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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发展推进方案

加快全省县局函件业务发展的策划方案。

我们都知道: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针对我们自己给自己制定的目标时候制定方案需要被早早提上日程,方案可以让我们找到更正确的工作方式方法。我们撰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呢?以下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加快全省县局函件业务发展的策划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为你提供参考!

加快全省县局函件业务发展的策划方案

加快全省县局函件业务发展的策划方案为切实加快20xx年全省县局函件业务的发展步伐,特制定策划方案如下。
一、20xx年县局函件业务发展目标
20xx年力争全省县局函件业务收入增长10,进一步提高县局商函收入在函件收入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函件收入在县局总收入中的比重,从而使县局函件收入在全省函件收入的比重由目前的36提高到38。
将全省县局分为5个组,对不同组的县局制定不同的发展目标。20xx年内有A组8个局函件收入增长8,B组9个局收入增长10,C组21个局收入增长12,D组函件收入达到60万元以上,E组县局函件收入不低于50万元。分组情况及县局函件各项业务量收的最低参考指标详见附件。
二、20xx年县局函件业务发展的主要措施
为达到上述目标,全省县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函件专业的营销体系建设,落实机构、人员和场地,不断完善经营机制。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准确把握对函件业务的定位。当前中国邮政改革和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我省县局邮政业务结构不合理,邮务类业务比重低,业务规模不大。随着邮储政策的调整,加快发展邮务类业务成为邮政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以函件为核心的邮务类业务是邮政最为基础的业务,要从邮政未来发展的战略高度对邮务类业务在邮政业务体系中的核心地位予以高度重视。年初召开的全国邮政经营工作会议上,进一步明确了函件业务是中国邮政最重要的核心业务。
(二)建立健全函件营销体系建设。县局要成立商函经营专业机构。要配备得力人员从事函件工作,配备与函件规模相适应的人员进行项目营销。一般县局商函广告公司不少于5人,专职营销人员不少于3人,函件收入超过100万的局不少于8人,专职营销人员不少于4人。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商函公司成立账单、商业信函、邮资封片、邮送广告等多个项目组,由专职营销人员为主,各支局、网点营业人员为辅组成营销体系。县局商函广告公司要有保证业务发展的生产场所。
县局函件业务的发展可借鉴a、b和c模式。
a模式特点:将专业公司、现有网点、社会代办员等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商函公司7人负责不同区域业务发展,实行营销区域责任制,调动支局所和社会营销员积极性。
b模式特点:组建专业营销项目组支撑商函业务发展,商函公司设立商函函件部、邮送广告部、户外媒体部、设计制作部四个项目部。
c模式特点:由于人口较少,县局在内部将不同的专业公司组建成立市场部,市场部有15人营销队伍,其中商业信函、邮送广告和邮资封片有专人负责开发。
(三)积极创新经营机制,市县联动发展。在函件收入超过100万的县局,可实施模拟法人方式运作,其它县局可采取承包经营的方式运作。在考核方式上,局方下达业务收入、收入结构、收支差额、成本核算范围等关键指标,同时赋予商函广告公司一定的分配权和经营自主权,使公司有能力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招聘人员,以及一定额度内的费用支出权限。
市局要加大对县局的管理,业务上市局商函公司要加强对县局的帮助和指导,加强在市场分析、方案策划、商函制作等方面的支撑和服务,提高县局的市场开发能力。
三、20xx年县局函件专业的具体工作
(一)继续开展“数据为翼,商函腾飞”营销活动
在县局数据库营销要突出抓好中小(集体、民营、乡镇)企业宣传和产品销售的商函市场。加强对农业科技企业、种植、养殖企业(专业户)的开发,针对产品的终端用户和市场,提供适时对路的名址信息。通过开展“数据为翼,商函腾飞”营销活动,力争每个县局开发商业信函长期较大客户5-8家。
20xx年县局要围绕数据库营销工作,在省局的统一部署下,积极运作好三个项目,以项目带动函件业务的发展。
1、积极开展招生商函集中营销活动。随着社会竞争的加剧,各种“充电式”的职业培训和资质培训发展迅猛,教育的民办化比例和商业化成份不断增加,招生商函已经成为很多学校开展招生工作的一个重要渠道。由省函件局出台营销方案,全省在3-9月份开展招生商函营销活动,重点是中专、职高、武校、技校,民办及二级大专院校职业培训和资质培训等。要尽早做好应届学生名址信息的收集,锁定目标客户,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活动,做好本地区营销方案的策划和落实。争取通过此次专项营销活动,A、B组县局招生商函业务量要达到3万件,C、D组达到2万件,E组达到1万件。
2、广泛开展各类知识竞赛活动。推广**局以邮资封片为载体开展知识竞赛造信活动的经验,抓住专题纪念日市场机遇,联合纪念日的主办部门,创新有奖竞赛、有奖答题的形式。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消费维权、环保、法律等各类知识有奖竞赛活动,通过开展知识竞赛活动,有效带动邮资明信片、邮资信封、邮送广告等业务的发展。同时通过对答题卡的有效整理,充实当地个性化名址库。争取每个县局至少开展一次知识竞赛活动

