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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实施方案

农民进城入镇搬迁安置实施方案。

磨刀不误砍柴工,提前预备方案可以提高效率在我们不知道该在哪个下手去落实的时候,我们要认真写好一份具体方案。制定方案能够控制工作,优秀的活动方案应该如何去策划呢?急你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农民进城入镇搬迁安置实施方案”,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农民进城入镇搬迁安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会议精神及《**省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进城入镇安置,加快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进程,实现“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的攻坚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省委、州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易地搬迁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两年脱贫攻坚目标,积极鼓励部分因生态环境脆弱、生产用地缺乏、发展后劲不足而难以脱贫的贫困户进城入镇、易地搬迁安置,并采取最低生活保障、务工增收、土地流转等保障政策,确保安置对象“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原则。坚持在政府主导下,有组织、有计划地推进进城入镇易地搬迁安置,确保扎实有效。

(二)群众自愿原则。充分发挥广大贫困户主体作用,鼓励自愿申请参与进城安置。

(三)财政补贴原则。对自愿进城入镇的安置对象,按照易地搬迁政策给予财政资金补助。

(四)金融支持原则。金融部门对进城入镇安置的贫困户给予信贷支持。

三、安置对象

1.全县范围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安置比例原则达60%以上。

2.规划范围内的危房户、低保户、地质灾害户等一般贫困户,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并公示,安置比例原则控制在40%以内。

四、安置地点和面积

安置对象的安置房为自行选购**县城**镇开发区内的存量商品房或20**年10月前能交房的商品房,面积为80平方米左右,对人口较多的家庭,人均面积原则控制在25平方米以内。为保证贫困户能“搬得出,稳得住”,贫困户享受本方案政策的安置房5年内不得转让,住建等相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过户手续。

五、安置规模

20**年计划安置600户,按照申报时间顺序先申请先审批,安置指标批完为止,申请时间截止到20**年6月30日。

六、报批程序

1.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户提出申请—村委会核实——乡(镇)人民政府登记公告——农户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县扶贫开发局汇总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2.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户提出申请——村委会核实——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公示——县扶贫开发局汇总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农户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七、政策支持

(一)补助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补助10万元。非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补助5万元。

(二)贷款政策。凡纳入进城入镇安置对象的农户,可申请6万元以内的贷款,贷款利率按同期基准利率下浮20%。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期限为22年内,可享受3年期限的政府全额贴息补助;非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期限为10年内,自行偿还本息。

(三)收入保障政策。一是对有意愿并符合条件的安置对象,鼓励按照相关规定转为城镇居民,并对符合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按相关程序纳入城镇居民低保。二是对有劳务培训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安置对象,给予免费培训,提高劳动技能,鼓励进城务工增加收入。三是对进城入镇安置的农户鼓励对农村土地依法进行流转,获得收入。四是对进城入镇安置的农户鼓励采取经商等多种方式获得增收。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指导,认真做好房源调查和统筹协调,确保房源满足安置需要。

(二)广泛宣传动员。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群众进城安置。

(三)强化沟通协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主动服务、主动协调对接,形成合力全力推动,实现易地搬迁与农民进城紧密结合,加快全县城镇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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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农民进城就业政策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


