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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计生委员辞职报告怎么写

计生委主任参加“双联系”活动体会。

你有你的想法,我有我的想法,每一个人的想法都不一样,人是复杂的动物,是有感情和有思想的动物。在日常的生活中,说到心得体会,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心得体会有利于我们不断提升自我。那么如何写好我们需要的心得体会呢?小编花时间特意编辑了计生委主任参加“双联系”活动体会,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自双联系活动展开以来,我结合计生工作实际,经常走村进户,与群众面对面的唠家常,通过与群众的交换沟通,让我对群众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熟悉,真实体会到只有多联系群众,才能服务好群众,现将心得体会汇报以下:

一、思想上尊重群众。伟人的同道曾生动的描写过这样一段话:我们我党人比如种子,人民比如土地。我们到了一个地方,就要同那里的人民结合起来,在人民中间生根、开花。作为一位机关公务职员,明白自己只是群众工作的小学生,在思想上要真正尊重群众,对待群众不分贫富,等量齐观。只有这样,群众才不觉得党员干部是高高在上,才会说出心中话,道出烦恼事,提出真建议。我们对待基层的题目,才能看得见,摸得着,听得清,辨的明,党群关系才能密切。

二、感情上贴近群众。自古以来,治理国家不但要讲理、***,而且也要讲情,民情***谁都不能忽视。人的互动是讲感情的,带着感情往做基层工作,是公务职员最基本的能力和素养。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假如缺少对群众的感情,就不可能深进基层,与群众打成一片;假如缺少对群众的感情,就不可能了解基层,知晓群众的疾苦;假如缺少对群众的感情,就不可能反思工作,提升工作的能力。我们所联系的困难户,家中窘迫的窘境,使人难以想象,听后让人心酸,那些鳏寡孤独的老人,只要你能陪陪他们唠嗑,他们就百感交集;那些因病返穷的家庭,只要你能到他们家中看看,他们就心满意足。记得有一次,我是第三次到一名群众家中看看,往的时候着正值暑热,他们一家看到我来很兴奋,拿了一条毛巾递给我擦汗,拿出一片西瓜让我消暑。实在,这只是群众欢迎你最朴实的行为,但是我却深深地感动着,感动于这朴实行为背后质朴的真情,那末直接、纯洁。我想,到群众家往,群众家的板凳要坐一坐、群众递来的毛巾要擦一擦、群众家的水要喝一喝,群众拉的家常要聊一聊,只有这样,与群众的间隔就拉近了,感情就拉近了,工作也更好展开了。

三、工作上依托群众。陈云同道曾说:领导机关制定政策,要用90%以上的时间做调查研究工作,最后讨论做决定用不到10%的时间就够了。有些工作,假如不与群众联系,不聆听群众心声,那末听到或看到的都是报喜不报忧的情势大好,捞不到真实情况,乃至听不到真话实话,分析题目难免盲人摸象。在这次双联系活动中,我深入的感遭到了这一点:我们计生工作正面向符合生养政策并预备怀孕的夫妇,展开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是预防出生缺陷的关键环节之一,展开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把预防措施落实在怀孕之前,从源头上下降出生缺陷的发生风险。可以说,这是一件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民心工程,理应取得群众的欢迎和支持。但是在实际推动这项工作中,却遭受了重重困难,群众不愿意参加。这是为何呢?坐在办公室里,自然想不出缘由。我们工作职员走出办公室,迈步田间地头,向群众询问群众可知此事,询问符合参检对象的群众是不是愿意参加。仅仅是两个简单的题目,但是地点不一样、询问的对象不一样,答案却豁然开朗。走访中,我们渐渐明白了为何群众对该项工作的认同度不高:一是有一半的群众对这项优良服务工作不知道,即便有的知道,却不了解有甚么用,有甚么好处;二是江北三镇,群众外出务工较多,而检查需要双方同时参检,时间上常常脱节。知道了缘由,就好有的放矢解决题目:我们一方面,加大了宣传力度,在人口文化园、城市生活e站,增设宣传展板;在镇街计生办、计生服务站(所)、人口学校,张贴宣传画,利用LED电子显示屏转动播放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知识;同时要求计生工作职员到新婚夫妇家访视时,免费发放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预防出生缺陷宣传资料,讲授参检的目的和意义,通过这一最简单、最质朴但又最直接的面对面方式,让计划怀孕的夫妇了解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目标职员参检的积极性。另外一方面,我们做好节日期间群众参检的预备工作,积极展开群众返乡集中服务月活动,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在返乡时参检。通过两项举措,左右开弓,我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超序时进度完成,并取得群众的好评。

