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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计划

乡镇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森林火灾是破坏森林资源的强劲“敌人”,每年清明节或多或少都会出现森林火灾,从而导致大片树木被烧毁,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所以每年乡镇都会提前做好森林防火的工作方案有备无患,那到底该从哪些方面入手呢。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乡镇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方案以供大家参考。

乡镇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篇一】

清明节是森林防火特险期中的特险日,上坟烧纸是引发森林火灾的主要原因之一,再加上春耕、备耕和林区企业复工复产的开始,森林防火工作将进入非常关键的时期。为了确保清明节期间我街道森林安全,防止发生森林火灾,今天召开会议。刚才贾主任已经做了具体安排。下面我再强调几点:

一、严格落实责任制

各村居的党政一把手为本辖区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负总责。一定要认清当前森林防火面临的严峻形势,保持清醒的头脑,确实把森林防火当作一项大事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村(居)主干必须亲自安排部署,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全员上阵,采取超常规的措施,确实把森林防火工作各项措施都落到实处。从今天开始,村(居)干部、护林员要包山头、地头、坟头。从2日早上开始,街办领导、下乡干部全部下乡蹲点专管防火工作,切实做到山头有人管,坟头有人看,责任分解细化到人。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识

要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古交市关于在全市重点林区实行封禁管理和在清明节期间禁止在林区上坟烧纸》的通告。要在各个入山口设立明显的防火警示标志牌。

三、认真落实各项防火措施

从今天到4月6日一律不休息,重点抓护林防火工作,不得敷衍塞责,不得走马观花,力争杜绝火情。

1、从4月2日开始对林区实行封禁管理,严禁在林区上坟烧纸。各村(居)对坟地要认真排查,造册登记,做到底清数明。把所有的党员发动起来、积极分子等所有能想到的、能发动的全部发动出来,并采取一对一责任到人的办法,做到每一块坟地都有人员看守,切记中间不能断岗。要教育群众改变传统的习俗,大力提倡挂纸、植树、献花等文明的祭祀活动。若确需烧纸者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由村委会在村边安全地点指定专人负责,统一焚烧,完后及时扑灭。

2、认真督促检点每一个专职护林员到岗在位。督促检点护林员对所包的区域进行巡查检查,并要有入山登记和巡山记录,决不允许可疑人员入山,决不允许火种入山。确保每一个山头、每一个坟头、每一个地头,每一个入山路口都有护林员监管。

3、主要路口要安排专人死看死守,对每一个入山人员进行登记,并逐一口头警示,提出要求。对重点林区一律实行封禁管理,决不允许任何人员入山,决不允许火种入山。不听劝阻的,要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

4、抓好林区企业的森林防火工作。各村(居)要彻底清理林区居住的流动人员,限期离开林区。要安排每个林区企业必须配备三名护林员,检查巡视,决不允许林区企业职工私自进入林区。

5、搞好火情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各瞭望台要坚持24小时观察瞭望,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跟踪报告火情动向。

6、加强值班带班制度。清明期间,各村(居)由主要领导必须亲自带班,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7、做好扑火的一切准备。街办、各村(居)的扑火应急队伍要随时待命,保证突发火情及时处置。

四、严格实行火情上报制度

发生火情,必须立即上报街办,不得瞒报。不管是哪里的火情,必须迅速组织人员及时扑救,如因推诿、瞒报或不报使小火变成大灾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严格责任追究

森林防火事关社会的稳定,国家财产的安全,各村(居)、各单位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确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发生森林火灾的单位,要严肃处理。街办纪委、农口要对发生的每一起火灾,一查到底,按照《山西省森林防火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规定,追究有关干部的责任,严肃处理责任人。

总之,各村(居)、各单位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抓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一切火灾隐患,确保清明节期间我街道不发生森林火灾。

乡镇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篇二】

同志们:

今天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就是全力以赴抓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或少发生森林火灾;齐抓共管,做好造林绿化工作,加快推进林业生产发展。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全力以赴,抓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森林火灾已经成为破坏我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要自然灾害。今年春节前后,由于天干物燥,加之,林区群众防火意识不强,乡镇管理不善,措施不力,造成全县发生多起森林火灾。我县森林火灾的频发,暴露了森林防火工作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未做到家喻户晓。宣传教育只停留在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和工作安排部署最大程度只延伸到村组干部,大部分老百姓毫无知晓。二是森林防火意识淡薄。林区群众包括一部分干部根本没有森林防火意识,农民烧田墈、熰火土灰,上坟祭祖烧钱纸线香、燃放烟花爆竹,小孩、弱智者和精神病人玩火等野外用火行为随所欲为。三是森林防火措施没有真正到位。各级森林防火工作只流于形式,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乡镇包村干部、村组干部没有认真履行职责,乡镇包村干部深入村组宣传教育、村干部逐日值班巡查、村级信息员巡逻示警等都没有到位,乡村两级以防为主的思想尚未形成。对没有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森林火灾发生的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不到位。对森林火灾案件的打击处理不到位。四是扑火队伍建设存在欠缺。一部分乡镇扑火队名存实亡,一旦出现火情,特别是重要时期,调不动,拉不出;大部分乡镇扑火队没有实战经验,到达火场后触手无策,不能科学扑救。县级扑火队大部分分设在林场、苗圃,增援扑救到达火场时间长,延误火灾扑救。五是森林防火设施薄弱。防火林道、防火林带建设相当滞后,自然隔离森林火灾能力差,森林火灾扑救难度大。营造生物防火林带观念淡薄,森林火灾自身预防能力不足,森林火灾易发多发。

根据气象预测,近段时间气温回升,以晴朗天气为主,特别是从4月1日至4月8日,都是多云天气,白天气温都在20℃以上。加之清明节即将来临,农事生产、祭祖活动增加,森林火险等级急剧升高。就在3月21日,刚一天晴,有一个乡镇就发生了森林火灾。因此,各级各部门必须保持高度警惕,不能让目前的阵雨天气所麻痹,要切实加强森林火灾防控,抓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 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

各级各部门要增强森林防火的意识,要采取会议、电视广播、手机短信、流动宣传、印发资料、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县电视台已经制作了森林火灾案件查处专栏,公布《衡阳县人民政府禁火令》,发布森林防火温馨提示,县政府主要领导也将作电视讲话,各乡镇要组织动员所有干部群众收看,提高森林防火警惕性。各乡镇要在3月30日前印制森林防火宣传单张贴到户。要按照每5000亩林地1块的标准,在重点地段、重要林区村进出路口、坟山集中区域及集贸市场,制作并安装好森林防火永久性宣传碑、牌。要在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所有班级开设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课堂,印发宣传教育手册到人,并督促送家长收看。县防火办已经印制大版面《衡阳县人民政府禁火令》5000份、森林防火警示牌10万份,并发放到了乡镇,各乡镇必须在3月30日前,安排人员全部张贴到村、到组、到屋场、到户。4月3日至4月7日,县防火办将每天出动3台宣传车,到国、省道、各乡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各乡镇也要在清明节期间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进入村组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二) 要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倡导本单位干部职工文明祭祀,鲜花祭祖,严防森林火灾。各乡镇必须认识到乡镇长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乡镇分管副职是直接责任人。要全面落实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山头的森林防火责任制。将森林防火责任真正落实到人头、到山头、地块。清明节期间,县林业局机关股室负责人以上干部要全部深入乡镇指导森林防火工作,乡镇、村干部必须深入到村组督促检查森林防火工作。所有村组干部和村级护林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森林防火巡逻巡查,对重点部位、重点山头、重点坟山要明确专人看守,天晴时必须每天鸣锣、鸣哨警示村民禁止野外用火。

(三) 要严格野外火源管理

各乡镇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好野外火源。严禁在林区内吸烟、野炊、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烧荒草、烧田坎、焚烧农作物秸杆等一切野外用火。禁止携带烟花爆竹、钱纸线香等一切火种进入林区。要在国有林场、重点林区出入口处设立森林防火接待站,由乡镇领导带班,乡镇脱产干部、派出所干警、林业站工作人员参加,轮流值班,严防死守,并采取进入车辆、人员逐个登记,收留烟花爆竹、钱纸线香等火种。要落实监护人的监护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入林区,要有监护人陪同,防止弄火成灾。坚决实行野外违法用火“零容忍”。凡发现违规野外用火,要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 要加强森林火灾扑救

