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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培训工作总结

地税局税收征管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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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税收征管工作总结

20xx年,**州地税局税收征管工作在自治区地税局和州局党组的正确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区局党组年初制定的“健全制度、创新机制、落实责任”的税收工作主线,围绕州局“建制履责年”工作主题,较好地完成了州直地税系统税收征管工作。

一、领导重视,征管思路明晰

根据自治区地税局对全区税收征管工作的要求,**州地税局提出了:“全系统要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新时期税收工作的指导思想,大力推进依法治税,不断更新管理理念,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按照税收征管的内在要求完善征管体制。以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为抓手,健全各项制度。以税源管理为基础,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四位一体”互动机制。以征管质量考核为手段,落实各项责任。坚持征管首位,抓住重点,创新工作,务求实效,全面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税收征管工作思路,并下发了《**州地税局20xx年税收征管工作重点》,对州直各单位全年税收征管工作提出了要求,明确了方向,突出了重点。20xx年州直税收征管工作稳中有进,试点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经验,税收收入有了较大增长,截止12月31日,州直地税系统累计组织入库各项收入15.15亿元,同比增收4.41亿元,增长41.1%。其中,完成全口径税收收入14.17亿元,同比增收4.27亿元,增长43.2%。组织一般预算税收收入11.62亿元,同比增收3.50亿元,增长43%。超额完成区局和州政府下达的年度收入任务。

二、健全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效能

今年,税收征管工作紧紧围绕“建制履责年”工作主题,按照“管用、统一、革新”的总体要求,对税收征管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和整合。如先后修订下发了《**州地税局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州地税局税收管理员工作流程(试行)》、《**州地税局税收管理员工作规程(试行)》、《**州地税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州地税局纳税评估工作规程(试行)》、《**州地税局纳税评估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等。基层各局结合本单位实际也做了大量的建章立制工作。奎屯市局结合“四位一体”互动工作机制,制定了《纳税评估互动机制实施办法》,并在实施过程中创新推出“限时派工”制度,做到了工作有安排、计划有落实、意见有反馈。察布查尔县局为减少纳税定额调整的随意性,重新修订了《个体工商业户定额管理办法》,对定额核定程序、时限进行了规范。征管制度的修订对提高税收征管工作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三、创新管理机制,加强岗责体系建设

区局制定的评价体系是全区地税系统开展税收业务工作的唯一规范,特别是该体系中《税收业务部门岗位职责和考核指标》和《税收业务工作操作指南》,对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做了严格的要求,并且与推行的国家税务总局地税版征管综合软件相对应。今年7月,钱勇书记和张小平主任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时提出了进一步深化横向岗责体系建设的指导精神,要求将岗责体系从基层局延伸到管理层,提出到20xx年底初步建立起区、地、县三级联动的横向岗责体系基本框架的工作目标。我局根据钱书记指示精神,于7月31日出台了《**州地方税务局党组关于加快和深化岗责体系建设的意见》,在全系统拉开了横向岗责体系建设的序幕。经过我局各部门配合和积极探索,我们按照综合岗与业务岗、综合部门与业务部门、局机关与基层局岗责考核相互联动和一人一岗原则,将税收执法质量评价体系、综合岗责考核办法、绩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融为一体,专门制定了《**州地方税务局岗位职责管理考核办法》。该办法规定州局机关51个岗位,每个岗位都有具体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考核办法。考核办法确定考核平均系数为100,分a、b、c三类不同等级系数对工作情况进行浮动考核, a类岗位系数为101,b类岗位系数为96,c类岗位系数为91,暂时无岗位工作人员考核系数为50,明确了考核中处室领导在工作中的连带责任。新制定的岗责体系减少了考核名目和考核次数,打破了大锅饭现象,克服了平均主义思想,达到了岗位设置合理、责任明确清晰、评价标准统一、监督考核到位的目标。

同时,基层局也加快了岗责体系建设步伐。州局在霍城局率先进行试点,在整合原有目标管理考核和各单项考核制度基础上,集税收行政管理、税收执法岗位、税收执法质量评价体系于一体的全员岗责体系,解决岗责不清和重复考核现象,实现纵向制度和横向岗责间的相互协调和监督。

四、积极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

在今年重新修订下发的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中,明确了税收管理员作为管理一线责任人的主要职责和工作要求,统一了工作程序和权限,细化了岗位职责。重点实施了户籍管理、纳税评估和减免税跟踪管理工作,并逐步形成了“执法有记录、过程有监控、结果可核查、绩效有考核”的良性工作机制,有效解决了税收管理员职责不清的问题,规范了税收管理员的执法行为。

五、深入开展纳税评估工作

做好纳税评估工作,是加强税源管理、有效监控税源的重要手段,是实现税收征管科学化、精细化的客观要求。年初根据党组的安排,在奎屯市、新源县两局纳税评估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基础上,继续在霍城县、伊宁市、察县地税局进行纳税评估试点。各单位在试点工作中,针对各局税收征管工作的特点和重点,有选择的在建筑、房地产、交通运输等部分行业中实施纳税评估,在实施纳税评估过程中各局能够按照工作规程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推进纳税评估工作良性发展。进一步规范了纳税评估计划的制定、纳税评估的信息采集、纳税评估的实施、纳税评估的总结等环节,不断提高了纳税评估应用水平和纳税评估的质量。

六、强化税源监控分析,建立有效的互动机制

年初,我局按照“通过宏观分析发现问题,通过纳税评估查找原因,通过约谈、实地核查等工作方式解决问题”的管理方法,制定了《**州地税局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良性互动机制工作制度》。并在奎屯市地税局、新源县地税局进行试点推行。具体要求是两局从税收分析入手,加强纳税评估,实施税源监控,加大稽查力度,形成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为稽查选案提供有效案源,稽查对税源管理环节移交的案件及时落实,税源管理部门通过稽查反馈结果及时发现管理中存在薄弱环节加以改进完善的良性互动机制。试点的重点是通过深化税收分析,以税收弹性分析和税负分析为突破口,开展税收与经济对比分析,查找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对税收增长明显低于相关经济指标的地区和行业盯住不放,真正找出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并加以改进。

