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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处置方案

火灾现场处置方案。

人类应该控制自己,实现有计划的成长。如果我们的任务十分庞大且重要,必须要提前撰写一份方案,方案对未来开展工作有一定的引导作用。你知道如何写一份方案吗?经过收集并整理,小编为你呈上火灾现场处置方案,欢迎学习和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篇一:火灾现场处置方案

1、火情处置程序

1.1报警:所有员工应熟悉报警程序,发现事故征兆,如电源线产生火花,某个部位有烟气,异味等。现场第一发现人员应立即报告值班领导(负责人)按报警器报警,现场人员进行自救、灭火、防止火情扩大。

1.2接报:消防中控室值班人员接报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了解情况,组织人员进行自救灭火。并报告企业负责人或应急救援指挥部,做好现场灭火处置工作。

1.3火情已被扑灭,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待有关部门对事故情况调查后,经同意,做好事故现场的清理工作。

2、火灾处置程序

2.1事故现场继续蔓延扩大,现场指挥人员通知各救援小组快速集结,快速反应履行各自职责投入灭火行动。

2.2按指挥人员要求,通讯联络组向公安消防机构报火警,及向有关部门报告,派人接应消防车辆,并随时与救援处置领导小组联系。

2.3各灭火小组在消防人员到达事故现场之前,应继续根据不同类型的火灾,采取不同的灭火方法,加强冷却,撤离周围易燃可燃物品等办法控制火势。

2.4在有可能形成有毒或窒息性气体的火灾时,应佩戴隔绝式氧气呼吸器或采取其他措施,以防救援灭火人员中毒,消防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听从指挥积极配合专业消防人员完成灭火任务。

2.5疏散组应通知引导各部位人员尽快疏散,尽量通知到应撤离火灾现场的所有人员。在烟雾弥漫中,要用湿毛巾掩鼻,低头弯腰逃离火场。

2.6火灾现场指挥人员随时保持与各小组的通讯联络,根据情况可互相调配人员。

2.7进行自救灭火,疏导人员、抢救物资、抢救伤员等,救援行动时,应注意自身安全,无能力自救时各组人员应尽快撤离火灾现场。

3、电气设备着火处置措施

3.1电线、电气设施着火,应首先切断供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电源。

3.2电气设备着火,灭火人员应充分利用现有的消防设施,装备器材投入灭火战斗。

3.3及时疏散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及抢救疏散着火源周围的物资。

3.4着火事故现场由熟悉带电设备的技术人员负责灭火指挥或组织消防灭火组进行扑灭电气火灾。

3.5扑救电气火灾,可选用卤代烷1211灭火器和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不得使用水、泡沫灭火器灭火。

3.6扑救电气设备着火时,灭火人员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防毒面具等措施加强自我保护。

3.7公安消防队到达后,协同配合公安消防队灭火抢险。

4、现场抢救受伤人员的处置

4.1被救人员衣服着火时,可就地翻滚,用水或毯子、被褥等物覆盖措施灭火伤处的衣、库、袜应剪开脱去,不可硬行撕拉,伤处用消毒纱布或干净棉布覆盖,并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4.2对烧伤面积较大的伤员要注意呼吸,心跳的变化,必要时进行心脏复苏。

4.3对有骨折出血的伤员,应作相应的包扎,固定处理,搬运伤员时,以不压迫伤面和不引起呼吸困难为原则。

4.4可拦截过往车辆,将伤员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救治。

4.5抢救受伤严重或在进行抢救伤员的同时,应及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由医务人员进行现场抢救伤员的工作,并派人接应急救车辆。

5、灭火结束

灭火结束后,注意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调查处理完毕后,经有关部门同意,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清理,尽快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6、灭火处置原则

6.1火势很小,可以用手提灭火器、消防水源进行扑救,员工接受过灭火训练。

6.2切断火源、电源,撤离未着火物资。

6.3不能自行灭火时,立即报火警(119)。


篇二:火灾现场处置方案

一、事故特征

(一)火灾事故地点:采掘工作面、井下各类机电设备场所、主进、主回风巷、变电所等要害场所。

(二)火灾事故的因素:

1、井下大型设备发生故障后无法打至地面维修时,在井下焊接未采取安全措施或措施不健全造成的火灾事故;

2、井下爆破时不规范,如放炮时不采用炮泥封堵炮眼或封堵不规范引起的放炮火花,导致矿井火灾的发生;

3、井下电气设备性能不好,管理不善,如电钻、电动机、变压器、开关、插销、接线三通、打点器、电缆等损坏以及过负荷、短路引起的火灾事故;

4、井下的消防管路铺设不到位,消防器材配备不到位,导致火灾事故发生时不能有效控制;

5、井下油脂库管理不到位以及油脂使用不规范,导致火灾事故发生;

6、井下输送机跑偏、打滑、运行阻滞与主滚筒摩擦,托辊滞动等摩擦引发着火;

7、瓦斯、煤尘爆炸引发着火等。

(三)火灾事故的类型: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

(四)火灾的发生有一定的征兆一般表现为:

1、空气温度、湿度持续性升高,有时出现雾气或巷道壁出汗。

2、巷道出现煤炭和坑木干馏的行列火灾气味。

3、自巷道流出的水和空气温度增高。

4、人体有不舒适感,如头痛、闷热、四肢无力等。

5、电器、电缆发热,有胶皮味。

(五)火灾爆故的危险程度的分析:

针对本矿的现有条件和本煤矿取样鉴定得知,本煤矿属于不易自燃煤层,故本矿不易发生内因火灾;矿井井下容易产生人为火花、电火花、摩擦火花和静电火花等,导致外因火灾的发生,一旦发生火灾,以致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应急组织与职责

(一)应急组织及自救的形式

1、应急组织

跟班矿长全面领导采掘巷内瓦斯爆炸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跟班矿长

副组长:班队长 瓦斯员 安监员 电工

成 员:全部作业人员

2、自救的形式

应急自救由当班队长在班前会讲述井下发生火灾事故的自救方法,以及井下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并且在井下现场作业环境下实操发生事故后的自救方法。

(二)职责

应急组织与机构组长:具体落实瓦斯爆炸事故的地点、影响范围、伤亡人数,全面负责现场的指挥救援。

瓦斯员:配合组长进行现场指挥,负责现场灾情变化汇报。

安监员:负责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在安全的前提下。

电 工:负责切断掘进巷道内全部电源。

其他人员:协助现场救援工作的有效进行。

三、应急处置

(一)应急处置的原则

井下现场自救应遵守灭、护、撤、躲、报的五字原则。

1、灭: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将事故消灭在初始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伤害和损失。

2、当事故造成自己所在地点的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增高,可能危及生命安全时,及时进行个人安全防护,佩戴自救器或用湿毛巾捂住鼻、口等。

3、撤:当灾区现场不具备抢救事故的条件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立即选择安全的、距离最近的路线,以最快的速度撤离灾区。

4、躲:如果在短时间内无法安全撤离灾区,应迅速进入预先构筑的避难硐室或其它安全地点暂时躲避,等待救援,也可利用现场的设施和材料构筑临时避难硐室。

5、报:发生事故灾害时立即向现场领导报告,或通过电话及其他方法向矿调度室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灾情及遇险人员情况。

(二)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井下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根据火灾的性质,灾区的通风和瓦斯的情况,立即采区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具体的灭火方法有用水灭火、化学灭火器灭火和沙子覆盖等方法控制火势,并迅速拨打6000电话报矿调度室。

2、火灾发生后,火灾范围较大或火势很猛,当现场人员不能采用直接灭火的方法降火扑灭,或者现场不具备直接灭火的条件(或其他地区发生火灾接到撤退命令时)现场跟班矿长、班长要判明和了解着火的原因、地点、范围和受火区影响区域的通风系统等情况,结合现场实际条件,确定避灾路线,将全部人员撤离,队长、班长要迅速组织避灾和自救。

3、迅速带上自救器,处在火区进风侧者要迎风撤退,处在火源排风侧时,如果距离火源较近且越火源没有危险,可迅速穿过火区冲到进风侧;否则要沿最近的避灾路线躬身快速转移至新鲜风流中。

4、如果烟雾已充满巷道,不可惊慌乱跑,迅速辨别发生火灾的地区和风流方向,然后沿着地俯身摸着轨道或管道有秩序的外撤。

5、实在无法撤出时,尽快在附近找一个硐室暂避,并把硐室入口的门关闭,隔断风流,防止有害气体进入

(三)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最先发现火灾人员应该立即根据现场情况判断火势情况,若现场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能立即扑灭或控制火势,不使火灾扩大时,应先救灾后报告。若现场火灾无法立即扑灭或火势无法控制时,要在保证自身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查明火灾性质、地点、范围、着火原因,危害程度,威胁区域等情况,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现场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撤离,撤离期间要切断工作地点电源,并尽可能通知沿途受火灾影响区域人员一同撤离到安全地点。人员撤离按以下路线执行:

工作面--主斜井--地面

工作面--副立井--地面

工作面--进风大巷--回风立井

四、注意事项

(一)佩戴自救器时的注意事项

1、佩戴者在使用时,应首先拉掉氧烛启动针使气囊鼓起,然后迅速把口具塞拔掉,含口具,夹鼻夹。

2、在整个逃生过程中,要注意保持口具、鼻夹夹好,不漏气,绝不可以从嘴中拿出口具说话,需要联络可以打手势。

3、吸气时,气体比吸外界正常大气干热,这是生养剂化学反应造成的,表明自救器在正常有效的工作,对人无害,绝不不可摘下自救器。

4、撤离时,不要惊慌,要匀速快步行走,保持呼吸均匀,在十分紧急的情况下,可以快跑。

5、要清楚记住避灾路线。

(二)现场自救与互救注意事项

井下急救必须遵循三先三后的原则:对窒息(呼吸道完全堵塞)或心跳、呼吸刚停止不久的伤员,必须先复苏,后搬运;对出血的伤员,必须先止血,后搬运;对骨折的伤员必须先固定,后搬运。

(三)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避灾中,人人都要守纪律、听指挥,严格控制矿灯的使用,要照顾好伤员,沿途要做好标记、信号,以便救护队跟踪寻找。

(四)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所有井下作业人员掌握救援器材的使用方法及其用途,同时负责人要注重对救援器材的检查与维护,防止失效。

(五)采取救援对策和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措施必须可靠,确保在安全的前提下,要结合现场实际,与井上要保持密切联系;所有措施在平时应注意贯彻落实,是每一位工人能清楚的熟悉现场救灾的方法。

(六)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1、对现场遗留的痕迹进行分析取证,便于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

