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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乡镇干部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

一念成佛,一念成魔,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想法,心得体会可以把自己当做书中的「主角」来写。相信每一个人在小学和中学都写过不少心得体会,写一篇心得体会我们可以从中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那么如何写好我们需要的心得体会呢?你可以读一下小编整理的乡镇干部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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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通过学习,我充分认识到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学习贯彻落实好这两项党内法规,对于全面从严治党,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要加强学习,增强纪律观念。一个没有党的纪律观念,一个不把党的纪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也不可能是合格的领导干部。现在党内存在各种错误思想。有的认为,把改革开放与严肃党纪对立起来,认为党的纪律是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条条框框",应当"冲破",可以"变通",提出经济要搞活、纪律要"松绑"等等。这些模糊认识和错误思想,是践行"三严三实"的思想障碍,必须坚决予以清除。在今后的中,我将带领党政班子成员、全乡党员干部坚持"双学"即认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深入学习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崇尚实干、勇于担当、廉洁自律"的优良作风,不断树立和加强纪律观念。
第二,要从细做起,模范党纪。要做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的模范,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时时处处把纪律挺在前面的习惯。作为"班长"要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在日常生活中,特别是遇到可能违犯党纪政纪的时候,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要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和规矩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和规矩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第三,要敢于负责,强化主体意识。作为乡镇党委"一把手",要认真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两个".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寸土不让。具体来讲,细化党委班子、党委第一责任人及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建立完善工作程序和保障机制,落实"一岗双责",不断提高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能力。及时同各村、各单位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并纳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工作考核中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同各分管领导签定责任状,明确分管领导的包抓责任和直接责任。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逐项分解到站所、到人头,明确包抓人和责任人,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第四,要以上率下,发挥党纪作用。凡事重视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同样如此。我们党的纪律有个鲜明的特征,就是它的平等性。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平等地接受党纪国法的约束和监督。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义务,党员领导干部也不例外,谁违犯了,就会受到党纪制裁。所以,作为乡镇党委"班长",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在遵守纪律、执行纪律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头维护党的纪律。
第五,要加强基层基础,实现弊革风清。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责任意识,始终保持"三个高压态势",建立完善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一是把监督关口前移,认真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议制度,把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向村级延伸,把站所负责人和村级领导向纪委述职述廉变成常态化。二是加大公开公示工作力度,扎实推动农村"六权治本".认真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真正做到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三是扎实开展廉政文化建设,促进社会风气根本好转。四是加大廉政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定期讲授廉政党课,开展廉政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基层干部廉政防线。五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随时发现,及时查处,对违纪的责任人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发挥执纪问责的教育作用。认真开展"以群众举报乡村干部腐败为切入点集中解决群众信访诉求问题"专项治理、农村"三资"清理、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持续用力推动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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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


党员干部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

2015年10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号角,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11月24日上午,我在部机关专题学习会上系统地学习了这两个规定,对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有以下四点肤浅的认识。一是约束对象更加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仅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规范,且只针对廉洁从政方面,未能涵盖8700多万全体党员在廉洁自律方面的总体要求。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在对象上拓宽到全体党员,实现了对全体党员的全覆盖。二是内容更加详实。原《准则》共4个部分、18条、3600余字,修订后共8条、309字,篇幅一下子少了90%以上。原《条例》共3编、15章、178条、2.4万余字,修订后的《条例》共3编、11章、1.7万余字,新增、去除、修改条文比例高达近90%,有的章节达100%。这个“瘦身”手术,让新的《准则》和《条例》内容清晰明了,对全体党员,全方位规定了党的纪律,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明确的告诉每一位党员,什么是倡导的、什么是禁止的?违反规定将会受到什么样的纪律处分?三是时代特色更加明显。新《条例》增加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方面的问题,新增了违反生活纪律的处分章节。把政治纪律列为六大纪律之首,特别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纪条款,切实结合当前现实。四是规定更加严格。新《条例》的一个重要特色是“纪法分开、纪法各表”,纪律的归纪律,法律的归法律,使得纪律挺在了法律前面,比法律规定更加严格。比如增加了“不服从组织决定,违反民主集中制、随意传播政治谣言”等行为的处分。此外,在第114条首次提出了“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这个说法,可见执行过程中将会更加严格。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时刻以《准则》和《条例》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切实做好以下三点:一要端端正正做人。作为一名组工干部,只有把“人”做得端端正正,做事才可能有正确的动机,才能使他人信服。二要踏踏实实做事。树立“组织工作无小事”的思想,高标准、严要求,严谨细致,规范操作,力戒浮躁,避免虚夸,做到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工作上务实、高效,生活上洁身、克欲,言行上慎言、慎行。三要认认真真守纪。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脚,不该去的地方不要去,努力做到洁身自好。

