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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工作计划

“诚信计生”五年推进计划。

计划使我们做事有了目标。新的工作计划也要开始准备起来了。工作计划就是员工安排自己的工作内容的一种清单文书你知道职场精英们的工作计划是如何写出来的吗?小编特地花时间为你收集并编辑了“诚信计生”五年推进计划,仅供参考,希望能为你提供参考!

“诚信计生”五年推进计划

“诚信计生”五年推进计划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意见》和《县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建立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社会信用环境,促进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制定“诚信计生”工程(-20xx年)推进计划。
一、工作目标
到20xx年,“诚信计生”宣传教育纳入全县精神文明建设规划,融入计生宣传教育和管理服务之中,使育龄群众牢固树立“爱国守法、明礼诚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男女平等”的新型婚育道德观念,形成诚信光荣,少生优生、优育优教受人尊敬的社会风尚,从根本上杜绝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选择性引流产和计划外生育等问题;在人口计生工作中建立起政府与政府、政府与村(社区)自治组织、村(社区)自治组织与企业、村(社区)与村(居)民、企业与员工、村民与村民之间相互承诺,履行承诺,真正实现以法律和诚信规范各级计生组织和育龄人口的行为,创造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和相互帮助的良性互动计生氛围,把人口计生工作打造成取信于民、还权于民、造福于民的甜蜜事业。
二、工作任务
工作任务:宣传发动阶段
1、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修订完善合同,制定诚信承诺书。乡镇政府和人口计生部门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能范畴,按工作隶属关系,形成双向互动承诺,即县政府要与乡(镇)政府签订双向承诺,乡(镇)政府要与村(社区)签订双向承诺,村(社区)委员会要与育龄夫妇和流动人口签订双向承诺,乡(镇)政府、村(社区)委员会要与属地单位签订双向承诺,形成“诚信计生”工作链。
2、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初步开展诚信承诺服务活动。县、乡(镇)、村(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部门将诚信计生服务内容、服务时限、服务方式等

“诚信计生”五年推进计划第2页

务:典型( )培树阶段
7、开展“诚信计生红旗村、百佳标兵户和优质服务站”的创建活动。统一制定创评标准,通过自查、检查等形式,评选出5个“诚信计生红旗村”、“百佳标兵户”和2个“优质技术服务站”,召开“诚信计生”创建活动阶段总结会和经验交流会,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通过电视栏目和报刊,广泛宣传“诚信计生”工作先进典型,提高全社会对“诚信计生”创建活动的重视程度和参与意识。年末,“诚信计生”创建单位达到全县50%以上。
20xx年工作任务:深入推广阶段
8、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度。一是规范公开内容,应公开的全部公开。全县各级计生部门要把有关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以及群众关心的收费和免费标准及依据、计划生育各种奖励政策、《生育证》发放程序等全部予以公开。二是规范公开载体,注重公开效果。通过设立政务公开栏、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新闻媒体报道、热线电话、网上公开等形式,将计生全面工作展示给群众,初步形成“阳光政务、便民服务、群众参与、共同监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机制。三是加强人口计生行风建设,加强干部职工纪律建设,防止职务犯罪。实行挂牌服务,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组建计划生育义工队伍,兑现服务承诺,年末,“诚信计生”创建单位达到85%以上。
20xx年工作任务:巩固提高阶段
9、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做好宣传与服务有机相融。乡镇、村以群众需求为第一信号,统一确定每月最后一天为需求信息采集日,通过协会小组、育龄妇女小组活动日,将群众的需求信息反馈到村两委和村协会;下月1日为村培训答询日,村里难以答询的问题,上报到乡镇计生办和计生协,在半月内到村里进行培训答询,与育龄群众之间建立起上下贯通、配套完善的计生优质服务信息采集处理体系。各乡镇计生服务站全部开通热线电话服务,把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定位在贴近职责、贴近群众、贴近实际上,拓宽采集信息渠道,乡村利用答询日的形式,为育龄群众实行“面对面、心贴心、零距离”的宣传服务,满足所需所求。
10、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在乡镇、村两级加强诚信计生教育,落实双向承诺制度的基础上,坚持在健全完善监督体系上下功夫,进一步改善基层计生部门公正执法、优质服务形象。在系统外部,聘请县、乡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组成计划生育行风监督员,定期开展活动,监督人口与计生工作。在系统内部,要在全县计生部门推行一个公开栏、一封公开信、一次评议、一个意见箱、一张信息卡、一条热线电话为主要内容的六个一公开制度。对诚信事项,全部通过承诺保证书、公告等形式在乡镇计生服务站和村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制定计生人员工作准则,广泛开展了下评上活动,建立计生部门与群众相互信任的信用体系。每年,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计划生育协会将定期对“诚信计生”创建活动进行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做好先进单位的跟踪检查和评估,确保活动效果。
三、工作的要求
1.加强领导。县乡各级领导要重视和支持创建“诚信型计划生育”工作,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保证“诚信型计划生育”的创建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使广大育龄群众同政府之间消除“间距感”,产生“亲近感”,求得“认同感”。
2.精心策划。创建“诚信型计划生育”要坚持几个原则:一是坚持继承和发扬的原则。各乡镇要在创建“诚信型计划生育”活动中,把以往好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继承和发扬。二是坚持有机结合的原则。创建“诚信型计划生育”要在结合上下功夫,即同稳定低生育水平结合起来,同“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结合起来,同村(居)民自治结合起来,同“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镇村”结合起来,同抓基层打基础结合起来,同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结合起来,同“婚育新风海上行”活动结合起来,同“健康家庭促进计划”的落实结合起来,使创建“诚信型计划生育”达到预期的效果。三是坚持唯实的原则。创建“诚信型计划生育”必须体现层次性、递进性和整体性,各单位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切实抓好试点,取得经验,以点带面,逐步铺开。
3.机制推动。创建“诚信型计划生育”必须建立一系列的机制作保障,如建立责任驱动机制、精神驱动机制、利益驱动机制、奖罚促动机制、典型带动机制等,以保证创建“诚信型计划生育”顺利开展。
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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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计生工作计划


