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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参与环保专项行动工作计划。

随着自身完成工作的速度越来越快,那么,我们需要尽快制作出紧接而来的工作的计划了。工作计划指导着后续工作的发展方向,如果想要写好工作计划应该怎样做?你可以读一下小编整理的参与环保专项行动工作计划,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要求和部署,根据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度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木贾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20xx年在全班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特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开展“群众教育实践活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人口资源环境工作的会议精神,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各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为构建和谐木贾服务。
        工作目标是:到20xx年底,建设项目环评率达95%以上,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合格率达90%以上,限期治理任务完成率达100%,重点排污企业稳定达标排放率达90%以上,群众反复投诉的环境污染问题基本得到解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错误做法基本得到纠正。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检查各单位、村(社区)、企业及学校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重点检查各单位是否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关部门在环境监管中能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存在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
        (二)整治因企业违法排污严重影响群众健康的问题。重点整治各村(社区)“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的死灰复燃;群众两年内连续举报大气污染、噪声污染、饮用水源地污染等问题;造纸、水泥、化工等重污染行业工业企业超标排污问题;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水泥、造纸等行业进行清理。
        (三)检查企业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政策规定情况。继续开展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情况的清理;检查工业企业是否按规定方式排放污染物;有无擅自拆除、闲置或者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等行为。
        (四)检查村(社区)对辖区内环境保护的规划、生态保护、改善环境质量的措施等。重点检查饮用水源保护、建设项目环评率、污染防治及辖区内环境质量等环境保护责任状落实的情况。
        (五)加强对环境违纪违法行为责任人的查处。重点是查处违法排污、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负责人;查处部分擅自收取排污费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个人;查处拒不纠正已出台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部门负责人。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采取自查、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分为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5日以前)。街道召集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及重点排污单位负责人召开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6日-7月25日)。各职能部门要按照上级环保部门要求及本单位职责,精心组织、集中力量,认真清理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地方规定,对群众举报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对企业排污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确定批挂牌督办的企业和单位名单并上报市政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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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关爱行动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安置帮教工作成效,20xx年,我镇制定"关爱行动"工作计划如下:

1、认真排查,深入了解,确保关爱到位

一是通过深入排查、走访确保关爱对象确定合理有据。通过深入排查、走访,全面了解关爱对象家庭情况、生活困难、学习表现等,将家庭经济困难、各项表现良好、真正需要关爱的对象纳入到关爱范畴内,确保"关爱行动"不流于形式。二是全面掌握关爱对象困难情况,依据对象个体差异量身定制工作方案,确保关爱措施出实效。分析、研判不同对象个体需求上的差异,提供针对性的帮扶和关爱措施,确保"关爱行动"出实效。

2、多措并举,贯彻落实行动计划

以助困、助学、心理援助为基本工作方法,根据关爱对象实际困难合理选择帮教志愿者,提供针对性关爱措施。

对于家庭困难的关爱对象,按照"关爱行动"工作精神发放帮困金,同时对于有就业愿望但未能就业的对象,发挥安置帮教工作站的联动职能,帮助推荐其就业。

对于就学有困难的关爱对象,协助其沟通解决就学上的政策障碍,帮助其顺利就学;对于学习有障碍的关爱对象,帮助其树立正确的学习观,指导其制定科学合理的学习计划,督促其提高学习成绩。

在"关爱行动"中,注重换位

位思考、沟通交流,将心理援助贯穿行动始终,预防或改善关爱对象的自卑、自弃心理。

在"关爱行动"中,在注重为关爱对象解决实际生活困难之外,同时应注意提供思想帮扶,帮助关爱对象理顺家庭关系,营造和谐温馨的家庭氛围。

3、注重联动,借助专业力量强化关爱实效

借助青少年社工、劳动保障、教育等部门的专业和职能优势,联动工作,解决关爱行动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强化行动的实效。

通过落实上述三项工作措施,我镇力争在20xx年,实现为关爱对象及其家庭切实解决实际生活困难的工作目标,从而进一步提高安置帮教工作成效。

**镇司法所

20xx年4月25日

安全生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请大家参阅!

