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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演讲稿

政协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案。

在发挥自己的才能前,我们要先学会做计划,做准备。为了将项目开展的更有序,方案的构思与内容简单明了,方案是一种安排全面到位的计划性文书,工作方案主要是写哪方面的内容呢?有请阅读小编为你编辑的政协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案,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政协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案政协机关××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切实加强县政协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更好的履行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推动全县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提出政协机关××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实施办法,受教育面达到。特别是副科以上的干部要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全面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都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思想真正统一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去。
(二)开好政协机关民主生活会,确保会议质量。要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要求,对照《廉政准则》和制止奢侈浪费“八项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和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遵守党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按时开好半年与全年政协机关民主生活会,加强对照检查与整改,确保清正为民、廉洁奉公。
(三)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重点抓好严格控制会议与接待标准,严禁利用公款高消费与旅游,严禁公车私用以公谋私现象发生。
(四)执行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礼品登记、家庭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并适时组织检查。坚决制止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五)继续把“艰苦奋斗、廉洁从政”教育活动引向深入,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工作责任制度,后勤保障制度,切实履行工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协机关工作务实、高效运行。
二、主要措施
(一)继续坚持部门领导班子对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部门领导班子正职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部门分管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制度,严格考核,实行责任追究。
(二)定期召开例会。年初,领导小组召开例会,全面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任务,务实责任。年中召开例会,总结半年工作,部署下半年工作。年底召开例会,总结全年工作,落实奖惩和责任追究。
(三)进一步完善政协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强化学习,注重学习效果。
(四)执行工作报告制度。科级以上干部就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情况全面报告给政协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写出总结报告给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
(五)加强检查考核。采取个人自查与民主测评、组织考评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好、中、差三个等级对职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奖优罚劣。
(六)强化学习。继续搞好“艰苦奋斗、廉洁从政”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讲话、《中国共产党纪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廉政准则》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党风廉政的要求、意见,切实加强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并制定整改措施,努力提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与业务技能水平,促进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政协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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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案


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根据区纪委十六届二次全会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区统计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规治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夯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定不移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加强区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为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完成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责任内容

1、统筹谋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区纪委十六届二次全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党组成员及各个科室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2、完善制度机制。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人、财、物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落实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的措施规定。严格执行《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健全执法过错、违纪违法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坚决抵制以数作假、以数谋私等不良行为。

3、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带头学习并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政策理论和法规制度。坚持以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建设有统计特色的廉政文化。

4、强化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坚持开展廉政谈话,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定期召开全体党员会议,落实报告工作制度,发挥党员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的作用。

5、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牢固树纪律观念,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堵塞廉政风险漏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和监督检查,加强对统计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防止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

6、深化作风建设。巩固“三严三实”、“两学一做” 和“三讲三当”专题教育成果,大力开展“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督导检查,从严落实作风建设各项制度规定,形成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确保作风建设取得实效。

7、加强责任追究。注重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早纠正、早查处,及时采取提醒、函询、诫勉谈话等措施,帮助党员干部认识问题改正错误。对于违反党纪政纪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责任分工

党组书记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党组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领导责任,对分管科室、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

1、安排部署重要工作。组织党组成员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和重点任务,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管理,督促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

2、落实分管职责。根据党组党风廉政建设总体部署,研究布置分管范围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具体任务,督促分管科室切实承担职责,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3、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对分管科室人员的经常性教育,定期监督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改进作风措施和廉洁从政相关制度的情况,定期对分管科室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督促其正确履行职责、自觉做到廉洁从政。

4、自觉接受监督。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亲属和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四、责任考核及责任追究

1、考核内容。领导干部落实责任制情况及述职述廉情况,各科室、中心落实责任制情况。

2、考核方式。局党组把责任制执行情况列入工作目标和年度总结,对全体党员报告一次工作。责任考核与民主测评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党员等相结合,副科级以上干部每半年述职述廉1次,一般干部年底报告1次廉洁从政、依法履职情况。

3、结果运用。把考核情况作为评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依据,把考核情况作为制定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措施的重要依据,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以此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推动责任制的落实。