七、认真落实税收新综合征管软件上线工作

按照自治区地税局《关于**州等四地州地税局推行应用综合征管软件工作的通知》(新地税函[20xx]330号)要求,我州新综合征管软件上线工作已于9月16日全面铺开,专门印发了《**州地税局综合征管软件上线工作实施意见》,制定了**州地税局综合征管软件上线工作的“一个意见、五个方案”。明确了上线工作中各基层局、各处室的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确保了上线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在信息采集录入环节中,各县市局克服了人员紧、工作任务紧、网络线路紧、时间要求紧的困难,利用非工作时间,充分调动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圆满完成了征管软件上线第一阶段工作,为保证第一阶段信息采集质量,州召开了专题会议,详细听取了信息采集工作的情况,又组成11个检查组进行互查,督促指导各单位信息采集工作,并对做得好的单位进行了表扬。12月1日我州综合征管软件正式上线运行。

八、积极开展纳税服务工作

今年,州直各级地税部门积极开展纳税服务工作,不断改进服务质量,坚持公正执法、文明服务,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着力建设服务型机关,受到了纳税人的广泛好评。主要体现在:一是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功能,积极推行“一窗式”服务,提高了办税效率;税收工作中,推行涉税提醒、稽查预告服务,用温和的方式帮助纳税人解决已经出现或可能出现的问题。二是广泛开展税法宣传。今年4月,各局围绕“税收·发展·民生” 的主题,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税收政策和法规。州局组织征纳换位宣传,在全系统开展的“征纳换位一日行”活动被区局列为税法宣传优秀项目。加强对兵团纳税人宣传,霍城县局在兵团广泛宣传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相关政策,使兵团税收征管工作顺利进行。三是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做好涉农税收、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西部大开发税收等各项优惠政策服务工作,努力培植后续税源。今年州直地税系统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地方各税累计已达10473万元,享受减免税政策的纳税户数累计达423户。四是加强网站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适应纳税服务工作新要求,州局7月份对**州地税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工作,新版地税网站集税收动态、政策法规、纳税咨询、投诉举报等纳税服务功能于一体,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该网站访问量已突破32万人次,并在**州政府网站评比中名列第一,在全区地税系统网站评比中名列第二。

九、认真开展发票专项检查

为全面加强和规范发票基础管理,建立和完善发票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发票监控查询系统,真正发挥以票控税作用,堵塞税收征管漏洞,根据自治区地税局下发的《关于在全区开展发票检查的通知》(新地税发[20xx]224号)的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发票专项检查工作。同时,结合我州发票管理现状,制定了具体的检查方案,提出了本次发票专项检查的主要任务是规范发票管理和税务人员执法行为,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保障税收收入。要求各县(市)局成立发票专项检查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密切部门配合,合理调配人力,要敢于暴露发票管理工作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确保发票检查工作深入扎实的开展。今年发票专项检查中共核查发票14335份,其中信息录入错误1986份,比对相符发票6547份,需进一步核查和不属我州核查的发票为5802份。通过开展发票专项检查和发票信息比对工作,暴露了发票管理中存在的很多问题,我们针对存在的问题,经过认真分析和制定有效措施,并通过开展宣传、联合打假和专项整治等有效方法,以及要求税收管理员进一步强化对发票的日常管理检查等工作,提高了州直地税系统发票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了以票控税作用,营造了良好的纳税环境。

十、20xx年税收征管工作点

(一)统一规范税收征管工作程序。

(二)应用完善新综合征管软件管理系统。

(三)全面提高纳税服务工作。

(四)协调解决税收执法质量评价体系工作。

(五)深入落实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

(六)完善税收委托代征管理工作。

(七)完善纳税评估工作。

(八)完善“四位一体”互动工作。

(九)加强发票管理工作。

(十)加强重点建设工程税收控管工作。

(十一)加强纳税人征管档案管理工作。

(十二)加强税务登记和税务文书资料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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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工作总结


税收征管工作总结年度营业税 城建税税收征管工作总结20xx年度,伊犁州直地税系统紧紧围绕年初提出的“戒虚务实”工作主题,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强化税源管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促进税收不断增长,有力推进了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营业税、城建税税收管理水平也有了较大提升,使州直税收收入较上年同期有大幅度增长。20xx年度伊犁州直地税系统共组织税收收入53649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2.48%,增收98472万元,较好的完成全年税收入。现就一年来营业税、城建税税收征管工作报告如下:
一、营业税、城建税收入基本情况
全年共组织入库营业税25635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55530万元,增长27.65%。增长幅度较大的行业主要有:销售不动产业、金融保险业和建筑业。分别增长了45.56%、29.76%和23.03%。
(一)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6787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21245万元,增长了45.56%。增收的主要原因是各县的房地产开发销售明显升温,部分县商品房销售价量齐升,带动房地产业营业税大幅增长。如霍城县房地产三季度入库营业税1047.2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619.48万元,增长了144.8%;又如察布查尔县房地产业营业税三季度实收820.57万元,同比增收649.31万元,增长了379.14%;如巩留县全年房地产业入库营业税455.25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增收241.64万元,增长113.12%;新源县三季度房地产业营业税入库1341.7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682.98万元,增幅为103.68%。
(二)建筑业:征收营业税11487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21503万元,增长23.03%。增长的主要原因:从税收征管方面看,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的监控,建立、健全外来施工企业重点工程项目监控台帐,并对其进行后续跟踪检查,严格实行“以票控税”制度,对堵塞建筑业税收流失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从投资方面来看,房地产开发明显升温,带动建筑业繁荣,促进建筑业营业税大幅增长。各县房地产开发明显繁荣;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步伐加快,促进了建筑业税款的稳步增长;如察布查尔县建筑业营业税三季度入库营业税2437万元,同比增收1113.1万元,增加84.08%;如巩留县全年入库建筑业营业税1704.19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增收288.97万元,增长20.42%。
(三)金融保险业:征收营业税2095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4806万元,增长29.76%。金融保险业税收收入增长的主要是银行业,其主要原因:一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贷款规模不断扩大,使得银行各项贷款余额比上年同期有所增长;二是随着国家对小额信贷公司的优惠政策扶持,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对小企业的贷款,使得贷款余额大幅增加,使得营业税增长;三是农发行改变纳税地点使我州金融业营业税有所增长。如尼勒克县尼勒克金融保险业第三季度共入库营业税255.8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129.56元,增长102.56%,。
(四)交通运输业:征收营业税600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收1744万元,减少了22.49%。主要原因是从8月份起交通运输业营业税改增值税。
(五)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建税共组织入库:3571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收5721万元,增长了19.08%。随着增值税、营业税的增长带动城建税的增长。
二、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营业税税收征管
(一)强化税源分析,促进科学管理。为确保州直20xx年度营业税征收任务的完成,首先,我们从税源分析入手,年初,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了全年税收收入分析预测工作。在各县、市上报的预测分析基础上,研究税收收入增减变化的主要因素,同时加强了对重点税源企业的分析预测工作。深入各县(市)重点税源企业进行调研,了解掌握重点税源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分析重点税源企业收入增减变化的原因,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收分析工作,掌握了税收的基本状况。为营业税任务的完成奠定了基础。
(二)认真做好税收执法考核、检查工作。为了全面提升我州税收执法质量,我局组织相关处室业务人员和部分基层局业务骨干成立考核检查组,于20xx年11月深入各基层局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税收执法情况开展考核、检查和督察。对各基层局存在的问题专题研究讨论,确定整改方案,正式文件下发整改要求,有力的促进了州直地税系统税收执法质量的提升,进而促进营业税政策的认真执行。
(三)进一步加强对建筑业税收的管理。一是认真落实建筑业项目登记制度。各基层局在为建安企业项目办理报验登记时,均详细登记工程项目名称、建

