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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城管局创建省级卫生县城专项行动月实施方案。

我们在做自己本分的工作时,一定要提前想好计划,做好准备。面临即将开展的工作,我们必须要不断的跟进方案的内容制定合理的方案有利于减少工作中的失误。怎样写出有效得当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城管局创建省级卫生县城专项行动月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城管局创建省级卫生县城专项行动月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管局创建省级卫生县城专项行动月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根据《**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专项行动月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紧扣省级卫生县城测评体系,在城区开展为期1个月的创卫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创卫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县城管局创卫专项行动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创卫专项行动月日常工作。

三、整治时间

2017年5月1日至5月31日

四、责任分工

(一)市容整治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城管执法大队 行政审批科。

工作任务:

①对设置期限到期的沿路、沿街高炮广告、大型商业落地广告、楼顶广告和破旧广告依法予以拆除。

②依法取缔非法流动摊点、店外店,以及违规设置的影响交通、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影响公共安全的摊点;加强对校园周边流动摊点、占道经营行为的整治。

③开展行人在公共场所、街头乱扔垃圾整治;查处早点、夜市大排档等室外摊点经营者和用餐者乱丢垃圾和沿街经营户乱扔垃圾行为等。

④依法严查车辆乱停放现象,重点查处非机动车辆占压盲道、人行道车道等违规停车现象;落实好大型商业体门前专人劝导车辆规范停放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城区商贸、交通秩序。

⑤全面加强渣土管理,严防渣土运输扬尘污染。

⑥加大城区“限放”和噪音污染管理力度,净化城区环境。

⑦开展城区“牛皮癣”整治行动。

(二)环卫整治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环卫所 城管执法大队。

工作任务:

①全面扩大湿式机扫作业面,加大洒水降尘力度,城区所有主干道全部实行洒水除尘作业。加强城区29座塘口和7条水系整治保洁。

②加强城区公厕管理,定期进行“四害”消杀。

③加强垃圾中转站及其周边秩序管理。

④加强建筑垃圾管理。

⑤加大城区塘口、水系保洁力度。监督承包公司对城区水系和塘口进行清理和保洁,要求工作人员定期打捞作业机制,并且把打捞的情况及时反馈。

⑥完善考核机制,加大考核力度,提升环卫保洁水平。

⑦科学规范设置城区垃圾桶,并适时保洁。

(三)市场整治组

组 长:**

副组长:**

牵头单位:市场服务中心

成员单位:环卫所 城管执法大队。

工作任务:

①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增加保洁频次,垃圾日产日清,提升保洁质量。

②抓好乱停乱放整治,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秩序。

③做好商品划行归市、商品分类、摊位号牌、标志统一整治。

④商品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现象,消防通道保持畅通。

⑤市场内无乱搭乱建、乱披乱挂现象,确定需要遮阳棚的要做到整齐划一。

⑥摊位配备垃圾桶,垃圾及时入桶,保洁人员及时运走垃圾,垃圾桶保持清洁。

⑦完善市场内的灭蝇灭鼠设施,认真做好禽流感防控工作,严厉打击市场销售家禽私宰行为,家禽区要做到每日一清洗,每周一消毒,确保整洁有序的市场交易环境。

(四)执法保障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警务室 法宣科

工作任务:

为市容整治组、市场整治组、环卫整治组、机动组在开展整治活动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执法保障,确保整治工作有序进行。

(五)后勤保障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办公室

工作任务:

做好市容整治组、市场整治组、环卫整治组、机动组在开展整治活动过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六)宣传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办公室 行政审批科

工作任务:

①利用网络等媒体宣传优秀、典型事迹,充分做好县城管局创卫整治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②联系城区户外广告业主,利用城区led显示屏、灯箱广告、大型户外广告等设施发布创卫公益广告,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七)督查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局工会 数字城管指挥中心。

工作任务:

对市容整治组、市场整治组、环卫整治组工作开展情况实施不定期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职能小组,并督促整改到位。

(八)机动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综合执法大队

工作任务:

积极配合市容整治组、市场整治组维护城区综合秩序,做好卫生创建各项迎检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组负责人要根据职责认真组织,狠抓工作责任落实,切实增强管事率和执行力。

(二)规范管理,文明执法

按照精细管理的要求,进行文明、规范管理。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依法、文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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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实施方案


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实施方案

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优化我县投资发展环境,加快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全力推进建设小康彬县和构建和谐社会进程,根据《市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城带乡,以乡促村,全面治理,整体推进。

二、基本方法

统一安排,分头治理;深化教育,提高素质;突出重点,集中解决;从严整治,强行入轨。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6月17日至6月27日为宣传教育、思想发动阶段。主要任务是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宣传动员。

第二阶段:6月27日至12月1日为集中治理、解决问题阶段。主要任务是根据创建工作方案,组织力量集中治理“脏乱差”问题。

第三阶段:12月1日至12月中旬为检查验收、查漏补缺阶段。主要任务是在各乡镇、各部门自查自验的基础上,由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由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进行整改。

