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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保的方案

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制度的对策与建议。

为了进一步提升自己的工作水平能力,下一阶段的工作我们一定要提前做好规划。工作计划,是对一个部门在未来一段时间的工作内容的安排。写好一份工作计划需要注意哪些呢?小编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制度的对策与建议,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制度的对策与建议


一、当前村务公开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1.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目前,我国在村务公开制度的规范方面,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各地出台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对村务公开制度做了规定,但对具体“怎样公开”、如何保证公开的真实性以及没有按规定进行村务公开应承担什么责任,则缺乏明确规定和一定的规范性,同时,对公布时间也没有作出规定。法律法规不够具体,导致在现实运用中缺乏可操作性。如有的村年初工作年末公开;有的村在公开栏上换日期不换内容;有的村则以“定期公开”为借口,对一些突发性、临时性的事务不及时公开,致使内容不完整。尽管一些群众对一些关键信息、热点和焦点问题提出意见,但是公示的内容仍是遮遮掩掩,避重就轻。
2.缺乏有效完善的村务公开监督机制。一个制度的良好运行,除了制度本身科学合理的设计和严格的执行外,还必须有完善的监督制度。在内部监督上,一些农村基层组织没有一套完善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务公开监督组”为主体的监督制约机制,而即使建立了这一机制,由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缺乏相对独立的组织保证,基于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极易受其影响,有些甚至听命于村两委会主要领导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很难发挥出应有的监督作用,因而有时也就形同虚设。
3.责任追究制度不完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2条虽明确指出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时,相关人员需要承担责任,却没有对相应责任进行具体规定,责任条款在实践中并不具有可操作性。再如《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xx]17号文件)对未依法进行村务公开行为所规定的处罚,也不过是党内纪律处分,非真正意义上的法律责任。因此,由于一些与村务公开相关的制度没有配套完善,建立和落实上的缺位导致了考核与奖罚的不到位,影响了村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二、完善村务公开制度的思考及建议
村务公开是一项深受基层群众欢迎的民主管理制度,已在我国广大农村得到普及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进—步规范和完善村务公开制度,仍然是当前农村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对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1.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系统修订村务公开的相关法律法规。据了解,村委会组织法修订工作已提上议事日程,在修订村委会组织法时,应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的基本原则、基本内容、一般程序、特殊程序以及监督救济机制等,以推动村务公开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2.鼓励各地进行制度创新。地方在推行村务公开时,要因地制宜,积极创新,寻求最适合本村的村务公开机制。特别是在公开形式上,不宜单一采用固定的村务公开栏的形式,应多结合流动公开方式和媒体公开方式。如网上公开、短信平台等公开性更广、更快捷的方式。在村庄面积小,村民关系紧密的地方,则可以多采取当面公开、交流的方式。在公开的内容方面,地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制定公开内容目录,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完善,做到与时俱进。在制度创新上也要注意避免因村务公开的程序不严谨,出现村干部唱“独角戏”,民主理财、议事和村民代表组织处于被动地位,进而弱化村务公开作用的情况。
3.完善村务公开监督机制。要完善村务公开监督机制,应该建设一个多种监督方式相结合的监督体系,以发挥最佳的监督效能。①加强村民的自我监督机制,本文 并明确村务监督机构的地位、职能及其与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委会的关系,以更有效地开展村务监督。②加强外部监督,如各级纪检、纠风、村务公开办要加强经常性的监督,定期全面检查。一旦发现村务公开违法行为,要通报批评或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进行惩处。③坚持审计监督,加强乡镇政府的审计职能,定期组织力量对各村的账目进行集中审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子,要随时进驻进行重点审计等。④完善民主监督,要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尤其要反对重形式轻反馈、有公开内容无落实措施的现象。⑤要做好法律监督,通过组织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查村务公开的执行情况和发挥政府主管部门的执法职能,适时进行督察,确保落实。⑥发挥好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工具(电视、网络、广播、报刊、宣传资料)的作用,大力宣传好的典型;对不公开、假公开或应付差事走过场的,要进行曝光,通过社会舆论为村务公开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4.明确村务公开责任,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建议在修改村委会组织法时,明确责任范围、责任主体、惩处方式等。考虑将行政处罚、党内处分、民事赔偿、刑事处罚等多种惩处方式结合起来,针对具体责任人,依其行为性质、后果程度予以选择适用。
5.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经中央批准,全国村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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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小组研究决定,从20xx年开始,在扎实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同时,开展“难点村”专项治理工作。20xx年2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民政部等12个单位印发了《关于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民发[20xx]20号),明确了治理“难点村”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原则、主要任务、方法步骤和组织保障,提出力争用3年的时间,使现有“难点村”面貌发生根本性转变。
6.加强法律培训和学习,努力提高农村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特别是强化基层干部的自律意识。村务公开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当前农村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更好地促进干群关系的和谐,在给群众一个“明白”的基础上还村干部一个“清白”。要通过学习和培训,改变村干部工作思路:不应该把村委会组织法看成是对自己的约束,而应该以此为工作平台,发挥自己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为群众服务;而相关部门也要把村务公开当作一项与农村其他各项工作紧密关联的工作来抓,并以此为抓手带动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各项工作的同步进行。
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制度的对策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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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税收信用建设的几点建议