税收征管工作总结第2页设方、承包方、施工方、合同金额、外管证期限等相关信息。并做好《建设工程项目情况登记表》、《建设工程项目营业税登记台账》一表一账的登记工作。认真落实区局《关于加强建筑业营业税征收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所有建筑企业,必须按月进行申报。逐步纠正了以往纳税人零申报,结算工程款时“以票收税”的错误征管方式。二是加强对大型投资工程、重点工程税收的征管。对重点工程项目重点监控。建立、健全建筑业管理台帐和重点工程信息资料档案,及时掌握建筑企业的纳税情况,并要求纳税人严格按照工程进度申报纳税,做好工程完工后税款的清算工作。三是建立、健全外来施工企业的监控台帐,对其进行及时跟踪检查,加强建筑业税收征管,督促使其及时足额纳税;四是不断规范建筑业发票管理,为纳税人代开发票时,认真审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算、招标合同等相关的资料,切实起到以票控税的作用,实现足额纳税的目标。
(四)加强税收稽查,提高营业税征管质量。我州地税稽查部门认真做好专项检查和重点税源检查,开展了对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建筑安装业、房地产业等行业的专项检查,还根据我州工作实际对银行业、住宿餐饮业和部分营改增行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全年共安排检查纳税企业152户,查结143户,共查补营业税3616万元,对营业税征管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
(五)加强对货物运输业的税收征管。
1.认真开展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代开票中介机构年审工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对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代开票中介机构年审工作的要求,我局及早安排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年审工作和货运业代开票中介机构初审工作,于20xx年12月31日下发《关于做好20xx年度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代开票中介机构年审工作的通知》(伊州地税函[20xx]2号),对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代开票中介机构年审工作做了全面的安排布置。2月份开展对自开票纳税人提供的年审资料和纳税人的营运车辆、办公经营场所、财务核算、发票使用等情况实地进行审核检查;对代开票中介机构经实地审核,检查发票的开具、领用、保管、缴销等情况,写出年审报告。认真总结,按时向区局上报审核报告。
2.加强货运业税收征管,提高服务质量。20xx年8月份之前,州直货运业自开票企业只有2户,大多数汽车货运纳税人都是到代开票点索取货运业发票。为了方便广大纳税人取得运输发票,各县、市地方税务局积极安排落实,在办税服务厅都设置了货运业税务机关代开票点,方便纳税人开具发票。对一些大税源企业协商专门的时间为其代开发票,大大方便纳税人。对一些大税源要地,协商中介机构设置代开票点,做到方便纳税人又为国家足额征收了税款。
(六)认真做好营业税政策调研。
根据区局《关于征求建筑工程分包、劳务公司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公告的意见的通知》的要求,于9月组织我州建筑业较发达的伊宁市、奎屯市、霍城县、巩留县、霍尔果斯口岸地税局开展对建筑工程分包、劳务公司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有关事宜的调研工作。通过对建筑企业、建筑施工管理部门的走访调研,总结归纳出我州建筑工程管理以及分包形式的现状,同时对《关于建筑工程分包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提出我州建议,按时报送区局,共制定建筑业营业税管理政策参考。通过这次调研我们还对我州建筑业营业税征收管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分析研究,制定下发了《伊犁州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建筑业营业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伊州地税函(20xx)136号),明确要求各基层局:1.认真落实建设工程项目登记制度;2.依法加强建筑业营业税的纳税申报管理工作;3.严格执行建筑业营业税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申报纳税的政策规定;4.认真开展建筑业营业税税款清算工作;5.认真做好建筑业发票管理工作;6.认真做好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印花税征收工作。有力的促进了州直建筑业的规范化管理工作。
根据区局《关于征求关于道路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我局由税政一处牵头组织法规处、征管处对我州道路运输业税收征管现状进行分析研究,讨论《关于道路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在伊宁市、奎屯市、新源县、霍城县、巩留县、伊宁县局开展调研。将我州车辆的现状、税收征管的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向区局上报《伊犁州地方税务局对制定《关于道路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建议》。为区局制定道路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政策参考资料。
三、认真贯彻落实营业税优惠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为确保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意见(试行)》政策的贯彻实施,我局与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立联系制度,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情况。督促各基层局认真执行税收优惠政策,做好政策的宣传讲解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再就业人员、大学生等纳税人必须不折不扣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将这项工作作为执法考核和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为了掌握我州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我局组织相关处室业务人员和抽调部分基层局业务骨干成立考核检查组,于20xx年11月深入各基层局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税收执法情况开展考核、检查和督察中,对各基层局减免税政策落实情况作为一项重点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形成了检查报告,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对减免税工作的进一步规范提出更高的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xx]52号)。为了解掌握小微企营业税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我局税政一处深入各县市局做好政策跟踪检查,及时总结评估政策执行效果。通过督促检查,各县市局对小微企业享受备案减免税的,均能及时办理。但由于宣传力度不够,部分企业不知道有此项优惠政策。我们及时督促基层局进行整改,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纳税服务。要求各基层局做到:加强认识重民生,加强宣传重效果,加强走访重服务,加强审核严把关。
四、认真开展“营改增”试点工作
自治区人民政府“营改增”试点工作视频会议后,局党组立即行动成立州地税局“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州地税系统“营改增”工作的组织领导。为了顺利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的开展,于5月21日召开了伊犁州地税系统“营改增”工作动员视频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伊犁州直地税系统“营改增”试点工作任务。先后两次召开州直国、地税“营改增”工作联席会议。互通州直国、地税工作开展情况,反馈存在的问题以及建议要求。为认真落实“营改增”工作,及时研究制定“营改增”试点工作操作要求,下发《伊犁州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通知》(伊州地税函〔20xx〕159号)。组织各县(市)局对试点纳税人的户籍信息进行清查、核对,填写《新疆“营改增”纳税人确认表》,确认户数,截至7月22日,我州直确认移交国税局“营改增”纳税人1466户。
五、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问题
1.在建筑业税收征管中,目前,配套的征管软件还未全面运行,按照建设项目登记管理的相关办法,建立健全建设工程项目营业税登记台账,全面认真地开展纳税人项目开工、变更或停、缓建情况、工程分包情况和项目注销纳税情况等登记工作以及营业税申报和缴纳情况的动态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建筑工程项目的进度和工程价款的结算等情况,全面监控每个工程项目和每个纳税人营业税的申报和缴纳情况。只有靠手工登记,工作量大繁琐,基层局感到操作起来困难较多。建议尽快要求全面应运计算机征管软件。
2.二手房交易不断增多,实际交易价格不易掌握,买卖人利用虚假买卖合同逃税现象比较普遍。在新的一年里要加强房地产交易市场调研,为顺利贯彻执行推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做好基础工作。
3.由于县(市)局综合业务科人员调整,建议区局举办营业税政策培训班。

