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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方案。

要想让事情按预期发展,作好方案的制订尤为重要。根据最新的工作任务安排,我们要主动写一份完整全面的方案。方案具有一定的督导性,使我们可以克服惰性。好的方案都有哪些内容?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方案”,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沙井北环片区党总支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发展党员工作方案(草案) (2004至2006年度)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我镇非公经济党组织,增强企业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积极探索非公企业党员发展工作的新经验、新路子,根据街道民营党委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北环片区2004至2006年度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积极发展壮大非公党组织,结合企业实际,有领导、有计划地开展企业党员发展工作,进一步优化党员队伍,夯实后备力量,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具体步骤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2004年4至8月) 1、宣传动员(2004年4至6月,由各支部负责)。基层党支部要利用集会、板报、广播、座谈等多种形式,通过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向广大员工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和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扩大党的影响,使他们了解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现阶段任务等,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增强他们争取做一名共产党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并为他们在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创造必要的条件。 2、个人申请(随时均可,由各支委和总支负责指导接收)。鼓励、引导具备“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党费”等条件的企业员工加入党组织,指导他们提交书面入党申请。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二是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三是对待入党的态度。若本人不能书写,可由其口述,请人代写。 3、民主推荐(2004年6月中下旬,由各支部和党小组负责)。在积极要求进步的优秀分子中,稳妥、慎重地选定积极分子。一方面由公司团委在优秀青年团员中推荐;另一方面,组织群众、工会按要求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要与企业生产实际结合起来,做到公正、公开、透明,让广大员工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推荐结果报党支部备案。入党积极分子一般应具备的条件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对党有比较全面深刻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在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表现突出,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先进分子;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敬岗爱业,在企业连续工作两年以上。把着眼点重点放在企业中上管理层、技术和业务骨干、优秀青年员工上。坚持“四个倾斜”,即年龄上向35岁以下倾斜,性别上向女性倾斜,岗位上向基层一线倾斜,文化上向大专以上倾斜。 4、组织核定(2004年8月,由各支委和总支负责)。基层党支部根据推荐情况和实际考察结果,召开支部委员会进行逐人讨论核定,按照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将思想品质好、文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法纪观念强、敬业意识强、工作相对稳定、积极要求进步的青年员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指导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表,建档跟踪考察。 5、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分批进行,坚持每年一次。 (二)培养考察(2004年9月至2005年9月) 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由街道民营党委、基层党支部、党员联系人三级共同承担。并组织他们参加街道民营党委每半年举办一次的非公企业入党积极分子班,并进行培训测试,测试成绩进入考察档案;基层党支部要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以及怎样争取做一名共产党员的教育等,并组织他们参加其内容适当的支部生活会。引导积极分子参加党组织的有关活动,并对其进行跟踪考察;确定两名与之工作关系较密切的老党员为培养联系人,经常找入党积极分子交流,进行沟通引导,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作一次评价,内容记入考察档案。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采取学习和宗旨观念培养,典型示范和实际帮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一至二年地精心培育,切实提高积极分子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思想文化素质,促进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基层党支部要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和本职工作表现等,进行定期考察一次,看他们是否具有共产主义信念和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能否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而牺牲个人的利益,能否严守党的秘密,遵守党的纪律,以及他们的工作、学习表现和完成党组织交给任务的情况。 (三)吸收入党(2005年10月) 1、认真细致地做好审查工作,确定发展对象(2005年9月底,由各支部负责,总支把关)。总支和基层党支部要把握好原则,采取个别谈话、开调查会、民意测试、听取企业负责人意见、培养联系人鉴定、发调函、审阅考察记录等

方法,对发展对象严格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政治背景、入党动机、思想觉悟、作风品质、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普通员工的外调要向该员工的户籍所在地和原工作单位发调函。层的党员发展对象,外调范围要扩大到与其本人在企业工作中有联系的相关部门,如财税、工商等,主要调查其近几年内有无偷漏税等违法违纪行为。通过严格的审查,初步确定发展对象,并拟出意向性名单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2、支部大会讨论通过(2005年十.一期间,由各支部负责)。对已审查通过的发展对象,由党支部组织有表决权的党员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先由发展对象向大会汇报个人近年来的工作、学习、思想、生活情况,再由支部介绍对其考察情况,最后逐一听取党员意见,并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参加支部大会的党员必须在半数以上,方能开会。讨论和表决结果经片区党总支核定后报镇民营党委审查通过。同时,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由片区党总支和基层党支部派人找其谈话,进一步了解情况。 3、做好两地公示(2005年10月10日左右,由各支部和总支负责)。对已被支部大会通过的预备党员,其个人基本情况,要在企业内部和户籍所在地进行公示,接受群众举报监督。公示的内容除了公示对象的基本情况以外,还要把公示对象在原单位和到企业参加工作以来的实际表现一并公示出去,以便企业员工和家乡群众对其有一个更全面的了解。户籍所在地的公示工作,可委托当地党组织予以实施。同时,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4、举行入党宣誓(2005年10中下旬,由总支和街道民营党委负责)。经街道民营党委和街道党委组织部批准后,组织预备党员集中宣誓。同时,完备手续,整理资料,建档考察。 5、认真做好预备党员的考察和转正工作(2005年10月至2006年10月,由各支部和总支负责)。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由片区党总支和基层党支部共同承担,坚持对其进行党的理论和党纪教育,使他们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信念,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支部可结合工作实际,适当分配给预备党员一些社会和群众工作,有意识地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不断提高他们的能力素质,使他们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同时,基层党支部要及时了解预备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并要求他们经常向党组织汇报。对他们存在的缺点及时进行批评和教育,帮助他们改正。入党介绍人要继续担负培养联系人的责任,督促和教育预备党员按照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预备党员的考察期一般为一年,预备期满后,先由其本人书面提出,然后由基层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鉴定,最后提交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讨论通过。若因预备党员在预备考察期间表现不佳,或不能履行党员义务,或存在的缺点经组织批评教育后而改正不明显,或政治素质不高等,但本人愿意继续接受党组织教育考察,其预备期可适当延长,最少半年,最多一年。预备党员的预备期只能处长一次。其党龄从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三、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级党组织要把发展党员试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究、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层层建立责任制,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抓好一级。总支安排一名组织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对企业党员发展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各基层党支部要把发展党员工作同企业生产经营结合起来,强化领导,做到党支部书记亲自抓,组织委员具体抓。党员培养联系人(介绍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发展对象的教育引导工作。 2、把握原则,严格操作。党员的发展,要把握好两个原则,即个别吸收的原则和入党自愿的原则,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照有关程序,严格把关,环环相扣,对那些没有经过组织培训,或测试不合格,或档案资料不全,或政审不过关,或正在接受司法审查,或近几年受过处分,或群众不满意的,一律不予发展,保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3、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培训制、公示制、无记名投票表决制、责任追究制、党员联系制、企业支部报告制等制度,根据制度进行规范管理,确保企业发展党员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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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意见