信用关系作为根本的社会关系,是整个经济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与法律制度一起构成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机制。税收征纳关系作为社会关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税收法律制度规范和调整的。而税收法律制度作用的发挥,则是以绝大多数社会成员具有遵从意识和对其所承担的社会义务负责为前提条件的。因此,税收信用是建立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反映涉税各方履行权利、义务的意愿和行为的一种税收道德规范。加强税收信用建设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2003年和2004年连续两年的全国税收宣传月都把“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作为主题,可见依法诚信纳税已经引起国家和社会的高度重视。为此,作为机关和纳税人,必须高度重视税收信用建设,积极营造依法征税、诚信纳税的良好税收环境。

一、税收信用建设的现状不容乐观

近几年,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加强,依法治税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随着税收宣传力度的加大和税收法律法规的普及,公民依法纳税意识和遵守税法的自觉性明显增强,税务部门的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优化服务等得到明显加强。可以说,税收信用建设正在深入人心。但是,税收信用建设现状仍不容乐观。一方面,长期以来,由于人们依法纳税的意识比较淡薄,特别是受市场经济条件下物质利益驱动的影响,不履行纳税义务偷、逃税款,一直被一些纳税人视为致富的捷径。据全省国税系统稽查部门统计,2003年全年共检查纳税户60897户,查出有问题户14456户,查补税款32417万元。可见,纳税人偷、逃税的行为还相当严重。另一方面,个别税务部门和税务执法人员自律意识不强,在执法中有的违规操作,有的违章办事,甚至以税谋私,不仅影响了税收征管质量,也直接影响了税收执法的公信度和税务部门在社会的形象。另外,有些税务中介机构唯利是图,利用不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打着合法的招牌,想方设法谋取小团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有的明目张胆地帮助企业做假账,有的利用各种手段与税务干部拉关系,内外勾结,给税务机关执法带来阻力,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税收的信用度。

二、进一步加强税收信用建设的几点建议

面对不容乐观的税收信用现状,我们认为,应大力倡导诚信纳税,培养纳税人自觉依法纳税意识;建立诚实守信制度和失信处罚机制,对不守信者给予严格处罚或制裁,让不守信者在社会生活中没有立足之地;完善管理手段,进一步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尽快提高税收信用度。

1、不断完善税收法律法规,为税收信用建设提供法制保障。法制不健全,制度有漏洞,给少数不守信的市场主体提供了可乘之机。因此,健全的法律制度是公民自觉守法的前提,是税收信用建设的法制保障。对此,一是在有关立法中明确诚实守信的地位。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在税收基本法中规定了诚实守信原则。我国《税收征管法》虽然也在相关条款中规定了纳税人应依法向税务机关提供真实资料并足额缴纳税款,但没有把诚实守信确立为一项基本原则。所以,应当建立税收基本法并对诚实守信原则加以确定。二是对不同类型的经济主体(包括法人和自然人、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等)在税种设计、税率确定、征缴程序等方面建立起科学的制度和合理的标准,以完善适合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的税收制度,真正做到有法可依,税负公平。

2、抓好公民道德教育,让诚信纳税成为社会共识。从道德建设的普遍要求来看,信用建设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真正树立起信用观念,必须有步骤、有重点地抓好公民道德教育,从整体上提升公民的道德水平。就税收信用建设而言,就是树立起以诚信为核心,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收信用理念:既强调把社会责任和全局利益放在首位,又充分肯定和尊重个人的合法权益。为此,一是广泛开展信用教育活动,培养言行一致、有信无欺的道德情操。把信用教育纳入学校总体框架,对中、小学生加强思想品德教育,从小灌输公民依法诚信纳税思想,使他们养成依法纳税光荣的习惯。二是从德治入手,提高纳税遵从度。在税收观念的引导上,把共同致富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用众人之财办众人之事”联系起来,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社会主义税收本质更易于人们理解和接受,以此消除一部分人对税收的偏见。

3、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维护社会信用。政府作为制度与规则的制定者和执行者,肩负着维护社会诚实守信的重要责任。如果政府行政权力用得好,能够很好地维护和保护公民的信用行为;如果政府行政权力用得不好,就可能成为失信行为的“保护伞”。因此,税务部门作为政府的一个组成部分,肩负着维护税收信用的特殊使命,既要维护税收法律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又要维护税收法律的公平性和公正性。税务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建立起系统、便捷的税收征管程序和征管设施,减少税收征管工作中的随意性。同时,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真正为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创造条件。