四、保障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是建设经济强县、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也是提高城市品味的重要手段,涉及到方方面面,它不仅关系到全局利益,同时又关系到我县的对外形象。因此,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重要意义,调动各方面的力量,为建设诚信彬县、富裕彬县、安全彬县、和谐彬县献智献策,尽心出力。

2、认真安排,精心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起点、高标准地开展工作,既要搞好“硬件”建设,又要抓好“软件”建设,既要解决突出矛盾,又要解决具体问题;县级各有关职能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管其事,又要顾全大局,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3、坚持标准,严格考核。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按照创建文明县城实施方案中提出的标准和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整治活动。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单位创建活动随时进行检查和抽查,对工作滞后的乡镇、部门、单位将在电视上进行曝光,并将创建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严格考核奖惩,促进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4、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为了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各乡镇、各部门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抽调足够的工作人员,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

县城管局督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县城管局督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加强城管队伍建设和管理,改进作风树形象,提高效能见长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开展“三城同创”活动为契机,围绕“转变作风、改善形象、提高绩效”主题,着力解决城管队伍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队伍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全体城管队员宗旨意识和法纪观念,努力打造“服务好、素质高、纪律严、业绩优”的城管队伍。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督查考核工作,使工作人员达到精神面貌明显改观,服务意识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改进,纪律作风明显增强;整个队伍形成思想高度统一,行动高度一致,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真正形成团结进取、务实创新、规范高效、廉洁亲民的工作新局面,实现“城管上水平、百姓得实惠”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完善我局城市管理督查考核机制,确保城市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决定成立**县城市管理局督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 **

成 员:由局属各单位、各执法大队、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组成。

督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任督查办主任,**同志任督查办副主任,工作人员由局督查股、城管大队、市场服务中心抽调人员组成,具体负责督查考核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等工作。

四、督查考核对象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片区及其工作人员。

五、督查考核内容

(一)路段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乱停乱放、乱摆摊设点、乱倒垃圾、乱挂广告、乱搞活动和破坏市政设施等现象;市容和环境处置是否存在监管不及时、不到位、不作为现象等。

(二)到岗到位情况。是否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制度,是否存在工作人员迟到、早退、随意脱岗、串岗现象等。

(三)担当履职情况。工作中是否存在推诿扯皮、执行不力,弄虚作假、明诺暗抗,拈轻怕重、讨价还价等现象;对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和重点工作贯彻落实过程是否规范执行、落实结果是否准确到位;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是否对局安排的工作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政令不通的现象等。

(四)服务效能情况。有无办事拖拉、违反服务承诺、超时办结等问题;是否存在态度生硬、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是否存在刁难、不给好处不办事、“吃拿卡要报”的问题;办事程序是否公开、顺畅,投诉监督电话是否畅通等。

(五)依法行政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办事;是否存在办事不公、暗箱操作的问题;是否存在乱罚款、乱收费、乱作为、乱审批问题等。

六、督查考核方式

(一)定期督查考核。每月对相关部门进行一次督查考核,时间由局督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由局督查股执行具体事务,不提前通知督查考核对象,采用“查问题、看资料、听汇报”等形式。

(二)经常性督查考核。根据工作的需要,随时组织督查人员全方位地进行督促检查,可以采取明查或暗访等形式。

七、督查考核程序

(一)准备工作。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局督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合理布置督查考核事宜,制定督查工作计划,安排督查人员。

(二)现场督查。督查人员督查发现的问题,登记《**县城市管理局督查记录》表,督查人员签字确认,尽可能保留影像记录。

(三)问题反馈。局督查股在1个工作日内,将督查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填写并送达《**县城市管理局督查整改通知单》,将问题反馈给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四)落实整改。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必须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到位,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书面报局督查股。

(五)定期通报。每个月的督查考核情况在次月10日前进行书面通报。

八、督查考核结果运用

(一)评优评先

督查考核列入年度专项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督查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

1、对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和片区的考评。年终对督查考核发现的问题和没有及时按《督查整改通知》要求整改到位的情况分别排名,分别对做得好的前两名给予专项奖励;对整改到位最差的不能评为综合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2、对个人的考评。年终评选10名督查考核先进个人。

(二)责任追究

1、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和片区。每个月对督查考核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分别进行排名,对连续3个月排名最落后的给予通报批评,对连续4个月排名最落后的给予该部门负责人诫勉谈话。

2、个人。同一问题3次被督查并没有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对该问题的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5次被督查并没有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对该问题的相关责任人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情节严重的给予待岗处理。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单位要从我局大局出发,深刻认识开展督查考核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主动接受、认真配合督查考核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挠督查考核活动。对干扰、阻挠督查考核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精心组织。督查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督查考核发现问题必须如实报告。督查考核要互相监督,每次督查考核必须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要结合各自特点和督查考核内容,制定合适的督查考核策略和方法,提前查阅和搜集各种信息、材料,按照有关要求严密组织好、开展好督查考核工作。督查考核过程中,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做好督查考核记录,妥善保管影像资料。