政协干部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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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条例》,要做到心有所畏。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三年多来,仍有一些人依然顶风违纪、铤而走险,究其根源,在于部分党员心中缺少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目无法纪、心无信仰,必然导致思想上的自由放任,久而久之,就会触碰底线。很多的违规违纪案例说明,一些手握大权的人从违规开始,因失去敬畏之心,失德丧志,最终走向了与党和人民相反的方向,这次《准则》在立德引导自律的同时,《条例》通过立规加强他律,让党员干部心存敬畏、行有底线,才能让德真正立起来。学习《准则》和《条例》要做到言有所戒。简单说就是党员干部对自己讲过的话要负责任,对组织要说实话、说真话,要言之有物、言之有理,不要说大话,更讲假话。对要说负责任的话,说群众语言,有的放矢,不说空话,不说群众听不懂的话。对同事要真诚相待,求同存异,说有帮助的话,不猜测,不推测,更不能无事生非。在公众场合说话,要谨言慎行,言之有据,不妄议国家和地方大政方针政策,不随意谈论是是非非。在家庭要教育好子女,与同事互助互学,不妄议单位是非,不信谣,不传谣。
学习《准则》和《条例》,要做到行有所至。就是党员干部要坚守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要求党员干部要做到认真贯彻中央的方针政策,不能对上级政策搞选择性、变通性执行,甚至是附加性、欺骗性执行﹔要以身作则,严格按照程序规则办事,不能擅作主张、我行我素,更不能以个人决定取代组织程序﹔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狠抓工作落实,不能做摆虚架子、罔顾群众利益的事情。
学习《准则》和《条例》,要做到事有所为,有所不为。就是要通过学习,做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不做庸、懒、散、怠的昏干部,不谋私、不腐败,物欲横流面前始终保持恬淡宁静的心态,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要建群众所需的言,献群众所盼的策,谋群众所期的事。政为民所议,事为民所谋。看事业重如山,视名利淡如水,怀一身正气、洒两袖清风。