4、建立健全社会信用监管体系,强化对纳税人行为的监控。一是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借助媒体力量,强化舆论监督,使市场主体感受到依法诚信纳税可敬、偷税逃税可耻的舆论氛围,从而形成毁信者最终毁自己的社会环境。二是强化企业内部监督。通过建立健全企业自身监督制约制度,形成决策、财务和内部审计等重点部门之间相互制约的机制,使不守信的个体行为处处受到监督。三是强化中介机构监督。加强师事物所、税务师事物所、审计师事物所等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监督其正确履行职责,进一步提高纳税行为的透明度,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四是强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政府应根据工商、银行、技术监督、司法等部门的工作特点,制定有效的监督措施,使其在认真履行各自监管责任的同时,积极协助税务部门开展工作。通过诸多部门的密切合作,堵塞执法过程中的各种漏洞,加大对纳税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让纳税不守信者不敢再失信。


关于进一步推行和规范政务公开的意见-范文


推行政务公开是实践“”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是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体制的重要内容;是加强执行力建设,深化“效能革命”的有效途径。 几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相继制定了一系列制度、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狠抓落实,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政务公开稳步推行,发展势头良好。政务公开的推行,拓宽了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加强了对政府行政行为的监督,推进了依法行政,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勤政廉政建设,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但是,我市政务公开工作与当前形势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不相适应,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对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要求不高,措施不力,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时断时续、支差应付的现象,个别单位存在着形式主义的倾向;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作用有待于进一步发挥;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还不够规范,随意性较大;对推行政务公开的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运用现代高新技术推进政务公开和发展电子政务工作的步伐,还需要进一步加快。这些问题,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现就全市进一步推行和规范政务公开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行和规范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推行和规范政务公开要以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推行和规范政务公开要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进程相一致。规范政务公开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公正、便民和廉政、勤政,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程序,拓宽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提高政务公开水平。经过不懈努力,使政务公开成为各级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 二、推行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需要遵循的原则 要坚持严格依法、有序推进的原则。依照法律规定应该公开的事项,必须公开。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要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需要保密的政务事项,要按照《保密法》要求,合理确定密级和保密时限。特别要防止借口保密而出现该公开的事项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等情况。同时,也要防止片面强调公开而发生泄密,损害国家安全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象。要积极探索和推进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工作,逐步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政务公开是一项长期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有规划、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行和规范。既要有长远目标,又要有近期规划。随着形势的变化,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也要变化。要从人民群众关心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按照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的要求,循序渐进,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逐步做到把政务公开贯穿于政府运行的全过程。 要坚持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都要如实公开。要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对应该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要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政务公开是规范权力运作、防止权力滥用的重要举措,涉及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的各个环节。要把政务公开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财政制度改革、体制改革等结合起来,与政府采购、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建设工程招投标等结合起来,与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结合起来,与加强执行力建设,深化“效能革命”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同步发展,整体推进。 三、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时间和主要内容 各级各部门的职能、职责、办事依据和原则、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标准、办事承诺、办事结果等事项要常年对外公开。一些紧急性、临时性、阶段性的工作要随时公开,一些重大事项和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定期公开。每半年要将焦办〔2000〕30号文件要求公开的内容系统全面地公开一次,7月15日前要公布上半年的内容,元月15日前要公布上年度应公开的内容。 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乡(镇)要继续贯彻中办发〔2000〕25号文件精神,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围绕“三农”问题,重点抓好农村税费改革、征地补偿政策,财政、财务收支和各类救灾、优抚等专项资金以及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筹资筹劳等情况的公开。 市、县两级行政机关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围绕行政主体基本情况和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的程序、方法、结果等事项,围绕人权、事权、财权和物权,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要重点公开本地区城乡发展规划,财政预决算报告,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政府采购,征地拆迁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税费征收和减免政策的执行,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置等情况,大额资金使用、大宗物品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和产权交易,政府工程招投标,行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等情况的公开。 在抓好对社会公开的同时,各单位要重视抓好对内公开,招待费、通讯费、汽车燃修费、差旅费要详细公开,大额费用要将票据复印件向内部干部群众公开,实行“阳光票据”。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公开。 各级各部门要编制本地区本系统政务公开内容的详细目录,分类向社会或在单位内部公开。 四、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的形式和规范程序 要规范和创新政务公开的形式。要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通过政府新闻发布会定期发布政务信息;继续通过政府公报、政务公开栏、公开办事指南和其他形式公开政务;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挥其在政务公开中的作用,各县市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尤其要注意搞好网上公开;积极探索通过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以及邀请人民群众旁听政府有关会议等形式,对行政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通过各级各类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对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予以公开;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推进电子政务,逐步扩大网上审批、查询、交费、办证、咨询、投诉、求助等服务项目的范围,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要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程序。1.由单位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准备公开的内容;2.领导小组研究确定;3.通过适当形式予以公开;4.收集整理群众反映,提出处理意见;5.定期向上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 五、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工作制度 要建立健全审核制度。预先审核是保证政务公开全面、真实、及时、有效的重要环节。建立健全预先审核制度,就是要通过预先审查,准确把握和确定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严格限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今后,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决定任何事项,都要把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内公开等,作为必需的审核内容。不能公开的或暂时不能公开的事项,具体承办部门必须说明理由,经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查同意后,报本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要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对于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公开事项如变更、撤销或终止,要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项,要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确实不能公开的要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把政务公开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组织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进行评议。 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 六、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和程序,完善运行机制,使政务公开工作在广度、深度和力度上实现新的提高。 