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覆盖面,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有序发展,承接省级“示范镇”建设,根据党章和《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办发[20xx]11号)及省、市、区委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全镇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有序发展为目标,以开展“转作风、解民忧、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努力实现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为“实力xx、魅力xx、活力xx”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主要目标
加强全镇非公经济党组织建设,扩大非公经济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种制度,进一步理顺非公经济党组织隶属关系,着力实现“五个全覆盖”:“组织全覆盖”,符合条件的都要建立党组织;“管理全覆盖”,重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和党员教育管理培训;“活动全覆盖”,经常性组织开展党员活动;“作用全覆盖”,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考核全覆盖”,每年对非公经济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绩效考核,形成选、育、用相结合,绩、奖、惩相统一的选拔任用与管理考核机制,全面提升非公企业党建科学化水平。
三、工作任务
(一)认真抓好党组织组建和规范工作。健全党组织设置,针对我镇非公企业规模大小不一、企业党员人数有多有少的现状,通过单独建立、联合组建、挂靠组建、派员指导等多种形式,扩大党组织覆盖面,进一步健全组织结构。凡有3名及以上的正式党员的非公企业要单独建立党组织,党员人数不足3名或没有党员的非公企业可就近与驻地村(社区)建立联合党组织,也可以按照产业邻近、地域邻近的原则几个企业共同建立联合党组织。建立的联合企业党组织要按照单独建立党组织的标准开展活动和管理考核。进一步理顺非公经济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镇党委将根据企业发展规模变化和党组织活动情况适时调整相应隶属关系。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党组织隶属镇党委的,由镇党委直接管理考核;规模以下非公企业党组织隶属村(社区)党总支、镇经贸委党总支和非公企业党总支的,由村(社区)党总支、镇经贸委党总支和非公企业党总支负责管理考核。
(二)全力搭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新平台。以成立工商所建立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站为契机,使用好原有镇经贸委党总支和工商所新成立的非公企业党总支两个平台,利用工商部门掌握信息全面,接触企业面广等优势,对企业党员信息摸底,提前介入企业党建工作。规模较大企业的党组织由工商所协助镇经贸委组建,规模相对较小企业的党组织由镇党委协调工商所培育并组建,形成良性互动、相互帮助,实现信息共享、工作互惠,共同推进全镇企业党建工作开展。
(三)加强非公经济党组织队伍建设。一是积极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在尊重企业法人或业主意愿的基础上,由镇党委统一考察,选配年富力强、党性观念强、思想政治素质好、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党员担任党组织书记。对年龄较大、文化水平较低、工作能力不能胜任的党组织书记要及时调整。二是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加大从优秀经营管理者和生产经营人才中培养发展党员的力度,不断壮大党员队伍,做好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三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开展设岗定责、交心谈心、技能竞赛、走访慰问等活动,加强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加强非公经济党组织阵地建设。非公企业党支部要按照“十有”标准,即:有专用的办公场所、有党组织标牌、有党旗、有一套党建工作制度、有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有党组织情况一览表及服务流程图、有党报党刊和专业技术学习资料、有党员活动室或娱乐设施、有党务公开栏、有工作台帐,加大活动阵地建设力度。在规模较大、党员较多、基础较好的规模以上非公经济组织中要建设规格较高、功能较全标准化活动阵地,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同时,对一些单独开展活动难度较大的小型企业进行划分,按照行业相近、地域相邻等原则组织联合开展活动或就近参加村居党组织活动,做到“组织单独建、活动联合搞”。
(五)建立非公企业党组织工作机制。要坚持实际、实效、实用的原则,制定严格细致的考核管理细则,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一年一考,半年一述,月月有活动,季季有检查,年底评先树优。从机关干部、离退休干部、村(社区)“两委”成员中选聘有党员工作经验的同志到有党员但尚未建立党组