(三)协调配合。局督查股是督查考核的执行机构,各单位督查室归口督查股管理,各督查室和督查股要加强沟通、协作、配合。

(四)严格纪律。督查考核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严格保密,自觉做到讲原则不徇私、讲认真不马虎、讲创新不保守、讲效率不懈怠,忠实履行好工作职责。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借督查考核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对违反督查考核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市城管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市城管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市城管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依法加强城市管理,进一步优化霸州的外部环境,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了营造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良好氛围,确保我局涉项工作(市区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市区废品收购和煤炭经营行业专项整治、市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圆满完成,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总体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和计划进度,将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贯穿专项整治行动的全过程,密切配合专项整治行动“三大战役”(即:市区违章建筑专项整治、废品收购和煤炭经营行业整治、市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的动态进程,针对整治工作重点、难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在全市范围内掀起范围广、声势高、影响大、形式多种多样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有利于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的宣传氛围,发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确保圆满完成三项整治任务。
二、主要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主要围绕我局制定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三个阶段”(即:宣传发动与清查摸底阶段、集中治理阶段、检查验收阶段)进行,用宣传工作推动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运用报刊媒体和网络媒体宣传。在《新霸州报》开设《市区专项整治活动专栏》,对我局专项整治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做到期期有内容。在霸州城管网站设定专项整治行动板块,每天及时将整治期间简报、快讯、影像资料、图片等在网站上公布;设立法律咨询站和群众意见箱,对群众上网咨询有关法律条文给予及时答复,及时整理反映专项整治行动的意见和建议等,为整治活动的开展提供决策依据。与此同时,及时向《河北法制日报》、《廊坊日报》等其他报刊杂志编送稿件,积极开展对外宣传。
负责人:刘金乙
责任部门:办公室、情报信息室
(二)运用信息简报宣传。制定专项整治行动专刊,每周至少向市领导和上级部门反馈2篇以上的信息,及时反映我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动态,大力宣传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人、典型事;每周四向市政府五科、督察室上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度和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及取得的成绩。
负责人:武会甫
责任部门:办公室(主要抽调杜立辉负责信息宣传工作);人事督察股(负责挖掘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典型人、典型事进行宣传);政策法规股(负责每周汇总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度汇总报表)。
(三)运用新闻媒体宣传。充分利用霸州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时播放我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通告;对专项整治行动邀请市电视台进行跟踪报道,对整治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在市电视台及时曝光,打造声势;每周在市电视台录制一期专题节目,对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同时,及时向上一级电视台投送报道稿件,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专项整治行动的良好氛围。
负责人:刘金乙
责任部门:办公室
(四)运用宣传车、宣传标语、宣传栏进行宣传。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30—5:00,利用宣传车在市区各主要干道及人流量较多的商业地段(学校、幼儿园及医院周边除外)进行宣传;在市区繁华地段悬挂专项整治行动标语,利用大型广告牌匾招商期间进行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公益宣传;定期在市区明珠超市门前设立宣传咨询台,摆放宣传展示牌;印发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单,向过往市民发放“明白纸”,接受群众咨询、投诉等。
负责人:武会甫、武根旭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股、直属二中队
(五)做好入户宣传发动。7月31日前,对市区内违章建筑、废品收购点、煤炭经营点的当事人发放专项整治行动宣传通告,做好前期思想动员工作,讲明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目的意义,重点向当事人宣传市委、市政府的政策、方向,积极赢得当事人的支持与配合,自行搬迁或整改;8月1日至8月15日,对在政府通告规定期限内仍不动迁的,由我局向当事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同时,进一步耐心细致的做好经营者的思想工作,说明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督促当事人在限期内自行迁出。
负责人:宋黎明、张民强、武根旭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股、各相关工作组
三、几点要求
(一)宣传工作要在专项整治行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股、室、中队要在指挥部的组织领导下,协调联动,切实抓好宣传工作,要把宣传工作贯穿于整治行动的始终。
(二)要严守宣传工作纪律,注意宣传导向,坚持正面宣传,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充分发挥宣传的导向激励作用。对反面典型案件的宣传坚持领导把关,慎重开展。
(三)宣传工作要服从整个专项整治市城管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市城管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行动的全面开展,根据总体工作部署,积极稳妥的进行。
市城管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区城管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区城管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区城管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贵阳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总体要求及20xx年我市将大力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我区实际,针对目前城市管理方面存在的难点、重点及突出问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整治行动,抓巩固、防回潮、促落实,努力使我区市容市貌、大环境卫生有较大改观,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文明程度,确保圆满完成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城区为目标,以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城市管理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主线,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改善投资环境为目的,准确认清和把握当前城管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确保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各项目标落到实处,为贵阳市、云岩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主题
强化城市管理,突出重点、难点,提高管理、综合执法水平,争创国家卫生城市。
三、工作目标
20xx年创国家卫生城市;
四、总体要求
在抓好日常管理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重点针对我区目前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彻底整治,强化长效管理,全面提升市容环境、生活质量,通过加强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和提高市民公德意识、文明意识、革除陋习等社会治理,营造“卫生、整洁、安全有序、和谐、优美、舒适”的城市环境,最终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目标。
五、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组织机构
为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有计划地开展,成立云岩区城管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区政府副区长)(兼)
副组长:xx(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
xxx(区城管局局长)(兼)
成员:xxx(区城管局常务副局长)
xxx(区城管局副局长、xx办主任)
xxx(区林业绿化局局长)
xx(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xx(区工商分局局长)
xx(区商务局局长)
xx(区环保局局长)
xx(区建设局局长)
xx(区国土分局局长)
xx(区民政局局长)
xx(区市政所所长)
xx(区环卫站站长)
xx(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
x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
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
xx(中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
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
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
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
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
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
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
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
xx(环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
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
xx(xx镇镇长)
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
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负责整个行动的方案制定、组织、督促、检查、协调工作,建立城市管理工作例会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将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到办公室参与工作。
六、行动时间、范围、步骤
(一)时间:20xx年2月至20xx年12月
(二)范围:全区范围内。重点是市容市貌管理(占道经营)、城郊结合部和小街小巷、楼群院落环境整治,市政、环卫设施建设和管理,拆除违法建筑,夜间市容市貌管理(夜市等)、建筑工地管理、门前“三包”责任制、公厕管理、户外广告及“野广告”整治、供水设施整治。
(三)步骤
总的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查找问题。(2月25日—3月5日)
广泛发动,宣传动员。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认真排查创卫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制定整治方案,完善工作资料。
第二阶段:落实责任,全面整治。(3月5日—3月31日)
按照制定的创卫工作实施方案,分解目标,细化责任,落实措施,积极组织,系统整改。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和长效管理阶段。(4月1日以后)
通过上阶段的集中系统整治,查漏补缺,再次总结经验,完善长效措施,迎接上级部门检查验收。
七、主要工作及责任落实
(一)城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
开展对城区主次干道、小街小巷、社区和单位的环境卫生开展全面集中整治行动,确保“城区垃圾收集容器符合城市环卫设施设置标准,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小街小巷、车站及广场、集贸市场周边无卫生死角;社区和单位卫生环卫设施完善,有专人负责清扫保洁;主要道路