根据上级计生部门的文件要求,为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关心和支持人口计生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完善“村(居)为主”工作机制,推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健康发展。经村两委研究决定,决定在全村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诚为先的理念,积极探索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的根本转变,建立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的“双向承诺,充分自愿,依法自治”的诚信计生模式,实现“干部解压,群众方便,效率提升”的工作目标。

二、主要内容

对本村未满49周岁的孕环检对象子女年满16周岁且未婚的家庭实行诚信合同管理,分类指导,全程服务,注重早孕发现和控制早婚早育,突出孕环情监测制度改革和工作效率提升。一是对40周岁以上的育龄妇女,一年至少参加一次生殖健康检查;二是对40周岁以下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一年参加两次孕环检检查;三是对新婚未育、准生二孩对象和不符合加入诚信小组条件的孕环检对象以月访视为主,重点对象随时监测;四是对流动人口孕环检对象除按以上规定分类管理外,还另外加签流动人口合同,每年每季度自觉寄回孕检反馈单,或每年两节或因事、农忙等情况返回时应主动与镇村联系一次。到镇服务所做返乡检查。

三、具体措施

1、双向承诺。镇计生办和村民委员会参加诚信计生的家庭承诺依法兑现实行计划生育的相关权利;诚信计生户向镇居承诺自觉按政策生育,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不违反诚信合同规定。

2、充分自愿。符合条件的群众在互相信任、自愿的前提下,本着居住相近、便于管理的原则,组建由10—15人的诚信计生小组,民主推选产生诚信小组长。诚信计生小组成员必须经本人申请,小组成员评议同意、村委会批准后,才可作为诚信计生户。凡诚信计生户都要签订《新江村村民诚信承诺协议》(以下简称《诚信协议》)。流动人口相对集中且有固定工作场所,相互之间经常联系的也可自愿组成计信计生小组,并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运行机制。

3、依法自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诚信计生小组每个成员自觉履行《诚信协议》中规定的义务。村委会对参加诚信计生小组并守约的成员优先享受有关奖励优惠政策及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新江村计划生育诚信奖励优惠待遇》。对诚信小组成员未履行约定义务的,违约者本人除按计划生育相关规定处理外,小组成员不能享受村相关奖励优惠待遇;当诚信小组成员及家庭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出现政策外怀孕、违法生育、收养等行为时,其他成员要积极主动做好说服劝解工作。积极配合村两委做好计划生育的各项工作

四、实施步骤

1、成立组织。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村两委全体成员、计生协理事、计生专干为成员的诚信计生工作领导组,计生专干负责诚信计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2、召开会议。开好村计生协理事和村民代表会议,学习《计划生育合同》、《村实施计划》、《诚信承诺协议》,并讨论通过《新江村诚信计生奖励优惠待遇》,进一步修改计划生育村规民约。