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意见第2页

织或党组织作用发挥较弱的企业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加强引导、规范指导,帮助企业做好党建工作。建立党员干部联系点制度,选派党员干部深入非公企业一线,全程参与企业运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推动企业的发展,营造和谐的党企关系。
(六)建立健全非公企业党组织经费保障机制。在新建企业党组织过程中要明确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来源,明确经费提取标准,明确经费使用规程,明确党组织书记岗位报酬,每个规模以上非公经济党组织由所在企业按照每年不低于2万元的标准安排工作经费,对党员人数较多的企业党组织可适当增加。党组织书记岗位报酬发放以镇党委任免时间为上下限,原则上不低于其在企业工作基本工资的30%;对联合建立的企业党组织书记岗位报酬由各企业共同承担。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清产核资是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依据省、市方案和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清产核资工作目标:全面摸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三资”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等情况,明晰资产权属,健全资产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底数清晰、权属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有力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要按照博办发〔20xx〕16号文件要求,落实“五代管”工作,进一步提高村级事务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减少农村不稳定因素,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对象、范围及内容
清产核资对象:我区行政区域内村集体经济组织、独立核算的村民小组;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行村集体经济管理职能的村、居、村民小组。
清产核资范围:属于上述对象所有的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现金和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兴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材料物资、应收款项等资产;属于村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园地、草地、四荒地、水面、宅基地等资源。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一)清查核实集体“三资”。以会计核算资料为基础,先账内、后账外逐项进行清查核实,全面清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摸清集体“三资”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等情况,进行账实、账证、账账核对,确定盘盈盘亏情况。
(二)界定权属,建立台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对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的所有权归属关系进行确认。在全面清查核实和权属界定后,按类别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及时反映增减变动情况。
(三)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针对清产核资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完善集体资产经营和管理方式,推行集体资产资源经营与处置招投标制度,规范资产、资源的流转程序,强化财务公开和审计监督,全面实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全区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在20xx年10月底前依托经管站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由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与代理中心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代理中心按协议规定对村集体“三资”实行依法委托代理服务,规范“三资”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和资源浪费,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和资源的开发利用。
三、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本着“统一部署、稳步推进、试点先行、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本次清产核资工作自20xx年1月开始,20xx年10月31日前结束。要严格按照全市统一规定的时间要求,统一制定的清产核资报表格式,统一设计的清产核资管理软件,保质保量的完成。
(二)工作步骤。具体分为五个阶段:
1、准备阶段。20xx年2月底前完成,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1)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这次清产核资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由区纪委牵头,区农业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此次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强本区域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指导。
村(组)成立由村党组织、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和村会计人员、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等人员组成的清产核资工作实施小组,具体负责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
(2)制定实施方案。各镇(街道、开发区)根据省市、区统一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辖区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于3月10日前报区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3)加强舆论宣传。组织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三资”管理及清产核资工作的宣传,使广大农民群众充分了解此次清产核资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支持配合工作开展,为清产核资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4)组织业务培训。开展清产核资工作专题培训,重点培训镇(街道、开发区)有关工作人员以及村清产核资工作实施小组人员,明确清产核资工作要求、有关政策规定和统计口径等。
2、清查阶段。20xx年5月20前完成。以20xx年12月31日为清产核资基准日,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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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核资工作实施小组在区、镇(街道、开发区)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按照具体实施方案,对本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
(1)账务清理。按照有关会计制度核算要求,确保各项收支业务、资产、负债完整准确入账,保证账账相符、账证相符,编制清产核资基准日的各类会计报表及明细表。
(2)“三资”清查。对各项资金、资产、资源及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填写《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登记表》(见附件3)。逐项清理所有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账款、对外投资、存货、固定资产和账外资产、资源,做好有关抵押、担保等事项的清理。同时梳理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协议、合同,整理债权债务发生的有关书面证明资料。
在清查盘点过程中,要充分依靠各村组干部和群众,重点对固定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固定资产要以账面数为基础,账内账外相结合,逐笔逐项盘点;对资源性资产,以村保存的历史资料为基础,采取实地查看与重新测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盘点。对清查中遇到的问题,要按照尊重历史与民主决策的原则,集体研究处理。对有物有账的固定资产,按原值登记;对有物无账的固定资产或价值不清的其他资产,由村集体讨论确定评估价值,也可聘请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认价值;对报废、有账无物的不实资产,由村清产核资实施小组拟定处理意见,经公示群众无异议后,列为报废和盘亏资产;对权属不清、存在争议的资产、资源,由村清产核资实施小组拟定处理意见,经公示群众认可的权属暂时予以登记,同时上报镇(街道、开发区)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处理,待权属明了后,再作调整。
(3)核实。核实工作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理财小组)具体负责,村清产核资实施小组应积极予以配合。重点核实“三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做到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
(4)公开公示。经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理财小组)核实并予以确认后,村清产核资实施小组应及时将资产核实的初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并保存好相应的影像资料。公示期间,村里安排有关人员受理群众咨询和反映,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解释工作。公示期间,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三资”清查结果有异议的,村实施小组要认真组织复查复核,直至群众认可。区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监督电话:4110235,各镇(街道、开发区)清产核资工作领导机构也要设立监督电话,予以公布,接受群众举报和咨询。
(5)结果确认。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问题已予解决的,按照有关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集体“三资”清理结果进行确认。
(6)汇总报批。镇(街道、开发区)对各村(组)报送的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审查并确认无误后,将各村(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登记表》录入《山东省农村集体清产核资统计系统》,并编写镇(办)清产核资报告,上报区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区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对镇(街道、开发区)上报的各村(组)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审核批复。
3、资产资源登记阶段。20xx年9月底前完成。在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权属的基础上,镇(街道、开发区)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依据区批复的清产核资结果,分类设立各村(组)“三资”管理台账,主要内容包括:资产资源的名称、类别、数量、计量单位、使用状况、所处位置、保管人等。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还应当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人员)名称,承包、租赁期限,承包费或租赁金及收交情况等。“三资”管理台账由区负责统一印制,镇(街道、开发区)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和村各保存一套资产、资源台账和经济合同台账。土地承包合同单独建立农村土地承包台账。
4、完善制度阶段。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要研究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
(1)定期清查制度。定期进行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源以及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账实、账款相符。
(2)资产资源评估制度。集体经济组织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产,以参股、联营、合作方式经营集体资产资源,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合并或者分设等,应当进行资产资源评估。
(3)资产资源经营制度。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实行承包、租赁或出让经营的,要实行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公开合同履行情况。集体经济组织以参股、联营或合作制经营的,要定期对集体资产的使用、维护和收益进行检查,确保集体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4)“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在各镇(街道、开发区)依托经管站建立“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三资”全部纳入委托代理服务机构统一管理、建账核算。不断完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机制,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5、检查验收阶段。清产核资工作结束以后,区对镇(街道、开发区)清产核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检查验收,每个镇(街道、开发区)抽查不少于三分之一的村。区领导小组将于10月中旬对各镇(街道、开发区)清产核资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对检查验收结果进行通报。对清产核资及“三资”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清产核资不彻底、走过场及“三资”管理工作问题突出的,责令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清产核资工作作为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责任,协调指导本地工作开展,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全面完成预期目标任务。
(二)明确职责。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农业(经管)部门要加强政策研究和业务指导,认真组织人员培训,切实抓好清产核资的组织实施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强农村会计制度研究和会计业务培训,统筹安排本级工作经费,保障清产核资工作顺利开展;民政、审计、国土资源、教体、水务、林业等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清产核资的相关指导和服务工作。
(三)把握政策。对清产核资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要认真做好分析,加强分类指导,及时制定对策措施,统一政策界限,统一资产处置口径,形成清产核资的政策体系。
(四)强化监督。清产核资领导小组要深入镇(街道、开发区)、村组,加强工作调度和督促,及时总结宣传典型经验,严格审核清查结果,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区分组包镇(街道、开发区)、镇(街道、开发区)包村的工作机制,区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等部门参加的清产核资工作督导组,具体负责对镇(街道、开发区)清产核资工作的督导检查,并定期对各镇(街道、开发区)清产核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借机擅自处置、私分集体资产,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府厅发【20**】18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府办发【20**】**号)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府办字【20**】186号)精神,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