第一、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保证。当前,没有理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地方和部门要抓紧理顺,没有建立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要尽快建立健全,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地区、各部门的行政首长是本地区、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政府其他各项工作统筹起来研究和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部门的行政首长要亲自负责,精心组织,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各级政府办公室要切实负起组织协调的责任,充分发挥与政府各部门联系密切的优势,积极主动地履行好组织协调职能,协助政府抓好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指导和协调政府各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合力。 第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级政府要把政务公开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重要途径,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为人民行政和行政为人民的观点,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自觉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要充分利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与政务公开有关的政策、法规及各项,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和掌握政务公开的有关政策措施,投身于政务公开活动,积极参政议政,为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第三、强化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要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政协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认真听取群众团体和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上级行政机关要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层级监督。监察、审计等机关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对政务公开工作实行专门监督。要把政务公开作为行政机关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标准,定期考评检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厂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厂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标题:关于进一步做好厂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巩固、规范、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发挥其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积极作用,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大局,更好地团结、动员全市各族人民为实现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做贡献,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进一步做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认识[第1文章- 第1帮您找文章]
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协调和处理企业中的各种利益关系,搞好群众监督,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利于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件和精神文明建设。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高度,进一步深化和提高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认识,深刻理解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长期性,进一步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二、以巩固、发展为重点,认真做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下称“两办通知”)的要求,切实做到企业重大决策必须提交职代会审议,未经职代会审议的不应实施;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向职工公开,职代会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具有决定权和否决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做到:“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意见,职工安置方案需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既未公开又未经职代会审议的视为无效。
在企业改制中,凡是向企业管理层转让国有产权的,受让者名单、离任审计结果、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等必须向职工公开。改制后的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为职工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及时为职工接续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落实情况要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向职工如实公开。
企业改制后,要切实抓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衔接、巩固和完善。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要建立健全厂务公开制度,坚持并不断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等制度。要认真落实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通过厂务公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企业、车间、班组三级公开与职代会三级民主管理紧密结合的组织网络和运行机制。把企业发展决策、投资决策、改革改制决策、重大人事决策的内容纳入职代会的审议建议权范围;把企业生产管理、财务管理、奖金管理、物资管理、销售管理、基建项目管理、经济合同管理的内容纳入职代会审查范围;把职工经济利益、政治利益、精神文化利益以及企业重大决策和生产经营管理方面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内容纳入职代会的审议决定权范围;把与企事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内容纳入职代会的评议监督权范围;把企业领导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选聘、任用的内容纳入民主推荐权范围,落实好职工群众的知情权。
要充分发挥职工董事会、监事会的作用,畅通职工民主参与企业决策的有效途径。
三、加大事业单位厂务公开工作力度,推动校务、院务、所务公开
实行校务、院务、所务等公开的内容包括对单位内的公开和对社会的公开两个方面。单位内公开的内容包括:本单位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财务管理和经费收支;干部任免、职称评定和单位领导和教职工竞争任职;工资调整和资金分配;工程项目招标和承包;物资和设备采购,接待费开支情况;职(教)代会每年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教(职)工下岗、分流、内退和再就业情况;教(职)工普遍关注的其他问题及上级要求或本单位确定的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和事项。
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包括:社会上反映较强烈的学校乱收费问题,药品回扣等方面的热点问题上。
四、努力推进非公企业的厂务公开、职工民主管理工作
非公企业职工是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份,是国家的主人,享有了解企业基本经营状况的知情权,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权,对涉及自身利益有关问题的共决权。他们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权利,必须依法得到尊重和保护。
在非公有制企业推行厂务公开,建立职工民主关于进一步做好厂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厂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参与制度,既是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的,也是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的需要,职工(代表)大会是我国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厂务公开的主要载体,对非公有制企业同样适用,对非公有制企事业的发展大有益处。依照有关规定,非公企业至少有以下一些内容需要进行公开:企业发展和生产经营方面与广大职工密切相关的重要问题;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企业制订的规章制度;辞退和处分职工的情况及理由;职工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劳动安全卫生情况;集体合同及工资集体协议的协商、签订、履行、变更情况;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其他事项;企业经营者和工会经过协商同意公开的其他事项等。各基层工会组织可结合实际,积极引导,总结经验,逐步推动非公企业厂务公开和职工民主参与工作。
从事文化、教育、卫生、科研等的非公有制组织,推行厂务公开和职工民主管理工作,可以参照非公企业的做法来进行。
五、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做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企业改革,给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提出了新的和更高的要求,各级厂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一定要从实际出发,认真分析和研究新时期和新形势下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强化监督机制,以领导是否重视,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明确,工作是否规范,效果是否明显,群众是否满意为重点,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评价。对那些不公开、公开内容和范围不彻底甚至假公开的企业和单位进行批评,并责令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对不认真执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引发事端,影响企业和社会稳定,以及暴露出来的违纪违法问题,要严肃查处。要及时发现新情况,研究解决新问题,办实事,求实效,把工作重点放在研究解决企业发展与稳定的重大问题上,放在研究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上,放在研究解决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的紧迫问题上,努力使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取得新的发展。
根据上级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领导,决定调整“开远市厂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
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梁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谷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从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
各级厂务公开领导小组也要结合实际进行调整充实,更好地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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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厂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的意见