党员干部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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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以下简称《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新版《准则》紧扣“廉洁自律”的主题,强调自律、立德、修身,为广大党员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和严要求。
新形势下党员该做什么样的人?笔者对新《准则》进行细细解读,认为在新形势下党员干部应在如下六方面下功夫:
一、存敬畏之心。古语有云“举头三尺有神明”,对于共产党员来说头上的“神明”便是党纪国法。少数党员干部对党纪国法缺少敬畏,目无法纪、贪得无厌,放纵内心“欲”的滋生,最终给党和的事业造成极大的损害还亲手葬送了自己的幸福人生。党员干部必须时刻对党纪国法保持敬畏之心,心中始终装着党和人民的事业,只有始终恪尽职守,才不会倾覆在欲望的深渊。
二、铸之魂。“忠诚”之于党员干部有着三层含义,其一,对党忠诚是首要。广大党员干部如若丧失了对党的绝对忠诚,就如同大海中航行的船只失去了舵手,便会没了方向,最终结果只能是丧生大海。其二,对人民忠诚是根本。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根本宗旨,是我党一切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的一切权力来自于人民,也最终要服务于人民。党员干部必须对人民忠诚,时刻将群众冷暖安危放在心头,诚心诚意为民解难,真心实意为民办事。其三,对事业忠诚是关键。不论职务高低,谦虚谨慎、求真务实始终是党员干部干事应有之态度。广大党员干部要做老实人,说老实话,牢记使命职责,自觉为人民掌好权、替百姓办好事。
三、明贪欲之害。“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贪欲一旦支配了人的大脑,那么会导致人的世界观扭曲、人生观背离、价值观错位,党员干部倘若不能严格律己,而任贪欲之火肆意燃烧,那么它将烧毁理想信念和官德官品,最终烧毁幸福人生。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加强思想修养,明贪欲乃腐败之根、祸患之源,常思贪欲之害,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自觉接受监督,使权力于阳光之下规范运行。
四、行干净之事。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党员干部所面临的诱惑和考验也越来越多,越是在这种形势下越是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行光明磊落之事,做清白坦荡之人。自觉把好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坚持用权为民,在党纪国法允许的范围内按规则、按制度去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应公私分明,不得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必须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做实事,自觉接受监督。
五、修为政之德。道德乃立身之本,政德乃立国之基。为政之德有三:其一“清”,即政治上要头脑清醒、清心寡欲,生活上要作风清廉、情趣高雅,经济上要清清白白、干干净净;其二“慎”,即行事谨慎、谨言慎行、慎终如始,自觉严格依党纪国法行事;其三“勤”,即勤勤恳恳、坚持不懈、任劳任怨、埋头苦干。党员干部要常修为政之德,传承和发扬优良的政德操守,才能在思想上筑起一道拒腐防变的坚固道德防线。
六、尚节俭之风。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从诸葛家训“静以修身,俭以养德”,到汉阴《沈氏家训》“勤俭承家风,清廉为镜鉴”,我国古代的优秀家风家训无不对“勤俭”推崇备至。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不仅是中华民族之传统美德,也是我党一脉相承的光荣传统和优秀政治本色。人人都应以勤俭节约为荣,理性消费,推崇节俭之风,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全社会营造厉行节俭、拒绝浪费的好氛围。
新《准则》是我们全党同志行为处事、加强作风建设的标准,其全文虽仅8条281字,但却一点也不“简单”,其言语凝练、立意高远,全体党员应用《准则》这面镜子经常地照一照,检查一下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及时加以改正,才能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纪检干部《准则》和《条例》学习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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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树立党章权威、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促进依法治国,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从严治党、纪律建设政策、措施、办法、要求真正落到实处,从而增强纪律和廉洁意识,进而增强党性观念和敬畏纪律、守好规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一名纪检,一定要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做党领导伟大事业的坚定基石。
一是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当前全市上下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级纪检组长作为部门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就要看得准、抓得早、抓得实,体现鲜明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要学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做好执行表率,要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学,对重要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既要学习党规文本,更要领会其中深意,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结合开展的"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带头细照,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找准不足,深挖根源,立行立改。带头笃行,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自觉带头树立清正、廉洁的风气。
二是在模范遵守上下功夫。《准则》是目标、是方向,是我们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重申了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尚党格,我们要重在领会其实质。《条例》是基石、是起点,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具体化,强化"负面清单"作用,清楚的告诫我们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同时提出清晰的处理依据,令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子可钻。我们必须逐条掌握内容,做到行有所止。《准则》和《条例》同时颁布,体现了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既严又实的科学治党思维,反映了"三严三实"要求的精神内涵。要在模范遵守上下功夫,带头树立"高线",带头守住"底线",做到知行合一,打铁还需自身硬。迅速适应新规矩新要求,立足于早、立足于小、立足于细。抓好党员干部的监督检查,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违纪违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红脸,切实关心爱护党员干部、切实对单位负责,做到把好关、守好门、种好田。
三是在自觉守纪上下功夫。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就是凡事重视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同样如此。我们党的纪律有个鲜明的特征就是它的平等性,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平等地接受党纪国法的约束和监督,党内绝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个别例外。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义务,党员领导干部也不例外,谁违犯了,就会受到党纪制裁。现实生活中,确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纪律,要求别人做的,他自己偏偏不做;要求别人不要做的,他自己反到去做。这样的行径,对党的纪律建设具有极大的杀伤力。所以,作为自己和每一名党员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在遵守纪律、执行纪律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头维护党的纪律。
总之,只有真正把《准则》和《条例》的精神挖深吃透以及全面领会,使我们党员领导干部才能做带头践行廉洁自律模范,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才能更好的发挥表率作用,解决好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的问题,全面"三转"到位的问题。要敢于较真、善于较真,把纪律挺在前面,认真履行纪检监督职责职能,确保把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严守党纪,远离违纪红线,做一个称职、合格的党员干部和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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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干部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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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两项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洁自律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党纪处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作为基层党员干部,要对照要求,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认真学习明要义。作为一名党员,要把两部法规纳入日常学习规划,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步,不但要原原本本学《准则》与《条例》,更要形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认真学习增强贯彻执行两部法规的自觉性、主动性,把标准树起来,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做到心中有敬畏,头上有戒尺。
二是积极遵守真践行。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新修订的两部法规是中国共产党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作为一名基层党员,要身体力行,从思想和行动上自觉做到敬畏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遇到可能违犯的时候,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性,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头维护党的纪律,做遵守两部法规的坚定践行者。
三是实际工作敢担当。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关键时刻要做到敢于站出来、敢于亮剑,坚决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不能因为怕得罪人,就选择做老好人,对违纪行为、腐败现象视而不见,装聋作哑。要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正气,倡导社会正能量。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树立党章权威、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新时期的一名基层党员干部,要坚持高线,不越红线,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做党领导伟大事业的坚定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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