3、推荐组长。深入到居民小组召开群众座谈会,宣传好开展诚信计生的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让广大群众明白并积极主动自愿参加诚信小组,填写诚信计生户申请表,签订《计生合同》。召开诚信小组成员会议,民主推选产生诚信计生小组长。

4、开展评议。村民委员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立诚信计生档案,稳步推进诚信计生工作。村计生协会组织会员开展评议活动,对村诚信计生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年度评议,监督村委会承诺是否履行,监督群众是否履行《村规民约》和《诚信协议》,确保诚信计生落到实处。

各区市人口计生局,金州新区、长海县卫生和人口计生局,高新区文教卫生局,长兴岛开发区、保税区、花园口经济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为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通知》(人口政法[XX]55号)和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通知》(辽人口办发[XX]3号)文件要求,维护好广大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全面提升我市依法行政和诚信计生工作水平,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认识

近年来,我市坚持“民需我为、我为民乐”工作理念,不断创新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形式内容,把诚信体系建设与人口计生工作结合起来,把行政管理和群众自治结合起来,以利益引导、依法行政、服务关怀、宣传倡导为抓手,以“健康家庭促进计划”、优质服务、文明执法专项活动、便民维权示范岗创建等为载体,深化诚信计生工作,较好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嬴得了基层干部群众的广泛赞誉,树立了人口计生工作的良好形象。

诚信计生工作是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思路转变的有效途径,是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和发展基层民主的重要载体,是推进依法行政、村居民自治、便民维权、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三为主”工作和优质服务的升华,是阳光计生行动的拓展。“十二五”时期,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处在重大的转型时期,面临的任务更加繁重,充分发挥诚信计生在推进工作落实、破解难题方面的积极作用显得尤为重要。为此,各级要充分认识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制度要求,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工作氛围,全面组织推进诚信计生工作。

二、明确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为中心,改革创新基层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机制,强化诚信道德,强化服务意识,强化制度建设,扩大群众参与,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诚信为政,取信于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和谐社会发展。

按照国家和省的工作要求, XX年,全市80%以上的区市县实现诚信计生。2013年,全市区市县全面实现诚信计生,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要有根本转变;建立起行政管理部门与群众之间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监督和相互协调的良性互动关系,形成稳定长效的诚信计生工作机制;建立政府引导下的以人口计生公共服务网络为依托的面向家庭高质量服务的工作模式,家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免费、奖励、扶助及优先优惠政策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基本实现。

三、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要求

各级要把推进诚信计生工作与基层阳光计生示范单位创建、政务公开、村居民自治、依法行政、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等结合起来,实现多位一体的运行工作模式,扎实推进诚信计生工作深入健康开展。

1.加强领导和监督。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确定年度计划。要把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纳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结合本地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计生工作的实际,制定全面推进诚信计生的工作方案,并将其作为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工作方案要在6月前报送至市人口计生委。市人口计生委从今年开始,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之中,并不定期地通报检查情况。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和半年自评检查情况要及时报送市人口计生委。

2.深化政务公开。坚持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应重点公开的内容和主要形式,结合落实“阳光计生行动”规范和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促进诚信计生与“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操作”、“阳光维权”的融合,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立信于民,推动诚信计生深入发展和公开透明地运行。

3.落实依法行政。要将依法行政作为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增加管理服务透明度。落实以人口计生政策及其执行情况为重点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有奖举报制度;要加强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任制,做好企事业单位的人口计生工作信用评估工作。加大政策推动和协调力度,探索扩大奖励扶助政策的覆盖面,研究制定有利于人口均衡发展的政策和便民利民措施,丰富诚信计生内容。贯彻落实省人口计生委《关于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推动解决关停并转企业退休人员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发放遗留问题;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建立计生家庭以外伤害保险财政补贴制度。

4.推进村居民自治和创建便民维权示范岗活动。指导基层修订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按照有利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利于诚信计生工作推进的原则,指导基层清理、修改或废止不适应诚信计生工作的规章制度、村规民约。继续开展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和便民维权示范岗创建活动,完善“政府引导、计生服务、村(居)委实施、协会推动、群众自律”五位一体的群众自治工作机制,维护群众的民主权、知情权、参与权、评议权和监督权,提高人民群众参与水平。开展“便民、透明、诚信、数字、文明”活动,培育诚信计生典型,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作用。