加快全省县局函件业务发展的策划方案第2页

,A、B组开发答题卡邮资封片要达到5万枚,C、D组达到3万枚,E组达到1万枚。
3、认真组织第二届少儿书信活动。根据中青联发[20xx]75号文件要求,要在20xx年上半年在全省开展第二届少儿书信活动,活动主题“爸爸、妈妈,我想对您说”。各局要积极与当地团委、教委或学校联合,力争A、B组局开发活动专用邮资信封5万枚,C、D组达到4万枚,E组达到3万枚。省局将组织专家对收到的作品进行选评,并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作品参加全国评选。
(二)进一步加大帐单业务的发展力度。
通过加大帐单业务发展力度,争取在20xx年涌现一批账单月寄递量超万件,年寄递量过10万件的县(市)局。
1、树立全网全局意识,认真组织帐单投递工作。投递工作体现了邮政账单寄递业务的核心价值,直接关系到账单业务的发展前途,保证投递质量是发展账单业务的基本要求。全省县局要牢牢树立全网全局意识,认真组织帐单的投递工作,严把投递质量关,视察部门要加强检查,规范管理,严格遵守省局制定的有关账单投递工作的规定,按时、保质地完成账单投递工作。
2、抓住机遇,积极开发交通管理告知单、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地方部门的帐单业务。这些帐单业务在省内部分地方已经成功开发,要抓住市场机遇,积极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或相关单位联系,作为政府树立形象、维护百姓的根本利益、对相关部门和企业实行监督、改善服务的有效措施,积极拓展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纳税凭证等账单市场。在测算成本的基础上,通过积极开发账单搭载广告业务,来降低账单制作成本,同时实现业务增值。
(三)健康发展普通邮资封片业务。
1、不断巩固和提高邮资封使用的覆盖面,使邮资信封起到抵制低面值邮票,净化通信市场,改善函件收入质量的作用。要可以采取各家单位联合印制,分散使用的办法,实现邮资信封的健康、持续开发。要重点开发各类校园市场,可以与校方签定协议,邮政局出资制作学校邮资封,在学校超市或商店面向学生销售,从而绕开了由客户先出资再制作的老路子,并可不断加印,成为长效业务。
2、鼓励商函寄递单位使用邮资封寄递商函,使邮资封成为商业信函的高端产品,促进邮资封大批量、长时期开发。
3、重点开发景点门票式邮资明信片业务,一是跟踪已经使用邮资明信片作门票的景点,听取使用意见,改进服务,确保景区的稳定使用。二是有风景区的县局要至少锁定一处景点,力争年内开发成功。三是在较大景点尤其是在“4A”级风景区推广电子门票系统。
4、要深挖地方特色资源,积极开发地方特色题材明信片业务。要在风景名胜区开发地方风光系列明信片,在历史文化资源丰富的地区开发历史人物、历史事件题材明信片,在经济活跃的地区开发著名企业和著名经济人物明信片,使明信片成为地方对外政治、经济、文化交流的名片。
(四)进一步做大贺卡类业务规模。
20xx年贺卡类业务的工作重点是调整业务结构,努力提高贺卡型和信卡型的比重,做到量质并重,提高收入规模。要将窗口销售的贺年有奖明信片和拜年卡作为一体化工程实施,满足不同层次的个性化要求。
20xx年,全省拜年卡业务收入目标是5000万元,比上年增长30以上。力争20xx年我省出现拜年卡业务收入超百万的县局,并出现5个超80万元的县局,10个超50万元的县局,所有县局均超15万元。
贺年(有奖)明信片业务的开发,要做大窗口零散销售和上门推销相结合,尤其是要针对在企业拜年卡开发中有过接触的单位,有的单位由于受制作量的限制而未能制作拜年卡,比较愿意使用贺年(有奖)明信片。
(五)稳定发展邮送广告业务。
邮送广告的业务收入占全省商函收入的三分之一,是商函业务不可或缺的板块。邮送广告市场切入较为容易,在县局更是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其效益在于规模,关键是做到定期、定量发布,使邮送广告成为稳定的广告发布平台,重点是成立专门项目组,由专人负责,长期开发,做成规模,形成品牌。继续创新单页式、本册型、新闻纸等形式,满足不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要重点开发衣食住行等与老百姓日常生活密切关联的行业客户。要与当地有关部门合作,刊登农用类信息,进入农村市场,为三农服务。用联网运行、异地发布凸现邮送广告的优势;用创新投送方式来提高广告的达到率。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向规模化、效益化、品牌化的方向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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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方案


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各区、县人民政府,xx风景区管委会,xx经济开发区管委会,xx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筹备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我市电子商务发展及应用,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xx〕xx号)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实施意见》(xx政办〔xx〕xx号)等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市场决定、政府引导,优化布局、产业联动,强化应用、创新发展”的原则,依托产业优势,强化政策支持,完善支撑体系,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我市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为全市促消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注入新活力,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市电子商务企业数量、交易规模、就业人数、税收收入等主要指标人均水平在全省前列。建设6个电子商务产业特色园区,引进培育5家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亿元、1家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5亿元的电子商务企业,扶持50家限上电子商务企业,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占总数95%以上,网络零售额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培育壮大经营主体。

