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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怕的科学读后感

小学生读《可怕的科学》的心得体会范文。

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假期时我们观看了可怕的科学,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此时就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那么可怕的科学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范文资讯网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小学生读《可怕的科学》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小学生读《可怕的科学》的心得体会范文【篇一】

怎能想象,当你打开一本书,刚开始浑身颤抖,继而眉头紧皱,最后哈哈大笑的样子?怎能想象,读完这本书,在你狂笑不止的时候,已经明白了很多繁琐的数学知识?最近,我找到了一套书,它似乎是个漩涡,一下就把我卷进了知识的海洋。

初识这套书,只是一个偶然。当我从图书馆拾起一本书,刚刚翻上两页,我便不可理喻地爱上了它。这就是其中的一本——《概率的秘密》,读下去,我思考了,联想了,真正地融入到其中了。仿佛是什么力量牵引着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掷硬币的游戏,彩票中奖的机率,如何将单调的几道菜变得五彩缤纷,在快餐车上有几种选择……透过这些新奇有趣的标题,引人入胜的内容,我猛然醒悟:这不就是数学中最难攻克的计数问题吗?没有冗长的公式,没有繁琐的过程,它们变得那么友善,那么易于理解。

渐渐地,我读完了全套《经典数学系列》。每一本书,都有鲜明的特点。一个个看似简单的小游戏,结果却令人瞠目结舌;一道道无意间提出的小问题,可能会让你算上半天。计算,计数,代数,几何……从课本到奥数,一切一切的内容,都被它所涵盖。它以幽默的语言,有趣的漫画,为我们讲解了复杂难懂的数学知识。

读完这套书,一切数学题似乎都变得简单,很多老师以前出过的题,在它上面都能找到影子。那些妙趣横生的小游戏,也是建立在一定的数学基础上的。读完整套书,再看那些神奇的小游戏,或许,你就会恍然大悟。

数学,可怕吗?理解了这套书的全部内容,我会坚定地回答:不可怕!当数学界的一切事物都只是几个小故事的时候,我们还会觉得可怕吗?

小学生读《可怕的科学》的心得体会范文【篇二】

今年暑假我看了一本好书——《可怕的科学》。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人的器官应该怎么保养和器官的介绍,例如人身上的毛竟然比黑猩猩身上的毛还多,只是人的毛又细又短;黑猩猩的毛又粗又长。再举一个例子吧,一年里就会诞生2.8亿个新生儿童,可见速度是十分快。

读完了这本书,让我产生了许许多多的感想。想起自己以前好吃懒做,吃东西时狼吞虎咽,觉得好吃就一下子吃很多,把我的胃放在一边都不管“他”的健康。开完书后,自己感到惭愧不已;脸红了,垂头丧气的低下了头,为自己以前的行为感到羞耻,在这以后我再也不狼吞虎咽,开始细嚼慢咽起来,胃的负担逐渐减少,他好像在说:“谢谢你身体的主人,现在我更加愿意为您效劳了!”这次改变全靠《可怕的科学》这本书里的知识。

高尔基说“书记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一定要多看书,收获更多知识,成为祖国的栋梁,为祖国做出贡献!

小学生读《可怕的科学》的心得体会范文【篇三】

那些点滴,漾开,在记忆深处一本好书,使我记忆犹新,读书的时光又总是那么旖旎,氤氲着快乐。

翻开书的我,专注着,抿着嘴,眉毛拧成了一条紧张的直线。我一手扶着书本,一手指着书本中的文字,时而抬起头,似乎那里是我生命的全部。终于,我的嘴角漾起了一丝淡淡的笑。这是平日里不常见的,随即,这笑容又收了回去,消逝在了我的脸上。

我比较喜欢看书,而且对《可怕的科学》而着迷,科学并不可怕,这不过是夸张罢了,但回忆起看这册书之前的我,那就大不一样了吧。

这本书让我在快乐中学习,丝毫没有记忆知识的枯燥,反而成为一种愉快的游戏。比游戏过瘾,比卡通搞笑,比上网刺激!学习与搞笑的奇特组合,读了这本科学书就像读哈利·波特那样过瘾。

当你听到科学家侃侃而谈的时候,你是不是觉得他们上知天文、下晓地理……好像什么都懂?可别被他们唬住了,科学家并不是什么都懂。要真是那样,他们就不用做什么实验了,一天到晚跷着二郎腿坐着就行了。实际上,我们的科学家还有很多疑难没解决,我们还有很多不知道或不理解的事。

我觉得这本书非常有趣,不,应该是搞笑吧,我认真看了五六遍,但一想起书中的场景,就会发出令别人莫名其妙的笑声,不过请别见怪,你试试你看了之后会不会。

这本书不但有趣而且有很多丰富的科学知识,每看一遍这本有趣的“知识册”我的科学实力简直一夜暴长,这如同英国著名物理学家——艾萨克·牛顿所说的:“我之所以成功,是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这本《可怕的科学》也就是我现在的巨人了!

好书,我认为并没有明确的定义吧,要选对自己有帮助的书,但这只是一点,最重要的是自己的兴趣,如果是父母强迫孩子看的,那也只是看书,并没有什么意义存在,如果是自己喜欢的书籍,那一定能认真的读懂作者的含义,这样比被强迫才去看的效果好多了!

你喜欢看书吗?

小学生读《可怕的科学》的心得体会范文【篇四】

最近我从图书馆里借了一本《可怕的科学》经典数学系列的《特别要命的数学》,我看了一点便爱不释手了。

这本书写得非常有趣,书中的语句很生动,知识也通俗易懂。可能你看到这是一本关于数学的书,想它一定很深奥,可如果你看过了,就会发现,这本书把复杂的数学知识转变成了一个个有趣的小故事,我被他深深吸引了。虽然这本书名叫可怕的科学,其实它并不可怕,就是我们身边的数学知识,比如长度面积和体积等的测量与计算等等。

看了这本书,我不禁想起了以前看过的一道数学题:1+2+3+4······+1000等于几?我以前看到这道题不会算,只知道答案,心想:“一个个慢慢加肯定有答案”直到看了这本书以后才恍然大悟,哦,原来伟大的数学家高斯在1876年9岁时就用三角形的简便方法把这道题解出来了。他的答案是1000×1001÷2,等于500500,以前我知道了答案总是嫌计算太麻烦,因为其他书上的讲解太复杂了我看不懂今天看了着本书后我才知道,原来只要肯动脑筋,数学也是有捷径可走的。

看了这本书,我才知道数学是多么“要命”,和生活息息相关,对生活是多么重要,就像书中那有趣的强盗的故事一样。

这本书让我知道数学不再是毫无感情的冷血,而是非常有趣,魔力无边的。

小学生读《可怕的科学》的心得体会范文【篇五】

在这一次的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做《可拍的科学》,这里面有很多关于毒药的液体还有我们平常吃的东西重点毒素。

比如在1912年11月20日的一支探险队伍在南极他们遇到了一个可怕的事宁尼斯掉入了一个可怕的裂缝中。他们一整天都在对着裂缝呼喊,希望能够听见微弱的呼喊声,但是他们没有听见一点声音。默茨-由于吃了太多的哈士奇肝脏所以他也死了。后来道格拉斯。

的头发开始脱落还有身上的皮。读到这我不明白他的头发还有身上的皮为什么会开始脱落,后来后面告诉了我答案,就是杀死默茨,差点要了道格拉斯。莫森的命是什么怪病呢?事实就是他们中毒了——凶手就是肝脏。北极哈士奇的肝脏和其他动物一样储存着大量的维生素A使人吃了以后引起腹痛呕吐皮肤和头发脱落,杀死一个青年人轻而一举。道格拉斯。莫森是幸运的,他能活下来是因为他吃的不是太多。

听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生活中的食物不能吃太多,还有盐,他不止一种毒素而是两种——钠和氯。这两种毒药以盐的形式结合,就像一个“邪恶二人组”。

读了这一本书让我懂了许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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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读《快乐王子》的心得体会范文


《快乐王子》这个童话相信大家都非常熟悉,在我们一口气读完这个故事后,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快乐王子》读后感。该如何才能将一篇《快乐王子》读后感写好呢?以下是范文资讯网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小学生读《快乐王子》的心得体会范文”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小学生读《快乐王子》的心得体会范文(篇一)

《快乐王子》讲述了一个王子雕像和一只燕子之间的故事。他们雪中送炭,乐于助人。他们帮助了许许多多穷人,内心十分厌恶那些只顾自己,却又无是那些穷人们的官员。

我觉得市长只重了王子的外表如何。一件东西虽好看,又有价值,可它的内心怎样呢?看一个东西要从不同的角度去看待。人的外表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有一颗怎样的心。

我认为上帝的选择是正确的。他注重的是事物的内在,而不是外表。王子的心灵纯洁、善良,在他眼中老百姓的痛苦是自己的痛苦。王子和燕子都有一颗舍己为人的心。

小学生读《快乐王子》的心得体会范文(篇二)

快乐王子是一个伟大的人,可敬的人,善良的人,也是一个有爱心的人。

快乐王子为了他人而奉献自己这样的举动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你要我也给他送一颗红宝石嘛?’‘诶,我现在没有红宝石了,’王子说。‘我就剩一对眼睛,他们是用珍奇的蓝宝石做的,请你去送一颗给他送去。’”王子想去帮助穷人,但他没有红宝石了。他只剩一对眼睛——是用珍奇的蓝宝石做的,快乐王子不惜失去一只眼睛去帮助别人,这是可敬的。

王子只剩下最后一只眼睛了!因为他认为没有什么比贫穷和苦难更不可思议的了,所以他不惜变成盲人也把最后一只眼睛用来帮助别人。这样无私的奉献是伟大的,可敬的!可如果没有小燕子就没有王子这么伟大的人,也就没有快乐王子这么伟大的举动!如果小燕子不当王子的信差,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穷人收益。小燕子为了王子和帮助穷人而奉献了自己的生命。

小燕子明明可以飞到埃及活下来,可他却选择留下来陪着快乐王子;小燕子明明可以到下面更低的地方做个巢给自己遮风挡雨,可他却选择睡在王子的身边。因为它不想让做好事的人心凉。

我已深深的被小燕子和快乐王子感动,也使我下定决心:以后要像快乐王子和小燕子学习!

