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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骨干教师培训总结

骨干教师培训方案。

不打无准备之仗,提前制作方案就是为了更好的合作为了让工作能够更加顺利翻开新的篇章。我们要编写好几套用以应对的方案。方案具有一定的可性,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符合要求的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在这里,你不妨读读骨干教师培训方案,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骨干教师方案(一)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的力度,使骨干教师迅速成长,从而造就一支德才兼备、富有科学理论和创新能力的新型骨干教师队伍,来带动全校教师整体素质提高,适应新世纪教育发展的需要,促进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全面提高。特制定本年度骨干教师的培养计划如下:

二、工作目标:

以新课程师资培训为重点,以提高教师实施的能力和水平为主线,进一步加大教师继续教育和校本培训的力度,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努力开创我校教师培训工作新格局,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培训时间、地点、形式

集中培训:xxxx年7月7日—7月16日。分集中听讲座与学科研讨两种形式。集中讲座地点:xx县二中;学科研讨地点:xx县实验小学、xx县二中、研训中心。研修期间,学员每天学习不少于6小时。

分组研讨:7月17日—8月1日。由各校组织进行。

四、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全体学员进一步提高修养,丰富知识储备,更新教育理念。进一步提高深刻理解教材、灵活处理教材、把握重点、突破难点的能力与水平。进一步提升课堂教学实施的能力与水平。进一步增强教学研究、改革与发展的示范引领作用。

五、培训内容

1.师德培训:开展教师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教师自我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职业观,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2.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培训:加强教育学、等基础理论和学科知识理论的学习,围绕新课程实验开展多种形式的通识培训和学科专业培训,使教师自觉将新课程的理念转变为具体的教育教学行为,不断提高实施新课程的能力。

3.教学能力和教育行为培训:按照新课程实施要求,开展教学实践和技能培训,引导教师用实施素质教育的理念指导教育教学行为,并对教育教学问题进行分析、反思、实践、总结,促进教师综合能力的提高和专业化发展。

六、培训管理、考核与认定

1.管理:

本次培训由县教育局政工科和县研训中心组织管理并负责工作的组织实施:各校指定一名校级领导,协助集中培训管理。

2.考试、考核:

考试分为笔试(基本教学能力测试内容:①学科思想和教学方式;②教学重、难点把握和突破;③解决问题的能力;④教学过程场境问题分析;⑤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计与推进)和面试(说课)两部分组成。考试时间8月1日—8月4日。

考核主要是培训过程考核,主要指学习时间、作业、研讨等方面。

3.认定:

按考试分加考核分合计为综合成绩,结果计入教师业务档案,与人才强教考核、教师竞聘、评优晋级、领导考核等挂钩。

骨干教师培训方案(二)

一、总体设计思路

1.以《四川省中小学骨干教师成长计划》、《宜宾市中小学骨干教师成长计划实施意见》及《宜宾市翠屏区"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2020年远景规划体系》为指导,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2.以可持续发展和现代学习思想开展培训,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先进性、前瞻性,突出"创新、集成、开放、实效"等原则,从培训、教研、科研三个维度设计,使之相互促进、相互支持、融合为一,共同为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服务。

3. 遵循骨干教师的成长规律,构建"合格教师——成熟教师——优秀教师——骨干教师——时代名师"的教师梯级发展模式。

二、培训目标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修养,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够运用现代教学理论指导自己的教学,有实践新教教材的愿望与能力。

3.积级参加省、市、区、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在新课程实施与研究中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与示范辐射作用。

4.能胜任毕业班工作,有较强的教材整合能力和独立命题的能力。

5.具备较强的教育管理能力,胜任工作。

6.成长为市区一流,省内知名的学科带头人与骨干力量。

三、培训对象

宜宾市八中符合晋升市级骨干教师条件的在师。

四、培训内容

1.专业态度。这是铸造师魂的教育,通过培训,使骨干教师从战略高度树立"为学生终生发展奠基"的教育思想,铸就了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锐意进取、甘于奉献的干部教师队伍。