1.积极培育电子商务平台和龙头企业。优选一批基础扎实、模式先进、成长性好的平台和企业,进行支持和培育。重点支持京东-中国特产· xx馆等依托知名电商企业搭建而成的电商平台,鼓励商贸企业自建平台和利用第三方平台开拓市场,大力支持谢裕大茶叶、祁红、太平猴魁、徽州竹艺轩雕刻等我市特色农产品(食品)、旅游工艺品等优势行业加快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全面推进我市电子商务的广泛应用和产业融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旅委、市招商局、市文化委、市供销社、市工商局、市信息办)

2.加快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以歙县成功申报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试点县为契机,加快将歙县建设成集电子商务聚集与生态、文化、旅游相结合的国内一流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实现电子商务与传统产业的共同发展。支持xx百特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电商运营中心、“歙县汇”电子商务平台、线下特产展销馆、“苏宁·中华特色·歙县馆”、“淘宝·特色中国·歙县馆”发展壮大;推进青创产业园建设发展。通过示范带动,鼓励各区县积极探索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体制机制,搭建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积极开展电子商务扶贫工程,实施精准扶贫,全面提升我市农村流通现代化和扶贫脱困的水平。(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工商局、扶贫办)

3.加快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按照产业链的要求,培育建设若干个布局合理、业态先进、带动性强的电子商务产业特色园区,依托新徽商、谢裕大、松萝等电子商务创业园区以及现有商品市场发展电商集聚区,吸引国内外电子商务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入驻,培育具有较强人才培训、物流仓储、融资担保、孵化培育等公共服务功能的特色园区,促进我市电子商务集聚发展。(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招商局、市工商局)

(二)扩大电子商务应用范围。

1.引导传统企业开展电子商务。鼓励传统企业(包括生产型企业、各类服务型行业)优化业务流程,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电子商务,将电子商务应用到生产和流通全过程,加快推进传统业务与电子商务的融合发展,力争到2020年传统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的比例达到90%。(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城乡规划局、市邮政管理局)

2.推进网络零售规模化发展。鼓励传统零售企业开展网络零售业务,通过信息化商业管理模式,利用互联网形成规模化经营。推动企业开展网上交易和清算,提高商品流通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鼓励发展垂直化专业市场和社区电子商务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3.强化电子商务应用创新。鼓励电子商务在营销渠道、商业模式及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创新,推进多模式、多层次的实际应用。发展移动电子商务,推广手机、掌上电脑等智能移动终端的应用,支持电子商务运营商与电信运营商、增值业务服务商和金融服务机构之间开展对接,提高移动电子商务覆盖面。(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金融办,电信xx分公司、移动xx分公司、联通xx市分公司)

4.加快发展农村和旅游电子商务。支持农产品网上批发、零售,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普及、应用。推动涉农电子商务平台与农村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开展合作,探索农村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的新途径、新模式。支持农村中心镇商贸、商品配送中心开展电子商务,提供便民服务。积极扩大讯飞爱途、xx途马等成熟旅游电商平台规模,开展旅游景点资源联盟,提高移动互联网端旅游电商占有率,可持续的带动xx旅游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旅委、市商务局、市供销社)

5.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支持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和参与第三方电子商务。支持重点企业建立本行业或门类、内外贸结合多语种的电商贸易平台。鼓励企业在海外设立批发展示中心、商品市场、专卖店、“海外仓”等各类国际营销网络,鼓励外贸企业和银行合作开展跨境电子支付,并使用人民币跨境结算。争取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试点,争取建立国际邮件互换局和交换站。积极培育和引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建设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xx海关、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行xx市中心支行、市邮政管理局)

(三)加快构建电子商务产业体系。

1.构建电子商务产业链。发挥电子商务在培育产业集群过程中的作用,鼓励产业集群龙头企业或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为上下游提供供应链服务,带动上下游企业提高电子商务应用水平,逐步发展企业间电子商务。支持基础条件好、居于产业链核心环节的骨干企业通过成熟的电子商务技术整合上下游关联企业,构成业务协同的全程供应链。(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农委、市工商局、市旅委、市邮政管理局)

2.打造电子商务公共平台。通过政府扶持、中介推动、企业应用,重点扶持区域性特色电子商务平台、大宗生产资料交易平台、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行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围绕xx特色行业、优势产业,建成集信息发布与展示、电子交易结算、投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立足xx、辐射xx南及全国的电子商务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帮助我市企业降低运营成本、增加贸易机会、拓展国内外市场。(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农委、市工商局、市旅委、市供销社)

3.建立健全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制度。研究建立电子商务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强电子商务企业信息统计和采集,完善电子商务发展评价体系,建立电子商务运行监测系统,提升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和行业发展决策的科学化水平,使我市限上电子商务企业80%纳入统计系统。(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商务局)

(四)建立健全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

1.加强信息网络基础工程建设。加快基础通信设施、光纤宽带网和移动通信网络建设,推进光纤到楼、入户、进村,实现光纤宽带全覆盖。全面推进“三网融合”,鼓励发展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手机电视、有线电视网宽带服务等融合性业务,完善“三网融合”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企业加大信息化投入,普及采购、制造、营销和管理等领域的信息技术应用,提高企业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区、县人民政府,电信xx分公司、移动xx分公司、联通xx市分公司)