区城管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道路机械化清扫或高压冲水率≥20%,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100%;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密闭化,路面、绿地、院落等外部环境无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无坑洼积水;宠物犬类及饲养鸽等鸟类粪便不影响环境;完善城市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建设、管理工作,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城市生活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标准;医疗废弃物转运和集中处理、处置符合《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要求,规范特种垃圾处理场的运行管理,转运和处理记录规范齐全”,“城市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阳台屋顶整洁”、“城市道路车辆车容车貌干净整洁,无往窗外乱扔乱吐现象,公交车、出租车等营运车辆驾驶员及乘客不得在车内吸烟”,城市环境卫生状况全面提升。
1、全面开展未达标区域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的设置改造。由各办事处(镇)负责组织按照标准调查本辖区及责任范围内的垃圾容器设置情况。区环卫站负责调查本单位责任区域的垃圾容器的设置情况报区城管局,在市城管局配发的垃圾容器到位后,按标准统一设置。。
2、全面开展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小街小巷、集贸市场周边、客车站及广场、铁路沿线、社区和单位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由各办事处(镇)、区环卫站开展对责任辖区内主干道人行道、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小街小巷、楼群院落、33座集贸市场周边、贵阳客车站及大十字、东山、星力百货、广场、铁路沿线、社区和单位卫生进行集中整治,清理卫生死角、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暴露垃圾和坑洼积水,消除病媒生物孽生地。确保以上区域有专人负责清扫保洁,主要道路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100%,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密闭化,整治范围内无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
3、全面开展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及粪便收集、运输、处理工作的整治。由各办事处(镇)、区环卫站对现有生产垃圾、粪便运输的车辆的密闭化、管理标准化情况进行整治和检查,确保按照环卫作业标准,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生活垃圾及粪便密闭运输,运输车辆车容车貌整洁,完善垃圾及粪便收集、转运相关资料。
4、开展垃圾分类收集的工作。按照市城管局统一安排我区第一季度各办事处(镇)确定一个社区或单位开展垃圾分类收集的试点工作,试运行期间只作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分类,共计19个点,在取得成熟经验后全面铺开。
5、开展对社区和单位宠物犬类及饲养鸽等鸟类粪便清理整治。由各街道办事处(镇)、公安牵头,农水、城管配合按照《贵阳市城镇养犬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好养犬登记管理,进一步加强饲养鸟(鸽)类管理。同时组织对辖区社区和单位宠物犬类及鸟类在路面、绿地、院落的宠物粪便进行全面清理,规劝并督促饲养人加强对宠物粪便的清理,落实管理机制。
6、开展主要街道临街建筑物清理、整治工作。由各办事处(镇)责成业主单位对城区主要街道两侧的建筑物督促业主单位进行清洗、粉刷、修饰,确保建筑物外立面无明显污迹、无残损、无脱落、无严重变色、无乱张贴涂写、乱吊挂堆放等现象。对临街居民区、楼群院落等建筑物屋顶及阳台的环境进行整治,确保屋顶及阳台管理规范有序,无乱堆乱放和乱挂衣物等现象,达到整体视觉整洁、美观、协调的效果。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镇)、区环卫站、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
配合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农水局
6、组织开展对乱扔、乱吐、乱倒、乱排、乱挂的专项处罚行动
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区环卫站、各办事处(镇)要组织执法队员、工作人员根据《贵阳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办法》对主、次干道、广场、车站、公园等公共场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教育、处罚。
责任单位: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区环卫站、各办事处(镇)
(二)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开展以“清垃圾、建设施、拆违建、保长效”为重点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落实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垃圾日产日清,有专人保洁,实现“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村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的目标。
1、全面清除积存垃圾。由各相关办事处(镇)负责,对辖区内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大营坡周边、东山出路口、旭东路、中坝路、改茶路、三马片区集中开展垃圾大清除行动,全面清理、清运暴露、积存垃圾,不留卫生死角。落实清扫保洁人员,建立卫生保洁制度,加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环境卫生面貌总体良好。
2、完善市政环卫设施。由区城管局、办事处(镇)、区市政所、区环卫站负责,对辖区责任范围内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道路进行集中维护、整治,确保道路硬化平整、排水畅通、通行正常。新建、设置的垃圾间、垃圾转运站、公厕、果皮箱、排水等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在确保创卫达标的基础上本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的原则,作好建设工作。