2.专业知识。这是提升教师实施素质教育能力和水平的训练。以丰富教师学识,拓宽、加深、更新教师专业知识为核心,使各教师知识更加广博、厚实。

3.专业能力。这是提升教师走"专家型"、"学者型"道路的直接训练。重点提升三大能力,一是教育实践能力,二是自我发展能力,三是教育科研与创新能力。

五、培训模式

1.学习经典著作

一名教师的成长至少需要读几十本书。教研组指定读书目录,统一发放硬面抄读书笔记,定时检查读书笔记,定期评选、交流、展示优秀读书心得和读书笔记。列举篇目:《新世纪师德修养》、《国内外前沿教育理论》、《现代教育思想研究》、《新课程学科教学法》、《新课程理念与课堂教学行为策略》、《当代中学名师教学风格通论》、《数学思想方法论》、《中学实践研究》、《初中数学新课程标准》等。

2.培训者引领

①理论讲座。定期邀请专家学者、名师来我校作专题讲座。讲座要体现两点:理论性强的内容,要把理性阐述和解决教学疑难结合起来,完成理论对实践的指导过程;实践性强的内容,要能指导教师运用理论进行案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为基本要求。

②案例解析。校内优秀骨干教师搜集教学中的共性问题,选择典范的案例进行解析,引导其他教师研究、学习、反思、感悟、借鉴。

③示范仿创。组织成功者(如张顺生老师)演示示范,让其他教师仿照练习,再创造性地迁移。

3.科研和培训互动

①以我校市级科研课题《主动探究,分层递进》为中心,组织全组教师积极参加教育科研实践,在科研实践中抓住问题或困难,有针对性地培训。

②组织教师学习和推广张顺生老师的"微成教学法"并在全组进行创新推广。

③积极倡导各备课组搜集教学中的共性问题研究开发微型课题。

4.现场会诊

让教学智慧在研究中国共产党生。每位骨干教师每期至少精心准备一堂生动精彩的校级公开课。第一,确定合适的主题,选择教学过程中有困惑的问题。第二,精心准备,教师的真实教学水平和教学风格得以展现。第三,回归常态,研究课不搞花架子。第四,进行深入的评判分析。听课评课要上升到理论高度,揣摸行为背后的深层原因,有效地进行智慧的碰撞和经验的传递。第五,形成明确的结论呈现。这些结论既可以给老师以动力和压力,更可以不断积累加以概括和提炼,进行推广。

5.师结对,走向共生

在全组范围内组织"拜师"活动,坚持"一帮一"或"一帮二"的"导师带徒"活动,要求各队子制定阶段性的成长计划,实行捆绑式发展。要求导师随时与徒弟进行思想交流、切落实"跟踪听课"、重点强化"示范课"、"随堂课"、"诊断课",让青年教师选一格,再入格,直至跳出"模式",逐步形成自身教学特色和风格。为体现"帮扶"成果,每学期举行一次青年教师汇报活动,提供更多展示平台。

6.外出参观、学习

①委派骨干教师外出学习、考察,尽可能为他们提供充实自我、提高自我的机会。通过参观学习取长补短,获得最佳的教育、教学效益,同时通过开阔眼界,为断创新,逐渐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

②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原则,与兄弟学校的骨干教师互相交流与学习,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手段与方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7.经验总结与推广

①每位骨干教师要有定期的记录,重点是做好对教育教学案例的分析,定期在组内做教学经验汇报。

②积极撰写教育教学经验论文,要求骨干教师每年至少有一篇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论文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

③每期在校内组织开展优秀论文、优秀教案、优秀课件等评比活动。

④鼓励骨干教师参加各类教育教学大赛,使其在大赛中得到锻炼和完善。

8.教学示范

①充分发挥我校课改成果,积级支持、组织骨干教师到各区、县、乡等上示范课;定期组织骨干教师送教下乡到帮扶学校,

②积极参加市区教研活动。争取每期在我校至少召开一次市区教研活动,我组骨干教师每期至少上一节市区示范课,做一次专题讲座,参加一个科研课题。

9.继续教育

骨干教师积极参加继续教育,要求骨干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全年不低于100学时。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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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教师考核方案


篇一:骨干教师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教育专家队伍,带动和促进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一)市第一层次骨干教师:省特级教师、市名校长、市名教师(名班主任);

(二)市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市教坛新秀、市教坛中坚、市教坛宿将(简称三坛);

(三)市第三层次骨干教师:市学科骨干教师。

下列对象不列入考核:

(一)本学年已调离校长岗位的名校长,离开学校教学第一线和市、县(市、区)教研、教师教育机构的名教师、三坛、学科骨干教师,没有担任班主任的名班主任;

