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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系统五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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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2006〕7号)和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为加强粮食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结合“十一五”期间我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全国粮食流通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粮食规划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粮食流通行业依法治理,不断推动粮食流通法治化进程。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贯穿“”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于粮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过程之中,为构建适应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社会主义粮食流通体制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适应党和国家粮食工作大局,适应粮食流通行业从业人员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粮食流通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粮食部门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粮食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构建社会普法联动机制。
(三)基本原则。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原则是:坚持围绕“十一五”粮食流通规划总体目标,服务大局;充分体现党中央、国务院的“五五”普法的要求,把社会主义荣辱观贯穿“五五”普法的全过程,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坚持从实际出发,紧密结合粮食流通行业特点,分类指导。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和重点工作。要持之以恒地学习宣传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努力提高粮食流通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在粮食流通行业进一步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形成崇尚此文来源于小编wmjy.net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粮食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服务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需要,积极开展粮食流通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法律依据,对这两个条例及配套规章和办法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要深入学习宣传依法行政的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能力。要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为粮食企业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要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粮食流通行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要加强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促进粮食经济主体依法经营和管理。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在粮食流通行业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三)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理。认真贯彻《国家粮食局关于粮食行政管理部

门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促进粮食流通管理法治化。要进一步转变和完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职能,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要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考评议制度。围绕粮食流通工作的中心,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要注重宣传程序性的法律法规,实现从注重法律条文的宣传向注重法治理念的宣传、从单纯注重法定权利的宣传向注重法定权利和法定义务相统一的宣传的转变,形成全社会崇尚法律,既享受权利又履行义务的良好风尚。
(四)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要大力推进粮食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进市场,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农村”、“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市场”等活动,组织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周年纪念活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在粮食流通行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使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真正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三、工作要求、步骤和安排
(一)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粮食流通行业从业人员。粮食流通行业从业人员要结合生产、经营、学习和生活实际,自觉学习法律,维护法律权威。要重点加强对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粮食经营者的依法经营和诚实守信、粮食生产者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维权的法制宣传教育。同时面向全社会广泛进行普法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依法管粮、放心消费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领导干部和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和行政能力。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要培养公务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行政执法人员要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通过普法进一步明确粮食行政管理机关公务员和领导干部在粮食流通管理中的工作职能,严格按照法律赋予的职权和法律规定的程序履行职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粮的水平。
(三)加强粮食经营者、生产者和消费者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法律素质、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要采取多种形式,重点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粮食政策的规定,抓好贯彻落实。对粮食经营者,重点宣传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应履行的义务,培养粮食经营者(包括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粮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粮食企业依法经营的自觉性。对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重点宣传国家粮食政策和法律,宣传法律法规中保护种粮农民和消费者利益的有关规定,告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和方法,通过开通法律服务咨询热线等方式积极提供法律援助,培养和增强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四)认真做好“五五”普法规划宣传发动工作,切实抓好“五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2006年下半年,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本规划和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本地粮食流通行业五年规划,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2008年开展督导检查活动,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0年组织对“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
(—)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成立由国家粮食局负责人任组长,国家粮食局有关司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全国粮食流通行业“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全国粮食流通行业“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司,负责规划的实施,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具体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方案。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指定一名主要领导负责“五五”普法工作,并成立相应的“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并从实际出发,制定本单位“五五”普法具体实施方案。要自觉接受同级党委、人大、政府对粮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强与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的联系。
(二)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监督机制。实行公务员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把考试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内容。要逐步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
(三)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国家粮食局按照中发〔2006〕7号文件的要求安排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也要落实相应经费,专款专用,保证粮食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活动,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组织编写全国粮食流通行业“五五”普法材料,培养普法骨干。加强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广泛吸收社会力量加入到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推进普法志愿者活动向规范化发展。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宣传形式要因地制宜,增强针对性,讲求实效,既要保留传统的行之有效的宣传手段,又要开发新型数字化媒体宣传方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新闻媒体,利用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网站等互联网平台,办好粮食法制栏目(专栏、专版)等。在公共场所建立固定和流动法制宣传设施,为粮食流通行业从业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加强新型宣传园地建设,充分挖掘、利用互联网的宣传潜力,不断增强宣传手段的科技含量,开辟移动电视、车载电子显示屏等新型宣传阵地,不断扩大法制宣传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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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土资源局“五五”普法教育规划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十一五”规划的实现,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转发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旌发18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总体要求,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国土资源管理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我县公民遵守和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资源保护意识,促进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为构建和谐旌德营造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法制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进一步提高本系统法律意识及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本系统工作人员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提高依法行政和维护社会主义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本系统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三)工作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一五”规划总体目标和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于经济建设,服务于构建“和谐旌德”。坚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突出重点,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坚持面向社会,做到法制宣传教育和其他工作相结合,使宣传教育融入我县国土资源管理和服务全过程。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和宣传及国家基本法律。牢固树立宪法权威,培养民主法制观念,规范国土资源管理行为,提高本系统管理人员宪法意识。
(二)重点学习和宣传《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测绘法》和其他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大力开展与国土资源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资源保护意识,促进国土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
(三)定期开展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人员和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工作,加强本系统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着力提高我县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四)突出宣传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地位和作用,大力宣传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在村庄、集镇建设中,坚持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管理,规范新农村建设用地等行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五)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把《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测绘法》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送到农村、机关、企业(矿山),宣传到地方政府各级领导、农村村民、矿山企业负责人等不同群体。
(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在日常宣传的基础上,利用“3.19”矿产资源法宣传日、“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大法制宣传教育节日,有组织地开展大规模的、形式多样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
三、工作要求
(一)结合实际,深入学习法律法规。
1、深入学习《行政》、《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合同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行政许可法》、《信访条例》以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2、及时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要将“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时期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纳入学习内容,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贯彻执行。
(二)突出重点,加大法制宣传工作力度。
结合我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明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宣传主题,切实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法制宣传工作的重点是:大力开展国家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政策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作用;大力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工作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与土地征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节约用地、合理用地的观念,提高公民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四、普法对象
> “五五”宣传教育的对象为本系统全体干部、职工,重点是在审批、登记、发证等管理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国土资源相对人,重点是农村村民、村委会干部、用地单位、矿业权人、企业法人等;地方各级领导,重点是县、乡(镇)党委、政府领导。
五、普法形式和步骤
(一)普法形式
1、培训普法。按省、市、县里统一要求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工作培训。
2、活动普法。结合“3.19”矿产宣传日、“6.25”土地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网络普法。充分利用局办公网络,适时发布法制信息,开展网上普法宣传教育。
4、媒体普法。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媒体,宣传报道 “五五”普法的典型经验和信息。
(二)步骤
“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12月前,制定五年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建立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研究制定年度法制宣传实施方案。
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至2010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年度、研究制定年度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本单位开展“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

物价系统五五普法五年规划


物价系统五五普法五年规划


在市委、市政府及省物价局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物价系统顺利实施了“四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全系统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对正确履行各项职责起到了重要的支撑和推动作用。为适应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进程加快的新形势,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通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四川省物价系统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___市物价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物价中心工作,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施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物价工作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建设法治___、和谐___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目标

通过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使物价系统干部职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法制建设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形成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价、依法管理的新局面,全面推动全市物价系统各项工作。具体目标是:

1、各级领导干部法制理论水平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明显提高,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进一步增强,能够自觉接受各级人大和群众的监督,在学法、守法和用法中起到表率作用。

2、广大干部职工能够全面熟悉国家的基本法律法规,更加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要赔偿的观念。掌握与价格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依法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自觉维护国家和社会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职能的重点行政执法人员,能够正确理解、熟练掌握和应用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真正做到依法办事、公正执法、严格执法。

3、各项法律工作取得显著进展,立法进程加快,做到行政执法依据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落实,行政执法意识和水平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机关内法制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

二、主要任务

(一)结合实际,深入学习法制法规

加强法制知识学习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全市物价部门要紧紧围绕“十一五”规划总体目标,制定法律知识学习计划,认真落实学习任务。

1、深入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学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的重点工作。要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宪法的权威。进一步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干部职工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保密意识、社会责任意识以及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2、深入学习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物价部门是政府重要的职能部门,必须把握好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法定程序、法定权限以及应承担的责任。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等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依法行政方针政策和依法行政基本理论,加快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3、深入学习与物价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一是要认真学习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持经济平衡较快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全市物价部门在促进经济发展中承担着宏观调控、经济管理的重要职责,必须要有重点地学习规划、产业结构调整、自主创新、价格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二是要认真学习社会发展领域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使物价系统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依法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三是要认真学习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的法律法规。物价系统干部职工应学习掌握好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规范各类市场主体行为、市场交易、市场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四是要认真学习改革开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国际经贸规则,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依法处理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

4、及时学习新颁布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我国立法进程将进一步加快,要及时将“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时期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纳入学习内容,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结合实际工作贯彻执行。

5、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理论。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是新时期社会

物价系统五五普法五年规划第2页

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总结和升华,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广大干部职工要根据中央关于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要求,在加强法制教育的同时,深入学习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思想道德觉悟,增强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等方面的意识,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贯穿到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当中。