心系群众鱼得水,背离群众树断根。通过这次双联系活动,使我对基层有了更加深入的熟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始终牢记自己职责,自觉深进基层,联系群众,不断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才能成为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机关工作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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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委科学发展观心得体会


计生委科学发展观心得体会

人口计生工作与改善民生紧密相联、相辅相成,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无不与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密切相关。由于人口计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涉及子孙后代,因此人口计生工作也可以说是最大的民生工程。如果我们把人口计生工作和改善民生结合起来,就可以同时解决人口问题和致富问题。因此,我们一方面要通过稳定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使经济总量的提高,反映到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上来;另一方面,我们要继续坚持这些年为民办实事的好做法好经验,围绕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问题,在每年为民办实事的内容中,尽可能地考虑为计划生育家庭多办实事、多办好事。

实践证明,人口计生工作思路的转变,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群众对计划生育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只有坚持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宣传教育与利益导向相结合,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相结合,兼顾国家利益与群众利益,才能取得群众广泛理解。二是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明显增强。群众的生育意愿与现行的生育政策之间的差距进一步缩小,群众的婚育观念发生了明显转变,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的理解和支持程度明显提高。三是人口计生工作在促进经济发展、加快群众脱贫致富步伐方面也取得了显著成效。由于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的推行和落实,使许多计划生育家庭的生活状况得到改善。

社会要进步,科技事业要发展,都离不开科学的发展观。这就要求我们要紧密结合新时期下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加强部门自身建设,落实岗位职责,转变观念,拓宽思路,不断创新,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心得体会


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心得体会

通过近几天的学习,使我对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有了更深的理解和掌握,也为我今后工作理清了思路,拓宽了视野,下面我就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淡淡自己的体会。

由于我国的计划生育工作是在计划体制下形成的,长期以来,带有很强的计划经济的烙印和色彩,工作方式主要依政府政策和地方条例进行调整控制,基本上形成以行政制约、“人治”管理为主的运作模式。法制建设比较滞后,计划生育工作往往依行政强制手段多,提供服务少;要求群众尽义务多,考虑群众的权益少;考虑政府行使的权力多,而考虑政府应承担的责任少。随着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加快,相关经济领域改革的深化,原来的工作方式不能适应工作的开展,迫切需要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立法的步伐,改变工作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法》)颁布实施。《法》颁布实施以来,它以国家的形式确立了人口与计生基本国策的地位,将具有特色综合治理人口的成功经验上升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把国家推行计划生育的基本政策、方针、制度、措施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为综合治理人口问题,进一步做好人口与计生工作,特别是基层工作,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提供了法律保障。

一、人口与计生工作依法行政的必要性

法律是规范社会成员及集体在开展社会活动中做出各种实际行为的准则。人口与计生工作作为社会活动和政府行为的一部分,不仅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还关系着国家兴衰、民族强盛与否的命运。特别是基层人口与计生工作,面对的是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一言一行、一举一止与芸芸众生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所应享受的权利和义务都体现在计生工作人员手中。怎样实现广大群众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利、义务的对等交换?只能通过法律的途径来实现。因此,依法管理人口与计生工作具有三个必要性:

(一)具有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必要性。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管理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实践;是新形势下,顺应潮流,与时俱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具体体现;是以人的为中心,强化人民服务的宗旨,全面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关键之所在。特别是《法》的颁布实施,以及相对应的法律、法规的出台,顺应了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客观要求,依法行政,规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人口与计生工作的行政行为,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为构建以宪法为主线,以《法》为依据,以行政法规、地规为主体、以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相配套的人口和计生工作法制体系,结束了长期以来主要依政府和地方性法规开展人口与计生工作的。依法管理人口与计生育工作,是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与规范公民生育行为,以及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强化人民群众在人口与计生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确立了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的工作思路。使人口与计生工作直接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人口与计生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人类进步,为人口与计生事业稳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二)具有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必要性。一是必须正确认识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与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三者之间的关系。克服“官贵民”的观念,纠正认为法律只是管老百姓的和片面强调法律对“民”的强制性的旧的、封建的观点;克服“依习惯行政”的做法和观念,认为有些做法过去就是这样的,甚至效果不错,现在也可以照旧这样做。实际上,依法管理计划生育不会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在工作中依法办事,既可以强化依法管理又可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二是在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过程中,做出的行政行为必须做到合法、合理、公平、公开。三是开展服务,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在维护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方面,从依法行政角度讲,突出的就是要坚决执行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的“七个不准”的规定。