开展农民进城就业政策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县对进城务工农民的管理和就业服务,进一步加大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宣传力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xxx市开展农民进城就业政策宣传活动实施的通知》(吉劳社发[2005]9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是劳动保障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作为劳动保障部门的一份子,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高度出发,按照吉劳社发[2005]9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把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作为单位工作的重中之中来抓,多形式多方位的宣传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的重要意义,严厉打击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行为,在全社会形成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安排
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开展技能岗位对接专项活动及我县实际情况,同时为缓解我县工业园区企业用工难的问题,定于6月16日在我县文化宫门口举行“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暨工业园区企业专场招聘会”活动。
三、活动内容和方式
(一)举办专场招聘会,积极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主动出击,广泛伸出触角,多方收集各类用工信息,力争收集用工信息达到5000余个;同时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各类用工信息。利用节后民工大量返乡求职的契机,举办专场招聘会,为民工送岗位。
(二)提供劳动保障政策咨询服务,强化农民工维权意识。与我县各劳动保障部门合作,积极开展面向农民工以“劳动保障-为您分忧解愁”为主题的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宣传活动,并现场发放《农民进城就业政策解答》等资料,为农民工提供免费就业服务。各街道、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在农民工集中居住地或农民集中活动场所,以《省劳动合同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者维权手册》为重点,开展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宣传,向他们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和劳务信息。
(三)大力开展宣传,加强信息引导。为有效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在县电视台及县广播电台等主要媒体对此项活动作宣传报道。重点宣传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向农民工发放慰问信,并在交通路口张贴、悬挂宣传横幅,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同时在车站、码头、商业场所等公共场所发放《致全县农民朋友的一封信》、《致全县失业下岗职工一封信》。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农民进城就业政策宣传活动的领导和协调,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县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密切配合。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负责,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安排。
2005年6月11日
开展农民进城就业政策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

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


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

为规范我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确保20**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任务按时圆满完成。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的通知》、省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省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的有关政策的通知》和《**州人民政府关于**州“十三五”移民扶贫搬迁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编制我镇20**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

一、项目区基本情况

(一)项目所在乡镇的情况

**镇地处**县北部,位于东经102°38′~102°46′,北纬28°59′~29°04′,**河中游,东与**乡、**乡接壤,南连新**镇,西邻**乡,北接**乡。辖22个行政村、1个居民委员会、80个村民小组,5591户,20871人,其中农业人口18995人。镇人民政府驻**村,距**县城10.2千米。

境内西、南、北高,逐渐向中部**地区和东部倾斜,属山丘沟坝。地形以山地为主,是典型山区。最高海拔2700米,最低海拔1100米。东西最大距离11.7千米,南北最大距离9.5千米,总面积54.54平方千米,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367人。拥有耕地面积1.7万亩,人均耕地0.85亩。可利用草地面积1.65万亩,林地面积2.85万亩,农林业资源丰富。2014年识别贫困村19个,贫困户有1089户,贫困人口3975人。2014年减贫61户229人,2015年减贫184户665人,20**年计划脱贫57户258人。20**年全镇计划实施易地扶贫搬迁28户122人。

(二)项目村情况

1、**村

**村,位于**县**镇东南部,紧邻**公路,距县城8公里,距镇政府5公里,平均海拔1370米,是典型的**区行政村,属汉居区。全村辖3个村民小组,全村总户数共208户、819人,劳动力430人。幅员面积约为2.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08亩,林地面积224.9亩。1、3组交通相对便利; 2组除22户移民搬迁外其余55户通碎石路面,交通运输条件较差。精准识别贫困建卡户37户、141人,贫困面达17.21%。2015年脱贫10户37人。20**年计划脱贫27户104人,是20**年脱贫村。20**年计划实施易地扶贫搬迁11户36人。

2、**村

**村位于**县**镇东南部,**公路路(**—**)沿线区域,距县城2.5公里,平均海拔**50米,是典型的**区行政村,农民收入以种植业、养殖业和外出务工为主要经济来源。全村幅员面积1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785亩。辖5个生产组,全村总户数共387户、1782人,属于彝汉杂居村,以汉族为主。全村有劳动力760人,常年在外务工约150人。2014年底全村人均纯收入3450元,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2350元。精准识别建卡贫困户86户、356人。2015年脱贫18户78人,20**年计划脱贫20户100人。20**年计划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户81人。

3、**村

**村地处**镇政府驻地以北约1公里,全村3个村民小组,村民244户,1073人。耕地面积425亩,有荒山、荒地近2000亩。劳动力488人。精准识别建卡贫困户41户、105人。2015年减贫6户23人,20**年计划脱贫10户50人。20**年计划实施易地扶贫搬迁1户5人。