(二)突出重点,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做好法制宣传工作是普法工作的重要任务,要结合物价中心工作,针对法制建设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宣传主题、宣传重点,切实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法制宣传的重点是: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大力开展加快农业和农村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在内的农民利益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大力开展劳动和社会保障、促进就业、国有企业改制、治理乱收费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围绕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深入开展价格法律法规的宣传;围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开展“八荣八耻”社会主义道德教育。通过法制宣传,使公民以及其他组织深入了解与物价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遵法守法意识,强化对政府行为的监督。

(三)注重实践,大力推进依法治价

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价是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目的。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动物价系统法制建设上一个新台阶。

1、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根据《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等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抓紧梳理执法依据,及时清理、修改、废止不适应形势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和案卷评查制度。

2、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有错必纠,努力使行政复议的过程成为化解矛盾的过程。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法,不断完善办案协作制度,加强上下级机关、同级机关之间以及机关内部法制工作机构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协作和配合,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质量和水平。

3加强机关内部法制工作制度建设,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紧密结合业务工作特点,建立健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规章制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律顾问、政务公开等制度。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法制宣传教育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任务,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顺利完成“十一五”规划各项任务的重要保障。全市物价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强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自觉性、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实施好“五五”普法规划。

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根据“四五”普法工作经验,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级领导重视是关键,组织落实是保证。全市物价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并要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监督等制度。充实法制工作力量,保证工作人员相对稳定。工作机构要做好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验收工作。要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部门的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逐步加大对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的投入,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突出特点,增强针对性

全市物价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特点,围绕不同时期需着力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措施,抓好典型,推广经验,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要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价格法》、《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及其相关的配套法规规章,加强整顿价格秩序,加强价格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特别要加强对价格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

(三)完善制度,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加强制度建设是法制宣传教育走上经常化、规范化轨道,形成长效机制的重要保障。要认真做好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工作,把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继续坚持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保证每年以党组名义进行二次以上法制讲座,使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制度化、规范化。要把学习、掌握、运用法律知识以及依法办事能力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2、建立健全干部职工法制学习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制定严密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的重点和目标要求,保证学习措施制度化。要采取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学习方法,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提高学习效果。要确保学习时间,每人每年自学时间不少于90小时,并要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定期组织集中学习,每人每年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50小时。

3、建立健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根据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计划,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确定不同的培训内容,按需施教。既要做好基本法律知识培训,又要做好专业法律培训。领导班子成员五年内至少参加二次以上法制轮训,一般干部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法制培训。对重点行政执法人员要建立健全岗位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定期举办培训班。

4、建立健全法律知识考核制度。推行年度综合法律知识测试与重点法律知识测试,检验学习效果。要把法律知识测试成绩以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对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诉讼、信访管理职能等重点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人员,要建立执法情况考核制度,每年要开展行政执法情况的检查考核,并把考核结果同各单位、各岗位人员工作业绩、奖惩挂钩。对专业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实行执法资格考试制度,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5、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探索法制宣传教育量化指标,完善评价体系。下级物价部门每年底要向上一级部门报送本部门当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工作计划安排。

(四)创新形势,注重效果

在继续坚持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普法方式方法的同时,适应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趋势,不断创新载体、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努力使法制宣传教育体现出时代特点,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既要继续利用好法制培训、法制讲座等传统法制教育形式,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条文,又要组织“以案说法”、庭审旁听,增强感染力和说服力。既要充分发挥好广播、电视、报刊、橱窗、专栏等传统宣传媒体的作用,又要充分发挥现代网络平台的作用,在本部门门户网站上设立法制宣传教育专栏,发布普法动态,建立法律法规规章资料库。既要抓好经常性法制宣传,又要充分利用各种专项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采取法制文艺、影视法制展播等形式,组织开展专题宣传,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组织实施和安排

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xx年开展实施,到20xx年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

市物价局成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设立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验收全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全市各级物价部门要认真做好“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启动工作,制定规划。根据本规划,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适合自身特点的“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做好组织、宣传、发动等工作。20xx年底前,各县、区物价局要将“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报市物价局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xx年10月-20xx年,各地要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以及本地区、本单位工作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和任务,认真组织实施。

1、培训骨干。市物价局负责培训各县、区的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各县、区物价局负责培训本地区、本部门的法制宣传教育骨干。

2、开展专题活动。《价格法》实施10周年之际,要大力开展各种专项活动。对新颁布的与物价系统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及时组织开展相应的专题宣传活动。

3、开展阶段性督促检查活动。市物价局在规划实施中期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抽查,鼓励先进,督促后进。各地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地区、本部门法制宣传教育进行阶段性督促检查。

4、加强工作交流。市物价局将利用网络和会议、简报等形式,交流工作经验,推广典型经验。各县、区物价局要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交流和经验推广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

20xx年,全市各级物价部门要在做好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研究制定普法验收方案和标准,通过实地考察、听取汇报、审阅档案、召开座谈会、抽样调查、交叉互查等形式,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总结验收和表彰工作。市物价局将在此基础上,全面总结,评选全市物价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进行表彰。

二OO六年十月三十日

主题词:印发价格宣传规划

附件:

重点学习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

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

《宪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国务院组织法》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反分裂国家法》

《民族区域自治法》

《立法法》

《民法通则》

《刑法》

重点学习的有关文件

一、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和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方针政策: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通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的决定》

二、规范行政行为的主要法律法规:

《行政许可法》

《行政处罚法》

《行政诉讼法》

《行政复议法》

《国家赔偿法》

《行政监察法》

《公务员法》

《国家安全法》

《保守国家秘密法》

《审计法》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

《法规规章备案条例》

《信访条例》

《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

《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三、与物价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

《价格法》

《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

《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

《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

《价格监测规定》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

《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

《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

《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

《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

《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

《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价格鉴证师注册管理办法》

《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

市经委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规划


市经委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规划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__省经委系统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xx—20xx)》以及《中共__市委宣传部、__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精神,为促进__市工业经济发展,提高经委系统的法律意识与法律素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企工作,结合经委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经委业务工作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通过采取灵活多样的普法活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为经委系统发挥好职能作用,加快推进工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原则
1、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针对经委系统工作特点,针对全市工业企业的实际状况,大力开展依法治理活动,通过普法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企,使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有机结合起来。
2、坚持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要建立学习制度,保证学习效果,注重灵活多样学习形式,适时请专家搞好集中辅导。单位要确保时间、资料等必要学习条件,每人每年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50小时、自学学法时间不少于90小时,要有学习笔记。
3、坚持点与面相结合。普法学习宣传要在公共法律学习的基础上突出重点,以点带面,以面促点。与经委工作密切相关的重点法律、法规要组织系统重点学习;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机构要注重行政执法能力培训学习。
4、坚持内与外相结合。经委机关普法要与企业普法相结合,重点抓好专业法律法规在企业的普法宣传学习,使机关普法与企业普法形成良好的互动局面。
(三)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经委系统干部职工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和依法治企的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机关和企业的各项工作逐步纳入法治化轨道。具体目标是:
l、经委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经委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理论水平和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依法决策能力明显提高,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能够全面熟悉国家的基本法律法规和专业法律法规,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要赔偿的观念进一步增强,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2、经委机关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增强。各级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基本建立,具有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职能的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能够正确理解、熟练掌握和应用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能够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严格执法。
3、全市工业企业依法经营和治理状况普遍改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机构和人员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企业依法自觉遵守市场竞争规则,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自觉性明显增强,有法不依、违法经营的现象得到明显遏制,依法诚信经营、依法管理的氛围基本形成。
二、主要任务
(一)学习宣传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深入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政策、方针和理论,牢固树立宪法的权威意识,培养干部职工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保密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自觉维护宪法尊严。
2、深入学习宣传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国家公务员要认真学习行政法学基本理论及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好《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基本法律,通过学习认真把握好所实施的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法定程序、法定权限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3、深入学习宣传与经委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机关和企业都要认真学习、宣传与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及经委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资源、电力、石化、科技、投资、公司治理、企业并购以及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用法律手段确保我市工业经济和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4、及时学习新颁布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要及时将“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期间新颁布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纳入普法学习内容中,认真学习掌握并结合实际工作贯彻执行。
5、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理论。在加强法制教育的同时,深入学习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高思想道德觉悟,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把思想道德教育贯穿到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当中。
(二)通过普法推进依法行政
1、认真积极推进经委系统普法学法。围绕推进全市工业经济快速发展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积极加强节能监察、电力

