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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重点工作计划

区残联重点工作计划。

为了加快工作的顺利进展需要做好打算去规划自身的工作计划了。工作计划可以避免工作中的盲目性,有效得指引我们快速完成工作指标,如何写出让自己满意的工作计划呢?我们的小编特意搜集并整理了区残联重点工作计划,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区残联重点工作计划

一、着力抓好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

(一)加强残疾人保障体系建设。认真贯彻国发【20**】7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完善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康复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等一系列残疾人社会保障措施,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存状况,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

(二)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硬件建设,建成残疾人康复、就业、培训、文体活动等七位一体的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更好地为残疾人服务;继续抓好阳光家园特色品牌。创建3个三星级阳光家园,促进服务质量的提升,创建11个街道康复服务站。以街道阳光家园、街道康复服务站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居家托养为依托,以生活照料、医疗卫生、康复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服务体系。

二、加大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力度

(一)继续实施残疾人康复项目工程。力争全年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4000人次。

(二)继续抓好重点康复服务工作。为全区残疾人发放适配小型辅助器具2000件,为500户贫困残疾人提供家庭无障碍设施(区政府为民办理实事);为全区**0名重度残疾人实施家庭康复服务;做好100名盲人定向行走训练、100名肢体残疾人社区康复训练等重点康复服务工作,最大限度地满足残疾人康复需求。

(三)做好全区0-14岁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工程。尽全力做好**0名0-14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工作,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机构,搞好康复工作训练。

三、加大残疾人就业培训的力度

(一)抓好残疾人技能培训工作。根据残疾人自身特点和就业发展需求,以残疾人培训基地为依托,组织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完善定向培训与就业一体化服务模式,帮助残疾人提升适应能力,实现稳定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20**年,为残疾人开展技能培训300人次。

(二)大力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坚持对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予以社保补贴,对安置残疾人就业突出的企业给予奖励,提高企业聘用残疾人的积极性;广开门路和渠道,争取区人力资源局、社会福利企业的支持,通过举办残疾人专场招聘会,安置残疾人就业,鼓励、扶持有能力的残疾人自主创业,从而带动更多的残疾人实现就业。20**年,新增残疾人就业(创业)100人。

四、加强残疾人宣传文体工作

(一)大力宣传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主的奋斗精神。加强对残疾人先进典型人物宣传,以全国道德模范董明、全省创业之星王怀佳为榜样,用他们的优秀品质和模范行为鼓舞残疾人、激励全社会。

(二)积极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营造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大力开展残疾人自强健身活动,不断活跃残疾人群众体育运动,培养选拔更多的残疾人体育人才,参加上级重大赛事。开展好 “全国助残日”活动,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成就和残疾人自强模范、社会扶残助残的先进事迹。加强残疾人文化艺术、体育基地建设,积极组织残疾人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艺术、娱乐活动,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

五、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做好残疾人信访维稳工作 (一)完善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区残工委成员单位区司法局的作用,深入开展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律师咨询服务,残疾人法律援助受理率100%,着力解决残疾人普遍性、群体性的利益诉求。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严肃查处强迫残疾人劳动、不依法与残疾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依法纠正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歧视残疾人行为,切实维护残疾人劳动保障权益。

(二)完善残疾人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继续开展“阳光信访”,残疾人来信来访办结率100%;健全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与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将残疾人信访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确保20**年不发生残疾人集体或个人赴京非正常上访,赴省、市、区集体上访及时到场处置、劝返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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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计划


区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计划

以全面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实施综合监管分类执法、大力践行“四最”、推进“九大产业”发展为目标,以“一大三小四重点”为突破,以更有效的监管、更严格的执法、更完善的制度,从落实监管“四化”、推行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推动制度落实、加强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五个方面不断创新监管措施、提升监管能力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水平。

一、完善监管体制机制

1.实施综合监管分类执法。推进食品药品监管“网格化”,依托市场监管网格小组,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定人、定责、定标准。协同推进食品药品监管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充实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专业力量。贯彻落实省食品药品监管事权划分指导意见,结合综合监管分类执法,调整优化落实“县乡两级”食品药品监管事权。(区市场监管局、区编办、各中心、街道)

2.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将保障食品安全作为市场监管的首要职责,分级确定各级重点工作任务,并逐级签订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将食品药品安全分别纳入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和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区考核办、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中心、街道)