(三)项目区(点)建设条件

项目区通水、通电、通路、原材料运输存在二次转运,**村属亚热带季风型气候,雨热同季,干湿季节分明,雨量充沛,光热充足,年平均气温17.9℃,年降雨量940毫米。年平均日照**50小时,年平均降水量860毫米,是典型的农业气候。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主线,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按照国家、省、州、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体要求,以尊重贫困群众主体权力、农民自身性脱贫能力和农民脱贫致富为主要任务,以群众认同度、参与度、满意度为基本评判标准,以易地扶贫搬迁为基本手段,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方针,通过与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相结合,切实改善贫困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贫困地县生存环境、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努力实现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的目标任务。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群众自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政策协调、讲求实效”的原则,注重处理好群众自愿搬迁与政府组织领导的关系,自始至终坚持群众自愿,加强思想动员工作,严禁强迫命令,坚决避免搬迁过程中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搬迁。

2、量力而行,保障基本。严格控制安置住房面积,同步配套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保障搬迁对象生产生活基本需要,不搞政府大包大揽,防止出现因建房致贫返贫。

3、统筹谋划、突出重点。根据当地资源条件和环境承载能力,科学布局安置县域,合理确定搬迁重点和规模,结合精准脱贫的有关要求,优先安排自然环境恶劣深度贫困的贫困群众。

4、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根据搬迁群众收入水平、安置地经济实力、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条件等情况制订安置方案,确定安置方式,宜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宜农则农,宜工则工,不搞“一刀切”。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搬迁对象,优先保障自然环境特别恶劣地县深度贫困群众搬迁。

5、科学规划,综合开发。对迁入地的基本农田、水利、交通、电力、通讯、教育、卫生、环保等基础设施进行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全面建设,彻底改善迁入地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6、合力攻坚,政策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涉及经济、社会、户籍、土地等多方面的问题,政策性强,操作复杂。广泛动员,合力攻坚,坚决打赢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攻坚战。在做好各单项工程建设外,要在群众安置、土地调整、财产债务清理、税务等方面统筹安排,结合县定优惠政策,减轻搬迁贫困群众负担,保障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项目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选择和确定

1、20**年**镇镇计划实施易地扶贫搬迁28户122人。(**村11户36人、**村**户81人,**村1户5人),属于**镇20**年57户258人脱贫贫困建卡户范围。

2、此28建卡户的住房地处**地带至**去,地理位置偏僻,山高坡陡,存在一定程度的地质安全隐患。交通运输很不便利,生产生活条件差。该处村民原有住房基本都属于上世纪三十年代至七十年代的土墙房、石板房或无抗震设防的低标号水泥砖房,无法经受地质灾害及烈度较大的地震波及,属继续搬迁农户。

3、搬迁对象的确定通过群众自愿申报、村组摸排上报、镇人民政府审核、报送县民族宗教和扶贫移民工作局和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化信息局审批。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可以将地处地质灾害的群众进行安全搬迁,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其脱贫解困打下必备的基础。

四、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20**年**镇镇计划实施易地扶贫搬迁28户122人。(**村11户36人、**村**户81人,**村1户5人),属于**镇20**年57户258人脱贫贫困建卡户范围。(2015年12月31日前扶贫移民局系统上报数据,新增加人口不予纳入)。

2、搬迁采取本村内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包括插花安置和投亲靠友安置等)。其中集中安置8户23人,分散安置20户99人(含异地购房1户4人),安置地以地质稳固、尽量靠近公路沿线等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地方为优先,迁入地块由搬迁农户自行协调。

3、对8户集中安置点实施对应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道路硬化建设0.2千米(需资金10万元);铺设饮水管道设施0.7千米(需资金3.5万元);电网建设0.7千米(需资金3.5万元);活动坝子200平方米(需资金18万元);宅基地复垦1.27亩(需资金0.254万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初步估算需资金35.254万元。