小学生读《快乐王子》的心得体会范文(篇三)

我有一本童话故事书,里面有一个“快乐王子”的故事让我非常感动。

快乐王子这篇童话是王尔德写的,里面的好词好句不可计数,里面的内容也很丰富。有感人的、幸福的、高兴的。让人看无数遍都不会厌烦。快乐王子为帮助穷人,而把自己身上的钻石、金片取下来,让燕子叼去给穷人,本来一座美丽的雕像变的灰暗无光,而穷人得了钻石和金片却不知道是谁送来的,穷人们很高兴,快乐王子虽然没了钻石和金片,但他却很高兴,他这种帮助别别人而牺牲自己的高尚品德值得我们去学习。

这篇童话让我懂了一个道理:快乐不是拥有金钱,而是帮助别人。

小学生读《快乐王子》的心得体会范文(篇四)

我有一本童话故事书,里面有一个“快乐王子”的故事让我非常感动。

快乐王子是一座城里的雕像,他站在高高的圆柱上,全身都贴着薄薄的金叶子,眼睛是用蓝宝石做成的,腰间的剑柄上还有一颗闪闪发光的红宝石。让我感动的不是他的漂亮,而是他有一颗金子般的心。当他看到很多穷人受苦却又没办法帮助他们,他难过得流下了眼泪。后来他让他的朋友——一只飞翔的小燕子帮忙把自己身上的宝石、金叶子送到需要帮助的人手上。虽然快乐王子变得难看了,全身伤痕累累,但他看着人们幸福地生活,心里感到无比的安慰。

如今,玉树人们面临着地震带来的灾难,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像“快乐王子”一样,献出爱心,帮助玉树的人们重建美好家园。

小学生读《快乐王子》的心得体会范文(篇五)

假期里,我看了《快乐王子》,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书的大意是说,快乐王子是一座用金片贴面的雕像,由于快乐王子很高大,视野很开阔,可以看到许多别人看不到的事情。比如,小女孩生病了,需要钱治疗,还有一个穷作家因为没有钱而无法买纸张等等。快乐王子很想帮助这些穷人,但他是雕像,无法走动。这时一只燕子飞来了,他请求燕子帮忙,把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全部送给了需要帮助的人,而他自己和燕子却被扔进了垃圾桶里。

读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要乐于助人,要帮助有困难的人,不能见死不救,只有帮助了别人,自己才会更快乐。

读《金色的鱼钩》小学生心得体会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我相信每个人看了《金色的鱼》之后,内心也一定会有所触动,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金色的鱼》的读书笔记呢?下面是范文资讯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金色的鱼钩》小学生心得体会”,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读《金色的鱼钩》小学生心得体会【篇一】

读完《金色的鱼钩》这本书后,我的眼睛都湿润了,眼眶里的泪水都要落下来了,这本书的一些段落,染我感动,一幅幅感人的画面,也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当我读到”老班长手里捧着搪瓷碗嚼着几根草和我们剩下的鱼骨头,嚼了一会儿,就皱着眉头,哽咽下去。”的时候,我就想故事里的小梁一样,好像觉得有 王恩钢刺扎着喉管,我感受到了老班长的辛苦,他每天都像一个保姆,照顾受伤的伤员,包扎伤口,换纱布,又是纱布没了就撕下自己的衣服,撕成一小条一小条的,给小梁包扎伤口,他每天又像一个勤务员每到一个地方,他都要打扫一下,每次都会用几根木棍和几块破,布搭起一座小帐子,为了伤员住的舒服一点,让风吹不到,雨下不到。老班长为了他人付出那么多,可对自己却那样简单。

那么值得尊敬的老板长啊,为了革命事业宁愿自己吃苦头也要保住年轻的同志,真是舍己为人呀!老班长为了下一代这位老战士把自己的生命献给了革命事业。而我呢?回想起来,我还不珍惜粮食,真对不起那些粮食啊!

平时,每次每次吃饭时,我都要在桌子上洒一些饭粒,不好吃的菜,从不夹来吃。但是我读了这个故事后,我深深的感到我们美好生活来之不易,应该珍惜粮食,老班长说吃的东西能和我们比吗?他们为了人类解放事业历尽艰辛我们多么希望能用自己美味的米饭去换老班长手中的鱼骨头啊!希望他能吃得好一点。

读《金色的鱼钩》小学生心得体会【篇二】

在我读五年级下册的时候,学了一篇课文叫《金色的鱼钩》,学完后让我深受教育。

文中的老班长接受了党交给的任务,照顾三个病号过草地时老班长设法让三个病号吃到鱼汤,而自己却不吃……走到边缘时,老班长牺牲了。为了纪念老班长,小梁保存了金色的鱼钩。

当我读到:“这天夜里,我们就吃到了新鲜的鱼汤。尽管没加作料,可我们觉得没有比这鱼汤更鲜美的了,端起碗来吃了个精光。”读到这体会到,红军过草地时艰难,有的时候还吃不到好的东西。而我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有好吃的鱼。还加了作料。我有时还嫌这嫌那的,从来没想过爸爸妈妈的辛苦。

当我读到:“第二天,老班长端来的鱼汤特别少,每个搪瓷碗里只有小半条猫鱼,上面漂着一丁点儿野菜。他笑着说:”吃吧,就是少了点儿。唉!一条好大的鱼已经上了钩,又跑啦!“读到这时我体会到。老班长没有捉到什么鱼。但他已经尽全力,不管有多少,只要让三位病号吃就行了。记得有一次。爸爸妈妈上班去了,可我吃了一点儿,觉得不好吃。可我想”如果不吃完妈妈会说我的。可这这么难吃,我吃不下呀!“于是我就把妈妈准备的早餐倒掉了。现在我对这件事感到十分内疚。红军在过草地的时候这么艰难,儿我还在这浪费粮食,真是可耻。

这篇课文,让我得到了一个深刻的启示,我发誓:我以后再也不浪费粮食了。

读《金色的鱼钩》小学生心得体会【篇三】

《金色的鱼钩》是一篇很感人的文章。读了这篇文章,我的眼睛湿了,我被老班长那种为了完成党交给的任务,不惜牺牲的精神所感动。

《金色的鱼钩》主要写的是在红军过草地时一位炊事班长为了让三个病号走出草地,将仅有的食物让给病号,自己光荣牺牲的故事。文章语言简练,朴实无华,记叙真实而生动,使人仿佛置身在那个时代的生活当中。看完以后,我深深地感动了。老班长啊,当指导员向你布置任务时,你毫不犹豫地接受了;当三个病号吃不上东西时,你整夜合不拢眼;当你钓到鱼时,你让给病号吃,自己却吃剩下的鱼骨;当小病号发现你的秘密时,你嘱咐小梁保密;当小病号被饥饿和疾病折磨时,你鼓励他们不要丧失革命意志……老班长,你付出了这么多,自己却牺牲了!难道你的身子是铁打的?难道你这样做只是为了完成任务?不!不是这样!是革命精神支撑着你,使你不顾自己,保护革命后代。

我沉思着:老班长,课文中说你死了,我却认为你还活着。你的精神,你的形象永远活在人们心中。而且,当今社会像你的人太多了。有人遇到天灾,人们立刻伸出了援助之手;大街上一个小孩迷了路,有人会送他回家;一个小孩快要在车轮下丧生,有人飞身扑上去将他救出……到处都有你,有你的精神,有像你一样的行动。老班长,请你放心,我们革命的下一代决不会辜负老一辈的希望!

老班长——心想着他人,想着党的工作,最后因为长期的饥饿和过度的劳累,终于支持不住倒下了。他牺牲前还在想着战士们,叮嘱他们—定要走出草地去。读到这里,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了,泪水夺眶而出。

党需要这样的战士,战友们需要这们的好上级。我们这一代青少年更需要继承和发挥他的精神!他不能死!他也没有死,他永远活在我们心中。他忠于党,忠于人民的精神,就像鱼钩一样永放光芒!

读《金色的鱼钩》小学生心得体会【篇四】

在25000里的长征中,演绎了不少抛颅头,洒热血的非凡故事。金色的鱼钩更是让我为之感动。

金色的鱼钩主要写老班长照顾“我们”三个病号,为了让“我们”快点康复,走出草地,捉鱼给我们吃,自己却嚼草根子。老班长虽然消瘦了很多,但身体健康,四肢健全,完全可以抛下“我们”,自己轻松地走出草地。但他没有那么做,反而像对待自己亲生儿女一样对待我们。即使自己十分疲倦,也会让我们喝到鲜美的鱼汤。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多么高尚啊!正是这种精神鼓舞着我们,遇到任何困难,要勇敢面对。终于我们走出草地,可是老班长却永远闭上了双眼。像老班长这样的革命战士,是多么值得我们敬佩啊!他们的热血洒满了中国每一片土地。我们应该将他们的事迹铭刻在心中。他们是英雄,为国奉献的英雄;他们是榜样,我们学习的榜样。每一滴水,每一盏灯,每一片土地,都是他们用宝贵的生命换来的。没有了他们,哪来的新中国?我们应该珍惜当下,珍惜亲人,珍惜这么美丽的中国!

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明亮娇艳;我们是祖国的明灯,照亮黑暗;我们是祖国的栋梁,撑起一片天空。在通向未来的道路中,我们应该不负先烈所托,全备武装,让国家更富强!

