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甲方:
乙方:
根据《种子法》、《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棉花种子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销权约定
1、乙方自愿购买甲方棉花种子;
2、甲方为乙方提供合格的棉花种子。
二、购买品种名称、规格、数量、预付单价、预付金额
品种名称 规格
(kg/袋) 预约数量
(袋) 预约金额
(元)
合 计
三、种子质量、检验、检疫、样品封存及相关责任
1、甲方保证所提供的种子质量达到棉花种子标签标示标准。甲乙双方的种子质量责任划分按《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规定的方法和程序,结合本合同确定。
2、甲乙双方可以对销售的种子共同封样,分别保存。
3、如果种子需要仲裁检验,在甲乙双方已封存样品的情况下,该样品应当作为质量仲裁检验的待检样品;如果双方没有封存样品或样品保管不善无法检验,可以将甲方或乙方库存的同品种种子作为待检样品,在使用库存种子作为样品时,应当就该种子的真实性做出鉴定,并确认包装未曾开启、种子无霉烂变质。
四、种子供应、验收、调剂、退货
1、乙方按照预付款方式从甲方提货。提货前乙方应当按照双方商定提货数量向甲方支付相应款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预付款后及时组织发货
2、提货地点:甲
甲方指定仓库。
3、对自提种子,乙方应在提货时验收品种名称、规格、数量、包装,并签字确认。
如乙方因故不能到甲方指定地点提货,甲方可代办发货,运费由乙方负担。
4、经调剂余缺,乙方棉花播种完后,没有用完的棉花种子,可以申请退货;退货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种子包装袋未曾开启、未破损,种子无霉烂、变质等现象;2)种子经检验,符合甲方供货时的质量指标;其中,水分、净度、发芽率在种子运抵甲方指定地点次日起24天内检验完毕;3)退货产生的与运输有关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4)乙方退货应在4月30日以前向甲方提出并经甲方同意,所退种子应于5月30日以前运抵甲方指定地点,逾期不予退货。
五、优惠政策: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合同约定量向甲方汇款预约
a、10月1日前,乙方每袋交付50元预约金,购买棉花种子时,预约金可充当棉花种子款,同时每袋棉花种子可优惠100元;
b、10月1日后,乙方每袋交付50元预约金,购买棉花种子时,预约金可充当棉花种子款,同时每袋棉花种子可优惠50元。
六、 违约责任:
除上述条款中已有约定的相关内容外,发生违约行为,按下述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提供乙方所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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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甲方全称):--------公司 电话:
需方(乙方全称):- 电话:
经**县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程序中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提货日期:
品 名 规 格 单位 数 量 单 价 金 额
kg 6.10元 元
kg 6.10元 元
总金额(大写):xx佰壹拾玖万陆仟肆佰贰拾xx元xx角xx分整 ¥:196420.0元 于20xx年10月22日前交货。
二、质量标准、验收方法及地点:
1、小麦质量标准:国家二级种标准(纯度不低于99%,净度不低于98%,发芽率不低于85%,水分不低于13%)。
2、验收方法:由县农牧局组织局内相关部门的人员共同到指定存放点进行验收,验收时需提供种子管理部门的备案登记证明。
3、验收地点:天生路203号(原种子公司仓库)。
三、交(收)货方法、地点及运杂费负担:
供货商必须在签订合同三天内,按照农牧局的要求将小麦送货到指定地点,经农牧局组织验收并交付使用。运达时种子的运费、上下车费由供货商承担。
四、货款结算时间及方法:
经种子管理部门对该批种子抽样检验合格后,凭验收合格证明书由**县政府采购中心开具付款通知给采购办,政府采购办一次性付清种子款。
五、包装要求及包装物费用负担:
包装按照国家关于标签管理的规定执行,包装物由甲方承担。
六、经济责任:
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由甲方按照《种子法》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七、其他:
(一)售后服务:供货商即甲方必须按照国家二级种标准供货。1、提供栽培技术说明;2、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服务;3、提供检疫证明;4、包装符合国家标签管理规定;5、破袋率控制在1%以内。
(二)供需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灾害和确非一方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需修改或终止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另立协议方可有效,并报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九、本合同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双方都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向合同仲裁机关提出书面申诉,要求调解、仲裁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10月19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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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吉林伯仲种业有限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处互惠的原则,依据《合同法》和《种子法》的有关条款,就种子供销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订购的品种为 销售区域: 质量指标: 二、运输:乙方要求货运方式为 ,地点: 三、甲方为乙方供应的种子是经过严格检验和产地检疫,无虫害,霉菌,细菌或病毒性疾病和其他杂物,保质保量供给乙方所订购的种子;在收到乙方购种款8小时内为乙方及时发货,并将发货清单,票据随货寄出。 四、乙方购种时需注明品种名,编号,数量及收货人详细地址,姓名,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及运输方式,在签定供货合同后,及时将货款付给甲方。在收到甲方所供种子后请及时复核数量和重量,进行芽率的抽检,15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此期间若无异议甲方则视为种子合格。 五、违约条款: 在收到乙方全部货款后及时为乙方发货;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拒不发货。 交货的时间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范围内。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种子,由于种子本身遗传基因复杂和栽培环境的影响可能会发生变异,如果发生与种子相关内容不符的质量和数量问题,甲方负责所供种子单价以内的责任,但不承但因仓储,运输,管理栽培不当,栽培技术及异常环境气候因素引起的表现性状失常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发生其他质量纠纷需根据《种子法》协商解决。 六、甲乙双方应本着相互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遵守本协议条款的认真落实。 七、协议有效期:全同签定之日起至 八、本协议一式贰份,附件也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盖章并签字后生效(传真件有效),订购单不够时可书写附件。 甲方:吉林伯仲种业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吉林省辉南县富强大街40-5号 地址: 电话:0435-6984567 电话: 传真:0435-8230409 手机: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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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种子法》、《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棉花种子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销权约定 1、乙方自愿购买甲方棉花种子; 2、甲方为乙方提供合格的棉花种子。 二、购买品种名称、规格、数量、预付单价、预付金额 品种名称 规格 (kg/袋) 预约数量 (袋) 预约金额 (元) 合 计 三、种子质量、检验、检疫、样品封存及相关责任 1、甲方保证所提供的种子质量达到棉花种子标签标示标准。甲乙双方的种子质量责任划分按《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规定的方法和程序,结合本合同确定。 2、甲乙双方可以对销售的种子共同封样,分别保存。 