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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调查工作方案

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方案。

俗话都说事在人为,但是我们在开始做事情前也要有缜密的计划。想要活动有序且顺利地开展,我们应该在事情开始之前做好一份方案,方案是对具体事务进行安排的文书你对写方案感兴趣吗?有请驻留一会,阅读小编为你整理的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方案,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南昌市第七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摸清全市森林资源家底,掌握资源现状,科学考核全市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成效,根据赣府厅字[2009]4号和赣林资字138号文件要求,决定从今年5月起,在全市开展第七次县级森林资源二类调查。为确保顺利圆满完成本次调查任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调查目的与任务
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是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以满足森林经营方案编制、规划设计、森林分类经营和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等需要而进行的森林资源调查,是林业生态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和公益性工作。搞好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对准确掌握全市森林资源状况,建立林业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及时、快捷进行信息交流和科学实施林业生态工程具有重大意义。
调查的目的是掌握全市森林资源分布状况,森林覆盖率指标现状,建立或更新森林资源档案,为调整我市林业发展方针政策,制定林业和发展规划,实施林业分类经营,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科学指导森林经营提供依据。
调查的任务是查清区域内森林、林地和林木资源的种类、数量、质量与分布及其消长变化,客观反映调查区域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和经营管理状况,综合分析评价森林资源与经营管理现状,提出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意见,并逐步建立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为科学考核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完成情况提供依据。以本次二类资源数据为基础,组织完成全市“十二五”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加快推动各类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实施和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
二、调查范围
全面完成南昌、新建、进贤、安义四县以及东湖、西湖、青云谱、湾里、青山湖、昌北开发区、高新开发区、红谷滩新区、英雄开发区和桑海开发区(驻县(区)中央、省、市属单位按属地原则)的森林资源二类调查任务,总面积约740236公顷。各县(区)区划面积为:东湖区1723公顷、西湖区1897公顷、青云谱区1204公顷、湾里区23703公顷、青山湖区17920公顷、昌北开发区13003公顷、高新开发区23100公顷、红谷滩新区4921公顷、英雄开发区4460公顷、桑海开发区4023公顷、南昌县161925公顷、新建县221552公顷、进贤县195186公顷、安义县65619公顷。
三、技术方法
调查方法采取地面调查为主、地面调查与遥感判读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地面调查采用小班调查和固定样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通过固定样地调查(复查),估算总体蓄积、计算间隔期内森林资源消长变化,并控制和平差小班蓄积;通过小班区划调查,把森林资源落实到山头地块。遥感判读作为补充调查,利用卫星遥感影像资料,辅助判读森林地类、林种和树种等重要因子,提高小班调查精度。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本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和编制“十二五”森林采伐限额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为切实抓好调查、编限工作,市林业局成立樊三宝局长为组长,徐建平副局长、罗美英副调研员为副组长,罗晓平、曾德庆、李昌阳、欧小青、谢保成、胡友军、黄烜为成员的二类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政资源管理处,曾德庆兼任办公室主任,谢保成为副主任,工作人员有杨家林、杨安、万青、刘颖、黄义松、万颖民。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县级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审查调查工作方案,安排筹措调查经费并监督使用,接待上级来人检查,组织专家鉴定调查成果及其他重大问题的决策。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制定全市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方案、技术方案、外业调查操作细则以及质量管理办法;组织全市调查队伍技术,统一标准和工作程序;组织完成全市质量检查和调查成果材料验收;接待上级来人检查;完成全市调查成果材料的编制汇总、印刷、存档和上报等工作。各县(区)及有关单位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本地的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和编制“十二五”森林采伐限额工作。
(二)组建调查队伍
本次二类调查由市统一组织管理,以县(区)为单位进行调查。各县(区)应成立外业调查工组和质量检查工组,抽调素质高、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并参加过森林资源调查、有实践经验的林业专业技术人员或林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参加这次调查。每个外业工组,配备2~3名专业技术人员,挑选参加过2006年一类调查或参加过2003年二类调查的骨干任工组长;每个质量检查工组,由调查经验丰富的2~3人组成,组长必须具备林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组织实施调查