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的意见

文章标题: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十一五”期间城市管理工作,营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良好环境,全面巩固“民心工程”成果,加速推动我市老工业基地振兴,迅速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现就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城市管理的重大意义
1、加强城市管理,是政府的重要工作职能,是在城市工作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实际步骤,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市经济网-互联网最大资源网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2、加强城市管理,是实现我市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与和谐葫芦岛建设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是改善经济社会环境的有效途径。


3、加强城市管理是巩固“民心工程”成果的重要措施,是促进城市文明形象的提升,增加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有效载体。


二、目前我市城市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认识不高、体系不健全。对加强城市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重建设、轻管理的倾向依然存在;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强化监管的城市管理体系尚不健全。


2、投入不足、机制不完善。政府主导、多元化投入的城市管理资金保障机制还不完善;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和秩序的突出问题及城市管理“症结”依然存在。


3、依法管理力度不够。城市管理相关的地方规范性文件与新形势下管理工作的需要,相对滞后,依法管理城市的力度不够。


4、城市意识不强。市民城市意识亟待增强,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升。


三、加强城市管理的总体要求


当前以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构建“和谐***”,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城市文明形象的要求出发,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深化改革,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切实解决城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巩固和扩展“民心工程”成果,以市场配置资源,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最适宜人居和创业的良好城市环境。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统一领导、重心下移的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管理重心下移,进一步下放城市管理权限,实行属地管理,突出区、街道、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体作用。


建管并重、标本兼治的原则。把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各种治本措施,加快形成城市建设与管理“功能互补、有机衔接、优势整合、协调推进”的良好局面。


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推进政企、政事和管养分离,加快市场化运作和社会化经营进程,全面引入竞争机制,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城市管理新途径,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1、总体目标:(1)到20xx年,基本建立起适应城市现代化进程要求的城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比较完善的城市管理制度体系框架。(2)依法管理城市的能力显著增强,城市管理中各类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和解决。(3)城市基础设施优质、安全、高效运行,城市环境总体上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巩固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创建成果,推动我市成为“畅通工程”C类城市模范管理水平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人居环境奖城市。


2、实施步骤:


第一步,20xx年到20xx年,建立和完善与城市建设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修订、完善与城市管理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组织领导体系和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城市市容环境管理责任区,集中整治“脏、乱、差”,着力解决乱占乱挖、乱贴乱画、乱设乱挂、乱停乱放、乱拆乱建、乱排乱卸和住宅物业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使各类违法、违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管理水平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达到“畅通工程”C类城市模范管理水平,进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行列。


第二步,20xx年到20xx年,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基本实现“权责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服务高效”的管理目标,进入国家卫生城市和人居环境奖获奖城市行列。


第三步,20xx年,全面总结“十一五”期间城市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不足,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实施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勤务区模式。


四、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


科学界定和划分市、区、街道、社区的管理范围、职责和权限,理顺城市管理各部门之间的关

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的意见第2页

系,形成市为主导、区为重点、街道和社区为基础的城市管理格局。


1、建立统一的领导机制。(1)成立***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作为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审议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性规划、计划和有关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审查市本级城市管理综合性规划、计划执行情况和重大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市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建委主任、**和**区区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文明办、市建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日报社、市水利局、市文化局、市法制办等组成。(2)城市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市城管办),设在市建委,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汇总、编制全市城市管理的综合性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城市管理资金的使用安排意见,协调城市管理有关方面的工作关系,组织开展全市性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活动,监督检查城市管理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考核城市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组织落实城市管委确定的有关事项。各区和街道也要设立城市管理领导机构及其办公室,承担相应的牵头组织、综合协调和监督考核职能。