2.完善信用认证及安全支付体系建设。利用电子营业执照认证、身份认证、数字签名认证等技术,结合社会信用联合征信系统的建设和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加快企业和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提升电子商务安全水平,加快xx市旅游诚信认证中心建设,提升企业服务水平。支持我市首批第三方支付许可牌照企业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和电子银行建设。支持O2O模式本地生活网上交易监管平台建设,解决电子商务纠纷,规范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优化电子商务交易后端服务。(责任单位:人行xx市中心支行、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信息办、市旅委)

3.健全优化物流、仓储与配送体系。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与全国或区域知名电商平台合作,建设物流、仓储、配送节点,成为全国或区域分仓和节点。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配送体系建设、乡镇商贸服务中心建设等项目构建共同配送服务网络,实现合作共赢。支持快递和物流配送企业、连锁超市等与电子商务企业构建合作发展平台,建立战略联盟合作关系。推动快递行业与社区服务网点合作,提高配送效率,畅通电子商务服务的终端环节,使电商统一配送比例达75%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4.培育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业。坚持引进与扶持相结合,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来xx设立区域总部,扶持1-2家全方位一站式电子商务服务综合平台。培育本地电子商务服务龙头企业,在“创意策划、技术研发、运营管理”等方面发展电子商务配套服务业,支持电子商务咨询、资讯、法律、技术、人力资源等方面开展服务外包。(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招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实行目标管理。建立市电子商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商务局牵头,市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统筹推进全市电子商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研究制定具体扶持政策,加强对电子商务发展的促进引导和宏观指导。将电子商务工作纳入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各区、县应建立相应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促进本地区电子商务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

(二)完善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在市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中,设立电子商务发展子基金,采取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实现财政资金支持和社会资本相结合,加大对电子商务初创企业的支持。支持电子商务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在城乡规划中合理规划布局电子商务产业用地,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利用存量房产、土地发展电子商务产业的,暂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各区、县要安排配套资金,支持区域内电子商务企业加速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局等)

(三)成立协会,强化行业自律。建立健全电子商务行为规范和统计制度。建立各级电子商务行业协会,发挥行业组织在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开展政策引导和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强化行业自律,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民政局等)

(四)强化合作,实施内引外联。依托xx大学、xx学院、xx职业技术学院创客大学等高校和客服团队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和辅导服务。支持xx学院、xx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加强电子商务学科建设,并与电子商务企业建立产学研用合作机制;支持创客大学为我市搭建互联网+本地人才培养、青年就业、创业企业孵化新平台,大力培育创业创新主体。加强与国际、国内著名电商企业、园区的联系和协作,建立电子商务对外交流与合作的网络。鼓励企业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电子商务交流、促进活动。推动电子商务企业的对外合作,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鼓励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开拓国际市场。(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招商局、市商务局等)

(五)形成合力,加强电子商务市场监管。强化部门合作,积极探索和采取措施,依法稳妥处理解决网络交易监管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对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及时处置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和事件;大力推进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引导网民形成良好的消费习惯,培养和储备电子商务监管专门人才。(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物价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等)