5.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强基提质”工程和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加快推进各级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基层特别是村(居)计划生育专职人员的报酬待遇。通过全面推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通过组织传导,家庭成员承接”的gof模式,第三周期“健康家庭促进计划”,精细化 “家庭生命周期服务链”服务内容等工作,满足广大妇女生殖健康的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增强群众对诚信计生的支持度和满意率。

各地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把诚信计生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诚信计生工作计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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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计生部门的文件要求,为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关心和支持人口计生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完善“村(居)为主”工作机制,推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健康发展。经村两委研究决定,决定在全村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诚为先的理念,积极探索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的根本转变,建立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的“双向承诺,充分自愿,依法自治”的诚信计生模式,实现“干部解压,群众方便,效率提升”的工作目标。
二、主要内容
对本村未满49周岁的孕环检对象子女年满16周岁且未婚的家庭实行诚信合同管理,分类指导,全程服务,注重早孕发现和控制早婚早育,突出孕环情监测制度改革和工作效率提升。一是对40周岁以上的育龄妇女,一年至少参加一次生殖健康检查;二是对40周岁以下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一年参加两次孕环检检查;三是对新婚未育、准生二孩对象和不符合加入诚信小组条件的孕环检对象以月访视为主,重点对象随时监测;四是对流动人口孕环检对象除按以上规定分类管理外,还另外加签流动人口合同,每年每季度自觉寄回孕检反馈单,或每年两节或因事、农忙等情况返回时应主动与镇村联系一次。到镇服务所做返乡检查。
三、具体措施
1、双向承诺。镇计生办和村民委员会参加诚信计生的家庭承诺依法兑现实行计划生育的相关权利;诚信计生户向镇居承诺自觉按政策生育,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不违反诚信合同规定。
2、充分自愿。符合条件的群众在互相信任、自愿的前提下,本着居住相近、便于管理的原则,组建由10—15人的诚信计生小组,民主推选产生诚信小组长。诚信计生小组成员必须经本人申请,小组成员评议同意、村委会批准后,才可作为诚信计生户。凡诚信计生户都要签订《新江村村民诚信承诺协议》(以下简称《诚信协议》)。流动人口相对集中且有固定工作场所,相互之间经常联系的也可自愿组成计信计生小组,并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运行机制。
3、依法自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诚信计生小组每个成员自觉履行《诚信协议》中规定的义务。村委会对参加诚信计生小组并守约的成员优先享受有关奖励优惠政策及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新江村计划生育诚信奖励优惠待遇》。对诚信小组成员未履行约定义务的,违约者本人除按计划生育相关规定处理外,小组成员不能享受村相关奖励优惠待遇;当诚信小组成员及家庭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出现政策外怀孕、违法生育、收养等行为时,其他成员要积极主动做好说服劝解工作。积极配合村两委做好计划生育的各项工作
四、实施步骤
1、成立组织。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村两委全体成员、计生协理事、计生专干为成员的诚信计生工作领导组,计生专干负责诚信计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2、召开会议。开好村计生协理事和村民代表会议,学习《计划生育合同》、《村实施计划》、《诚信承诺协议》,并讨论通过《新江村诚信计生奖励优惠待遇》,进一步修改计划生育村规民约。
3、推荐组长。深入到居民小组召开群众座谈会,宣传好开展诚信计生的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让广大群众明白并积极主动自愿参加诚信小组,填写诚信计生户申请表,签订《计生合同》。召开诚信小组成员会议,民主推选产生诚信计生小组长。
4、开展评议。村民委员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立诚信计生档案,稳步推进诚信计生工作。村计生协会组织会员开展评议活动,对村诚信计生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年度评议,监督村委会承诺是否履行,监督群众是否履行《村规民约》和《诚信协议》,确保诚信计生落到实处。
各区市人口计生局,金州新区、长海县卫生和人口计生局,高新区文教卫生局,长兴岛开发区、保税区、花园口经济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为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通知》(人口政法[2010]55号)和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通知》(辽人口办发[2011]3号)文件要求,维护好广大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全面提升我市依法行政和诚信计生工作水平,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认识
近年来,我市坚持“民需我为、我为民乐”工作理念,不断创新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形式内容,把诚信体系建设与人口计生工作结合起来,把行政管理和群众自治结合起来,以利益引导、依法行政、服务关怀、宣传倡导为抓手,以“健康家庭促进计划”、优质服务、文明执法专项活动、便民维权示范岗创建等为载体,深化诚信计生工作,较好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嬴得了基层干部群众的广泛赞誉,树立了人口计生工作的良好形象。
诚信计生工作是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思路转变的有效途径,是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和发展基层民主的重要载体,是推进依法行政、村居民自治、便民维权、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三为主”工作和优质服务的升华,是阳光计生行动的拓展。“十二五”时期,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处在重大的转型时期,面临的任务更加繁重,充分发挥诚信计生在推进工作落实、破解难题方面的积极作用显得尤为重要。为此,各级要充分认识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制度要求,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工作氛围,全面组织推进诚信计生工作。