4、责任追究。对违规违纪的科室、队人员,视情况给予相应组织处理,且年终考核不得评选为先进;对分管领导进行约谈、诫勉谈话。

中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案


中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落实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不断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确保学校与市教育局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内容落到实处,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与参与”的要求,建立健全我校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使我校的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切实负起应付的责任,现制定了我校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案。
一、组织领导[网文章-找文章,到网]
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领导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二、责任分工
(一)校级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分工
党委书记***:对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廉洁履职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对直接所辖的党政办、高一年级、各党支部书记等干部的廉洁履职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校长***:对学校行政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对直接分管党政办公室、高三年级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直接所辖的中层干部的廉洁履职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副校长***:对直接分管的教务处、教科处、高二年级的党风廉政建设及所辖中层干部的廉洁履职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副校长***:对直接分管的总务处、初中教学部、对外合作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及所辖中层干部的廉洁履职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纪委书记、副校长***: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的部署、检查、贯彻落实负主要领导责任;对直接分管的德体艺卫处、纪委、工会、保卫处的党风廉政建设及所辖中层干部的廉洁履职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中层干部责任分工
各处(室)正职中层干部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直接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及所辖副职中层干部、工作人员的廉洁履职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是第一责任人。
各处(室)副职中层干部对直接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及所辖工作人员的廉洁履职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是第二责任人。
各党支部书记对所属支部委员、支部党风廉政工作负监督、检查、查处责任;对所属支部党员的廉洁履职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责任内容
(一)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工作日程,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管理工作和其他工作紧密结合,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实行“一岗双责”,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二)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指导、督促,尽快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尤其在对管人、管钱、管物等的建章立制中,要论证和健全完善有效防范腐败发生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三)加强对所辖部门干部教职工的党纪、政纪条规的学习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廉洁准则》教育,有针对性地提出自律要求,不断深化所管辖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
(四)履行监督职责。对所辖部门及干部发生的违法乱纪问题或不正之风,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同时要向校党委、纪委汇报,并积极支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五)校级领导干部、中层干部要认真按照《廉政准则》和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搞好自身的廉洁自律,树立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做廉洁、勤政的表率。
四、责任考核
(一)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自律的履职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考核。校级领导干部由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教育局进行考核;学校中层干部由校党委负责,学校纪委牵头进行考核。
(二)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校级领导干部、中层干部期末、年终工作述职要对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及个人廉洁,履职情况进行述廉总结、汇报,接受组织和群众的检查监督及考核。
(三)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等次为:认真履职、基本履职、未能履职;廉洁自律考核等次为:信任、基本信任、不信任。
(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要与考核干部和民主测评干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教职工的意见,由学校纪委牵头,会同教代会组织教工代表进行民主测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归入干部廉政档案,作为对干部业绩评定、评优、续聘、晋职的重要依据。
1、在“双廉”考核中获得“认真履职”及“信任”考核等次的干部,由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给予表彰奖励,并具有优先评优、续聘和优推选拔权。
2、实行“双廉”考核“一票否决制”。对获得“未能履职”及“不信任”考核等次的干