根据全国和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统一部署要求,为全面彻底排查整治隐患,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县安委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深化专项整治,强化责任落实,严查事故隐患,狠抓问题整治,堵塞监管漏洞。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

二、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从现在起至20xx年1月底。专项行动期间,县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三、大检查范围、内容、重点

(一)检查范围

大检查覆盖全县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各镇、街道、区场组织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并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县各有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督查。要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冶金工贸、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城市燃气等重点部位,突出岁末年初、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以及对近期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检查内容

1.政府方面。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县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是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各项刚性规定;是否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大检查领导小组;各镇、街道、区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对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对县安委会通报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四项督查”交办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安全监管“五级五覆盖”落实情况。

2.行业方面。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情况;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的情况;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展以及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停产停业整顿、关闭取缔、挂牌督办等安全监管执法措施落实到位情况;“四项督查”交办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3.企业方面。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执行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安全投入、隐患治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危险工序、危险作业、重点部位、要害场所的安全管控情况;隐患自查自纠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等。

(三)检查重点

1.危险化学品:对全县危险化学品开展全面彻底排查,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隐患治理。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摸底排查、辨识和评估,全面掌握辖区内重大危险源情况,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重大危险源要责令立即整改,严防恶性事故发生。严格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经营、运输、使用企业的安全管理。开展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库(堆)场安全整治,对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库(堆)场进行逐一排查,制定并严格落实管控措施。深入开展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严防特殊作业环节事故发生。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整治。加大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力度,加强对涉及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工厂、仓库和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严查未批先建、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彻底排查整治储存场所安全条件不合格、超量储存、违规混存、超高堆放、野蛮装卸等行为。

2.矿山:要落实冒顶、透水、窒息、物体打击等事故防范措施,确保通风、通讯系统完善,露天矿井要严格按设计实行分台阶或分层开采,加强对尾矿库的监测监控。要落实地面防洪、井下探放水安全措施,抓好露天矿山防滑坡、防垮塌和防泥石流工作。加强冲击地压的预测预警,对冲击地压危险区域实施综合防冲措施。整治隐蔽致灾因素不清盲目组织生产、遇险不撤人、应急物资储备不足等问题。

3.交通运输: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和重点路段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和客车、校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对客运车辆特别是旅游包车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动态监控系统装置、不佩戴安全带、不执行夜间禁行和农村道路限行规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安装使用紧急切断装置等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加强重点水域、重点渡口的安全整治。

4.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对危化品储存场所、“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和地下空间、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屋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加强对车站、码头、机场、商场、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严格重大公众聚集活动的审批,周密制定并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厉打击违规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行为,严防火灾、踩踏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5.建筑施工:对当前全县在建建筑工程进行全面排查,加强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高边坡以及房屋拆迁等施工部位和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严格查处未办理立项、用地许可、规划许可、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违法行为。

6.旅游:对游船等游客运载工具和大型游艺机等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排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使用。督促各类风景名胜区、公园、游乐场提前做好应急预案,严防拥堵、踩踏等事件发生。

7.烟花爆竹: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储存、运输、使用、废弃、销毁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厉打击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点违规储存、违规经营等行为情况。

8.冶金工贸:扎实开展高炉、转炉、焦炉、煤气发生炉等设施的专项排查情况;推动煤气防护站建设,开展冶金企业煤气、高温熔融金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强化防止高温熔融金属遇水爆炸、吊运安全管理及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教育、农机、电力、水利、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也要按照县安委会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检查督查,确保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

四、大检查的组织方式

(一)企业自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自纠活动,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

(二)行业督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督查组,针对本行业领域实际,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全过程进行督查、抽查,组织互查,开展专项检查、督导。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通报有关地方政府,并进行跟踪督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县安委会巡查。县安委会将对各镇、街道、区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巡查。巡查采取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查看台账,随机抽查等形式重点抽查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县政府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长、县安委会主任吴卫东任组长,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各镇(街道、区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责任,切实做到动员部署到镇村、责任落实到镇村、监督检查到镇村。要进一步细化方案,全面动员部署,有力有序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

(二)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要全面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全面彻底、周密细致地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及时上报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区场)和有关部门要层层组织,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对事故易发多发的企业和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反复督促和检查。

(三)突出问题整改,严格督查检查。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同时,要举一反三、抓住不放,组织“回头看”,实行检查、整改、验收闭环管理。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整改结果要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各有关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有关地方政府,并做好跟踪督导。要组织专门力量,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基层、沉到一线,开展全方位、全过程检查,保证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严格监管执法,严厉处罚问责。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责任,以铁的手腕抓治理、铁的纪律抓执法,坚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公开曝光一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对隐患整改不到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列入全县安全生产失信黑名单。县安委会对重大隐患整治不力的单位和企业进行警示约谈。在专项行动期间,对因责任不落实、整治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导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不仅对企业和相关责任人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同时还严肃追究地方政府和有关责任部门的责任。

