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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局安全工作计划

粮食局安全工作计划范本。

有时候在工作中我们要对工作预先作出安排和打算,这就需要我们好好准备工作计划了。制定工作计划必须胸有全局,妥善安排,哪些先干,哪些后干,应合理安排,工作计划包含哪些内容?有请驻留一会,阅读小编为你整理的粮食局安全工作计划范本,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请关注本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上级有关部门、县委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把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推动全县粮食行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特提出以下工作计划:

一、主要目标

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各项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达到县考核要求,使得粮食行业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基层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监管管理工作。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1、着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签约制度,提高半年督查、年度考核的效果,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各单位法定代表人要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落实并严格检查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履行情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促进各级人员在本岗位负起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各企业要健全各项制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提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职工,形成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

2、抓好六个领域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控制。

近年来从我系统事故隐患排查及作业事故情况来看,主要集中在储粮熏蒸操作及药剂管理、出租房屋、机械装

装置、粮食收储装卸作业、人员密集场所、锅炉压力容器等六个领域,20xx年将采取进一步的措施,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最大限度地排控各类事故隐患。

(一)、加强储粮熏蒸作业及药剂管理,从事熏蒸作业的工作人员必须参加相关培训并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开展储粮熏蒸作业及药剂管理。熏蒸药剂实行集中保管、审批领用,严格执行“双门、双锁、双人”管理制度,杜绝药剂与器材混装。

(二)、加强对出租仓房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粮食局房屋租赁的相关规定对出租仓房进行管理,确保出租仓房安全无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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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局保密工作计划范本