中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案第2页

部,取消评优、续聘及被推荐选拔权。
五、责任追究
(一)领导干部违反《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要求,应追究责任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组织、人事部门和有关党组织组成调查组,查清情况,并向党委作出报告。对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由纪委提出处理意见;对应给予组织处理的,由党委和党政办部门提出意见;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领导干部违反《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要求,给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按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第四章第十二条,追究责任。
(三)领导干部不能认真履行要求的领导责任,视其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责令辞职、免职等组织处理。
(四)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地认定有无领导责任或领导责任的主次。
附:《黄石二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文章标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要求,构建惩防体系,加强全市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教育,发扬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建设勤政、廉洁、高效、务实的机关和党员干部职工队伍。
二、组织领导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由市局党组统一领导,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各职能科室和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市局党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专题工作汇报。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市系统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责任制,同步运行考核。
三、责任分工
(一)市局党组共性责任
1.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大及十六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认真分析研究全市行业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紧密围绕行业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措施。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同级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建立完善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反腐倡廉机制。
2.以抓教育为主题,加强全市行业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建设,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及规定,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
3.抓好源头、治理腐败,努力探索和研究新形势下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新路子,进一步完善管理和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落实到位。
4.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对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副科级以上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实施全面有效监督、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
5.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坚持企业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并对实施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重点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完善重大事项和重要干部任免的决定程序。
6.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着力解决全市行业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各级领导班子自身的思想作风建设,自觉执行廉政准则及上级的各项规定,从严管理配偶及身边工作人员。
7.加强机关效能和行风建设,经常组织开展行业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健全制度,规范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在机关效能和行风建设上取得新的成效。
8.加强内部监管,坚持标本兼治。牢固树立“国家和消费者利益至上”的共同价值观,强化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监管意识;加强对专卖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权力运行四个方面的有效监管。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欺上瞒下骗取政治荣誉和经济利益的腐败行为,重点查处领导干部参与违规经营、以权谋私等案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提高机关工作效能。
9.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教育、惩处、监督、保障的职能作用,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在新形势下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
(二)党组成员责任分工
***同志:对全市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分管部门及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负责:
1.认真组织实施市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共性责任的各项目标要求。
2.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列入局务会议议事日程,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市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
3.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各项规定。经常指导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采取应对措施。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对各类违规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4.对重要信访件要亲自批阅,对上级要结果的案件亲自督导,认真查处,及时上报。
5.充分发挥人事劳资管理和审计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根据不同时期工作特点,加大管理监督力度,杜绝各种违规违纪行为,把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的规章制度落在实处。
6.加强机关效能和行风建设工作。认真研究行业发展的新变化和各项工作的新特点,教育全市行业干部职工不断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提升服务水平。
***同志:对全市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同时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负责:
1、协助党组书记认真组织实施市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共性责任的各项要求。
2、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按照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职责,对所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负责,具体指导,抓好落实。
3、对分管部门的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监督管理,经常进行廉洁自律、党风党纪、党性方面的思想教育,认真抓好领导干部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目标。
4严格财经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堵塞各种漏洞,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5、加强机关效能和行风建设工作。对业务经营工作中涉及到的机关效能和行风建设方面的内容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从严要求下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加以解决。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对严重违规违纪问题进行查处。
***同志: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负责:
1、围绕全局中心工作,针对分管部门的工作实际,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党纪教育,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2、认真落实年度机关效能和行风建设工作目标,扎实有效地搞好分管部门的机关效能和行风建设。按照行风和机关效能建设的总体要求,不断提速工作过程,提高工作效率,为群众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
3、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市场管理,严历打击各种违法经营卷烟活动,为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保驾护航。
4、增强法律意识,加强法制建设;增强服务观念,提升服务水平;增强安全意识,确保企业安全经营。
***同志:对全市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负责:
1、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认真研究部署,具体指导落实,重大事项及时向党组汇报。
2、围绕行业工作重点,结合本单位实际,经常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以及开展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的整顿。不断研究和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新路子,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各项管理工作中去。
3、认真落实年度机关效能和行风建设工作目标,扎实有效地开展行业机关效能和行风建设。按照机关效能和行风建设的总体要求,建立适应行业经济发展的机关效能和行风工作运行机制,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监督制约和考核办法,促进经济工作的健康发展。
4、亲自批办群众投诉、举报及来信来访案件,指导纪检监察部门按规定搞好查处工作,对上级交办的要结果的案件,要明确意见,责成有关部门认真查办,及时上报。
5、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履行自身职能,全面完成纪检监察工作的各项任务。
6、加强机关党委建设,积极支持工会工作,促进企业平稳健康地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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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


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

以下是我们的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供大家参阅,希望能够帮到您!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的部署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完成xxxx年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为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侨力支持,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与责任分工

(一)加强纪律建设,坚决落实重大决策部署

1、严明政治纪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坚定政治立场,自觉遵守党章,维护中央权威,坚决反对和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确保政令畅通。深刻领会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侨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以“服务经济建设、服务对台工作、服务侨胞侨眷”为主线,全面实施侨务工作服务经济发展和侨胞事业发展的“八项行动”,大力推进“五大平台”建设。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我省、我办的实施办法,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不折不扣地把中央要求落实到工作中。

责任人:杨辉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

参与单位: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

(二)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促进干部清正廉洁

1、强化思想政治教育,突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根据侨务工作特点,深入开展《廉政准则》教育,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同时,建立“廉政信息平台”,每月向副处级以上干部发送不少于2条的廉政名言警句,做到教育常态、警钟长鸣。