五、 安置方式、建房标准及建设任务

(一)安置方式

**镇20**年易地扶贫搬迁28户122人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其中,8户23人在**村2组“朱家田”集中安置;20户99人分散安置(其中**村“**”在县内异地购房1户4人,彭全1户2人在**乡投亲靠友异地建房;其余18户,93人在本村本组安全聚居点附近自行协调土地、统规自建)。

1、易地扶贫搬迁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得超过25平方米,具体为:户均人口6人(不含)以下的,人均住房面积不得超过25平方米;户均人口在6人及以上的,户均住房面积不得超过150平方米;搬迁户每户可配套建设不超过30平方米的附属设施。

2、对鳏、寡、孤、独、残、“五保”等无建房能力的贫困户,愿意在本村建房,在本人同意且签署委托协议的情况下,在土地自行协调、“建卡户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和资金允许的条件下由镇政府协调安排、村委会组织实施该户住房建设。对特殊情况不适合建房的,由镇政府统筹采取建集体公租房、廉租房等多种方式,保障特困户的基本住房需求。

3、异地购房,完善相关手续后,按相关政策予以补助。

(二)建房标准

1、实行一户一宅方式安置的,在土地自行协调的情况下,允许预留续建空间等办法,由搬迁对象今后根据自身经济条件改善状况和实际能力自主决定是否扩建,但最大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含现建和将来待扩建面积),在未稳定脱贫前,不得自主举债扩建。现建住房人均不得超出25平方米(附属设施不得超出30平方米),6人以上(含6人)不得超出150平方米(含附属设施)。

2、新建设住房要充分考虑防震抗灾因素,按照8级抗震设防要求,充分利用地方材料,结合辅助用房及院墙,形成错落有致的建筑整体,因地制宜地选择全框架结构、半框架结构、砖混结构、轻钢结构等进行建设。具体建设按县规建、质监、防震减灾等部门的行业标准执行。

(三)目标任务

全面完成**镇28户122人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全面完成安置地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彻底改善搬迁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与生态保护、农民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搬迁群众享有便利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收入明显增加,促进社会经济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六、迁出地建设

**镇3个村28户122人搬迁户的迁出地均采取宅基地复耕的方式,恢复该出农作物种植,允许栽种核桃等经济林果木。

七、 已自主搬迁对象识别

按“**发改经信发[20**]20号”文件规定,截止2015年12月31日前已经自主嵌入我州17县市的,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自主搬迁人员,识别为已自主搬迁对象:

(1)有合法固定居住场所(自有或长期租住),且人均有0.5亩以上耕地的人员;

(2)有合法固定居住场所(自有或长期租住),且长期租用一定耕地的人员;

(3)有合法固定居住场所(自有或长期租住),无耕地但有固定就业渠道的人员。鼓励由州内向州外投亲靠友自主搬迁,并给与适当奖励。

八、 资金来源、补助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 资金来源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投资由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债务、专项建设基金、长期低息贷款和群众自筹等组成。

(二) 补助标准

1、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州要求,给予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专项资金补助,我县实行差异化补助,具体补助标准为:县内新建住房的,按建房成本的95%进行补助;到县外购买、新建住房及投亲靠友分散安置的,按迁出地平均建房成本的90%进行补助;县内购买商品房的,按迁出地平均建房成本的85%进行补助;对截止2015年12月31日前,已自主迁入**州17县州的建卡贫困户,且被迁出地纳入“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的,按“今年(20**年)**新寨村条件较好类新建和维修加固”标准进行补助(即新建补助4万元,维修加固2万元)。

2、县外分散安置的,需选择具备“村七有”条件的村作为安置地,提供当地接收证明和户口迁移证明;安置方式选择进城购买商品房的需要提供所购房屋的权属证书、购房协议方可享受补助资金。无法提供房屋权属证的,需提供买卖双方户主和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公证的购房协议。

3、**县农村住房平均建设成本为1200元/平方米(包括材料费和运费),搬迁群众要以投工投劳形式参与住房建设。

4、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部分,按县级相关部门会同镇、村实地勘察、测量、设计执行。