为加强保密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区直机关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厅发〔20xx〕23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以下制度。
一、机关保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成立自治区粮食局机关保密委员会(下称“局保密委”),负责组织领导机关保密工作。主任由局长担任,分管局长任副主任,成员由相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完成上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部署的保密工作任务。
2.制定保密工作制度和保密工作年度计划。
3.督实施依法定密、密级变更或解除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不明确”或“有争议”事项密级的确定申请。
4.达学习有关保密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组织观看保密教育录像,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
5.责对外合作、交流和宣传等方面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保密审查,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上报审批手续。
6.保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7.查处失泄密或保密违规事件。
8.按要求向上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工作等。
局保密委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各成员要互相配合,协同抓好保密工作。
(二)局保密委下设办公室(下称“局保密办”),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承担。其主要职能职责:
1.在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对突发性失泄密或保密违规事件进行查处,并及时向各成员通报。
2.及时将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工作部署、动态信息传达到各成员。按照局保密委领导的指示,做好具体工作的承办落实。
3.承办的工作可直接向局保密委主任、副主任请示、报告。
4.完成上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局保密委交给的其他工作。
(三)局保密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确有必要的可随时召开。局保密委会议由主任或委托副主任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由局保密办负责征集,主任或委托副主任确定。成员不能出席会议的,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对会议议题提出明确的意见或建议。
(四)局保密委会议均作会议记录,由局保密办记录并存档。
二、保密宣传教育制度
(一)保密宣传教育是增强保密意识,提高保密技能的重要途径。接受保密教育,提高保密意识,掌握保密技能,是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二)保密宣传教育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结合粮食流通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是各处室(单位)必须履行的职责。
(三)主要内容
1.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2.上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及工作部署。
3.自治区粮食局各项保密工作制度。
4.保密工作的基本知识。
5.保密范围、密级确定、密级变更及解密知识。
6.保密技术防范知识及措施。
7.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保密知识及防范措施。
8.保密工作、窃密与反窃密斗争形势。
9.保密工作先进事迹和失泄密、保密违规事件典型案例。
10.上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安排的其他保密宣传教育内容。
(四)主要形式
1.召开专门会议或者利用相关会议,传达学习有关保密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组织观看保密教育录像,研判保密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任务。
2.开展保密知识答卷和竞赛活动。
3.举办和组织参观保密宣传教育展览。
4.重要节假日、重大涉密活动前组织有针对性的保密宣传教育。
5.参加上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保密培训;安排新录用、调入的专(兼)职保密人员和保密要害部位涉密人员参加培训。
6.其他必要且有效的保密宣传教育形式。
(五)基本要求
1.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理论学习,每年安排不少于半小时的保密专题教育。
2.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每半年至少安排一次核心涉密人员和重要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其他涉密人员的集中保密教育。
3.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对于上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明确要求传达学习的文件和会议精神,要求观看的录像等,必须在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传达学习。
4.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按照上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好每年10月份开展的“保密宣传教育月”活动。
5.组织参加自治区保密局布置的保密宣传教育展览。
6.完成上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一)涉密人员是指在工作中产生、掌握、管理和接触国家秘密的人员。
(二)根据岗位涉密程度对涉密人员实行分类:
1.核心涉密人员。包括局领导、保密要害部位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机要人员及其他经管接触级国家秘密的人员。
2.重要涉密人员。包括保密要害部位的工作人员、其他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涉密资料档案和信息网络的主要管理人员及其他经管接触机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的人员。
3.一般涉密人员。机关从事政务工作的人员均为一般涉密人员。
(三)人事处负责对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的政治审查工作。
(四)局保密办负责对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进行实名管理。每年审查并编列花名册,由办公室分管局长批准,报自治区保密局备案。
(五)初始从事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要结合其工作职责,对其进行保密教育。