(二)年龄35周岁及以上的教坛新秀、50周岁及以上的教坛中坚(到龄未享受三年待遇者,经考核合格可延续享受三年),已退休未留任的教坛宿将。

二、考核内容

(一)师德修养。权重15分。

(二)骨干团队建设及成效。权重20分。

(三)开设公开课、讲座。权重15分。

(四)课题研究或论文(著)撰写。权重15分。

(五) 读教育专著。权重5分。

(六)自我发展及教育教学创新。权重10分。

(七)学校本职工作考核。权重20分。

三、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

四、考核办法

(一)市、县(市、区)教育局分别建立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教学研究院),聘请专家,组织相关人员对骨干教师进行考核。市教育局负责第一层次骨干教师和市直学校第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第二、三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市直学校负责本校第三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市教育局对县(市、区)第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进行终审。

(二)采取专家考核(占70%)和学校民主测评考核(占30%)相结合办法。专家考核根据骨干教师学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和标准,逐项对照审核,量化评分。学校考核采取考评对象述职、全体教师或同学科教师参与、民意测评的办法,对骨干教师职业道德、教学水平、科研能力、示范作用四个方面进行测评。考核工作一般安排在学年末。

五、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要客观公正,严格按程序操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增加考核工作透明度。

(一)公布考核办法,布置考核要求。

(二)个人对照考核标准自评。符合标准的对象,由骨干教师本人在每年的4月30日前提出申请。第一层次和市直属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向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市、区)第二、三层次骨干教师向所在地教育局,市直属第三次骨干教师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填报《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表》(附件2),上交考核材料。考核对象应在所在学校(单位或校区)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

(三)组织专家考核,审核材料。

(四)梳理考核结果,报考核领导小组,市、县(市、区)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五)公布考核结果并进行公示。

六、考核奖惩

考核奖励按照温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XX〕18号)第八条执行。实行一学年一考核,一学年一奖励。不申请不考核;连续两次不申请考核者取消其荣誉称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合格并取消骨干教师称号:

(一)专家考核(70%)、学校民主测评考核(30%)两者总分低于60分;或专家考核分数低于40分;或学校测评基本称职、不称职票数合计达到40%以上,其中不称职占20%及以上。

(二)热衷于第二职业、乱办班、有偿家教、带寄读生等,经查实,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三)在考核工作中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

(四)工作责任心不强,出现责任事故被一票否决的;

(五)有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考核时间安排

(一)3月至4月,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二)5月10日前,完成骨干教师考核报名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将第一层次骨干教师考核材料,市局直属学校、单位将第一、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材料于5月30日前报送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教学研究院108室)。联系人:张伶,联系电话:88615097,电子邮箱:XXX。

(三)7月,完成考核评审工作,发文公布考核结果。

八、报送材料

(一)《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表》(书面,一式二份)。

(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经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按照《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表》填写内容的顺序装订成册)。

(三)《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汇总表》(见附件3、4)(书面一式一份并附电子稿)。

(四)《20XX学年度温州市骨干教师未参加考核对象汇总表》(见附件5)(书面一式一份并附电子稿)。

(五)《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民主测评表》(见附件6)《温州市中小学名校长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民主测评表》(见附件7)《温州市中小学名班主任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民主测评表》(见附件8)(留学校、单位备查)。

九、本方案解释权在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篇二:骨干教师考核方案

为了更有效地发挥骨干教师在学校教育教学中的引领作用,利于骨干教师业务素质的巩固和提高,促进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制定本管理考核方案。

一、领导小组机构

组 长:李 悟

副组长:王 宋

成 员:邱子仪、潘清赞、王 能、李明学、王赞国

二、考核对象

20XX年,已由省教育厅和县教科局认定的省、县级骨干教师。

三、考核内容:

1、骨干教师任职总结。(含师德修养、教育教学实绩、完成骨干教师职责情况)。

2、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研究课等公开教学任务。

(1)县级公开课以上(附教案、图片)

(2)校级公开课(附教案、图片)

3、听课,主要是听徒弟的评价课每学期15节。

4、写一篇论文,获校级一等奖或县级二等奖以上(发表在县刊上)或省级三等奖以上(或发表)。

5、指导、带教校内青年教师。

(1)指导、带教活动正常开展。(骨干教师管理手册记载)

(2)所带教教师校级教学评比中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县公开课和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

四、考核方法:

被考核对象将考核材料交教研室。考核给分与县考核同。

五、考核结果

1、任期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考核结果最终由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3、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参加评先评优的条件之一。