2、明确各层级的职责。


市级城市管理有关部门的主要职责:(1)依据《城市总体划》,研究起草和制定城市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划、计划、制度及措施,并组织实施;(2)组织制定城市管理工作规范、技术标准和监督办法,对**区、**区龙湾新区的重要设施(主要街路、桥梁、大型公园、广场)进行管理;(3)集中行使城区道路挖掘施工许可权,承担**区、**区龙湾新区范围内的生活垃圾二级清运;(4)严格城市建筑市场秩序管理,树立精品规划、精品建筑意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


行为;(5)指导、协调、保障和监督各区城市管理的相关工作。


区政府主要职责:(1)根据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提出符合本区域实际的目标任务,并分解到区级职能部门和街道;(2)抓好辖区内(除市级管理以外)的市政设施维护、绿化管护、环境保洁作业、住宅物业、冬季除雪的管理和监督工作;(3)在辖区内依法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职能,实现强化行政执法与社区自主管理的有机结合;(4)指导街道搞好城市管理,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城市市容环境管理责任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5)协调区属各职能部门和街道,解决职能交叉和管理盲区问题,使城市管理责任全覆盖、无死角;(6)对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重点问题和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整治。


街道和社区主要职能:(1)根据区政府下达的城市管理目标任务,负责日常管理工作,重点抓好市容环境管理责任区和“门前三包”工作;(2)强化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提高居民文明素质,共创文明社区;(3)动员居民群众和辖区单位参与城市管理与监督,做好社会与政府之间的信息沟通。


3、进一步下放城市管理权限。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简政放权的意见》(*政发〔20xx〕23号),进一步科学划分市、区两级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环境保护、房产物业等方面的管理权限,凡是能由区级行使的,都要依法采取直接下放或以委托授权的方式下放到区,并对相关的行政许可权依法作出调整。管理权限下放后,遵循“权随事走、人随事移、费随事转”的原则。


4、上收驻*企业城市管理权限。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要求,对企业担负的城建监察、环境卫生、绿化设施、市政设施、住宅物业等方面的管理权限和职能逐步进行上收,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服务国企改革。


五、全面推行市容环境管理责任区工作模式


以街道为平台,整合各类城市管理资源,不断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加快形成“范围清晰、标准明确、责任落实、监管到位”的城市管理模式。


城市市容环境管理责任区,是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协调和监督相关责任单位在本行政区内、主干道以外的范围履行市容环境管理职责的责任区域,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明确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有关部门、养护作业单位及开发或权属单位在市容环境


管理中的相应责任,制定并细化街路容貌、街路秩序、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市场摊区、住宅小区、绿化养护、市政设施等方面的管理标准,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强化监督考核,形成全面覆盖、各司其职、上下贯通、有机联动的市容环境管理责任体系(具体见《关于推行市容环境管理责任区工作模式的实施方案》)。


六、加快城市公用设施规划与建设


1、拓展和完善城市功能。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绿地水系系统、广告牌匾、夜景亮化特别是社区商业、农贸市场、停车场、公厕等方面的专项规划和建设规划,强化城市规划的刚性约束。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涉及公众利益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加强城市管理奠定基础。


2、强化行政许可部门把关职能。行政许可部门要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城市管理法规、规章的要求,对涉及城市管理的行政许可事项严格把关。突出对人居和环境有干扰和影响项目的环境影响和交通影响评价,对在居民楼内或住宅区、机关、医院和学校附近开办餐饮、娱乐、铁合金加工、石材加工、废品收购站、机动车修理及清洗等可能发生扰民、破坏市容景观项目的许可申请,环保、工商、交通、卫生、建设、水利等行政管理部门在行政许可前,要在一定范围、时限内进行公告或举行听证会,依据公众反馈意见或听证结果作出是否允许其经营的决定,从源头上控制影响城市管理问题的发生,为实施后续监管创造有利条件。


七、集中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


1、全面整治占道经营。不再受理主要街路任何形式的经营性占道许可事项,对其他街路的临时占道许可事项要严格控制和规范。组织开展清理占道的专项活动,确保主要街路无经营性占用,其他街路经批准方可临时占用。引导和鼓励临街单位向社会开放厕所、停车场等公益设施,改善出行环境,对各类停车场进行清理、规范,统一纳入城市规划,实行划线定位,设立标志,专人管理,达到行车有序、停车入位的要求。


2、集中清理私搭乱建和随意拆改。对临街建筑拆改窗门严格予以控制。对主要街路,不再许可拆改窗门事项;其他街路确需拆改窗门的,必须符合街路规划、市容市貌标准和安全规范。坚决清理街路和居民区的私搭乱建,加大整治违法建设力度,对无规划许可证开工建设项目,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减少资源和资金浪费。


3、规范户外广告、牌匾设置。制定《***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分区域、分街路编制广告设置规划,制定广告、牌匾设置技术规范,严禁乱挂条幅布幔,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限期整改,对违章设置的予以拆除,确保户外广告、牌匾设置有序、规范、美观。