读《金色的鱼钩》小学生心得体会【篇五】

今天,我们学习了一篇课文叫《金色的鱼钩》。

《金色的鱼钩》这个感人的故事发生在1935年秋天,红四方面军过草地进。读了这个故事,我顿时热泪盈眶。红四方面军过草地时,很多人得了肠胃病,指导员派炊事班长照顾“我”和两个小同志。路上,老班长为了照顾我们,自己却牺牲了。红军在过草地时一位炊事班长为了让三个病号走出草地,将仅有的食物让给了病号,自己光荣牺牲的故事。文章语言简练,朴实无华,记叙真实而生动,使人仿佛置身在那个时代的生活当中,看完以后,我被深深的感动了;老班长啊,当指导员向你布置任务时,你毫不犹豫地接受了;当三个病号吃不上东西时,你整夜合不拢眼为三个病号钓鱼;当钓到鱼时,你让病号吃,自己却吃剩下的鱼骨头,当病号发现时,你让小病号保密。老班长你付出了这么多,自己却牺牲了!

老班长,课文中说你死了,我认为你还活着。你的精神,你的形象永远活在人们心中。

老班长,你虽然不在了,但你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是我们的好榜样。看,红领巾也行动起来了!他们帮助五保户,主动为灾区捐钱,向人们宣传法律知识......我们革命的下一代不会辜负老一辈的希望!

当今社会也需要像老班长一样一心为别人着想的人,这样才能使社会变得更美好。我们要向老班长学习,在生活中多为别人着想,不要只顾自己。

读《金色的鱼钩》小学生心得体会【篇六】

金色的鱼钩这篇课文那感人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住了我,我好像身临其境一般,脑海里浮现出老班长那高大的身躯、和蔼的笑容。

这篇课文主要讲了:1935年秋天,红军进入了草地,许多同志得了肠胃病,指导员派老班长走在后面照顾三位跟不上队伍的小战士。老班长为了不让三个战士的病恶化,便做了一个鱼钩给三个战士钓鱼做汤喝。可是鱼却是来之不易老班长怕小战士们食物不够吃,便自己不吃鱼,而吃战士们吃剩下的鱼骨头。最后,老班长终于坚持不住,光荣地牺牲了。

当我读到课文中“他坐在那里捧着搪瓷碗,嚼着几根草根和我们吃剩下的鱼骨头”这句话时,我惊讶得睁大了双眼,内心被强烈的震撼着,我越看越投入,越开越被老班长的一言一行所感动。我觉得老班长留给我们的不仅仅是一个小小的鱼钩,而是舍己为人的高尚品德!

我的内心被深深地感动着,真想让老班长活下来,让他也来享受享受我们今天幸福、美好的生活!

其实,老班长本来可以吃了那些鱼,这样他或许就可以活下来了,可是,他却为了那三个小同志能活下来,为了祖国的光明前途,而奉献出了自己的宝贵生命,长眠在了地下。

我们应该好好向老班长学习,学习他舍己为人的崇高精神,学习他对共产主义的一片忠心。作为新时代的少年,我一定要勤奋学习,努力把握今天的美好时光,长大以后成为祖国的栋梁,慰籍那些为了祖国革命事业而光荣捐躯的烈士的英魂

让“金色的鱼钩”在祖国改革开放的今天,世代相传,永远光彩夺目!

读《可怕的科学》有感


最近几天,我看了《可怕的科学》系列中其中一本《能量怪物》的百科全书。

这本百科全书的作者是英国的菲尔盖茨,他用生动风趣,幽默的口吻为我们创作了这本书,这本书那引人注目的插图让我翻了第一页,书里的第一章就让我感到了科学的乐趣:书里假设能量是一种怪物,一只很老很老的怪物,他不停地运动着,没人见过他的样子,而今天,这本书将带着我们去了解这个怪物。

这本书告诉我们,能量是一种动力,能让物体移动,而世界万物,都是被这种动力所驱动着,人类之所以运动,是因为我们体内都包含活动之源,那就是我们的一种运动思想。

不光是这本,整套《可怕的科学》:《经典科学》、《经典数学》、《科学大发现》等系列,内容都是那么的多姿多彩,令人爱不释手。

生活处处有科学,我们要做有心人。

小学生读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心得体会范文


我们常说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可以获得进步,阅读了作品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此时就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我们如何去领会这个作品的内函呢?范文资讯网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小学生读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心得体会范文》,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小学生读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心得体会范文(篇一)

今天刚刚读完,我在书末尾处写下写下跨越时间刻度的伟大爱情

然而我晚上细细回想

才明白此书只要表达的这等肤浅的意义,好似才悟得一些东西

如果说世界没有一成不变的人,那自然也就不会有一成不变的爱情。就像费尔明娜对茄子的感受一般。

于是全然明了,所谓人追逐一生的爱情不过是热烈时期才能幻想出的空中楼阁,一但时间轮转,那绝美的建筑瞬间就会在回忆中变了一副模样。人类的局限莫过于此,感情记忆永远促使我们去寻求自己不同时期的安定之所。于是,世俗所定义的伟大爱情必然不复存在了。爱情在书中如被肢解了一番,无论是青春事情少年少女不知天高地厚的冲动,成年后追逐稳定的幸福,亦或是肉欲对心灵的鞭挞还是道德伦理对生命的束缚,这些都是所谓爱情所必然经历的种种挑战。

一切都会变,一切都不是永远美好。

书中最后的一生一世的诺言,费尔明娜绝不是唯一对象,看起来荒缪不已,却也让人感动。

而这份感动到源头,必是让人感受到了真正伟大的爱情。

是的现实中爱情是不存在的,但这艘舰船上存在。

轮船早已不再是世俗中的轮船了,她成为了一个理想的国度。在那里人们不再遭受名誉与伦理的束缚忘记过去自己犯下的种种罪孽甚至不为人知,只存在永恒的生命和热烈。

小学生读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心得体会范文(篇二)

不知为何,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时我总觉得一种复杂的孤独。

这种孤独来得不很浓烈,却连绵而刺痛,带着竭力的迷惘,放纵以及一些克制,在书中几乎所有角色的整段生命中留下身影。

是,所有人都在岁月的流逝中成长了,或是说变化了。蓄上了胡须,抹重了妆容,社会性地使自己长大。但在生活面前无人不是孩子。

它们依旧需要别人的陪伴,不必倾诉,只是陪伴,哪怕甚至不肯在自己的心灵中给那个陪伴者留下窗户。它们依旧不懂爱情,哪怕已经经历了数段爱情,并自我信服于自己对爱情的思考。

它们还会躲在厕所里抽烟,把往事割裂,打碎,企图使之彻底消失,它们要么压抑,要么发泄着自己堆积过剩的情感,却只能得到自己并不期许的回应。

有的人告诉自己不要去爱了吧,因为害怕伤害。有的人则把自己的心悄悄藏起,五十年如一日的保存。

在这样一个时代,疾病,衰老,死亡。贫穷,战乱,瘟疫。生活中的一切苦难,都在吞噬着人们去爱的能力,将人囚禁在孤独的小屋中。也同样只有爱,才能在短暂的片刻,消融孤独,与人心灵的平静。

或许在此时,死亡已不再成为生命的终点,而成为了升华。没有任何力量再能阻挡相爱的人相偎,灵魂共枕之时,苦杏仁的气味灿若星辉。

我想,确实如此,每个人都天生拥有,并且不会丧失爱人的能力。

小学生读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心得体会范文(篇三)

如果不是担心通宵阅读严重影响健康,打乱正常的生活秩序,我想能用一个晚上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与《百年孤独》不同,这本书的写法确乎是现实主义手法,题材又是爱情,加之作者超强的文字功底和翻译者较高的翻译水平,阅读这本书确实毫不费劲,文字直接就从眼里钻进脑子里,闯进心灵。概言之,这是一本可读性极强的书,也是工作以来可以让我一口气读完的少数几本书之一。

不过读完之后,却异乎寻常的平静,没有心灵的震撼,只是口中泛起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难道这就是作者让我们品尝的其所谓的“一生一世”的爱情的况味?

马尔克斯曾经低调地表示,这是一本关于爱情的小说。与此同时,他在暗地里鼓足了野心,要穷尽这个题材的一切可能:暗恋、初恋、失恋、单恋、等待、殉情、丧偶、婚外恋、夫妻亲情、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爱……

的确他做到了,这本书如同烹饪大师精心制作的一道爱情大杂烩,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爱的况味,这种各式各样的爱穿插于一段如马拉松式的爱情长跑中,沿途的花花草草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来不及欣赏更谈不上品味。好在虽歧路众多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只可惜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陆续填进去的各式菜肴填得满满的,无论这主食是多么诱人,却不得不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或许潜意识里还是不想扫作者的兴。

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医生对妻子的爱,尤其是新婚初夜的那种耐心的等待,一步步地引导。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其他的爱,尤其是纠缠一辈子的那种伺机而动的单恋,让我感觉很压抑,很阴郁,很变态。那不是爱,而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态的自我满足。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爱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爱情的野心家。他像一个影子一样活在这个世界上,追逐着爱情的生香活态却以他的自私与阴郁玷污了纯碎的爱情。当然私生子的.出身和初恋的失败令人同情,单恋和暗恋的压抑需要寻找发泄的突破口,这都可以让人原谅,但是黄昏暮情中的情却让人怀疑,幸福的获得不是靠情的动人而只是靠心思与技巧。