在坚持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以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为目标,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成员合法权益为核心,推进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界定、股权管理、健全规章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使农民依法获得集体资产股份分红收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集体产权制度,充分激活农村生产要素潜能,增强发展现代农业和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内生动力。

二、 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民主决策。要充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尊重群众的选择。

二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要在民主参与、民主决策的前提下,把公开、公正、公平精神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

三是坚持规范操作。要按照产权制度改革的要求,周密制定改革方案,充分进行民主讨论,精心组织实施,整个改革工作的各个环节,必须依法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记名表决同意才能通过。

四是坚持分类指导。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选择广大群众普遍接受的改革方式,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农民的利益关系。

五是坚持稳步推进。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必须调动基层干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支持,成熟一个,进行一个,不得强迫命令。

三、试点范围

(一)明确试点对象。我乡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现有资产存量情况以及干部群众的意愿要求,认真选择具备条件的村(组)进行改革试点。当前选择的重点:一是集体净资产较多、有长期稳定收益的村:二是集体经济发展较快,经营性资产增长较多,干部群众迫切要求改革的村:三是其他改革意愿强烈的村。为此,我乡选择**村开展乡级试点工作,**村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定办法及各组职责分工。对暂未列入试点村(组)的要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的清产核资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前期工作,为全面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做好准备。

(二)时间要求。20**年5月30日前,乡级试点村(**村)要将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报县农业局和**乡政府备案。

四、 工作程序

(一)制定方案。**村要在村党支部和村委会领导下,建立由村(组)负责人、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和村(组)成员代表共同组成的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组织实施改革工作。县农业主管部门与我乡将抽调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蹲点驻村,加强对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产权改革具体政策和实施方案,必须张榜公布,经村(组)成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通过,报县农业局和**乡政府备案。

(二)清产核资。在县农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我乡和**村联合组成清产核资工作组,对**村及各组所有各类资产(即农村集体“三资”)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分别登记造册。对清产核资结果要召开村(组)成员会议进行审核确认,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并上报我乡和县农业部门备案。

(三)资产量化。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资产折股量化范围、折股量化方式等事项,并提交村(组)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四)股权设置。股权设置必须由村成员大会讨论决定,可设置集体股、个人股,个人股的设置必须保证村成员人人享有股份。是否设置集体股及集体股所占总股本的比例,由试点村成员大会讨论决定。

(五)股权界定。股份量化中股权分配对象的确认,股权配置比例的确定,除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有明确规定外,要坚持以人为本,反复协商,要张榜公布,并提交村成员大会民主讨论,经三分之二成员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股权管理。集体资产折股量化的股权确定后,要向股东出具股权证书,作为参与管理决策、享有收益分配的凭证。股权可以集成,或在一定条件下,在本村内部转让。改制后要及时早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建立符合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集体经济组织治理机构。

(七)健全规章制度。改制后的集体经济组织作为集体资产管理和运营主体,要制定科学、民主的股权管理、股东管理、资产运营、收益分配和财务监督等相关制度,加强内部监控管理。

五、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要在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由于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乡政府成立由乡长任组长,分管农经的领导和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乡农经、财政、国土、民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乡农经站要把试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计划,加强部门协调和联系,切实承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知道监督和管理职责,积极主动地帮助试点村搞好宣传发动,清查现有资产,制定实施