本次二类调查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由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或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城区)组织实施,提交全面、准确的调查成果。驻县(区)中央、省、市属单位的森林资源调查,由所在县(区)统一领导,单位可自行组织调查,也可以委托当地林业部门组织力量调查,调查经费由驻县(区)单位解决,调查数据按属地原则,归口当地县(区)统计上报。
五、工作安排及时间要求
(一)调查工作量
全市国土总面积740236公顷,按平均10公顷区划一个小班、平均每工组日调查70公顷(含小班区划调查和标准地调查)计算,全市共需区划小班74023个,小班调查工作量为10596个工组日;采取系统抽样调查,1×1平方公里布设一个固定样地,全市共需布设7443个样地,按平均每工组日调查2个样地计算,样地调查工作量为3225个工组日;根据省厅质量检查规定,需质检小班2991个,调查工作量为826个工组日;需质检样地986个,调查工作量为610个工组日。全市外业调查工作量总计为15257个工组日。
按实际开展调查工作167天(5个半月)计算,全市需组建73个外业调查工组,技术人员219名;组建外业质检工组22个,技术人员66人;组建后勤保障工组15个,后勤人员83人;全市共计需组建110个工组,抽调368名人员参加本次二类调查(全市二类调查工作量、工组、人员统计表详见表一)。
(二)时间安排
1、前期准备(2009年5月中旬)
包括全市二类调查工作方案的制定;各调查单位工作方案的制定、审查;地形图以及有关仪器设备、软件的购置等。
2、技术培训(2009年5月下旬)
组织参加全省二类调查工作启动会、技术培训班;召开工作部署会议,明确调查任务、时间及有关要求;并举办技术培训班,邀请省厅的专家对各调查单位技术人员进行全面培训。
3、区划调查(2009年6月-10月)
调查单位组建的调查工作组,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和规定的要求完成外业调查任务,市、县(区)同步开展技术指导和质量检查工作。
4、内业计算汇总(2009年11月-2010年1月)
小班属性逻辑检查,面积计算及平差,样地、小班调查数据及代码表输机,数据处理、统计汇总与分析,成果编制等。
5、成果审定(2010年2月1-15日)
完成各调查单位二类调查成果的审定及补充完善。
6、上报成果(2010年2月16-28日)
完成各种成果编制、印刷及上报。
7、建立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2010年3月-11月)
完成小班图形矢量化和属性数据挂库,基本完成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8、总结表彰
全市二类调查结束后,市局将适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本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完成质量好的单位和工作突出的个人进行表彰。
六、经费筹措
全市二类调查统计单位为14个,参照上期工作情况,预计调查总工作量为15258个工组日,调查总经费预算为444.3万元。其中:准备阶段经费37.0万元;外业调查经费300.3万元;内业成果汇编经费39.7万元;总结阶段经费67.3万元。各调查单位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二类调查经费预算,积极争取本地财政资金支持,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全市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经费预算详见表二)
七、质量管理
1、检查验收工作和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江西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操作细则》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2、森林资源二类调查质量管理坚持“实事求是、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事先指导、中间检查、成果校审”三环节管理。
3、实行技术质量责任制和分级检查验收制度,将质量责任落实到人。在检查验收中发现质量问题,必须限期改正或返工;对弄虚作假、不按技术规定执行的,要坚决惩处并责令全部返工。工作中的违法乱纪问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内业数据录入要坚持背靠背方法,进行数据对比,防止出现录入错误。
5、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制订专项检查验收制度和质量检查办法并严格执行。
八、成果提交
提交成果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调查成果需经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由林业主管部门行文上报。
1、数据库:以县(调查单位)为单位建立的样地、小班调查因子数据库,乡(镇、场)代码库、村(分场)代码库,小班图形和属性数据库;
2、统计表:按照《江西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操作细则》要求编制森林资源统计表(附表1-附表33);
3、报告:包括、质量检查报告、报告;
4、图件:主要包括森林分布图、分类经营区划图(按五大林种编制)、主要树种分布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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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方案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方案,请大家参阅!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强化林木采伐管理,促进森林有机更新,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我县林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十三五”期间全省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xx政秘〔xx〕xx号)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现将xx年度森林采伐限额下达给你们,并就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xx年森林采伐限额安排分解及相关要求

