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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公务员个人总结

个人学习公务员法感想体会。

《周易》:仁者见之谓之仁,智者见之谓之智。看过了解一样事物之后,每个人都有自己对其的看法。心得体会是每一个学生必须经历的写作训练,心得体会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怎么才能写出更好的心得体会呢?也许下面的“个人学习公务员法感想体会”正合你意!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个人学习公务员法感想体会


我国的公务员法,在总结吸收党和国家长期以来干部人事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外公务员制度的有益成果的基础上,在价值取向、制度设计、政策选择等方面,都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相适应,充分体现和反映我国政治体制的特点和要求。与外国公务员制度相比,它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第一,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西方国家强调文官管理是一个独立的管理系统,不受政党干预,与党派脱钩,党派不得直接管理文官。我国公务员制度是党的干部制度的组成部分,党管干部是我国干部制度的一个重要原则。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制度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党管干部,主要表现为党制定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做好对干部人事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监督,同时推荐和管理好重要干部。如各级政府的重要干部,都由各级党委考察推荐,依法由各级国家权力机关选举或决定任命。
第二,我国公务员制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西方的文官是一个单独的利益集团,他们同政府的关系是雇员同雇主的关系,文官工会为了文官的利益经常同政府谈判,并设有专门的机构调节文官集团与政府的关系。而我国的公务员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也不容许公务员搞特权。我国的公务员既是国家的主人,又是人民群众的公仆,他们是代表人民群众执行国家公务。这就决定了他们的一切活动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忠于职守,勤勉尽责,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接受人民监督。
第三,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西方文官制度在用人标准上,有的强调所谓“专才”,有的强调所谓“通才”,都把业务知识和能力作为用人的主要条件。充分体现德才兼备的原则,是我国公务员法的重要特点。“德才兼备”是我们党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选拔和使用干部的重要原则,是党一贯坚持的干部工作方针。长期以来,我党在选拔和使用干部时,一直强调要德才兼备,并把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公务员法从公务员的选拔、考核、晋升等许多方面,都贯穿了德才兼备的原则。公务员法总则规定,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在录用上,实行公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并把考核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结果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条件,规定不得录用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为公务员;在考核上,强调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在职务晋升上,强调要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注重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表现和工作实绩。
第四,我国的公务员制度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西方文官制度强调所谓文官的“政治中立”,要求文官不得参加党派活动,对各党派保持“中立”。我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这表明了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性质:它是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政治路线服务的。
之所以有以上这些区别,其根本原因是,西方国家实行的是资本主义制度,我们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制度;西方实行的是多党制,我们实行的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正是这些区别说明,我国公务员制度是从中国国情出发,具有中国特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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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学习体会


《公务员法》学习体会

《公务员法》学习体会
《公务员法》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系统的总结了我们党和国家几十年干部人事工作的经验,参考借鉴了国外人事管理中的成功做法,确定了我国公务员法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基本方法,是做好干部人事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准则。
通过学习,首先,我对公务员队伍建设有了更加明确的认识,感到公务队伍优胜劣汰公平竞争在这部法律中得到充分体现。用人的激励制度更加明确。在《公务员法》中,首次明确“聘用制”公务员,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而“淘汰制”打破“铁饭碗”,更是体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争机制,用法律形式确定了公务员有上有下、有进有出的人事机制,公务员的出口除了退休这个正常出口外,还有“辞退”、“开除”、“淘汰”等特别出口形式。那些大错没有、小错不断,占着位置不干活的公务(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员要小心了,这些人很有可能从“淘汰”这个口出去。而更加引人关注的“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及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取消了公务员的工龄工资,公务员的工资实行增长机制,和国家经济发展相适应,具体说就是国家通过工资的社会调查,进行比较,然后将比较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更是与市场经济接轨的做法,体现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平竞争机制。这是一种行政事业型单位企业用人机制的做法,其实质是在行政事业单位中引入竞争机制,特别是引入了淘汰机制,这对提高公务员素质、提高政府的办事效率、勤政为民、改变过去那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机关作风,对改变政府为服务型政府的定性,必将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
我们知道,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是什么人,只要是一般职员新到企业工作,无论你过去工作了多长时间,一律没有所谓的工龄工资,与刚毕业参加工作的小青年一样,通过工作和效益拿工资,特别是到外企工作,更是没有这一项待遇,而不论你过去是科级局级还是处级,刚进去都是新员工,一切都得从头做起,与其他人都是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进行公平竞争,然后一步步做起,做得好才可以步步高升,取得相应的级别,享受相应的待遇等。这样的规定在国外实在是一项非常普遍的规则,其实也应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的竞争机制,但是在我国却是前所未闻,因为公务员长期享受所谓的级别待遇与工龄工资,从而进行并不公平的竞争,其弊端显然:具体地说,在某些岗位,工龄越长,也就同时意味着思想越老化,技术越落后,动手能力越差,观念越陈旧,办事效率越低下,又自认为资格越老,所以服务态度越差,服务意识越欠缺,群众意见越大,所有这一切反而不如那些刚参加工作的人,而享受级别和工龄工资这种机制,就出现了“熬”的情况:熬时间,熬资格,熬职称,熬待遇,如果出了问题,他们就会说:“工作了这么多年时间,就算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如此极大地打击了其他人工作的积极性,于是大家都一起慢慢地“熬”,不利于打破“吃大锅饭”的公平竞争的局面,不利于公平竞争,不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不利于改变政府机关作风,不利于形成服务型政府。
所以,新的《公务员法》的基本原则,真正体现了公平竞争机制,对于去掉“论资排辈”的腐朽思想,对于人才的脱颖而出等,都将起到重大的作用。这就要求我们在公务员队伍中要时刻树立竞争意识,要牢固树立开拓创新的思想,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这就要求我们每个公务员从进入公务员队伍这天起,就必须加强自身的学习,在竞争中求发展,在竞争中求提高,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得到锻炼,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做一名名副其实的国家职人员。