县政府已经印发了《衡阳县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各乡镇也要按要求制定和完善好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并在3月30日前报送到县防火办。要按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做好森林防火物资储备。要组建好森林防火应急队伍,清明节期间,必须进入戒备状态,靠前驻防。重点林区乡镇队伍人员不少于50人,非重点林区乡镇队伍人员不少于20人,重点林区村每村要成立不少于10人的森林防火应急小分队,非重点林区村每村要成立不少于5人的森林防火应急小分队。县防火办要在4月1日至4月7日,集中县级森林扑火队伍,统一食宿,服从调度。县防火办要及时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响应,各乡镇要根据预案响应,做好森林防火应急处置。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在接到火情报告后一小时内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森林火灾扑救。否则,必须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说明原因。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扑火人员安全,禁止孕妇、老人和未成年人上山扑火。

(五) 要加强森林防火值班

从4月1日至4月15日,乡镇所有脱产干部、派出所干警、林业系统干部职工不得休假、放假。各乡镇要建立森林防火办公室,坚持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制度,每天要有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增强工作责任心,一旦发生火情,必须及时如实上报,对因迟报、瞒报、错报和漏报,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六)要强化打击处理

从2月19日开始,全县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春节前后森林火灾案件进行了查处,严厉打击了失火犯罪行为,有效地警示教育广大群众,起到了良好的效果。等下,良光主任将在会上进行通报。清明节期间,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大森林火灾案件侦破力度,争取第一时间查处森林火灾案件,达到破案率100%。乡镇干部、村干部有责任、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办案,并及时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森林火灾肇事者。

(七)要强化督促检查

清明节期间,县委督查室将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查,这次督促要深入重要路段、进村入户,检查宣传教育、责任落实、火源管理、物资储备、队伍建设等具体情况。这次督查结果要在全县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凡不履行责任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二、齐抓共管,做好造林绿化工作

去冬今春以来,各部门各乡镇加大力度,加大投入,快速推动全县造林绿化工作上到一个新台阶。根据摸底上报数据,全县已完成荒山造林和迹地更新6.4万亩,通道绿化510 公里。由于时间紧,进度快,完成任务重,一些地方在造林质量和要求上存在一些问题。因此,我要在这里强调两点。

(一) 要抢时间抓好扫尾

清明节过后,气温将持续上升,加之所有苗木已经长叶抽穗,再造林将难以成活。各级各部门必须抓住这几天阵雨天气,组织调运苗木,做好造林绿化扫尾工作,确保任务全面完成。要迅速组织“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全面进行整改。县林业局已经安排技术人员到各乡镇对所有造林进行检查验收,请各乡镇安排专人负责,搞好协调配合,以免出现错验、漏验。抢抓进度,搞好自查验收,以便迎接上级4月份对我县的造林检查。

(二) 要视情况抓好管护

林木是“三分造,七分管”。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造林管护工作,防止人为破坏、牲畜践踏、建设损毁等现象,特别是通道绿化,更加要加强管护。对那些路肩狭窄、土层瘠薄的路段必须要马上进行培土、客土;对胸径在6厘米以上的苗木进行打支撑、加保护层;对有积水的路段要及时清沟排水。气温上升,天晴10天以上,对所有通道绿化苗木必须进行浇水。

同志们,造林绿化是林业生产发展的基础,森林防火是保护森林资源的根本手段。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时刻警惕,常抓不懈,全力以赴,做好森林防火和造林绿化工作,加快实现“生态立县”目标。

乡镇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篇三】

4月4日清明节是我国民间传统的扫墓习俗,野外违章用火达到最高峰,处处存在森林火险隐患,给森林防火工作带来极大难度。为了做好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减少或杜绝森林火灾、火警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确保森林防火宣传到位,领导机构完善,职责分明,各项保障措施到位;确保我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形势的稳定。