(三)支付方式

住房建设补助资金的支付,严格按《**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制实施办法》和基建拨款程序进行,采用“四四二”原则进行发放,即开工建设时,发放补助资金的40%;工程完工量达到总工程量的60%时,经验收合格的,支付补助资金的40%;工程及配套附属设施竣工,并完成原有住房拆除经验收合格,并完成原有宅基地复垦的,支付补助资金的20%。

住房建设补助资金采取“一卡通”银行转帐方式进行支付,一律不得发放现金。

九、后续产业发展及配套政策

**村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后产业发展及配套政策,原则上按照《**镇**村产业扶贫项目规划方案》相关政策与**村20**年有脱贫任务精准建卡户同步执行。

十、建设工期、进度安排

(一)实施期:

1、地质勘察(20**年8月18—8月25日)。由镇、村、户3级,紧密配合国土和城建部门完成。

2、设计及户型选择(20**年8月18—8月25日),有镇、村根据县城建局提供的户型设计图,指导群众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户型。

3、所有建房户20**年8月26日—20**年11月15日完成房屋主体工程建设。

(1)场地平整(8月26日至8月25日)

(2)基础开挖(8月29日至9月1日)

(3)基础浇筑(9月1日至9月15日)

(4)一层墙体(含构造柱)(9月**日至9月30日)

(5)一层面板(含屋顶)(10月1日至10月15日)

(6)二层墙体(10月**日至10月31日)

(7)二层面板(含屋顶)(11月1日至11月15日)

4、院坝附属设施建设、水电安装及内外装修(11月**日至11月30日)

5、竣工验收并完善竣工决算(12月1日至12月15日)

6、集中建设点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部分,根据县发改、城建、国土、扶贫部门的设计,按设计规划和工程具体规定组织实施完成。

(二)实施进度安排

1、20**年8月25日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2、20**年8月31日前全面启动实施。

3、20**年12月底按项目建设方案,对住房建设进行检查验收,确保12月31日前群众能够顺利入住。2017年3月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同时对整个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行总结。

十一、保障措施

(一)组织管理

1、成立领导小组

(1)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副镇长**、**、**为副组长,成员:**(扶贫专干)、**(会计)、**(国土员)、**(**村支部代理书记)、**(**村村支部书记)、**(**村支部书记)的**镇20**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实施领导小组,加强对项目实施的领导、监督和管理,负责项目的规划建设工作,提供技术指导,监管好项目资金的使用。

(2)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村长为副组长,村民小组组长为成员的村级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及农户住房建设质量监督。

2、组建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采取民族集中方式开展工作,议定事项须向镇人民政府报告,批准后实行,主要负责项目建设协调、管理等工作

业主委员会组成:业主委员会由村支部书记1名,第一书记1人,村委会主任1名、村文书1名,所在组组长1名、村民代表3—5人组长、委员会人数为7-9人。

业主委员会公章由所在村村委会公章代替,不单独刻公章。

3、组建监督委员会

监督委员会在乡镇党委,纪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全镇异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监督工作。

监督委员会组成:**(镇党委书记),**(镇长)、陈婧(镇纪委书记),村民代表(3—5名)

4、村民代表推荐程序:

(1)召开村民大会采取投票方式推荐村民代表;

(2)村民代表必须为易地移民搬迁户人员。

(二)易地扶贫搬迁房屋工程建设及施工队伍确定

1、所有易地扶贫搬迁户的房屋建设,参照**县城建局制定的《**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户型设计图集》对应的人数和建设标准设计图实施建设。

2、集中安置点或者村民要求统一招标建设的村组,由业主委员会依照《**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施工企业确定方案》,选择“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依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建设。

(三)财务管理

项目资金设立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按项目的进度支付项目的资金,必须先由建设农户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实施领导小组审核,报**县发改局审批后才能拨付。工程竣工结算必须经县审计部门审计和**县以工代赈领导小组进行全面审查。