打字机打出的恰如其分的商函式信件又怎么能让人产生爱的想象,精心挑选的白玫瑰规避了爱的含义,这时候他对她的追求已经没有了热烈和真挚的爱而只是费劲心思想得到而已,与其说他是追求者不如说是一个阴谋家,乘虚而入,费劲心思,最后,他终于成功了。他得到了她,相隔半个世纪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且两人在行为上和心灵上似乎达到了高度的默契,她不用任何表示,他都能猜出她的心思,这暮年晚情看起来温馨而幸福。但即使是两个老人看似温馨的黄昏恋也无法感动我,看穿了,说白了,不过是一种彼此需求的满足。更深层次地探讨,这不像是作者所言的“老式的幸福的爱情”,给我的感觉,更像是一个政治家的一次高明的外交,我甚至怀疑,作为一位主张“介入”,声称自己一生中的所有行为都是政治行为的作家,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会不会只是一个别有企图的政治托词。

说实在的,这个精心虚构的三角恋故事,还不如真实发生的林徽因、金岳霖和梁思成三人之间的感情让人心灵震撼并得以净化。黄昏暮情因精心布局而感觉过于造作不够自然,还不如我爷爷奶奶一辈子平平淡淡的感情让我觉得真挚而亲切。“一生一世”几个字作为此书的结束也让我觉得有些仓促而草率。我不喜欢那种阴郁而压抑的暗恋单恋和费尽心思历尽曲折而最终获得的爱。我认为:爱总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和生活的琐屑逐渐消磨至平淡随着生命的日渐衰老最后变成彼此的相互依赖。因此,从内心里我是希望作者能够安排女主角在丈夫死后面对初恋情人的追求毅然而然地拒绝,守寡至死。就如同看《红楼梦》时希望贾宝玉在掀开盖头发觉新娘不是林黛玉时毅然决然地冲出家门去庙里做和尚一般。以后的情节发展是我不想看到的。续作不过是狗尾续貂,继续编故事感觉就有些勉强与牵强。

虽然马尔克斯自称这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虽然这部书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纽约时报》评价它光芒闪耀、令人心碎,但我不觉得这是大师的成功之作,光怪陆离而非光芒闪耀,读之让人压抑而不是令人心碎。虽然他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他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但是我却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和庞杂,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让人难以消化,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我想如果书中不出现三角恋而是以医生和女主角的爱情婚姻故事展开情节,或许更能打动我。真正的爱情其实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

小学生读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心得体会范文(篇四)

我不喜欢医生,因为他有过出轨,在我的意识里,出轨,哪怕只一次,也是不可原谅的。

我也不喜欢弗洛伦蒂诺,因为他的爱近乎病态,一边标榜为她保留童真51年,一边用本子记录了622个与他有较长“恋情”的各种女人,我不懂爱情,却也觉得这不是爱。与其说他爱她,不如说他爱那种以为自己爱她的感觉,人是有受虐倾向的。

我最不喜欢的是费尔米娜,她既不爱自己的丈夫也不爱弗洛伦蒂诺,她只是在各个时段需要符合当时期待的男人而已。

虽然书中主角没有一个具有人格魅力,甚至可以说都挺糟糕的,但是这恰恰是真实的人。标榜忠贞却控制不住自己身体的男人们,在追求者们选择最适当的去结婚而不算真爱的女人们,在漫长婚姻中彼此忍受的夫妻们……

在我看来,这本书写到极致的并不是爱情,而是衰老和死亡“衰老往往是从一次摔倒开始的”,还有婚姻的真相“夫妻生活的的关键在于学会控制厌恶”。

在二十几岁的年纪读懂这些好绝望啊。有多么期待和一个人彼此深爱一生不厌弃,就有多么明白这种期待的无望。

小学生读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心得体会范文(篇五)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Jim邮给我的20岁生日礼物。Jim,就是跟你们提过的小明,哈工大的,做留白忆明信片时经“头头”介绍托他帮我P图,正经见面则是大半年后一起去泰山了。

题外话,我这个人有个毛病,许是从小受父亲影响,对爱看书的男孩子都非常好奇,女孩子则敬而远之......小明刚好在好奇之列,和他关系好的原因很大一部分得益于大家都单身。也许是时间年龄问题,不得不说,相比高中,我更喜欢大学里的自己,更真实,更自我,更自由,更自在,也更快乐......呐,扯了这么多...

至少现在看来,这是我在大学里为数不多的友谊里很珍贵的一份了。所以看到Jim在明信片里写,是他最喜欢的一本书,在我眼里这是对友谊的最高认可,割双眼皮前后两三天,肿着眼睛,断断续续认认真真的读了一遍。

与其说是读后感,其实只是从和Jim的聊天记录里粘过来自己写的一部分罢了。等着聊天记录被删不如投个稿一存。书封页上写着“令人心碎的作品”,以为是彻头彻尾的悲剧。看到最后,happyending,真好,要不眼泪该止不住了。

开始看以前,以为写的是年轻人间的情感纠葛,然后看着故事在跨世纪的画卷上缓缓展开,才忽然真实的感觉到感情是一辈子的竟可以如此漫长的一件事。不觉得前半生没在一起而遗憾,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能从书里感受到男女主的成长,对爱情的理解逐渐变化,从依附于人,到逐渐能够掌握自己的一生,对传统观念的挣脱。

女主跟随父亲重回这个城市,并开始打理家事在集市上穿梭,后来碰见男主的那段描写印象很深,感觉是一个不谙世事充满幻想的小姑娘变得现实投入生活的变化,所以当他再见到有些木讷甚至邋遢的男主时,一时幻灭,断然拒绝。

贵族医生一开始大概因为合适而心动追求后来在船上将要彼此拥有时才产生了爱情,女主过上了令人羡慕和尊敬的生活,婚姻稳定和谐。这漫长的几十年间,爱情一定是有过的,至少在蜜月旅行期间吧,但更多的大概是后来习惯彼此长久陪伴的亲情,所以医生去世以后,会感觉到空荡,女主和丈夫已然是彼此的习惯,书里好像并没有描写她精神的幸福,与丈夫本就不属于一个阶层,思想上的高度契可能比较难吧,何况医生真的很在乎声誉的一个人,他自己也曾说“婚姻该有的不是幸福,是稳定”。

只对书里女主见到男主时有小鹿乱撞的情节有印象,哪怕到耄耋之年也会面红耳赤,就像年少青涩年纪模糊的又真切的感情,也许那才是爱情该有的模样。

感觉男主的痛苦和想逃避痛苦的心态,使得他心里有些扭曲,而由下半身支配的一段段风流韵事,让我一度怀疑自己看的是《金瓶梅,对待其他人的感情,“只索取不愿付出”,大概因为对女主的感情倾其所有的付出,读书笔记·之后再也不愿重蹈覆辙,好在他有个睿智的母亲,自己喜欢读书又爱思考,处理不论感情还是生活都历练得越来越稳重,越来越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明白自己到底为什么喜欢女主,并坚持下去,不像盖茨比为了年少时认定的上流社会并不不值得他爱的人枉送了性命。

“船”感觉有非同寻常戏剧性的意义,男女主都在船上失贞,最后又决定在船上共度一生。

书里最让我心痛的是男主的最后一个情人,14岁的女孩阿利美亚,对她来讲像《洛丽塔》《这个杀手不太冷》里那种忘年却畸形的恋爱,爱的同样是祖父辈的人,可对方却不爱他,最后又因此断送了前程和性命,成为别人爱情的牺牲品,真的是可惜。

故事结局让我想起了,《何以笙箫默》男女主辗转7年,一个不娶一个不嫁,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当然言情剧更不切实际更唯美一些,书让我的爱情观跟着摇摆,女主和医生让我觉得似乎合适真的很不错,就像长大以后相亲结婚,毕竟好多人都是如此,婚姻稳定,“前半生择其所爱,后半生爱其所择”,以前我一直这样想的,忠诚是必须也是基础...男主和医生的风流在我的道德观里是不可原谅的,渣男标签,但了解其一生经历之后,似乎又可以理解,给我有一种出轨也应该被原谅的错觉,大概是那句“如果你了解过去的我,请原谅现在的我”,所以以后看人还是不要太轻易就认定他是什么样的人比较好。

小学生读《麦琪的礼物》的心得体会范文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阅读了麦琪的礼物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为了充分回味麦琪的礼物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应该怎么写好一篇麦琪的礼物的读后感呢?为满足您的需求,范文资讯网小编特地编辑了“小学生读《麦琪的礼物》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小学生读《麦琪的礼物》的心得体会范文(篇一)

从年龄的角度来评论,我已是一个理性而成熟的少了;但在感情的世界来评判,我至多但是是个幼稚的毛孩。琢磨着《麦琪的礼物》这篇经典小说,似乎也领悟到了一点感情的含义:朴实、体贴、甜蜜、伟大。也就像杰姆所说的:“不管是剪发、修脸、洗头,我对我的姑娘的感情是绝不会减低一分的。”真正的感情也就是:长久,永恒。

当男男女女随口挥洒一句:“我爱你。”便真以为已经拨起了感情的琴弦。二十多岁的青年不必须真正领会感情的真谛。双方打扮得花俏无比,女方亲热地为男方整整衣襟,男方也理所当然以一个热烈的拥抱来回报。二人口中尽是甜言蜜语,也不顾路人的惊讶、歧视,就勾肩搭背、亲密无间,这大概也就是所谓的“疯狂的青年男女”,他们所追求的只但是是一时的感情的快感;少年时代的学生发生感情关系也成为普遍,少男与少女在树影的斑驳下默默地散步,在被星光笼罩的幽暗的地面上,留下足迹,或是在海边的沙滩上,坐着双手抱住膝盖,闭起双眼,倾听着海浪的诉语,白沫的飞溅,与涟漪的搏动,这就是他们眼中的浪漫,爱的罗曼史。

但是,你能肯定这种热恋能像德拉与杰姆那样持之以恒那样没有半点虚伪的杂质那样愿意牺牲自己那样平淡却无比崇尚那种爱不会天长地久地持续,而是享尽了感情的甘泉,便像耍小孩一样,把对方无情地抛弃。青年男女的感情不懂得奉献与维持,当厌烦了,感到无趣了,便会撇下一句“我不爱你了“,就一走了之;初中高中恋的学生一旦被另外美貌的女生,俊俏的帅哥所吸引,也就和自己原先的男友女友一刀两断。感情是不会因任何原因而摧毁,而改变的!感情不求亲昵的举动,讨好的话语,而是向往一颗炙热,永久不变的真心,与勇于牺牲自我的精神。感情最忌讳一瞬间的火热与过后的冷淡,感情给予的是无限的幸福!