(三)具有合理调整广大育龄群众生育、节育行为的必要性。实行人口与计生依法管理是维护群众民主权利,保证政府依法行政,群众依法生育的迫切需要。计划生育从根本上来说是符合国家和民族根本利益的,又是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群众是计划生育工作的主人,人民群众既有按有关法律和政策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也有获得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方面的需求,上升为国家的法律意志,从而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力。在实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只有坚持依法治理,才能切实保障群众在实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权利,才能维护人民群众在计划生育中的主体地位。

二、基层人口与计生依法行政之现状

《法》颁布实施以来,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但是还有一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由于地方经济较落后,群众的思想没有转变,执法人员的素质不高、法制意识不强,致

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心得体会第2页

使部分基层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不高,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群众的思想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在经济较落后的,养儿防老、门头风的思想依然存在。二是一些基层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不强、素质不高。还习惯于过去那种行政强制性干预的办法。造成了基层农民的计划生育没有根本转变,而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思在不断提高,计生工作人员的工作方法与新形势下、新的情况不相适应。因此,计划生育工作出现了一系列新的矛盾和问题。这些矛盾和问题中反映在“三个强化,三个弱化”上。即:有超生欲望的人群依法自我保护意识强化了,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意识弱化了;民告官的意识强化了,服从政府管理的意识弱化了;计划生育服务机制强化了,行政管理机制弱化了。这些矛盾的出现,使计划生育管理增加了新的难度,产生了新的阻力,给长期习惯于依行政制约,习惯于集中突击、暴风骤雨式工作方法的计生工作人员和基层干部带来了新的困扰,提出了新的挑战。

三、基层人口与计生工作依法行政的建议

(一)更新观念,拓宽思路,达到“一个转变”。

随着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强化、深入和计划生育“七不准”规定及《法》的出台,计划生育工作开始进入“由人治向法制,由单纯的行政管理向依法管理与服务并重”的重要转折关头。伴随这一转折,要做好新形势下的计划生育工作,必须深化改革,以改革促发展,以改革求突破。落实“七不准”,就必须走依法管理的路子,用法律手段解决现阶段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要实行“党政牵头、舆论先导、部门联动、综合施治、依法管理”计划生育的新思路。在具体运作中,坚持“思想引导,经济处罚制约,部门联动助阵,执法部门攻坚,政法部门护航”的原则。促使基层计划生育工作正在从粗放型管理中解脱出来,开始由“人治”逐步走向“法治”轨道。

(二)找好载体,找准切入点,做到“四个强化”。

依法管理计划生育是实施依法治国战略的必然要求,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好计生工作的现实选择,是计划生育长期依赖行政管理后出现的新生事物,如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依法管理,思想、组织、措施保证是关键。在实施依法管理计划生育的过程中,要抓好四个重点: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创造法制环境。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是先导。因此,要把解决基层干部和群众知法、懂法的问题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来抓,要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并在宣传内容和宣传形式上进行了一些探索和突破。在宣传内容上,突出《法》的宣传,让广大群众懂得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就是违法行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突出强制案件的宣传,通过对案件的跟踪报道,公开曝光,增强宣传的震动性和警示性。突出政法部门保驾护航的宣传,营造令行禁止、违者必究的氛围。在宣传形式上,除了坚持“社会舆论扬法,办班培训讲法,宣传制品送法、文艺演出传法”等形式外,还充分利用“进村入户说法”(与民谈心)、“公开审理示法”(召开依法强制执行现场会)形式,为群众上了一堂堂生动的法制课,达到了“执法一人、教育一片,执行一户、教育全村”的社会效果,把宣传教育向广泛性和深层次拓展。通过深入、广泛、扎实、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党的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深入人心,促使群众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自觉性得到明显增强。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提供组织保证。实施计划生育依法管理,必须有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的工作队伍。在队伍建设上,首先要抓好计生队伍的整顿,要在计生系统中推行竞争上岗,择优用人办法,通过考核,精简了一批文化低、素质差的人员。其次,抓好专业培训,使计生人员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程序,减少在行政执法中的盲目性。每年要举办依法管理培训班。在行政执法中,要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在立案、查证、下达处罚决定书、送达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五个环节中,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一旦发现有违法违纪现象,经查实后,轻者批评教育,重者调离岗位,为人口计生依法管理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是强化管理机制,促工作上水平。建立健全执法程序管理制度,坚持公平合理的执法原则是依法管理计划生育的关键所在。为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有规可循、有矩可蹈、有章可依,要从基础建设抓起,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建立健全《执法人员上岗责任制》、《立案审批制度》、《错案追究制度》、《计划外生育费征管制度》等工作制度和《生育证发放审批程序》等工作管理程序,严格规范了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各种行政行为,增强了原则性,克服了随意性。为了保证制度和管理程序更好地得到执行和遵守,要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并长抓不懈,落实“三责任九合同”的管理办法,逐级建立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分九个工作口自上而下签订了管理服务合同书。把工作关系以合同形式固定下来,明确各自的义务和责任,有效地促进了依法管理工作的开展。