方案,落实改革程序。要善于总结经验,加强典型引导,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基层解决试点中出现的问题,推进试点工作的开展。各乡直部门要大力配合,帮助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形成知道和帮扶合力,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二)严肃纪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是其成员的共有资产,要坚持思想教育和积极引导的工作方法,保障农民群众民主权益,做好不同对象的思想工作,讲清政策,明确权利和责任,避免和防止改革简单化和少数人说了算。对在改制工作中非法侵占、哄抢、平调、挪用、私分、损坏或变卖集体资产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法律责任:对因在产权制度改制过程中不民主、不公开、不透明引发群众集体上访事件的,除追究本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的责任外,还将追究上一级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探索创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严格程序,稳步推进。但在试点中,也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支持和鼓励各组大胆探索,在资产量化、成员资格认定、股权设置和资产运营等方面,不断创新改革形式,激发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农业部《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省农委《安徽省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活力,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增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结合我村实际,现就我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路、基本原则、目标和任务
﹙一﹚、改革思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为指针,以“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界定、股权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流转规范、监管有力”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决策机制、收益分配机制,健全保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利益的长效机制,构建完善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运行体制。
(二)、基本原则。坚持勇于探索,大胆实饯,积极稳步推进的原则;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多种形式并举的原则;坚持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相统一的原则;坚持集体资产按份共有、同股同权、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坚持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规范化改革的原则。
(三)、目标与任务。通过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实行产权改革,构筑农村集体经济新型产权制度框架,改革理顺村集体资产运营管理体制,确保产权制度、管理体制创新,实现集体资产所有股份化、收益分配股红化、监督约束法制化。
1、实现集体资产所有构成股份化。将村集体生产经营性资产在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的基础上,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经济贡献大小的基本原则,以股权形式明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个人所占份额,实现由共同共有变为按份共有。在明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个人所占份额基础上,吸纳组织成员个人适当比例的现金入股,建立股份经济合作社。
2、实现集体经济收益分配股红化。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股份制改革后,村集体经济收益二次分配取消传统的分配办法,改为遵循同股同利的原则,按股分红。
3、实现集体经济运营监督约束法制化。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股份制改革后,建立健全股东大会、理事会 、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及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形成科学、规范的管理运行机制。
二、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形式与政策措施
(一)、主要做法。村集体生产经营性资产在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的基础上,按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经济贡献大小的基本原则,折股量化配股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吸本文 收个人适当比例现金入股。依法改制为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
1、清产核资:清产核资范围,包括生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生产经营性资产。非农用土地并办理了变更使用性质手续的,要列入清产核资范围;农用土地暂不列入清产核资范围。要本着先易后难,先生产经营性资产,后非生产经营性资产的原则,进行清产核资。
2、资产评估: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由镇统一聘请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生产经营性资产进行评估,以此做为量化配股基数和股份经济合作社注册资本金。
(三)、股权设置。
1、主要形式。设集体股和个人股,集体股由集体经济组织或群众自治组织持有,其余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个人股 (含个人现金入股 ),由其本人持有。两种股权设置形式的选择和确定,由股东 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其所在镇人民政府批准。
2、集体股和个人股比例测定的基本原则。测定集体股比例,一是以前 3 年平均村办公经费占该年限平均收益的比例测算应提公益金的比例;二是根据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测算出应提公积金比例。
(四)、量化配股股东资格认定及时限。明确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持股人的范围,统一限定为 20xx年 1月 1日起,到 20xx年8月30日止,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分配关系,并还健在的人员内。
(五)、个人股配置与构成。本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村集体经济贡献大小和购股配股相结合的基本原则,按照基本股、劳力股两种股份一次性配股。配股之后,新生、新落户一律不再配股,只能购置现金股;此次配股持股人,不论其今后身份变化,是否居住在本地,其本人股东身份不变和收益权不变。一律不再对原始股东进行增股扩股,可在新上项目时,吸纳成员现金入股。
具体配股办法: 1、基本股:是指本村社区配股范围及时限内零岁 (含零岁 )以上的所有组织成员均享有的股份,基本股比例最高不得超过配股总额的 40%。
2、劳力股:是体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经济贡献大小的股份,在享受上述两种股份配股的基础上,年龄

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第2页

在 18周岁至男 60周岁、女 55周岁的再配给劳力股份,其比例不高于配股总额的 30%。
3、 现金股:①本着配股、购股相结合的原则,在按照上述两种股份因素配股的同时,要吸收配股成员一定适当比例的现金入股,原则上不购股,不配股;②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过程中新上项目时,经股东会同意,持股人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其他人,可以购买现金股。具体购股办法按《章程》规定执行。
(六)、改制后的经济组织机构设立、人员产生及职责。改制后的集体经济组织,设立股东会、理事会 、监事会,按法人治理结构实施管理。
1、股东会。股东会由改制后的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持股人组成,坚持同股、同权、同利的原则,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股东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为限,依法承担有限责任。股东大会是改制后的集体经济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
2、理事会 和监事会。理事会是股东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决策机构,监事会是常设监察机构,其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对股东大会负责。
3、理事会、监事会的成员数额为奇数,理事会5-9人,监事会 3-5人。每届任期 3年,可连选连任。其成员产生采用直接选举或提名候选人差额选举产生,差额比例不少于 20%,以得票多当选。“两会”成立后,分别召开会议选举产生理事长 、监事长。
4、选举表决方法。股东大会、理事会 、监事会成员的选举,一般实行一股一票制,集体股不列表决数。
(七)、理事会 、监事会成员任职条件。“两会”成员必须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解放,开拓进取意识强,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和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两会”成员不得交叉任职,财会人员不得进入监事会。党组织和自治组织负责人是股东的,通过法定程序进入“两会”。候选人或当选人中如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只能确定一人做为候选人或当选。
(八)、股权证、股东证的发放及管理。由该组织向股东发放记名股东证。股权证和股东证由县统一印制,并加盖认证章。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后,股东花名册及所持股份,交镇备案、托管。
(九)、股份管理。集体股由理事会持有,只享受分红权,未经股东大会讨论同意,不得增加、减少、转让、馈赠;集体供养的五保户的股份,由理事会代管,不得转让、继承和馈赠,具体事宜由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其他股东的股份转让、继承、馈赠,须经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并报镇审核备案,同时办理变更手续。
( 十)、加强财务管理。改制后,财会人员必须持合法资格证上岗,也可对外招聘。会计人员任用和更换,必须经监事会批准。积极推行财务电算化管理,切实提高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 十一)、建立各项规章制度。
三、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步骤
工作步骤。整个工作从20xx年10月10日开始,至12月底前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10月10日至10月31日)。主要任务是:制定工作计划,培训工作组人员,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主要任务:
一是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二是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分别登记造册;三是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审核确认资产,张榜公布;四是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决定合理确定折股量化的资产;五是股权界定、登记颁证;六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3、完善提高阶段(20xx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主要任务:一是总结经验,制定和完善产权改革后的集体资产管理办法;二是建立健全产权改革后的集体资产管理、监督机构;三是召开工作总结会议。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1、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首先要在村两委班子中统一思想认识,在此基础上,成立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两委班子成员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组成的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下设宣传组、资产清查组、咨询顾问组等,具体负责改革工作。
2、搞好宣传发动,争取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村广大干部群众是改革的主体。要把宣传工作贯穿于整个改革的全过程,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多种形式搞好改革宣传教育。让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这项改革的深远意义、目的、任务,深入了解具体改革措施和操作办法,赢得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为顺利推进改革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3、本着积极稳妥,先易后难,有领导、有组织扎扎实实地改革。深入调研,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综合分析,充分考虑各方面利益关系,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改革。