市经委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规划第2页

工业管理、企业减负、资源保护、煤矿安全生产、民营经济等方面的普法、学法,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随时做好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推进经委系统法律体系建设。每年一月份委属煤炭局、盐务局、电力处、资源处等执法部门都要制订年度学法计划,按月组织好学习,并报委法规处备案。
2、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各级经委要认真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明晰执法权限,规范执法程序,做到行政执法工作实体合法,程序合法;完善和推广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和案卷评查制度。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有错必究制度,加强经委系统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加强行政听证、行政复议等制度建设,加强上下级机关、机关之间以及机关内部法制部门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协作和配合,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质量和水平。
(三)在普法中加强依法治企
企业要通过开展普法活动,积极推进依法治企工作,企业经营管理者要积极参加法制学习,要重视和加强企业依法经营和依法维权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作用,加强对企业法律顾问的继续教育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对企业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企业要成为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遵纪守法企业。
三、普法对象和主要措施
(一)普法对象
经委系统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对象是:经委系统全体干部职工,重点是各级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及企业法律顾问。
(二)主要措施
1、加强对“五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普法取得实效。市经委成立“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经委主任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法制工作的副主任担任,有关处室为成员单位。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全市经委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的领导机构,通过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察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和督促,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法规处,负责普法日常工作,对全市经委系统的普法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难收;制定并组织实施市经委系统的“五五”普法规划;总结并宣传推广各县(市)区、经济局和有关单位的普法和依法治理经验。
2、充分利用现代网络媒体等平台,创造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制度等,保证每年以党组名义进行二次以上法制讲座;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全,继续利用好法制培训、法制讲座等传统法制教育形式,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条文,做好读书笔记,保证学习时间和效果;可以采取“以案说法”、庭审旁听、建立法制学习园地形式,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利用网络平台,创建具有经委系统自身特色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站,建立法律法规资料库、典型案例资料库等;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向社会公示经委的行政职责、职权与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3、加强机关和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企能力。各机关、企业要建立学法制度,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制定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建立健全学法登记制度,结合岗位工作需要,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的重点和要求,加强学习掌握与本行业、本单位职能有关的法规规章,执法人员、法制工作人员要定期参加法律知识培训,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机关的依法行政工作;结合企业文化建设,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文化理念,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企业法治教育和法制培训,要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要建立和完善法律事务工作机构,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作用,做到在法治框架下规范企业运行机制。
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着力完善普法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检查制度,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控索法制宣传教育量化指标,完善评价体系,进行阶段性和年度考核,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加强沟通交流,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法。每年12月15日前要向上一级部门报送本地当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反映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年度普法工作安排。
5、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保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组织保障机制。各单位都要成立“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要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人,具体负责对“五五”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交流,彼此配合,保证普法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建立健全人员保障机制。要配备懂业务、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同志专门负责普法工作,要保证普法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各单位法制工作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骨干作用。三是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全面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经费保障水平,将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部门的经费预算,专款专用,并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加大对该专项经费的投入,积极创造有利的工作环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五五”普法规划从20xx年开始实施,到20xx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1、制定规划阶段(20xx年下半年)
经委系统各级单位要做好“五五”普法的基础性工作,制定出详尽可行的普法工作方案,20xx年年底前上报市经委“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法规处)备案。
2、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至20xx年)
经委系统各单位企业要结合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市经委“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门人员对普法规划开展年度检查工作。
3、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
市经委“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将结合本规划方案,制定公布普法验收方案和标准,具体组织对各单位“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并在此基础上,全面总结,评选市经委系统“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上报省、市有关部门进行表彰。
附件:1、__市经委“五五”普法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分工
2、重点学习的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目录

附件一:
__市经委“五五”普法
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分工
一、市经委“五五”普法工作组织领导机构
1、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宋吉元(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刘长青(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员:张刘智、庞传义、朱冰厚、郭社会、张儒、林虎、赵亚平、原惠香、吴延春、陈春兰、阮久昱、王维民、王瑞春、哈元杰、高荣禄
2、领导小组办公室
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经委综合法规处,负责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五五”普法工作分工
全市经委系统“五五”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委机关普法工作按省经委要求和我市工作惯例由机关党委负责,办公室、综合法规处参与;委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由综合法规处负责,各有关业务处配合实施。
附件二:
重点学习的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目录
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方针政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等。
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宪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法规规章备案条例》、《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法通则》、《刑法》等。
规范行政行为的主要法律法规:《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审计法》《信访条例》、《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__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__省行政执法条例》、《__省实施行政许可程序规定》等。
与经委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规章:《煤炭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乡镇煤矿管理条例》、《乡镇煤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煤矿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煤炭经营监管办法》、《__省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及处罚办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__省节约能源条例》、《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__省重点用能单位节约管理办法》、《公司法》《证券法》、《劳动法》、《乡镇企业法》、《中小企业法》、《城镇集体所有制条例》、《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__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__省反窃电条例》、《节约用电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盐业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__省促进企业技术进步规定》、《__省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等。

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2006〕7号)要求,结合我省农业系统实际,制定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2006年至2010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树立和落实,紧紧围绕“三农”发展,按照建设法治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农业部门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农业市场主体的法制意识,为发展现代农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法制基础和环境。
(二)总体目标:通过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进一步增强各级农业部门依法治理观念,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三农”发展的水平;增强农业部门领导干部及公务人员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增强管理相对人法律意识,提高维护农业农村市场经济秩序的自觉性;增强广大农民群众法律素质,提高维权能力,不断扩大农业法律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三)基本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三农”。立足于发挥法律的保障作用,紧紧围绕“十一五”期间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目标和重点,认真落实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各项措施,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推进“三农”工作有序开展,促进高效生态农业健康发展。
——以人为本,突出重点。立足于提高法制素质,重点加强、国家基本法及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根据不同对象的不同要求,突出不同的普法内容,提高农业法制宣传工作的针对性,使不同层次的普法对象都受到法制教育。
——结合实际,注重实效。把握新农村建设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探索工作规律,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手段,改进工作方法。把普法宣传与教育结合起来,采取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方式,增进普法的实际效果。大力推进机关制度建设,不断促进普法工作的长效性。
——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五五”农业普法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制。积极探索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工作机制,提高普法的声势,力争农业普法在广度和深度上达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树立宪法权威;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方针、政策和理论、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广泛开展“讲法律、讲秩序、讲责任”的法制教育,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氛围。
(二)加强农民权益维护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农民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强化自身安全意识;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土地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制止农村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乱摊派行为,推进农村政务、村级财务方面规范化,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收益权,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合法利益。切实加强、信访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农民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三)加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

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学习宣传,营造诚实守信、诚信经营的农村市场秩序。针对关系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大力宣传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经营等方面法律法规,开展以打击农资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为重点的法制教育,加强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普及,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
(四)加强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着力宣传公共卫生安全知识,加大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引导和教育广大生产经营主体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转变生产方式,科学合理安排种(养),全面落实防控措施。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三、对象和要求
(一)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主要在农业部门干部职工、乡(镇)、村干部、管理相对人和农民中进行。重点对象是农业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等和行政执法人员,以及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等单位工作人员。
(二)着力于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党委(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知识讲座制度、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登记和学法档案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农业农村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
(三)着力于提高公务员遵纪守法意识,增强维护法律尊严的自觉性。把法律知识纳入公务员资格准入考试考核内容,继续实施公务员学法和年度法制考试制度。广大公务员要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依法规范公务活动和管理行为,切实提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着力于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坚持学法、普法、用法相统一,加大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广大执法人员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执法本领,自觉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水平和技能。实行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制度,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等制度。继续深化执法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
(五)着力于提高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等单位工作人员依法服务的本领,更有效地为“三农”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各类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等单位的相关人员要把钻研技术与学习法律知识结合起来,认真学习社会主义市场律知识,以及与业务工作相关的农业专业法,增强守法和用法的自觉性,依法开展技术研究、推广和管理活动,不断推动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
(六)着力于提高管理相对人的依法经营观念,确保诚信守法经营。注重把广泛宣传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把事前教育与事后惩处相结合,加强对农业行政管理相对人普法宣传,使之熟悉法律规定的义务和权利,引导其合法、诚信生产经营的同时,保护好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七)着力于提高农民的法制素质,增强依法维权的能力。注重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法律帮助有机结合,创新农村基层普法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引导农民树立遵纪守法观念,培养健康积极的生活习惯和社会风尚,增强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
四、步骤和方法
(一)“五五”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
——2006年,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和方案,培训普法业务骨干,确定专人负责“五五”普法事项,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2007—2009年,根据规划的要求和重点,分层次、多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督促检查,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010年,在继续抓好普法工作的同时,完成“五五”普法考核验收,进行总结评估,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二)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大力推进普法工作,改进工作方法,改善工作手段,切实提高普法效率,增强各级农业部门和全社会的农业法制观念,进一步推进法制政府建设,推动依法治农深入展开。围绕农民群众特别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以“民主法治村”建设为载体的基层依法治理活动,以“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为载体的行业依法治理活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整治活动,以依法治理带动普法的深入

,使普法与依法治理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三)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结合有关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实施,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月、宣传周活动,结合执法人员上岗或农业部门领导、有关人员继续教育的需要,分级开展培训活动;结合农技下乡开展集中送法下乡活动。同时,从广大农民需要出发,继续实施“法律进乡村”活动,做到法律宣传资料进乡村、法律服务进乡村,在服务农民中教育农民。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和效果。针对不同的对象,宣传不同的内容,采用生动活泼的宣传手段和方式,通过培训、资料图片、以案说法、现身说法等喜闻乐见的方法,以便于接受。
(四)加强和典型推广。认真总结各地、各有关单位在普法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通过适当形式加强交流,相互借鉴,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不断深入和整体水平的提高。省厅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继续办好《农业普法通讯》,使其成为“五五”农业系统普法工作的交流平台。
(五)加强农业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加强农业法制宣传园地建设,推进宣传方式创新。积极发挥农业信息网络在法制宣传中的作用,发挥电子平台的迅捷功能。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发挥传媒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服务阵地建设,利用接待制度、法律服务热线等形式,为农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加强对“五五”普法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一)建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要高度重视“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此项工作摆上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实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实行目标管理。成立“五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和协调,监督本地区、本部门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要在本部门“五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抓好“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的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落实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争取把普法宣传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普法工作实际,不断加大投入,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着力建设和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有计划的培养农村普法宣传骨干,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理论研究。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探索普法内在规律,研究新问题、开拓新思路、探索新方法,建立农业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农业法制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五)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奖惩激励机制。建立农业法制宣传教育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估手段。建立健全监督与激励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评比,表彰、奖励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农机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规划