地税局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总结


地税局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总结根据自治区地税局转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保证各项税收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强化管理,规范执法,不断提高伊犁州直地税系统税收执法的总体水平。从8月12日起,对州直地税各县市局、稽查局、口岸局和奎——独局近三年来税收执法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察,截止到9月26日,执法督察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将督察工作的基本情况汇报如下。一、认真组织、周密部署税收执法督察是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措施。州局党组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按时按要求完成执法督察工作任务。伊犁州地税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成员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州直地税系统的税收执法督察组织领导工作。下设执法督察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具体负责汇总上报相关总结、报表等工作。今年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由政策法规处牵头,征管、税政、计财、稽查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检查组,负责组织实施对州直地税系统各县市局的税收执法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首先制订了详实的督察工作计划,执法督察工作的总体安排分为自查、重点检查和总结整改三个阶段。其中,自查阶段为7月1日至29日;重点检查阶段为8月12日至9月中旬;总结整改阶段为9月25日前。重点检查面为100%。其次为统一检查的标准,州局还作出如下要求:(一)各单位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如凡与国家统一税法抵触的涉税文件、会议纪要、办公纪要等,必须停止执行,并对执行以来的情况予以纠正;凡与国家税法相抵触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立即纠正。(二)在执法督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区局确定的重点内容实施督查。(三)各被检查单位收到《税收执法检查纠正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并于整改完毕后10日内向州局报告整改结果。(四)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严格按照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规定对过错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发现违法、违纪问题的,应及时移交司法机关或监察部门处理。(五)对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避免在今后税收执法中再发生类似的问题。二、结合实际、全面检查根据安排,州局组成联合税收执法检查组,局领导王圣杰副局长带队,从8月12日起深入到州直各县市局、口岸局、州稽查局、奎——独局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工作。检查中,直接深入到征收管理服务一线,检查每个单位的执法资料,除对照区局要求检查的重点内容外,同时对岗责体系建设的落实情况也一并作为重点内容进行了检查,检查执法人员的执法岗位是否确认(以确认书为准)、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是否掌握(对照已办结的业务)、执法文书制作是否规范、处理决定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情况等。三、对照检查的情况(一)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清查。我局按照新地税办发〔〕3号文件要求,对县市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以及地方党政、有关部门制定涉税文件进行了检查和清理,共查阅了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各类文件23份,制定的税政业务类文件157份(绝大多数为转发区局文件),其中3份文件停止执行,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了清理任务,取得了成效。经检查,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都能严格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文件的会签、备查备案制度,建立了《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核台帐》。同时检查了地方党政、有关部门制定的涉税文件,没有发现擅自越权减免税和擅自解释或违规执行税收政策的情况,也没有发现有与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相违背的地方性文件。(二)普通发票及税收票证的管理、税收收入的征缴情况。一是重点检查了税收票证的领、用、存、销情况以及票证库房管理情况,通过检查,各局能够按照《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和《税收执法责任制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对税收票证现金汇缴做到了“日清月结”,建立健全了各类税收票证登记台帐和结报手册,对税收票证的领、用、存、销情况按时记录;同时每月对税收票证填开质量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通报。二是重点检查了普通发票的管理、纳税申报征收情况以及税款的预算级次及入库情况。通过检查,都能够按照《发票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发票;对税收征管范围能依率计征、依法征缴,对税款入库能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预算级次,及时、足额入库,没有发现积压、挪用、截留、转引税款现象;(三)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方面。一是严格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在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方面较之去年有较大改进,对企业所得税进行了汇算清缴工作,在税收优惠执行和管理上,基本能够严格实行报批和备案制度,在企业所得税预缴事项上符合政策规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方面严格执行报损审批制度,无