1. 下达商品材采伐限额25000立方米。商品材采伐限额由乡镇政府集体研究,分解落实到符合采伐申报条件的小班和地块,并以文件形式报县林业局备案。限额分解要求相对集中,不得按村组和人口均分,指标分配要具体落实到有可伐资源的林权所有者手中,严禁将木材生产计划分配给无申请、无林木权属、所属林木未到规定采伐年龄的林木经营者;原则上每个采伐小班或地块不少于5立方米,严禁按人口均分,严禁“撒胡椒面”;指标必须进村入户,层层公示,实行阳光操作,确保采伐指标公平、公正、公开分配到林农手中;全面推进商品材采伐相对集中和重点倾斜制度,引导村组采取轮流、轮户方式采伐,采伐期间可由各乡镇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防止林农常年采伐商品材,造成源头管理混乱。

2.安排人工商品林主伐限额110000立方米,主要用于股份制林场及营林大户,限额不直接下达到乡镇,由林业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作业设计,初审统计后上报县政府批准下达。

3.抚育采伐限额不直接下达到乡镇,采取总量控制在省下达的129131立方米限额指标之内,根据各乡镇、各经营单位按照实际需求提出的申请,由林业局进行作业设计,初审统计后上报县政府批准下达。

4.安排10000立方米人工商品林主伐限额,用于解决国有林场与林农联营的造林山场合同到期的林木采伐。

5.安排自用材采伐限额11000立方米,主要用于解决林农建房、装修及燃料消耗等生产生活用材。

6.国有林场、查湾采育场按照省批准下达的年森林采伐限额17068立方米执行。

7.枯死松木清理采伐实行即申即批,凭《限期除治通知书》直接办理采伐证。

8.凡采伐单位或个人,应当向所属乡镇林业站提出书面申请,主伐、间伐申请截至7月10日,商品材采伐申请截至10月底。采伐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2)一般用材林的主伐年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抚育采伐应当是中幼龄林;(3)已完成上年度采伐迹地更新造林任务;(4)上年度未发生重大滥伐案件、森林火灾或者大面积森林病虫害的,或虽有发生但已采取预防和改进措施。

9.主伐材、间伐材经县林业局审核汇总后,报县政府批准并下达森林采伐限额。对符合采伐申报条件的主伐材、间伐材,经乡镇林业站实地设计和乡镇政府初审把关后,由乡镇政府以文件形式于7月20日前报县林业局。

10.严禁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和皆伐改造。对上年度主伐迹地更新不力的地方,可调减或停止林木主伐限额安排,督促其完成年度更新造林任务。按林业分类经营要求,实行森林资源分类经营,分类管理,促进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对重点生态公益林、黄祁高速公路,省道慈张线、大青线、xx赣铁路沿线,168徒步探险、倒湖十八湾沿线,阊江源头及两岸第一层山脊以内,牯牛降、查湾自然保护区周围,旅游景区景点和县城周边,以及县里确定的关键控制区域内的森林,从严控制安排森林采伐限额。

二、改革和完善森林采伐管理制度

11.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制度和凭证采伐林木制度,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切实加强和严格规范树木采挖行为,采挖树木必须按规定审批并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胸径5厘米以上的树木纳入采伐限额管理。

12.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1)xx县林木采伐申请表;(2)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原件及复印件;(3)林木采伐作业设计;(4)乡镇政府或县林业局批准采伐文件;(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对申请材料不全、林木权属不清或存在林权争议的,以及有《森林法实施条例》第3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13.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采伐审批环节,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取消没有法律依据的采伐前置审批,其它公益林采伐作业设计一律由县林业局审批。