《公务员法》学习体会(三):公务员法与人才建设


《公务员法》学习体会(三):公务员法与人才建设
《公务员法》学习体会(三):公务员法与人才建设
我们对干部人事制度的理解和把握的角度审视,公务员法体现了在总结近二十多年来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新的认识。该法的颁布和实施必将开启我国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的新阶段。
公务员法将有力地促进我国公务员的队伍和人才建设
首先,公务员法增加了我国公务员的“入口”渠道。新法在第二章中,明确规定了公务员应当具备的七项条件,增加了公务员的“入口”渠道。对于不同类别的公务员,可以采用选任、委任和聘用的方式。该法肯定和坚持了我国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一项突出和受到普遍好评的重大举措,即公开考试、竞争择优的录用制度。具体而言,新法要求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对于领导职务的任用,则首次用法律的形式肯定了近年来各地各部门积极探索的内部竞争上岗和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的改革成果。在第十六章中还首次明确了机关设立聘任制公务员职位,并为此建立了相应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
其次,公务员法明确规范了公务员的“出口”。新法在第十三章中以较大的篇幅,列明了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予以辞退”、“不得予以辞退”的具体条件或情形,既确立和彰显了公务员管理的严明纪律,又保护了公务员的个人权益不受侵犯。尤(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其是针对领导干部,公务员法还引入了“引咎辞职”和“勒令辞职”制度。
再者,公务员法把公务员的交流与培训提升到了突出的位置。第十章规定了对公务员的分级分类培训,并将公务员的培训情况和学习成绩与公务员的考核、任职、晋升挂钩。第十一章中规定了国家公务员的交流制度,公务员交流可以在内部进行,也可以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工作人员之间进行。
公务员法将促进对公务员的全面管理
第一,公务员法完善了公务员的分类管理制度。《暂行条例》中没有对公务员进行分类管理的规定,公务员法第三章特别规定公务员职位按照它的性质区别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并且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建立新的职位类别。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分类方法,不同于世界上许多国家采取的政务类和业务类公务员的划分形式。
第二,公务员法中对公务员的嘉勉、晋职、升级、工资、福利待遇等一系列权利规定得更为明确、具体;同时细化了对公务员的责任与义务规定,列举了个小项、个大项的行为属于违纪行为,必须受到相应的惩戒或处罚。具体内容包括贻误工作、打击报复、弄虚作假、压制批评、欺骗群众、挥霍公款、滥用职权、侵犯群众利益、参与或支持黄赌毒、经商办企业或参与赢利经营性活动等。并相应地规定了违反纪律应给予的六种处分形式,而且在处分期间对受处分者在享受晋升、工资待遇方面有所限制。
第三,公务员法突出了对公务员的严格管理,一是规定了严明的行为规范和考核、惩戒制度,规定了公务员的项基本义务、项基本纪律,同时要对公务员进行严格的考核;二是增加了对主要领导成员的管理规定,反映在领导成员的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制度上;三是对公务员的离职从业进行严格地限制,即公务员辞去公职或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在离职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单位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的经营活动,违反者要给予处罚。同时,公务员法还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公务员法》学习体会(二):公务员法彰显人本管理精神