四是强化服务意识,提供技术保障。充分发掘基层卫生资源,利用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为育龄群众提供政策法规、科普知识及各种致富技能培训服务,定期邀请专家前来指导讲课,为已婚育龄妇女开展生育、节育、不育、生殖保健等知识教育。注重发挥卫生医疗网点和医疗专业人员作用,在中小学开展人口国情教育与计划生育专题讲座,为学生讲授人口、青春期生理及心理知识,向青少年普及计划生育知识。全面开展以妇女病为重点的生殖保健服务。与卫生医疗部门密切配合,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妇科病普查。针对大部分育龄妇女工作较忙的实际情况,把妇科病普查与双查工作结合起来,深受广大群众欢迎。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进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干预三大工程。同时,加强基层技术服务硬件建设,完善各项服务设施,为已婚育龄妇女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完善措施,政策推动,力求“四个结合”。

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工作是依法治县和新形势下开展计划生育的客观要求,如何开展依法管理,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要力求职能管理与部门联动相结合,形成综合依法管理人口与计生工作的新局面。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关键是一个“法”字,离不开法律部门的参与和支持。多年来的工作实践告诉我们,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单计生部门是难以完成的,公、检、法、司全面介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整体行动是突破行政执法难点,保证依法管理全面实施的有效途径。为了加强执法力度,基层要联合法院成立“计划生育巡回法庭”,由县法院行政庭庭长担任计生法庭庭长。计生法庭做到当时接案,当时受理,保证了执法效率、执法质量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公安、检察等部门紧密配合。快速反应,现场办公,从快处理,为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创造了宽松的环境。

二是要力求与村民自治、合同化管理相结合,积极推动人口与计生工作重心下移。把开展村民自治,落实计划生育合同化管理,作为基层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工作的一个突出点,它是农村民主与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的体现,也是贯彻省计生委提出的“县指导、乡负责、村管理、户落实、群众参与”的具体实践。一部分村委作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示范村,逐步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以计划生育合同化管理为载体,努力加强村级计生管理,探索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工作的新路子。村委在与村民代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讨论通过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由村委会与育龄群众签订《一(二)孩生育证管理服务合同》、《避孕节育管理服务合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合同》、《全程优质服务合同》、《接受新婚期教育服务合同》等项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合同。以双方协议的形式,将《条例》和村规民约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具体落实到合同中,既有甲方对乙方婚育行为的监控和优质服务的承诺,又有乙方履行义务的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保证。由于合同的内容实行民主决策,群众感到公正、公平。为提高合同信誉,计生部门率先兑现服务承诺,落实各项优质服务。通过实行村民自治、合同化管理,不仅增强了村两委班子依法管理计划生育的责任感,也有效地调动了村民参与计划生育,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积极性,较好地解决了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是要力求与解决难点、热点问题相结合,促后进村转化。依法治理计划生育后进村,是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必须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针对一些工作相对落后的村,要坚持依法集中治理,本着“重在思想教育、贵在政策疏导、慎在强制执行”的原则,在政法部门人员的配合下,由基层计生工作人员配合,驻村攻坚,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计划生育难点、热点问题。要始终以思想教育这根红线贯穿于依法治理工作的全过程,要本着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做到以心待人、以诚感人、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