二、明确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为中心,改革创新基层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机制,强化诚信道德,强化服务意识,强化制度建设,扩大群众参与,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诚信为政,取信于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和谐社会发展。
按照国家和省的工作要求, 2011年,全市80%以上的区市县实现诚信计生。2012年,全市区市县全面实现诚信计生,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要有根本转变;建立起行政管理部门与群众之间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监督和相互协调的良性互动关系,形成稳定长效的诚信计生工作机制;建立政府引导下的以人口计生公共服务网络为依托的面向家庭高质量服务的工作模式,家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免费、奖励、扶助及优先优惠政策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基本实现。

三、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要求
各级要把推进诚信计生工作与基层阳光计生示范单位创建、政务公开、村居民自治、依法行政、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等结合起来,实现多位一体的运行工作模式,扎实推进诚信计生工作深入健康开展。
1.加强领导和监督。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确定年度计划。要把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纳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结合本地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计生工作的实际,制定全面推进诚信计生的工作方案,并将其作为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工作方案要在6月前报送至市人口计生委。市人口计生委从今年开始,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之中,并不定期地通报检查情况。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和半年自评检查情况要及时报送市人口计生委。
2.深化政务公开。坚持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应重点公开的内容和主要形式,结合落实“阳光计生行动”规范和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促进诚信计生与“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操作”、“阳光维权”的融合,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立信于民,推动诚信计生深入发展和公开透明地运行。
3.落实依法行政。要将依法行政作为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增加管理服务透明度。落实以人口计生政策及其执行情况为重点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有奖举报制度;要加强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任制,做好企事业单位的人口计生工作信用评估工作。加大政策推动和协调力度,探索扩大奖励扶助政策的覆盖面,研究制定有利于人口均衡发展的政策和便民利民措施,丰富诚信计生内容。贯彻落实省人口计生委《关于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推动解决关停并转企业退休人员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发放遗留问题;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建立计生家庭以外伤害保险财政补贴制度。
4.推进村居民自治和创建便民维权示范岗活动。指导基层修订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按照有利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利于诚信计生工作推进的原则,指导基层清理、修改或废止不适应诚信计生工作的规章制度、村规民约。继续开展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和便民维权示范岗创建活动,完善“政府引导、计生服务、村(居)委实施、协会推动、群众自律”五位一体的群众自治工作机制,维护群众的民主权、知情权、参与权、评议权和监督权,提高人民群众参与水平。开展“便民、透明、诚信、数字、文明”活动,培育诚信计生典型,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作用。
5.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强基提质”工程和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加快推进各级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基层特别是村(居)计划生育专职人员的报酬待遇。通过全面推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通过组织传导,家庭成员承接”的GOF模式,第三周期“健康家庭促进计划”,精细化 “家庭生命周期服务链”服务内容等工作,满足广大妇女生殖健康的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增强群众对诚信计生的支持度和满意率。
各地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把诚信计生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积极创建示范岗推进计生服务


xx街道办事处地处梅州市区城郊,全办事处辖区内有20个村(居)委会,共有常住人口8万多人。xx计育服务所共有干部职工11人,其中女同志7人,我所承担着两万多名育龄妇女的计育服务工作。自开展“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活动以来,我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创建工作作为三个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切实抓紧落实,并与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各项业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取得了明显成效。多年来,我所被上级部门评为“计划生育达标单位”。一、领导重视,目标明确

创建活动伊始,办事处党委和妇联领导高度重视,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大力支持,要求我所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并紧扣“更新思想观念,提升综合素质,投身计生事业,显现巾帼本色”这一主题,制定建岗目标和创建措施,同时,不断致力于制度建设,制定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及各岗位的实施细则,从而把整个创建工作纳入全所整体工作安排,为巾帼建功立业创造良好的载体。