农机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规划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农机系统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从现在起至20xx年,是我省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推进“两个率先”的关键时期,也是农机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期。全省农机系统大力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对于进一步提高农机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全面落实我省“十一五”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保障和推动作用。根据省委、省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苏发[20xx]14号)和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农政发[20xx]5号)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农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全面提高农机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我省农机化事业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省农机化发展目标,不断提升现代农机装备水平,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法治江苏等工作大局出发,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活动,着力提高农机法治化管理水平。
以人为本,服务农民。网把服务群众、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农机化热点难点问题,满足各类农机人员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进一步增强为农服务意识,发挥农机手和农机大户在农机化事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
努力探索,求实创新。积极研究新时期农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内在规律,努力探索农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机制,把握好农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坚持创新工作思路、创新组织机制、创新方法手段。
把握重点,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对象,制定农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措施,提出切合实际的目标要求和重点内容,不断提高农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目标和任务
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农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农机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保障农机化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增强农机部门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适应各类农机人员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不断提升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努力。主要任务是:
(一)深入开展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宪法的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树立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的法治观,准确把握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内涵。
(二)深入开展促进农机化发展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学习宣传《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增加农机投入,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掌握农机行政执法本领,提高农机依法办事的能力。
(三)深入开展规范农机市场秩序和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广泛学习宣传《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宣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的宣传教育,引导农民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四)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组织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同时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省委《法治江苏建设纲要》,大力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农机法制宣传教育在农机化事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对象和要求
(一)农机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农机系统的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农机科研推广、试验鉴定、教育培训机构人员,农机生产经营人员和广大基层农机使用人员,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农民的农机法制宣传教育。
(二)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全省农机系统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依法促进农机化的能力,规范农机化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要充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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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政策法规工作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咨询作用。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集体学法制度,带头学法讲法制度,省局党组理论中心组每年安排学法内容两次,努力增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
(三)加强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农机行政执法能力。建立农机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所有的农机行政执法人员都要做到先培训,后上岗。特别是对新颁布的农机法律法规规章要及时组织学习,熟练掌握。省局每年举办两期农机法制培训班,市县农机部门也要对基层农机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培训。不断教育农机行政执法人员遵守职业道德、遵守执法程序和规定,增强执法为民意识、服务和守法意识、权利和义务意识,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农机企业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观念。采取多种形式,结合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的要求,开展农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培训。把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作为农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规范农机经营秩序。
(五)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农机安全生产观念和依法维权能力。在农村广泛开展基本法律知识以及同保障农民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农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以农机安全生产和依法维权为重点,增强农机拥有者、使用者的法制观念,遵守农机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帮助他们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把农机法制宣传教育与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以及农机推广培训、驾驶操作培训结合起来,编发针对性强、通俗易懂的农机普法材料,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送法下乡活动,不断创新农机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提高基层各类农机人员学法用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四、工作安排
“五五”普法规划从20xx年开始实施,至20xx年结束。
20xx年,各级农机部门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和方案,抓好试点,培训普法业务骨干,做好“五五”普法的组织、宣传、发动等工作,为普法工作的全面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20xx年至20xx年,各级农机部门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农机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确保规划落实。
20xx年省局制定“五五”普法考核验收标准,20xx年组织中期检查,20xx年组织全面总结、考核验收,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农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加强“五五”法制宣传教育,首先要抓好队伍建设。各级农机部门要充实力量,重视建设和培养法制宣传教育队伍,挑选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同志从事普法工作,认真组织、指导协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他们在“五五”普法工作中的作用。
(二)加大农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投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农机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农机普法工作面广、量大。各级农机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苏发[20xx]14号文件要求,争取把“五五”普法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工作经费,保证农机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的落实。
(三)完善监督和激励机制。各级农机部门要主动接受同级党委、人大、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监督,定期自查年度计划的落实情况。要建立农机法制宣传教育的评估考核机制,科学确定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对农机法制宣传教育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推动全省农机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深入地开展。

全市商贸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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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自治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全市商贸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2006〕7号)、《重庆市委市政府转发〈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渝委发〔2006〕11号),以及《商务部关于印发〈商务部关于在全国商务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发〔2006〕214号),结合我市商贸系统的实际,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紧紧围绕全市商贸流通产业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道德教育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全市商贸流通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法制保障,为建设“平安重庆”、“法治重庆”、“和谐重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围绕全市商贸流通产业的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进一步向社会公众普及商贸流通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全市商贸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理念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全市商贸系统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市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目标,落实各项普法工作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服务经济建设,服务改革开放,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社会的和谐。
2、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群众的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将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道德教育有机结合,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3、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商贸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要,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内在规律,更新工作观念,创新工作形式,丰富工作内容。
4、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根据我市商贸流通产业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对象的特点,研究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方法,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将集中教育与日常学法结合起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二、扎实开展“五五”普法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
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政策,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要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干部职工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二)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市场律法规
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商贸流通、对外贸易等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促进企业和社会公众对商务法律法规的了解;要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促进形成有利于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商事法律制度

和国际经贸规则
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公司法、合同法等民商事法律制度,促进商贸流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觉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要继续深入学习宣传世界贸易组织规则,进一步增强履行入世承诺、应对贸易摩擦和解决贸易争端的能力,要继续学习宣传、国际、国际商事争端解决等方面的条约、规则、惯例等,进一步增强商贸企业对国际经贸规则的了解、把握和运用。
(四)坚持普法和法治实践、道德教育相结合
要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要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要大力倡导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经济管理,不断探索和推进依法行政的实践形式,全面推进全市商贸系统依法行政;要广泛开展以“知荣辱,树新风”为主题的道德实践活动,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的有效途径。
三、科学安排,整体推进
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分三个阶段:
2006年上半年为宣传发动阶段。各区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和委直属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五五”普法具体实施方案,并于2006年8月底前,将“五五”普法具体实施方案和成立“五五”普法领导机构、工作机构的情况及通讯方式报市商委政策法规处备案。小编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2006年下半年至2009年为全面组织实施阶段。根据“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2010年为检查验收阶段。在各区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和委属企事业单位自查验收的基础上,市商委将组织对全市商贸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验收。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在“五五”普法工作实施过程中,要加强领导,认真规划,精心组织,严密布署,落实责任,完善机制,确保“五五”普法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五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区县(自治县、市)商贸流通主管部门、直属各企事业单位,要指定一名领导负责“五五”普法工作,成立“五五”普法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从实际出发,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地区或本单位“五五”普法规划。在人员、时间、经费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保证“五五”普法工作正常开展。
(二)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要切实加强自身制度建设,逐步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严格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三)加强领导干部和制宣传教育
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继续推进公务员年度法制学习工作,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培训活动,培养公务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将法律知识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
要开展“法律进企业”主题活动,积极创建“民主法治诚信企业”,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能力,增强企业干部职工主体意识,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要继续健全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
(五)加强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
要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月、纪念日和法律生效日等时机,积极向社会宣传商务法律知识,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促进商贸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树立诚信守法、依法办事的观念。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和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要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人员学习培训活动,提高其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要充分发挥法律职业者和法律院校(系)教师等专家学者的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整合各类资源,壮大法制宣传

教育队伍。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七)加强沟通交流
市商委要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商贸系统普法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单位要加强与市商委和其他相关单位的沟通交流,及时向市商委上报本单位及本地区商贸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反映问题,共同推进我市商贸流通系统的“五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二○○六年七月十二日

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林区广大职工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有效地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促进消防中队森林防火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迭部林业局20XX年度森林防火宣传方案》,结合消防中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深入贯彻国家、省、地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局森林防火工作实际,改进方法,创新载体,狠抓落实,努力提高林区人民群众的防火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推进森林防火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宣传内容

(一)、国家、省、地各类防火会议精神和各级领导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讲话精神。

(二)、《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甘肃省森林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森林防火的方针、政策、制度。

(三)、森林防火有关规定、防火知识和防、灭火安全常识。

(四)、文明祭祀宣传,倡导文明祭祀新风。

(五)、我局生态建设发展战略的构想、内容和措施以及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六)、搞好森林防火和火案侦破、查处的宣传报道,警示全社会,进一步提高林区职工群众的防火意识。

三、方法步骤中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主要集中在每年3月至5月和11月两个宣传期,采取定点宣传与流动宣传相结合,平时宣传与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宣传相结合,集中宣传与管护人员走家入户宣传相结合,中队与林场联合宣传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在两个宣传期的第一个工作日启动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召开全队森林防火宣传会议,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二)、各分队通过张贴宣传标语、通告,办黑板报和宣传栏以及出动消防车广播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切实把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推向高潮。

(三)、在每个宣传期结束后,中队森林防火宣传领导小组对各分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检查,检查主要采取听(听汇报)、看(看森林防火工作记录、台帐等)、查(抽查各分队的落实情况)、考(对各分队的人员进行防火知识考核)等方式进行。