3、强化市容秩序管控。由各办事处(镇)、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市容秩序管控工作,落实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整治标准,全面取缔、规范各类违章占道经营(作业),开展门头广告、野广告专项整治,强力拆除各类违法建筑,基本消除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彻底改变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脏、乱、差”的现象。
4、打击非法营运车辆。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对非法营运较为集中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取缔非法营运“黑车”。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办事处(镇)、区环卫站、区市政所、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
(三)积极完善数字化指挥中心平台建设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落实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筑府办发81号)和市城管局关于贵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工程,区级监督指挥中心信息系统平台建设的要求,“云岩区须在20xx年4月前完成区级平台的设备采购、安装、场地建设及设备调试”。现在该指挥中心场地已落实,网格与部件的确认已完成,指挥中心12319工作人员招聘已完成。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四)城区小广告乱贴乱画专项整治
以整治制贩假证、随意张贴、涂写和散发违法小广告行为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大小广告清理整治力度,严查制贩假证行为。
1、全面开展小广告清理、覆盖工作。由各街道办事处(镇)、区环卫站、区市政所对辖区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社区、院落以及市政设施上张贴、悬挂和散发的各类小广告进行全面清洗整治。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巡查和保洁,落实长效管理,做到“发现一起,清除一起”。
2、加强小广告电话号码管控。各办事处(镇)对小广告中公示的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进行逐一登记、分类、汇总,并将汇总分类情况报市城管局,由市城管局集中移交公安、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处置。电信、移动、联通等通讯部门根据市城管局提供的违法小广告电话号码,进行停机处理。
3、严厉打击制贩假证行为。由区公安分局牵头,会同工商、城管等部门根据摸底掌握的制贩假证、假票据、涉黄等违法小广告联系方式和信息,对违法小广告窝点和人员实施严厉打击,力争从源头上根治违法小广告,对散发传播违法小广告的依法进行处理。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镇)、区环卫站、区市政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
(五)城区建筑工地及渣土运输管理专项整治
进一步规范建筑工地和渣土运输管理,做到“待建工地管理规范,设置1.8米以上的实体围墙,场地内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实行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管理制度,无偷倒乱倒现象;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运输车辆不得带泥上路,不抛洒滴漏污染城市卫生”,“有效控制扬尘污染”,全面达到有关考核要求,并逐步建立健全责任明确、管理有序、监督到位的长效管理机制。
1、切实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从源头上规范渣土运输工作。加大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管理力度,由区建设局负责,区城管局、各办事处(镇)配合,对未按规定要求设置实体围墙、冲洗平台以及场地管理不规范、扬尘污染的建筑工地,督促其限期进行整改,杜绝不文明施工的现象。
2、加强建筑渣土运输管理,杜绝渣土撒漏污染路面的现象( )(1)由区城管、市交警一大队抽调专人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对城区主要出入口道路、建筑工地做到全天候巡查、设卡守点,严厉查处渣土运输车辆超高、超载、未实行机械密闭改装、撒漏污染路面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行为。
(2)区环卫站组建环卫应急队伍,加强城区道路巡查力度,发现渣土撒漏污染路面的现象,及时安排力量完成清扫工作,并加强保洁力度,确保路面干净、整洁。
3、加强建筑工地施工噪声监控。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要加大建筑工地施工噪声的监控力度,及时处理市民投诉,重点对夜间施工噪声扰民的行为,依法实施处罚。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交警一大队、区城管局、区环卫站、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
(六)城区强化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街道办事处(镇)具体负责,沿街各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社区以及个体工商户为第一责任人,“门前三包”签定率必须达到100%。做到“沿街单位‘门前三包’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落实,整洁有序”,城区所有街道环境卫生、绿化管理、容貌秩序明显改善,门前乱堆乱放、乱停乱摆、乱贴乱挂、乱涂乱画、破坏公物、损坏绿化、违章占道等不文明行为明显减少,广大市民文明卫生意识普遍增强,逐步营造全社会讲究卫生、遵守秩序、爱护设施,人人参与城市管理,自觉维护城市形象的良好氛围。
2、各街道办事处组建专门的巡查队伍,对辖区各责任主体“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确保三包责任落到实处;区城管局组织专门力量对各街道办事处“门前三包”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率、知晓率到达100%,。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镇)