2、严格落实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提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坚决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认真开展抽查核实工作。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活动。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坚决治理违规放贷以及利用职权以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3、强化源头管控,增强勤俭节约的实效性。严格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活动。合理安排领导干部出访活动,坚决制止和查纠公款出国(境)旅游行为。从严控制行政经费支出,加强财务管理,督导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责任人:刘良辉、闵蕙君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纪检组

参与单位:机关纪委、监察室、秘书处、行财处、直属单位

(三)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治腐败

1、大力支持纪检组、监察室和机关纪委履行查办案件的职责,积极帮助解决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纪检组、监察室和机关纪委要保持查办案件工作态势,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信访举报,信访办结率达到100%,并做好信访举报情况分析和案件线索排查工作。

2、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办侵占挪用惠民惠侨资金、侵吞集体利益的案件。

3、继续解决历史遗留经济问题。积极配合省纪委认真处理原香港侨裕公司贸易二部涉嫌违纪、拖欠公款问题。同时,加大对原闽侨贸易公司欠款的追讨力度,力求把国有资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4、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提高办案实效,确保办案质量。坚持“一案一整改”,切实发挥查办案件在教育警示、强化监督、完善制度等方面的治本作用。

责任人:杨辉、闵蕙君

牵头单位:纪检组、机关纪委

参与单位:监察室、机关有关处室、直属有关单位

(四)维护侨胞权益,强化为侨服务

1 、认真贯彻落实侨务政策。做好《出境入境管理法》配套规定的华侨回国定居工作,规范闽籍华侨回国定居的审批程序。全省新建10个侨法宣传角,开展“侨法进社区、进侨场、进侨乡”等活动,推进涉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2、大力实施“归侨侨眷关爱工程”。全面调查全省困难归侨侨眷情况。组织“送温暖”活动,办好归侨侨眷职业技能培训和归侨侨眷子女夏令营。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工作,鼓励他们在本职岗位建功立业。积极参与“全国社区侨务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

3、确保侨务扶贫政策落实到位。积极会同省财政厅,认真做好xxxx年度散居归难侨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继续开展“侨爱工程-万侨助万村”活动。

4、促进华侨农场改革发展。深入贯彻国家十部委《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工作意见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促进华侨农场改革发展的“十项措施”,重点推动华侨农场危房改造。举办“侨资企业进侨场”活动,组织有实力的侨商到华侨农场寻找合作商机,促进共同发展。

5、发挥“五侨”联席会和法律顾问团的作用,做好侨务信访工作和重点涉侨项目纠纷的协调工作。认真调查和处理侨资企业反映的问题,积极维护侨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为侨资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1、加强对重要事项的监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进一步完善机关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深入排查和确定全员岗位廉政风险点,健全完善防控措施。重点抓好对干部选拔任用、华侨事业费分配使用、干部因公出国(境)、教师外派、大宗物品采购、华文教育经费、散居贫困归难侨生活补助等事项的监督。

2、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民主评议等党内制度。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推进党务公开,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处级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品德考核、作风考核、实绩考核。

3、坚持办事公开制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健全领导班子民主议事规则,严格按规则办事。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畅通和拓展以“福建侨网”、《福建侨报》、“政务公开栏”为主要载体的公开途径,进一步扩大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求基层和群众意见建议,关注侨界重点热点问题,结合教育实践活动查摆的“四风”方面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巩固和提高政风行风建设水平。

5、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营造务实高效的工作氛围。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全面排查和梳理机关作风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形成长效机制。积极推进绩效管理规范化,完善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切实用好评估成果。

责任人:闵蕙君、刘良辉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处)、监察室

参与单位:机关纪委、秘书处、效能办、评议办、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二、工作要求与考核奖惩

1、党组要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方针,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于侨务工作之中。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侨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及时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党组书记对本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党组成员按照各自分工,提出抓落实的总体思路和具体要求。牵头单位切实负起责任,积极协助责任人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参与单位服从任务分配和工作安排,主动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完成任务。

3、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和机关党委、纪委主动当好参谋助手,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与党组及分管领导沟通情况,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推进责任制有效落实。

4、党组半年研究一次责任制落实情况,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年终组织检查考核,总结通报有关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报告自查结果,切实做好接受考评的准备。

5、认真落实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到位、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因不认真履职而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出现严重问题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不得参加年终评先评优,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小学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