2、对现场应急救援的过程进行总结

3、对现场救援的过程进行记录,上交调度室。


篇三:火灾现场处置方案

呼吸防护注意事项

(一)佩戴自救器时的注意事项

1、佩戴者在使用时,应首先拉掉氧烛启动针使气囊鼓起,然后迅速把口具塞拔掉,含口具,夹鼻夹。

2、在整个逃生过程中,要注意保持口具、鼻夹夹好,不漏气,绝不可以从嘴中拿出口具说话,需要联络可以打手势。

3、吸气时,气体比吸外界正常大气干热,这是生养剂化学反应造成的,表明自救器在正常有效的工作,对人无害,绝不不可摘下自救器。

4、撤离时,不要惊慌,要匀速快步行走,保持呼吸均匀,在十分紧急的情况下,可以快跑。

5、要清楚记住避灾路线。

(二)现场自救与互救注意事项

井下急救必须遵循三先三后的原则:对窒息(呼吸道完全堵塞)或心跳、呼吸刚停止不久的伤员,必须先复苏,后搬运;对出血的伤员,必须先止血,后搬运;对骨折的伤员必须先固定,后搬运。

(三)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避灾中,人人都要守纪律、听指挥,严格控制矿灯的使用,要照顾好伤员,沿途要做好标记、信号,以便救护队跟踪寻找。

(四)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所有井下作业人员掌握救援器材的使用方法及其用途,同时负责人要注重对救援器材的检查与维护,防止失效。

(五)采取救援对策和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措施必须可靠,确保在安全的前提下,要结合现场实际,与井上要保持密切联系;所有措施在平时应注意贯彻落实,是每一位工人能清楚的熟悉现场救灾的方法。

(六)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1、对现场遗留的痕迹进行分析取证,便于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

2、对现场应急救援的过程进行总结

3、对现场救援的过程进行记录,上交调度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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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电现场处置方案


篇一:触电现场处置方案

一、工作场所

中宁分公司庭院管网施工用电作业现场。

二、事件特征

作业人员在电压等级220v及220v以上的设备上工作,发生触电事件,造成人员伤亡。

三、岗位应急职责

3.1成立事故急救小组

营销管理部最高负责人和部门所有人员组成应急事故急救小组,最高负责人为组长。

3.2负责人职责

组织作业人员迅速将伤者脱离电源,避免事故扩大。根据伤者的伤情,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并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将触电事件现场情况报告本单位部门主管领导。

3.3小组成员职责

在工作负责人的指挥下,迅速将伤者脱离电源;根据伤者情况,做好触电伤员的先期急救工作;维护触电突发事件现场秩序。

四、现场应急处置

1、现场应具备条件

(1)通讯工具、照明工具、安全工器具等工器具。

(2)安全帽、急救箱及药品等防护用品。

2.现场应急处置程序

2.1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2.2现场抢救伤员。

2.3向医疗急救部门报警,向本单位部门主管领导汇报。

2.4送医院抢救。

3.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3.1立即使触电者脱离电源,一是立即通知有关供电单位或用户停电;二是戴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用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按顺序拉开电源开关或熔断器;三是采取相关措施使保护装置动作,断开电源。

3.2对触电者开展现场急救,对神智清醒的触电者采取静卧、保暖并严密观察;对神智不清醒的触电者有心跳但呼吸停止的用人工呼吸法抢救;对神智丧失的触电者心跳停止有微弱呼吸的应立即施行心肺复苏法抢救;触电者心跳、呼吸停止时应立即用心肺复苏法抢救,再行处理外伤。

3.3在杆塔上或高处触电,要争取时间及早开始抢救。

3.4触电者衣服被电弧光引燃时,应迅速扑灭其身上的火源,着火者切忌跑动,方法可利用衣服、被子、湿毛巾等扑火,必要时可就地躺下翻滚,使火扑灭。

3.5拨打120向医疗急救中心报警,安排人员到路口接应或送往医院救治。

3.6向本单位部门主管领导汇报人员受伤抢救情况。

五、注意事项

1、救护人不可直接用手、其他金属及潮湿的物体作为救护工具,以防自己触电。

2、防止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可能的摔伤,当触电者在高处的情况下,应考虑防止坠落的措施,救护者应做好自身防触电、防坠落安全措施。

3、救护过程中要注意自身和被救者与附近带电体之间的安全距离,防止再次触及带电设备。

4、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救治前,不应放弃现场抢救。

5、如遇外人围观,则应安排专人维持现场秩序。


篇二:触电现场处置方案

1 危险源与危险分析

1.1 安全风险

通过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以下安全风险,可能会导致发生触电事故。

1.1.1 电气设备没有接地或接零保护;

1.1.2 电气设备内部故障;

1.1.3 电源线接头裸露;

1.1.4 作业区域内有高压带电设备;

1.1.5 施工区域内无避雷设施;

1.1.6 作业人员违规操作。

1.2 发生事故的条件

1.2.1 电气设备发生接地短路;

1.2.2 高压线发生坠落;

1.2.3 地下电缆铠甲破损或被压断;

1.2.4 操作个人防护用品不齐全;

1.2.5 作业人员违章操作电气设备;

1.2.6 雷雨气候在树下躲避。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工程现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项目分管副经理

副组长:项目安监部负责人、项目机管部负责人、项目交通消防负责人

成 员:各成员部室全体人员、各专业分公司现场安监员和机管员

2.2 专项工作机构

项目安全监察部设立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组,负责工程现场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3 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

2.3.1 贯彻落实国家、省电力公司和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要求;接受上级单位和地方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请求和提供应急救援;

2.3.2 统一领导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3.3 组织制定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订;

2.3.4 发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和终止命令;指挥协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2.3.5 发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2.4 项目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组的职责

2.4.1 及时了解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情况,提请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2.4.2 落实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和各项任务;

2.4.3 监督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应急处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4.4 制订、监督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订;制定完善有关应急工作的规章制度;

2.4.5 组织开展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与演练;

2.4.6 负责相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工作,查清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对抢险救灾中立功人员提出表彰意见,对事故责任者进行责任追究,并积极配合上级、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2.5 现场急救站工作人员职责

2.5.1 负责突发性传染病、地方性疾病、季节性疾病以及其他疾病的防治工作;

2.5.2 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急救知识培训及常规急救培训工作;

2.5.3 负责急救站药品、器械的准备及管理工作;

2.5.4 负责人身伤害事故的现场急救工作;

2.5.5 参与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演习活动。

3. 应急准备

3.1 应急电话及公告:施工现场应安装电话,无条件安装电话的施工现场应配置移动电话,电话可安装于办公室、值班室、警卫室内。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公告栏(牌)标明本工程应急领导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社会急救电话等提示标志,以便现场人员在应急时能快捷报警求救。

3.2 现场应急中心:现场设置急救站并有专业的医护人员,急救站配备的急救药品、器械应以简单适用的原则,保证现场急救的基本需要,并可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增减,定期检查补充,确保随时可供急救使用。

3.3 触电事故防治措施

3.3.1 采用三相五线制,防止电气设备漏电伤人。

3.3.2 选择和安装电气设备应符合安全原则。

3.3.3 对配电设施、作业工具进行标准化设置,消除装置性违章。

3.3.4 在容器内和密闭空间内作业采用安全电压。

3.3.5 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提高其安全操作技能。

3.3.6 与带电设备的距离满足规定的安全距离。

3.3.7 加强工作票的管理,严格履行各项规定程序。

3.3.8 加强带电作业安全管理,认真落实规程规范要求。

3.3.9 加强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及时排除潜在事故隐患。

4 应急处置

4.1 发生触电事故后,现场知情人应立即向四周呼救,并采取紧急措施以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4.2 对于低压触电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4.2.1 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有电源开关或插销,可立即拉开电源开关或拔下电源插头,以切断电源。

4.2.2 可用有绝缘手柄的电工钳、干燥木柄的斧头、干燥木把的铁锹等切断电源线。也可采用干燥木板等绝缘物插入触电者身下,以隔离电源。

4.2.3 当电线搭在触电者身上或被压在身下时,也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木板、木棒等绝缘物为工具,拉开提高或挑开电线,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切不可直接去拉触电者。

4.3 对于高压触电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4.3.1 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

4.3.2 带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鞋,用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按顺序拉开开关(非专业人员不可从事此项操作)。

4.3.3 用高压绝缘杆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

4.4 触电者如果在高空作业时触电,断开电源时,要防止触电者摔下来造成二次伤害

4.5 如果触电者伤势不重,神志清醒,但有些心慌,四肢麻木,全身无力或者触电者曾一度昏迷,但已清醒过来,应使触电者安静休息、,不要走动,严密观察并送医院。

4.6 如故触电者伤势较重,已失去知觉,但心脏跳动和呼吸还存在,应将触电者抬至空气畅通处,解开衣服,让触电者平直仰卧,并用软衣服垫在身下,使其头部比肩稍低,并迅速送往医院。如果发现触电者呼吸困难,发生痉挛,应立即准备对心脏停止跳动或者呼吸停止后的抢救。

4.7 如果触电者伤势较重,呼吸停止或心脏跳动停止或二者都已停止,应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法及胸外心脏挤压法进行抢救,并送往医院。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不应停止抢救。

4.8 人触电后会出现神经麻痹、呼吸中断、心脏停止跳动、呈现昏迷不醒状态,通常都是假死,万万不可当作死人草率从事。

4.9 对于触电者,特别高空坠落的触电者,要特别注意搬动问题。

4.10 对于假死的触电者,要迅速持久的进行抢救,有不少的触电者,经过四个小时甚至更长时间的抢救而抢救过来的。有经过六个小时的口对口人工呼吸及胸外挤压法抢救而活过来的实例。只有经过医生诊断确定死亡,才能停止抢救

4.11 口对口人工呼吸法是在触电者停止呼吸后应用的急救方法。

4.11.1 实行人工正呼吸前,应迅速将触电者身上妨碍呼吸的衣领、上衣等解开取出口腔内妨碍呼吸的食物,脱落的断齿、血块,粘液等,以免堵塞呼吸道,使触电者仰卧,并使其头部充分扣仰(可用一只拖住触电者颈后),鼻孔朝上以利呼吸道畅通。

4.11.2 救护人员用手使触电者鼻孔紧闭,深吸一口气后紧贴触电者的口向内吹气,大约2秒钟。吹气大小,要根据不同的触电人有所区别,每次呼气要个触电者胸部微微鼓起为宜。

4.11.3 吹气后,立即离开触电者的口,并放松触电者的鼻子,使空气呼出,大约3秒钟。然后再重复吹气动作。吹气要均匀,每分钟吹气呼气12次。触电者已开始恢复自由呼吸后,还应仔细观察呼吸是否会再度停止。如果再度停止,应再继续进行人工呼吸,这时人工呼吸要与触电者微弱的呼吸规律一致。

4.11.4 如无法使触电者把口张开时,可改用口对鼻人工呼吸法。即捏紧嘴巴紧贴鼻孔吹气。

4.12 胸外心脏挤压法是触电者心脏停止跳动后的急救方法

做胸外挤压时使触电者仰卧在比较坚实的地方,姿势与口对口人工呼吸法相同,救护者跪在触电者一侧或跪在腰部两侧,两手相叠,手掌根部放在,心窝上方,胸骨下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处。掌根用力向下(脊背的方向)挤压压出心脏里面的血液。成人应挤压3~5厘米,以每秒钟挤压一次,太快了效果不好,每分钟挤压60次为宜。挤压后掌根迅速全部放松,让触电者胸廓自动恢复,血液充满心脏。放松时掌根不必完全离开胸部。

