关机构。重大食源性事故(死亡或群体性中毒)也可直接向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县食安委报告。

五、部门协调监管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涉及面广,职能部门多,责任重大,各部门单位要紧密配合、综合协调,实现无缝对接、分段监管。在种、养殖环节,农技站、畜牧站要加强食用农产品种植、畜禽养殖屠宰全过程监管,加大科学规范使用农药、兽药的宣传教育力度。在生产加工和流通环节,市场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企业办、安监办要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药品添加剂等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强对食品加工、经营从业人员规范使用食品药品添加剂的宣传教育工作;重点清理、打击制售有毒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熬制地沟油的“黑作坊”、“黑窝点”;学校要加强食堂、小卖部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及学校周边卫生环境整顿。在餐饮环节,市场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安监办要依法打击无证无照从事餐饮经营服务行为,查处使用不合格餐饮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规范等问题;加强对食品包装材料的监督检验,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包装材料的违法行为;市场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城管中队、居委会要联合规范流动食品药品摊贩、夜间饮食大排档等隐患较多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六、严格责任追究

村(场)支部书记、部门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村委主任为具体责任人。镇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将强化督查,建立督查通报机制,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出现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

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餐饮服务环节和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切实解决餐饮服务环节和药品市场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预防和杜绝重大食品、药械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决定从即日起到11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全国卫生工作、食品药品监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中心任务,以规范全县餐饮消费环节、药品市场秩序为重点,以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我县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统一领导、分组划定责任区域的方式,成立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樊利光
副组长:高曙光姚瑾刘爱国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行动组和一个后勤保障组。
第一行动组
负责人:高曙光
组长:邓军
成员:解振祥孙保连
责任区域:张村镇、西潘楼镇、王市镇、孙集镇、纪王场乡、巩店镇、孙庙乡和城区五一路以北。
第二行动组
负责人:姚瑾
组长:陶恩情
成员:陆军潘多秀
责任区域:永兴镇、王人镇、汝集镇、江集镇、旧城镇、望疃镇、中町镇、马店孜镇和城区五一路以南,阜蒙河以北。
第三行动组
负责人:刘爱国
组长:余立新
成员:姜书连陆祥
责任区域:程家集镇、阚疃镇、展沟镇、新张集乡、胡集镇、大李集、刘家集和城区阜蒙河以南。
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樊利光
组长:马晓勇
成员:刘娟
负责车辆、经费等后勤保障、宣传报道等工作。
三、检查范围
全县餐饮服务单位、药品经营企业、全县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四、检查的重点内容和目标任务
(一)食品专项检查方面
1.重点加强对餐饮单位自制的熟食卤菜、凉菜以及餐饮用具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冷荤、熟食制品和水产品等高危性食品加强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严厉打击餐饮业无证经营行为,提高餐饮服务许可持证率。
2.重点检查辖区内学校食堂和敬老院食堂,加强对畜禽类及其制品、实用油、调味品等原料的采购、储存和使用的监管,确保不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的管理,特别是加强对食用油脂、一次性筷子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记录制度。采购食品和原料要保证质量,做到定点采购、验收入库、建立台账。严厉打击采购和使用来源不明的食用油或“地沟油”、影响食品安全的一次性筷子,依法查处采购和使用毒死、病死及死因不明的禽畜肉及肉制品的违法行为。
4.结合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严厉打击餐饮业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加工制作食品的行为。
(二)药品专项检查方面
1.重点检查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使用情况,严查购货渠道是否合法、购进药品是否按照规定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规定进行养护,严厉打击制售使用假劣药械、挂靠经营、走票、过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
2.加强对高风险医疗器械的监管,加大对抗生素类、生物制品、血液制品、进口药品、中药饮片、中药注射液等国家基本目录内重点品种的监督抽验力度。
3.结合全县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加大“规范药房”建设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督促各级医疗机构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加大硬件投入,改善药品储存条件,扎实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保证药品质量。
4.加大“两非”案件的查办力度,严厉查处非法经营使用终止妊娠药品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各餐饮服务单位、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做好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经营、使用行为。
(二)统筹兼顾,确保实效。各行动组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和检查内容,实施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从严从快处理。要把此( )次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要与药品gsp跟踪检查,药品抽检、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上报、药品广告监测、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建立餐饮服务行业基本档案、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结合起来,与行政执法案卷的制作、归档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明工作纪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采取多种方式不定时对各行动组进行督查

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第2页

,各行动组要把各项工作任务指标(附后)按照序时进度及时完成;在检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省局“六条禁令”,做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按程序执法,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报”现象以及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宴请、娱乐等活动,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徇私舞弊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在专项检查结束后,各行动组要进行认真总结,并及时把总结报送到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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