14.全面推行伐区简易设计,由森林经营者对伐前、伐中和伐后进行自主管理,林业主管部门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全面实行采伐设计文件表格化、简易化。

15.全面推行采伐公示制度,各乡镇分配安排采伐限额指标,必须提前在当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三、加强木材经营和流通环节管理

16.继续坚持凭证检尺制度,对林农和生产单位凭证采伐的木材,各乡镇林业站一定要凭采伐证(正本)进行检量,据实制作检尺码单。

对没有采伐证或没有按采伐证规定采伐的木材,一律不予检尺,并依法按乱砍滥伐处罚。

17.继续坚持凭证收购制度,凡从事木竹经营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办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木材经营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没有采伐证或没有按采伐证规定采伐或其他合法来源证明的木材。否则,依法按非法收购木材处罚。

18.加快建立中小企业及加工点监管员制度,全面落实“固定检查为主,流动检查为辅”的木材运输监督管理新机制,实现“山场源头管得住、运输漏洞堵得住、加工环节盯得住”目标。

四、全面落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

19.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把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摆到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主要责任人”的工作机制。

20.坚持并完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目标责任制,把森林覆盖率、森林保有量、采伐限额执行、林地保护管理等作为乡镇政府的年度考核内容,并严格考核评比,确保责任到位。县林业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对责任制建立和执行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考核等各项工作。

21.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队伍和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森林资源管理水平和执行力。坚持依法治林,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无证运输木材、非法加工经营和乱批滥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22.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务必要进一步强化舆论宣传,切实增强全社会参与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意识,提高广大群众参与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自觉性,努力形成人人关心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人人参与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良好氛围。

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森林防火工作方案供大家参阅!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林场、苗圃:

近期,我省气候干燥,刮风天气居多,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尤其是进入三月份以来,林下可燃物的增多和农事生产用火的增多,使森林防火面临着异常严峻的形势。今年以来,我省发生的森林火灾已造成6人死亡2人受伤,我县森林公安派出所截至目前也已处置了11次森林火警。

xxxx年3月8日,省林业厅在全省范围内专门组织召开了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3月9日,省xxxx勤俭在中共xxxx省委办公厅《要情快报》中亲自批示:要加大防火宣传力度,提高警惕,加强巡防,早发现,早扑灭,强化责任,及时处置。

请各单位按照领导批示,结合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务必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我县森林防火工作:

一、认清形势,夯实责任

各乡镇和各相关单位一定要解除麻痹思想,认清当前极为不利的气象条件和森林防火力量不足、设施落后及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大等严峻形势。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检查森林防火工作,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责任,严明纪律,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保安全、保稳定的大事来抓。

二、清查火源,消除隐患

据统计,今年春季我省发生的森林火灾中,95%以上的火灾是由于人为因素违规野外用火造成的。所以,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坚持把野外火源管理作为森林防火重点环节抓实抓好。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凡在森林防火区开展农事用火、生产用火、野外勘探等活动,必须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各乡镇一定要对辖区内所有行政村发布戒严令,开展巡逻检查,严禁烧秸秆、烧积灰等所有农事用火和生产用火,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实行封山防火。同时要加强重点人员的监管,对智障、呆傻等特殊人群,各乡镇要摸排登记,逐一落实监护责任人,林业部门要在生态区、风景区等重点林区加强宣传,设置警示标志、投入重兵,严看死守,坚决杜绝火种进山入林。

三、加强值班,畅通通讯

各乡镇和相关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值班调度,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每一位工作人员通讯畅通,各乡镇尤其要督促行政村主要负责人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状态。做到一有火情,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四、强化安全,科学扑救

在森林火灾扑救中,我们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思想,组织群众扑火时要有现场指挥员,积极向群众宣传扑火经验,告诫他们不要直接扑打火头,做到统一指挥,科学施救,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孕和未成年人参加扑火。