(四)、在继续做好宣传工作的基础上,做好阶段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总结。

四、具体安排

1、在主要街道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立醒目的有关森林防火和民用防火的公益广告牌。此项工作由一、二分队负责完成。

2、在112林班主要进山路口张贴标语,设立永久性森林林防火警示碑。此项工作由二分队负责完成。

3、利用消防车广播,深入到所辖责任区的街道乡村和野外作业点,开展针对性的防火宣传活动。此项工作由一分队负责完成。

4、以走家入户,口头宣传以及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深入宣传。此项工作由一、二分队负责完成。

5、在中队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知识竞赛活动。此项工作由三分队负责完成。

五、保障措施

1、中队森林防火宣传领导小组负责中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分工负责。建立健全防火宣传责任追究制度,对宣传不到位、出现漏洞的分队,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各分队要加强本分队人员的业务教育,要求对森林防火、资源保护及森林管护和生态发展战略等方面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必须做到应知应会。

3、中队将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森林防火责任书中进行考核。

4、各分队、部门要积极配合,及时反馈信息,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消防中队

二0XX年四月二十七日

环保执法宣传教育方案


环保执法宣传教育方案

环保执法宣传教育方案
 环保执法宣传教育方案
一、宣传目的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通过坚持不懈地开展环境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倡导环境文化和生态文明,及时报道表彰环境保护的先进典型和公开揭露批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和守法经营意识,提升全民环境伦理道德水准和自觉约束自身环境行为的能力,努力营造一个环境保护方面“知法、守法、维法”的良好舆论氛围,为加快推进长沙环境保护工作的历史性转变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具体内容
1、开展国务院《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的主题宣传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等环境政策法规宣传,在新闻媒体设立固定栏目引导市民开展针对环境法律法规和长沙环境质量的讨论和建议活动;另外,通过案例分析、法律法规解读、情况处置建议、律师帮助热线等方式开展环境违法民间索赔案例宣传活动,积极为老百姓这一弱势群体提供环保方面的法律援助,努力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和守法经营意识,为环境保护工作争取最大范围的公众支持,完善环境保护的社会舆论监督体系。
2、重点宣传以“20xx年起,力争2年内拆除城区三环线以内所有燃煤锅炉及其烟囱”为目标的清洁能源工作,集中报道影响城市景观闲置砖制烟囱的爆破拆除,三环线范围内燃煤锅炉的拆除或改烧等环境整治行动;并及时报道表彰主动配合、支持环保部门开展环境污染治理的先进典型,揭露批评违反环保法律法规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单位。
3、集中报道湘江长沙段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及湘江长沙段流域、浏阳河、捞刀河、沩水河等流域的水环境保护和整治行动(包括无条件取缔取水口周围的水上餐饮行动等)。
4、倡导环境文化和生态文明,积极开展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方面内容的宣传,开展“创新社区环境管理模式”的探讨,进行环境伦理道德和约束自身环境行为的教育,开展水电等资源节约和家庭污染控制活动,努力提高全民环境价值观念,促进公众环境友好行为习惯的养成。
5、采用日常报道与集中采访的方式宣传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宣传汽车尾气的危害、新的尾气检测标准和尾气检测方式等方面的内容,提高公众知晓度和工作透明度,推动工作的全面展开。
6、开展“环保110”在不同季节的投诉重点的集中采访和跟踪报道活动,大力宣传我局开展的日常执法、集中执法和与各相关部门联动执法行动,重点介绍以“环境执法、社会监督、企业自律”三大部分为内容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让公众了解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为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上台阶做好舆论准备。
三、宣传方式
环境执法劲风行动宣传工作采用“新闻媒体联动为主,区县联合为辅”的模式进行。全市性的宣传活动由市局牵头,联合新闻媒体,各区、县(市)局配合开展;各区、县(市)局根据本辖区环保工作的具体情况,围绕全市的宣传重点与市局联合开展宣传活动。
新闻媒体宣传方式力求创新。除开展日常报道、跟踪报道和集中采访外,应采取更多方式进行宣传。如在电视台设置“滚动曝光台”、在电台设置“定时曝光台”、报纸和网络上设立“曝光专栏”等即时更新栏目,定期向社会曝光一批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插播环境保护的公益广告、倡导环境文化和生态文明的宣传广告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广告;在政法频道的说法栏目里播放环境违法民间索赔案例,提供法律援助;建立“12369”与新闻媒体连通的环境投诉网络及时反馈信息等。另外还可以与强势媒体(如湖南经视、长沙电视新闻频道和政法频道、中国环境报、三湘都市报、长沙晚报等)建立有偿宣传关系,确保宣传效果;与其他媒体(如湖南日报、潇湘晨报、湖南交通频道、金鹰955,湖南红网等)建立宣传联络关系,扩大宣传面。
在其他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要把握社区这个重点。要开展社区环境法制、管理和规划,居民参与社区环境保护和家庭资源节约行动的宣传和推广工作;开展绿色学校与周边社区“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共建活动;开展社区经验交流活动,以期推动“社区环境保护自治机制”的形成。
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实效。除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外,应开展更多的环境维权活动。如支持民间绿色行动、环保组织开展的环境权益维护活动;成立环境权益维护协会,保护老百姓的正当环境权益;联合新闻媒体为民间环境团体正当的环境维权行动造声势,造舆论,在全市上下形成一个环境保护方面“知法、守法、维法”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时间安排
6月:
1、月底召开启动专项行动情况通报会。
媒体安排:湖南经视、长沙电视新闻频道和政法频道、中国环境报、三湘都市报、长沙晚报,湖南日报、潇湘晨报、湖南交通频道、金鹰955、