3.完善中心(街道)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落实中心(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统筹属地市场监管所、市场监管“网格员”、食品药品安全“四员”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制定食品药品安全“四员”工作职责和考核管理办法,健全中心(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中心、街道)

二、创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式方法

4.推广“双随机”抽查。研究制定全区食品药品监督检查计划,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中,大力推广

“双随机”抽查和“三查三单”制度。(区市场监管局、各中心、街道)

5.推行风险分级管理。配合落实市食药监局风险分级管理模式,实现分级管理在食品药品监管品种、环节的全覆盖,提供精准监管、风险管控水平。(区市场监管局、各中心、街道)

6.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立健全食品药品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制度,完善“红黑榜”发布制度。(区市场监管局、各中心、街道)

三、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城市

7.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创建各级各类食品药品安全(诚信)单位,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对照芜湖市创建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实施方案,全面开展自查,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补缺补差,认真做好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迎检工作。(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中心、街道)

8.深化“一大三小”整治。加大整治力度,明确目标任务,强化按季调度考核,落实以奖代补政策,确保完成整治任务。原则上每个中心(街道)每个季度完成1家小作坊、3家小餐饮、1家小药房整治,全区每半年完成1家农贸市场整治。(各中心、街道、区市场监管局)

四、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管

9.强化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严格执行农兽药使用管理、生产档案管理、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管理和产地准出管理(自律性检测)等制度,协同推进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检,公开抽检结果,强化抽检发现问题处置。(区农水局、各涉农中心、街道)

10.开展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以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模种植养殖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使用高毒农药、瘦肉精、水产品禁用药物、有毒有害物质,滥用抗菌药,未按规定实施病死和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等违法违规行为。(区农水局、各涉农中心、街道)

五、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11.推进食品药品监管规范化。全面落实许可认证、监督检查、稽查执法、抽检监测、检验检测等各项工作规范。严格许可准入管理。规范食品药品许可(备案)操作流程,严格许可审查和审批结果公开。加强许可备案现场核查,加强食品药品许可(备案)跟踪检查。(区市场监管局)

12.推进食品药品监管痕迹化。结合风险分级管理和诚信体系建设,依托市场监管平台,分级建立食品药品监管对象数据库。全面实施现场检查量化分级,各级重点监管对象每年至少量化分级检查2次,非重点监管对象按计划随机抽查,原则上每年现场检查量化分级不少于1次,量化分级结果和检查发现的问题、处理措施全部上网公开。(区市场监管局、各中心、街道)

13. 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国家、省、市相关工作部署,围绕节假日、中高考等重点时段,学校周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两超一非”(即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重点问题,疫苗、食用油等重点品种深入开展各类整治。结合投诉举报办理开展飞行检查和专项整治。推进农村自办宴席监管,加强“小饭桌”食品安全教育和食品安全快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各中心、街道)

14.加强粮食、进出口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监管。推进粮食重金属污染治理,开展库存粮和收购粮质量安全监测,防止重金属超标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加强进出口食品监管,开展进出口食品风险监控和预警工作。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和一次性餐饮具消毒单位监管,落实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区商务局、区卫计委、区市场监管局)

六、强化检验监测应急管理

15.加强监督抽检。统筹“国抽”“省抽”“市抽”品种、对象、时段安排,开展区级食品药品抽样检验工作,加大食用农产品抽检力度,扩大监督抽检覆盖面,提高食品药品抽检靶向率。*年,区级食品抽检不低于300组。(区市场监管局)

16.加强风险监测。加强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加强药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统计、分析工作。(区卫计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7.加强应急管理。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修订应急预案和处置规程,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水平。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疑似食物中毒时,积极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卫生处理,及时提交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区应急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卫计委、各中心、街道)

七、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

18.严格责任追究。强化监督、稽查结合,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加大立案查处力度。加强案件协查和投诉举报办理,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提升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确保重大活动食品安全“零差错”。完善食品药品广告监测查处机制,加大违法食品药品广告查处力度。加强对食品安全侵权的民事保护。(区市场监管局、各中心、街道)

19.打击违法犯罪。推进检打联动,强化行刑衔接,建立健全部门联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和信息发布前舆情应对分析等工作衔接机制,依法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区市场监管局、区农水局、区检察院、镜湖公安分局、各中心、街道)