小学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服务和保障学校教育发展为目标,以强化制度执行为载体,着力深化作风效能建设,加强对党员教师特别是学校领导的教育监督,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抓教育促提升,抓制度促规范,抓监督促落实,为全面推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纪律保障。

二.领导小组

组长: ** 学校校长

** 学校党支部书记

成员:**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重要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党员教师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2.加强对区局党委开展的“主题活动”,“重点工作”和“工作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3.深入推进作风效能建设。继续加强作风效能建设,推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过错责任追究、行政问责等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加大教育和监督力度,促进学校领导廉洁从教

1.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党风党纪、廉洁从教和艰苦奋斗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加强对学校领导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法纪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主题教育活动。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深入开展,努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2.突出抓好学校领导廉洁自律工作。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做到关口前移,切实纠正学校领导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严禁学校领导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等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3.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全面推行党员干部警示诫勉制度,健全完善常态化监督制约机制,最大限度的预防腐败,保护干部。

(三)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优化教育发展环境

1.加强机关和学校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继续深化纠正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对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专项检查。

2.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进一步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制度,加大纠正不正之风工作力度,建立健全民主评议、行风热线、网络监管相结合的行风建设监督体系,确保教育行风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3.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认真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教师 “八条禁令”规定,规范教师行为,严禁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有偿家教。

4.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

(四)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要求,坚持求真务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创新,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各个环节,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切实加强以教育、监督、预防、惩治为重点的制度建设。

1.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要求,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摆正集体领导与个人负责的关系,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和权力的滥用。

2.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制度。做到广泛征求意见,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落实整改;把述职述廉与干部考核、群众评议以及奖惩使用紧密结合起来。

3.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相关的责任体系。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

四.组织领导

(一)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建设

把反腐倡廉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突出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等主要环节。党政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亲自抓、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实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切实负起直接领导责任。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任务落实

认真学习、准确把握上级的部署要求,理清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任务落实。要结合本学校工作实际,研究反腐倡廉的方法和措施,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做到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措施有力。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

市委主体责任办、市纪委党风室:

**年12月,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组对我局**年度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检查组指出了我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存在的不足:执行书账册保障制度不够到位,有的班子成员研究部署、督办检查履责记录不全;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资料不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日常督办检查力度不大。建议加强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枝发[**]19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督促班子成员明确责任内容、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双报告”、“责任清单”签字背书、“书账册”、述职述廉和检查考核等保障制度,督促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抓好督办检查,做好履责记录,加强工作痕迹化管理;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深化“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按要求收集整理资料。按照反馈意见提出的存在问题,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加强学习教育,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贯彻枝发[**]19号文件精神,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教育和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法纪观念,消除反腐败与己无关的消极思想,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自觉抵制腐败、远离腐败,让更多的同志主动参与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对班子集体及成员履责台账进行认真自查,并对照相关要求进行整改,漏记、记录内容不全的补记到位。

二、严格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办检查

领导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对于违纪违规行为,不以资历深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通过采取经常性的明查暗访、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强监督管理,用好用活效能考核杠杆,以“零”容忍的态度处理和问责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领导。对一些在机关效能建设中依然我行我素的人,该告诫的告诫,该处理的处理,坚决向一切违规行为亮剑。强化结果运用,实行“连坐制”,把考核结果与干部提拔、晋级、奖惩和评先表优挂钩,作为考核各科室(局)年度工作实绩和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三、狠抓审计工作纪律,深化“四风”问题专项整治

一是审计进点前强化对审计组成员的廉政教育。根据审前调查掌握的有关情况,制定审计组廉政工作方案。项目审计组建立后,由分管副局长对每个审计组成员进行廉政谈话,结合被审计单位的实际,要求审计组成员筑牢思想防线,对有可能面对的诱惑做到胸中有数。二是审计实施过程中,审计组要向被审计单位宣传廉政纪律规定,并自觉执行。首先,审计进点后,审计组要求在被审计单位宣传审计廉政纪律,向接待人员告知有关廉政要求;其次,在被审计单位进行廉政纪律公示,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欢迎被审计单位干部职工、社会各界参与审计监督;第三,一律采取送达审计的方式。被审计单位将需要的审计资料送到审计机关,审计组在局内实施账面审计;第四,实行审计信息化管理。AO与OA系统交互使用,使审计组在审计过程中每个环节的原始资料都清楚记录在案,对查出的问题不能随意更改,杜绝人情审计和关系审计,避免腐败交易。第五,严格落实审计组长廉政责任制。审计组长是审计组廉政负责人,对审计机关负责。审计组长按照责任要求,敢抓善管,经常提醒,认真履责。三是审计结束后,局机关组织廉政情况回访。审计机关安排专班对每个被审计单位进行回访,直接了解审计组执行廉政纪律情况,并将情况汇总后通报。