(六)协调对接,积极对上争取。抢抓国家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机遇,研究吃透上级政策,及时跟踪了解国家和省政府性资金的支持方向,结合我市实际,找准切入点,有针对性地摸清梳理对上争取项目,突出每一个时期、每一个部门的工作重点,按各自职能细化分工,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对上争取,并逐项抓好落实。(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旅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实施方案为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全面完成全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工作任务,按照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目标、任务分流、分级分口负责、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要求。实行相关部门、乡镇任务分级分部门负责、分类推进,限期完成。现将《漾濞县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主要任务立项分解如下:一、**县文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及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责任单位:县人事局、县文体局责任人:茶德根、姜晓水主要任务:在当前“事改”工作的基础上,以领导班子任期目标管理、职工全员聘任制改革为核心,借鉴、引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成功经验,研究制定《**县文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通过改革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人才结构合理、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主要目标:根据上级党委政府要求完成全县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时限要求:按“事改”期限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二、关于基础文化管站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责任单位:县文体局责任人:姜晓水主要任务:在巩固提高原有“两馆一站”建设的基础上,按照达标要求和方便群众、适应今后面向市场发展要求,研究制定目标尚未达标的县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文化站在新形势下创新机制、加快建设、加强管理的实施意见。主要目标:从今年开始,争取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县“两馆一站”全部达标。时限要求:实施意见由县文体局于今年4月10日前提出,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审定后,以县政府办文件于2004年5月10日以前下发并开始实施。三、关于漾濞县灯光球场的改扩建及老礼堂等场所的改造意见责任单位:县文体局、县城建局责任人:姜晓水、岳喜华主要任务:进一步完善灯光球场的改扩建及老礼堂等场所的改造方案及具体实施意见。主要目标:通过改造及扩建,要突出特色,提升灯光球场的硬件设施水平,使周围的场地与灯光球场融为一体,成为县城人民休闲娱乐的主场所。时限要求:改扩建方案于2004年4月10日前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在县委、县政府专题研究后开始实施。四、关于规范“彝族打歌”演出管理的若干规定责任单位:县文体局、县旅游局责任人:姜晓水、李光华主要任务及目标:规范“彝族打歌”的演出,挖掘“彝族打歌”的文化内涵,提高“彝族打歌”的文化品位,使“彝族打歌”表演的表现形式更加丰富多彩,成为省内外知名文化品牌,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时限要求:2004年3月底前由县文体局出台。五、关于开展(组织)石门关歌会的意见责任单位:县文体局、县旅游局责任人:姜晓水、李光华主要任务及目标:充分挖掘全省各地、特别是在我州、我县境内的彝族民歌、山歌,形成彝族各支系民歌、山歌大融汇,丰富彝族民歌、山歌的内涵,最终形成一个自发的一年一度内涵丰富的民风民俗大聚会的节日,促进石门关旅游业的开发。时限要求:县文体局提出意见,县旅游局要做好有关场地的规划及建设方案,报县委、政府审定后,以县委办、政府办文件于2004年中下发并开始实施。第一届歌会要于2005年开始。六、关于实施文化精品工程,加快文娱演艺业发展的意见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人:李华荣主要任务:(1)精心打造一批知名文化品牌,组织实施宣传漾濞的一本书、一首歌、一个舞蹈及表现漾濞整体形象的一张光碟的四个精品工程。(2)争取兴办全省乃至全国大型游乐项目和演艺项目。(3)整体策划一批品位高、吸引力强的文化艺术节会展览,娱乐项目。主要目标:用2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四个一”工程,提升漾濞知名度,逐步构建**自己的文化品牌。时限要求:与县庆20周年的相关规划同步进行。七、关于把**建成有西部地区特色的生态旅游城市的意见责任单位:上街镇、河西镇责任人:罗明栋、李树银主要任务:(1)努力把**纳入大理市的整体规划中,定位在大理市的“卫星城”上。(2)城市建设规划中,要突出生态与民风民俗相融的文化设施建设,使生态和民风民俗成为城市的支撑和城市亮点。(3)有效整合辖区内的文化资源,统一规划实施一批文化产业重点项目。主要目标:大力加强生态建设,使其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森林覆盖率较高,生态建设与文化建设相互交融的、最适宜于人居住的县份之一。时限要求:意见于2004年5月前出台,并于2004年下半年开始实施。八、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责任单位:县旅游局责任人:李光华主要任务:(1)努力使石门关为主的风景名胜区纳入“大理——丽江——香格里拉”旅游黄金线上精品项目。(2)提出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大型企业的资源和技术,对石门关、博南古驿道风情一条街等风景区和名胜古迹进行全方位的开发和经营,推动旅游景区、景点的深度开发,做强做大旅游产业,提高档次,增加附加值。(2)规范景区内的餐饮娱乐业。(4)规范收费。主要目标:全面提升**旅游业的文化内涵,用文化品牌做大做强旅游业,推动经济文化一体化发展。时限要求:2004年3月底前报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县政府审定后,分阶段实施。九、关于核桃生态旅游开发的意见责任单位:县旅游局、县林业局责任人:李光华、梅绍鹏主要任务及目标:依托**核桃这一品牌,进一步规划建设好河西镇光明村鸡茨坪核桃生态园,扩大规模,提升档次,使其建成全省乃至全国独一无二的核桃生态旅游景区,进一步促进核桃产业发展。时限要求:2004年3月底前报县政府审定后,分阶段实施。十、**县宣传文化中心建设规划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人:李华荣主要任务:(1)积极与上级宣传部门争取、接洽,做好资金的争取等相关工作;(2)做好相应的建设方案及规划。主要目标:提高**档次,使其成为文化建设的一个载体。时限要求:2004年3月前完成建设方案及规划。十一、关于建设核桃文化广场的意见责任单位:县城建局责任人:***主要任务:规范核桃文化,挖掘核桃文化内涵,打响**核桃这一品牌,核桃建成核桃交易、民风民俗节会等为一体,独具民族特色的文化广场。主要目标:建成在全省内有民族特色的文化广场时限要求:2005年9月前完成
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实施方案


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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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xx发〔xx〕xx号)和教育部及自治区教育厅《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xx-xx年)》精神,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建立学前教育投入和师资保障机制,全面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和教育质量,构建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一、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办好学前教育,关系全市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快学前教育发展,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遵循教育规律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因地制宜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为幼儿提供安全方便、规范适用、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促进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xx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2%,制定xx市幼儿园办园水平分类定级标准,开展幼儿园分类定级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xx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建立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机制,加大普惠性幼儿园扶持力度,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收费合理、设施配套、师资合格的普惠性服务。xx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8%,建立学前教育质量分类管理和监测评估体系,构建覆盖面广、质量有保证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三)重点工作任务。

1.扩大总量。根据城镇化发展、老城区改造和人口流动的实际,重点解决好老城区、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的问题。

2.调整结构。调整布局结构,统筹新建住宅和学前教育规划,努力实现就近入园、方便入园。调整资源结构,采取优质优价的补助和奖励措施,促使民办幼儿园更加规范,扩大普惠性民办园的覆盖面。调整投入结构,保证在满足学前教育基础设施需求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对民办幼儿园规范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的投入力度。

3.健全机制。通过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方式,完善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建立健全公办与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考核、监督制度,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