四是要力求与推行政务公开、便民服务及严格依法监督相结合,提高依法管理人口与计生管理的水平。为了更好地实施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工作,应从三个方面加强监督:一是坚持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对生育证发放、二胎审批、流动人口管理、计划外生育处罚等办事程序、内容以及办理情况全部向社会公开,实行“阳光作业”,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每年两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基层视察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并根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评议意见,及时提出改进措施;三是电视台公开计划生育“七不准”及《法》的内容,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执法情况监督。

人口计生委学习科学发展观心得体会


人口计生委学习科学发展观心得体会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谋划统筹解决我市人口问题,必须做到“五个坚持”。坚持呼应全局。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改善民生的基础性战略来抓。一是增强预见性和全局性,更为积极地推进人口战略研究,将人口因素置于重大决策链的前端,使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真正成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决策的重要依据。二是注重稳定性和连续性,把稳定低生育水平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特别是把农村这个重点和流动人口这个难点抓好,使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相适应。三是增强主动性和创造性,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变人口压力为人力资源优势,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久动力。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改善民生的全局部署之中抓好落实,维护好、发展好广大计生家庭和群众的切身利益,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真正作为造福群众的大事、好事、实事。一是结合当前重大改革,围绕计划生育家庭在优生优育、子女成才、抵御风险、生殖健康、家庭致富以及养老保障等六个方面的需求,在更大范围内整合政策和资源,进一步加快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使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优先优厚享受改革发展成果。二是把关心、关爱、关怀群众的生育健康、生殖健康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围绕着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提高生殖健康水平,狠抓落实。三是充分尊重群众的计划生育主人翁地位和首创精神,通过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实行村民自治等措施,健全民主管理机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计划生育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权益问题。坚持协调发展。要统筹兼顾好几个关系。一是在工作目标上,要处理好稳定低生育水平与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关系,在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同时,要充分尊重人类自身发展规律,并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和老龄化等问题上有所突破。二是在工作出发点上,要处理好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群众长远利益与现实利益的关系,注重实现计划生育国家利益、个人利益的同向性。三是在工作标准上,要处理好完成人口计划与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的关系。四是在统筹政策上,要处理好均等与优先的关系,要争取经济社会重大决策尤其是与人民群众戚戚相关的惠民利民政策,都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实行优先优待,而绝不能与国策抵触,更不能阻碍国策的有效施行。坚持改革创新。一是定位要创新。我市是全国唯一一个“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试验区”,因此“西部领先,全国争先”应当作为我市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最基本的定位。二是理念要创新。要把始终着眼于人民群众,始终为了人民群众,作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当前,要着力研究解决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之间的差距问题。三是机制要创新。围绕建立和完善人口发展宏观调控体系、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投入保障机制、基层民主管理机制等,切实加大调查研究力度,重点研究制定与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相匹配的生育政策、奖励扶助政策及人口计划生育公共决策统筹机制等。坚持增强能力。一是增强基础能力。抓住当前难得的机遇,着重抓好四个重点项目,即国家批准立项的人口资源信息库建设项目,利用国家投资提速服务体系建设,启动西部地区生殖健康咨询师培训基地建设,争取中国人口信息分中心项目立项和建设,使全市人口计划生育基础能力有一个质的飞跃。二是增强谋略能力。人口计生部门不掌握产业,不调配经济资源,只能依靠法律和政策,依靠智慧和谋略开展工作,但我们目前还没有建立强大的谋略力量,看问题有时不深刻、不宽广、不长远,很难在全市战略层面上采取措施。因此,我们必须认真研究本部门的职能拓展,切实加强谋略能力,争取职能和谋略能力更加符合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要求,真正当好市委、市政府的参谋助助手,把人口发展纳入到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之中,制定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的人口发展规划。三是增强协调能力。主动参与到重大公共决策之中,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主动融入到“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一圈两翼”发展战略和“一小时”功能区建设、新农村建设等全市经济社会重大发展布局之中。四是增强执行能力。切实做好人口综合调控管理、人口发展趋势预测、人口安全预警预报、基层管理服务等工作,充分发挥本部门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主观能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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