地税局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总结第2页延期缴纳税款审批事项。(四)在重点行业管理方面,尤其是在建筑业方面,严格执行了税务登记管理制度,对外来施工企业实行报验登记,同时对重点企业实行税源监控,建立登记管理台帐,按要求对其进行纳税检查,严格以票控税,实行源泉控管。各局对交通运输业,尤其是车船税委托交警队代扣,加大了委托代征工作力度,建立了协税护税工作机制。(五)对近年来税务稽查案件进行了认真检查,特别是在实体和程序上检查是否合法、规范。通过检查稽查部门能严格按照稽查操作规程执行,大部分案件文书制作规范、适用法律准确、定性准确、处理案件得当。(六)对通过出让方式获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都依法征收了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和契税,没有发现漏征的情况。四、查出的问题从今年对州直县市局进行税收执法检查的情况来看,总体税收执法水平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有力地促进了税收收入的及时入库。但是,税收执法、执法管理、执法监督工作中仍然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一)部分局制作的税收执法文书不规范,主要表现漏写成文日期、漏填主管领导意见、加盖印章不正确、字轨号不符合要求、文字表述不规范等。(二)税收征管中存在执法不严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对纳税人违章行为没有定性或定性不准,处罚引用法律、法规不当、不具体,处罚力度不够,该加收滞纳金的没加收滞纳金,该罚款的没能罚款,对长期欠税户强制措施力度不够。(三)部分县市局未按规定执行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制度。(四)部分县市局对个体工商业户税额核定程序不完备,缺少业户自报、典型调查等程序。定期定额户对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有异议而提出申请的,从受理文书之日起长期拖延,迟迟不能作出定额复核意见书。(五)部分税收管理员疏于管理、淡化责任存在漏征漏管现象。一是在减免税管理上,没有掌握报批类减免和备案类减免的有关规定,存在政策引用错误或混淆报批类减免和备案类减免;二是存在管户不清漏征漏管现象,单项税种的税收管理台帐登记不规范,存在管理不到位的现象。(六)在岗责体系建设上,在明确职责、分解、细化规程、岗位之间的资料传递、以及考核的方试等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通过分析税收执法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没有严格按税收执法工作规程执行,二是税收业务不熟练,三是税收执法人员的责任心不强所致。针对税收执法检查中查出的问题,我们及时向被检查单位进行反馈,并下达税收执法检查纠正通知书,要求被检查单位认真进行整改,对主管领导及执法过错人员按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要求被检查单位在10日内将整改追究情况上报州局。五、落实责任,严格过错追究今年我局在全面推行税收执法岗责体系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过错责任追究的力度,对存在过错的,严格按照《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操作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州直地税系统共追究114 人次,其中批评教育53 人次,责令书面检查21人次,通报批评43人次,经济惩戒96人次,金额7960元。六、几点意见一是在落实税收执法岗责建设工作上,一定要把税收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认真地落实到每个执法岗位人员上。重点是要按照规程进行操作。只要岗位职责明确了,工作规程清楚了,才能做到规范执法,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二是要把严格执法与纳税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并将二者认真地贯彻到税收执法工作之中去。三是强化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的监督作用,达到规范统一正确的目的。总之,通过此次开展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各局在税收执法权运行过程中,绝大多数工作都能准确无误的依照国家、自治区制定的各项政策不折不扣的执行,但也不可否认仍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都与干部的业务素质和责任心不无关系,因此提高干部业务素质和责任心是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基础,应把加强内部工作技能训练和管理放在首位,进一步加大过错追究力度,完善税收执法岗责考核评议机制,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促进税收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我们将通过检查,找出差距,针对问题加以整改,为明年税收执法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地税系统征管工作总结