4.13 应当指出,心脏跳动和呼吸是无法联系的。心脏停止跳动了,呼吸很快会停止。呼吸停止了,心脏跳动也维持不了多久。一旦呼吸和心脏跳动都停止了,应当同时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如果现场只有一人抢救,两种方法交替进行。可以挤压4次后,吹气一次,而且吹气和挤压的速度都应提高一些,以不降低抢救效果。

5 信息收集、报告

5.1 信息收集

项目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组接到触电事件相关信息后实行首接负责制,并负责收集、汇总人身伤害事件信息。

5.2 信息报告

发生一般轻伤及以上的触电伤害事件,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应在1小时内上报公司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组。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应急处置结束后,做好对受伤人员,以及紧急征用的设备、物资按照规定给予补助或补偿,并协助做好正常施工秩序恢复等工作。

6.2 事故调查及报告:

6.2.1 应急处置结束后,协助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做好事故现场的勘查、警戒和事故原因的调查取证工作。

6.2.2 将有关文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为事故处理提供事实依据。

7 附则

7.1 应急预案修订:应急结束后,项目管理部结合事故调查报告和应急能力评估报告对本处置方案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修订。

7.2 预案解释部门:本处置方案由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制订与解释。

7.3 应急预案实施:本处置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三:触电现场处置方案

一、责任人:项目经理:王保平

(如发生项目经理不在现场,其责任人应按以下顺序依次类推:安监员、急救员、项目工程师、技术员)

二、第三方援助联系电话:

急救中心电话:120

求助电活: 110

火警电话: 119

县安监站:

三、应急处理程序

当施工现场发生有人触电时

(1)应有现场人员进行救护,救护人员要镇定,切不可惊慌失措,首先要尽快使触电者脫离电源,触电时间越短,救活率越高,否则将扩大事故范围或产生严重后果。

(2)救护员不可直接用手或用金属、潮湿的物品作为救护工具,必须采用绝缘工具,触电者如高空触电,应有防止摔伤的措施。

(3)如夜间进行触电救护,应解决临时照明,以利抢救。

(4)人触电后可能由于痉挛或失去知觉而抓紧带电体,不能自行摆脱电源。救护人员可根据情况采用下列方法使触电者摆脱电源。

①在低压设备上发生触电时,如果触电地点或附近有电源开关,插座、应立即断开电源,如附近无开关、插座,要用绝缘柄、电钳或干燥的斧头切断电源线,要一相一相的剪线,避免短路电弧伤人,如果触电者的衣服是干燥的也没有紧缠在身上,可抓衣服拉其脱离电源,切不可触及身体。

救护时最好用一只手,立在干燥的木板、凳子上穿绝缘鞋进行,注意自己的身体不要触及其他接地体。

②在高压设备上触电时,应立即通知变电所变电,同时由电工或安全员穿上绝缘鞋、带上绝缘手套用符合耐压要求的绝缘棒,使触者电脱离带电体或脱离地面。

如上述条件不具备时,可投掷裸导线如钢筋、铁丝等造成线路短路,迫使自动保护装置自动切断电源。

(5)当触电者脱离电源后伤势严重,呼吸停止或心脏跳动停止,切不可轻率认为死亡,要尽快由急救员或安全员实施急救措施,用口对口(鼻)人工呼吸法、胸外挤压法进行急救,不可采土埋,同时要电话通知急救中心,但触电者一经脱离电源就应进行急救,即使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也不能停止。

(6)急救方法

a、口对口(鼻)法

用于急救呼吸停止的触电者,施行人工呼吸前要使呼吸道畅通,首先要很快的解开触电者的衣领,清楚口腔内妨碍呼吸的食物,血块、粘夜等。使触电者仰卧,头部尽量后仰(头下不要垫枕头),鼻孔朝天。

救护人在伤员头部的一侧,用一只手捏紧伤员的鼻子,另一手撬开其嘴巴,深呼吸后,口对口向伤员口内吹气,为时约2秒钟,使其胸部膨胀。吹完气后,立即离开并同时放松伤员鼻孔让其自动呼气约3秒钟。救护儿童只能用小口吹气。如触电者口不能撬开,就用口对鼻法,捏紧其嘴巴,紧贴其鼻子向内吹气。

b、胸外心脏挤压法

这种方法用于急救心脏停止跳动的触电者。首先将触电者仰卧在较坚实的地方,救护人跪在触电者的一侧或骑跪腰部,两手相叠(儿童只需一只手),手掌根部放在心窝稍高一点的地方,垂直向下挤压(儿童用力轻些)。压下深度为3厘米一4.5厘米,将脏内血液挤出,每分钟以60次为宜。挤压后,掌根立即放松(但不要离开胸膛),让触电者自动复原,血液流回心脏。如此有节奏地连续讲行。

c、如果触电者心脏停止跳动且呼吸也停止,则需同时施行述两种急救,救护者只有一人时可先吹气23次,再挤压7~8次,不断重复进行。

(7)如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由责任人负责保护好现场,组织配合上级各部门的事故调查。

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一、总 则
(一)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在处置较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滁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境内发生的较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
(四)工作原则
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2. 快速反应,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完善火情报告制度,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应急工作快速有力。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提高全社会防范森林火灾的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把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林区人民群众财产、公共设施和森林资源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预案启动条件
在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即:受害森林面积5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连续燃烧8小时还没有扑灭的森林火灾;火场跨越本市行政界线、火势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事故的森林火灾;对林区居民点、重要设施构成重大威胁的森林火灾;县级人民政府请求救助或市人民政府提出要求的森林火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在接报有上述任何一种情况时,立即请示市政府批准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一)指挥机构
1.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市政府设立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军分区副司令员、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林业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拟订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贯彻上级有关决定;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市政府和省有关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其它工作。
2.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市发改委:负责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市财政局:负责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指挥部的指示和扑火救灾需要,及时筹措和拨付救灾资金。
(3)市公安局:负责组织人民警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火场交通的引导和管制,协助灾区做好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协助撤离和疏散受到火灾威胁的人员及财产,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活动,及时查明火因,侦破火灾案件。
(4)市气象局:负责搞好森林防火期内的林区天气预报、火险天气等级预报,做好火场卫星遥感监测,提供火场按小时计的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适时实施人工降雨。
(5)市交通局:负责重点林区公路的养护、交通管理以及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的运输及安全。
(6)市军分区:根据火情情况,负责组织解放军、预备役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7)市武警支队:根据火情需要,负责组织武警官兵承担森林火灾扑救任务。
(8)市电信部门:负责协调各地电信部门工作,保障林区森林扑火有线和无线通讯畅通无阻。
(9)市消防支队:负责组织城市消防队伍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必要时担任森林扑救前线指挥部作战组领导。
(10)市民政局:负责协调处理灾民的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以及对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抚恤、救治等工作。
(11)市卫生局:负责火灾受伤人员救治、灾区卫生防疫和紧急药品支援工作。
(12)市监察局:负责森林火灾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工作。
(13)市林业局:负责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时的组织、协调工作,对向市政府、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报送的火情进行审核把关。
(二)日常工作机构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林业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森林防火各项制度并组织实施;协助指挥部建立与完善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和指挥系统;督促、指导县级人民政府加强森林防火专业队建设、组织森林防火演练等工作;承担应急处置的联络、报告和协调工作。
(三)扑救前线指挥部及其职责
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前线扑火指挥部,负责扑火现场的统一组织指挥。前线指挥部一般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人和成员单位负责人,当地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扑火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前线指挥部设立指挥长1名、副指挥长若干名。指

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第2页

挥长负责扑火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确定扑火战略战术和扑火方法,对现场扑火力量、物资机具等进行统一调度。紧急情况下,前线指挥长具有临时处置权。前线指挥长是扑火责任人,对市政府及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做好扑火和火灾现场的各项工作。
前线指挥部设立扑火作战组、后勤组、医疗组、火案查处和善后处理组,每个组设组长一人,对前线指挥长负责,其中作战组组长由市消防支队支队长担任。
三、监测与报告
(一)监测
市林业局根据省林业厅的国家气象卫星监测通报,及时掌握热点变化情况;林区设立望台、检查站、配备专职和兼职护林员,负责巡护森林、管理林区野外用火,及时报告森林火情。
(二)报告
1. 报告内容
森林火灾发生的时间、已燃烧的时间、地点、面积、动态、火场周围情况、人员伤亡情况、扑救情况、信息来源等。
2.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警、火灾,应立即向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当地县、市、区和乡镇政府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组织各类扑火力量进行扑救。同时按规定逐级报告上一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对火场情况、投入扑火人员、火势变化及火灾现场损失等详情要随时报告,同时组织公安人员侦破火灾案件。
3. 出现下列火情之一时,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核准情况后报告市林业局:发生在县级以上行政界线附近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连续燃烧5小时还没有扑灭的森林火灾;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区安全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需要市林业局协调扑救的森林火灾。
4. 出现下列火情之一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立即核准情况报告省林业厅,请求支援:发生在省界附近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7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连续燃烧18小时还没有扑灭的森林火灾;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区安全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需要省林业厅协调扑救的森林火灾。有上述情况之一时,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及时赴前线指挥部现场指挥,动员和组织全市力量进行扑救。
四、预 警
根据卫星监测情况、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等级,森林火灾预警级别分为四级。
(一)特别严重(ⅰ级)
连续30日以上晴天,日均有3次2个像素点以上卫星林火热点报告,日均10次以上一般森林火警信息报告,森林火险等级五级(极易燃)本文 ;发生或可能会发生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处置的森林火灾,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红色预警信号。
(二)严重(ⅱ级)
连续20日以上晴天,日均有2次2个像素点以上卫星林火热点报告,日均5次以上一般森林火警信息报告,森林火险等级四级(易燃)以上;发生或可能会发生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处置的森林火灾,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橙色预警信号。
(三)较重(ⅲ级)
连续10日以上晴天,日均有1次2个像素点以上卫星林火热点报告,日均3次以上一般森林火警信息报告,森林火险等级三级(可燃)以上;发生或可能会发生需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处置的森林火灾,由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黄色预警信号。
(四)一般(ⅳ级)
森林火险等级二级(难燃);由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蓝色预警信号。
五、火灾扑救
(一)应急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和相应的职责。一般情况,随着灾情的不断加重,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也相应提高。森林火灾的响应由高到低分为四级。
1. 四级响应
按照属地化原则,发生一般森林火灾时,当地县、市、区和乡镇政府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组织各类扑火力量进行扑救。同时按规定逐级报告上一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对火场情况、投入扑火人员、火势变化及火灾现场损失等详情要随时报告,同时组织公安人员侦破火灾案件。
2. 三级响应
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启动本预案。
本预案启动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势情况成立扑救前线指挥部,调集全市的森林消防队伍和消防器材参加扑救,必要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按有关规定商请消防、公安、驻军、预备役部队和武警进行支援,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到现场组织或参加指挥扑救,履行好各自职责。
3. 二级和一级响应
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即:燃烧蔓延超过18小时尚未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0公顷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威胁或烧毁林区居民点及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有上述情况之一,在提前启动本预案的同时,要扩大应急,由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衔接《安徽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二)扑火指挥
1. 统一指挥。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扑救森林火灾由当地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根据需要,上级指挥机构有关领导参加前线指挥部指挥,随着火情趋重,前线指挥部的级别也随之提高。参加扑火的所以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 逐级指挥。下级指挥部必须执行上级指挥部的命令,为避免指挥混乱,上级指挥部无特殊情况不越级下达命令。
(三)扑火原则
1. 在扑火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把扑火人员、受灾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努力保护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 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进行。
3. 在扑火力量的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民兵、基层扑火为主,其它社会力量为辅。严禁动员老弱病残和中小学生参加扑火。
4. 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明确责任,坚持实行扑火、清理、看守火场责任制。
(四)扑火安全
现场指挥员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五)火场清理
明火扑灭后,应及时组织扑火人员清理残余火,彻底消除隐患。要留足人员现场看守8小时以上,防止死灰复燃。清理火场后,组织清点人数,分批将扑火人员撤离火场。
(六)火案查处
县级公安部门和市森林公安分局负责指导当地森林派出所进行火灾案件的查处。对重大森林火灾案件,由市级公安、监察、林业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督促和协助地方及时查明火因,依法惩处肇事者和责任人,处理结果应及时报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七)信息报送
森林火灾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森林火情、扑火动态、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等消息,一律由市林业局或扑火前线指挥部新闻发言人发布。有关新闻媒体派记者到火灾现场采访,需征得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和前线扑火指挥部的批准。记者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现场指挥,不得妨碍火灾扑救工作,对有重大影响的森林火灾的火情发展、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等消息,按有关规定由市指挥部指定发言人发布。
(八)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完全扑灭,火场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授权适时宣布应急结束,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市民政局协助当地政府组织对灾民的安置和困难救济,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人员,按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对扑火有功的单位和人员,由各级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火灾肇事者和应急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者进行责任追究。
(二)工作总结
应急结束后,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如实上报火场面积和森林资源损失情况。各级指挥部要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教训,对应急处置提出改进措施。根据要求撰写突发事件的调查报告。
七、综合保障
(一)信息和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相应的通信设备。把有线电话、移动电话、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
(二)队伍保障
市和县、市、区指挥部要加强各级专业森林消防队建设,积极建设后备扑火队伍。
(三)扑火物资保障
各县、市、区要根据各自辖区的森林防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应储备能提供50—100名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灭火机具。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先动用当地森林消防物资储备,不足时,上一级指挥部有权紧急调用下一级指挥部的森林消防物资储备。
(四)资金保障
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经费,按有关规定拨付。
(五)培训演练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有计划地加强宣传、培训和扑火演练,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在全社会普及防火、避火安全常识。
八、附 则
(一)本预案涉及的有关部门和单位有关事项,由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报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
(二)各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制定相应的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
(三)本预案由市林业局会同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精编】现场应急处置预备方案样本四篇