二00九年发展党员工作实施方案


潭口镇二00九年发展党员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镇发展党员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赣州市2005-2010年发展党员工作规划》等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注重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坚持均衡发展、适当控制数量的原则,加大宏观调控力度,进一步加强在生产一线、新的社会阶层、35岁以下青年和妇女、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建立起完善的发展党员管理体系,全面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二、指导计划
根据全镇现有入党积极分子数量,按照“发展一名党员有3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供选择”和“均衡发展,适当控制”的原则,2009年全镇拟发展新党员21名。其中企业、农村生产一线及科研、教育一线的17名,比例达80%;35岁以下的15名,比例达70%;女党员6名,比例达25%;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17名,比例达70%。各党(总)支部发展党员指导数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1、落实责任,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各党(总)支部、党务工作者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做到职责分明,严格把好入党材料审查关,坚持入党材料自查送审制度。要将发展党员工作重点放在青年、妇女、生产一线和党的力量薄弱的地方,切实解决无党员企业车间、班组和新出现的无党员村民小组问题。在继续改善党员年龄、文化、性别结构的同时,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改善党员分布状况:一是加大在村干部、村民小组长、村组后备干部和农村致富能手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力度;二是加大在基层优秀青年、自主创业能人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力度;三是加大在外出务工经商先进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力度。要把在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当成2009年党员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探索创新方法措施,积极稳妥地在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
2、强化教育,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各党支部要立足大局、着眼长远、拓宽视野、创新思路,发挥党组织的政治、组织和宣传优势,努力把有理想、有追求、有作为、有才干的一线农民、工人、知识分子、干部等骨干力量凝聚到党组织的周围,纳入党组织的视野,及时加以培养。一要注重舆论引导,大张旗鼓地宣传各行各业优秀共产党员的模范事迹,用先进典型感召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他们健康向上的思想情操,增强入党的主动性和荣誉感。二要完善对进城务工经商先进青年的教育管理,强化联系,积极引导他们向党组织靠拢。三要进一步加大“推优”力度,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各类协会的作用,努力使“推优”工作成为扩大和优化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主要渠道。四要加强,不断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整体素质。重视抓好中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五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动态管理,保证入党积极分子质量的同时,保持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确保全镇入党积极分子常年稳定在50名左右。
3、进一步完善发展党员公示制。凡考察期满一年拟列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一律进行公示;凡预备期满一年的预备党员,转正前必须公示。两次公示时间均为5至7天。各党支部要从程序上严格把关,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4、严格坚持发展党员票决制。基层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时必须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票决票及票决汇总票可以到镇委组织员办领取。
5、认真落实组织员谈话、材料审核制。凡是新发展党员的,支部确定其为预备党员之后、党委会议审批之前,其入党材料必须经各党支部组织委员审核把关后报送镇党委组织员办审查批准。入党材料审查无误的,属国家工作人员的发展对象由是上级党委组织员进行入党前谈话,属农村发展对象的由镇党委兼职组织员谈话。
6、积极稳妥做好在新的社会阶层先进分子中发展党员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做好在新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试行)》的精神,对待民营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坚持积极稳妥,分类指导,区别对待,不一哄而起,更不降格以求,稳妥、慎重发展他们中的先进分子入党。
7、确保全面消灭连续二年以上没有发展党员的“空白村”。 实行挂点镇领导督促、驻村干部负责落实、支部书记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在2009年,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扣挂点领导和驻村干部各500元;支部书记扣300元,并降职使用;对连续二年(从2008年起)没有发展党员的“空白村”列为重点管理支部,应高度关注,支部书记应派专人负责,加强调度。驻村干部要深入有关村了解掌握情况、抓住问题结症的关键所在,采取积极措施,确保今年全镇消灭连续二年没有发展党员的“空白村”。对今年仍存在连续二年没有发展党员“空白村”的党支部,镇党委将在全镇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二年没有发展党员的“空白村”的党支部书记坚决予以免职。
8、严格执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各党支部要认真分析研究,采取得力措施,切实解决发展党员的制约因素,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健康顺利进行。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弄虚作假、违反程序或搞不正之风的,要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四、组织领导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的重要工作,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党员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党支部书记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定期过问党员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执行落实情况;党支部兼职组织委员真正负起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具体抓好党员发展计划的落实、把好党员发展质量关。年终将对各党(总)支部的工作进行考评,完成任务好的,给予奖励;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坚决兑现处罚措施,并对所在党(总)支部及驻村干部取消评优资格。

附:《潭口镇2009年各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表》


潭口镇2009年各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表
支部名称发展党员指导数责任领导责任人备注
镇机关4李干军李 奎
南街居委会1肖 文郭孝尧
江坝村1黄 峰肖海亮
岭上村1刘学燕邱艺琴
坞埠村1王万鸿钟才明
洋山村1蒙在彬阳贻春
代卫村1罗圣彬申丁芳
石禾村1钟明光朱仁忠
龙塘村1伍学江张选金
坳上村1唐远林钟蔚光
上元村1陈定先邱九龙
田头村1吴盛林邱明英
路背村1李明金陈开贵
三观村1蓝 艳张 华
潭口中学1刘学燕杨衍斌、张 华
中心小学1钟明光郑启开、邱九龙
红会医院1钟明光卢康生、邱九龙
坞埠中学1刘学燕夏春明、张 华
合计21

各党(总)支部发展党员对象重点达到如下要求:
1、35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优先发展女党员和外出务工经商人员;

组织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工作方案


组织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工作方案

各党支部、乡属各部门、驻乡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共**市委印发,关于在全市推行党员到社区(村)报的开展志愿服务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乡党员志愿服务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贴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积极主动到村报到,力所能及为群众服务,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好事。

二、参加对象

全乡已登记在册的党员志愿者。由乡党委负责组织全乡党员志愿以及在我乡各村参与志愿服务的党员志愿者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各村成立一支服务队,由驻村领导担任队长,下设各小分队,各小分队队长由各村党员干部担任。