五、强化责任,严查火案

只有从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才能最大限度的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各乡镇、相关单位要加大辖区内森林火灾防控力度,县政府将开展责任倒查制度,对因失职、渎职、瞒报、迟报、责任不明、组织不力等造成重特大森林火灾的,要严格追究乡镇、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森林公安派出所要加大监督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野外违规、违法用火行为,坚持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严查火案、严惩火灾肇事者,坚持快捕、重罚,保持对野外违法用火的高压态势。

森林防火工作事关国土生态安全,事关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林业经济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乡镇、各部门要紧急行动起来,认真分析、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全力以赴的做好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为早日实现“省级园林城市”和完成“三年植绿”大行动做出应用有的贡献。

春季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总局、管理局春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依法治火、科学防火,坚持预防扑救并重齐抓,不断提升专业队伍综合能力和森林火灾处置能力,有效降低灾害损失。

二、工作目标

力争不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坚决杜绝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春防时间安排

春季森林防火期为3月15日至6月15日

森林防火高火险期为4月20日至5月31日

四、 工作要求

1、认真落实领导责任。

进入防火期,各级领导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树立责任意识,弘扬敬业精神,坚持把森林防火摆在重要位置,当作首要工作来抓,坚守一线抓防火,安排部署,检查指导。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发生山火亲自率队进入火场,保证组织指挥到位。

2、努力提高宣传效果。

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努力提高林区人们的防火意识。局电视台每期《沾河新闻》有森林防火的内容,大力宣传防火工作中的突出做法和先进事迹。各林场(所)布置好防火宣传一条街,插防火彩旗、挂横幅、贴标语、广播每天定时宣传。场区、公路两侧宣传牌要进行刷新、扶正,破损的更换,保持宣传效果。林场(所)与外来人员、重点人员和疯、傻、痴、呆人员的监护人签订防火合同书、保证书,做到上门入户宣传,深入作业点、农业点宣传,不留死角死面。

3、“三清”巡护检查到位

南沾河、伊南河、奋斗地区做为“三清”检查的重点,各相关单位继续加大“三清”工作力度。吉岭库、北沾河、汤元山、尖新山四个林场各派2支小分队,在关键时期进驻南沾河驻点看守清理。伊南河2支队伍进驻大平台巡护,茂岚进驻重点部位驻防巡护,疙疸敏、浦洛口、岭顶管护站巡护本责任区。立新、胜利严管北部农林混居林区的火源,重点是制止私自烧地边、扩地边等违规用火行为。边界各防火工作站把守大界线,清理外来人员,局属森林消防一中队8个小队关键时期分别进驻南沾河、伊南河施业区的重点部位,清理私自入山人员,防住外来火源。

4、继续坚持依法治火

公检法作为依法治火主力军,要继续加大依法治火力度,公安警力达到每个林场至少一名,高火险期,公检法三机关依法治火驻场包保干部按时到位开展工作。山上各派出所按照管辖区域进行执法检查和稽查,清查火源,惩处违规。发生火情第一时间进入火场,调查火因,查处火犯。坚决打击野外带烟带火、林内私自用火等行为,达到处罚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

5、严格管理各种火源。

进入防火期,各防火检查站、岗亭值班人员严格检查入山人员和车辆,认真做好登记和宣传教育。对外来人员、无证人员、无防火装置的车辆一律不准入山。高火险期,在重点区域增加岗卡,南沾河地区实行封山戒严。加强对春播、森林抚育、林下经济管护承包、采集山野菜人员的管理,岗亭严格检查、护林员跟班巡护、场领导经常检查和指导,野外作业点要指定专门的防火负责人。发挥义务防火员、监督员的作用,形成全民防火、人人有责的防火氛围。

6、强化火情监测。

进入防火期,各塔了望员开始上塔了望观察,严密监视责任区。了望员加强业务技能学习,熟悉掌握责任区内的地理情况,提高观察了望和通话能力。幸福、乌斯孟主塔做好通讯中转,确保火场和指挥中心通讯畅通。各单位、部门的对讲机按照指挥部要求开关机,24小时有人值班,保证命令的上传下达。幸福气象站做好火险天气预报工作,及时制定中长期火险预报,发生火情随时提供气象资料。