(七)城区违法占道经营(作业)专项整治
按照“明确责任、疏堵结合”的原则,全面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取缔各主次干道、重要区域的占道经营(作业)、占道停车等违法行为,分类、分时段科学合理设置临时摊区,严格摊区秩序和卫生管理,全面取缔城区主次干道“无证照的流动食品摊点及其他无证摊贩乱设摊点、马路市场、店外延伸占道经营、机动车违章占用人行道、经营性煤火炉灶”等。
1、全面开展取缔违章占道经营(作业)、停放车辆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由区城管局、各办事处(镇)负责,按照规定拟定《云岩区二、三级干道占道摊点设置方案》报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按照整治标准,开展大规模的集中统一整治行动,全面取缔城区迎宾大道、重点区域、绿化广场以及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占道经营(作业)、门面延伸占道、马路市场、停放车辆等违法行为,规范二、三级占道经营,强力推进贯城河旧手机市场建设,将延安路、公园北路、富水路等旧手机经营户引入市场经营。同时启动陕西路、红边门、盐务街饮食夜市的规范整治。
2、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范辖区交通秩序、停车秩序、行人秩序,严查乱冲、乱行、乱停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发挥联合执法的优势,取缔和规范严重影响辖区交通秩序,重点是东山、旭东路、大营坡、中坝路、延安巷、山林路等。
2、切实规范早、中、晚饮食摊区的管理。由区城管局、各办事处(镇)制定早、中、晚饮食摊点,摊区设置方案报市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城管局批准,并切实加强经批准设置的饮食摊区的集中统一规范化管理,统一炉具、统一招牌、统一时间、统一面积,强化饮食摊区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有专门的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保持摊区及周边清洁卫生。给、排水设施完善,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等有关规定,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并严禁使用煤火炉灶。早、中餐车及夜市等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出入场,其中,早餐车收市时间为上午9:30前,中餐车设置时间为中午12:00——13:00,夜市设置时间为19:00后至凌晨。严禁超时经营,提前和超时经营的,停业整顿或予以取缔。
3、加强人行道临时停车场的设置与管理。由区城管局制定人行道临时停车场的设置方案报市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城管局审批,根据批准的人行道临时停车场设置方案,按照市政设施的管理要求,对临时停车场地面进行硬化,统一规划,统一标识、划线,指派专人负责,实施规范化管理。对临时停车场以外其它路段违法停放的车辆,由区城管局配合交警一大队依法进行严处。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办事处(镇)、市交警一大队
(八)城区建筑物楼顶平台及其它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专项整治
“全面落实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监控体系和快速拆除反应机制”和《云岩区违法建筑管理、控制、拆除责任的规定》,坚决拆除城区建筑物楼顶平台、各主次干道、城郊结合部、重点工程周边的违章建筑(构筑物),“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拆除一起,确保新增违法建筑零增长”。
1、整治内容
(1)城区建筑物楼顶平台、居民区内通道擅自搭建、设置和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违法建筑;
(2)城市主次干道、主要出入口、广场、绿地、交通设施、防火通道、占压地下管线等建设的违法建筑;
(3)三马片区、两环两路、水东线、城市建设重点工程等建设范围的违法建筑;
(4)违法占用耕地、林地进行建设的违法建筑。
2、集中拆除
(1)自行拆除。由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各办事处(镇)负责做好调查摸底,根据摸底调查情况制定拆除方案,向在楼顶平台违法搭建的各建筑物产权单位或违法建筑当事人下达限期自行拆除通知书,积极动员产权单位和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好产权单位和违法建筑当事人的思想教育和说服动员工作,督促自拆工作;对自行拆除确有困难的违法建筑,由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组织人力、物力帮助拆除。
(2)强制拆除。对违法建筑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拆除或拒绝拆除的,区城管局制定拆除方案,组织公安、维稳等有关职能部门,强力开展集中统一拆除行动。重点对城区建筑物楼顶平台、主次干道、主要出入口、居民区内、城市重点工程周边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依法进行强制拆除。20xx年至少拆除10万平方。
责任单位: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各办事处(镇)、相关单位
(九)城区公共厕所专项整治
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标准,按照现有公厕归口管理的原则,分别由环卫、旅游、林业绿化、交通、相关办事处(镇)等公厕权属管理单位,开展对城区范围内管理公厕的集中整治行动,在“公共厕所达到《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其中,区环卫站负责的公共厕所的建设和管理符合国家要求,设置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确保公厕设置等级符合标准,设施、设备完好,内外环境清洁、卫生,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公共厕所整洁卫生。
1、全面开展公厕设施改造、内外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由区城管局、区环卫站根据公共厕所整治要求,开展环卫公厕的集中统一整治行动,我区环卫站管理的公厕共计189座,已升级改造66座,尚有123座未升级改造,建议对未达标的公厕进行升级改造。对已经升级改造的66个公厕要做好维修维护,全面整治公厕内、外部环境,确保公厕等级达标,设施完好,环境卫生整洁。