二、敬业爱岗,建功成才

实行计划生育党政一把手负责制以来,各项工作任务都有较大程度的增加。承担具体具体技术任务的女同志,克服重重困难,每次都能主动加班加点,全面完成了每次高潮任务、临时任务、省飞行检查任务。在完成好工作同时,全所女同志不断充实和完善自我,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以过硬的本领去迎接挑战。目前,共有4位女同志在忙着“充电”,所内的学习气氛十分浓厚,写论文、评职称的人也越来越多了。

三、加强管理,提升质量

我所严格按执业范围进行各项服务,依法执业,依法服务,依法管理,于?xml:namespaceprefix=st1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20xx年8月28日已经取得市计生委计划生育执业许可证。全所技术服务人员均能按有关要求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凭证施术,认真抓好对技术人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学习、贯彻,注重加强技术服务安全质量管理教育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按标准规范服务所的建设与管理,严格执行病历文书档案、节育手术常规、消毒隔离常规。防止和杜绝手术并发症、后遗症的发生。切实加强所容、所貌和环境卫生管理,进一步完善技术服务功能。在日常技术服务中,按标准规范做好受术者的术前化验、妇检、B超等各种检查,严格按手术适应症和禁忌症,决定是否对育龄妇女施行手术。对可以施行手术对象百分百做到知情教育和面对面咨询及签订手术同意书。同时加强全办孕前期管理服务工作,对附城片的村(居)委集中到服务所B超检查,对山区及有条件的村(居)委或单位,我们带机上门服务。一年来,组织查环查孕14106人次,查环查孕率达81%,较好地提高了育龄妇女的身体健康水平。

四、以人为本,优质服务五、践行新风,惠泽社会

经常开展“一帮一”以老带新,以新促老活动,开展“专一门、会两门、学三门”开展“巾帼建功、双学双比”活动。服务所还经常组织全所女职工参加扶贫赈灾助残活动,主动捐款、捐物、奉献爱心。尤其是结合工作实际,每年固定举办六次婚育学校培训班,将文明科学的婚育知识、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等知识传送到千家万户。举办了大型“关爱女孩”活动,邀请了著名专家向广大人民群众作“婴幼儿和幼儿教育”专题讲座,优化了社会育人的环境。六、以点带面,扩大成果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一是有效地调动了全所妇女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建功奉献的热情;二是有效地提高了全所女职工文明服务、优质服务的自觉性;三是全所女同志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了,业务能力得到了极大的加强;四是增强了凝聚力,形成了团结友爱的群体。