篇三:骨干教师考核方案

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骨干教师队伍,鼓励教师在学习和研究的状态下工作,同时,也为了更好地在整体上推进我校教师队伍的建设,对照沙区示范初中的办学标准,特制定我校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实施细则。

一、 考核对象

学校骨干教师培训班学员。

二、 考核办法

1、个人申请,评选领导组对照条件,量化打分。

2、评选拟订名额为10名以内。以后每两年评审一次,评审时间暂定为下一年的10月份

3、提供的有关证件或材料须是原始有效的。

三、评选考核小组

组长:张克运

副组长:何宗泮 王启林 邓向东

成员:张敏 杨东省 皇英 罗达英 钱颐 孙大安

四、一票否决

1、不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违法乱纪现象。

2、 经过学校行政领导组集体研究,认为不支持学校工作或不服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安排者。

3、不满工作量(有特殊原因而不满工作量,时限不能超过一年)。

4、近3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5、在教学期间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者。

6、未经学校允许外出兼课者或开展有偿家教或从事第二职业者等。

7、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五、考评指标及量化分值

(一)、师德师风(8分):依法执教,廉洁从教,敬业乐业,关爱学生,尊重家长

合格4分,良好6分,优秀8分

(二)理论学习(6分):

读一本书,写心得体会4分;参加理论学习,有笔记2分

(三)教学实践:(60分)

1、教学成绩:(17分)
 
(1)在学校的学生评价中,每学期得分在年级排名前五名的为2分,在510名得1分(每学期考核一次)。
 
(2)教学效果进步很大15分;教学效果进步较小10分;无进步8分。

2、教案:教案完整规范为2分;

3、优质课:(6分)

校、区、市级示范课或观摩课分别为2分、4分、6分。(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4、常规课(10分)
 
(1)组织教学2分 (2)课堂引导2分 (3)课堂效益2分
 
(4)作业批改2分 (5)课后辅导2分

5、教育活动(6分)
 
(1)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3分
 
(2)完成一份教育案例分析3分

6、教学常规(4分)
 
(1)不迟到2分 (2)佩带校卡 1分 (3)使用普通话1分

7、帮带工作:(15分)
 
(1)培养的青年教师成效显著。2分
 
(2)辅导的青年教师获奖。1分
 
(3)在各类教师培训活动中承担授课任务。2分
 
(4)督查所在的备课组的教育教学活动10分
 
(四)教改科研(26分)

1、课题研究:参与课题研究。按校级2分、区级3分、市级及以上5分。

(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2、论文:
 
(1)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按区级2、市级及以上4分。(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2)教学论文、案例等评比获奖。按区级2分、市级及以上4分。

(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3、集体教研:
 
(1)积极参加校、区教研活动(3分)
 
(2)组织校本教研专题讲座,校内1次2分、市区级1次3分,累计不超过5分

(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3)教研活动中专题发言,校内1次1分、市区级1次2分,累计不超过5分

(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五)特殊贡献奖(实行加分)

1、送课:为区内学校或对口支援学校送教(带教)。5分

2、发挥特长,做出突出贡献或荣获国家、地方政府颁发的特别奖励。(10分)

3、督查所在的备课组的教育教学活动,成效显著。10分


篇四:骨干教师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新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健全和规范我校的市、区级骨干教师选拔、培养、管理和考核机制,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教书育人、教育科研、指导培养青年教师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与辐射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对象

在职、在岗的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经区教委重新考核审定的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以及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三、考核办法

1.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由区教委、进修校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考核。

2.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考核评价由区人力社保局进行考核。

3.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参照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考核标准,原则上市级学科带头人考核标准与区学术技术带头人相当,市级骨干教师考核标准与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相当,由学校进行考核。

4.学校考核的人员,其考核工作由校长室统领,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主抓,教科室负责材料核实并作出初评,将考核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5.考核时间为每学年一次,由上级主管部门考核的各类人员的考核结果,学校得到正式通知后予以公布,由学校考核的人员其考核结果在每一年的12月份公布。

6.经过考核,等次被确定为优的,学校按相关文件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1)市、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人民币500、300元;(另政府每月应有津贴)

(2)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人民币500、300元;(若政府每月有津贴则对优秀等级获得者的奖励与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同,无津贴则建议适当提高其标准)

(3)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人民币600、500元。(政府每月无津贴)