地税系统机构经过几次变革后,在征管机构设置和管理模式虽然取得了一些新的突破,但是在运作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矛盾和缺陷。因此目前很有再次进行改革的必要。
一、我市征管面临的难题
(一)征管考核内容过于繁杂,实践工作中很难执行到位。目前,根据总局征管质量考核办法,对基层征管实施“七率”考核,多年的实践表明,这种考核办法尚有待完善。一方面,“七率”中的税务登记率、申报率存在着计算依据不准、考核与实际脱节等问题;另一方面,按季考核工作量大,采用普查方法必然耗费大量人力和财力,得不偿失,采用抽查方法必然导致结果有失真实,效果不佳,因此在征管信息尚未完全电子化的情况下,按季考核难以实现。
(二)征收力量配置难以平衡。目前从总体上说,我市征管力量相对不足,相对而言,机关人员偏多,一线征管人员不足;城区征管人员偏多,农村征管人员偏少。就税收收入而论,城区重点税源征管力量少但效率高,农村农村零散税源征管人员多但效率低。在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没有完全到位、征管力量普遍反映紧缺的情况下,既要保证重点税源的征管监控力度,又不能放弃对零散税源的管理主权,因而征收力量配备很难平衡。
(三)征管责任追究难以到位。一方面,大部分地方政府财政以支定收,对税收计划的行政干预造成了税收任务连年高居不下,偏离了经济税收的航道,征管责任不合理导致难以追究;另一方面,个别税干在地方政府的强烈要求下违反发票管理、转引买卖税款,有税不收或者收过头税,导致征管责任难以追究。
(四)征管机构设置不尽合理。一方面,两级稽查的同时并存,既与国家税务总局“不许重复多头检查”
的规定相违背,又削弱了稽查队伍的力度,影响税收执法刚性,而且存在城市分局检查科室与稽查局“争权夺利”的现象,加剧双方的矛盾和磨擦;另一方面,在城市分局的内设机构不合理,造成了管理权限的分散和管理责任的淡化,主要表现在办税服务大厅行使了部分管理权限,在信息沟通渠道不畅的情况下,与管理科所工作脱节。
二、我市加强征管应对措施
(一)强化了征管基础工作。我市从规范管理入手,首先是健全了征管制度,抓好了征管基础建设。对内重点健全了岗位责任制度,特别是认真落实征管责任追究制度。对外按照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研究完善了登记制度、申报管理制度、分类管理制度、违规处理制度和征管操作程序。二是确定了科学的管理方式,按照“分工、协作、高效”的原则来对所有人员进行合理分工。三是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各项税收业务的透明度,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采取了多种措施规范发票管理。一是建立了严格的发票管理制度。二是把好了发票的发售关、审核关、检查关。三是严格了内部责任追究,对不按规定发售,开具发票的责任人严厉追究。四是对发票违法行为进行严格处罚,坚持内外一事同罚的原则。特别是从严打击了制售假发票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还严格查禁了各单位接收报销非正式发票。
(三)理顺了征管与稽查的关系,强化税务稽查。新的征管模式是以查促管,进而提高征管质量。一是抓计划。以稽查计划明确了稽查部门的查户任务,确定了检查面,并设立了稽查积分制度进行考核。二是采取了有力措施和手段,提高查处税款和滞纳金入库率。三是抓处罚。加大了税务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避免以补代罚,提高了稽查部门威信。
(四)高度重视和加强了征管信息化建设。一是加强了对信息化建设的领导,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二是坚持了信息化建设的统一规划和统一管理。建立了全市税务机关的广域网。三是既注重税收信息技术的开放性和技术的先进性,又考虑税收征管和行政管理对信息技术的需求。兼顾本地区信息化现状,最大限度地利用了现有设备资源和信息资源。四是组织了计算机人员方面的培训,同时选派专业人员到学校深造,每个基层单位至少配备了1-2名专业技术人才,确保计算机网络系统能够正常的运转。
(五)切实解决了基层征管中的难点。一是加强了税法宣传,提高全民纳税意识。二是建立健全了代扣代征管理制度,明确了代扣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组织了代扣代缴义务人进行培训。三是强化了征收管理,完善征管办法,搜索新的征管办法。四是依靠当地党政领导,充分发挥和运用了社会力量协税、护税,改善地方税收征收管理环境,全面促进地方税收工作快速发展。
三、征管改革建议
(一)建议规范机构及名称
建议将征收分局的名称统一变更为税务所。根据新征管法的规定,税务机关是指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和按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只有以上税务机关(包括稽查局)才具备税收执法主体资格,行使税收执法主体的职能。农村征收分局作为县级地税机关下设的征收机构,虽然经过省局的批准设立,征管范围比以前的税务所要大,也能行使税收执法主体的职能,但并非《征管法》所列示的税务机关,因此不能作为一级执法机构对外承担执法主体的职能,一旦与纳税人发生税务行政复议或诉讼,我们将得不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如果变更名称后,将使得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合理。
(二)建议优化机构设置
就我市现状而言,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都存在着征管机构数量过多,设置方式纵横交错,内设机构不规范的局面。内设外勤机构科、所并存,分局的结算与稽查的检查同时并存,农村征收分局数量过多,直接导致税收固定成本过高。
建议将城市分局定位为一级管理机构。城市分局与县以下的征收分局性质不同,它对应城市的区级政府,是县区一级政府的法定职能部门,承担县局机构同样的职责,因而不应作为市局派出的征收机构,只能作为一级管理机构存在。
建议调整农村税务所(征收分局)设置,取消驻乡专管员制度,实行集中巡回征收。驻乡专管员模式已经实行几十年,但在农村税干人手不足、税源零星分散、交通发达,信息畅通的情况下,显露出诸多的弊端,越来越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税收工作的要求。单人驻乡,势孤力薄,难以执法,难以考核,而且造成城区重点税源征管力量不足。新的《征管法》实施后,对税务机关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送达税务文书、税务检查、行政处罚等都要求有两名以上税务人员实施,从法律上否定了单人驻乡的旧模式。解决办法:一是适当合并税源少的征收分局,改设成大的税务所;二是取消驻乡专管员制度;三、设立巡回征收组,每个组配备2-3人,由中心税务所管理。
建议调整城市分局的内设机构,提高城市分局的整体效能。城市分局统一按纳税人纳税诚信等级设置机构和服务窗口,以纳税信誉等级分类实施管理分类。把纳税信誉好的户集中起来管理,可以节约管理力量,把纳税信誉不太好的户集中起来管理,便于加强监管力度,把纳税信誉特差的单位集中起来,便于加大稽查力度,不同等级的纳税户享受不同的政策待遇,当纳税户的信誉等级调整后,更换其管理部门。这样既有利于调整内部征管力量的分配,又有利于加深纳税人对自己纳税信誉等级的认识和重视,切实扭转纳税人的纳税观念,而且在社会公众的心理上形成一个习惯性的认识,了解一个纳税人的信誉等级,就联想知道其主管税务所,知道其主管税务所,就可以得知其纳税信誉等级。
(三)建议推行专业税收稽查体系,扩大“一级稽查”模式,撤消城市分局的检查科室,集中税收检查权限,迅速增加稽查队伍力量。推行专业税收稽查体系,符合“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既能增强纲税人的法律意识,又能提高税务人员防腐拒变的能力,强化依法治税,维护税法威严。既有利于税务稽查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又有利于减少城市分局与稽查之间的干扰和阻力