积极创建示范岗推进计生服务飞雪

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


XX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

xx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xx〕10号,以下简称《纲要》)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是进一步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政策文件。贯彻落实国务院《纲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切实抓紧抓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必须坚持《纲要》确立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真正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为确保《纲要》在我县全面正确执行,根据《aa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豫政〔20xx〕84号)和《xx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范政〔20xx〕15号)要求,结合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制定我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㈠指导思想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纲要》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严格依法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㈡总体目标: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具体目标是:
——行政权力的设定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得到规范。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职权划分明晰,职能配置合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形成,行政管理中的部门利益倾向基本消除。
——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机制基本建立。行政决策规则完善,程序规范,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政府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增强,提供的信息全面、准确、及时、真实。
——坚持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全面正确贯彻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权力与责任一致,权力与利益锐钩;行政权力中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得到规范。
——公开、公平、公正、高效、便民、信赖保护等行政管理原则及其相关制度得以确立。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基本形成;依法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得到有效维护。
——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明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能够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
——行政监督机制和制度基本完善。县政府对乡(镇)政府和政府所属工作部门的层级监督明显加强,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得到落实,行政监督效能显著提高。
二、主要任务和基本内容
㈠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政府决策水平
1、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牢固树立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意识,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明确界定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决策权,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继续完善政府决策规则、决策程序和决策监督等相关办法。
2、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工作机制。公开行政决策事项、依据、程序和结果,建立重大决策的听证、公布制度。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与公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应当进行法律分析和专家论证,并通过向社会公示、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民主党派、群众团体、公民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3、建立决策跟踪评估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定期对政府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反馈。推行行政首长决策问责制,对决策失误者追究相应责任,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㈡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1、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制度。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与改革决策相统一、与改革进程相适应的要求,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地编制规范性文件制定年度计划。严格执行《xx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行政决定和命令备案审查制度的通知》(范政文〔20xx〕85号),认真付诸实施,避免随意性和盲目性。对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实行成本效益分析。
2、改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方法。实行开门制定,多渠道、多形式听取群众意见,坚持制定工作者、实际工作进、专家学者相结合,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程度。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草案要采取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或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向社会听取意见,尊重多数人的意愿,充分反映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3、规范制定发布程序,强化实施监督。坚持政府法制机构统一审核、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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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和公开发布制度。防止和克服超越职权或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不适当强化部门权力和谋求局部利益的倾向。坚持“立、改、废”并重,每两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凡上位法已经作出修改或实际情况发生变化的,要适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建立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评估制度。
㈢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原则,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依法规范行政管理职能,严格我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设置和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科学合理设置机构、核定人员编制,努力实现机构和编制法定化。合理划分县、县、乡(镇)之间、部门之间的管理权限,逐步解决职能交叉问题。
2、切实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行政机关应当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保证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防止和克服地区封锁、行政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努力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建立对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引导和规范的相关制度。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现有隶属于行政机关的检测、检验、检疫机构以及经济类行业组织和其他中介机构,应当在职能、人事、经费、资产等方面与所属行政机关逐步脱钩。
3、完善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健全紧急状态预警制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构筑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预测与信息发布、控制与处理、物资保障的制度体系,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完善社会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相关办法,明确服务标准,简化服务程序,降低服务成本,做到统一、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
4、健全依法行政的财政保障机制。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预算制度,提高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等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坚决杜绝“以罚没养执法”和私设“小金库”现象。严格实行“罚收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确保行政机关权力与利益脱钩。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必须全部上缴财政,严禁以各种形式返还。行政经费统一由财政纳入预算予以保障。
5、进一步完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将就业工作作为县、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考核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实行全县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联通。健全完善养老保险基金调剂制度,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健全失业保险制度,积极探索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农村养老保障以家庭为主,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国家救济相结合,逐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合作医疗保险制度。
6、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完善配套制度,规范行政许可行为。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行政审批项目,解决职能交叉问题。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完善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管理等对经济和社会实施管理的相关办法,充分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管理方式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县、乡(镇)两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健全功能,改进服务。依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实行限时办结等制度。
7、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政府信息应当向社会公众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事项外,各级行政机关都应当依法公开信息,并为公众查阅提供便利条件。加快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制化建设,制定信息公开办法,建立健全政府公告和新闻发布制度。完善规范政府网络工作建设,加快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㈣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依法整合行政执法资源。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在有条件的执法领域推行综合执法试点。
2、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到有关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并建立严格的评议考核机制,全面实施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3、建立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经审查合格的行政执法主体,由同级政府统一向社会公告。凡未通过审查和公告的,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依法规范行政执法委托,严禁行政机关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将应由本机关行使的行政执法权委托下属事业、企业单位行使,或变相配置给其他非法定执法单位行使。行政机关内设机构以及设立的临时性机构不得对外行使行政执法权。