为了提高面对突发情况时,能够正确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减少因为突发事故而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需要制定相关的现场应急处理方案,那这样的应急方案该怎么样写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精编】现场应急处置预备方案样本四篇”,供您参考。

【精编】现场应急处置预备方案样本四篇(一)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高效、有序地进行现场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降低事故对人员、环境的危害和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本处置方案。

二、风险分析(可用列表形式)

1、本岗位可能发生的潜在事件、突发事故类型;

2、最容易发生事故的区域、地点、装置部位或工艺过程的名称;

3、导致事故发生的途径和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4、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三、应急组织与职责

1、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最好用图表的形式);

2、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

应同单位或车间、班组人员工作职责紧密结合,明确相关岗位和人员的应急工作职责。

四、应急处置

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及现场情况,明确事故报警、各项应急措施启动、应急救护人员的引导、事故扩大及同企业应急预案的衔接的程序。(可用图表加必要的文字说明的形式)

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中毒、危险化学品泄漏、高处坠落、坍塌、洪水、机动车辆伤害等,从操作措施、工艺流程、现场处置、事故控制、人员救护、消防、现场恢复(注:现场恢复应考虑预防次生灾害事件的措施,如应制定防止现场洗消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措施)等方面制定明确的应急处置措施。(重点,尽可能详细、好操作)

3、报警电话及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五、注意事项

1、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

2、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3、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4、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5、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

6、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7、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

六附件

1、有关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的联系方式

列出应急工作中需要联系的部门、机构或人员的多种联系方式,并不断进行更新。

2、重要物资装备的名录或清单

列出应急预案涉及的重要物资和装备名称、型号、存放地点和联系电话等。

3、相关应急预案名录

列出直接与本应急预案相关的或相衔接的应急预案名称。(应列出的企业预案包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消防预案、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供电预案、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等)

【精编】现场应急处置预备方案样本四篇(二)

一、案情设想:

1、罪犯纵火

2、电源起火

3、意外失火

  二、现场处置方案

1、发现火情立即拨打火*电话“119”和分管领导和部门电话。

2、立即切断电源,撤离易燃、易爆物品,打开所有出口通道。

3、使用灭火器及其它灭火器材,奋力灭火。

4、抢救受伤人员,重要财产:如现金、贵重物品、帐册等。

5、保护现场,维护秩序,防止外人趁火打劫。

三、救援行动方案

单位干部职工发现火情或接到*通知时,应尽快赶赴现场,立即组织人员实施扑救。若纵火罪犯未离开现场的,应采取以下措施:

1、应给予制服。

2、罪犯逃跑的,不要追击,记住其主要特征,及逃逸方向,交通工具的车种、车型、颜*、牌号等。做好现场保护,同时迅速报告案情,协助破案。

四、人员分工

1、受灾部位由保卫科人员负责切断电源,抢救财产及现场维护。

2、火灾第一发现人当不能及时扑灭火势,负责*并立即报告领导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实施应急措施。

3、办公室在紧急事故发生时,应作为快速反应救援力量,在接到*通知时,要立即组织人员直赴现场,奋力扑灭火灾。

4、灾情现场的施救指挥员,由现场班子成员负责指挥,如班子成员不在场,由火灾发生主管部门负责人指挥,如负责人不在场,由在场的党员干部或工龄长者负责指挥。

5、所有干部职工在接到单位灾情通知时,应无条件立刻赶到受灾地点,服从现场指挥,全力参加灭火救灾工作。

五、注意事项

1、当发生火灾后,现场人员应奋力抢救,特别是现金、档案卷宗等贵重货物,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如现场情况危急、险峻、确实无法实施抢救,应撤离人员,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精编】现场应急处置预备方案样本四篇(三)

1.编制目的

为预防事故发生,规范右安门加油站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降低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2 危险性分析

2.1 企业概况

某加油站位于北京市××××××,现有从业人员22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名。加油站主要经营:车用燃油(汽油90#、93#、98#,柴油0#)、车辆清洗和便利店销售(昆仑系列润滑油、日用百货、饮料、杂志、烟草、车辆养护用品等)。加油站24小时营业,共分三个班,实行两班倒工作,每天高峰时间全勤上岗,低谷时间轮流休息,实行弹性工作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2.2 危险性分析

根据加油站基本情况和现场布局,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目标及对危险目标的评估如下:

油品的性质:加油站主要对社会车辆提供车用燃料油,即各种汽油、柴油。汽油、柴油均为易燃、易爆、易蒸发、易渗漏、易产生静电和具有一定毒性的液体物质。

油品的危险性:其蒸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易引起燃烧、爆炸。

危害程度的范围:以加油站为中心,50m为半径的建筑物、设备及人员有受到危害的可能。

对建筑物设备危害程度的预测:汽油、柴油一旦着火,具有爆炸后的燃烧可能,燃烧中又有爆炸的特点,并且伴有较强的震荡、冲击波和同时散发大量的热量。汽油造成的火灾具有强烈的突发性,高热辐射性及燃爆转换发生的特点。对建筑物、设备有较大的破坏力。

对人员危害程度的预测:一旦发生泄漏或爆炸,人员会导致轻度中毒、急性中毒、吸入中毒、轻度烧伤、严重烧伤及生命危险。

主要危险部位是:加油现场、卸油作业区、配电室、变电柜。

可能发生火灾种类有:加油站火灾、爆炸;车辆火灾;电气火灾。

  3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加油站经理负责现场的总体协调指挥。

加油站安全计量员负责拉闸断电。

加油站核算员负责通讯、报警联络。

加油站加油班长负责现场组织人员扑救或施救。

加油站当班员工负责执行现场指挥的调配,完成交办的任务。

4 预防与预警

工作人员发现险情,经过加油站当班班长以上任意一名管理人员确认险情后,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加油站经理(或值班经理)应当根据现场情况和事态的发展,命令通讯组向不同级别的上级领导报告。

同时拨打火警电话119,并通知丰台区县应急指挥中心。

如果事态扩大,情况紧急,要及时与周边企业、附近居民小区街道办事处联络,告知加油站出现的紧急情况,请求配合疏散及救援。

报警时应讲清以下内容:

(1)着火单位名称、详细地址;

(2)着火部位、着火物质、火情大小;

(3)报警人姓名、报警电话号码;

5 应急响应

5.1 加油机火灾处置方案

(1)站经理得到加油机起火报告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2)计量员立即到配电室切断电源,然后加入灭火队伍。

(3)加油班长带领加油员马上携带灭火器冲向起火地点,消灭加油机火情。

(4)核算员清理好财务帐目,根据站经理命令,确定是否报警,然后迅速撤离至安全区域。

(5)营业员整理好自己账目后,交到核算员手中,然后作为医疗组人员参与救护工作。

(6)火情完全消除,站经理确认安全后,宣布重新营业。

5.2 卸油区火灾处置预案

可能出现的起火状况:

(1)加油站送油罐车在加油站油罐区卸油过程中起火;

(2)加油站送油罐车在加油站油罐区静止过程中起火;

(3)加油站卸油罐车在加油站卸油终止后起火;

(4)加油站储油油罐计量口起火;

(5)加油站储油油罐卸油口起火;

(6)因其他原因(雷电)等油罐区起火。

处理措施:

(1)站经理切断加油站电源总开关,指挥油罐车司机迅速把着火罐车驶离油站危险区域进行扑救。

(2)抢险小组成员(当班加油员)使用灭火毯堵住罐口,隔绝空气灭火,火势较猛时,先用灭火器对准罐口将大火扑灭,再用灭火毯覆盖罐口。

(3)抢险小组组长(加油站安全计量员)关闭卸油罐车卸油口和油罐卸油口阀门,使用灭火毯封住油罐计量口(卸油口)。

(4)严紧使用水直接扑救,以免水激飞溅油品扩大着火范围。

(5)当班加油员立即停止加油,疏散现场加油车辆及闲散人员,引导司机将车辆开往与着火点上风口的方向,并要求远离100米以外。

(6)立即疏散周边群众,对附近住户或人群进行口头通告,要求立即远离着火点100米以外的地方。

(7)消防队赶赴现场后,主动配合消防人员进行扑救,避免火灾扩大。 注意事项:

如人身上不小心溅上油火时,立即用灭火器进行扑灭,或快速脱下衣服,将火扑灭;如来不及脱下衣服,应就地打滚,把火扑灭;或迅速跳进附近的水池中灭火,然后现场人员帮他脱下衣服。着火人员不要惊慌,乱跑乱跳,这样不仅影响救助而且可能扩大火情。救火时切忌用衣服扫帚来回扑打,以免使油火扩大着火范围。有人员伤亡,同时启动《加油站人员伤亡应急处置预案》。

5.3 加油站油罐区火灾处置方案

(1)员工发现油罐区起火后,迅速报告站经理。站经理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2)计量员切断加油站电源总开关,然后迅速加入现场灭火组开始灭火抢险。(如果当时正在卸油,计量员应迅速关闭油罐车阀门,报告站经理发生火情后,指挥油罐车司机把着火罐车驶离油站危险区域并进行扑救,站经理负责切断加油站电源总开关。)

(3)当班班长使用灭火毯堵住罐口,隔绝空气。其他员工用灭火器进行灭火。火势较猛时,先用灭火器对准罐口将大火扑灭,再用灭火毯覆盖罐口。

(4)计量员负责关闭油罐卸油口阀门,使用灭火毯封住油罐计量口(量油口)。

(5)当班加油员立即停止加油,在进口处设立警戒标志,疏散现场加油车辆及闲散人员,引导司机将车辆迅速驶离加油站。并注意引导消防车辆进站灭火。

(6)核算员应根据站经理命令,在第一时间报警并通知周边群众撤离。同时携带账册撤至安全区域。

(7)火情消除后,站经理宣布关闭预案。确保安全后,重新营业。

注意事项:

如人身上不小心溅上油火时,应立即用灭火器进行扑灭,或快速脱下衣服,将火扑灭。如来不及脱下衣服,应就地打滚,把火扑灭或迅速跳入附近的水池中

灭火,然后现场人员冷静的帮他脱下衣服。救火时勿用衣物、扫帚来回扑打,以免使油火扩大着火范围。着火人也不要惊慌,乱跑乱跳、跑动,这样既影响救助,又可能扩大火情。有人员伤(亡)时,同时启动《加油站人员伤亡应急处置预案》。

【精编】现场应急处置预备方案样本四篇(四)

一、总则

1、我企业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模范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本企业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的各项规定,以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确保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的安全。

2、搞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必须要以防为主。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必须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要使全体员工充分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充分认识到搞好预防工作的重要性,要消灭存在的各种,要把各种事故统统消灭于萌芽状态!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方面教育与培训,形成人人懂安全知识,人人管安全的良好局面。

3、为应对各种突发重大事故,必须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的精神原则,有条不紊地处理这些事故,而不至于临阵手忙脚乱,贻误战机。为此,特制定本。

4、要求我企业全体员工人人都要熟知本的各项具体要求,人人都能按要求,在灵活指挥,妥善处理各种事故。

二、一般规定

1、如遇突发重大事故,在的最高领导者(指事故班组的班长及以上干部),就是处理事故的现场总指挥。

2、现场总指挥必须要头脑冷静,处理事情要坚决果断,要按照的精神,立即组织员工展开营救工作。千万不要拖泥带水,耽误救援的最好时机。

3、现场总指挥要本着“先救援、后汇报”的原则,首先组织在现场的员工实施救援工作,待控制局面后,立即向企业领导汇报。

4、一旦出现现场局势无法控制,同时又与企业领导联系不上的情况下,现场总指挥有权处置各种突发事态:(1)如是火灾,应立即向119求援。

(2)如是人身,一时又找不到车,应立即向120市急救中心救援。

5、一旦发生事故,所有现场员工都应积极、主动地在现场总指挥的领导下,参与救援工作,而决不能遇事退缩、当逃兵,或拒不服从领导而贻误战机。一旦此类事件出现,企业必将追究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三、火灾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

1、突发火灾事故后,事故班组班长应立即组织本班组员工投入到灭火工作中去,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灭火工作。

2、突发火灾事故后,非事故班组操作人员应视当时火情的严重程度,在现场灭火总指挥的统一调度下,或派部分人员过去协助灭火,或采取紧急断电停机措施,派出所有人员协助灭火。

四、人身伤害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

1、突发重大人身伤害事故,班组班长和现场操作人员应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机或停电,将受害人从机器设备上或触电部位迅速解救出来。

2、如受害人大量失血,现场指挥者应立即组织员工对其进行临时性的绑扎、止血。

3、如受害人呼吸、心跳停止,应立即把受害者搬到空旷场地,实施人工呼吸和心脏挤压复苏,不得耽误半分半秒。

4、此时,现场指挥者要争分夺秒、当机立断、紧急向120市急救中心求助。

5、现场指挥者应及时向企业领导汇报。

6、如遇一般人身伤害事故,现场总指挥应立即向企业领导汇报,并及时找车将受害人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7、现场指挥者在处理人身伤害事故时,要本着迅速、稳妥地原则,立即予以处置,千万不要拖延时间!千万不要耽误救治受害者的最佳时机!!

五、设备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

1、突发,班组班长要迅速采取措施,予以停机停电,严防事故扩大。

2、如果因设备事故连带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应立即救人,在把受害者救出后,立即启动《人身伤害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程序,予以迅速救治,而后在去处理设备事故。

3、发生后,如不是因为救人等特殊情况,尽量不要移动现场各种物件,要保护好现场,以便分析事故原因。

4、发生后,如不迅速采取“移动”“支撑"等手段来处理,有可能导致事故扩大或危机人身安全者,现场指挥可以采取这些手段来予以处理。但要做好详细记载,并向事故调查人员讲清,以便能准确判定事故发生的原因。5、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后,现场指挥人员在做好紧急处理的情况下,应立即向企业领导汇报。

六、糸统组成

事故发生时,事故预案的实施是由糸统完成的。应急救援糸统分为指挥部和专业队两部分。指挥部总指挥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指挥成员应包括具备完成某项任务的能力、职责、权力及资源的厂内生产、设备、消防、医疗。指挥部成员直接领导各下属急救专业队,并向总指挥负责,由总指挥协调各队工作的进行。企业领导电话:

总经理: 指挥部总指挥:

指挥部副总指挥:

指挥部成员:

专业队组成:由车间主管组成。

专业队:事故一旦发生,经组织火速赶往,在现场和第一线具体实施应急救援计划。其按任务可分为通讯队:确保各专业队与总调度室和指挥部之间广播和通讯的畅通;通过广播指导人员的疏散和自救。

人数:5 人 队长:

成员名单:

器材配备:对讲机、电话、手机、高音喇叭、报警器。

治安队:维持厂区治安,按事故的发展态势有计划地疏散人员车辆的进出。

人数:4 人

队长:

成员名单:器材配备:对讲机、电话、手机、高音喇叭、指示牌。抢险抢修队:该队成员要对事故现场、设备、工艺熟悉,在具有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抢修设备,防止事故扩大,降低事故损失,抑制危害范围的扩大。

人数: 2 人

队长:

成员名单:

器材配备:防护手套、抢修工具等。

专业队组成:由车间主管组成。专业队:事故一旦发生,经组织火速赶往事故现场,在现场和第一线具体实施应急救援计划。

七、本《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是我企业所有员工在处理突发重大事故的基本原则。要求企业所有干部、员工都要模范遵守、坚决执行。对本《预案》有修改意见和补充意见者,应尽快向企业领导提出,以便企业将意见汇总后,适时对本《预案》予以修改。

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建立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理机制,保证科学、安全、高效地组织开展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工作,努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和人员的伤亡降到最低程度,有力保障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云南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处置,以及发生在与我县毗连的县或境内,对我县生态安全构成严重危害或严重威胁的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处置,适用本预案。
1.4 工作原则
1.4.1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工作,并实行各级别政府行政首长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1.4.2县人民政府授权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预案。各成员单位应认真执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森林防火责任书》,把各项支持保障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的快速反应和顺利进行。
1.4.3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努力保护森林资源、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底限度。
1.4.4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森林经营单位不仅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更要做好紧急应对突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预案启动条件
森林防火期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密切掌握全县火情动态,一旦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展开扑火救灾工作。
2 森林火灾处置的等级划分
为及时有效处置各类森林火灾,依据森林火灾可能造成的灾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森林火灾分为以下4级:
2.1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2.2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2.3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2.4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3 指挥机构与职责
3.1 指挥机构
县人民政府设立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预防、指挥和处置等工作。
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
常务副指挥长:由县林业局局长担任。
副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县武装部和县公安边防支队主官担任。
专指副指挥长:由县林业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成员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武装部、县公安边防支队、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县广电局、县卫生局、县旅游局、县政府外事办、县气象局、电信××分公司、移动怒江分公司、联通××分公司、县森林公安分局、县自然保护局、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州委、州人民政府及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重要指示;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解决扑救救灾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各乡(镇)和前线的请求,指挥调动扑火力量、物资和装备;协助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扑火救灾任务。
3.2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火办”),负责总值班调度,保障火情信息畅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全县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并作为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时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挥平台。县防火办设在县林业局,同时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中心的牌子。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以县防火办为基础,抽调相关部门和县林业局相关科室人员,成立指挥部调度组、赴火场工作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和专家咨询组,负责各项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1)指