三、活动开展时间

每月开展一次集中志愿服务活动,时间安排见安排表,每次活动时间为3小时。

四、活动内容

实行“一月一主题”,紧密围绕中心工作、群众所求,以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为核心、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类、扶贫帮困类、就业指导类、治安维稳类、卫生保健类、环境维护类、宣传教育类、文体娱乐类、助农增收类、技术指导类等活动。由乡党委统一组织安排,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志愿服务活动。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率先垂范。乡党委成立组织机构,由党委书记张仲群同志担任组长,乡长梁宝英同志担任副组长,张伟青、王瑞生、陈有军、谢丽春等同志担任组员。党政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示范推动,主动参与党员志愿服务活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二)广泛动员,浓厚氛围。各党支部要广泛动员党员志愿者参与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弘扬为民务实精神,带动广大群众参与志愿服务工作中来。

(三)严肃纪律,总结提升。加强对党员志愿者的管理,要求每次开展活动必须穿戴志愿者服饰,注意保持良好形象,参加志愿服务情况必须及时登记在个人《党员证》中。要不断总结经验巩固服务项目,努力形成长效机制。

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根据中组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组通字〔2016〕x号)和中组部、省组部、市组部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专题班相关要求,现就做好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目的意义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开展集中排查,核查党员身份信息,摸清流动党员底数,理顺党员组织关系,规范完善党员档案,妥善处置失去联系党员,从源头上治理流动党员、失联党员、"口袋"党员等问题,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之中,进一步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排查对象

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排查对象为正式组织关系在本党支部的党员,以及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未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党员。重点主要为:

(1)渔农村外出务工经商党员、异地居住党员、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党员;

(2)社区人户分离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社区的大中专毕业生党员、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党员,纳入社区管理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

(3)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中解除劳动关系党员;

(4)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管理的流动人才党员;

(5)机关和事业单位异地居住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

三、主要任务

1、核查党员信息。以支部为单位,逐人开展"五核查",具体为核查党员名册、核查党员交纳党费和参加党支部活动记录、核查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核查党员档案、核查党员现实表现情况,结合中国共产党党务管理信息系统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信息平台,进一步完善党员台账和资料。

2、排摸四类党员情况。同步开展生活困难党员、流动党员、"口袋"党员和参教信教党员排摸,准确掌握相关数据。

3、查找失联党员。采取直接联系、人际查找、部门查找、网络社交平台查找等多种方式,联系查找失联党员,做到"三个清楚",即失联人数清楚、失联时间清楚、失联情形清楚。

4、规范组织管理。对排查出的失联党员,区别党员失联原因、本人态度和现实表现等不同情况,视情给予转出组织关系、纳入党组织正常管理、补转组织关系、补办保留组织关系手续、补办停止党籍手续等处理。

5、开展组织处置。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浙组〔2016〕5号),严格不合格党员认定程序,深化完善不合格党员处置措施,推动各镇、街道及相关单位进一步细化党员管理"十条红线"的具体要求。探索与发展党员工作相挂钩的联动机制。

6、健全党员档案。市委组织部将研究制定《发展党员全程记实》制度,我区也要结合实际进行完善。各镇、街道及相关单位要结合此次集中排查,扎实推进党员档案规范化建设,明确规范化标准,做到"整乡推进、整县提升".

7、完善相关制度。按照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建立健全党员身份信息核查、流动党员管理、组织关系接转等相关制度,形成从严管理党员队伍的长效机制。

四、方法步骤和工作安排

根据要求,在集中排查中主要做好以下六个步骤:集中排摸、联系查找、登记造册、规范管理、组织处置、分析总结。各地要认真制定具体细化方案和措施。区级主要抓好面上工作安排:

1、组织学习。深入领会中组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和中组部、省组部及市组部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专题培训班相关精神,了解掌握全区面上准备情况。

2、专题培训。区级层面于春节前举办专题培训班,7个镇、街道组织委员及区属有关单位党(工)委分管领导参加。各镇、街道要提前完成动员部署,在党员春节返乡之际集中开展排查工作。

3、组织指导。各地各单位于2月15日前上报实施方案,逐一进行审核把关,并对前期部署中碰到的问题进行指导。

4、督促检查。结合阶段工作特点,开展若干次随机抽查,加强督导。

5、汇总分析。根据上级组织部门要求,做好两次汇总分析,其中4月中旬汇总分析全区失联党员总体情况,8月初汇总分析全区失联党员管理及处置情况。

6、建章立制。在排查工作后期,总结梳理全区党员档案规范化建设、党员身份信息核查、流动党员管理、组织关系接转、发展党员全程记实等方面经验,进一步完善从严管理党员队伍的长效制度。

五、时间进度

1、动员部署阶段(2月底前)。2月5日前,区级层面部署完毕;2月18日前,各镇、街道及区属有关单位党(工)委层面部署完毕;2月底前,基层党支部层面部署完毕。有条件的基层单位可利用春节等时间节点,提前做好动员部署排查工作。

2、集中排查和规范处置阶段(3月—7月)。3月底前后,开展一次针对失联党员排查进度的工作督查;4月15日前,收集整理各地各单位《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汇总整理后报市组部;4月底前,指导开展党员档案"示范达标"行动;5—6月,开展排查工作专项检查;7月,掌握了解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情况。

3、总结巩固阶段(8月)。8月初,总结梳理从严管理党员队伍工作经验,收集整理各地各单位集中排查工作综合报告、全区失联党员管理及处置情况汇总表;8月5日前,形成我区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综合报告和《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管理及处置情况汇总表》上报市委组织部。

六、有关要求

1、压实工作责任。坚持讲政治、敢担当、有作为的标准要求,以真实、准确、完整、严肃为原则,变"在册"找人为"见人听声看视频"找人,做到工作到点、责任到人、进度到日,杜绝弄虚作假,确保高质量完成集中排查任务。