(六)局保密办按年度组织所有涉密人员签订“在岗人员保密承诺书”。
(七)涉密人员调离工作岗位的,须将保管的国家秘密载体登记列表全部清退,并与新涉密人员双方核对确认,履行交接手续;须签订“离岗人员保密承诺书”,不遵守规定或拒绝签订保密承诺书的,不得批准离岗、调动;须实行脱密期管理,脱密期分别为:核心涉密人员2年,重要涉密人员1年,一般涉密人员6个月。
(八)局保密委每半年通过召开会议、谈话等形式,对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进行一次保密教育。因岗位变动需列入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的,局保密办指派人员对其进行保密事项说明。
四、定密解密制度
(一)定密解密工作遵循依法操作、主体合法、准确界定、程序规范、运行有序、责任清晰,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有利于信息资源合法利用的原则。
(二)根据国家《保密法》有关授权定密的规定,自治区粮食局拥有确定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的定密权。
(三)建立健全定密责任人制度。局长对定密工作负总责,其他特别指定的人员为定密责任人。分管工作涉及国家秘密的副局长为审查定密责任人;负责文件信息起草或制作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具体定密责任人;负责文件信息起草或制作的主要人员为定密承办人。
(四)定密责任人业务上接受自治区保密局的指导监督,并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1.制定和调整依法授权的《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工作国家秘密目录》,并报自治区保密局备案。
2.确定、变更或解除以自治区粮食局、自治区粮食局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国家秘密文件的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等,并进行监督管理。
3.对自治区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新闻报道等进行保密审查。
4.参与失泄密事件的密级鉴定;办理“不明确”或“有争议”事项密级的确定申请。
5.其他应履行的职责。
(五)定密程序
1.拟定密级。承办处室(单位)定密承办人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工作国家秘密目录》和上级文件标志,拟定相应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等,并做出标志。
2.初审。承办处室(单位)具体定密责任人审签,送办公室复审。
3.复审。办公室审核拟定密级、涉密内容、定密依据、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等是否准确、合法。审核通过后,送审查定密责任人审批。
4.审批。由产生信息处室(单位)的分管局长审批同意,特别重要的报请局长批准。
(六)对“不明确”或“有争议”事项密级的确定申请,属于主管业务范围的,提请国家粮食局确定;属于其他方面的,提请自治区保密局确定。
(七)对公文密级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及《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局公文管理办法》第一条执行。
(八)国家秘密确定后必须在其各类载体上作出标志:
1.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除在其封面或者首页按已确定的密级和保密期限作出明显标志外(如机密*3个月),需要在较大范围传达贯彻或有可能对外提供相关信息的文件资料,应当在属于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的具体部位作出标志(如“注:本页第四行和第七行的数据属于机密级国家秘密”,又如“注:本页第三自然段属于秘密级国家秘密”)。
2.含有多种国家秘密信息的载体,按其中密级、最长保密期限在载体上作出明显标志。
3.涉密电子文件资料的国家秘密标志不得与其内容分离。
4.起草公文、汇编资料、编发信息刊物时,如果转发、摘录、引用了本机关或其他机关、单位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的涉密内容并形成新的载体,对新形成的载体确定密级属派生定密,严格按原件确定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定密。
(九)密级变更和解密审查
1.自行解密。即保密期限已满的国家秘密事项自行解密。
2.审查解密。秘密级文件信息满1年、机密级文件信息满5年,且符合解密的,可以解密。
3.不适合解密,但应当降密的,及时降低密级。
4.删除涉密内容后适合公开的,可以删除涉密内容后解密。
5.不适合解密,也不适合降密的,按原密级管理。
6.除另有规定外,涉密文件信息达到法定保密期限的,予以解密。
7.上级有明确要求不能解密的,按上级要求办理。
(十)解密后的内部信息需要向申请人或社会公开的,需要在新闻出版物上发表或在互联网等公共信息网络上公开的,必须进行公开前的审查。由产生信息处室(单位)的分管局长审批同意,特别重要的报请局长批准。
(十一)办公室负责定密、变更和解密审查清理工作。于每年的12月底前完成,并印发正式文件,同时报自治区保密局备案。
(十二)建立台帐管理制度和年报管理制度。每年2月底前,将上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局定密情况年度报表》和《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局国家秘密事项台帐》,报自治区保密局备案。
五、保密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一)保密要害部位是指机关内部集中制作、存储、保管国家秘密载体的专门场所。
(二)保密要害部位的管理实行“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严格管理、责任到人、严密防范、确保安全。
(三)保密要害部位的确定与调整,经办公室分管局长批准,由局保密办报自治区保密局确认、备案。
(四)保密要害部位主要负责人职责:
1.确保国家秘密的绝对安全。
2.制定具体的保密防范措施,建立岗位责任制,责任到人。
3.对所辖人员执行保密制度、遵守保密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所辖人员辞职、离岗、调动申请提出意见。
5.其他应承担的职责。
(五)保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职责:
1.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专业技术过硬,熟悉国家秘密范围、密级、保密期限的确定。
2.严格遵守各项保密制度和规定,保守国家秘密,认真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3.须与单位签订“在岗人员保密承诺书”。
4.新录用、调入的人员,须接受岗前保密教育和培训。
5.调离涉密岗位的,须与单位签订“离岗人员保密承诺书”,履行涉密人员脱密期管理。
6.其他应承担的职责。
(六)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国家保密标准,对保密要害部位实行强制配备保密文件柜、安全保密防范设施,安装电子监控、报警器等设施。使用的安全防护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保密技术标准和保密管理要求。
(七)保密要害部位内部使用的涉密通信、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各类办公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技术标准。使用进口设备和产品的,必须通过自治区保密局专门机构的保密技术检查检测。
(八)保密要害部位禁止安装和使用无线电话、手机及其他无安全保障的通信设备。