二、时间安排

本方案自3月28日起至4月11日执行。

三、工作要求

1、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在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村要完善相关的领导机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构。

2、镇、村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在清明节期间,各村支书和主任原则上不得外出,并必须做到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

3、各村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即时报告制度和火情零报告制度。凡发生森林火警、火灾,必须立即向镇政府报告,坚决杜绝有火不报、大火小报的行为。

4、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村主干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决不能出现现场无人指挥或指挥不力的问题。在火灾扑救中,必须绝对服从现场指挥长的指挥,决不允许未灭先撤,明火扑灭后无人看守火场,造成死灰复燃的现象。

5、镇、村干部和巡山护林人员应负起森林防火宣传员和督查员的作用,向上山祭祖人员宣传文明祭祖方式。如因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工作内容

1、森林防火宣传

各村要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清明节期间要召开森林防火专题会议,利用广播、宣传标语、宣传条幅、一封信等多种形式进行全面宣传,不留死角。要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防火工作中。通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宣传,形成一种良好的防火氛围,充分激起群众防火热忱,达成群防群治的局面。

2、野外火源

切实抓好野外火源是预防森林火灾的根本性措施。特别是清明节祭祖人员的`增加,火源管控难度大大增加。各村要加强野外督查,坚决消除一切森林火灾隐患。要充分发挥党员和村民代表的作用,制定村规民约约束村民野外用火行为。各村必须成立巡查队,划分责任区,进行密集巡逻督查,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重点地段、骨灰堂附近、密集坟地等进山路口要加派人手看守,加强巡查,做到重点防范,确保万无一失。

3、火灾组织扑救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有关领导必须要亲临火场一线靠前指挥。镇、村干部要迅速组织力量全力扑救,扑火力量不足或火情复杂、火势很难控制的应及时向市防火指挥部申请调兵支援。在扑救森林火灾时,要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科学组织群众上山扑火,并建立扑火安全责任制。严禁组织妇女、儿童和老弱病残人员直接参加扑救工作,严禁安排无扑火经验的干部带队到火场一线指挥扑火,坚决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要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扑救方针,贯彻“快速反应,重兵扑救,一举全歼”的扑救原则,正确运用“三打”和“三不打”的扑救战术,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保护森林资源。

4、加强特殊人群的监管及坟头的登记

火灾原因有小部分是特殊人群引起。“清明节”期间要重点加强对小孩、精神病人和痴呆人员的监管,并将此类人员统一登记造册,实行村委会、家属双重监护,杜绝火源上山。对密集坟地的坟头要登记造册,并要对坟头主宣传文明祭祖方式。

五、强化督查

1、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将会进行不定期抽查,凡发现哪个村有人员脱岗或擅自离岗的将进行全镇通报批评,并按相关纪律处理。

2、对迟报、瞒报、“关门打火”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3、对违反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的,违反防火纪律的人员,要进行责任追究。在追究责任中,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当地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对因玩忽职守、组织不力、贻误战机,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六、落实责任

1、明确森林防火责任

包片领导是本片森林防火的直接领导,各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为各村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包村干部配合抓落实。凡发生森林火灾,将依照问责制处理。

2、开展专项督查

清明节前镇里组织一次督查。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包村包片干部是否在防火岗位;查巡查队是否组建,是否出动,是否有火情的记录;查值班调度的记录;查物资储备。

3、责任追究

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究,按照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林业局、监察局关于实行森林防火领导责任追究制度的暂行规定》进行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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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思路


清明节历来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清明节现在是国家法定节日,并与5,6两日形成三天长假,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户外踏青等人群将成倍增加,物候季节较迟,草木干枯,森林防火形势极为严峻。为确保清明节期间(3月29日4月6日,下同)不发生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警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昌溪乡 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预案。

一、宣传教育

1、乡政府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在全乡范围内巡回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防火知识。

2、张贴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印发致全乡广大人民群众一封信。

3、全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各村广大人民群众要大力倡导和推行植常青树,献鲜花等文明安全祭祀方式。

4、全乡中小学校要再开展一次以注意森林防火,呵护绿色家园为主要内容的森林防火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5、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二、检查督促