4.提升质量。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布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注重建立健全幼儿园动态监管机制。提高幼儿园教师、卫生保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提升办园水平,各类幼儿园的师资、班额、玩教具、园舍等逐步规范标准。

二、多途径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一)坚持科学规划。编制《xx市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xx-xx)》,各县(市)区要将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xx〕xx号)及《中共xx市委 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xx党发〔xx〕xx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住宅小区幼儿园公共设施配套建设规划。市国土部门必须将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要求和产权归属在土地出让合同中予以明确,建成后无偿移交县(市)区政府。规划部门对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的幼儿园,必须在规划条件中明确办园规模、占地面积等指标;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必须征求教育部门就项目总体方案和幼儿园单体建设方案的书面意见。住房建设部门监督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及地方的设计规范和建设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幼儿园。配套建设的幼儿园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土地出让合同将园舍、场地和有关建设资料全部移交给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经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签字后,住建部门方可批准开发商预售房屋。未按照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的,经规划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或者规划许可内容,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发放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书,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和房屋产权登记。对涉及学前教育用地、用房性质变更或产权转让的,未经同级教育部门同意,不予办理有关手续。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空余土地和校舍,优先用于学前教育。由教育部门牵头每年组织相关部门对本年度配建情况进行核查、验收,并进行资产登记。

(二)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按照“广覆盖、保基本”的原则,加大政府投入,支持各县(市)区新建或引导改(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幼儿园,尤其是农村公办幼儿园,要结合自治区教育厅农村学前教育机制改革试点项目,每年确定一个试点县(市)区、试点乡镇,确保落实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所公办幼儿园。各县(市)区参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公办园财政投入和教职工管理政策,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集体举办幼儿园,提高其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不得利用政府投入建设超标准、高收费的幼儿园。

(三)鼓励优质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实施示范园托管和幼儿园互助共同体发展战略,采取“示范园+薄弱园”等办园模式,建立捆绑式的发展关系,实现公办、民办幼儿园同步推进,不断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全面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四)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通过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充分利用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借助ppp模式,鼓励和引导各县(市)区积极发展学前教育。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

三、实施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

(一)购买服务范围。

为推进民办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坚持“分类分级、优质优价”的原则,实施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凡经教育行政部门、政府教育督导室评估,符合xx市幼儿园办园水平分类督导评估标准要求的,并自觉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范指导的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均可纳入学前教育购买服务范围。

(二)购买服务内容和方式。

1.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学前教育。对非小区配套的民间组织建设的民办普惠幼儿园,三区按1000元/平方米补助,两县一市按500元/平方米补助。

2.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师资培训专项经费。市财政每年单列1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市级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教师培训,全面提升其教育教学水平。各县(市)财政也要拿出一定比例经费,用于民办学前教师培训。

3.普惠性幼儿园生均经费补贴。达到xx市示范幼儿园(含自治区示范幼儿园)标准的,按每年每生1500元的标准购买学前教育服务;达到xx市一类幼儿园标准的,按每年每生1200元的标准购买学前教育服务;达到xx市二类幼儿园标准的,按每年每生1000元的标准购买学前教育服务;达到xx市三类幼儿园标准的,按每年每生800元的标准购买学前教育服务。今后可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步提高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标准。

4.普惠性幼儿园晋级奖励。充分发挥示范幼儿园的示范引领作用,自治区或xx市级示范园要主动承担民办薄弱幼儿园的帮扶任务,实施幼儿园共同体发展。共同体内幼儿园有取得晋级的,每晋级一所,结合教育教学综合考评,给予帮扶的高等级公办幼儿园相应的奖励。民办示范园对低等级幼儿园进行帮扶,共同体内幼儿园有取得晋级的,每晋级一所,给予帮扶的高等级幼儿园奖励5万元。对民办幼儿园按年度进行分类定级评定,对晋级的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对晋级为自治区示范幼儿园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晋级为xx市示范幼儿园的,一次性奖励15万元;对晋级为xx市一类幼儿园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晋级为xx市二类幼儿园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初次分类定级及三类幼儿园不予奖励。对晋级之后又降级的责令整改,不得再享受晋级奖励。

(三)购买服务经费来源及用途。

三区(xx区、xx区、xx区)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由市、区按照1:1比例进行分担,两县(xx县、xx县)一市(xx市)自行承担。要确保政府购买民办幼儿园服务资金规范使用,所补助和奖励的资金,要优先用于解决教师工资、“五险一金”、福利待遇及培训资金的缺口,其次用于补充设施设备的购置、改善办学条件;资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滞留。

四、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公办幼儿园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根据发展需要,有计划招聘幼儿园教师,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新增人员实行社会化用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优劳优酬、多劳多得的工资分配模式。完善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证机制,落实国家规定的工作待遇。通过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方式,支持解决好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对长期在乡镇和艰苦地区工作的公办幼儿教师,按国家规定实行工资倾斜政策。完善幼儿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机制和社会保障政策。民办幼儿园参照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合理确定民办幼儿园教师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时足额发放教职工工资,足额足项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办好xx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努力提升办学层次,培养输送合格的学前教育师资。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等应取得岗位任职资格,建立持证上岗制度,市教育局、卫计委负责承担园长、保育员、保健员岗位任职资格的培训,新进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资格。依托xx幼儿教育师资培训中心、xx市师资培训中心,实施每五年一轮的幼儿教师全员培训,培养一批名园长、名教师。