(九)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保密要害部位。确因工作需要,须经该要害部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做好登记,并由专人全程陪同。
(十)未经批准禁止携带有录音、录像、拍照、信息存储等功能的设备进入保密要害部位。
六、涉密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一)涉密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配套设备、设施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存储、处理、传输涉密信息的系统或者网络。
(二)规划和建设涉密信息系统,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技术要求和信息安全管理的规定,同步规划和落实相应的保密技术防范措施。
(三)建设涉密信息系统必须经过保密审查,制定保密建设方案,并报自治区保密局备案。未通过保密审查的涉密信息系统不得运行涉密信息。
(四)涉密信息系统所使用的涉密计算机及网络产品或设备,必须选择经国家保密测评机构认可的。
(五)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介质、涉密计算机网络产品或设备在使用前要进行登记,建立设备台帐,并标明密级,粘贴密级标识。未登记的计算机、存储介质、网络产品或设备,不得接入涉密信息系统或处理涉密信息。
(六)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或变动涉密计算机、涉密计算机网络配置、密级标识等。
(七)进入涉密信息系统须进行身份鉴别,按要求设置并定期更新涉密系统口令,任何人不得越权访问涉密信息。
(八)严禁以任何方式将涉密计算机接入国际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不得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
(九)涉密存储介质应按存储信息的密级标注密级,按相同密级的秘密载体管理;存储过秘密信息的介质不得降低密级使用;不再使用或损坏的涉密存储介质应按要求及时销毁;涉密存储介质不得带出单位。
(十)不得将未经过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他用。
七、涉密载体管理制度
(一)涉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磁介质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和录音带、录像带等所有移动存储设备。
(二)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制作涉密载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知悉和发放范围以及制作数量,并编排顺序号。
(三)收发涉密载体必须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
(四)阅读和使用涉密载体应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进行,并办理登记、签收手续,机要人员必须随时掌握涉密载体的去向。涉密载体阅读和使用完毕要及时归还,不得横传,不得擅自扩大知悉范围。
(五)传递国家涉密载体必须包装密封,标明密级、编号和收发单位名称。必须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或者指派专人传递,不得通过普通邮政或非涉密渠道传递。
(六)不得擅自翻印、复制、汇编涉密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及《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局公文管理办法》第三条执行。
(七)不得擅自以文字记录、录音、录像、拍照等方式,记录涉密会议和活动内容。
(八)国家秘密载体必须存放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文件柜或保密设备中,严禁个人持有和私自留存国家秘密载体。
(九)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外出,正处以上干部须经携带者分管局长、局长批准;其他人员须经携带者处室主要负责人、分管局长批准。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出国(境),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携带级涉密载体参加涉外活动或出国(境)。
(十)各处室(单位)定期对秘密载体进行清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按规定需要清退的秘密载体,要及时如数清退,不得自行销毁。
(十一)国家涉密载体销毁坚持“统一管理、集中实施、严格标准、确保安全”的原则,实行定点销毁制度。必须将涉密载体送到自治区保密局指定的自治区涉密载体销毁中心进行免费销毁,严禁送到非指定的地点或单位进行销毁、私自销毁、非法捐赠或作为废品出售。
(十二)建立健全涉密载体销毁审批制度。凡需销毁的涉密载体,销毁前,到局保密办履行登记手续,填写《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局文件材料销毁清单》或《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局电子类办公设备销毁清单》一式3份,签字确认。局保密办、销毁处室(单位)、销毁中心各存1份。由销毁处室(单位)2人以上,送自治区涉密载体销毁中心进行监销。
(十三)建立健全涉密载体销毁日志。对销毁的涉密载体,按密级严格进行分类、登记。销毁时,由送销人当场签字确认,方可销毁。销毁后,由承销单位负责出具销毁凭证。
八、失泄密案件报告和日常保密检查制度
(一)发生失泄密或保密违规事件后,事发处室(单位)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将失泄密或保密违规的基本情况向局保密委报告。局保密委必须在24小时内向自治区保密局报告。内容包括发生失泄密或保密违规事件的时间、地点、经过;被泄露国家秘密的主要内容、涉密等级,责任人的姓名、性别、职务、工作单位、政治面貌、现住址(居所);发生失泄密或保密违规事件造成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含给国家利益造成的危害和潜在危害、直接或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负面影响综合评估等);初步调查和采取的补救措施等。
(二)在实施报告制度时,如遇失泄密案件或保密违规基本情况不清楚的,由局保密办组织或责成相关处室(单位)调查清楚,并在上报该案件后一周内进行补报。
(三)失泄密案件或保密违规报告实行一事一报制度。
(四)对隐匿不报或延误报告时间,影响查处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要根据造成损失的情况,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上报失泄密或保密违规案件过程中要严格保密,不得在普通电话或传真机中谈论或传输所涉及秘密的具体内容。
(六)局保密办定期对保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原则上机关及有关直属单位每年一次,保密要害部位每半年一次,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每季度一次,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按月抽查。
(七)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保存证据,并及时向被检查处室(单位)反馈,整改。
(八)建立健全保密工作检查台帐,并定期报自治区保密局备案。
九、自治区粮食局直属单位适用本制度。
十、以上制度由自治区粮食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并承担其他未尽事宜。