1、3月29日至4月6日乡政府对全乡各村重点地段的野外火源监管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置。

2、清明节前,各村要全面开展一次森林火灾隐患排查,主动消除火险隐患。

3、4月1日前,乡政府将重点解决督查存在的问题。4月6日前,如出现较高火险天气,乡政府领导包片带队进村督促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安排和落实情况。

三、野外火源监管和严防死守

1、清明节期间,严禁一切生产性和非生产性野外用火。

2、各村组织一切力量开展防火巡护。坟场,墓地比较集中,针叶林面积较大以及易发森林火灾的地段要增加人员,定人,定责,定岗,实行不间断地严防死守。

3、清明节期间,如出现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或者风力较大的天气,各村要增加人员,强化严防死守力度和密度,确保不出问题。

4、要特别注意做好对散落在林内和林缘地段的零星坟头,中午前后及傍晚等时段的火源监管,防止出现漏岗,脱岗现象。要突出对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上坟祭祀活动的监管。

5、禁止火种进入林中,林地边缘地带的劝阻工作,上坟确需烧纸,应清理坟地周围可燃物。

6、清明节期间,如出现较高森林火险天气,乡政府

联村干部深入各村,积极协助村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四、值班调度

1、各村要加强值班力量,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乡村森林防火信息畅通有序。

2、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发生森林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报告乡政府,不得越级上报,瞒报,大火小报。

五、应急准备

1、一旦出现火情,快速组织村组人员进行安全,高效,科学的扑救。

2、村森林扑火队伍应根据本地实际,做好各项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火情,确保在第一时间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六、火情处理

1、发现违规用火的,各村(护林员)应及时制止。

2、如发生森林火警,火灾,迅速组织扑救。

3、对发生的森林火警,火灾,报森林公安机关从严从快查处。

乡镇冬末春初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乡镇冬末春初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小编寄语:森林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也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它会给森林带来最有害,最具有毁灭性的后果。森林火灾不但烧毁成片的森林,伤害林内的动物,而且还降低森林的繁殖能力,引起土壤的贫瘠和破坏森林涵养水源的作用,甚至会导致生态环境失去平衡。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冬末春初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请大家参阅!

为有效应对当前森林防火形势,根据《**市**年冬季至**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方案》要求,决定即日起至**年3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森林防火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服务和保障项目建设“百日攻坚”,紧盯年终岁末、“两节”和各级“两会”等敏感时间节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源头管控,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着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全面保护我镇森林资源。

二、工作目标

通过森林防火隐患排查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结合冬春野外用火的特点,大张旗鼓地开展防火宣传,打造声势,教育群众依法安全用火,努力提高全社会的防火意识,让各有关部门更加重视森林防火,让更多人民群众更加支持森林防火,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

三、工作内容

(一)组织隐患排查。各村(社区)、镇直(办)各有关单

位要组织一次野外火源大排查,切实加强对辖区森林防火隐患排查工作,努力减少和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林区、坟地集中区等重点部位可燃物进行提前彻底清理。

(二)强化防火巡护。各村(社区)、镇直(办)各有关单位要根据防火形势及时增派巡护力量,加大巡查力度和巡护密度,严控火源进山;对痴、呆、傻等特殊人群逐一落实监护责任人,切实管住野外火源。森林防火重点村要切实加强火源管控,实施网格化管理分片巡查,并加派人员重点防守。许西坑村、金瓯村要加强石佛山区域的森林防火;檗谷村要加强岩山地带的森林防火;梅峰村、洪塘村要加强梅峰-洪塘林区的森林防火;大房村、坑园村要加强庵山林区的森林防火;其他村(社区)对火灾易发区,也要重点布防,派专人看守。一旦发现野外火源,及时劝导和制止,确保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加大宣传教育。各村(社区)、镇直(办)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手机短信、横幅标语、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应急准备。各村(社区)、森林消防队要全面检修和补充森林消防装备,保持扑火物资齐备和完好。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按照我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要求,认真落实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