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第2页

挥调度组:掌握火情与扑火动态;起草《重要森林火情专题报告》及《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总结报告》;传达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州委、州人民政府及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重要指示;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决定,落实扑火力量、灭火物资、应急通信保障等。
(2)赴火场工作组: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派出赴火场工作组,与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乡(镇)人民政府组成乡(镇)扑火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扑火救灾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州委、州人民政府及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对扑火救灾的重要指示;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情及扑救工作进展情况;指导和协助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扑火救灾任务。
(3)后勤保障组:联系组织扑火救灾物资,协调运输管理部门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的快速运输,为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提供后勤保障。
(4)宣传报道组: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州、县有关森林火灾宣传报道的规定,统一发布火情信息,协调新闻单位采访报告,负责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新闻发布的筹备工作。
(5)专家咨询组:对火场态势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审核乡(镇)扑火前线指挥部的扑火方案,提供指导性意见,为扑火救灾工作提供决策支持。
3.3 成员单位职责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森林防火责任书》的规定,检查督促挂钩乡(镇)做好防灭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工作。相关成员单位还要积极做好扑火救灾的应急支持保障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森林火灾进行预测预报;做好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相关保障工作;组织专门力量对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建立专项火灾档案,并提出灾后恢复的意见和建议。
县武装部、公安全边防支队:按照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需要,就近组织驻军、预备役部队、武警和民兵应急分队参加扑火救灾工作。
县发改委:负责做好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协调工作,指导各乡(镇)搞好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规划和灾区恢复重建。
县财政局:负责按《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筹集调度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所需资金,并监督使用。
县政府外事办:负责指导各乡(镇)外事办公室协助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好边境地区的对外联络工作。当边境地区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积极协助有关国家边境地方当局共同做好扑火救灾工作。
县公安局:督促、指导、协助森林公安依法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保障扑火救灾交通畅通,维护火场周边地区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
县交通局:负责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运输保障。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火场及周边地区的短、中期天气预报,组织实施人工增雨灭火作业。
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负责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有线通信和应急移动通信保障。
县广播电视局:积极做好森林防火新闻舆论的宣传报道工作,播放气象部门提供的火险天气预报和火险警报。
县无线电管理局:负责协调保障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无线电通信专用频率,确保指挥通信网络畅通。
县民政局:负责做好灾民中特困户的生活救助和转移;按优抚政策做好扑火受伤致残人员和牺牲人员的优待和抚恤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急救队伍,帮助、指导灾区开展防疫防病工作,救治受伤人员,提供紧急药品援助。
县旅游局、县环保局:负责督促涉林的基层单位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按照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开展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工作。
县森林公安局:负责重、特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检查、督促指导各乡(镇)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
县自然保护局: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检查、督促、指导各乡(镇)保护所森林防火和火案查处工作;指定自然保护区的森林防火规划,建立健全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并报县指挥部办公室。
4 预警、监测、报告
4.1 发布森林火险等级
依据森林的可燃性和燃烧的危险性,由低到高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5个森林火险等级。森林防火期内,由县气象局和县电视台每天向社会发布全县森林火险等级预报。连续出现五级高森林火险等级时,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高危火险警报,同时进入应急预备状态,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准备。
4.2 林火监测
进入森林防火期,县乡(镇)森林防火主管部门对全县乡(镇)林区的防火安全情况实施地面与江东、江西互对监测,一有火情相互通报对重、特大森林火灾情况,还要设立固定与移动相结合的监视哨点,24小时监控林火发展动态。
4.3森林火情报告
森林火情火灾的信息,实行归口管理、统一上报的制度。森林防火主管部门受理森林火情火灾后,负责信息的调度、收集、整理、汇总和审核,同时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逐级上报。
4.3.1 一般森林火情火灾,由县防火办以森林火情火灾日报、旬报、月报的形式上报州防火办。
4.3.2 当出现下列重要森林火情之一时,县防火办必须立即报告州防火办:
(1)《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8种森林火灾;
(2)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或调动驻军、武警各警种、预备役部队参加扑伙作战的森林火灾;
(3)国家和省卫星遥感监测发现的森林火灾;
(4)县城面山发生的森林火灾。
4.3.3 当出现下列重大森林火情之一时,县防火办必须立即报告县人民政府:
(1)国界附近的森林火灾;
(2)重、特大森林火灾;
(3)原始林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森林火灾;
(4)州(市)、县行政交界地区的森林火灾;
(5)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6)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7)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8)受害森林面积较大,火势仍在继续蔓延,需县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5 森林火灾扑救
5.1 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即使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和相应的职责。一般情况,随着灾情的不断加重,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也应相应提高。我县森林火灾的响应级别按由高到低分为三级:
5.1.1 一级响应
发生下列森林火灾之一,县人民政府宣布启动《××县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授权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开展扑火救灾工作,成立县扑火前线指挥部,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全面负责指挥扑火救灾工作。如特殊情况需要采取进一步措施时,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方案请示县人民政府。并视火情的发展,请示州人民政府或州林业局给予支持、指导。
(1)受害森林面积100公顷以上,或重点林区火场持续48小时,明火蔓延势头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2)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伤,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
(3)烧入国家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严重威胁重要保护目标的较大森林火灾;
(4)距国界5公里以内,严重危害国土生态安全的境外重、特大森林火灾。
5.1.2二级响应
发生下列森林火灾之一,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宣布启动《××县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入应急状态。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率工作组立即赶赴火灾现场。并会同当地人民政府组成县扑火前线指挥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全面负责组织指挥扑火救灾工作。如特殊情况需要采取进一步措施时,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方案请示县人民政府。
(1)受害森林面积50公顷,或重点林区火场持续24小时,明火蔓延势头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2)造成1人以上、5人以下人员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造成国家及人民群众财产较大损失的森林火灾;
(3)直接威胁国家或省级自然保护区或重点保护目标的森林火灾;
(4)需要县协调、支持处置的森林火灾。或距国界5公里以内,并对国土生态安全构成较大威胁的境外重、特大森林火灾。
5.1.3 三级响应
发生下列森林火灾之一,由县人民政府,或授权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立县扑火前线指挥部,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或授权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全面负责组织指挥扑火救灾工作。
(1)受害森林面积达25公顷,或重点林区持续12小时,明火蔓延势头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2)可能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或可能造成国家及人民群众财产较大损失的森林火灾;
(3)对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或重点保护目标构成威胁的森林火灾;
(4)距国界5公里以内,对国土生态安全构成较大威胁的境外森林火灾。
5.2 信息的共享和处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快速应急信息系统,在可能发生或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要按制度和规定的程序向上报告,并及时向有关地区、部门、单位通报火情和采取的对应措施。
(1)距国界5公里范围内发生的境外森林火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与外事办要及时互通信息,保持处置工作高度协调、高度合作。火情统一由森林防火办归口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
(2)县交界地区突发交界地区突发重特大森林火情时,经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通报受到火灾威胁的相邻县的相关部门。特殊情况下,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与相邻县的森林防火指挥部进行协调。
5.3 扑火前线指挥
5.3.1 指挥机构。扑救森林火灾由当地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并在火灾现场临时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各级领导靠前指挥,随着火情趋于严重,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级别随之提高,人员组成相应调整。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由乡(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在火灾现场设立乡(镇)扑火前线指挥部。视情况,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或委托一位副指挥长任总指挥,火灾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乡(镇)和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
5.3.2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州委、州人民政府及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扑火救灾的要求和指示精神,全权负责火灾现场的扑救指挥;检查督促应急措施的到位情况;掌握火情,分析火势,审核扑救方案;组织全体扑火人员,用科学的方法尽快扑灭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5.3.3 指挥原则。坚持“统一、逐级、分区”的指挥原则,由县扑火前线指挥部统一调度火灾现场的一切扑火物资。并实行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下级前线指挥部必须执行上级前线指挥部的命令,上级前线指挥部原则上不越级下达命令,避免指挥混乱。
5.4 扑救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保护重点的原则,坚持从客观实际出发,尊重自然规律的原则;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它应急扑火队为辅的原则;坚持职责明确、任务落实的原则。
5.5应急通信
扑火前线指挥部与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有线和无线移动相结合的火场应急通信系统,保障指挥扑火救灾的信息畅通。
5.6安全防护
扑火前线指挥部要在火场外围划定安全地带,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把受到或可能受到山火威胁的群众及财产撤至安全地带。严禁无组织人员特别是残疾人、老年人、孕妇、中小学生和儿童进入火场。对直接参加扑火救灾的人员,要配备灭火服、防烟罩等防护用品。投入作战前,指挥员要作扑火动员,重点强调扑救安全和紧急避险的要求。
5.7扑救力量的组织和动员
5.7.1扑火力量的组成。以各乡镇森林消防专业队、民兵义务扑火队为主,作为第一梯队投入灭火作战,主要用于扑打火线。以经过扑火训练的驻军、武警、边防部队、民兵预备役、林业部门组成的应急扑火队为第二梯队,主要用于火场清理。以当地民兵、机关干部及群众组成的扑火队为第三梯队,主要用于火场看守。
5.7.2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熟悉村情、山情、林情的地方力量,参与扑火救灾的各项保障服务工作。
5.7.3执行跨乡镇灭火作战的力量调配。增援力量以各乡镇森林消防专业队为主,民兵义务森林消防队为辅;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
5.7.4调动程序。当需要跨乡镇调动森林消防队伍增援扑火时,由发生火灾的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根据火场态势和扑火工作需要批准实施。专业森林消防队的调动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向调出乡镇森林防火指挥所下达调动命令,由调出乡镇森林防火指挥所组织实施。需要调动解放军、武警和预备役部队增援的,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协商县武装部、县公安边防支队,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5.7.5扑救力量及装备的运输。以自运为主,特殊情况下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运输。
5.8新闻报道
各新闻单位对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报道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森林火灾宣传报道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报纸、电台、电视、官方网站等)进行宣传报道的,要经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审核后方可播放。重大事件由县人民政府报州防火指挥部审核,经过州人民政府领导批准后发布。
5.9应急结束
重、特大森林火本文 灾明火扑灭后,经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审核同意,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州人民政府或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宣布重、特大森林火灾扑灭,解除应急状态。
6 重特大森林火灾的灾后处理
6.1火灾调查
6.1.1火灾查处。重、特大森林火灾案件,县、乡森林公安要会同地方公安,组织精干力量侦破火灾案件,对肇事者和责任者,由司法机关依法做出处理。
6.1.2损失评估与工作总结。县、乡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组织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对灾害损失进行调查和评估,建立专项森林火灾档案,提出灾害恢复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发生火灾的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所要对扑火救灾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写出专题报告,按规定和程序逐级上报。重大森林火灾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县人民政府和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写出专题报告。特大森林火灾报告由县人民政府专题向州人民政府报告。
6.2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
对扑火牺牲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工作,依据《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和有关部门、行业的相关规定归口办理。
7 保障措施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县、乡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建立和完善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救灾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移动电话、无线电台及互联网、视频系统等有机结合起来,为扑火救灾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
7.2应急支持与保障
7.2.1扑救经费保障。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局按《怒江傈僳族自治洲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执行。
7.2.2扑火物资储备保障。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工具防灭森林火灾的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扑火装备。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平时要储备一定数量的扑火机具、防护装备、通信器材,用于各地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补给。
7.2.3扑救队伍保障。各乡镇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分别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要求,重视扑火队伍建设,建议一支30人以上的森林消防专业队,逐步实现扑火专业化。
7.2.4后勤与医疗卫生保障。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当地政府负责火场后勤保障。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当地有经验的外科、内科、骨科、烧伤科医生组成火灾现场医疗救护组,及时为受伤和患病的扑火人员提供医疗服务。需要县级卫生部门支持的,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落实。
7.3技术储备与保障
为保证有效扑灭重、特大森林火灾,要组织林业、防火、气象、通信等行业的专家成立专家组,开展对扑救森林火灾实战方法的研究,为扑火救灾提供科学指导和决策依据。要充分运用人工降雨增湿、森林航空消防、卫星遥感监测等高科技手段,做好对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预警和紧急处置工作,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和损失。
7.4宣传、培训和演习
认真开展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必要性和 “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宣传安全预防和处置森林火灾的常识,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识。建立分级培训的体系和机制,培养合格的林火管理人员和扑火指挥员。按“学为用,练为战”的原则,加强对各类森林消防队伍的训练和实战演练。
8 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是××县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视情况及时修订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8.2奖励与责任追究
8.2.1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乡级以上人民政府或乡级以上森林防火指挥部予以奖励。
(1)及时、准确提供森林火灾信息,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免遭重大损失的;
(2)参加扑火救灾,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务安全,表现突出的;
(3)在执行扑火救灾任务时,组织严密,指挥得当,出色完成任务的;
(4)为火案侦破提供准确线索或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中有重大贡献的;
(5)因扑火救灾牺牲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善后处理。授予烈士称号的,由有关部门按国家规定申报办理。
8.2.2凡具备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由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不按规定报告灾情或者虚报、瞒报、假报灾情的,造成严重后果的;
(2)故意发布虚假火灾信息造成损失和影响社会稳定的;
(3)在扑火救灾中,组织指挥严重失误或者不服从命令,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4)负责扑火救灾工作的国家公务人员玩忽职守的;
(5)对如实反映灾情和揭发违纪行为者进行打击报复的;
(6)截留、挪用、贪污救灾款物的;
(7)在救灾工作中有其它违法乱纪行为的。
8.3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8.4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应急处置方案