(五)广泛宣传发动,强化舆论监督。各镇(街道、区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形成专项行动的强大声势。教育引导广大企业和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要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专项行动,组织各类专家参与指导隐患排查整治。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举报安全隐患。

(六)加强应急救援和值班值守。各镇(街道、区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畅通事故信息报送渠道,用好舆情监管系统,切实保证事故信息及时、准确送达。

各镇(街道、区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于12月8日前,将专项行动方案及领导小组名单报县安委会办公室,每周报送一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20xx年1月2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电子信箱:xx

某镇关爱行动工作计划


某镇"关爱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安置帮教工作成效,2013年,我镇制定"关爱行动"工作计划如下:

1、认真排查,深入了解,确保关爱到位

一是通过深入排查、走访确保关爱对象确定合理有据。通过深入排查、走访,全面了解关爱对象家庭情况、生活困难、学习表现等,将家庭经济困难、各项表现良好、真正需要关爱的对象纳入到关爱范畴内,确保"关爱行动"不流于形式。二是全面掌握关爱对象困难情况,依据对象个体差异量身定制工作方案,确保关爱措施出实效。分析、研判不同对象个体需求上的差异,提供针对性的帮扶和关爱措施,确保"关爱行动"出实效。

2、多措并举,贯彻落实行动计划

以助困、助学、心理援助为基本工作方法,根据关爱对象实际困难合理选择帮教志愿者,提供针对性关爱措施。

对于家庭困难的关爱对象,按照"关爱行动"工作精神发放帮困金,同时对于有就业愿望但未能就业的对象,发挥安置帮教工作站的联动职能,帮助推荐其就业。

对于就学有困难的关爱对象,协助其沟通解决就学上的政策障碍,帮助其顺利就学;对于学习有障碍的关爱对象,帮助其树立正确的学习观,指导其制定科学合理的学习计划,督促其提高学习成绩。

在"关爱行动"中,注重换位思考、沟通交流,将心理援助贯穿行动始终,预防或改善关爱对象的自卑、自弃心理。

在"关爱行动"中,在注重为关爱对象解决实际生活困难之外,同时应注意提供思想帮扶,帮助关爱对象理顺家庭关系,营造和谐温馨的家庭氛围。

3、注重联动,借助专业力量强化关爱实效

借助青少年、、教育等部门的专业和职能优势,联动工作,解决关爱行动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强化行动的实效。

通过落实上述三项工作措施,我镇力争在2013年,实现为关爱对象及其家庭切实解决实际生活困难的工作目标,从而进一步提高安置帮教工作成效。

**镇司法所

2013年4月25日

防范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防范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小编寄语: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防范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有效防范和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xx〕59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xx政〔xx〕4号)、《关于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xx处非办〔xx〕7号)、《关于开展xx年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的通知》(xx处非办〔xx〕9号)、《关于印发xx年xx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x政办秘〔xx〕9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属地管理”、“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压实责任,防打结合,打早打小,突出重点,疏堵结合,上下联动,密切配合,进一步强化防范预警、风险排查、案件处置、宣传教育等工作,切实规范一批、关停一批、打击一批,坚决遏制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多发态势,切实维护我县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切实加强防范预警。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要对重点领域、异常情况,加强风险研判和防范预警。高度关注投资理财、p2p网络借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重点领域。人行、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等部门,及时掌握类金融机构和投资理财等重点领域的人员、地点、资金、运作、社会评价等基本情况。重点把握巨额可疑资金交易、巨额转移资金、批量处置资产、不能及时兑现本息、重大负面事件等异常情况。

(二)切实加强风险排查。县直各部门要对重点领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了解风险情况,严格控制和防范非法集资行为。各乡镇要加强配合。

重点领域: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私募股权投资;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平台、p2p等新型网络金融行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资金合作社;电子商务、租赁行业;养老机构,民办教育机构等企业。

工作重点:

1. 严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重点查处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高利转贷和暴力追债。被查机构应提供近3个月的银行流水和对账单,说明资金的流向和用途。

2. 严查未经批准发行理财产品。重点排查业务范围,包括针对本地实体经济项目开展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资本投资咨询、短期财务性投资、受托资产管理及定向私募等业务,严禁超范围经营。

3. 严查涉网类非法集资和民间非法投融资行为。重点排查此类机构是否有 “一带多”和以银行信贷资金出资行为,严厉打击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非法融资等行为。