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在周期内考核等次均在合格以上的人员,在年度考核、职级晋升、评先评优方面予以优先资格。

7.经过考核,等次被确定为不合格的,相关主管部门将作出取消资格的处理,有政府补贴的将终止发放,不再享受相应荣誉的一切待遇。此外,学校还将取消其三年之内的年度考核优秀、职级晋升和评先评优的申报资格。

四、考核内容及标准

1.遵纪守法,模范遵守《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分值5分。

2.认真落实教学常规,优化学科教学工作流程。分值5分。

3.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目标任务,所教班级的成绩位于同年级同学科前列。分值10分。

4.坚持教育教学创新,每学年在学校或区内上2节以上的研究课、示范课或观摩课。分值10分。

5.积极参加学校教研活动,每学年在学校教研活动中作2次以上的书面专题发言,引领其他教师进行教育教学交流和探讨。分值10分。

6.积极参加校本培训,每学年在校本培训中至少承担1次以上学术讲座或学术报告。分值10分。

7.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每学年主研或参与一个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分值10分。

8.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每学年至少有1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在区级以上的教育刊物上发表或在区以上教研会上交流发言或区级以上教育教学竞赛获奖1次以上。分值10分。分值10分。

9.每学年至少帮带指导一名同校同学科的教师,并能使所帮带指导的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有所提高。分值10分。

10.根据自己课堂教学实践,每学年写出5个教育教学案例分析。分值20分。

区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考核方式为教师述职自评、教研组测评、查看相关资料和学校考核评价等。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7089分的为合格,6069分的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每学年7月,区教委将对学校考核结果进行复查年审。复查结果作为年审的依据。复查优秀的年审为优秀;复查合格的年审为合格;复查得分为6069分的人员,区教委当年不予以年审,待下一学年其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上时,一并复查年审;复查得分为60分以下的教师,年审为不合格。当年年审不合格的或三年都不予以年审的教师,将取消其区级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的资格。在五年一届的任期中,复查年审三年为优秀的或五年复查年审得分均在80分以上的骨干教师,将免试优先评审为下一届骨干教师。

(一)考核评价内容

1.思想品德

主要由所在单位根据个人总结,结合平时表现,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献身科学的敬业精神、团队精神、治学作风、遵纪守法等方面对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进行全面客观评价。

良好的思想品德是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必备的思想行为品德,对其评价实行思想品德一票否决制。

2.业务素质

(1)业务水平 主要考察其基础理论知识、创新能力、科研设计、技术开发能力等,重点考察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学术(技术)能力 主要考察其学科方向与技术领域建设、科技队伍建设、组织领导能力、协调能力等,重点考察学科方向与技术领域建设以及科技队伍建设。

3.学术技术业绩

主要对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所获得的科技成果、专利,所发表的论文、论著及其被采用情况,所主持或参加的全国性、国际性学术会议情况,所承担的项目(课题),所进行的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和人才培养情况等方面所取得的业绩贡献进行评价。

(二)考核评价指标量化

对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考核评价得分实行基本分加量化得分的方法进行计算。

1.每名考核评价对象基本分为030分,主要反映考核评价对象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行为操守,凡经查实有违法违纪、违背职业道德行为的,该项得分为零分,且本年度的考核评价等次定为不合格。

2.量化得分按下列项目计算:

(1)发表、交流本专业论文,国家级、省部级、区级第一作者每篇分别为30分、20分、10分,不是第一作者相应减5分。

(2)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区级科技成果奖,国家级、省部级、区级第一主研每项分别为60分、40分、20分,不是第一主研的相应减10分。

(3)获得发明专利、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发明专利、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第一主研每项分别为40分、30分、20分,不是第一主研的相应减10分。

(4)获得新药、农作物新品种、工业新产品、软件产品认定、软件版权登记等,每项30分。

(5)提出新的学术观点或解决重大技术关键,提出新的学术观点记15~40分,解决重大技术关键记20~50分。本项得分需要经过市级以上高层次专家或经有关技术部门确认,并提供相关证明。

(6)撰写、参写并公开出版具有统一书号的学术专著或全国统编教材和主编、参编或翻译著作,以第一作者撰写的具有统一书号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或全国统编教材,每万字10分,超过5万字均记60分;与他人合著的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或全国统编教材,个人撰写的部份每万字6分,超过5万字均记30分;主编或翻译著作每部30分,副主编著作每部20分。