我承认自己还是个少年,对感情的研究不够深刻,但这也是小孩子对感情的初步看法。我不禁感到惋惜:世界上有几对能像德拉与杰姆的圣洁的感情呢。

小学生读《麦琪的礼物》的心得体会范文(篇二)

第一次读《麦琪的礼物》是在高二的时候,还记得这是我的一位好朋友送给我的生日礼物。第二次读是在高考之后,两次读它的心境都不一样,心得体会也不一样。故事讲的是一对穷困夫妻为在节日时互送礼物而煞费苦心,最终礼物拿出来却没用,牺牲了自我最宝贵的东西给对方买来了不再有用的礼物,结局令人感到叹息。可是悬念的设置和情节的巧合给了我们以期待感和意想不到的感觉,赞美了主人公纯洁的感情,体现了人性的美的一面,让我们为之动容。

萨尔丹曾说过:“什么是爱,爱就是无限的宽容,些许之事亦能带来的喜悦。爱就是无意识的善意,自我的彻底忘却。”《麦琪的礼物》就道出了爱的真谛。即使到之后那两夫妻发现礼物都没有了用处,但他们得到了比梳子和表链更珍贵的礼物——爱。有人曾说过,爱的真谛是给予而不是索取。也有人说,你的幸福取决于你为别人做了多少事。当自我真心地为自我最爱的人付出时,你会发现,无论有没有得到回报,你都必须会很开心很开心。故事中的主人翁之间纯洁真挚的爱是值得我们深思的。我们需要爱,也需要我们去奉献爱。仅有这样,世界才会变得更完美!

相信,爱永远在心中,爱一向存在!

小学生读《麦琪的礼物》的心得体会范文(篇三)

麦琪是指基督出生时送来礼物的三贤人,是他们首创了圣诞节馈赠礼物的风俗,这篇小说正是说了作者笔下所说的两个像“麦琪”一样聪明的人儿的平凡故事。

德拉为了为自己的丈夫吉姆买一份配得上他的圣诞礼物而每一天积攒着那些零钱,甚至是从店铺的小贩那儿死乞白赖的硬扣下来的,但是即便是这样,却还是只能凑到一块八毛七分,要明白这点钱是绝对不够买上一份像样的礼物的。在这看着一穷二白的家中却有着两样最让这对夫妇引以为豪的东西,一样是吉姆三代祖传的金表,还有就是德拉的头发,透过作者形象的比喻和描述:“德拉的头发能够与示巴女王的珠宝相形见拙;吉姆的金表能够让拥有大笔财富的所罗门王妒忌得吹胡子。”能够看出这两样东西对这对夫妇而言是多么宝贵的东西。

当作者开始用细节描述去刻画德拉看到自己秀丽的头发,原本晶莹明亮的眼睛却黯然失色时,我开始有些猜到她下一步会干什么了,果然,她快速地跑入一家经营各种头发用品的店,将自己的头发以二十块的价格卖了出去。并且花了两个多小时把所有店铺都兜底翻过后找到了她心目中那个为她的吉姆专制的礼物——一条白金表链。

德拉忐忑地猜想自己的丈夫看到自己的头发不见了之后的反应一边准备好了一切去门口迎接吉姆回来。就在吉姆看到德拉的一刹那他站住了,用作者的话来说就是“像一条猎狗修道鹌鹑气味似的纹丝不动”。在作者用语言描述写出吉姆难以言明的疑问与德拉不安的解释时,我的心似与德拉同时悬了起来,吉姆真的会因为德拉没有了那一头漂亮的头发而改变了对她的爱。就在这时,笔锋转向吉姆送给德拉的礼物——那是一套德拉向往已久却从未想要占有的与德拉的一头秀发匹配完美的昂贵发梳,但是,佩戴这些装饰的头发却没有了,我开始理解吉姆当时看到德拉的反应为何如此激烈。

而这时德拉兴奋的拿出自己的礼物并让吉姆拿出那块让他们骄傲的金手表时,吉姆却没有照做,说实话我并没有立刻意识到这是为什么,可转而我明白了,因为他用那块金手表换钱为德拉买了那组昂贵的发梳。这让我不禁赞叹欧亨利式结尾的美妙之处。

也许有人会想,他们两个真是笨孩子,极不聪明地为对方牺牲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但是现今谁会想他们一样,为了自己最爱的人而放弃了最宝贵的东西呢,他们之所以聪明,就是因为他们明白,在这个世上,有着比物质上更重要和珍贵的东西,就是无形的爱,他们不正是有智慧的麦琪么!

小学生读《麦琪的礼物》的心得体会范文(篇四)

这篇《麦琪的礼物》写一对年轻的夫妻,丈夫有一只金表却没有相称的表链;妻子有一头美丽的长发,却没有相配的发梳,丈夫卖掉手表为妻子买了许多梳子,而妻子卖掉长发给丈夫买了金表链。两人同时为对方考虑各自干出了动力心魄的“壮举”,使得双方的愿望都落了空。也许他们很傻,但是这种夫妻之间的深情却让人万分感动。读完了这本书,发现欧•亨利的作品大多比较短,故事总是很戏剧性、行文幽默让我很喜欢。

这本书里。最让我喜欢的是《弃恶从善》这个故事。里面讲了一个刑满释放刚出监狱的犯人,因缺钱所以又参加了两次偷窃活动后隐姓埋名跑到了另一个小镇,却又因爱神的捉弄喜欢上了银行老板的女儿,所以留在了这个他不熟悉的小镇。有一天,因为一个特殊的原因是他暴露了自己的身份,于是,他在找到跟踪他的警察之后自首,可警察竟然没有抓他。喜欢这个故事的原因是故事里的每个人都有一副好心肠:警察因知道事情原委所以没逮捕主人公基米,基米则因为弃恶从善、改邪归正所以成为了小镇上小有名气的富翁,而老板的女儿莉则因为听了基米的解释后相信他,并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我看完这个故事后常常在想,假如我们的社会中也多一些这样的人该多好呀!像我的同桌倪心源,虽然成绩不好,但每次我问他借东西,他总是能答应我。还有葛卜瑞,也有一副好心肠,每次遇到班上同学有困难,需要帮助的时候,他总是第一个举手的。还有姚佳辰、张忻恒等等,在我们班上都是有着一副好心肠。

读了欧•亨利的名作《麦琪的礼物》,我才深深地感受到了欧•亨利小说的吸引力。小说的结尾总是出乎人的意料,往往对整部作品有着画龙点睛的作用这种结尾往往会造成心灵的震憾,给人更直接地心灵暗示,爱是相通的,但又是不可理喻的,只要互相谅解,互相支持,互相帮助,人世间将开满绚烂的爱之花!

小学生读《麦琪的礼物》的心得体会范文(篇五)

印象中,上高中的那会我便读过《麦琪的礼物》。前几日再次拜读《欧亨利短篇小说精选》,又重温了一遍这个故事。三千字左右的一篇文章,短小精湛,朴实无华,读完之后却让我的心口暖烘烘的。

故事情节十分简单,描写了一对夫妇各自卖掉了自己珍贵的东西给对方买圣诞礼物的故事,让人在感叹主人公捉襟见肘的贫穷生活时又为他们的真爱深深感动,感情本身不就如此简单吗?无论贫穷抑或富贵,互相都将对方视为最重要的人,相亲相爱,相依相伴。

这篇文章是典型的“欧亨利式结尾”,他将小说的灵魂全都凝结在结尾,在最后一刻才肯揭开谜底。阅读它时,我时而心中一颤,时而又心生欢喜,看起来平淡无奇的文字像被施了魔法一般,变得诙谐有趣、生机勃勃,出人意料的结尾又使人豁然开朗,有一种“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惊喜感。

虽然“欧亨利式结尾”也被人们所诟病,但是,我对其表示理解,就像《阿甘正传》里所言,“生命就像一颗巧克力,结果往往出人意料。”笔下的人物是鲜活的,心理情境也不断的变化,故事结局也就大大不同了。意料之外而又在情理之中的结局使人眼前一亮,从而散发出独特的艺术魅力。

只有饱尝过人情冷暖的人才最懂善良的可贵。欧亨利一生命运坎坷,常与落魄的小人物们在一起,逃亡7年后在狱中开始了他的写作生涯,最终成为了和莫泊桑、契诃夫齐名的短篇小说巨匠。因此,他笔下的人物大多来自于渺小的人们。他们有的是流浪者,有的是绑匪,甚至有的是盗贼……但是在他们身上,总是闪烁着人性的光芒,也因此感受到了欧亨利宽广的胸怀,善良的本质。

书的最后,欧亨利可爱极了,“跳”出来说,“我给大家讲了一个平凡的日常故事,记录的是两个蜗居在小公寓里的傻孩子,特别不聪明地为彼此牺牲掉了家里最宝贵的财富。可是,我要对今天的聪明人最后说一句话,在所有赠送礼物的人之中,这两位是最为智慧的,无论在何处,他们都是最为智慧的。他们俩就是麦琪。”是呀,他们都为对方舍弃了自己最重要的东西,就算换来的礼物因此变得毫无作用,但他们收获了更宝贵的东西,那便是爱。让人感动的,不是多贵的礼物,而是始终互相为对方着想的心意。