五、依法加强和规范学前教育管理

(一)加强幼儿园准入管理。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指导,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和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对幼儿园实行动态监管。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无证办园进行全面排查,加强指导,督促整改。经整改达到相应标准的,允许办园。对整改后,具备一定办园水平但仍达不到办园标准的,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探索“幼儿托管中心”等过度模式,明确过渡期限(过渡期限不能超过2年),做好无证幼儿园的登记备案工作,指派专人做好安全监管等工作;对整改后仍未达到保障幼儿安全、健康等基本要求的,各有关县(市)区政府要依法予以取缔,妥善分流和安置被取缔幼儿园的幼儿。

(二)完善学前教育检查和专项督导制度。市教育局、市教育督导室要制定xx市幼儿园办园水平分类定级评估标准,开展xx市幼儿园办园水平分类定级督导评估,为学前教育补助和奖励提供依据。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加强对学前教育工作的检查督导,开展经常性检查和专项督导,落实学前教育发展情况年度考核和督导制度。

(三)加强幼儿园保育教育指导。根据教育部颁布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指导幼儿园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加强对幼儿园玩教具、幼儿图书的配备与指导,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根据幼儿园数量和布局,划分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采取分层次、分类别、分区域、包片到园、指导到人等方式,定期对幼儿园进行业务指导。

(四)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由市发改委(物价局)牵头,根据xx市的实际,通过成本核算,按照幼儿园分类定级的不同类级,适时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制定民办普惠性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市教育局要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完善备案程序,加强分类指导。幼儿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市发改委(物价局)要加强收费监管,坚决查处乱收费。

(五)强化幼儿园安全监管。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安全设施建设,配备保安人员,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落实各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监督指导。幼儿园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幼儿园所在街道、社区和村民委员会要共同做好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

六、构建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保障体系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学前教育暨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教育局牵头,市教育督导、编办、发改、财政、人社、审计、住建、卫生、市场监管、物价及各县(市)区政府等单位参与。全面指导学前教育暨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进各辖区学前教育发展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市、县区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今后随经济发展要有明显提高。同时,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学前教育项目资金。

(三)规范资金管理。建立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信用档案和承接主体的进入和退出机制。对在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实施过程中,发现提供服务的民办幼儿园不符合资质要求的,有不诚信记录档案,考评结果较差或降级的民办幼儿园要立即退出,实行动态管理。

(四)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公办、民办幼儿园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逐步扩大资助范围,由资助学前一年幼儿逐步扩大到学前三年覆盖,并适当提高资助标准。低保家庭子女、孤儿和残疾儿童优先资助。

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实施方案


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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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鼓励全民创业,加快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全县经济转型跨越发展,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民创业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xx政发〔xx〕xx号)文件精神,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放宽创业条件

1、放宽市场准入门槛。允许各类创业主体平等进入国家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各个行业和领域。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前置许可外,其他前置许可一律取消。(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局)

2、放宽经营场所限制。允许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企业以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竣工验收证明作为企业住所权属证明。产权性质不明的房屋经房管部门同意,可以作为住所登记。农民持乡镇政府出具的证明文件可以家庭闲置用房申请从事经营活动。支持以“社区一照”、“楼宇一照”设立商贸流通、家庭服务等不需要前置审批的经营企业。允许一个地址登记为多家公司住所。(牵头单位:县市场和质量监督局、县住建局)

3、放宽出资方式限制。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允许以评估作价并能依法转让的公司股权、合法债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采矿权、探矿权、林权、水域滩涂使用权等非货币资产作为企业出资。允许改制企业以评估后的净资产作价出资。工商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均实行零收费。(牵头单位:县市场和质量监督局)

二、打造创业平台

4、提升园区建设水平。要按照企业集中、产业集群、环境生态、用地集约、服务集成的要求,规划建设产业园区,完善配套功能,做优发展环境,为各类创业主体提供低成本、优质化的生产平台。(牵头单位:县经信局、 县教育科技局)

5、加强创业园区建设。各乡镇、县直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以扶持科技创新、吸引创业人才、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就业为导向,加快生产型、科技型、市场型、服务型的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县政府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用地指标,专项用于孵化器、科技园、创业基地建设,为各类无力单独建厂的创业者和投资者建设孵化楼、标准化车间、职工公寓等,在租金、物管费用等方面给予优惠。同时鼓励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建立创业园区,打造创业平台,创业者以租赁或购买方式入驻经营。(牵头单位:县经信局、县人社局、县教育科技局、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6、建设大学生创业中心。规划建设创业平台,为在xx创业的大学生免费提供服务,扶植大学生创业实践,探索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新模式。大学生入中心创业从进中心之日起3年内,免缴房租费;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免缴物管费、卫生费等管理性费用。可以充分利用现有闲置场所、厂房,采取融资、合资等多种筹资方式,改建或扩建专业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创业中心。(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7、建设商贸集聚区。统筹规划市区特色商业街,集中打造金融街、商业综合体、现代物流中心、汽贸城等大型创业载体。规划建设农副产品市场、小商品集散地、特色餐饮街等创业阵地,引导初创人员集中入驻,免收各类管理费用。(牵头单位:县经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