(7)特邀到国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或各级党政群团部门、镇街等讲学,每次记520分,提供邀请报告才能记分。

(8)申请到经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国家、市、区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项目,国家、市、区每项分别为30分、20分、10分。

(9)获得国外基金会和国际、国内有关组织资助金额人民币5万元以上记40分,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记30分,5000元以上记10分。

(10)所领导或培养的研究技术队伍的数量有明显增长或质量有明显提高的记5-15分。

(11)被选拔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或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记60分,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或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三层次人选记5 0分,入选重庆市322人才工程一、二、三层次分别记40分、30分和20分,重庆市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重庆市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记40分、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记30分。

(12)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区级各种荣誉称号分别记35分、25分、15分。

(13)学校教师从事教学工作和培养学生获奖,及获奖层次、次数、等次等记1030分。

上述各项考核评价内容均须在考核评价的当年取得(以证书颁发日期或有关证明、报告载明的日期、期间为依据),被考核评价人应在《考核评价表》中对自评分作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考核评价等次一般按以下办法确定:59分以下为不合格,6070分为合格, 7090分为良,90分以上为优。


篇五:骨干教师考核方案

一、考核安排

序号 时间节点 实施任务

1 20XX年6月4日(周五)下午 布置考核工作

2 20XX年6月11日(周一)~6月12日(周二) 考核对象将材料上交教师发展处

3 20XX年6月13日 审核材料

4 20XX年6月14日(周四) 召开骨干教师考核小组会议

5 20XX年6月18日(周一) 公示骨干教师考核结果

6 20XX年6月21日(周四) 提出复议申请

7 20XX年6月25日(周一) 考核成绩复议,最终成绩公示

二、考核对象

上南东校第二期学科骨干教师10位和骨干班主任4位,共14名老师。

三、考核材料

考核材料装订顺序如下:

1、考核材料封面(附件一),请务必填写聘书编号。

2、教师专业发展考核登记表(附件二);

3、教学展示;以教学展示标签页(附件三)为首页,后附20XX年9月1日后开设的校级及以上示范课相关材料,包括展示课教学评价表复印件、教案、教学反思。

4、校本课程:以(附件四)为首页,后附20XX年9月1日后开设的校本课程的申请表、计划、进度,校本教材等。

5、带教相关成果。第一学年考核主要提交带教协议和带教对象的成果。

以带教情况标签页(附件七)为首页,后附带教协议或成果,如教学展示、论文、课题研究、获奖等。

6、课题研究和论文

(1)课题研究和论文必须以课题研究和论文考核标签页(附件六)为首页,后附相关课题研究、论文(著)相关材料:20XX年7月1日以后主持或参加的区级及以上课题,20XX年7月1日以后在署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2)课题研究,未结题的,附已审定的教育科研课题申请书复印件、课题进展情况及已取得阶段成果;已结题的,附结题报告或成果。

(3)论文,附论文发表的刊物封面、时间、目录和文章复印件;

7、附加分项目

为了鼓励校级骨干教师在教研组和年级组内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他们开展校本研修活动,凡是校级骨干教师在校内、教研组和年级组内主持策划主题活动、开设讲座或校内外经验交流的都给予加分。

高中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高中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为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的师德修养和专业成长,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全面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进而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品质, 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与认定

(一)评选办法

第1条 本评选方案只适用于本校在编教师。

第2条 骨干教师每两年评选一次(市、区级骨干教师自然为校级骨干教师,不再参评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名额为10—15名。

第3条 成立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尽量保证学科均衡)、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至少3人)。各科组承担报名、资格审查及推荐任务,由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负责评选审定工作,由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最后审定公布学校骨干教师名单。

(二)评选程序

第4条 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填表申报,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南海艺术高中骨干教师呈批表》一式两份,近三个学年的综合述职报告一份,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和聘任证书、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由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按照学校指定的名额、程序及选拔条件对申报对象的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候选人名单和推荐的先后顺序,候选人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时间3天。公示期间,学校、科组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第5条 评选审定。公示结束后,由各科组负责人签名确认候选人名单和相关材料(一式两份)上报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负责按选拔条件对各专业的骨干教师的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候选人的推荐先后顺序意见,上报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在参考专业评审小组的推荐意见基础上,再通过课堂教学跟踪、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教师大会投票等形式最终确定候选人名单。