(三)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要面向公众、面向基层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利用反面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讲清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广泛开展以“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为主要内容的公益广告宣传。针对投资理财、互联网金融、私募股权投资、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教育等案件高发领域,开展行业法律政策宣传。针对离退休人员、农民工、上访人员、城市白领等特定人群开展重点宣传。

积极创新形式和方法,主动准确回应群众关切、媒体关注的问题,将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结合起来,探索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和内容,运用通俗、生动、形象、亲切的语言,推出更接地气、有生气的宣传作品,开展特色鲜明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切实加强广告资讯管理。强化媒体自律责任,封堵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要对辖区内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户外广告、传单、手机短信等发布传播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进行全面清理整治。特别是针对非法集资网络化、“泛理财化”的趋势特点,加大对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媒体的排查力度,加强对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第三方理财等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以及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平台发布广告的审查管理。上述非金融企业不得自行设计发布含有预期收益、期限等要素的融资类产品广告。非金融企业代理销售金融机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广告中必须标明金融产品名称,明示金融产品本质属性(如存款、贷款、债券、基金、股票、信托等)。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xx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在xx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要明确相应组织,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统筹负责本辖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

宣传部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组织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报社、广播电视台及新闻网站加强广告管理。

县发改委负责对其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进行监管。

县金融办负责对“两类公司”进行监管。

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分别负责对各自审批管理的民办院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进行监管。

县公安局负责领导指挥受理单位或个人举报、报案、移送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及时依法立案侦查;对非法集资活动单位或个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查询、冻结、扣押涉案资产,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协助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对养老机构有无证照、高息揽存、违规经营、地产分割、发放高利贷等进行查处。

县农委、县农机局负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资金合作社进行监管,严肃查处超许可范围经营行为。

县商务局负责对典当、融资租赁行业、商业保理公司、商品现货市场进行监管。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企业注册登记管理、企业公示信息监管,审查投资人身份、公司经营范围、出资情况,收集、提供企业年报信息,开展“双随机”抽查;对投资咨询行业、非融资担保机构进行监管;广告管理、监测和检查。该吊销营业执照的吊销营业执照,该依法取缔的依法取缔,并通过媒体公布黑名单。

县国税局、县地税局负责税收执法,提供涉嫌非法集资企业的税收信息。

人民银行xx支行负责指导和督促金融机构对涉嫌非法集资的可疑资金进行监测;配合相关部门对已认定的非法集资企业开展的金融业务进行查处与取缔。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对第三方支付行业进行监管。

县财政局负责保障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的工作经费。

四、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时间:xx年x月x日至x月x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教育阶段(xx年x月份)。县处非办牵头,宣传部门配合,按照以上工作任务要求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在社区街道、广场、车站、城乡结合部、农村集镇等群众主要集散地,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海报;设立咨询点,播放防范处置非法集资专题教育片,发放宣传资料,进行现场宣传。

县金融办、人民银行xx支行按各自职责分别负责安排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在营业网点张贴宣传广告、发放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材料,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专题宣传片,在营业场所电子屏幕中滚动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标语。

(二)调查摸底阶段(xx年x月x日-x日)。县政府相关部门对重点排查领域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查清机构家数、注册资本、业务规模、经营状况、是否存在风险等相关情况。设立举报电话,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提供相关的信息和线索。

(三)现场检查阶段(xx年x月x日-x日)。县政府相关部门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辖内重点领域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详查是否存在风险、是否涉嫌非法集资。

(四)清理打击阶段(xx年x月x日-x日)。县政府相关部门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梳理,分类处置,严厉查处,该规范的规范,该取缔的取缔,该移交司法机关的移交司法机关,并在县内主要媒体予以曝光。

县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专项活动期间,暂停各类投融资、理财机构的注册审批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要充分认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的重要性,从遏制非法集资高发势头和维护全县金融秩序、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领导,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密切协作配合。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要统筹协调专项行动开展,密切关注专项行动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妥善处置。县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高效推进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

(三)认真进行查处。坚持防打结合、打早打小的原则,对专项行动风险排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查、及时处置,把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本地、本单位难以解决的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上汇报,确保有效处置。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不重视,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年度综合治理考评中扣减相应分值。

(五)及时报送信息。县政府相关部门应于x月x日前将宣传教育阶段工作总结及影像资料、宣传资料、相关部门业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报送至县金融办;相关部门7月5日前将调查摸底、现场检查两个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资料报送至县金融办;相关部门8月5日前将清理打击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送至县金融办。