2、强化工作保障。分级成立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小组,区级层面由区委组织部组织科牵头负责,配备相应的工作力量,镇、街道层面及区属有关单位党(工)委要配备专人具体负责这项工作。

3、加强统筹协调。各地各单位要统筹利用公安、人力社保、卫生计生、教育、国资等部门信息资源,拓展排查渠道,增强排查效果。

4、严格把握政策。合理把握工作尺度,各地各单位要及时上报一些把握不准的问题,防止简单粗糙、宽严失度。同时,严明排查工作纪律,排查工作不作宣传报道,排查数据不向社会公布、不在网络发布。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内容显示中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按照牡电党[2018]10号文件《关于开展评选2018年度先进党委、党(总)支部、先进党小组、优秀共产党员、模范党务工作者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要求,xx工区党支部于x月x日召开支委会,制定支部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局党委2018年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凝聚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奋斗,为我局2018年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以共产党员的八条义务为主。重点结合模范带头作用的发挥情况和本职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评议当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肯定成绩,找出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及今后的努力方向。三、工作程序和时间1、x月x日至x月x日,党员个人写出自评书面材料。工区领导和管理人员党员自评书面材料不少于1000字。其他岗位党员自评书面材料600字左右。2、预定于x月x日下午x时x分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会上先自评,然后进行民主评议。3、x月x日,支部将评议结果,按评议标准确定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分别进行鉴定,填入卡片后党支部存档。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总结,上报局党委组织部。四、工作要求1、党员自评书面材料要紧密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同时征求周围群众的意见形成。2、党支部成员和各党小组长在评议上会之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重点是群众对本单位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的发挥情况和本职工作的完成情况的评价、要求和建议等。3、党员评议大会要求支部全体党员准时参加。非党员的各站所班长和入党积极分子列席会议,参加党员民主评议工作。xx工区党支部

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
工作方案

根据**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召开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襄群组发〔2014〕17号)精神,就做好机关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认真贯彻整风精神,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促使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业务工作本领,为交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时间安排
从8月上旬开始,8月底全部完成。
三、参加人员
全体党员都要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接受民主评议。党总支要派人参加机关单位的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点评,加强指导。预备党员只参加评议但不确定格次。
四、准备工作
1、制定工作方案。党支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将党支部或党小组会议时间、参加人员等报督导组审核同意后,报县活动办备案。
2、精心组织学习。坚持把学习贯穿活动始终,在前段学习教育基础上,进一步学习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指导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省委有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文件和会议精神,为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思想基础。
3、深入征求意见。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重点对象,切实增强征求意见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广泛开展谈心。党组织要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等多种方式,有组织地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对外出流动党员可通过电话沟通等途径,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要上门谈心,主动关怀、扶贫帮困。对青年党员要主动约谈,交流思想,帮助提高干部职工的意识和能力。将准备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会前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换意见。谈心谈话情况要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作出简要说明。
5、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党支部要形成简要对照检查材料,条目式列出对照检查的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普通党员要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可不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五、程序步骤
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主持,主要程序步骤如下:
1、介绍会前准备工作情况。由会议主持人对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的准备工作情况进行通报,重点通报党支部(党小组)对照检查情况,并就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提出具体要求。
2、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其他党员依次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不当老好人,不搞无原则纷争,做到动真碰硬有辣味,让每个党员都能红红脸、出出汗,受到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真正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3、组织点评。会议主持人要根据自评和互评情况,对党员逐个进行点评,着重指出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与会的上级领导或上级党组织的同志应对会议情况,特别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并就下一步加强支部建设提出指导性意见。
4、开展民主评议。根据会上自评、互评、点评和平常掌握了解的情况,对每个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形成组织意见,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格次对每个党员进行定格,评议出“优秀”格次的党员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正式党员总数的10%。
5、会议小结。会议结束前,党支部(党小组)负责人应就如何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或上级党组织与会同志的指导意见,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表态发言。
6、表彰与处理。党支部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研究确定评议结果并上报党总支。对不合格党员形成初步意见后,报经贸系统党委审批。通过民主评议,对评出的“优秀”格次的党员,给予表彰;对于不合格党员,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六、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基层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及时作出具体安排部署,确保基层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不走形式,取得实效。
2、加强督导检查。党总支要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评议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评议质量。
3、严肃组织纪律。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工作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程序操作,不得降低评议标准和要求。全体党员要高度重视,认真评议。对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的正式党员,要限期改正,改正不好或态度不好的要严格按程序和规定给予处理;对预备党员中理想信念不坚定、宗旨意识不强、组织生活不积极、现实表现有严重问题的要延长预备期。
4、积极做好教育引导。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对于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的解决措施,扎实抓好整改提高工作。党支部要帮助不合格党员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5、做上报。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工作结束后,党支部要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将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和基层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综合报告于9月1日前报县活动办。

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按照牡电党[xx]10号文件《关于开展评选2011年度先进党委、党(总)支部、先进党小组、优秀共产党员、模范党务工作者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要求,xx工区党支部于x月x日召开支委会,制定支部201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局党委2011年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凝聚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奋斗,为我局2011年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
以共产党员的八条义务为主。重点结合模范带头作用的发挥情况和本职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评议当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肯定成绩,找出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三、工作程序和时间
1、x月x日至x月x日,党员个人写出自评书面材料。工区领导和管理人员党员自评书面材料不少于1000字。其他岗位党员自评书面材料600字左右。
2、预定于x月x日下午x时x分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会上先自评,然后进行民主评议。
3、x月x日,支部将评议结果,按评议标准确定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分别进行鉴定,填入卡片后党支部存档。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总结,上报局党委组织部。
四、工作要求
1、党员自评书面材料要紧密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同时征求周围群众的意见形成。
2、党支部成员和各党小组长在评议上会之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重点是群众对本单位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的发挥情况和本职工作的完成情况的评价、要求和建议等。
3、党员评议大会要求支部全体党员准时参加。非党员的各站所班长和入党积极分子列席会议,参加党员民主评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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