(五)加强值班值守。一是镇机关干部要严格按照值班安排,

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镇领导带班制度;在接到火警时,应由带班领导第一时间负责处理,立即通知所在村(社区)第一时间前往扑灭,并通知镇消防中队前往扑火。镇机关值班人员由各值班组长安排,除部分人员在镇机关待命外,其余人员要分组到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发现火灾及时扑灭。二是各村(社区)两委成员要切实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组织一支5-15人的巡逻队、森林防火扑救队,并由村主干带队。遇到森林火灾时,各村(社区)务必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扑火,做好扑早、扑小、扑了,将森林火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对于火势较大的村(社区),若一时无法自行扑灭,要及时向镇值班室汇报,由当天值班人员立即向值班领导、分管领导以及镇主要领导报告,组织防火相关人员前往扑火。(镇政府值班室电话:**,镇消防中队电话:**)。

乡镇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乡镇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全面提升我镇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水平,提高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社会氛围,根据20xx年省和县森林防火工作要点,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省委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努力建设美丽**”这个奋斗目标,严格贯彻“预防为主、科学扑救、以人为本、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森林防火工作要求,以实施依法治火为宣传主线,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管控野外火源为宣传重点,始终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贯穿森林防火工作的全过程,全方位、多渠道、多样式、大力度、高标准的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二、宣传重点

1.《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

2. 镇政府《**-2020年森林防火责任书》等森林防火规章制度;

3. 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及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

4. 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及安全避险等基本常识;

5. 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等野外火源管理规定;

6. 森林防火工作的重大举措、进展及成效等动态信息。

7. 森林火灾典型案例;

8. 森林防火先进集体、人物及事迹。

三、(一)开展森林防火宣传专项行动。各村要根据辖区内农事、林事及民俗等野外用火习惯和用火方式,适时开展强度大、针对性强的森林防火宣传周(日)活动。

1. 在春耕、秋收等生产性用火高峰季节,重点加强田埂、林缘等野外用火重点区域的可燃物计划烧除工作重要性和计划烧除实施规程的宣传,引导农民朋友积极主动参与计划烧除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 在春季造林时段,加大野外火源管理规定的宣传力度,严格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同时,依据《**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动员督促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以及林区企事业单位配置相应的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

3. 在春节、元宵、清明、五一、中秋、重阳、国庆、冬至、元旦等重点时段,生态游和民俗活动野外用火高峰期,组织相关部门,对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景区、坟区等重点区位开展森林防火专项宣传,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加强森林防火知识教育,引导教育进山人员文明用火、安全用火、依法依章用火。

(二)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今年,全镇春季、秋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定于3月10日-4月10日和9月15日-10月15日。在宣传月期间,全镇上下要统一步调,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行动,掀起宣传高潮,以普及扑防火知识和应急避险常识为主要内容,以宣传《**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进学校,入农户,访企业,引导群众文明用火、安全用火,努力做到妇孺皆知,家喻户晓,形成浓厚的防火氛围。

(三)开展小手拉大手宣传活动。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充分发挥学校宣传的辐射面和影响力,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3月27日)为抓手,积极主动协调教育部门,与教育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以“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给家长写一封森林防火信、写一条森林防火标语、上一堂森林防火课”为内容的“五个一”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局面。

(四)开展警示教育主题宣传活动。5月12日为国家“防灾减灾日”。各村、各单位要结合本地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开展森林火灾相关的警示教育宣传活动,制作播出森林防火警示教育片,唤起社会各界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高度关注,增强全社会森林火灾防范意识,普及全民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及安全知识和自救技能,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损失。同时要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在保护森林资源、建设美丽溪、推进和谐林区建设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

(五)抓好森林防火常态宣传。各村要制定详实可行的常年森林防火宣传计划, 生活化、常态化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定期组织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及个人进行专项森林防火知识培训;督促有关部门在主要交通要道、铁路、电力、电信线路沿线等森林防火危险地段,设置更新森林防火宣传牌(碑);组织各村、各单位开设森林防火宣传栏;公告并广泛宣传森林火灾报警电话号码“12119”;在各林区主要进山路口、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设置通俗易懂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等,做到“时时讲宣传,处处是宣传”,大力普及森林防火知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要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今年森林防火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组织,因地制宜地制定实施方案,联合宣传、教育、民政、保险等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在形式上有所创新,内容上有所突破,多方联动,密切配合,全力营造强大的森林防火宣传舆论声势。镇森林武警部队要积极主动参与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共同营造良好森林防火社会氛围。