县委学前教育行动工作计划


为切实推进我县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年202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年〕41号)和全国学前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原则,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创办合格幼儿园,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园质量,不断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努力构建政府主导、多元并举、优质协调、充满活力的学前教育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为适龄幼儿提供高质量的学前教育,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到XX年,公办幼儿园资源进一步扩大,民办幼儿园发展规范有序,农村幼儿园办园水平明显提升,保教质量显着提高,师资队伍日趋优化,全面解决入园难问题。

1.区域内3~5周岁幼儿教育。学前一年适龄幼儿入园率达到100%,学前三年适龄幼儿入园率达到85%以上。0~2周岁早期教育。制定0~2周岁早期教育工作意见,基本建立0~2周岁婴幼儿早教服务体系。

2.幼儿园园舍建设。按照就近入园和规范办园等要求,进一步完善幼儿园布局规划,加快幼儿园园舍建设,通过新建10所、扩建17所、改建5所公办幼儿园的途径,各级各类幼儿园园舍、设施设备基本实现达标:村级简易幼儿园基本达到《湖南省简易幼儿园基本条件(试行)》的要求;乡镇中心幼儿园及民办幼儿园全部达到《湖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的要求;县城新建的城西、城北公办幼儿园和扩建的城南(原一幼儿园)公办幼儿园全部达到市级示范性幼儿园标准。

3.教师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每年招聘幼儿教师100~120人,三年共招聘340人;每年培训保育员50~60人,三年共培训170人。年对所有教师进行第一轮全员培训,XX年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达85%,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达20%以上,建设一支热爱幼教、数量充足、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幼儿教师队伍。

(二)年度目标

年,新建3所农村乡镇公办幼儿园和城西、城北2所公办幼儿园,扩建7所农村乡镇公办幼儿园和城南幼儿园,改建2所农村乡镇公办幼儿园。学前三年适龄幼儿入园率达到82%,启动师资队伍培养培训工程,招聘幼儿教师120名,培训保育员60名,全面完成幼师第一轮教材教法培训。开展民办幼儿园扶持规范工程和婴幼儿早期教养指导服务工程。

XX年,新建3所农村乡镇公办幼儿园,扩建6所农村乡镇公办幼儿园,改建2所农村乡镇公办幼儿园。学前三年适龄幼儿入园率达到83.5%,招聘幼儿教师120名,培训保育员60名,幼儿教师专业合格率达到80%。50%的乡镇设立婴幼儿早教指导服务中心。

XX年,新建2所农村乡镇公办幼儿园,扩建3所农村乡镇公办幼儿园,改建1所农村乡镇公办幼儿园。基本完成农村小学附设学前班提升建设任务。招聘幼儿教师100名,培训保育员50名,幼儿教师专业合格率达到85%以上,保教人员持证上岗达到85%以上,办园条件和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学前一年适龄幼儿入园率达到100%,学前三年适龄幼儿入园率达到85%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达到80%以上。80%的乡镇设立婴幼儿早期教养指导服务中心。

节能减排学校行动工作计划


"节能减排学校行动"是"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在全市教育系统组织开展好节能减排学校行动",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节能减排是当前建设节约型社会和节约型学校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节能减排学校行动"是"建设节约型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校要把"节能减排学校行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的《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以及市教委《关于建设节约型学校的实施意见》中的工作要求相结合,把节能减排工作与教育事业发展相结合,与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和后勤保障工作相结合,明确相应的工作目标,工作职责和管理人员,加大节能减排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切实推进"节能减排学校行动"的开展,认真完成市,区县政府明确的节能减排任务.

二,工作目标

(一)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学生的节约意识,促进教师和学生养成良好的节约习惯,通过自身的实际行动为北京市能源节约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贡献.

(二)督促学校全面采取节能减排措施,建立健全节能环保制度,做好学校发展和校园建设规划,维修改造及日常管理中的节能环保工作,积极创建节约型学校.

(三)促使学校将节能减排作为重要内容,在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综合实践活动的开展和校本课程的开发中切实体现节能环保的理念和要求,有意识地将节能减排工作与推进新课程改革相结合,从而推进北京市新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生节约意识和环境素养.

(四)促进学校采用各种方式,在广大师生中开展节能,环保宣传活动,营造崇尚节约资源,爱护环境的校园文化氛围.

三,主要任务

(一)进行节能环保知识宣传

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活动,丰富和充实广大师生节能,节水,节地,节粮,节材等方面的节约环保知识.