《公务员法》学习体会(二):公务员法彰显人本管理精神
《公务员法》学习体会(二):公务员法彰显人本管理精神
最近,我通过了参加相关的培训班,对学习《公务员法》有如下的认识。
公务员法的颁布与实施,将在公务员管理实践中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公务员法内容有了重大改进,其规定: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是公务员的基本义务,不得拒绝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或者命令。但同时也规定,当公务员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时,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命令的意见。这种规定实际上是赋予了公务员拒绝服从错误命令和决定的权利,公务员法既为公务员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履行职责提供了法律准绳,也切实保护了公务员的合法权益,为公务员进行自我保护提供了一把利剑,较好的体现了人本管理的精神。
一是规范公务员的管理,提高整体队伍素质。公务员法第四章,明确规定了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应该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招聘。这是第一次把公开考录国家公务员写入法律,其意义是十分深远的。一个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威信如何,工作水平与工作效率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水平如何。也就是说,国家公务员队伍素质的高低、能力强弱,事关政府形象和工作效率。要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除对现有公务(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员队伍进行全方位的培训教育以外,坚持标准,严格条件,把好公务员入口关,是保证未来公务员高素质的关键所在。公务员法的出台,为公开考录国家公务员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增强了政府部门用人的透明度,可以有效地避免公共部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
另外,以往公务员主要依靠职务晋升为主的晋升方式来提高自己的待遇,现在设立了职务与职级并重的“双梯制”晋升制度。开拓了公务员晋升的新渠道。公务员即使得不到职务上的提升,也可以通过职级的晋升,来提高自己的待遇,从而拓宽了公务员晋升渠道,从根本上改变了“千军万马挤官道”的状况与“官本位”思想。公务员法也确立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在职务晋升制度中的法律地位,以法律推动职务晋升的公开化、科学化、民主化,杜绝了暗箱操作,创造了良性竞争的环境;同时通过人事任免权的合理划分,制约了一把手或少数人的绝对权力,并通过建立责任机制来解决人事任免中出现的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现象。
二是公务员依法行政,促进公共管理体制的改革。公务员法规范和约束了公务员本身的具体行政行为和社会形象。任何行政行为均须由公务员来具体实施和操作,因此,公务员法是用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和约束公务员的言行,这是政府依法行政不可或缺的基础性法制要件。公务员法相对于《暂行条例》的规定,不仅在公务员晋升级、职位、工资待遇、福利等一系列权利规定方面更加明确化与具体化,而且公务员法强化了公务员的责任与义务,以及相对明确和细化了政纪约束。公务员法将“引咎辞职”制度确立为一款重要法条。这就是说,过去多年间断断续续尝试过的、在去年逐步推开的“行政问责”制度在公务员法中升级为一项基本的法律制度。这种制度的引入是加强政府官员责任意识,建立健全问责机制的重要举措,对于维护党和政府的权威和形象,获取广大群众的广泛支持有重要的意义。公务员法建立的灵活的职位聘用制度,对公共管理体制改革产生了促进作用。对于一些社会通用性较强的事务性与辅助性的岗位,公务员法规定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从社会上直接招聘相关人员。这样把聘任制作为公务员任用的补充形式,拓宽了选人、用人渠道,改善了公务员队伍结构,增强了公务员制度的生机和活力。