市粮食局工作计划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们工作实际,xxxx年粮食总体工作思路是: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的指示和部署,发扬亮剑和愚公移山精神,稳中求进,积极稳妥扎实地推进各项工作。

一、全力以赴做好政府放心粮油工作

重点抓好政府放心粮油工程建设四方面的工作:一是质,二是量,三是服务,四是宣传。

(一)抓质量,确保安全。首先是选好、选准放心粮油加工企业和产品,与供货企业签订质量保证承诺书,不折不扣地按国家粮油质量和卫生标准过筛子,不合格的产品坚决不能上架;其次是抓好粮油质量检测站建设。配备必要的粮油检化验设施,尽早、尽快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三是搞好配送人员培训。提高放心粮油配送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拉起一支有战斗力的工作队伍。

(二)抓销量,扩大经营。加快放心粮油销售网点建设,新增网点10处,建设专业主食加工配送中心1个。巩固现有放心粮油工程建设成果,积极推进放心粮油进校园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工作,全年要达到30处以上。

(三)抓服务,开拓市场。牢固要树立起顾客永远是对的这个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以优质的服务、过硬的质量打开市场、占领市场。

(四)抓宣传,营造声势。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渠道,利用展销、咨询活动等载体,全方位宣传放心粮油,在潜移默化中扩大放心粮油的影响力,让越来越多的人认识放心粮油、消费放心粮油,让放心粮油主导粮油消费市场。

二、全力以赴做好粮食企业发展工作

指导企业抓好6个重点:价格管理、市场和内部管理、品牌创新、市场营销、强化内部考核、企业文化建设,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对已经投入生产的项目,要提高产品技术含量,确保质量,强化营销,打造品牌,将项目的潜力最大限度的挖掘出来。同时根据市场需求再开发新的生产项目,将企业的生产经营搞上去。

三、全力以赴做好粮食收储管理工作

一是加大夏粮收购工作力度。早动手、争主动,提早联系老客户,争取一批新客户,力争多收粮,收好粮。要严把入库质量关口,确保收购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二是加大粮食储存管理力度。认真贯彻执行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按制度规定及时组织粮情安全检查。重点仓库、重点部位要落实制度、卡实责任、死看硬守,确保储粮安全。

三是加大仓储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投入资金,加快仓储机械设备购置更新步伐,力求在今年将我们的仓储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扭转我市粮食仓储设施落后的局面。

粮食局纠风工作计划


粮食局纠风工作计划

20xx年粮食局纠风工作计划

20xx年纠风办工作计划

20xx年,全市粮食系统纠风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省粮食局、市纠风办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纪委六次全会和全省粮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服务“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为全市粮食系统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开展治理纠风治乱宣传教育,努力促进行业风气根本好转。