(二)开展节能环保实践活动

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开展灵活多样的实践活动,促进学校,教师和学生将节能减排工作要求落实在日常行为当中,促进全体师生节能减排技能的掌握.

(三)建立节能减排评价体系

在学校普遍开展节能减排行动的基础上,依据北京市教育系统各单位节能减排工作的实际情况,初步建立相应的评价体系和标准,据此对学校节能减排工作进行整体评估.

四,主要内容

开展"节能减排学校行动"要与建设节约型学校的工作结合起来,做好统一规划,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一)全面采取节能减排措施.

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强化师生员工的节能环保意识,从学校发展,建设及日常运行管理的全局出发,对节能,节水,环保工作进行统筹规划.要建立健全节能环保制度,做好学校发展和校园建设规划,加强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及日常工作,学习,生活运行过程中的节能环保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节能环保标准,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加强节能,节水,环保设备和器具的推广应用,有条件的学校要建设节水和中水使用设施,积极推广绿色照明和智能控制,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每一粒粮食,每一张纸,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二)加强节能减排知识教育.

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关于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方面的教育教学要求,在学校教育教学中充实丰富节能,环保教育内容,将节能,节水,节地,节粮,节材等教育内容,以灵活多样的形式,纳入学校课堂教学,真正落实节能环保进校园,进课堂,培养学生的勤俭节约,保护环境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意识.

高等学校要在相关课程的教学过程中,结合学科特点和专业课程进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教育,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公共选修课程,专题讲座中增设节能减排相关内容,使学生成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自觉实践者.

(三)组织节能减排主题教育活动.

要将节约资源宣传教育作为学生思想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各类学校要依据学生年龄特点,以生动活泼,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以节能减排为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树立节能环保的观念,关注生活中的节约方式,学习和寻找节能的窍门和方法,熟悉要求,宣传群众,教育自己.

(四)开展节能环保社会实践活动.

依托校内外社会实践活动场所,开展以节能环保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在实践中学习节能环保知识和方法,掌握节能环保技能,深化节能环保意识,养成节能环保习惯.

组织学生节能减排科技创新活动,开展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和科技竞赛,鼓励学生通过亲身参与实践,为首都节能减排工作做贡献.

(五)营造节能减排校园文化.

各区县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建设节约型学校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开展节能减排学校行动的通知》,编写适合大,中,小学宣传节能环保教育的资料,免费发放给学生.利用校园网,板报,校刊等各种方式,在广大师生中开展节能,环保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进一步开展绿色校园建设活动.

(六)探索推广教科书的循环使用.

结合农村义务教育试行免费教科书制度,加大教科书的循环使用试点工作,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五,实施步骤

(一)XX年-2009学年第一学期,市教委建立"节能减排学校行动"领导组织机构,成立"节能减排学校行动"专家指导小组,并完成北京市教委相关文件的制定和工作推进的整体规划.

(二)XX年-2009学年第二学期,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同时成立节能减排工作组织机构并制定出相应的规章制度.

(三)2009-2009学年及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各学校在"节能减排学校行动"专家小组的指导下,从学校的校园建设,日常管理以及教育教学活动等多方面,全方位地开展节能减排行动.

(四)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组织"节能减排学校行动"检查小组,对学校的节能减排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总结,发现典型经验在全市范围推广.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节能减排学校行动"与"节约型学校建设"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统筹规划,严密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总结推广经验,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市教委成立"节能减排学校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全市教育系统节能减排工作在学校中的开展(名单附后).

市教委成立"节能减排学校行动"专家指导小组,研究制定相关文件及评价标准,对学校节能减排工作开展培训,指导学校"节能减排学校行动"具体工作的开展,检查监督学校工作落实情况.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相应建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筹规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应与各基层单位签订责任书,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并在人力,物力,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保证.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节能减排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学校节能减排行动的规章制度,促进和推动节能减排工作在学校中的开展.

(二)人力资源

整合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人力资源,尤其是要调动高等院校相关专业人员积极参与此项工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对北京市教育系统节能减排工作进行技术支持.

(三)经费保障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要在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保证.

(四)经验交流

发挥市教委和相关机构的网络宣传作用,在北京教育科研网上建立专门的网页进行"节能减排学校行动"的宣传和推广.

(五)评价激励

市教委"节能减排学校行动"专家指导小组对学校节能减排行动落实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组织开展学校节能减排评选表彰活动,评选一批在节能减排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学校,宣传和推广其先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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