《公务员法》的学习体会


《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干部人事工作在法制化轨道上迈进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是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广大公务员、人民群众关注的一件大事。作为基层人事部门,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公务员法》出台的重大意义,认真展开学习宣传活动,积极加强人事制度和公务员队伍建设,为《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充分认识《公务员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公务员法》总结了我国公务员制度建设经验和教训,借鉴了国外公务员制度中的成功经验,将长期形成的干部人事管理的有效做法和改革的经验上升为法律,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公务员管理的内容。对于我们基层人事部门审视干部人事制度发展方向、厉行人事制度改革、建设“四化”干部队伍、提高执政水平和效率有着关键的指导意义。
一是为基层人事制度改革指出了明确方向。《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使干部人事工作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有法可依,为公务员管理活动提供了权威性、规范性、稳定性和普遍约束力的基本法,它适应当前从国家到基层的公务员建设、管理、监督的新情况,吸收了许多公务员制度改革经验和做法,在许多方面进行了制度和机制创新,进一步指明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这对于解决我们基层人事制度建设存在的制度不完善、机制不健全、执行欠力度等一系列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有利于形成科学合理的全方位一体化、规范化的基层公务员管理制度,提高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
二是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提供了科学保障。公务员队伍的水平和能力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水平、国家的管理能力和整体形象,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尤其是建设高素质的基层一线公务员队伍始终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关键措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繁荣兴旺、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而公务员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都必须以制度、机制建设为保证,《公务员法》建立了公开选拔制度、任职试用期制度、部分职位聘任制度等多项公务员管理制度,又从新陈代谢机制、竞争择优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监督约束机制等四方面进行机制建设,克服了因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制度建设滞后等各种因素带来的公务员概念不明确、管理方式陈旧单一、管理制度不健全、权益保障无力度等基层公务员管理方面的困难,有利于形成统一规范、运转协调、充满活的公务员制度,建设一支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基层公务员队伍。
三是为基层行政运转提供动力支柱。《公务员法》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对包括党政干部在内的各级公务员进行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考核,有利于保证广大基层公务员切实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力,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正确的政绩观,促进基层政府摆脱因循守旧、观念落后、功效不高的束缚,保持勤政廉洁,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平。

读《公务员法》内容体会


读《公务员法》内容体会读《公务员法》内容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于2005年4月27日公布,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行。《公务员法》的制定和公布,对于每一位国家公务员来说都是一件不容忽视的大事,它标志着国家公务员制度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也标志着国家公务员的行为规范已经上升为法律规范。因此,作为一名国家公务员,首先应该认真学习《公务员法》,深刻领会其法律意义。
十多年来,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推行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有力地促进了机关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但也应看到,由于公务员制度未以法律的形式出现,导致公务员管理权威性不够、执法检查机制不健全、强制力不够等问题比较突出。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随着完善公务员制度的条件更加成熟,制定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法,非常必要,也十分迫切。
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使我对《公务员法》有了一定的认识和理解,从一个普通公务员的角度认知和解读公务员法,我个人主要有以下几点心得体会:
一、制定公务员法,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了公务员的法律地位,这对于我们普通公务员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都是十分重要的。公务员法通过公务员的范围、公务员的管理原则、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工资福利保险、退休以及申诉控告等内容的规定,有效地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使每一位公务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或者在受到侵犯时能得到有效的救济,这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于公务员队伍的高度重视和关怀,也体现了法治进步。这使我们普通公务员在履行职责时不会有过多的顾虑,有了依法行政、依法执行公务的信心和保障,从而焕发出更加高涨的积极性,更加专心致志地做好本职工作。
二、公务员法将公务员的义务和纪律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确立,这是对我们普通公务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公务员法依据公务员的义务和纪律对公务员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也就是说,公务员是否认真履行义务和遵守纪律,已不再是简单的行政问题,而是一个法律的问题了,不履行义务、违反了纪律也就触犯了法律。我们每一个公务员都应该充分地、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在呼唤一个法治的时代,我们在建设一个法治的国家,当这个法治实实在在地出现在我们面前,当法治需要实实在在地规范我们的行为时,我们不能毫无感觉、漠然置之。作为普通公务员,我们应该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正确行使权力,密切联系群众,克服官僚主义,忠实模范地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真正地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努力为人民服务。
三、公务员法将公务员制度法律化,使国家干部人事管理法治化,以法律规范来保障公务员制度功能的充分发挥。选拔配备、更新、监控、保障、开发、激励等各项功能齐全,从进到出、从升到降、从奖到惩、从用到训,使公务员制度更加全面。这使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我们公务员队伍的建设将会更加完善,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将会进一步提高。同时也使我们看到,由于法律制度的完善,在干部人事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将会得到进一步的遏制,我们期待的干部人事制度的公平、公正,有了法律的保障。因此,公务员法的正式颁布实施作为普通公务员,我们殷切地盼望着由此而产生的干部人事制度的巨大变化,盼望着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盼望着我国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发生质的变化和提高。
通过这次《公务员法》的学习,我认识到要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要学要做的事情还很多。在今后工作中一要加强学习,坚持谦虚谨慎的作风。要以《公务员法》为办公依据,不断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和行政管理等知识的学习,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实践能力。二要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要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观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增强廉政意识,严格自律。努力成为符合人民不断提高的要求的国家公务员,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读《公务员法》内容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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