篇一:应急处置方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应对突发性旅游安全事故的能力,加强对突发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要求,制定出科学有效的防范应急对策、措施预案,在突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时,迅速有效地组织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结合彭州市旅游行业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依靠各级领导、各类专家和广大职工群众,建立健全领导负责、专家咨询把关、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人应对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的长效机制。

1.2.2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贯彻三级管理、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属地化管理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即由旅游局牵头,动员辖区和旅游企业人员积极参与防灾、抗灾和救灾。在各级各部门高度协调配合下,共同完成应对各类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的救援工作。

1.2.3坚持平战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

坚持常抓不懈、居安思危、预防为主、警钟长鸣,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做好应对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和工作准备。加强对职工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定期举行应急预案的演练,确保对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和有效救援。

1.3基本任务

1.3.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保护危害区的其他人员。

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的其他人员。在应急救援行动中,快速、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指挥群众防护撤离与自救互救,是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的关键。

1.3.2迅速控制危险源

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迅速控制危险源。

1.3.3做好现场清理、清除危害后果。

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1.3.4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

1.4编制依据

1.4.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XX]2号);

1.4.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函》(国办函[20XX]39号);

1.4.3《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请组织编制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安委办字[20XX]11号);

1.4.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突发性旅游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置。

2.组织机构及职责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各中心关系图如下:

应急领导小组

媒体机构

事故现场指挥机构构机构改革

媒体机构

后勤保障机构

2.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协调事故应急期间各个机构的工作,统筹安排整个应急行动,保证行动快速、有序、高效地进行。各级应急领导机构要做到职责到位、责任到人,一旦出现紧急事故,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坐阵指挥,力保群众生命安全。

2.1.1Ⅲ级(市旅游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由市旅游局局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担任,其余副组长由各副局长担任。(见附件)

2.1.2Ⅳ级(各景区、星级宾馆、农家乐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各景区和旅游事业单位均应成立以景区负责人和业主为安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确定一名专兼职组长或安保部门成立救援体系。

2.2事故现场指挥机构

2.2.1主要职责: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执行领导小组和上级的指令,进行应急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有效利用各种应急资源,保证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行动。各级现场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工作组,完成现场的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卫生防疫、交通管制、治安警戒、人员疏散安置、安全防护、社会动员、物资经费保障、应急通讯、新闻报道、损失评估、事故调查等应急处置工作。

2.3应急后勤保障机构

2.3.1机构组成:各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均应分别建立后勤保障组织,安排专人负责,对应急救的人力、物力一一给予落实。

2.3.2主要职责:提供应急物质资源和人员支持、技术支持和医疗支持,全方位保证应急行动的顺利完成。

2.4应急媒体机构

2.4.1机构组成:各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分别安排专人负责与媒体联络及宣传报道工作,保证事故信息传递的及时、准确。

2.4.2主要职责:负责与媒体机构及安监部门联络,组织、接待、处理一切与宣传报道、采访、信息发布等相关事务,以保证事故信息的真实性,对事故单位、政府部门及公众负责。

2.5应急信息管理机构

2.5.1机构组成:各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分别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管理,落实24小时值班人员,做好日常信息收发记录、资料及微机管理、现场信息管理等工作。

2.5.2主要职责:负责应急系统一切信息的管理,提供各种信息服务,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支持下,实现信息利用的快捷性和资源共享,为应急救援工作服务。

3.预测与预警

3.1信息监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旅游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建立健全常规监控、监测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排查处理事故隐患,将重、特大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并将监控、监测情况及时逐级上报至彭州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3.2信息共享

按照合理整合、资源共享的原则,预测、预警、通讯信息的传递通过全市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通讯网络体系(名单)实现逐级上下传递。各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要整合现有各种信息资源,建立健全应急通讯网络体系,使全市旅游系统预警数据库和应急指挥中心做到信息共享和突发事故信息的跨地区、跨行业、跨企业快速高效使用。

3.3预警与报告

当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事故现场人员立即通过电话向彭州市旅游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必须以最快的形式报告成都市政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同时报告同级和上级安监部门及市政府对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分工的相关负责部门。

3.4接警与报告要求

各级24小时值班人员在接到事故报警电话后,首先要问明事故地点、发生时间、事故性质、遇险人数以及报告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并作好每一个电话及处理情况的记录。抢险救援过程中,现场信息管理人员要记录好指挥机构下达的每一个指令及传达、贯彻情况,随时掌握抢险救援动态,并随时提供各种信息,通报有关情况,作到下情上报、上情下告,以便不失时机地组织有效救援。

3.5预警发布

各级别的事故预警,由旅游局各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接警、确认,通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通讯网络系统预警。各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除负责本级别事故预警外,重、特大事故预警必须向成都市政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传送。

4.先期处置的措施

(1)如突发性事故有可能危及周围人群的生命财产安全时,应立即出警报信号、应急广播或发布紧急公告,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职工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紧急调配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

(5)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在采取先期处置的同时,事发企业、单位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要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初步评估,及时向上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进入分级响应程序。

5.新闻报道

新闻报道、事故信息,统一由成都市、彭州市两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发布。事故新闻发言人由副总指挥担任。新闻的采访、报道统一由两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安排。

6.事故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人员安置、补偿、物资和劳务征用补偿,灾后重建等工作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6.2保险

各类保险(工伤、意外伤害、财产等)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保险机构承担相应责任。

6.3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处理,按国家法律程序进行。

7.保障措施

7.1通讯与信息保障

全市旅游建立健全通讯信息网络体系和信息传递机制,完善各级通讯联络名单,落实各级信息联络员和24小时值班人员,保持通讯设备齐备完好。

7.2现场救援装备保证

(1)通讯装备: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对讲机、传真机等;

(2)交通工具:汽车、摩托车等;

(3)照明装置:防爆型电筒等;

(4)防护装备:个人防护装备可分为防毒面罩和防护服(含手套、靴子等)。

7.2.2专用装备

(1)医疗急救器械和急救药品;

(2)消防设备:输水装置、软管、喷头、自用呼吸器、便携式灭火器等;

(3)医疗支持设备:救护车、担架、夹板、氧气、急救箱等;

(4)应急电力设备:备用发电机等;

(5)重型设备:翻卸车、推土机、起重机、叉车、破拆设备等;

(6)资料:计算机及有关数据库和软件包、参考书、工艺文件、行动计划、材料清单、事故分析和报告及检查表、地图、图纸等;

7.3应急队伍保障

(1)市政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队(注:成都有专家组);

(2)市旅游局抢险救援突击队;

(3)120医疗救治(急救站、医疗、救护队等);

(4)119消防抢险(市公安消防支队);

(5)110指挥中心(公安警力,各地治安组织);

(6)122指挥中心(公安交警);

(7)监测组织(环保监测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气象部门等);

(8)其他:如新闻媒体(报纸、电视、广播)、军队、企业、团体、学校、街道居委会等。

8.宣传培训与演习

8.1公众宣传教育

各旅游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公布有关应急救援预案、报警电话、网址。加大对公众安全、经营安全、生产安全的宣传教育力度,树立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理念。广泛宣传避灾、自救、互救等常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8.2救援人员与培训

各旅游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根据行业特点组建专(兼)职救援队伍,并对救援人员进行基本救援知识的教育培训,适应各专业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实施救援培训的基本要求为:首次培训时间不低于20个学时,培训应从基本救护救援知识和专业救援技能两个方面进行教育,学习结束后进行必要的考试,确保培训质量。

8.3演习

为保障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各专业应急救援演习原则上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篇二:应急处置方案

为了加强我局突发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及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根据有关法律和市政府安全应急预案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应急工作原则

安全应急是指发生突发事件时,能迅速有效地组织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突发事件扩大,安全应急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依照法定程序,正确履行安全生产和监管职责;

(二)统一指挥。局各科室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认真落实局及上级领导机关的突发事件应急部署和要求,统一行动,令行禁止;

(三)协作配合,快速反应。各科室要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加强科室协作,形成合力;同时应急处理要快速、有效,要保持上下信息畅通,沟通及时,统一调度,果断应对,迅速阻止事态恶化。

二、安全应急工作组织领导

(一)局成立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全局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

1、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统一指挥,协调全系统应急施救工作;

(2)组织制定并实施应急救援计划;

(3)统一调配应急施救的人员、物资、器材;

(4)宣布应急程序的启动和终止;

(5)根据安全事故的具体情况,联系上级领导机关和相关部门。

2、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二)应急办公室。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职责:

(1)及时研究相关情况,制定应急措施,按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协调全系统及时、稳妥地处置安全事故;

(2)应急预案启动期间,负责落实应急领导小组指示,部署具体的应急工作;

(3)负责应急期间的信息搜集和情况汇总,并及时呈报应急领导小组;

(4)针对应急预案的具体情况,做好相关的应急工作。

(三)应急职责分工

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和危害,应急领导小组可组建专项应急办公室,积极做好落实工作,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紧密合作,协同作战。

1、办公室

(1)负责接收、传递全系统突发事件信息,并及时将突发事件信息、发展态势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做好应急信息和指令的上传下达工作,组织、督促应急工作队,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2)负责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演习等工作;

(3)负责突发事件的宣传工作,正确引导舆论,积极促进突发事件及时、合理解决;

(4)负责突发事件的后勤服务、车辆调配、通讯畅通、物资供给等保障工作。

2、矿山科

负责煤矿、非煤矿山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调查、善后处理工作。

3、危化科

负责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调查、善后处理工作。

4、综合科

协助矿山科、危化科做好相关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调查、善后处理工作。

(四)应急组织体系框架

处置突发事件,坚持属地原则,上下联动、快速反应,一旦出现应急事件,要按照预案程序迅速建立应急机构,实现应急联动。

对本预案中涉及的突发应急事件,局根据具体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主要步骤:

1、突发事件发生或预警:各科室对本辖区发生的突发事件或可能出现的安全紧急情况,必须在半小时内上报局办公室。

2、信息核实汇总:局办公室接到上报的应急信息后,要立即核实,迅速呈报应急领导小组。

3、决定启动预案: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有关应急事件的呈报后,研究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必要时,要组建专项应急办公室,处理突发事件。