4、综合整治“四乱”问题。认真贯彻《**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采取管疏并举、专群结合的办法,对乱写、乱涂、乱贴、乱画问题进行综合治理。有关管理部门和街道要积极创造条件,在街路两侧或辖区内适当位置设立符合市容规范的广告栏,为人们张贴微型广告提供方便。对在建筑物、构筑物、树木、公共场所、公用设施、住宅楼内涂写、刻画,擅自贴挂“小招贴”的,巡查人员一经发现,应督促责任单位、责任人在48小时之内予以覆盖或清除,尽快恢复原貌;应当处罚的,交由城市管理或公安部门依法进行查处。通过整治,使乱写、乱涂、乱贴、乱画现象在我市主要街路、商业街区、火车站、旅游景点等重要“窗口”基本绝迹,在其他街路和居民区得到有效控制。


5、解决绿化养护和市政设施监管不到位问题。制定严格的绿地和市政设施验收、移交、管护制度和标准,及时足额核拨管理经费,确保树木、绿地和市政设施得到高标准管护。加大巡管力度,发现绿地损坏、树木枯死、灯饰不亮、道路井盖丢失等问题,尽快督促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补植、更换或恢复,对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及时进行查处,并对损毁绿地、树木、灯饰和偷盗市政设施的当事人依法进行严厉惩处。


6、强化住宅物业管理。贯彻《***市物业管理办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加以实施,及早落实市、区物业管理机构。按界定的市、区管理权限和职责,全面规范物业行业管理。明确住宅区管理责任,开发在建未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配置物业管理用房,交付使用但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有产权单位的由单位负责,无产权单位的和特殊原因已弃管的住宅区,由所在街道、社区负责,实行基本物业管理或业主自治管理。加大住宅共用部位、设施和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缴力度,落实经费做为物业管理的补助资金,专项用于解决住宅物业管理中遗留或急、难、特等问题。


7、严格控制道路重复挖掘。新建、改造道路工程,在搞好前瞻性预测的基础上制定相应规划,并通过媒体进行公示,组织协调相关地下管网施工单位严格按规划同步实施到位;对新建、改造的地下管网工程项目,要进行规划性和计划性的提前审核和规划审批,从严把关。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年初发布公告,组织各有关单位在每年3月底之前报告当年挖掘计划,在此基础上制定全市的道路挖掘年度计划。经过许可的计划外的挖掘,原则上采用免开挖技术,并按规定的上限收费。对未经许可挖掘道路的,要加大处罚力度。对确需挖掘主要街路和新改造道路的,须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尽可能减少道路挖掘次数。


8、整治城市垃圾残土乱排乱倒现象。制定城市垃圾残土排放规定,并认真加以实施,设立建筑垃圾排放场,引导产生垃圾残土的单位和个人按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方式和时间排放倾倒,加大对乱排、乱卸垃圾残土当事人的处罚。对积存和无主的垃圾残土,管理部门要组织有关责任单位及时清除。加大对垃圾和残土运输车辆的管理,实行“密闭式”运输,杜绝运输过程沿途撒落。通过整治,彻底解决城市出入口、河道沿岸垃圾残土积存和城区水系污染等问题。


9、解决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将“城中村”纳入城市管理,集中清理积存的各类垃圾,对城乡结合部地区加大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完善垃圾转运站、公厕和垃圾收集容器等设施,并进行专业化的道路清扫或保洁,区级政府要将城乡结合部纳入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范围,切实改变环境卫生面貌,并得以保持,使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尽快达到城区内管理水平。


八、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法制建设,不断加大依法治理力度


1、健全城市管理制度体系框架。针对城市管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加快城市管理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工作,抓紧制定城市规划、建设、行政许可与后续监管部门工作衔接监督办法,使城市管理各方面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2、完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系。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教育和培训,完善执法工作的现代化手段,为推进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服务水平提供保证。对执法人员编制、经费、装备等加以保障,加强公安部门、法院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联动与协作,防止和减少妨碍行政执法案件的发生,保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进行。


九、健全城市管理投入机制,确保城市管理工作有效运行


1、建立城市管理资金保障机制。市、区财政部门要按照与城市建设和发展步伐相适应的要求,多渠道筹集城市管理和基础设施维护建设资金。城市维护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专项资金全额安排、土地出让金优先安排城市管理使用,不足以维持正常支出时,财力予以适当补贴。建立城市管理奖惩机制,由市、区两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在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卫以及行政执法等城市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予以奖励。实行城市管理保证金制度,区、街道、社区和市直相关管理部门要向上一级对管理工作标准进行保证,市财政对市直相关部门和区政府在拨付和划转管理经费时,预扣5,做为城市管理保证金,按市城管办考核、考评结果,达到标准,予以拨付和划转,达不到标准的,视情节予以扣留或部分扣留。区政府对区直相关管理部门、街道、社区参照实行。


2、强化对城市管理资金使用的监督。市、区财政部门要单独编制城市维护建设资金预算,经政府批准后严格执行。财政和审计部门对城市管理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实行严格的监督检查,确保使用方向和使用效益。