要在全市粮食系统,认真组织好纠风治乱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特别要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建立和完善纠风治乱教育制度,增强教育的经常性、计划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在纠风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开展经常化工作,加强对执行国家粮食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进一步维护国家粮食政策的权威性,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一要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粮食购销企业不执行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压级压价、拖欠农民售粮款、限收拒收等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二要会同工商、卫生、质检等部门查处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克扣数量、销售不符合质量及卫生标准的原粮、油料、成品粮油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三要查处军粮、救灾等政策性用粮中的违规行为,确保粮食供应质量。四要查处违反规定倒买倒卖陈化粮的行为。五要查处在粮食企业重组改制中严重损害职工利益的行为等。六要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工作,查处扰乱粮食流通市场秩序的违法违纪案件,净化粮食流通市场。

三、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结合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要进一步加强行政监察工作,大力整治和优化发展环境。对涉及粮食系统政风行风和经济发展环境方面的投诉,有诉必查,查实必处,限时办结。要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粮食许可证审批窗口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要对全市各级粮食行政机关在服务事项、工作作风和办事效率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效能监察。

四、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切实规范工作行为

要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增强办事透明度。

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不正之风案件。

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把监督检查作为促进纠风工作落实的重要措施。全市各级粮食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积极开展监督检查,促进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规范行政行为,保证政令畅通;要坚决查办系统内各类不正之风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要不断提高办案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特别要严肃查处发生在全市粮食系统中不正之风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对涉案的违法行为,坚决惩处,决不姑息。

粮食局年工作计划


粮食局年工作计划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粮食局年工作计划,请大家参阅!

20xx,市粮食局将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有力指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应势求实、迎难而上,坚持稳中求进的粮食工作总基调,以科学发展观总揽粮食流通工作全局,着力建立健全以确保全市粮食安全为中心、以粮食调控储备为重点、以行政执法为手段、以产业发展为基础的现代粮食流通管理体系,不断推动粮食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以优异工作成绩迎接十九大召开。

主要目标任务是健全“三个体系”:

一是健全粮食储备体系。地方粮食储备量继续保持1.5万吨规模,大豆油储备继续保持620万吨规模。指导储运公司争取政策,发展国家粮油代储业务。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国家粮油储备资格。指导涉粮企业坚持和完善粮食最低、最高库存量制度。争取部分农户科学储粮指标。

二是健全粮情统计预警体系。加强与粮食经纪人的联系,发挥好16个粮油价格监测点和90个粮油供需平衡农户调查点的作用,并把更多的涉粮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纳入监管服务范围。加强对粮油价格、数量、质量、库存等信息的搜集与监控,坚持每月两次在我市门户网站《中国.**》发布粮油信息。经常深入社区、村庄以及涉粮企业、集贸市场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为上级粮食部门和市政府提供科学决策的依据。

三是健全放心粮油供应体系。指导中粮宾馆健全制度,加强对民营加盟店的管理服务;筹建粮油作物种植基地;吸纳更多民营店加盟,培育一批放心粮油样板店、示范店;建设好中心厨房,加大主食、早餐与食品生产经营力度,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加安全卫生、方便快捷的粮油与食品消费环境。

为确保以上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必须坚持“四个推进”,力求各项措施落地生根:

一、推进新粮库建设。抓好立项、规划、招标、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重点抓好基础设施建设、粮油机械设备安装配备、信息化建设三大工程,积极争取农发行贷款以及上级粮食部门优惠政策,新建库容3万吨,改建库容4万吨,争取20xx年底工程竣工并投入使用。

二、推进储运公司管理。指导储运公司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经常排查并消除防火、防涝、防盗等隐患,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加强员工培训、考核奖惩、基础管理等各项工作,发挥好各个粮站的作用,提升管理水平,推进规范化建设。

三、推进粮食收购许可改革。不断完善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改进粮食收购资格审批流程,放开个体工商户以及粮食经纪人粮食收购。坚持现场查看与材料审核相结合,确保企业粮食收购资格审批把关不走过场。

四、推进粮食流通执法检查。坚持“大市场、大执法、大监管、大维权”理念,加强与工商、物价等部门联合执法,搞好经常性检查与集中检查;加强与**、**、**等周边县市粮食部门的协调沟通,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管理区域性联动执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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