八、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保障

20.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和食品药品安全“四员”、市场监管“网格员”培训,培养业务骨干。推动基层全面深化“六统一”,探索食品药品监管所标准化建设。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依法行政,规范投诉举报办理。(区市场监管局、各中心、街道)

21.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实施农产品食品安全民生工程,确保5个基层所建立检验室,8个社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市场建立食品快速检测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民生办)

22.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保障力度。将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专项整治、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应急处置、举报奖励、科普宣教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各项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区财政局、各中心、街道)

九、推进食品药品社会共治

23.开展科普宣传。全面落实食品药品“铸安”暨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宣传方案,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等活动;开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栏栏,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区食品药品安全成员单位、各中心、街道)

24.强化教育、卫生、农业、住建、商务、民政等行业主管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责任,发挥环保、城管、市场监管等责任部门的监管协同作用。分级开展食品药品关键人员培训,推进企业公开承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食品药品企业协会自律、新闻舆论引导、社会公众监督等作用。(区食品药品安全成员单位、各中心、街道)

区残联工作计划


区残联工作计划

20xx年,区残联将继续在省、市残联的大力支持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残疾人工作全局,积极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大部署,以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争取把为残疾人办实事纳入区政府20xx年度为民办实事范畴,着力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营造残疾人参与社会活动的良好环境,尽力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逐步实现残疾人事业与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沙市作出新贡献。

一、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

继续贯彻“城市抓社区,农村抓乡镇”的方针,重点加强农村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完善城乡残疾人基层组织服务体系。探索协会工作新路子,进一步加强专门协会和残协工作,围绕基层组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队伍建设,活跃基层残疾人工作。

二、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医疗保障政策

一是将残疾人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落实和完善残疾人医疗保障有关政府补贴政策。城镇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负担。二是努力让家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住院可享受大病医疗救助。

三、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

继续加大对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的投入,筹集20万元经费,在每个街道选择两个社区配备残疾人康复训练器材,培训社区康复协调员,完善残疾人社区康复的长效机制。一是开展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这项工作关系到残疾儿童一生的幸福成长和其家庭的幸福,也是预防残疾的重要措施,明年将此项工作纳入残疾人康复服务的工作重点,让50名残疾儿童得到早期的康复训练和治疗,减少残疾的发生。二是利用现有的残疾人康复服务站点和社会资源,为残疾人提供社区康复服务,继续为1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基本治疗药品和为1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住院医疗救助;为100名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为贫困肢体残疾人免费捐赠轮椅200辆;为贫困视力残疾人免费捐赠盲杖100根;为贫困肢体残疾人装配假肢10例。

四、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

积极争取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区政府就业援助范围,给残疾人提供更多的公益岗位。依托福利企业进一步扩大残疾人集中稳定就业规模。全面落实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积极配合地税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依托街道社区进一步探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和管理的新路子。鼓励和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个体从业。健全就业服务机制,加快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化、规范化建设,计划对100名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培训。

五、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综合设施建设

明年待区计生局办公房产权移交后,区残联将健全和完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想方设法筹集资金完善功能、规范管理,扩大服务面,提高服务水平。利用社区和社会资源,拓展为残疾人服务的空间。以专业机构为主体、社区为基础、家庭邻里为依托,对无劳动能力、无抚养人、无生活来源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帮助残疾人增强生活信心,提高生活质量。

六、进一步改善扶残助残的社会环境

明年继续把为残疾人办实事作为工作重点,通过区残联“助残爱心超市”,为城乡600户生活特困残疾人提供爱心资助。继续为农村950户特困残疾人家庭提供生活补贴。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利用“全国助残日”和其他残疾人节日,广泛宣传关心帮助残疾人的典型事例,继续利用区残联“助残爱心超市”和各街道的“慈善超市”救济贫困残疾人。

7、认真接待残疾人信访,维护社会稳定

在区残联实行首问负责制。安排专人负责接待残疾人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改善残疾人权益保障状况。积极做好重大信访事件和集体上访事件的预警预报工作,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做好疏导工作,化解矛盾,把矛盾解决在基层,为全区的社会稳定做出更大的努力。

环境监察重点工作计划


环境监察重点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保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5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字〔**〕66号,以下简称《通知》),按照《关于印发20xx年度沧州市环境监察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沧环监察〔20xx〕6号)要求,切实规范20xx年度全县环境监察工作,结合我县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特制定此计划。