小学生读《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心得体会范文


静下心阅读一本书的时候,我们就好像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般。阅读作品的过程中,我们沉浸在作者笔下所描述的情节中。对于这个作品,我们都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来加深对作品的理解。那么该要如何写好这个作品读后感呢?请您阅读范文资讯网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小学生读《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心得体会范文》,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小学生读《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心得体会范文【篇一】

七月份,还处在疫情期间,听说《霍乱时期的爱情》在疫情期间销售20万册,姐妹们一致表示在新冠疫情肆虐全球之际选择共读这本世界名著。豆瓣书评有个点赞极高的短评:不夸张地讲,这本书包含了爱所有有关爱情的全部答案。阅读这本书的好处是,让人重新开始相信情;坏处是,让人意识到,即便相信也无济于事。受这段话的影响,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保持着一种敬畏感,这种感觉又让我对它敬而远之,不敢读。作者马尔克斯称这本书是他最好的作品,是发自内心的创作,于是还是满怀期待的翻开了这本书。

读后从写作的角度,我觉得很喜欢作品中的这几个特点:一、作者不仅仅只是叙述故事,而是在世界的大环境下展开描绘;二、出神入化的细节描写,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三、文笔隽永流畅,生动形象;四、语言幽默诙谐,可读性强。

全书内容其实用一句话便可概括,就是一个男孩儿因为年少时与相互爱慕的女孩儿因种种原因分离而后苦苦等候半个多世纪最终重逢的故事。如果结合现实来看,书中我们更多看到的是主人公途径懵懂初开的童年、变幻莫测的青年、渐趋平和的中年、颓然老去的暮年,各自穿越时间长廊抵达彼岸的人生历程。而这样的人生除去一些文学夸张的成分,正是我们每个人的已然走过而且有待完成的普通人的一生。女主人公费尔明娜的一生让人羡慕,有一位地位及高且到死一直深爱自己的丈夫,还有一位在感情上钟爱自己一生,暮年陪着自己的执着男人。阿里萨一辈子未婚,感情上始终爱着费尔明娜,可肉体上却与600多名女性有染,让我感觉很压抑,很变态。细细想来,这是真的爱吗?好像只不过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态的自我满足。我觉得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爱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爱情的野心家。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乌尔比诺医生对妻子的费尔明娜爱,贯穿在生活中的每个细节和柴米油盐中,这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

在作品中马尔克斯穷尽这个题材的一切可能:暗恋、初恋、失恋、单恋、等待、殉情、丧偶、婚外恋、夫妻亲情、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爱……这本书如同一场饕餮盛宴,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爱的味道,这种各式各样的爱离不开一段如马拉松式的爱情长跑这条主线,沿途的各类风景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但是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各式菜肴填满了,好像是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虽然马尔克斯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可又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

总之,作品将大师的创作魅力展现的淋漓尽致,水平能力有限,认识难免狭隘偏颇。作为一个平凡的女人,我还是崇尚一生一世只爱一人的平静生活,因为我觉得真正的爱情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当然,如若没有,就应该另当别论了,但至少我们应该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爱情的存在。

小学生读《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心得体会范文【篇二】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一个很长很长的爱情故事,它写尽了世间情感百态,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横亘半生的爱情,也是一个男人和他遇到的无数个女人之间纠缠不清的情仇爱恨。当半个世纪的沧桑在指间掠过的时候,才会感觉出这本书的厚实、宏伟和气象万千。

二十岁的时候他们没有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彼此不成熟又有那么多的变数,八十岁的时候他们依然没有结合,因为他们太老了,彼此已成为对方的知己。爱情,是等待一生最终苍老的苍白誓言和残酷现实。时长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恋与等待,这漫长又疯狂的等待让我想起了与同样是女性的林徽因女士有着万般联系的著名哲学家金岳霖先生。这可确是有依可据的爱情故事了。在林微因短暂而又充满传奇的人生里,“金岳霖”三个字却让人感动和震撼。金岳霖先生为了林终身未娶,他“逐林而居”,这个“林”就是林徽因女士,即使是在林徽因女士已经为人妻母,甚至到去世……这种发乎情,止乎礼的爱远远超出简单男女之间的倾慕与忠贞,那是矢志不渝的执念,他仿佛在用剩余的生命等待,等待死亡也许能给他一个新的开始……

第一次知道马尔克斯是他的代表作《百年孤独》,但《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他最满意的作品,尽管《百年孤独》给他带来了更多的荣誉,也更为人熟知,但《百年孤独》声名显赫主要是因为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在文学史上开创性的地位。我刚开始看《百年孤独》,至少到现在,写这句话时,我觉得在内容上,这位大师晚些年写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中倾注了他更多的人生洞察,笔法愈发成熟,功力更为深厚,书中故事情节对我的吸引力更大,你不会想匆匆翻过这一页……这本书里纯正的拉美风情和深厚的文化底蕴,为它的故事戴上了令人想一探究竟的黑纱,为它讲述的这一段长达半个多世纪的三角恋造就了一个如同重彩油画一般的背景,展现出了不可思议的爱情和爱情的不可思议,都那么让人深思并为之向往。

“永生永世!他说。”这是全书的结尾,我想我能够在脑中清晰的勾画出这些个情节,从古老的背景格局到人物的外貌动作再到人物的眼神声音。两位老人的话不会不在生活在这个物质与浮躁的社会的我们的内心深处激起久久不息的涟漪,哀伤的音乐都能使路人驻足聆听,这有血有肉的情节怎么能不催人遐想。每个人都渴望真正的爱情,也几乎每个人都在苦苦寻找或缅怀真正的爱情。马尔克斯在这场横亘了半个世纪的爱情中倾诉了一位智者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爱情理解,绝大部分的情感是细微绵长,波澜不惊,却在时光流逝中积累着痛苦和力量,而到阿里萨显露勇气,坚定爱情时,就坚定到永生永世。一切徐徐道来,有着历尽世事的平静,要知道这场贯穿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情,历经了漫长的岁月,对爱情,对世界都做出了一定的诠释。

书中的名句有:“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人生应真爱过才不遗憾。在真爱之下梁思成确是比阿里萨幸运多了,林微因对梁思成说过“你给了我生命之中不能承受之重,我将用我一生的行动来回答你。”

小学生读《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心得体会范文【篇三】

在我感慨自己居然花半个月才看完这本书的时候,直到阿里萨说出那让人尘埃落定的四个字—“一生一世”时,我又感到不舍。

我承认,我是喜欢阿里萨这个角色的,不管他与多少个女人性交,不管他放纵过多少次肉体的狂欢。不管过去了多少年,他见到费尔明娜的时候还是会像一开始那样小鹿乱撞,想起那个遥远的十二月的下午,费尔明娜给他回信说“可以”并说“会永远爱他”。

即便是在多年以后,他再一次与费尔明娜在电影院相遇“他贪婪地呼吸着费尔明娜吐出的空气,根本无心在意电影情节”。

他在53中短暂得爱过一个又一个不同类型的女人,可是当他从肉体的狂欢中挣扎出来的时候,他还是会无可抑制的想起费尔明娜,他仅靠着回忆生存,靠着他与费尔明娜过去和他一封封书信以及那冒险旅行中靠电报诉说衷情的浪漫。还有当日清晨风中那曲只属于他们的华尔兹。

回忆到最后,那些越来越模糊。可是那么多年里,他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对费尔明娜的爱也从未停止过对费尔明娜的思念。即便是亲眼看着费尔明娜微微隆起的小腹,挽着丈夫的手举止优雅,出落大方成为贵族夫人。他说胡话,烧的不省人事,像染上了霍乱一样,持久蔓延,不能治愈。

但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他下定决心要好好活着,要熬过时间,等到马尔比诺医生死去,直到自己的命运得到费尔明娜的庇护。

53年的漫长等待是爱吗?仅凭一段短暂而又热烈的回忆苦苦等待半个世纪这算“爱”吗?回忆总是会夸大事实,不停地放大好的,抹去坏的。让人仅凭那些被时间冲淡得只剩下微弱轮廓的回忆苦苦坚守。

阿里萨爱的是那段回忆,还是费尔明娜爱的是16岁的费尔明娜还是以后每个时刻的费尔明娜?

爱是这个世界上最捉摸不透的事情,因为你无法分清,你爱的是回忆还是当时的他,还是爱他是的那种感觉。

但是当阿里萨在轮船上下意识的寻找费尔明娜的手,望着她干瘪的皮肤,身上散发出的老年的味道,他还是抑制不住自己对她那种向往的冲动。

他曾说“世界在变,习惯在变,风尚在变,一切都在变,唯独她没有变”。她是会变的,从年轻的珠光红润到老年的步履蹒跚,岁月没有丝毫不忍在那张他最爱的脸上刻下痕迹。她会变,只是他不明白,不变的是他对她的爱。

有人反感阿里萨,反感他不断地强调自己对费尔明娜的爱情有多忠贞,却又与此同时与太多女人性交。正如他自己陈述道“只有在享受激情的同时,才能冲淡他因为失去费尔明娜的痛苦”。可每当他享受狂欢时,狂欢结束的时候,他仍会在无数个短暂欢愉的片刻,陷入对费尔明娜的无尽思念。他可以随便和一个寡妇上床,随便爱上一个人之后又把她抛弃。

但在被费尔明娜拒绝以后,无数个被思念吞噬的夜晚,他都未曾试想过打破费尔明娜平稳而又安定的生活,直到那漫长的半个世纪以后,乌尔比诺医生戏剧性的死亡。

他才重新以另外一种方式进入费尔明娜的生活,摒弃了以往那些他背的熟烂的酸腐诗句,用一种历经沧桑以后对苍老,生命的独特见解安慰费尔明娜。从上一次他们这样亲密无间,在山茶花上用大头针刻下她名字时已经过去了半个世纪。