地税局税收宣传月活动总结


地税局税收宣传月活动总结
按照省、市局税收宣传月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县地税局结合实际,迅速行动,精心策划,周密部署,认真组织,紧紧围绕“税收、发展、民生”这个主题,创新形式,丰富内容,积极开展全国第19个税收宣传月各项活动,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和社会效应,提高了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知晓度和遵从度,现将今年税收宣传月活动总结如下:
一、 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确保税收宣传月活动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
由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成才任组长、县局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税收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宣传月活动期间各项工作。同时明确、细化办公室人员分工和责任。要求各基层分局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精心策划,制定方案,切实确保活动稳步推进,扎实开展。同时制定贴近纳税人,贴近基层实际的税收宣传月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突出主题,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宣传,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新突破。
二、突出重点,大力实施。
紧紧围绕“税收?发展?民生”这一主题,大力宣传地税部门服务保增长促发展举措,大力开展诚信纳税宣传,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促使纳税人进一步增强依法纳税的意识。同时结合当前经济形势和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税收问题,印制促进大学生、退伍军人就业、房地产交易、房屋出租、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及各类惠农税收优惠政策等宣传材料,大力开展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及时将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主动告知纳税人。
三、结合实际,勇于创新
宣传月期间,县地税局及时更新城区办税服务厅触摸查询系统各模块内容,让纳税人方便快捷查询办税指南和办税流程、细则,在电子显示屏滚动公开各项涉税服务内容、承诺服务时限以及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等,各基层分局办税服务厅也都及时更新了税务公示栏内容,方便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事项时就地阅览。
同时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特色宣传活动。
(一) 扎实开展税收政策“三服务”
该局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活动,扎实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就业?服务创业”税收宣传进百项重点工程、千家重点企业、万户纳税人系列活动。要求系统税干“带着问题下企业,找出对策再回来”,深入辖区企业进行调研,了解企业发展所遇到的难题,认真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帮助企业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全局成立12支税收服务小分队走进全县百项重点工程、千家重点企业、万户纳税人,送政策、送服务,还通过为大学生、农民工讲税法,积极鼓励创业,促进就业,为企业发展“助力”、为企业创业“铺路”、为扩大就业“引路”,把“三个服务”真正落到实处。
(二)着重上好“四节课”
一是上好综合治税课。邀请县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给大家上一节宣讲部门协作,协税护税、综合治税课,要求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综合治税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与地税部门之间各类涉税信息的传递与共享;二是上好发票知识培训课。宣传月期间每周举办一期普通发票知识培训班,讲授发票管理法律法规和领、用、存事项及真伪发票辨别知识,提高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财务会计人员发票管理意识和能力;三是上好普通中小学税收知识普法课。到税收宣传教育基地,以播放flash税收动漫和现场教学等形式,深入浅出地普及税收知识,培养中小学生理解税收、诚信纳税的良好意识;四是上好中小企业税收政策课。召集工业园区企业和全县各类中小企业负责人和办税人员,集中讲授办税流程、常用税收政策和各类优惠政策以及申报注意事项,并编印《纳税人办税手册》现场免费发放和上门发放,进一步提高企业纳税人办税能力。
(三)注重“四个结合”收效好
一是与广泛纳谏相结合。与税收宣传资料一起,采用现场散发和邮寄的方式发放《征求意见表》,凡是对地税机关政风、行风、效能建设及纳税服务工作书面提出诚恳意见和建议的纳税人,均免费获赠税收宣传雨伞、购物袋和围裙,提高了纳税人税收宣传参与度;二是与税源摸排相结合。组织人员对城区网吧、娱乐、洗浴、建材销售等税源进行清查与摸排,边摸排边进行税收宣传,提高了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认知度;三是与清理欠税相结合。与国税局联手送税法进工业园区,向企业赠阅《县工业园区企业地方税收政策一本通》、进行纳税辅导,同时开展对园区企业近年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欠税清理工作,边宣传边清欠,提高了企业纳税人依法纳税遵从度;四是与案件查办相结合。加大对偷、逃、欠、抗税查处力度,维护了税法的严肃性。
第十八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虽已结束,但不断增强全民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大力营造良好税收环境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不断积极探索税收宣传的新形式、新方法、新内容,使税收宣传发挥更大的作用,更好地服务于税收工作。