一、监察总体目标

按照《环保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及市局《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及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制度,创新监管模式,严惩各类违法排污行为,不断规范全县环境监察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切实提高环境监察整体工作水平。

二、监察主要内容

(一)强化监管,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1.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结合日常监督检查,督导各级网格按要求履行工作职责,落实环境监管责任,继续推进企业自律体系建设;对存在的环境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2.督促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25件信访问题,要逐乡(镇、部门)逐人逐件落实责任,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确保查处到位,杜绝反弹。对问题集中的乡(镇)公开约谈、挂牌督办,做到“件件责任清,反弹必追责”。

3.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调查取证。按照“完善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则,巩固环保大检查工作成果。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立案前的调查取证;报请县政府组织各乡(镇)开展环保大检查“回头看”工作。

4.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按照环保部及省厅要求,制定本级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省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系统。继续完善动态数据,定期更新。

5.专家排查环境风险隐患。聘请省、市环保专家,定期深入企业单位或区域开展专业化、科学化、规范化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通过查大隐患、查深层次隐患,早发现,早整治,有效防止污染事件的发生,确保全县环境安全。

6.大气污染防治督导检查。配合县政府开展综合环境整治行动;重污染天气预警措施启动期间配合相关部门督导应急措施响应情况。

7.“利剑斩污”专项行动。联合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等部门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对环境违法行为形成震慑。一、二季度开展,工作完成后的第一周内进行工作情况总结。

8.生态监察执法。检查饮用水源地、引黄济淀沿线排污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以及生态环境安全现场监察开展情况,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6月20日、12月20日前形成书面总结。

(二)完善机制,提升环境执法水平

9.开展环境执法后督察。对环境行政命令及行政处罚执行情况、对现场监察存在环境问题的排污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实施后督察。6月20日、12月20日前形成书面总结。

10.执法培训。按照省厅、市局要求,组织本年度全省环境监察(稽查)岗位培训参训工作,全面提升我县环境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水平。

(三)创新思路,拓宽环境执法领域

11.阶段性环境执法突出重点。一、四季度重点查处涉气污染源,二、三季度重点查处涉水污染源。对上级交办、媒体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和污染企业进行现场调查。对环境违法行为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12.强化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调联动。在全县推行环境违法案件办理、侦察、司法联合联动,开通我县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直通车”,形成环境保护合力。

13.加强环境信息公开。按要求及时公开案件查处、群众信访、重点环境问题的查处进度和结果。

14.落实京、津、冀环境执法联动机制。解决跨区域、流域环境污染问题和保障国家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空气质量安全,落实京津冀环境执法联动机制。

三、监察程序

(一)制定年度环境监察工作计划。根据环境监察机构工作职责及全县年度工作任务,结合本辖区环保工作任务,制定环境监察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上报市环保局和同级行政监察部门备案。

(二)完成环保部、省环保厅、市环保局、县政府新下达任务。对环保部、省环保厅、市环保局和县政府新下达的工作任务,县环保局将及时下达补充计划,并提出贯彻落实要求。

(三)严格执行《监察任务通知书》。对临时性的监察任务,县环保局将以《监察任务通知书》的形式,向各监察中队明确监察内容、对象、目标、时限等。

四、措施与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县环保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加强对环境监管责任落实的督查,形成工作合力。认真研究制定本级环境监察工作计划,按时上报备案,并分别与6月30日前、12月31日前报送半年、年度环境监察工作总结。

(二)突出重点,全面监察

紧紧围绕环境监察机构职责,组织开展好全县环境保护各项重点工作,将环境监察执法与贯彻环境法律法规相结合,合理安排好环境监察工作,达到监察内容无遗漏,监察对象无死角,监察频次有保证,全面实现年度监察工作目标。

(三)严格执法,协调联动

加大执法力度和督导力度,充分发挥12369环境信访举报热线、环境义务监督员等作用,坚决遏制环境违法违规高发频发态势,逐步建设适应新常态的环境监管执法体制机制。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要依法停产关闭;对涉嫌环境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注重协调联动,健全与公安司法机关的协作机制。

(四)廉洁执法,规范履职

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开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活动,制定环境监察文明执法行为规范,完善长效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充分利用调度、督查、稽查等方式,严厉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违规行为。

(五)信息公开,公众参与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及互联网等媒体,按要求公布重点企业环境信息、群众关心关注的环境问题,监督企业定期公开企业自身环境行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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