三、培育创业主体

8、鼓励科技人才创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促进专利资本化、产业化。对有一定市场潜力的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给予5至10万元的补贴;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来保创业,对带项目、带资金来保创业领军人才(团队),经评审,确认其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和关键技术达到国内领先,且其研发成果进入产业化阶段,由市、县财政按1:3比例补助每个项目500-1000万元。(牵头单位: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县教育科技局)

9、鼓励回乡人员创业。加强与异地xx商会交流,引导和鼓励外地xx籍创业人士回乡领办、创办各类企业。建立回乡人员创业全程服务体系,帮助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县经信局)

10、鼓励大学生创业。对入驻县创业园区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稳定经营1年以上,当年吸纳、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社保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担保贷款条件的,由县财政局中小企业担保中心担保,个人创业贷款最高额度10万元;智力型、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当年新吸纳就业人数占企业职工总数30%以上(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以上,可根据实际招用人数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政府给予贴息。(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11、鼓励农民创业。积极鼓励农民发展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以及高效规模种养项目。大力培育发展农民经纪人队伍,活跃农村市场。强化农民技能培训,加大农民外出务工指导和服务力度,促进农民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支持发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特色产业,繁荣村级集体经济,培育农民致富载体。(牵头单位:县农委)

12、鼓励下岗失业职工创业。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政策,引导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对下岗失业人员初次开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免收市级以下行政性收费,在信贷、税收、培训等方面给予扶持。(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四、挖掘创业潜力

13、鼓励企业二次创业带动就业。

(1)鼓励民营参股煤矿、煤炭运销资源型产品企业新上非资源型产品项目带动就业。对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从市、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奖励。(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鼓励其它行业的民营企业新上项目带动就业(项目属于国家发改委最新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鼓励类项目)。对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及以上项目从市.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奖励。(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14、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带动就业。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的“小升规”企业和首次超亿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从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的奖励,从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分别给予 5 万元、10 万元的奖励。(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五、加强创业扶持

15、设立创业扶持资金。市政府每年安排3000万元全民创业专项扶持资金,县政府每年安排300 万元全民创业专项扶持资金,并建立逐年增长机制。对各类创业主体给予奖励和补助,对科技人员、回乡人员、大学生、农民、下岗失业人员等各类创业主体给予补助或贷款贴息;对为创业主体提供贷款担保的担保机构给予担保风险补偿;对创业主体给予融资保费补助。对新创办的小微企业给予奖励和补助。(牵头部门:县财政局、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16、加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力度。县政府每年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500万元,并根据财力状况逐年提高。对各类创业载体给予奖励和补助,对创业园区、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中心和商贸集聚区的建设和运营给予奖励和补助。对企业转型创业带动就业的项目和做大做强带动就业的企业给予奖励。(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17、加快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从xx年起,对民间资本新设立注册5000万元以上或注册资本规模扩大到5000万元以上的融资担保机构,市政府和县政府分别按照注册资本金的0.1%、0.2%的比例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奖励。xx年xx市本级担保中心资本金达到3亿元,扩大其对市场主体的担保范围,解决初创业者和已有企业的融资难题。(牵头单位:县金融办、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18、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全民创业推广金融新产品,支持其分支机构向县城、乡镇、社区延伸,规范担保、评估、登记等收费,推进中小微企业通过发行集合票据、集合债券、私募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鼓励股权投资基金、众筹基金等股权融资方式,推动中小微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出台鼓励企业上市的扶持政策,引导、激励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牵头单位:县金融办、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县人民银行)

19、推进企业土地确权。为解决企业贷款无抵押难题,

对未取得土地使用证的企业,用地行为发生在1986年12月31日之前的,依照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进行确权登记发证。用地行为发生在1987年1月1日以后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权属无争议的,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处罚并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后,办理土地登记,在此基础上办理企业房产确权手续。(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六、强化创业保障

20、加强创业培训工作。相关部门积极发挥各自创业培训资源优势,结合实际需求,针对创业实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充分发挥社会培训机构专业化优势,鼓励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创业能力提升培训。鼓励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同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开展合作,创新后续跟踪服务模式,提高创业成功率。(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21、提高创业服务水平。发挥各相关部门公共服务机构职能优势,加快县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为创业实体提供政策咨询、开业指导、人力资源引进、跟踪辅导等“一条龙”服务。对国家、省、市下达的各类专项资金,各级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挪用,并在资金到位后7个工作日内划拔。各级政府和部门严禁占用民营企业资产,不得强迫民营企业为其进行担保、抵押融资。坚决杜绝征收“过头”税和“以罚代管”等现象发生,保护创业者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2、加强组织协调。设立xx县开展全民创业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同时建立全民创业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协调机制。县全民创业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指导、协调的作用,认真落实和完善各项扶持政策,积极创新服务措施,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要建立健全鼓励全民创业工作的统计指标体系,强化督查考核,每年对推进全民创业工作成绩显著的、有关部门和企业予以表彰奖励。(牵头单位: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3.建立全民创业工作月报和信息报送制度。县直各有关单位从xx年五月起,每月月底前向县开展全民创业和加快民营经济发展领导组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报告本月工作进度,xx月和xx月底前分别报送半年和全年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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