环保执法宣传教育方案第2页

湖南红网
2、月底对市环保局和各区、县(市)环保局开展的第一阶段执法行动进行为期4天集中采访。
媒体安排:湖南经视、长沙电视新闻频道和政法频道、中国环境报、三湘都市报、长沙晚报,湖南日报、潇湘晨报、湖南交通频道、金鹰955、湖南红网
时间:城区1天,长沙县、望城县1天,浏阳市1天,宁乡县1天
3、开展对全市性集中执法行动进行宣传。
媒体安排:湖南经视、长沙电视新闻频道和政法频道、中国环境报、三湘都市报、长沙晚报,湖南日报、潇湘晨报、湖南交通频道、金鹰955、湖南红网
4、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环境违法民间索赔案例和法律援助的宣传。
媒体安排:长沙政法频道说法栏目、三湘都市报、长沙晚报、潇湘晨报、湖南红网
5、编写《环境执法简报——劲风专辑》2期
7月:
1、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和清洁能源方面的宣传报道。
重点报道市环保局,岳麓区、开福区环保局等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
媒体安排:湖南经视、长沙电视新闻频道和政法频道、中国环境报、三湘都市报、长沙晚报、湖南日报、潇湘晨报、湖南交通频道、金鹰955、湖南红网
2、月底召开专项行动情况通报会,公布挂牌督办“黑名单”。
媒体安排:湖南经视、长沙电视新闻频道和政法频道、中国环境报、三湘都市报、长沙晚报,湖南日报、潇湘晨报、湖南交通频道、金鹰955、湖南红网
3、开展对全市性集中执法行动进行宣传。
媒体安排:湖南经视、长沙电视新闻频道和政法频道、中国环境报、三湘都市报、长沙晚报,湖南日报、潇湘晨报、湖南交通频道、金鹰955、湖南红网
4、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环境违法民间索赔案例和法律援助的宣传。
媒体安排:长沙政法频道说法栏目、三湘都市报、长沙晚报、潇湘晨报、湖南红网
5、设立“曝光台”。
媒体安排:湖南经视、政法频道、三湘都市报、长沙晚报、湖南红网
6、编写《环境执法简报——劲风专辑》2期
8月:
1、开展饮用水源保护方面的宣传报道。
重点报道市环保局,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望城县环保局等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
媒体安排:湖南经视、长沙电视新闻频道和政法频道、中国环境报、三湘都市报、长沙晚报、湖南日报、潇湘晨报、湖南交通频道、金鹰955、湖南红网
2、月底召开专项行动情况通报会。
媒体安排:湖南经视、长沙电视新闻频道和政法频道、中国环境报、三湘都市报、长沙晚报,湖南日报、潇湘晨报、湖南交通频道、金鹰955、湖南红网
3、开展对全市性集中执法行动进行宣传。
媒体安排:湖南经视、长沙电视新闻频道和政法频道、中国环境报、三湘都市报、长沙晚报,湖南日报、潇湘晨报、湖南交通频道、金鹰955、湖南红网
4、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环境违法民间索赔案例和法律援助的宣传。
媒体安排:长沙政法频道说法栏目、三湘都市报、长沙晚报、潇湘晨报、湖南红网
5、设立“曝光台”。
媒体安排:湖南经视、政法频道、三湘都市报、长沙晚报、湖南红网
6、编写《环境执法简报——劲风专辑》2期
9月:
1、开展声环境源保护方面的宣传报道。
重点报道市环保局,芙蓉区、雨花区环保局等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
媒体安排:湖南经视、长沙电视新闻频道和政法频道、中国环境报、三湘都市报、长沙晚报、湖南日报、潇湘晨报、湖南交通频道、金鹰955、湖南红网
2、月底召开专项行动情况通报会。
媒体安排:湖南经视、长沙电视新闻频道和政法频道、中国环境报、三湘都市报、长沙晚报,湖南日报、潇湘晨报、湖南交通频道、金鹰955、湖南红网
3、开展对全市性集中执法行动进行宣传。
媒体安排:湖南经视、长沙电视新闻频道和政法频道、中国环境报、三湘都市报、长沙晚报,湖南日报、潇湘晨报、湖南交通频道、金鹰955、湖南红网
4、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环境违法民间索赔案例和法律援助的宣传。
媒体安排:长沙政法频道说法栏目、三湘都市报、长沙晚报、潇湘晨报、湖南红网
5、设立“曝光台”。
媒体安排:湖南经视、政法频道、三湘都市报、长沙晚报、湖南红网
6、编写《环境执法简报——劲风专辑》2期
10月:
1、开展劲风行动重点工作的宣传报道。
重点报道市环保局限期整治和强制关停,长沙县水泥行业整治,望城县坪塘地区污染整治,浏阳市“十五小”和“新五小”整治,宁乡县环保局小造纸、小化工、小冶炼的整治等。
媒体安排:湖南经视、长沙电视新闻频道和政法频道、中国环境报、三湘都市报、长沙晚报、湖南日报、潇湘晨报、湖南交通频道、金鹰955、湖南红网
2、月底召开专项行动情况通报会。
媒体安排:湖南经视、长沙电视新闻频道和政法频道、中国环境报、三湘都市报、长沙晚报,湖南日报、潇湘晨报、湖南交通频道、金鹰955、湖南红网
3、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环境违法民间索赔案例和法律援助的宣传。
媒体安排:长沙政法频道说法栏目、三湘都市报、长沙晚报、潇湘晨报、湖南红网
4、设立“曝光台”。
媒体安排:湖南经视、政法频道、三湘都市报、长沙晚报、湖南红网
5、编写《环境执法简报——劲风专辑》2期
11月:
1、开展劲风行动整体工作的宣传报道。
重点报道市环保局和各区、县(市)环保局在劲风行动中取得的成绩。
媒体安排:湖南经视、长沙电视新闻频道和政法频道、中国环境报、三湘都市报、长沙晚报、湖南日报、潇湘晨报、湖南交通频道、金鹰955、湖南红网
2、月底召开专项行动情况通报会。
媒体安排:湖南经视、长沙电视新闻频道和政法频道、中国环境报、三湘都市报、长沙晚报,湖南日报、潇湘晨报、湖南交通频道、金鹰955、湖南红网
3、开展对“回头看”行动进行宣传。
媒体安排:湖南经视、长沙电视新闻频道和政法频道、中国环境报、三湘都市报、长沙晚报,湖南日报、潇湘晨报、湖南交通频道、金鹰955、湖南红网
4、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环境违法民间索赔案例和法律援助的宣传。
媒体安排:长沙政法频道说法栏目、三湘都市报、长沙晚报、潇湘晨报、湖南红网
5、编写《环境执法简报——劲风专辑》2期
五、工作保障
1、加强领导。在市局劲风执法行动领导小组下成立宣传组。宣传组工作职责:负责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履行宣传计划;准备相关宣传资料;采取适当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组织各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具体指导各区、县(市)环保局开展相关宣传工作等。
2、健全工作机制。对宣传任务进行细化、量化、时序化,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并按照公务员考核办法严格考核,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建立《环境执法简报——劲风专辑》等内部信息刊物及时向市领导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另外,每周一召开碰头会,总结前段不足,统筹安排下阶段工作。
3、整合社会力量。宣传活动不能停留在媒体宣传的层面,应结合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绿色系列创建活动,积极开展“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倡导环境文化和生态文明,提倡“绿色生活方式”,集合环保热心人士在学校、社区等地宣讲环保法律法规、开展环境现状调查和反面典型的声讨活动,引导公众自觉开展周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行动,提高公众的环境法制观念和自我环境保护意识,推动地区环保工作的发展。
4、合理运用法律武器。聘请专业法律人士,承接各类环境污染纠纷、事件,积极为老百姓这一弱势群体谋求最大的环境利益,在帮助他们的同时也教育他们如何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在提高公众环境法律观念的同时,潜移默化地扩大环境保护公众监督范围。

法制宣传教育方案


篇一:法制宣传教育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服务未成年人为根本宗旨,综合运用多种形式,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意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活动目的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注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帮助青少年掌握与自己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青少年自护意识和防范能力,使青少年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习惯,达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目的,将青少年教育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力量。使广大师生明辨是非,崇礼守法,使法律内化为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基本行为准则,提高全体师生思想道德素质。

二、活动主题: 关爱未来共促和谐

三、活动时间: 20XX年5月20日20XX年6月20日

四、活动形式

组织开展八个一活动:学校开设一场法制报告会、 班级出一期法制教育专栏板报(校、班)、召开一次班队法律故事会、人人动手完成一张手抄报、学校举行一次法制教育升旗仪式、召开一次教职工大会、致学生家长一封信、一次家长孩子齐学法活动。

五、活动内容

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对学生进行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能力,养成遵纪守法习惯。

六、建立帮扶机制。全校每位教师结对帮扶一名留守、贫困、学困学生。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活动的顺利开展、有序推进,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徐之勇

副组长:许珊珊 张桂花

成 员:各年级《品德与社会》、《品德与生活》教师、各班主任、 《安全与健康》教师

七、活动步骤

1、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学校要利用校园广播、板报、升旗仪式、班队会等宣传教育阵地,设立法律宣传橱窗、开辟法制宣传栏、张帖法制挂图、悬挂横幅标语、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通过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在校园中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对教师、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发挥学校法治文化建设在法制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各中小学要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具体要求:各校张贴一条横幅、十幅标语,办好一期法制教育宣传专栏,各班办好一期法制教育黑板报、开好一次法制主题班会、组织好一次法制实践活动。

2、全面开设法制教育课,抓好学生课堂法制教育。坚持发挥学校课堂在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基础性和主渠道作用,建立全面系统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使法制教育成为学校全面落实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学校要制定法制教育计划,明确课时安排,根据《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实施纲要》及有关要求,把法制教育纳入课程范围,积极开设《法制教育》地方课程,选用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学习指导书目中的法制教材,做到有教师、有教材、有教案、有记录。要充实教学力量,切实做到教材、课程、师资配备,充分发挥《品德与生活》及《品德与社会》课在法制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要在相关学科教学过程中根据青少年学生身心成长的特点和接受能力,渗透法制教育内容,把传授知识和法纪教育融为一体,不断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一是聘请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开展法制专题讲座。各中小学聘任法制副校长到校开展一次讲座(以后每月一次),做到有讲义、有记录、有活动图片资料。二是通过开办家长学校、设立家校联系卡等形式向家长宣传法律知识和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家长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更好地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三是深入开展小手大手互牵活动,推动学生和家长互动式的法律学习。通过每周法制一题、每月每个同学讲一个法制故事等方式,使青少年学生学到法律知识的同时也带动家庭法律知识的学习。四是集镇学校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清理整治力度,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篇二:法制宣传教育方案

今年是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实施《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和《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重要一年,为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稳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提高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动员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平安三市、法治三市建设,现将组织开展今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我县十二五规划的要求,以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需求为出发点,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和农民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的意识;提升乡镇干部和村支两委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达到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知法用法,推动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农村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为我镇平安三市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注入强劲动力。

二、领导机构

成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潘典宏同志任组长,熊昭明、周李、魏广雄同志任副组长,余平安、余龙伟、欧阳小年同志为成员组成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余龙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协调法制宣传教育的相关工作,由乡镇党委书记牵头,主管政法的班子成员专抓,综治办、司法所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此项工作。

三、宣传重点

1、《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

2、《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自治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法规。

3、涉及党的基本知识、交通事故、医患纠纷、突发事件、矛盾纠纷处理相关实用性法律法规、工作行为规范及社会管理创新等相关知识。

四、实施步骤

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4月份)

1、4月10日前由镇党委书记潘典宏同志牵头,召集相关部门单位研究,统一思想,提出工作要求,并制订工作实施方案。

2、4月中旬,由镇组织办、宣传办、综治办、党政办、司法所、派出所分别组织教员统一教案,并进行相应培训。

3、4月25日前,由镇综治办牵头,召开各村、各部门单位专题工作会议,部署相关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第二阶段:集中教育阶段(5月至8月中旬)

1、组织本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支村两委干部参加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专题讲座,并进行相关讨论。

2、组织各有关部门进行街头综治法制宣传,镇宣传办、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劳保所、经发办、国土所、建管所等要设立宣传台,散发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

第三阶段:督查验收阶段(9月至10月)

成立督查领导小组,由镇综治办对全镇各村法制宣传工作进行考评验收,并纳入综治验收内容,同时对此专项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推介先进经验,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宣传活动由镇综治办、镇党政办牵头,各村、各部门密切配合。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围绕宣传重点,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领域,把宣传活动与创新社会管理、平安建设、大调解、维稳、六五普法等工作重点和促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紧密结合,推动普法教育、平安创建、法治建设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二)密切配合,增强实效。各村、部门要加强工作部署和统筹协调,积极主动与镇党政办联系,提供线索,报送素材。镇党政办要迅速落实人员,组建宣传报道小组,制定宣传报道工作计划,通过开设综治法制宣传专栏、现场报道采访等形式,有序开展宣传报道工作。