7、提高火情处置能力。

认真落实《沾河林业局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入防火期,局属专业队、武警森林部队及时进驻执勤点,严阵以待开展工作。林场(所)扑火队要满编满员,强化扑火技能训练,机具装备和车辆状态完好,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接扑火命令能迅速出发。

重要设施和林场(所)、村屯周围必须按照规定开设防火阻隔带,制定紧急避险方案,划定避险路线和场地,并进行演练。

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快乐我乡生态文明建设,强化林地资源的保护与管理,坚决制止非法征占用林地、无序破坏森林植被、随意损坏森林资源案件的发生,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为抓手,本着查处从快、打击从重、管理从严的原则,运用必要的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突出重点、重拳出击、严打严查、力求实效,对全乡范围内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违法占用林地的各类建设项目进行清理整顿,依法查处各类涉林违法犯罪,重点打击毁坏植被的开荒种地、开矿建厂、挖沙取土、堆放废弃物等违法占用林地行为,以及盗砍滥伐、盗挖野生树木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重点案件得到及时查处,毁林开荒、滥砍滥伐等行为得到及时打击,确保实现被破坏林地植被全面恢复。

二、目标任务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一批案件,打击处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教育警示广大林区群众,建设生态文明村,促进全乡生态文明建设。一是重点突出道路、江河、集乡绿化地带、水源点、林区等重点区域,有效打击整治毁林开荒、乱砍滥伐、偷拉盗运、盗挖野生树木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现一例,坚决从严处理,打出声威,打出效果,并向社会公布;二是对查处的毁林案件、火灾案件,要加强管理,限期恢复植被,采取自然修复和人工恢复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林地不流失;三是完善矿山、采沙、采石场管理,杜绝非法占林、毁林的现象发生;四是积极开展生态文明示范村和平安林区创建工作,引导、教育周边群众爱林护林,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共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我乡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宣传准备阶段(时间安排:8月25日至8月31日)。各村(社区)要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搞好摸底排查,并将组织机构、工作方案和摸底调查情况汇总,报**乡政府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将此次整治行动宣传到组、到户,做到家喻户晓。摸底调查以村为单位,对有林地征占用手续的企业也要进行是否存在少批多占、批甲占乙等违法行为。摸底调查内容为各类破坏森林资源安全的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各村(社区)要拟定恢复植被的重点范围。

(二)打击整治阶段(时间安排:9月1日至11月30日)。各村(社区)要根据摸底排查情况,密切配合工作组,针对个例及典型案件,集中力量,快打快查,严肃认真查处毁林开荒、乱砍滥伐、偷拉盗运、盗挖野生树木和非法占用林地和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在本次专项行动中,对无任何手续的违法乱占林地违法犯罪行为及有关工程项目责任人应及时立案侦察,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并做好案后被破坏林地的植被恢复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时间安排:12月1日至12月31日)。乡林业工作站、各村(社区)要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认真查找问题,查缺补漏,总结经验,建立保护森林资源的长效机制,并将总结材料报乡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主要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针对总体要求、目标任务,运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载体,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特别注重对《森林法》、《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及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件,通过向社会公开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及取得的工作成果,对损失巨大、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和查处阻力大、及时上报森林公安局,有效震慑犯罪分子。积极引导、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保护森林资源打击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

(二)调查摸底,强化监管。各村(社区)按属地管理原则,组织人员对历年开荒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明确对辖区内毁林开荒、乱砍滥伐、偷拉盗运、盗挖野生树木下一步拟恢复植被的地区,要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心中有数。要强化村组责任,进一步加强管理。一旦出现森林资源管理新的违法现象和毁林开荒的村社、林管员、公益林管护人员要及时制止、处理,确保不出现新的增量。各村(社区)、组、林管员、公益林管护人员对出现的案件不闻、不问、不管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不出现新的案件发生。