持续抓好“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按照出台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严格贯彻落实销号制,限期整改到位。注重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确保整改见成效。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文章标题: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
中共开阳县委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实施意见(2017年1月10)各乡(镇)、:找文章到第1更多原创-(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全国、全省、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我县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步伐,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我县农村基层实际,经县委研究同意,现就加强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意见: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农村社会安定和谐的有效途径,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保证。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对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全面的部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心在基层。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必须有良好的党风和政风作保证。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开阳”,实现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大力构建“和谐开阳”,关键在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我县广大基层党员干部长期以来辛勤工作,承担着带领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艰巨任务,为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县委和全县人民是信赖的。但也要看到当前在一些地方仍存在着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一些农村基层干部的服务意识和法制观念还比较淡薄,办事不公、以权谋私等问题还时有发生。同时,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城镇化的推进,农村的社会结构、生产方式、组织形式和利益关系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认真解决这些突出问题,仍然是全县各级各部门的艰巨任务。加强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从服务于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在工作中,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坚持以人为本,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结合“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四进农家”等创建活动,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探索新方法,努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二、加强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加强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要按照中央《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全县农村基层实际,切实抓好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突出开展以乡(镇)、村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为反腐倡廉教育重点。坚持与巩固和扩大农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相结合,组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进一步提高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全县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培训计划,纳入党校和其他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坚持贴近农村实际,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的重要内容。二是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评选农村基层勤政廉政先进的活动,大力宣传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优秀农村基层干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开展警示教育,充分运用我县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事例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震撼力、感染力和说服力。三是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因地制宜,结合我县花灯演唱、山歌对唱、文艺演出等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各乡(镇)要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建立廉政文化示范村和廉政文化社区,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农村文化事业,以点带面,在全县广泛开展好这项工作。三、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努力从源头上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一)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制度。健全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健全村级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建立和完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要在充实和完善双流镇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基础上,在全县推行村监会的监督管理形式。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项,如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和出让、村集体土地、山林、水面等资源的开发利用、救济救灾款物发放等,经村两委研究后,提请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农村兴办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村财务管理制度。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央纪委、监察部、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在《通知》中,财政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农业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在加强和规范乡村财务管理方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乡镇实行“零户统管”的基础上,推进“乡(镇)财县管乡(镇)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二是乡(镇)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大额资金支出经集体研究决定制度;三是成立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定期审核、评价财务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完善财务监督约束机制;四是健全财务预决算、开支审批、审计监督等制度。五是在全县推行“村财乡(镇)监管村用”的制度;六是成立村监会或民主理财小组,检查审核村的财务收支账目;七是建立村级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八是在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地方,进一步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探索引入社会中介机构为村级财务管理服务的形式。(三)完善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和政绩考核评价机制。积极探索和认真总结公开推选村干部的经验,扩大民主提名候选人的渠道。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积极推行村党支部选举“两推一选”办法,健全全县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制定和落实考评激励、待遇保障等制度措施。四、加强监督,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干部行政行为(一)制定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全县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要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为切入点,做到“六要六不要”(即: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要因循守旧、不思进取;要求真务实、量力而行,不要虚假浮夸、盲目攀比;要尊重民意、依法办事,不要强迫命令、独断专行;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要贪图享乐、铺张浪费;要廉洁自律、公道正派,不要以权谋私、与民争利;要崇尚科学、移风易俗,不要搞封建迷信和婚丧喜庆大操大办),进一步规范乡(镇)、村干部的行政行为。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制定具体行为规范,做到办事公、作风实、用人当、为政廉。(二)全面落实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制度。要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健全农村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免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逐步推行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问和民主评议制度。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全面推行乡(镇)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要采取审计机关审计与聘请中介机构审计的形式,逐步实行村委会主任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要在全县逐步推行和完善双流镇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做法。