(三)各村、各部门在宣传活动结束后写出书面总结于10月10日前报镇综治办,镇综治办将把各村、各部门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篇三:法制宣传教育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在全校营造关注青少年违法犯罪倾向、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帮助青少年掌握与自己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青少年自护意识和防范能力,使青少年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习惯,形成学生遵纪守法的和谐氛围。

二、活动主题

学法守法用法,在阳光下健康成长。

三、活动时间

第九周( 4月9日4月15日)。

四、学习内容及活动方式

(一)学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泰安迎春学校学生纪律处分细则》等有关材料。

(二)活动方式:重点完成四个一活动。

1、召开一次动员大会。利用国旗下讲话对全体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启动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营造遵规守纪的教育氛围。

2、开展一次班、队会活动。活动期间,全校要开展一次以学法守法用法,在阳光下健康成长为主题的班、队会活动,中学部要重点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学校纪律处分细则》的学习,小学部重点做好《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迎春学校学生在校一日常规》的学习。通过活动使学生对法律法规和守则规范产生认同感和神圣感并将严格遵守法律和守则规范的意愿落实在行动上。班会结束后,班主任将法制教育的班会备课交到政教处。

3、观看一部法制教育视频。利用周三周四午间讲故事的时间,利用本班多媒体组织学生观看学校提供的法制教育视频,班主任要结合视频案例及时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初一至初三年级学生每人写一篇参加主题教育活动的心得体会,每班挑选5份交到政教处。

4、办好一份法制教育手抄报。活动期间,要收集好给学生留下深刻印象的法律法规常识、案例故事、心得体会等材料并做好整理工作,在此基础上制作手抄报,47年级每班选取3份交到政教处。

五、活动要求和评价

1、各班班主任要高度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以这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

2、各班根据活动内容的要求认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按要求上交活动材料,政教处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和完成的质量进行评价,检查结果纳入当月班级评价,完不成任务的班级在工作量分数中适当扣分。


篇四:法制宣传教育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尤其是边远村组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促进农村社会稳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利用春节前后农民工大量返乡之际,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委XX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乡镇党委、政府具体组织,坚持贴近边远乡村农民生产、生活的原则,以农民群众为主体,以法制教育为载体,以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为目的,深入开展送法进村入户活动,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的学法、知法、守法意识,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二、工作任务

1、调查摸底,因村施教。要深入基层,走村串户,特别要注重到边远村组实地调查,掌握民情、民愿、民意,结合前期百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具体情况和村情人员结构状况,主要把握三个重点:一是重点村组(社区)。历年来的老信访村、大姓居众的宗姓村和社会治安乱点村以及有各类矿产资源开采,流动人口较多的村组;二是重点人群。着重掌握近三年的两劳释放人员、外出务工人员和流入的外地社会闲散人员;三是重点年龄层次。以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为主,兼顾青少年,尤其是辍学在家的未成年人。通过具体研究分析,制订出结合各村实际具有操作性的法制教育方案,务求实效,确保农民群众普遍接受一次法律法规教育。

2、突出重点,因人施教。要针对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和要求,抓好分类、分层教育。分类教育就是要抓好基层乡镇工作人员和农民群众的法制教育,特别要重点突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普法教育,提高其依法行政的积极性和自律性,从源头上预防和堵住普法教育在实施者层面上的漏洞,从根本上打牢农村法制建设主体队伍的依法行政意识。分层教育就是要抓住村组干部、农民群众和青少年三个层次的教育重点。一是村组干部的法制教育要在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要将 两委班子、村治保、调解人员、村治安中心户长等基层干部培养成法制教育辅导员、普法宣传员,增强农村干部依法治村意识;二是农民群众的法制教育重点是法律知识的普及,使农民群众既能及时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能调动其依法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三是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通过宣讲有关法律的基本常识,使他们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品德。对辍学的未成年人,以家庭为主,通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他们的守法意识,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3、选准内容,因法施教。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必须在内容上有选择、有取舍,抓住关联性、突出针对性。要把那些事关农民群众权利义务,事关基层社会稳定和农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联系紧密的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内容深入宣传,主要突出八个方面:

一是宪法类基础知识:重点宣讲《宪法》和四次宪法修正案的内容,进一步增强农民的宪法意识,使农民明确宪法和法律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同时也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民主法治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保障。

二是农村民主政治有关法律知识:重点宣讲《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与农民群众权利义务相关的内容。

三是维护稳定有关法律知识:主要宣讲《刑法》、两次刑法修正案和今年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从明年3月1日起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法》等相关内容,重点宣讲《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对《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彰显人性的六大变化,通过宣讲使广大农民群众懂得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违法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等。

四是民商事方面有关法律知识:主要宣讲《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合同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重点宣传处理有关民事关系的基本原则,如何处理家庭与邻里关系,有关经济交往中如何签协议和外出打工如何签合同,如何打官司寻求法律援助等以及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关的规章制度等内容。

五是基本国策有关法律知识。主要宣传《土地管理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环境保护法》等,重点宣讲农民群众在这些基本国策的法律中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违反法律会受到何种处罚。

六是社会类有关法律知识:主要宣讲《劳动法》、《残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后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七是农业生产有关法律知识:主要宣传《农业法》、《森林法》、《水法》、《土地承包法》、《种子法》、《动物防疫法》及禽流感防治知识等,重点宣传禽流感防治知识。

八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镇安创建有关内容:主要宣传《安全生产法》、《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以及省、市、县下发的创建安全陕西、安全商洛、安全镇安实施意见等有关内容。

三、时间安排

本次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从20XX年12月10日开始至20XX年3月20日结束,历时100天,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阶段(20XX年12月10日至31日)。各乡镇、各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法律宣讲工作组,进村入户调查摸底,掌握情况,制定出结合实际的实施办法,层层召开会议,广泛动员所有懂事人口积极参加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元月1日至2月底)。各乡镇要按照各村的实施办法,充分利用冬季农闲时机,按照不同层次的不同重点对象,因地制宜,因人施教,做扎实细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农民群众普遍接受一次法制教育,法律素质有所提高。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3月1日至3月20日)。各乡镇认真搞好自查,县级部门将深入重点乡村对重点对象进行简单的法律知识测评和实地检查,总结经验,寻找差距,为加强五五普法在农村尤其是边远村组这一薄弱环节上提供经验。

四、活动要求

1、冷静分析,提高认识。一要认识到农村尤其是边远村组的法制宣传教育是四五普法的薄弱环节。我县大部分乡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农户居住分散、信息闭塞、经济较为落后,虽然在农村的普法教育已持续进行了20年,但由于农村人口素质普遍偏低,给普法教育带来了一定困难,同时普法投入严重不足,尤其是针对边远乡村的普法更是难以取得明显效果;二要认识到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人口结构现状给普法教育带来的障碍。近年来,随着退耕还林在边远乡村的大规模实施,税费改革后农民群众的负担日益减轻,现在很多村组都不同程度出现了大部分青壮年劳动力纷纷外出打工,只有老幼妇孺在家留守的现象,因此人员难以集中,普法时间难以安排。春节前后,大量农民工将陆续返乡,加之冬季农闲,正是集中进行法制教育的大好时机;三要认识到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是新形势下农村普法工作的客观要求。一方面,现在在家的部分农民群众不仅接受法制教育的能力低,而且很难做到学以致用,而外出打工的人员又急需得到法律帮助,另一方面,农民群众在宅基地、土地纠纷、民事赔偿、签定劳务用工合同等方面需要得到法律支持,这些既是农民群众最需求的,更是各级在涉农法律法规宣传方面应该加强的。

2、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一要将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到依法治理之中。普法宣传教育是通过理论的灌输,让农民群众知道什么是法,为什么要学法,怎样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依法治理是在普法的基础上产生的,是学法用法的进一步深入。普法教育是手段,依法治理是目的。因此,普法关键在于落实,落实的责任在于各级人民政府,而乡镇政府处于农村工作的最基层,乡镇村组干部直接同农民群众打交道,是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因此,乡镇政府每一项行政规划、措施,每个行政内容都要严格依法办事,用法律标准来衡量行政措施是否正确,合不合法,有没有损害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只有这样农民群众才会信服,也才能自觉学法、守法,达到普法的要求和目的;二要将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到普法实践之中。要针对不同的对象,不同的内容和不同的要求,采取不同的标准,不同的手段,开展好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法制教育。特别是普法实践要重点突出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法律知识的普及和落实,让农民群众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学到方便实用的法律知识;三要将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到日常工作之中,结合第三期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第六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完善土地二轮承包、产业结构调整和禽流感防治等阶段性工作相结合,将法制教育融入到农村经济社会的各项具体事务之中,在工作中普法,在普法中工作,实现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的有机协调统一,从而真正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的良性机制。