第6条 公示。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确定骨干教师的人选后,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间,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第7条 公布。公示结束后,经学校行政会讨论通过,由校长签名公布学校骨干教师的名单并发给聘书。

(三)评选条件

1、参评人员必须是本校在编教师。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任教本学科满5年以上;必须具备中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

4、近五学年至少有一次高中循环教学。

5、教育教学业绩突出,考试科目教师所带班级的中考成绩、高考成绩或平时考试的平均分和优秀率均在学校内同类学校同层次班级中名列前茅。非考试科目教师课堂教学效果好。

6、教学综合评价认同度高。课堂教学效果好,获得学科组内教师和全校教师的普遍认同(其中学科组内的认同度低于60%的,学校考评小组的认同度低于70%的不能上送)。

6、积极参与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近三学年每年均承担学校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公开课、研究课和示范课以及教师培训、专题讲座。

7、积极参与教育科学研究,所取得的成果在全学校能起示范作用;积极参加各类比赛或辅导学生竞赛获得优秀成绩。且满足以下任两项条件:

(1)近三学年主持学校级以上(或参与市级以上)教学改革实验或课题研究,并有阶段性成果;

(2)近三学年所主持的课题参评各级教育科研成果奖获学校级一等、市级二等、省级三等以上奖励;

(3)近三学年教学设计、课例、课件获区级一等、市级二等、省级三等以上奖励的第一创作人;

(4)近三学年撰写的学科论文(或课题研究报告)在省级以上核心报刊发表(或获学校级以上教学论文评选一等以上奖励,包括在高考题例评比或高中学生成长个案评比活动中获奖)。

(5)近三学年参加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比赛获学区级一等、市级二等以上奖励;

(6)近三学年曾辅导学生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学校一等奖、全国决赛三等奖以上奖励;或辅导学生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二等奖以上奖励;或辅导学生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等。

二、管理办法

(一)职责与义务

第11条 忠诚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实施素质教育,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敬业奉献,师德高尚。

第12条 自觉学习进修,拓宽专业知识,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和办法,了解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国内外发展新动态。

第13条 在教学工作中尤其在课堂教学创新方面发挥示范作用。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等教研任务。

1、骨干教师每年在学校(科组)以上范围评课不少于10节,每年在学校以上范围上示范课不少于4节。

2、在学校(科组)以上范围讲授1次高水平的专题学术讲座。

第14条 应公开教学资源。每个单元教学授课前在学校学科资源网上传所有教学设计和所有单元训练题。

第15条 主动承担科研课题。骨干教师要分别承担学校级、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每年至少撰写1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并在省级以上报刊上发表或在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论文评选中获一等奖。

第16条 积极协助本学校教师培训工作,积极承担培养青年教师的任务,与青年教师结对子。骨干教师所培养的1-2名青年骨干教师应在两年内分别在学校级以上教学评比或学术研究上取得较好成绩。

(二)权利与保障

第17条 学校为骨干教师创造必要的条件,协助骨干骨干教师科学合理地发挥领头羊的作用。

第18条 学校将组织骨干教师进行交流、讲学活动,有计划地选派部分骨干教师在学校内或校际交流。学校将组织骨干教师参与我校学科资源网建设,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作贡献。

第19条 学校为骨干教师业务进修积极创造条件,提供方便,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参加有关学术交流、考察学习和业务进修等。

第20条 学校支持骨干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实验和教育科学研究,积极宣传推广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经验、科研成果和先进事迹,鼓励骨干教师著书立说,多出成果。

第21条 骨干教师任职期间,每月可享受津贴200元(每月领100元,期末经考核合格一次性领取余下的津贴);优先享有参与高层次培训、参加高层次学术交流活动的机会,优先安排其主持的科研课题所需经费。

三、管理与考核

第22条 建立骨干教师动态管理制度,每届到期的骨干教师均要重新申报、重新认定,否则不予承认。

第23条 建立骨干教师数据库,健全考绩档案。学校每年负责考评骨干教师,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骨干教师,停发其当年的补贴费;学校教务处职员室每学期做好骨干教师的履职情况登记工作,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任务的骨干教师应及时报告学校。

附件

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尽量保证学科均衡):

组长:罗xx

组员:张xx 利xx 叶xx

宋宇 蓝xx 张xx 林xx 刘xx(其他从学校专家库随机抽取)

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至少3人)

组长:各科组长

组员:(其他从学校专家库随机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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