没有经历过一起生活,一起面对,浴室里没有香皂这种繁琐的事情,他们更像是一对经历了生活磨练的老夫老妻,在宁静中超越了激情的陷阱。

与乌尔比诺医生不同,当我读到乌尔比诺医生死前用尽最后一口气说出“只有上帝才知道我有多爱你”时,为他的爱感慨,可在他葬礼的那天,阿里萨尽心尽力准备一切,半个世纪以后再次向她重申“他忠贞不渝的爱”时,我才明白。

这是马尔克斯给爱情开辟的另外一种可能。

他赋予就这个故事一个合乎人满意的结果,为爱情注入了另外一种经历,漫长等待以后的有可能。

乌尔比诺与费尔明娜之间的是经历生活烦琐,考验风雨以后的爱。爱情要么生来就会,要么一生不会。正如当时萨拉,诺列诅咒般的骂道“她为了钱而嫁给一个她不爱的男人,这是下下策”。乌尔比诺能带给她的是尊严,安全感,和谐,这些东西或许不是爱情。

或许相加起来,又似乎等于爱情。它能维持她的骄傲,使她时时刻刻抬头挺胸像母鹿般行走。因为婚姻中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且安定。

很显然,费尔明娜是爱这种安定的,爱这种安定带给她的安全感。而,年少时,和阿里萨那种迅速狂热而又短暂的爱情带给她的炽热浪漫也是她所爱的。只不过阿里萨不同于乌尔比诺,他卑微,瘦小,忧郁。以至于她无法接受现实中的他,与她爱情不符合的他。

而半个世纪以后,再次见到阿里萨,他已经成为了航船公司的老总,为了心爱的费尔明娜,换上了一身白色的西装。

中途发生过什么已然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关于爱情,一开始是你,结局也是你。

如果当初阿里萨没有去洛伦索家送电报,就不会透过窗户看见正在教姑姑读书的费尔明娜,也就不会爱上她,也不会在以后的53年里,躲在花园里偷偷望她。

好在阿里萨爱得足够深,

可以迈过时间,死亡,绝望,等到最后,并且比任何时候都坚定,自信得说出五十年前就已经准备好的话,用漫长的坚守对抗命运与妥协,直到说出“一生一世”四个字。

没想到居然写了2000字。哈哈哈哈三年前写的读书笔记,现在看起来还是很有感触,只是有的地方可能思路不是很衔接。

小学生读《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心得体会范文【篇四】

费尔米纳在爱情的燃烧与旅行中生活的磨砺成长了起来,成熟让她获得了更多她向往的自由,她的身上也散发出更多成熟的魅力。但是这份成熟也让爱情的冲动与幻想与她渐行渐远,一瞬间的成长,一刹那的顿悟,如梦初醒,寥寥数语,结束了在阿里萨心中矢志不渝的永恒的爱情。看到这里,我有些恍惚,我知道这份爱情被赋予了太多幻想,这让这份爱情摇摇欲坠,但我总觉得,结束是不是来得太突然了些?难道说,爱与不爱有的时候仅仅是在一念之间?作者:Strickland先生根本就不是在找月亮,他更像是一个被梦胁迫的人。

毛姆太过用力(也有可能刻意为之)地去描绘这个人的生活,他的确成功的把Strickland先生描绘成一个神的生活,可是哪有人真正把月亮和六便士一刀两断。

读到目前为止我依然对此有距离感,大概这样的人只能在小说里见到吧。

小学生读《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心得体会范文【篇五】

爱情只是一瞬间的心动与其他什么无关

马尔克斯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是不是他最好的作品我不知道,但是这本作品确实很值得一读。在每天被纸醉金迷的短视频轰炸,被低劣的情感法则洗脑的时候,于是我们不禁发问:爱情难道是一场攻防战吗?这更令我们对木心《从前慢》中一生只爱一个人的爱情既怀疑又期待。

虽然这本书在疫情的时候很火爆,但是可能会令大多数人失望的是《霍乱时期的爱情》并非在霍乱的危机之下,男女主超越死亡的爱情。与此相反,以我们现代的爱情观念,我们甚至会觉得这本书是在毁掉我们长久以来所形成的爱情观。

费尔明娜·达萨,父亲是个通过一些见不得人的生意发财的暴发户。达萨小的时候被父亲逼着在至圣童贞奉献日学校上学,所以达萨受过良好的教育。但迂腐的教条,刻薄的校长让她想要逃离,产生了自由的萌芽。与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这个纯情穷小子的相爱也是费尔明娜自我意志的苏醒。

存在于两个人之间的是青涩的爱情,双方都会把自己心中虚构的、思慕已久的、许多本不属于对方身上的优点强加在对方身上,同时它给足费尔明娜·达萨想要的自主选择。

我称之为冲动,尤其是这种年少时的冲动,会麻痹少年并不坚定的理智。就像大多数影视作品的情节一样,两个人的爱恋被达萨的父亲发现。

阿里萨是个穷小子,这显然不符合达萨父亲把女儿嫁给贵族的期许。站在父亲的立场上,我甚至觉得达萨的父亲没错。达萨的父亲是做走私生意的,可能以前颠沛流离的生活让他记忆犹新,更好的家庭的确可以让女儿过上更好的生活。

在费尔明娜父亲的安排下,他们两个多年未能相见,再见时遇到了达萨第二次自我意志的觉醒:青春褪去,再一次触摸现实与未来,费尔明娜猛然意识到自己必须的选择必须为未来负责,如果选择了弗洛伦蒂诺,那么她的后半生将是可以预见的清贫与荒芜。

彼时的他们奋不顾身地爱着彼此,而此时,现实不得不使他们重新考量这份爱情。爱情第一次向现实低了头,一段爱情的结束,必定是从一方的自卑开始。

费尔明娜觉得自己失去了死心塌地爱一个人的冲动,面对乌尔比诺与弗洛伦蒂诺羞怯婉转的告白截然不同的自信告白,费尔明娜选择了他。

两人最初以为双方是因为爱情在一起的,但是现在发现不是。马尔克斯是这样写的:

在那个年代,富有有很多好处,当然,也有很多坏处,但半个世界的人都对它梦寐以求,认为它是获得永生的最可能的途径。

显然,结婚以后的费尔明娜并不快乐,结婚那时,她才刚刚隐约望见地平线上一个崭新的世界,一切都在向她招手致意——除了挫折:

在她突然成熟的时刻,她拒绝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但他(就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影子,始终笼罩在她不幸福的婚姻之上。

弗洛伦蒂诺的堕落是从一艘要逃离达萨,远离这座城市的船开始的。在那个狭小的甲板上,一个陌生的女人从背后抱住他,夺走了他的第一次,他从男孩生了男人。

从那此短暂的欢愉之后,他仿佛打开了一个新世界。

他成了猎艳高手,爱上了找寻夜鸟的那种感觉,虽然在最开始他可以在贩卖夜鸟的地方安静地写送给费尔明娜·达萨的情诗,而现在,他找寻夜鸟只是希望能够忘记费尔明娜·达萨,哪怕只有一刻。

他同船长的情人偷情。

他同夜鸟偷情。

他同街上的陌生女人偷情。

甚至,他还有自己低俗的恶趣味:

他陷入巨大的空虚之中。他以为自己的空虚只是因为自己单纯,因为自己太天真。可当他一步步成为自己少年时最讨厌的人时,他依旧空虚。

这种对费尔明娜的爱,使得所有的夜鸟都成了达萨地替代品,可惜比没有人能懂,也无人看穿。

所以在乌尔比诺医生死后,弗洛伦蒂诺才迫不及待地在身穿丧服的费尔明娜面前说:

“嫁给我吧,我等这一刻等了五十年”

他的确爱费尔明娜,比任何人都要爱。在向费尔明娜·达萨做最后表白的那刻,我觉得弗洛伦蒂诺就像一个单纯爱着自己心上姑娘的少年。我想费尔明娜·达萨也是这样想的,年少的爱情不曾受到偏见,贞洁,别离的改变,兜兜转转又回到了她的身边。经历了痛苦的内心挣扎,费尔明娜最终还是答应了弗洛伦蒂诺,此时的她仿佛找到了童年时遗失的宝物,不曾有过的快乐在她的身上出现。

此时再看书的扉页引用的哥伦比亚盲人音乐家莱昂德·罗迪亚斯的“这些地方走在众人之前,他们已经有了自己的花冠女神“我们看出这是对一段羁绊几十年的爱情的总结。

书的结尾也很有意思,费尔明娜跟弗洛伦蒂诺雇了一艘小船,挂上黄色的帆布表示船上有人得了霍乱,胡维纳尔医生毕生都在消除霍乱,他们逃离现实的方法,却是胡维纳尔所想要消灭的。

远离陆地,自由飘荡。仿佛船上是自我意志,靠岸就成了现实,马尔克斯给了这种爱情超越现实与偏见的力量。

爱情究竟是什么?爱一个人究竟是爱他的精神还是身体?