3、实行多元化的城市管理资金投入机制。支持和鼓励国外资本和民间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努力形成以政府为主体、各类资本广泛参与的城市管理资金投入新格局。


十、加强宣传引导,建立全面监管机制


1、健全完善城市管理的责任监督机制。(1)实行城市管理工作领导责任制,把城市管理工作作为对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区党委、政府和区直有关部门,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以及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区区长的重要考核内容。以领导责任制的落实带动和促进各项工作责任制、特别是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对达到标准的要公开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对达不到标准的要给予相应的处罚,严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2)大力强化社会监督,对城市管理中的重大决策和举措,要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公众意见,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3)各级政府应编制年度城市管理白皮书,向社会公布城市管理投入、绩效以及城市管理重点工作情况;(4)充分利用各类传播媒体进行舆论监督,并公布举报电话;(5)要建立健全行风监督评议制度,切实加强社会对城市管理从决策到实施的全过程监督。


2、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深入开展城市管理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弘扬“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理念,引导广大市民增强社会公德和城市管理意识,提高自身素质,遵守市民行为规范,形成告别陋习、制止违规、走向文明的良好社会风尚。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体,以开辟城市管理专栏、专题、热线等形式,广泛宣传政府加强城市管理的重要举措,反映我市城市管理的有益成果,加强政府与市民之间的沟通和互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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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的意见

文章标题: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的意见

局机关各处室,各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保密工作历来是党和国家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关系着党和国家的安全,关系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推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食品和医药经济健康发展,现就做好保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当前,我国改革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经济社会生活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既蕴藏着巨大的活力和动力,又包含着很多困难和风险。作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作中涉及的政治、经济、技术等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很多,一旦出现问题,所造成的政治影响和经济损失将无法挽回。因此,必须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高度,从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做好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重要性。
二、加强领导,切实落实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省局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省局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保密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同志对保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处室、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处室、本单位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对保密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分析,积极应对,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增强政治敏锐性和警惕性,坚持把保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布置、同检查,切实把保密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保安全、保发展”。
三、与时俱进,做好保密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保密工作,宣传教育是基础。要坚持把保密宣传教育放在重要位置来抓。一要加大保密宣传教育力度,增强涉密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保密意识和法制观念。要克服“无密可保、有密难保、保密无用”的麻痹思想,克服“保得越多、越严越保险”的错误倾向,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牢固树立保密工作为全省食品医药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服务的全局观念,围绕中心,立足服务,审时度势,保放结合,做到该保密的能够保住,该交流的还能交流。二要进一步丰富保密宣传教育内容,在认真学习贯彻《保密法》的同时,辅之以相关的配套法律法规,抓住失泄密典型案例进行教育,以案讲法,努力适应新形势下做好保密工作的需要。三是积极探索保密宣传教育的新形式、新途径。过去行之有效的传统教育方法要继续运用,但更要注重现代科技手段在保密教育中的作用,增强教育的直观性和广泛性。总之,要从实际出发,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使保密宣传教育更加符合时代要求,更加贴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从而产生更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四、规范管理,确保各项保密制度落到实处.一要严格密级文件和电报的管理。需要各处室传阅、办理的密级文件和电报,由各处室兼职保密员负责文件的收文、保存、清退,确保密级文件和电报的安全。二要严守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能给企业带来较大的竞争优势,使企业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掌握企业相关资料和商业秘密的业务处室,要结合“规范化建设”工程的实施,制定相关保密制度,落实保密责任,确保企业秘密在负责的范围内不被泄露、不被窃取,保护企业的合法利益和正当权益。三要进一步加强计算机和网络安全管理工作。防范网络泄密已成为目前保密工作的难点和重点问题。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信息安全保密意识,注意防止和克服信息工作中“重建设轻保密”、“重利用轻防范”的倾向,严格互联网信息发布管理,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同时,加强计算机管理,落实责任人,坚持“谁上网、谁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提高技术防范水平,解决好OA系统与互联网之间物理隔离,建设好防火墙,消除隐患。坚持技术与人和制度紧密结合,技防与人防并重,不断提高保密整体防范能力。加强网上行文管理,严格电子公章和电子签名管理,确保不出问题。
五、以人为本,不断加强保密机构和保密队伍建设做好保密工作,要有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机构,有一支忠诚敬业的干部队伍。省局机关保密委员会已根据机构改革情况进行了调整,各直属事业单位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单位的保密委员会进行及时调整,并确定一名兼职保密干部,负责本部门的保密工作。各级保密机构和领导同志要从政治上爱护、生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保密干部,为他们干事创业创造良好的环境与条件。要不断加强保密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业务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保密干部队伍素质,确保保密工作正常开展。要加强保密干部岗前、在岗和离岗三个环节的保密教育,努力促进他们业务素质与政治素质同步提高,促进保密水平和防范能力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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