3、如果种子需要仲裁检验,在甲乙双方已封存样品的情况下,该样品应当作为质量仲裁检验的待检样品;如果双方没有封存样品或样品保管不善无法检验,可以将甲方或乙方库存的同品种种子作为待检样品,在使用库存种子作为样品时,应当就该种子的真实性做出鉴定,并确认包装未曾开启、种子无霉烂变质。 四、种子供应、验收、调剂、退货 1、乙方按照预付款方式从甲方提货。提货前乙方应当按照双方商定提货数量向甲方支付相应款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预付款后及时组织发货 2、提货地点:甲方指定仓库。 3、对自提种子,乙方应在提货时验收品种名称、规格、数量、包装,并签字确认。 如乙方因故不能到甲方指定地点提货,甲方可代办发货,运费由乙方负担。 4、经调剂余缺,乙方棉花播种完后,没有用完的棉花种子,可以申请退货;退货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种子包装袋未曾开启、未破损,种子无霉烂、变质等现象;2)种子经检验,符合甲方供货时的质量指标;其中,水分、净度、发芽率在种子运抵甲方指定地点次日起24天内检验完毕;3)退货产生的与运输有关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4)乙方退货应在4月30日以前向甲方提出并经甲方同意,所退种子应于5月30日以前运抵甲方指定地点,逾期不予退货。 五、优惠政策: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合同约定量向甲方汇款预约 a、10月1日前,乙方每袋交付50元预约金,购买棉花种子时,预约金可充当棉花种子款,同时每袋棉花种子可优惠100元; b、10月1日后,乙方每袋交付50元预约金,购买棉花种子时,预约金可充当棉花种子款,同时每袋棉花种子可优惠50元。 六、 违约责任: 除上述条款中已有约定的相关内容外,发生违约行为,按下述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提供乙方
查看全文>>>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农作物种类
品种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
单价(元)
总金额
(元)
纯度
净度
发芽率
水份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二、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
供需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检验执行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供方必须提供持证种子检验员签发的该批种子《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2。调运或邮寄种子必须出具相应的《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植物检疫证书》。
3。需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4。供需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5。种子
子质量标准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
6。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的,其费用由_______________(单位)负担。
三、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提)货时间、地点、发运方式、运费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交付定金数额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结算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查看全文>>>合同编号: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 │农作物│品种│计量│数量│ 质量(%) │ 单价 │总金额│ │ 种类 │名称│单位│├┬┬┬┤(元)│(元)│ │ ││││纯度│净度│发芽率│ 水份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二、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供需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检验执行_________。 1.供方必须提供持证种子检验员签发的该批种子《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2.调运或邮寄种子必须出具相应的《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植物检疫证书》。 3.需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
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4.供需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5.种子质量标准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 6.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的,其费用由_________(单位)负担。 三、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四、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_________ 五、交(提)货时间、地点、发运方式、运费负担:_________ 六、交付定金数额及时间:_________ 七、结算方式和期限:_________ 八、双方一般责任: 1.供方:保证所供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需方; 2.需方:按合同约
查看全文>>>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种子购销合同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出卖人:
合同编号:
买受人:
签订地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农作物种子名称、品种、数量、质量
种子名称 品种名称 单位 数 量 质量指标 单 价 种子价款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出卖人的义务
一、出卖人销售的种子属于主要农作物种子的,应当是通过审定的种子。
二、销售属于被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种子的,出卖人必须是品种权人或者是品种权被许可使用人;出卖人必须出具植物新品种权证书或者品种权许可使用合同和品种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出卖人有保证销售的种子不存在品种权权利瑕疵的义务。
三、出卖人销售的种子应当附有依据《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的规定制作的种子标签。质量指标必须符合合同约定和由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种子生产、加工、包装、检验、贮藏等质量管理办法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四、出卖人对种子质量负责。出卖人提供的种子必须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不得提供假、劣
劣种子。买卖双方对买卖的每批种子,必须共同取样封存、分别保存,以备种子检验、仲裁、诉讼之用;封存的样品保存至本合同约定的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五、出卖人出卖的种子,必须按《主要农作物种子包装》国家标准包装,包装费用由出卖人负担。出卖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买受人和种子使用者提供种子的简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条件的说明与有关咨询服务。
六、运输出县或邮寄销售种子的,出卖人必须向买受人提供相应的《种苗产地检疫证或植物检疫证》或者《植物检疫证》。
第三条 买受人的义务
一、按照本合同约订的时间、地点、数量,接收出卖人交付的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种子。
二、于在本合同签字时,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种子价款总额的20%向出卖人交付定金;于收到出卖人送交的本合同约定的全部种子时,再支付种子价款总额的70%;另10%的种子价款于本合同约定的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20日内付清。
三、收货后应及时复检。净度、水分两项指标应在收货后的5日内复检完毕;发芽率应在收货(种子经过休眠期)后的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应在收货后该作物该品种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复检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由双方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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