地税局年终工作总结


地税局年终工作总结一、xxxx年工作总结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收好税、服好务、执好法、带好队”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组织收入中心工作,团结奋斗、顽强拼搏,各项工作均取得明显成效。我局荣获xxxx省“第十三届文明单位”,蝉联新建县“综治先进单位”八连冠,在全市地税系统组织的公文写作能手竞赛中获三等奖,在全市地税系统征管业务竞赛中获团体第二名,并有5名同志入选市局培训人员名单。(一)坚持“收好税”,积极服务发展大局。一是依法组织地税收入。我局结合“税源管理提升年”活动,开展税源普查,加强税源管理,保质保量地完成税收任务。具体做法有:1.重点抓“以地控税”工作。与国土资源局签订协议,国土资源局向我们提供土地划拨、出让、转让等相关信息,我局及时跟进,掌握税收情况,防止税款流失。2.规范个体工商户管理。制定了《新建县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体工商户税收核定的管理办法(试行)》,规范了工作流程,公平税负,今年通过对自管户个体户应纳税营业额进行调增,增加税收收入260余万元。3.建立建筑业信息交换机制。与建管局招投标中心进行信息交换,要求建筑业中标人到地税局进行项目备案登记后才能从建管局领取中标通知书,从源头上保证建筑业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4.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抽调六名业务骨干,成立了两个土地增值税清算小组,对10余年来遗留的问题进行清理,目前已对5户企业进行了清算。5.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成立了4个汇算清缴清算小组,对全县80户重点企业进行集中汇缴,其余由各分局组织实施,汇缴面达100%。同时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为抓手,统筹推进纳税评估、自然人股权转让税收专项评估检查、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信息比对等多项税源管理工作。二是积极主动建言献策。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营改增”后对新建县xxxx年地方税收影响分析》报告报呈县政府,得到县领导的高度肯定。三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我局以服务地方经济为己任,切实落实各项优惠政策,xxxx年1-11月减免地方各税6636.76万元。四是大力整顿税收秩序。加大稽查打击力度,开展发票专项检查和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等税收检查工作。截至目前,共查补各项税费1319万余元。今年8月份稽查局对湖北某水利水电股份有限公司非法购买假建筑发票案件进行查处,追缴税款14.08万元,加收滞纳金3.5万元,罚款13.75万元并将此案移送新建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立案处理。(二)坚持“服好务”,纳税服务持续优化。一是深化特色服务。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我局办税服务厅汇编了《纳税服务指南》,以方便纳税人了解办理业务的程序、要求和需要的相关资料,得到纳税人的普遍好评。二是搭建维权平台。广泛宣传纳税人权利和义务,指定专人认真抓好投诉受理、处理、回复工作,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三是认真开展税收宣传活动。今年的税收宣传月我们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通过举办“纳税服务开放日”活动、联合新建县委宣传部、县国税局举办“诚信杯”税企乒乓球联谊赛等活动,加强了纳税人和税务人员的联系,增进了税企互信,为构建和谐税收环境,更好地做好税收宣传工作搭建了良好的平台。(三)坚持“执好法”,征管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夯实征管基础。狠抓数据质量。在日常管理中扎实开展数据清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数据质量的监控,征管基础得到夯实。截至xxxx年11月底,我局按期申报率为100%、滞纳金加收加收率100%、按期入库率98.88%,申报率和入库率等指标有明显提升,符合省局绩效考核的要求。三是加强信息管税。强化“两业”系统、个税系统应用,积极推广税控机具,充分利用电子地图的税源监控作用,至xxxx年11月底我局电子地图标注率达100%。顺利完成存量房评估系统上线工作。加大网上办税及财税库银横向联网推广应用力度,xxxx年1-11月, 全县网上报税额12.17亿元,网报税额比例占入库总税款的83.42%。今年我局挤出17万余元资金,购置了29台电脑和两台服务器,同时聘请专人对办公设备进行维护,保证硬件和软件的正常运转,提高办税效率。四是扎实做好“营改增”试点工作。对“营改增”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我县确定“营改增”纳税人246户,8月1日已完全移交国税相关部门,顺利完成试点纳税人的征管衔接。(四)坚持“带好队”,队伍建设再上台阶。一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对班子成员进行了合理分工,从抓学习、抓规范、抓落实、抓监督入手,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通过领导带头讲党课、学党章等活动,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政治素质。我局主要领导在“上廉课”活动中荣获市局三等奖。常态化实行轮岗制度,充分激发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赴井冈山学习革命精神,充分激发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鼓励干部职工参加“三师”考试,培养适应新时期税务工作需要的复合型人才。在小企业会计准则考试中,采用了奖惩制度,使大家端正了考试态度,考试成绩显著提高,达到了以考促学的目的。三是加强文化建设。广泛宣传xxxx地税文化理念,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全员参与文化建设示范点的建设工作,根据我局实际,充分整合资源,在县局七楼统筹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和规范党支部建设工作,在县局办公楼,建设功能齐全的综合文化活动场所。四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公务接待用餐基本上安排在食堂,没有出现公款吃请的现象。严格公务用车管理,节假日期间公车一律封存集中停放。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经费预算,xxxx年“三公”经费较20xx年大幅度下降。五是深入开展廉政建设。加强廉政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到xxxx省女子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强化廉洁意识。开展执法监察。执法监察组对税收“两票”、汇算清缴查补税款入库及录入情况、未达起征点的税收优惠资格认定审批管理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严格、细致、认真,针对存在的问题县局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各单位认真整改,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二、存在的问题我局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相比,我们还有不少的差距,还存在不少的困难。(一)干部职工平均年龄结构老化。我局大部分干部职工年龄超过43岁,年轻干部较少,缺乏新生力量,工作的创新力和执行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配置有待进一步优化。(二)干部职工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由于干部激励机制不完善等原因,干部职工学习主动性不强,参与各种竞赛的积极性不高,业务能力等无法适应地税事业发展的需要。(三)“营改增”对我局税收影响较大。近几年来我县建筑安装、房地产、重点工程等一次性税收占总收入比重过高,后续税源增长乏力,受“营改增”的影响,对我局今年及以后年度税收任务存在较大的压力。我局共246户营业税改增值税企业,xxxx年1-8月实际入库营业税共计41595万元,预计xxxx年9-12月份将减少交通运输业及现代服务业营业税10189万元。由于交通运输业为我县支柱性产业之一,在实行“1+7”行业的“营改增”后,预计xxxx年税源也将减少51000万元左右。根据上述分析预测,剔除“营改增”部分的税源,xxxx年地方税收实际税源仅为11亿元左右,建议县政府在xxxx年实有税源11亿的基础上下达xxxx年的税收任务。(四)办税场所满足不了现代化办税需要。我局干部职工较多,县局办公场所较为拥挤。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入驻新建县的企业越来越多,办税服务厅无法满足纳税服务的需要,办税大楼前无法为纳税人提供停车的泊位,给纳税人造成诸多不便,纳税人对此反映较大。三、xxxx年工作计划(一)围绕“服务升位”,在持续优化服务上实现新提升一是增强服务大局能力。坚持把服务新建县“打造核心增长极实力板块、三年挺进全国百强县”作为新建地税应尽之责、份内之事,自觉融入地方经济发展大局。依法抓好组织收入工作。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保证税收收入质量。认真开展税收执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收过头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制止空转等虚增收入现象,确保税收收入增长没有水分,为地方政府加快经济建设步伐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省、市局服务打造核心增长极、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和加快推进昌九一体化等优惠政策措施,全力服务南昌“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认真落实服务民生、促进就业等优惠政策,调节收入分配,保障社会公平。营造良好税收环境。进一步加大税法宣传普及力度,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坚持公平、公正执法,严厉打击各类涉税违法行为,促进形成统一开放、公平诚信、竞争有序的税收秩序。二是提升纳税服务质量。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完善服务体系,推进全程服务,打造“环境最优、效率最高、执法最公、评价最好”的纳税服务品牌。加强纳税人需求管理。要建立需求管理体系,及时响应纳税人需求。加强纳税人投诉管理,健全完善纳税服务投诉处理机制。规范纳税人维权组织建设,快速响应维权组织的权益维护诉求。加强税法宣传。引导纳税人利用12366等在线纳税咨询服务平台。提高宣传咨询针对性,及时总结纳税人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实施有针对性的税法宣传推送。不断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二)围绕“管理升格”,在提高管理水平上迈上新台阶一是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以深化征管改革为契机,大力推进风险管理、征管基础建设、社会综合治税,进一步强化信息管税,全面提升征管效率和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要明确执法主体和权限,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强化税收执法行为监督,提高税收稽查执法水平。建立和完善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长效机制,积极整顿税收秩序。进一步夯实征管基础工作,积极探索完善税源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社会综合治税体系建设,深刻领会省局、市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要求,密切关注改革动向,紧跟省、市局步伐,稳步推进征管改革工作。二是加强内部行政管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机关公文、财务、人事、后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提高机制创新力和制度执行力,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等转变作风有关要求,厉行节约,降低办公成本。加强公务接待管理,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全系统安全稳定。(三)围绕“形象升华”,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上彰显新成效一是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坚持人才强税,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地税干部队伍,为新建地税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强化领导班子建设,保证领导班子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加大干部轮岗力度,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法》和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公开、公平、公正地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加大培训教育工作力度,利用网络学院等开展针对性强的分级分类培训,鼓励干部职工参加“三师”考试及各项业务能手竞赛,全面提高全县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大力开展文明创建,积极鼓励争先创优,开展争创“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和“先进党组织”等活动,树立具有行业特色和时代特征的新建地税先进典型,鼓励全县地税干部职工以勇争第一的精神争当岗位标兵、争当行家里手、争创一流业绩,营造“学先、赶先、争先、为先”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税收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力度。加大对《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学习宣传力度,深入开展税收执法风险、预防职务犯罪等教育活动和警示教育,发挥廉政文化的渗透作用,筑牢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完善风险岗位廉能管理机制,不断强化社会监督力量,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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