3、创新形式,增加投入。一是各乡镇、各部门要想方设法增加普法投入,切实解决农民群众学法无据的困境。活动期间,县政府要针对边远乡村的特点和需求,印制有针对性的普法书籍,县级各涉农单位和行政执法、司法部门要结合行业实际,面向农村需求,发放专业法规单行本或相关法律知识宣传材料,保证每个单位向每村赠送1020套(册),力争达到每个村民小组有一套涉农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各乡镇更要积极争取、主动投入,力争每户有一本普法书籍或资料。二是要充分发挥传统法制宣传手段的优势,各乡镇、村组要广泛利用各种会议、墙报、有线广播、法制图片、标语、专栏等传统法制宣传方式,进行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努力使每个村委会达到五个一,即有一个法制宣传专栏、一所法制学校、一支普法骨干队伍、一套普法电教设备和一套普法依法治村规章制度。三是要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可以采取以案说法形式,组织旁听审判,将法庭的公开审判列为法制教育课堂,组织反面典型现身说法,组织法制文艺汇演,将法律法规编成快板、相声、三字经、三句半等生动活泼的形式,使法律条文通俗易懂、深入浅出,易学易记,从而使全县农民学法坐得住、听得懂、学得进、记得牢,逐步提高其法律素质。

4、加强领导,夯实责任。由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组长董德康同志任加强农村法制教育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柳宪军,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彦峰,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寒冰,县人大副主任任桂莲,县政协副主席张化文为副组长,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要求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安排,分管领导负实责具体落实,切实将这次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抓出实效,为全县农村稳定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


篇五:法制宣传教育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在校中小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创建和谐校园,决定在全校开展法制教育月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X大精神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为载体,围绕推进教育全面发展要求,创设良好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氛围,切实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提高法制意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二、活动目标

按照省、市六五普法要求,以青少年学生为主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理解法律精神、增强法律意识、尊重法律权威,不断提高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维护合法权益的素质,优化校内外的育人环境,实现校园零犯罪,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协调的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XX年12月1日12月31日

四、活动内容

各班要充分利用法制教育读本、图片、VCD等各种宣传资源,充分利用闭路电视、校园网络等各种工具,充分利用班会、晨会、团队活动等多种载体,积极开展以出黑板报、标语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创设良好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氛围。主要开展好七个一活动:

1.进行一次国旗下讲话

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这一渠道,让学生学法,知法,守法,要求我校学生做到8个禁止,并知道如何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举办一次法制讲座。

组织一场法制知识讲座,宣讲青少年学生如何增强自身的防范能力和法制意识,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制作一个法制专栏。

由学校主办法制专栏黑板报,以法制教育为主题办好一个法制专栏,紧紧围绕主题,精心策划,周密设计,办出特色、办出新意,各班有计划地组织学生观看法制教育专栏。

4.观看一部法制教育片。

5.召开一次主题班会。

全校各班分别举行一次法在我心中主题班队会,通过演讲、小故事、模拟法庭等形式大力宣传法律,让学生知法、懂法、守法,做一个合法的好公民。请各班在11月27日前上交一份主题班队会材料,并附上具体节目材料、活动照片等。

6.进行一次红领巾广播

充分利用红领巾广播,组织一档全校法制教育主题节目,尤其是提倡发掘和表彰校园中先进和典型的知法、学法、守法、宣法好少年。

7.开展一次知识竞赛。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状况如何,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关系到整个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各班要从贯彻落实XX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法制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把此次活动当成推动教育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制订活动方案,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2.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各班要进一步围绕预防和控减青少年犯罪这一目标,根据学生特点,有针对性地重点抓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教育,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同时,各班要将法制教育与行为规范教育相结合,将法制教育贯穿于平时的教育中,切实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和规范意识。各班要扎实开展好四帮一教育活动,广泛发动一切力量帮助身边需要帮助的学生,促使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3.专题调研,增强实效。各班在宣传教育活动中一定要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寻找合适的内容,拓宽教育的途径,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教育活动,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卫生系统五五普法工作意见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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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和我省“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全面提高厅机关及厅直单位人员的法律素质,为卫生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关于在省级机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江苏省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结合厅机关及厅直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紧紧围绕我省卫生工作中心,按照建设“法治江苏”、“和谐江苏”的战略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决策、依法治理、依法行政的法治实践,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着力提高厅机关及厅直单位人员的法律素质、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为推进我省卫生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今后五年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厅机关及厅直各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特别是领导干部、公务员、卫生执法人员及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医务人员依法从业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从而全面推进厅机关及厅直单位的法制建设。
三、工作原则
1、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我省卫生改革与发展大局,坚持服务我省卫生“十一五”发展规划和构建社会主义大局,安排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
2、坚持突出重点。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公务员、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和广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重点内容是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和卫生法规的宣传教育,着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从业的自觉性。
3、坚持以人为本。从实际出发,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卫生、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医疗服务和医疗市场整治等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
4、坚持务求实效。围绕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任务和新要求,结合厅机关和各单位的实际,研究把握法制宣传的规律,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针对普法对象和工作特点,分别提出目标要求,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主要任务
1、深入开展学习宪法和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宣传教育。认真开展宪法知识学习宣传,努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以及民主法治建设的基本制度和法律法规,树立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政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的法治观念,准确把握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通过强化法治理念,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2、积极开展卫生法制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和宣传与卫生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组织学习宣传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别是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食品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与人民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密切相关,是规范食品、职业病防治、医疗服务等重要法律法规,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要突出重点,加大学习宣传教育的力度,通过学习宣传,增强人民群众利用法律手段表达利益诉求的意识,强化经营单位依法经营和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识。要以各类卫生教育机构为依托,大力推进卫生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医疗卫生机构等活动,积极开展卫生法律咨询和服务,特别要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在厅机关和厅直

单位中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3、深入学习宣传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知识。围绕“规范行政行为、强化行政监督、深入专项整改、推进政务公开”等四个方面,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委《法治江苏建设纲要》要求,深入学习宣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以及包括《》和《行政许可法》在内的律法规。深入开展行政法律法规、行政程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熟练掌握和运用行政许可法、行政、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法律,进一步加强卫生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和研究,通过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进一步规范卫生执法人员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和相关配套制度。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有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须赔偿的观念,提高卫生执法水平,不断增强卫生行政部门良好的执法形象,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强反腐倡廉、廉政从政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
4、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促进卫生。进一步加大卫生行风建设工作力度,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增强广大医务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倡导良好的医德医风,加强医疗机构廉政文化建设,提高廉洁从医、依法执业和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自觉性,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利益观。认真学习《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稳定、促进公平正义的法律法规。强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教育,尊重和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等合法权益,利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纠纷;各有关单位要公平地处理社会事务、人与组织之间的关系,自觉维护单位安定、社会稳定,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江苏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普法对象与要求小编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1、普法对象:厅机关和厅直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卫生行政相对人都是“五五”普法的对象。在抓好普法重点对象的基础上,同时重视抓好各类行政相对人的法制宣传教育。
2、工作要求:
围绕工作重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做到层次分明。要紧密联系各自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既要兼顾全面,又要突出重点,特别是重点学法对象以及重点学习内容的落实。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执业。在加强学习的同时,要把普法工作和反腐倡廉、精神文明建设、职业道德教育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要适当地运用典型案例教育的方法,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学法用法水平。
以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指导,提高普法效果。把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把遵守法律和遵守纪律结合起来,在提高广大医务人员法律素养的同时提高道德修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要在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的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普治兼顾,整体推进。通过举办讲座、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夯实法学功底,增强对法律的理性认识,提高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加强卫生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拓宽宣传途径。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台、互联网等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发掘典型经验,树立典型,办好法制宣传教育网站,创新网络法制教育形式;利用便民服务场所、法律服务热线,举办法制图片展览、板报等形式,提高学法效果;要充分利用一些特殊纪念日,开展好“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周”等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六、计划安排和工作步骤
“五五”普法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止。共分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是卫生普法工作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一年,厅机关及各单位要于2006年10月10日前,在总结“四五”普法规划的基础上,根据本规划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出计划,同时,要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机构、落实具体负责部门和人员,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为“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2、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10月至2010年,按照各单位制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年度,突出工作重点,提出具体要求,加强培训、考试和考核,确保普法得到实效。其中,根据上级要求将开展中期检查和评比推荐表彰工作。
> 3、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按照 “五五”普法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在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领导下,认真开展好自查,厅直属机关党委根据上级要求,通过查台帐、走访等形式,从组织领导、保障机制、普法教育、依法治理、监督检查、工作成效等几个方面来考核,最后报省级机关法宣办和省卫生厅法宣办验收,并做好推荐评选“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有关事宜。
七、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上位置,成立“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的领导责任制和党委、人事、纪委、工会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各负其责,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联席会议、年度、工作督查等制度,对卫生普法工作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建立普法联络员队伍建设,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五五”普法的各项工作目标得到落实。
2、保证经费落实到位。各单位要根据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需要,安排好经费预算。必需的普法教材应按要求做到人手一册(套)。必要的学法培训、考试、考核费用要实报实销。法制宣传教育经费要确保“五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
3、完善考核表彰机制。厅机关及厅直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严格保证学习时间,坚持以集中培训和自学相结合,建立健全考核表彰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工作,对组织学习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将普法宣传教育好的做法和经验报厅直属机关党,并于2006年10月20日前将“五五”普法实施计划报厅直属机关党委。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粮食系统五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宣传教育培训计划”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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