4、坚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制度。按照《aa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等有关规定,实行凭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未取得《aa省行政执法证》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县政府法制机构要认真做好《aa省行政执法证》的发放与管理工作,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经严格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后方能取得执法证件。实行《aa省行政执法证》年度审验制度,对年审时考试、考核不合格的行政执法人员,暂停其行政执法资格。严格按照省政府规定的范围与条件核发《aa省行政执法监督证》,对已不具备持证条件的,及时予以收回。
5、建立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制度。行政执法机关之间出现执法争议时,由县政府法制机构协调;协调不成的,报请县政府作出决定。在争议未解决之前,不得擅自改变执法现状。对于县政府作出的决定,有关部门必须执行。
6、行政机关应当将本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决定程序、法定条件以及办理时限等予以明晰、规范和公布。对行政处罚中的自由裁量权行使应当根据罚过相当的原则作出具体规定,并向社会公开。
7、完善行政执法听证制度。在完善行政处罚听证制度的基础上,将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纳入听证范围。行政机关应当制定听证规则,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听证程序。
8、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机关应当建立有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案卷。对相对人的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等应当立卷归档。县政府法制机构应当每年定期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查阅。
㈤建立高效便捷的防范机制,有效化解社会予盾
1、行政机关要依法履行行政裁决职能,及时裁处纠纷,充分发挥行政裁决的作用。
2、落实行政执法投诉制度,认真受理、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活动中的违法、不当现象的举报、投诉,理顺受理渠道,完善处理机制。
3、对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调处的民事纠纷,行政机关应当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调解。对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利和渠道。
4、依法运用仲裁机制解决经济纠纷。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在经济合同领域推行促裁制度工作,充分发挥仲裁在经济纠纷处理中的简便快捷、成本低廉、程序灵活、当事人自愿等特点。要采取有效形式向社会宣传《仲裁法》,加强仲裁机构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仲裁员队伍,实现仲裁事业跨越式发展。
5、完善信访制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通过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办理信访事项,不得相互推诿。要切实保障信访人、举报人的权利和人身安全,不得将信访、举报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送给被举报人。对可以通过复议、诉讼等法律程序解决的信访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告知信访人、举报人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权利,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6、积极推行法律援助制度,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司法行政机关要对开展这项工作作出规划。
㈥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强化行政行为监督
1、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全县普遍建立规范性文件监督审查体系,完善备案工作机制,落实备案工作机构和人员。对于规范性文件,要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确保帛象行政行为合法、有效。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有关异议,制定机关应当及时受理和处理。
2、实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审查制度。严格执行《xx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县人民政府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审查暂行规定的通知》(范政〔20xx〕17号)县政府所属工作部门作出的关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以及属于较大数额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关于责令拆除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活、生产有重大影响的建筑物等行政强制措施,应按规定程序报县政府备案。受理机关应及时进行审查,予以监督。
3、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积极探索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的新方式、新举措。落实和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公开审理制度,探索建立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简易程序。实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制度,提高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素质,完善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
4、健全行政赔偿和补偿的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赔偿和补偿标准及程序,建立行政赔偿和补偿的听证、协商、和解制度,依法保证赔偿费用财政支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得赔偿和补偿。研究建立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追偿制度,合理确定追偿条件和追偿标准。
5、加强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等行政法制监督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措施,加强对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政府法制机构、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依法独立开展专门监督,并形成合力。
㈦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建立健全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把依法行政知识列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培训计划,保证每名工作人员每年学习依法行政知识的时间不少于40学时。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法制机构具体负责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工作,并切实加强对一线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通过培训,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与本部门行政执法活动相关的专业法律规范及行政执法共用法律规范,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县政府法制机构要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行政法律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作为是否授予其行政执法资格的主要考核因素。
2、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办法,把依法行政情况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要量化,考核程序要透明,考核结果要向社会公布。要逐步建立对领导干部任职前实行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的制度。
3、认真实施普法规划,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要把依法行政的学习宣传作为普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崇尚法律的社会氛围。
三、工作重点和实施步骤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按照《纲要》和本《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实施规划,确定不同阶段的重点,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
㈠20xx年的工作重点是: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加强政府法制机构与队伍建设;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各项工作制度;认真组织好《纲要》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
㈡20xx年的工作重点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并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加大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审查监督力度;积极做好《行政强制法》等规范行政机关共同行政行为的法律的贯彻实施工作;积极探索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的新方式、新举措;全面启动经济仲裁工作,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利用仲裁制度解决经济合同纠纷;畅通信访渠道,对于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的信访事项,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㈢20xx年的工作重点是:健全行政决策过程中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机制,推进行政决策活动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投诉受理渠道,认真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活动的举报、投诉;对行政执法卷宗质量组织统一评比检查;依法整合行政执法资源,推行行政综合执法试点;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㈣20xx年的工作重点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完善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管理等经济、社会事务管理方法;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依法规范行政管理职能,努力促进机构和编制法定化;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情况组织检查;完善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积极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
㈤20xx年的工作重点是:认真对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查漏补缺,完善提高,全面做好《规划》落实情况的回顾总结工作。由县政府组织力量进行验收考评,总结经验,研究问题,为拟订下一个五年规划打下基础。
四、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㈠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乡(镇)政府及其部门应当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织,负责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检查考评和督促落实,单位行政首长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保证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㈡加强督促检查。上级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贯彻《纲要》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于贯彻落实不力的,要严肃纪律,予以通报,并追究有关人员相应责任。
㈢实行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各级政府应当定期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县政府所属部门每年要向县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是:本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所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下一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计划和措施。
㈣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县政府及其部门要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都要结合实际,健全法制工作机构,配备相应的具有法律专业素质的工作人员,并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政府法制机构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充分发挥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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