到了这里我们就已经有了答案,《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一部拨乱返正的作品,在所有人都在把很多很自我的东西强加在爱情上面时,它告诉我们,爱情就是爱情,只在于一瞬间的心动,同别的什么无关。

大脑不能干涉爱情,意志不能缠着爱情,个性不能假定爱情是一种象征性的东西,自我也不能妄图去占有爱情。

除此之外,《霍乱时期的爱情》也简单地提了一下对死亡的看法。

开篇经常和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一起下象棋的最好的朋友自杀身亡,这个朋友曾因战争致残。他死亡的原因也很简单,他不想让其他人看到他衰老不堪的样子,尤其是被挚爱之人看到,所以一定要在60岁以前死掉。

死之前,他还与一个女人有过短暂的爱情,因为这个女人,他差点动摇。同样是因为爱情,这个女人同意了他的自杀行动。

他最终还是践行了他的誓言,像一个战场上流尽鲜血、战斗而死的战士。

朋友的死让乌尔比诺医生大为震撼,因为医生自己是一个胆小的人,正因为见证了太多的死亡,他才对死亡有着一种莫名的恐惧,甚至还几年如一日地重复着他的养生之法,这是将死之人对死亡的觉悟。

但是死亡并不是一个终点,而是一个过程。即使我们并不想变老,不想承受时间流逝的痛苦,可是我们清楚,任何人都无法阻止这不可逆转的岁月洪流,与其在矛盾的煎熬中度过余生,不如用极大的热情去热爱生活,这是对死亡必然到来的尊重。

作家创作作品,我们赋予意义。我想这才是读书的真正意义。

小学生读《狼王梦》的心得体会范文


能够在读一本书时全身心地投放是一件非常令人快乐的事。《狼王梦》是沈石溪写的,读后让人很受感动,令人感慨良多,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狼王梦》读后感呢?以下是范文资讯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小学生读《狼王梦》的心得体会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小学生读《狼王梦》的心得体会范文【篇一】

紫岚,一位母亲,是将来狼王的母亲!他为了完成丈夫黑桑的遗愿,为了让她的孩子有一只能成为一只真正的狼王,她费劲了心血。可是,她的一个个孩子却一只只的死去。正应为她费劲了心血,为了狼王的位置,她衰老了……狼王梦……

本来,黑桑是一只顶天立地的好狼,就在要把洛戛驱出王位时,黑桑被野猪咬死了!可怜的黑桑!于是,她便把黑桑的遗愿寄托在了狼仔身上!她在分娩时曾遭遇困难,但她避免了悲剧的发生。她的孩子一个是被冻死了,一个是被老鹰吃掉了,一个是被猎人捉住了,一个更惨!竟被狼群吃掉了!这让她受了太多的折磨!她被他唯一的女儿媚媚赶出了家门。最后,她和老鹰战斗的时候,牺牲了!

狼王梦让我深深的受感动!

小学生读《狼王梦》的心得体会范文【篇二】

今天,我读完了《狼王梦》。

先说说狼。一谈到狼,就让人不禁打起了寒战。可是,只要你们看一看《狼王梦》这本书,就不会这么认为了!

狼会吃人或攻击人是因为人类惹怒了狼,不过有时是要添饱肚子。我从《狼王梦》中看到了上帝对狼的不公平,人对狼的不公平,甚至狼对狼的不公平。其实狼也有温顺的一面、柔刚的一面,善良的一面,狼很残忍,宁愿牺牲“他”人,也不愿牺牲集体。在《狼王梦》里,母狼紫岚生了三个男狼仔,一个女狼。紫岚为了让公狼黑桑的遗愿(当上狼王)实现,付出了很多的努力…

在讲讲狗。狗很可爱、温顺,很讨人喜欢。在《狼王梦》中,我看到了狗的内心世界:它们也会迟钝、思考…在《狼王梦》中,狗总是“演”着一些令人讨厌的“角色”。

最后说说人。人有两面性,一面善良,一面恶毒。我很讨厌在《狼王梦》中的人,既恶毒又贪婪,而且总是杀害无辜的生命,拿来买钱!

在《狼王梦》中,我看清了善恶!

小学生读《狼王梦》的心得体会范文【篇三】

最近,我看了一本描写动物的小说,就是沈石溪的《狼王梦》,这本书很好看,故事情节一环扣一环,把动物的世界写成了一个生动的、有血有泪的世界。母狼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取代狼王,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的一次次失败使狼崽相继死去,黑仔被金雕杀害,蓝魂儿中了猎人的陷阱而死去,双毛在即将夺取王位时露出了卑怯的本性,被一拥而上的狼群吞食,只剩下母狼媚媚,母狼是不能争夺王位的,紫岚只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

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金雕一起摔下悬崖,同归于尽。沈石溪把因求生存而发展出来的“狼道”,刻画得淋漓尽致。以“人道”而言,“狼道”实在是太不尽“人情”了。母狼紫岚,在必要时,可以食子、杀子;或只是眼睁睁地看自己的爱子,在惨烈的斗争中,一败涂地,而不伸出援手。但从另一个角度看,作者所呈现出来的“狼道”,虽然其中有爱也有恨,是如此的黑白分明斩绝干脆,往往为人类所不及。母狼紫岚可以为了下一代,牺牲了自己的婚姻——不再与其他公狼配对,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与可怕的金雕玉石俱焚,或者为了训练儿子的性格,不幸折断了自己的一条腿还感到很高兴。

读了这本书,我看到了动物也有情感,也有温柔的一面,表现出母爱至大至高,我感到母爱是伟大的,母亲为了自己的孩子可以做出的牺牲是令人无法想象的,这一点动物和人一样,都是无私的。

小学生读《狼王梦》的心得体会范文【篇四】

人们都说狼是没有感情的,一直是种凶残、贪婪的动物,但看了沈石溪写的《狼王梦》后,我彻底改变了对狼的看法。

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原名沈一鸣。上海人,生于1952年10月,1969年初中毕业赴西双版纳傣族村寨插队落户。擅长写动物小说。沈石溪的作品有:《第七条猎狗》《退役军犬黄狐》《一只猎雕的遭遇》《猎狐》《混血豺王》《骆驼王子》《雪豹悲歌》《最后一头战象》《斑羚飞渡》《双面猎犬》。

这本书讲了有一只母狼叫紫岚,她非常漂亮,有个丈夫叫黑桑。黑桑一只有个愿望:能够成为狼王,但却被野猪杀死,紫岚痛不欲生,为了让黑桑死的瞑目,就把她和黑桑的孩子培养成狼王。

她一共产下了5匹狼崽,四只狼崽三公一母,给它们起个名字,以便识别。长子一身黑毛,称它黑仔;次子毛色有蓝有黑,叫它蓝魂儿;最小的公狼崽毛色一半是黑色,一半是褐黄色,称它双毛儿,唯一的一只母狼崽长得一身紫毛,就叫它媚媚。五子被寒冷夺取了性命,未取名。但她一次次失败,黑仔,蓝魂儿和双毛相继死去,她只好把希望寄托在媚媚的儿子身上,但是媚媚忘恩负义,将紫岚赶出石洞,并且抢走了紫岚最爱的卡鲁鲁。虽然媚媚无情,但是紫岚一心要让后代成为狼王,就和金雕同归于尽,使狼孙得到了安全。

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是不变定理,母狼紫岚在母爱和梦想中选择了梦想,但母爱却隐藏在心中。她的努力虽然一次次的失败,但她没有放弃,反而勇往直前。

紫岚的爱是执着的在培养狼崽们时她做出了很多的牺牲,甚至牺牲了自己的幸福和一条前腿,但她却从不放弃。紫岚对子女的爱是伟大的,是无私的为了保护自己的后代,她甘愿献出自己的一切,甚至是生命。

看完了《狼王梦》,我不禁悄悄地流下了眼泪。紫岚为了有狼王出现在她的子孙后代中竟然这么地费力。母爱太伟大了!书中描写了母亲紫岚为让她的孩子成为狼王,苦费心机,让我深深感受到紫岚是一个好母,她真伟大。

她也很可惜,付出那么多竟然都没有回报,老天爷太不公平了吧!狼王洛嘎这么笨,居然还能当狼王,不合理啊!紫岚那母性多好啊!为了孩子,牺牲自己啊!希望媚媚和紫岚一样,一种类型孩子用一种教育方式,让他们学会独立,认识自然,成为超狼,做狼中豪杰。

母爱,像一杯茶,只需你细心品尝,才能体会到。

假如我是一颗种子,那母爱就是培育我的沃土,假如我是一颗小草,那母爱就是滋润我的甘露,假如我是一朵小花,那母爱就是在风雨中保护我的大树,假如我是一片爬山虎,那母爱就是供我攀援的岩壁……

母爱似沙漏,点点滴滴都是爱……

小学生读《狼王梦》的心得体会范文【篇五】

《狼王梦》是著名作家、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书,我非常喜欢他写的书,因为他写的书主要是以动物小说为主的,非常有趣。

《狼王梦》这本书它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培育她的孩子们成为超狼的故事。不过她太过自信,大儿子黑仔被金雕抓走了,二儿子又被猎人杀死了,三儿子在狼王争夺战中死了,只有四女儿媚媚还在。紫岚希望女儿找一只英俊的公狼,可是她万万没想到,女儿竟然找了吊吊这只下三滥的独眼狼。于是,她就千方百计把吊吊杀死,她没想到媚媚居然绝食。过了几天,媚媚就对乱跳的猎物有些烦,她就把乱跳的猎物杀死了,吃了。显示出了狼的本性。再后来,媚媚找了卡鲁鲁这只非常英俊威猛的公狼。紫岚终于放心了。

为了成为狼王,不成功,便成仁。——题记

空中飞过一只金雕,老狼冲上前去,与金雕同归于尽,终于保住了狼孙之命。

读到这里时,心中情不自标禁涌现出一股敬佩之情,在沈石溪的笔下,母爱呈现了冷血动物——狼之中,且是奶奶对孙儿的关爱。

真是一本引人入胜的好书,优秀母狼一窝七只小狼先后培养它们,但却无一成为狼王,狼子一只只死去,母狼只得哀叹,将狼王寄于狼孙,并为狼孙的安全献上了自己的生命。

虽只花了一个下午就读完了这本书,但是激荡的情感旋涡却久久不能平静。母狼那对自己后代成为狼王的执著追求,虽然所有孩子成仁了,但是,它并没有放弃信心,为狼孙献上生命。或许,狼孙后来成功了,成为了狼王;或许,狼孙也没成功,一只只死去。《狼王梦》那耐人寻味的结局,总是引人遐思;或许……

每每拾书重读,《狼王梦》这精彩的情节总能让我意犹未尽……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要急要一步一步慢慢来,而且要坚强,要有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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