(三)重拳出击,严查严打。以森林公安为主对违反森林保护法规,非法占用林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种植农作物、堆放或者排放废弃物;其它非林业生产、建设,造成林地毁坏;对取得了征占用林地手续但存在少批多占、批甲占乙、未批先占等违法占用林地以及盗伐、滥伐林木;为营利性生产、作业,故意将生长中的树木折断、掩埋、致使森林遭到严重破坏的,一律按法律规定的上限标准实施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对已查处的典型案件,要打出声威、打出效果、从严从快查处,对乱砍滥伐、偷拉盗运等行为要处罚到位,绝不姑息。

(四)加强管理,恢复植被。对案件查处之后被毁坏的林地统一交由村民小组集体管理,由村(社区)负责督促并限期恢复植被。对火烧迹地一年内严禁开发、流转,使其自然修复,恢复植被。对林区边缘的荒山、荒地、历年来被非法蚕食侵吞的林地,各村(社区)要制定计划,按“砍一栽三”的规定来恢复植被,由乡林业工作站进行管理。

(五)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乡级相关部门必须全力配合本次整治行动,乡林业、国土、公安、纪委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村(社区)要无条件配合,要广泛收集情报信息,及时上报**乡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要及时组织执法人员,联合相关部门实施打击。对破坏森林资源的企业或个人,林业部门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联合执法。

(六)加强督查,严格奖惩。对及时举报并有效制止非法侵占林地、毁坏林木行为的护林员和群众,经查实后,由乡政府给予适当奖励,对工作失职的相关干部和护林员,经查实后,坚决予以追究相关责任;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有案不报、瞒案不报、暗中保护的有关人员要严格追究责任。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开展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成立**乡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林业工作站,由**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职业健康调查工作方案


职业健康调查工作方案

根据市卫生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全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实施方案》及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印发省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调查目标

通过实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摸清我镇主要行业职业病危害情况、职业病危害接触人群分布、职业病发病人数及主要职业病发病特点,研究职业病的发病规律,为制定职业病防治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为确保全镇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牟山镇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全镇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的领导、协调、组织和实施,定期组织检查、开展督导检查和评估。

领导小组下设调查工作小组,具体开展本辖区内的调查工作。

三、调查范围、调查对象、内容与方法

1.调查范围与对象:辖区内2012年12月31日前,工商部门注册的职业病危害企业(附件2)。

2.调查内容:调查辖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本情况,填写用人单位调查表(附件3)。

3.调查方法: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小组具体实施辖区调查和数据录入工作。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供2012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被确定为职业病危害企业的基本信息。

(2)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小组对调查对象进行职业健康状况调查的,并通过文件、电子邮件、调查员入厂调查等方式将调查表分发到各企业,由企业填写用人单位调查表(附件3)

(3)基本情况调查表返回后,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小组将随机抽取2%的企业调查表,由调查员入厂复核,并按照全国统一的编码及程序软件,录入调查数据。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部署阶段(2013年7月)

7月20日前,组织建立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和调查工作小组,制定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实施方案,并上报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复核、数据输入、总结上报阶段(2013年7——8月)

1.7月22日前,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小组将调查表以文件、电子邮件、调查员入厂调查等方式分发到各企业,由企业填写用人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3),7月25日前寄回到工贸办。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小组确定由徐建苗同志负责职业健康状况调查的技术咨询。

2.8月5日前,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小组将随机抽取2%的企业调查表,由调查员入厂复核,并填写《质量控制检查结果抽查记录表》。8月10日前完成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数据的录入、数据审核、结果分析和总结上报工作。

五、质量控制和技术保障

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对调查情况、调查数据录入进行抽查审核。并配合上级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技术指导组对职业健康状况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抽查和督查。

六、工作要求

本次职业健康状况调查的工作人员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本次职业健康状况调查作为贯彻落实《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2-2015年)》的一项具体行动,作为促进我镇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构建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实际举措,切实加强领导和部门间的协调配合,认真研究,并结合今年正在开展的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全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实施方案》和相关措施,做好质控记录,确保调查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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