(三)质量管理

**镇人民政府负责工程施工质量的全程监督和阶段性检查,**村村民委员会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农户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及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监督检查。同时聘请有较高素质的老干部、党员加强监督督查。

(四)档案资料管理

由扶贫专干**负责本项目材料的管理,本项目资料的归档应依据国家档案局《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进行,所有资料乡村实行专卷管理。

(五)项目后期管理

项目建成后,由建设农户自行管理,与项目建设乡镇党政和村委员会签订责任书,坚持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负责监督合理利用。

十二、效益分析

(一) 社会效益

1、**村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建成后,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及住房建设,有助于切实改变涉建群众因地质条件恶劣、生产生活条件差造成的居住困难,可有效避免群众受地质灾害及烈度较大的地震波及。

2、迁出地实行复耕后,通过引导栽种经济林木,有利于当地水土保持和环境绿化。

(二)经济效益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可以对地处地质灾害的11户36人进行安全搬迁,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其脱贫解困打下必备的基础。群众搬迁后,生产条件提高,有利于发展蔬菜、经果林等种植项目,可望每年促进增加收入3000.00—5000.00元。

十三、结论

**村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实施后,有助于切实改变涉建群众因地质条件恶劣、生产生活条件差造成的居住困难,可有效避免群众受地质灾害及烈度较大的地震波及。,脱易地扶贫搬迁,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涉迁群众生产条件提高,有利于其发展蔬菜、经果林等种植项目,对其脱贫解困和提高幸福指数可起到关键性作用。

搬迁工作实施方案


搬迁工作实施方案


*区呈坎镇周林田地灾点为省重点地质灾害监控区之一,危险点上有34户128人。到20xx年9月底,危险点上大部分群众已搬出危险区,完成了20个重点户、12个非重点户的搬迁和4个非重点户的房屋拆除。为完成剩余群众的避让搬迁,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搬迁避让工作以“把握政策、善重民意,周密安排,确保搬迁”和“建一拆一,拆一补一”为原则,立足全面推进,既突出重点,又兼顾一般,对危险点上的重点户严格按搬迁避让政策要求,积极引导和鼓励群众采取自建、外迁、投亲靠友等形式搬迁安置,需统一安置到龙盘新村的要统一安排好宅基地分配、基础设施配套等事宜,保障搬迁群众生产有发展,生活有保障。
二、目标任务及工期安排
20xx年10月15日前完成剩余2个非重点户的搬迁,20xx年10月25日前完成剩余10个非重点户的房屋拆除,确保完成周林田地质灾害点搬迁治理任务。
三、主要措施/>(一)加强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认真执行搬迁进度月报、周报等制度,确保在治理工作过程中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 (二)加快搬迁避让安置工作,加大周林田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安排好群众的生产生活。
(三)抓好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管理,紧紧抓住“建、搬、拆”三个环节,周密安排,细化责任,分工落实,真正做到思想、责任、工作、指挥四到位,坚持建新房、拆旧房的原则,群众搬迁安置后,危险点上的原宅基地收回,房屋及时拆除,并坚决禁止在危险点上新建住房以及迁入新的户籍、拆分户口等行为,同时做好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四)积极解决搬迁群众就业问题,鼓励支持群众开展多种经营,通过组织岗位培训、劳务输出等方式帮助群众多就业,增加收入,使灾害危险点上的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过得好,实现安居乐业,使搬迁群众既脱离危险,又脱贫致富。