2、由区旅游局负责公园景点公厕,区林业绿化局负责绿化广场公厕,各办事处(镇)负责对单位自管公厕(含中石油、中石化加油站厕所)其它公厕权属管理部门负责,按照制定的整治方案,对公厕进行全面督促整治,区环卫站作好业务指导,确保各类公厕设施完好、卫生达标。
3、切实规范公共厕所的管理。在加强公共厕所硬件设施改造及环境整治的同时,各公厕权属管理单位按要求对所管公厕落实专人负责,加强管理人员培训,设立公共厕所卫生监督电话,完善管理制度,实施规范化管理。
责任单位:区环卫站、区旅游局、区林业绿化局、市客运总公司、相关办事处(镇)
(十)城区市政基础设施专项整治
按照市、区职责分工和“统一标准、集中整治、归口管理、部门协作”的原则,集中开展城区市政基础设施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城区市政基础设施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人行道平整、完好,公共设施整洁、完好,无污损、破旧、缺失现象;道路下水道畅通,无垃圾堵塞现象;路灯亮化率达到98%以上;临时开挖等市政施工工地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城区河道管养维护进一步巩固提高”。
1、全面开展城区道路专项维护整治保洁工作
(1)根据权属和管理责任,对城区次干道、人行道进行眨眼板翻修整治,对车行道、背街小巷路面垃圾池的维修维护,确保路面、人行道平整、完好,道路缘石设施完好,无坑凹、碎裂、隆起、溢水等现象;小街小巷路面普遍硬化,出现破损、缺失必须及时进行修复;
(2)对区市政所管理的登高路等25条小街小巷进行翻修整治,按先易后难顺序进行整治。2月底启动50万元以下的整治工作,50万元以上的整治工作完善建设相关招投标工作为尽快开展。同时200座化粪池的整治工作要全面展开。
(3)根据权属和管理责任配合市政工程管理处对城区各桥梁及其各种附属和公共设施的维护管养和保洁,确保整洁、完好,出现污损、破旧、缺失的进行清洗、修复、更换;
(4)加强城区掘(占)道施工管理,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任意占用或挖掘道路施工。经批准的施工场所必须设置护栏和警示标志;材料、机具应当摆放整齐,施工产生的渣土应及时清运,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2、全面开展城区排水设施专项整治维护工作
根据权属和管理责任,对我区盐务大沟等10条排水大沟进行专项整治维护,确保排水畅通,无积水、无堵塞、无污水溢流;垃圾及时拦截清涝,不得流入城区主河道,各街巷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道路下水道、排污管道,应定期疏浚、保持畅通,无垃圾堵塞现象,无井盖损坏、丢失现象。
3、全面开展河道治理工作
由办事处(镇)、区林业绿化局负责,加强市西河和贯城河等沿河绿线保护范围内无垃圾杂物和卫生死角,沿河两岸绿地、乔、灌木等被无践踏、攀折现象,沿河各类绿化广场及附属设施管养维护良好,无损毁。
责任单位:区市政所、相关办事处(镇)、区林业绿化局
(十一)城区户外广告、门头牌匾专项整治
按照“统一标准、集中整治,市区统筹、以区为主,条块结合、全面铺开,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18条主干道由市城管局负责),通过开展专项整治,集中解决我区户外广告、门头牌匾存在的“脏、乱、差、杂、残”等突出问题,使我区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的设置规范,达到“科学、规范、美观、亮丽”的要求。
1、开展城区其它道路户外广告、门头牌匾整治。由各办事处(镇)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18条主干道云岩范围内(中华路、中山路、延安路、瑞金路、北京路、宝山路、浣沙路、文昌路、富水路、贵开路)以外的街道、重点部位的户外广告、门头牌匾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普查,严格按照《贵阳市户外广告设置标准》和《贵阳市门头牌匾设置技术规范》的要求,逐一督促产权单位、沿街店面自行拆除或整改,不自行拆除或整改不到位的,组织依法集中拆除。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镇)、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
(十二)城区供水企业和二次供水管理专项整治
1、全面开展供水企业和二次供水单位管理的集中整治行动,确保“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自来水厂和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规范,自身卫生监督机构监督、监测资料齐全。自来水厂出水水质、管网和二次公共设施水质符合《城市公共水质标准》”,建立健全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的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预防疾病和保证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2、由区卫生局、区城管局牵头,办事处(镇)负责督促各二次供水单位按照以下标准开展工作:
(1)二次供水单位要加强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二次供水设施周围环境整洁,排水条件良好,设备运转正常,有饮水消毒设备;
(2)所用设备及管件均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接触水的设施表面光滑平整,不影响水质;
(4)所供水质感观性状良好,不含危害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
(5)水箱(池)内外有爬梯,有通气管和罩,容积不超过用户48小时用水量,不得渗漏,开口处须高出水箱(池)面5cm,开口位置与大小必须满足内部清洗消毒工作需要,并加盖上锁;
(6)二次供水设施不得与市政供水管道、饮用水管道、大小便槽斗直接连接,溢水管与泄水管不得与下水管连通,蓄水池周围10米内不得有渗水坑和堆放垃圾等污染源,水箱周围2米内不得有污水管线和污染物。二次供水设施的使用单位负责设施的日常运转、保养、清洗和消毒,制定设施的卫生管理制度,指定专门的管理人员;
(7)清洗人员必须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方可上岗;水箱(池)的清洗每年不少于1次,有清洗、消毒记录,清洗消毒后须经疾控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严格按照二次供水水质必测项目和增测项目开展卫生检测,水质检测记录完整清晰,档案资料保存完好,检测结果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的要求;
(8)强化二次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监测,档案资料完整齐全。