4、制定应急措施:应急办公室,要本着快速、及时、合理、有效的原则,制定专项应急措施,积极做好落实工作,指挥相关单位做好应急工作的处置。

5、应急处理报告:专项应急办公室要及时将突发事件处理情况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处理解除后,局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形成应急处理报告,以书面形式呈报县局党组。

三、应急分级与应急处理

(一)应急分级

根据应急工作情况,应急工作可分为Ⅰ级、Ⅱ级、Ⅲ级三个等级,Ⅰ级应急适用于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应急,Ⅱ级应急适用于中等等级的突发事件的应急,Ⅲ级应急适用于一般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应急的分级与启动由局应急领导小组确定和宣布。

(二)应急处理

(1)突发事件发生单位要迅速采取措施,封闭并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事件危险区域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2)局应急领导小组和专项应急办公室人员应及时赶赴现场,制定具体的应急措施,组织救援工作;同时,根据事件特点和严重程度,紧急调动有关单位及人员迅速赶到现场。

(3)应急救援工作应制定严格的安全技术措施,严防事故损失程度扩大。

(4)参加现场救援处置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救援方案实施救援,未经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计划。

(5)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局应急办公室所有人员、相关单位的人员手机要保证24小时开通,严禁关机或不应答,做好值班和后勤工作。

四、应急保障

(一)通信和信息保障

应急响应期间,局24小时开通专线电话、自动传真,保证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局办公室要确定专人,对系统进行维护,确保网络畅通。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各科室要在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快速反应,迅速调动物资、人员,确保应急处理工作顺利开展。

2、各科室应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建设,配备必要的车辆,通讯及其他技术装备,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宣传引导

应急响应期间,特别重要的信息发布要经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统一口径,统一发布。办公室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树立良好的舆论导向,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五、后期处置

(一)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得以控制后,由局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

(二)善后处置

要在妥善处置应急事件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尽可能通过制度化建设,落实责任,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消除不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应急结束后,要对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理经过、后期处置等情况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总结,形成文字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局办公室。同时,要及时查找工作漏洞,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切实完善相应的专项应急制度,提高应对同类事件的能力。

(三)责任追究和奖励

1、严格追究瞒报、迟报、漏报信息责任。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要依法给予主要负责人行政处分。

2、严格追究相关人员不作为责任。对未按照局及市政府应急预案要求,不积极配合、推诿扯皮,严重损害机关形象,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严格追究工作不力责任。对因应急处理不力,行动迟缓,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致使事故蔓延、扩大的,要追究相关单位、人员的行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三:应急处置方案

一、 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高效、有序地进行现场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降低事故对人员、环境的危害和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CHF/YA-20XX-1),制定本处置方案。

二、 风险分析(可用列表形式)

1 、本岗位可能发生的潜在事件、突发事故类型;

2、 最容易发生事故的区域、地点、装置部位或工艺过程的名称;

3 、导致事故发生的途径和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4 、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三、 应急组织与职责

1 、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最好用图表的形式);

2 、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

应同单位或车间、班组人员工作职责紧密结合,明确相关岗位和人员的应急工作职责。

四、 应急处置

1 、事故应急处置程序。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及现场情况,明确事故报警、各项应急措施启动、应急救护人员的引导、事故扩大及同企业应急预案的衔接的程序。(可用图表加必要的文字说明的形式)

2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中毒、危险化学品泄漏、高处坠落、坍塌、洪水、机动车辆伤害等,从操作措施、工艺流程、现场处置、事故控制、人员救护、消防、现场恢复(注:现场恢复应考虑预防次生灾害事件的措施,如应制定防止现场洗消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措施)等方面制定明确的应急处置措施。(重点,尽可能详细、好操作)

3 、报警电话及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五、注意事项

1 、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

2 、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3、 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4 、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5 、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

6 、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7 、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

六 附件

1、有关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的联系方式

列出应急工作中需要联系的部门、机构或人员的多种联系方式,并不断进行更新。

2、重要物资装备的名录或清单

列出应急预案涉及的重要物资和装备名称、型号、存放地点和联系电话等。

3、 相关应急预案名录

列出直接与本应急预案相关的或相衔接的应急预案名称。(应列出的企业预案包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消防预案、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供电预案、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等)


篇四:高温中暑事件

1 危险源与危险分析

1.1 安全风险

通过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以下安全风险,可能会导致发生高温中暑事故。

1.1.1 高温场所内作业;

1.1.2 日光曝晒环境中作业;

1.1.3 工作强度过大;

1.1.4 作业人员连续工作时间过长;

1.1.5 作业人员睡眠不足或过度疲劳。

1.2 发生事故的条件

1.2.1 高温场所内通风条件差;

1.2.2 日光曝晒下作业且无防暑降温措施;

1.2.3 在高湿度环境下作业;

1.2.4 作业人员患有相关疾病;

1.2.5 作业人员精神紧张或身体状况不良。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工程现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项目分管副经理

副组长:项目安监部负责人、项目机管部负责人、项目交通消防负责人

成 员:各成员部室全体人员、各专业分公司现场安监员和机管员

2.2 专项工作机构

项目综合管理部设立社会安全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负责工程现场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3 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

2.3.1 贯彻落实国家、省电力公司和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要求;接受上级单位和地方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请求和提供应急救援;

2.3.2 统一领导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3.3 组织制定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订;

2.3.4 发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和终止命令;指挥协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2.3.5 发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2.4 项目社会安全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的职责

2.4.1 及时了解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情况,提请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2.4.2 落实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和各项任务;

2.4.3 监督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应急处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4.4 制订、监督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订;制定完善有关应急工作的规章制度;

2.4.5 组织开展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与演练;

2.4.6 负责相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工作,查清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对抢险救灾中立功人员提出表彰意见,对事故责任者进行责任追究,并积极配合上级、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2.5 现场急救站工作人员职责

2.5.1 负责突发性传染病、地方性疾病、季节性疾病以及其他疾病的防治工作;

2.5.2 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急救知识培训及常规急救培训工作;

2.5.3 负责急救站药品、器械的准备及管理工作;

2.5.4 负责人身伤害事故的现场急救工作;

2.5.5 参与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演习活动。

3. 应急准备

3.1 应急电话及公告:施工现场应安装电话,无条件安装电话的施工现场应配置移动电话,电话可安装于办公室、值班室、警卫室内。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公告栏(牌)标明本工程应急领导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社会急救电话等提示标志,以便现场人员在应急时能快捷报警求救。

3.2 现场应急中心:现场设置急救站并有专业的医护人员,急救站配备的急救药品、器械应以简单适用的原则,保证现场急救的基本需要,并可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增减,定期检查补充,确保随时可供急救使用。

3.3 高温中暑防治措施

3.3.1 盛夏期间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室内应开窗使空气流通,地面经常洒水,设遮阳窗帘等,有条件的安装空调。

3.3.2 主动加强与上级气象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及时发布高温中暑事件预警及相关信息。

3.3.3 改善高温作业条件,加强隔热、通风、遮阳等降温措施,

3.3.4 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避开高温作业时间。

3.3.5 加强对高温中暑病例监测、报告,对夏季露天作业工地等重点场所开展主动监测,做好高温中暑病人的救治。

3.3.6 向高温环境作业人群提供预防性给药。

3.3.7 设置休息区域,配置供水点,发放饮水杯。

3.3.8 开展防暑降温知识宣传,增强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4 应急响应

4.1 作业人员感觉到头痛、心慌时应立即到阴凉处休息、饮水。

4.2 中暑后的症状

4.2.1 中暑先兆:在高温环境下活动一段时间后,出现乏力、大量出汗、口渴、头痛、头晕、眼花、耳鸣、恶心、胸闷、体温正常或略高。

4.2.2 轻症中暑,临床表现为头昏、头痛、面色潮红、口渴、大量出汗、全身疲乏、心悸、脉搏快速、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症状,体温升高至38.5℃以上。

4.2.3 重症中暑,包括热射病、热痉挛和热衰竭三种类型,也可出现混合型。其中:

热射病(包括日射病)亦称中暑性高热,其特点是在高温环境中突然发病,体温高达40℃以上,疾病早期大量出汗,继之无汗,可伴有皮肤干热及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等。

热痉挛主要表现为明显的肌痉挛,伴有收缩痛。好发于活动较多的四肢肌肉及腹肌等,尤以腓肠肌为著。常呈对称性。时而发作,时而缓解。患者意识清,体温一般正常。

热衰竭起病迅速,主要表现为头昏、头痛、多汗、口渴、恶心、呕吐,继而皮肤湿冷、血压下降、心律紊乱、轻度脱水,体温稍高或正常。

4.3 中暑后的处置方法

4.3.1 及时脱离高温环境,迅速将病人移到阴凉、通风地方,垫高头部,解开衣扣,平卧休息,观察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变化。

4.3.2 用冷水毛巾敷头部,或用冰袋置于中暑者头部和大腿根部等部位,或用30%洒精擦身降温,并补充淡盐水、冷西瓜水、绿豆汤等含盐清凉饮料,清醒者也可服人丹、十滴水、藿香正气水等。

4.3.3 对日射病者应严密观察意识、瞳孔等变化,头置冰供暖或冰帽,以冷水洗面及颈部,以降低体表温度,有意识障碍呈昏迷者,要注意防止因呕吐物误吸而引起窒息,将病人的头偏向一侧,保持其呼吸道通畅。

4.3.4 对重症中暑者应立即送往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5 信息收集、报告

5.1 信息收集

项目社会安全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接到高温中暑事件相关信息后实行首接负责制,并负责收集、汇总高温中暑事件信息。

5.2 信息报告

在24小时内,中暑患者达到30人及以上的,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应在1小时内上报公司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组。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应急处置结束后,做好对受伤人员,以及紧急征用的设备、物资按照规定给予补助或补偿,并协助做好正常施工秩序恢复等工作。

6.2 事故调查及报告:

6.2.1 应急处置结束后,协助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做好事故现场的勘查、警戒和事故原因的调查取证工作。

6.2.2 将有关文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为事故处理提供事实依据。

7 附则

7.1 应急预案修订:应急结束后,项目管理部结合事故调查报告和应急能力评估报告对本处置方案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修订。

7.2 预案解释部门:本处置方案由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制订与解释。

7.3 应急预案实施:本处置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五:机械伤害事故

诱因:

1.由于市政工程的特点:施工机械流动性大,作业环境恶劣,灰尘大,润滑条件差,易磨损、腐蚀、疲劳,安装频繁和不合理,运行管理不正常,维护检修不及时,超负荷或带病运行;

2.操作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不力。

防范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建设部、市建委施工安全管理总站有关监督管理规定;

2.加强维修保养,确保机械运行正常;

3.加强作业人员(安装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该持证上岗的人员,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4.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应急处置:

1.抢救受伤害者;

2.用电机械切断电源;燃油机械处理燃油;消除隐患,疏散无关人员,防止火灾爆炸等其它事故的发生;

3.设立警戒线,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若为抢救受伤害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4.立即报告。施工现场立即报告企业负责人或企业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若行走机械在国家公路上发生事故,在向企业报告的同时,还必须立即报告辖区交警部门;若特种设备发生事故,还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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