(二)制定方案,明确重点。各村要认真总结近几年来宣传教育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制定科学、有效、可操作性强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明确宣传重点,细化宣传措施,落实宣传任务,有计划、有重点地抓好本地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三)深入督查,抓好落实。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将适时成立督查(导)组深各村检查督促宣传工作的开展,确保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也将派出暗访组抽查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列为各地执行省政府20xx年度森林防火责任书情况的考核内容。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村要在认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上,及时进行阶段性总结,并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将以森林防火简报形式,广泛报道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

清明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实施方案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清明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实施方案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各村、办公室:
为切实加强今年清明期间的森林消防工作,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以及市区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认真贯彻区森林消防工作的要

求,进一步落实森林消防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消防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消防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消防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消防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步骤和任务
(一)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形成浓厚氛围(时间:整个清明防火期3月10日至4月15日)
1、宣传车全天候流动宣传,各村利用有线广播、公开栏等形式进行“无烟上坟、文明祭祖”的宣传,在镇村主要道口悬挂5幅宣传横幅。每村张贴《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告》4张,宣传标语5条以上。督促交代近山寺庙管理人员做好宣传及火源管理。同时,通过农民信箱群发信息平台进行防火宣传。
2、召开由各村书记、主任、全体机关干部、大学生村官和农村工作指导员、护林员、森防员参加的森林消防工作动员会,进行充分发动,明确职责任务。
3、3月26日前,在中、小学校开展“五个一”森林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分发2000份“无烟上坟、文明祭祖”倡议书至每个学生手中。
4、各村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党员干部不得参与明火上坟祭祖的通知》
(二)加大清缴力度,注重源头预防(时间:3月26日前)
清明节期间严禁销售烟花爆竹,在此期间各烟花爆竹销售点不准存放烟花。各驻村干部在3月24日前与村干部一起对所在村的烟花爆竹销售摊点进行全面检查,并签订禁止销售烟花爆竹承诺书。对无销售许可证的摊点,责令其立即将所有烟花爆竹下架,送回原销售渠道;对有证销售点,告知在3月24日至4月10日期间不得销售烟花爆竹。镇森林消防指挥部将组织镇工办、安监、工商等部门对全镇的各销售点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一律收缴,并进行严肃处理。
(三)狠抓人员力量,强化巡查管控(时间:清明防火期全过程,重点星期六、日、清明日假期)
1、全体机关干部在3月24日至4月10日期间取消放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特别是在3月24、25,4月2、3、4、7、8的7天时间,将分组在各卡点执勤(具体见附件安排表),主要任务是对前来上坟的群众进行检查,禁止其携带烟花纸烛上山,引导上坟的群众在山脚下定点烧纸。
2、镇专业扑火队要做到随时待命,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第一时间上山扑救。
3、各村村干部要配合卡点设防巡查。每个村要组织两班子成员、党员、村民代表10-15人的队伍,在本村坟墓比较集中的山头地块进行巡查,并带上扑火工具,一旦发现火情,能及时扑灭。
4、森林巡防员在整个清明防火期要求每天到岗到位,加强对分管地块的巡查,每天下午4点前将巡查情况报告镇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电话:84868015)
(四)物资准备充足到位,强化后勤保障
镇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要立即对镇里的有关森林防火器材等进行检查,修缮,保证风力灭火器在良好使用状态,保证足够数量的铁扫把、柴刀、手套、胶鞋等,由指挥部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管理。立即对所有车辆作严格检修,驾驶人员要做好随时出车准备。各村都要准备20把铁扫帚,10把以上柴刀。
三、工作纪律和责任
森林防火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机关干部、各有关人员务必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按照要求任务,及时到岗到位。镇森林消防指挥部将联合镇纪委、组办对机关干部到岗到位情况、工作任务抓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党员干部带头违反清明节森林消防有关规定的,将进行纪律处分;对不听劝告,擅自明火上坟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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