**镇2005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


**镇2005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
**镇2005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
为推进全镇扶贫开发工作,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解决基本生存条件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根据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会议精神及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联系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项目实施原则
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是一项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的工程。为积极稳妥推进项目的实施,在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政府组织、群众自愿原则。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涉及经济、社会、土地等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上,镇人民政府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和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要发挥中央专项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以及对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调动搬迁户自愿搬迁的积极性。
(二)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镇人民政府要积极做好项目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坚持成熟一个,审批一个,开工一个,做到有组织、有计划的稳步推进。
(三)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搬迁方式不搞一刀切,根据各搬迁点具体情况,能就近插花安置尽量就近插花安置,宜分散安置的则分散安置。有经济基础、建房用地条件较好的搬迁点,要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布局。
(四)镇人民政府实施、部门配合的原则。镇人民政府作为工程业主,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制定相应措施,积极支持工程建设;镇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负责督促、负责检查。
二、易地扶贫搬迁对象选择
(一)搬迁对象选择依据
搬迁户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居住地生态环境恶劣,自然条件差的石山区贫困群众,人均耕地面积在0.3亩以下的;水源涵养林、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工程建设中需要搬迁的农户;贫困地区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农民。(属地质灾害搬迁须市一级国土部门鉴定并确认)。
2、有劳动能力,遵纪守法,实行计划生育,愿意到搬迁地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脱贫致富的。
(二)搬迁区域的确定
根据我镇居住地生态环境及地质灾害情况,搬迁区域确定为我镇的高堆、甘棠2个村。
(三)扶贫搬迁对象的确定
1、凡符合扶贫搬迁条件的农户,必须自愿提出申请。
2、审批程序:搬迁户自愿申请。填写好《蒙山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农户申请书》和《蒙山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人口迁出审查表》,各一式四份。镇派出所、镇人民政府审查后签意见盖章,再由镇人民政府统一报县林业局审查签意见盖章,最后报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定案。
(四)各迁出点的移民规模
全镇计划搬迁规模为4户15人(其中高堆村2户7人,甘棠村2户8人)。
三、迁入地建设
(一)迁入地选择依据
1、各搬迁户就近插花安置,搬迁户不改变其原住小组所在地行政性质,生活住宅建设用地在自有的旱地(坡、荒地)安排,要有发展余地。由镇人民政府审查,上报县土地局审批后方可实施。
2、有利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3、所在地的干部群众积极配合搬迁户搬迁工作。
(二)迁入地的确定方法及各迁入点的搬迁人口规模
迁入地全部在迁出地本屯(组)选择,不存在土地纠纷,也可降低搬迁成本,易于群众搬迁。全镇迁入地及搬迁人口规模为4户15人,分别是:高堆村2户7人,甘棠村2户8人。
(三)迁入点的建设内容
1、迁入点的主要生活和生产条件及移民生产发展方向
各迁入点交通相对便利,具备路通、电通、水通条件,居住环境改善后,移民能安心搞好生产,通过发展种植、养殖业达到脱贫致富的目标。
2、搬迁户的生产用地来源
搬迁户仍使用原来生产用地,并在荒地、坡地垦荒开挖土地45亩(人均3亩)种植经济作物。
3、搬迁户生活资料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
新开垦耕地45亩,新建道路3公里,清理水利渠道2公里,搬迁户新建住房建筑面积250平方米。
四、迁出地建设
(一)退耕还林方案
1、移民迁出后,在县水果、林业部门的指导下,计划种植水果和毛竹或造林,恢复植被。
2、条件允许可垦为耕地,种植木薯或种桑等,发展经济达到脱贫致富目标。
(二)方案实施时间
搬迁后,用两年时间实施完毕。
五、投资预算
工程总投资7.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4.5万元,地方配套3万元)。
六、实施时间及进度安排
2005年9月-11月,对2个搬迁点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做好宣传发动和搬迁户的思想工作,完成项目的实施设计方案。
2005年11月-2016年6月,项目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期内要完成住宅、道路、水电、新开垦耕地等建设,组织农户为下一步的生产、生活做好准备。
2016年7月检查验收阶段。项目竣工后**镇2005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

**镇2005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自检、自验,并将项目的有关资料整理归档。自验合格后,写出申请报告,由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后,再申报市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七、工程效益及试点意义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是我镇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措施,是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解决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实现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全镇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工程建成后,易地搬迁户生产生活得到明显改善,从而使未摆脱贫困的群众和地质灾害频发区的群众安居乐业,走上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道路。
 **镇人民政府
 二○○六年元月十八日
**镇2005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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