3、开展二次供水设施整治,确保饮水安全。由各办事处(镇)负责对二次供水本单位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根据摸底调查的情况,对现有二次供水设施,分别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治:
(1)对已具备城市供水条件,但仍然继续使用二次供水的,由区卫生局责成产权单位限期进行拆除。
(2)对尚未具备城市供水条件,但仍需继续使用二次供水的,由卫生部门根据二次供水卫生管理的相关规定,责令其产权单位限期改正直至符合要求。
(3)已经停止使用二次供水的,由区卫监局、各办事处(镇)责成产权单位限期进行拆除。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城管局、各办事处(镇)
(十三)建立云岩区城管局“创卫”快速反应机制
针对“创卫”工作城管工作信息不灵、主动性不强、责任不落实、处置不及时,改变常规工作模式,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区市政所、区环卫站、各办事处(镇)组建快速队伍24小时值班,通过12319数字化简易平台,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责任单位: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区环卫站、区市政所、各办事处(镇)
(十四)提高队伍素质,依法行政,全面抓好城市综合执法工作
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加大培训力度,提高队伍素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各街道办事处(镇)执法中队要整合队伍,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转变观念,牢固树立城管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思想。加强执法队伍的效能建设,强化责任效果。建立城市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六定责任制”、巡查制度、错案追究制度、违纪和不作为查处制度等措施,完善案件查处分离制度建设,完善案件查处督查机制、案件查处归档管理,认真履行城市综合执法十个方面的工作职责、任务,使全区城市综合执法工作走上新轨道、迈上新台阶。
责任单位: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各办事处(镇)
(十五)加大宣传报道和与媒体沟通工作
由区城管局统筹系统各单位宣传报道工作,系统单位要将工作开展情况、亮点等及时报送区城管局。同时高度重视与媒体的沟通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和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加大“创卫”工作宣传教育力度,推动“创卫”工作进社区、进单位、进家庭,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
八、检查督促
按照检查督促“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一)日常检查工作以暗查方式进行,分别由区整治办、区城管局、区委、区政府督察科、区监察局负责,做好日常检查的记录、取证工作,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二)月考核由区整治办、区城管局统一组织,邀请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参加,实施办事处与办事处、部门与部门之间的相互交叉检查。
(三)设立举报电话,加大对整治行动的督查力度,严格实行市政府“三令制度”。
九、工作方法
(一)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镇)按照本计划要求,制定实施意见,成立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为“创卫”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镇)每月有工作计划,每周有工作安排,突出难点和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实施整治和落实长效管理。
(三)月计划、周安排及工作完成情况以信息的方式报送区城管局,工作完成情况两日一报。
十、工作要求
(一)各责任单位要遵照本方案的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责任到人,振奋精神,使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党政一把手责任制,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此项工作,按照各自的职能,加大工作力度,增加经费投入、做到守土有责,齐抓共管。
(三)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依照本计划的要求,制定详尽的实施意见,突出重点、难点及长效管理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四)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镇)必须坚持弹性工作制,确保下班时间内城管工作不留空档。
(五)各级干部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深入路段,现场办公,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制定奖惩措施,调动城管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工作责任心,严肃查处脱岗、上岗不作为等违规、违纪行为。
(七)转变观念,增强大局意识,各街道办事处(镇)、社区居委会不得随意同意或批准占道摊点,杜绝乱收费的行为。
(八)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的观念,发现问题积极想办法解决,不准推诿,转嫁矛盾。
(九)营造执法环境,确保行政执法顺利开展。
为确保执法力度到位,有效遏制执法过程中的反管、抗管现象,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努力营造良好地执法环境,充分发挥城管、公安联动机制作用,坚决打击阻挠、妨碍依法行政的各种违法行为,为行政执法作好坚强后盾。
附:云岩区城管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攻坚目标责任分解表
二o一o年二月二十五日
区城管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城管局创建省级卫生县城专项行动月实施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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