要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经常性监督,发现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及时提醒。严格实行“五天四夜”工作制,对少数乡(镇)干部办事推诿、“走读”等问题进行及时纠正,加强效能建设监督力度。全县基层站所应主动接受所在乡(镇)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领导,负责人要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县直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派驻基层站所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三)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公务活动。坚持规范农村基层公务接待活动,不搞迎来送往,上级机关工作人员到乡(镇)检查指导工作,要在乡(镇)食堂就餐。上级机关工作人员到村检查指导工作,公务接待不能由村组负担。逐步推进农村基层干部职务消费制度改革。五、全面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一)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乡(镇)政务公开。乡(镇)政权机关和基层站所要重点公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农村工作政策,财政、财务收支,专项资金等使用情况和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要通过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方式,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解释说明,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正面答复。与居民、农民群众关系密切的公用事业单位要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把办事公开纳入政风行风评议的范围,及时将评议结果向有关部门反馈。(二)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各乡(镇)要结合实际编制村务公开目录,将村务公开内容、形式、时限等写入乡规民约。凡是农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都要作为公开的重点。要把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及、农村土地的征用补偿、为民服务代理事项、计划生育指标、救灾救济款物发放等事项,纳入公开内容。一般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随时公开。要充分发挥村监会的作用,坚决防止和纠正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等问题。(三)积极推行农村基层党务公开。全县乡(镇)、村党组织的工作事项,除涉及党内和国家秘密的,都要向党员和农民群众公开。重点公开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决策内容和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等内容。六、认真开展新农村建设各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一)认真抓好新农村建设和西部大开发及扶贫开发各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新农村建设中的生态保护,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移民资金、退耕还林资金等专项资金的管理措施,全面实行项目资金专户管理和报账制度,扶贫项目公示、告示等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实行提前介入,全程跟踪,防止资金损失浪费或挤占挪用。加大对农村土地征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项审计和公开制度,实行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力戒新农村建设中的形式主义,村寨建设用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防止乱拆乱建和加重农民负担。(二)切实开展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对农业和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政策、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农村社会事业支持政策等落实情况。严格执行支农资金使用的管理规定,按照透明、规范的程序安排支农资金,通过招投标方式落实支农项目。全面推行“一折通”兑现涉农补贴等简便形式,确保补贴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三)切实开展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按照五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只能减少不能增加的要求,严格执行纪律,防止和纠正违反规定设置机构,超职数、超编制配备人员等问题。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财政要投入足额到位,同时要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严格规范部门转移支付和乡镇开支范围,做好化解乡(镇)村债务工作,防止新的债务发生,严禁将乡镇债务分摊或变相转嫁给农民的行为发生。七、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实际,切实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一)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认真解决在扶贫、移民等款物管理和使用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制止在农民建房、务工经商等方面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贯彻落实涉农税收、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农村报刊订阅费用“限额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依法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加大增加农民负担、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力度。(二)依纪依法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全县各级要严肃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扶贫、移民搬迁、退耕还林等专项资金、支农惠农资金和征地补偿费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受贿贪污案件,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选举中拉票、贿选等严重违反组织纪律案件。在案件查处中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原则,做到褒奖有功者,保护改革者,惩治腐败者。八、加强领导,进一步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全县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履行责任,坚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中统一实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乡(镇)党委是关键,村级是基础。乡(镇)党委每年年底要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各级都要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协会议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农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局、县审计局等组成。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村级和基层站所延伸。我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在向村级和基层站所延伸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三纵四横”的管理措施,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村支部书记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考核。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村级和基层站所相关规定和办法,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紧抓实。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主要任务,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能,积极协助党委和政府抓好落实,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加强农村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逐步探索在村和基层站所设置党风廉政监督员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任务分工,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部门的整体工作,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要拓展渠道,创新方式方法,依靠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积极参与,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为我县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中共开阳县委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实施意见(2017年1月10)各乡(镇)、: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全国、全省、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我县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步伐,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我县农村基层实际,经县委研究同意,现就加强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意见: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农村社会安定和谐的有效途径,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保证。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对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全面的部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心在基层。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必须有良好的党风和政风作保证。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开阳”,实现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大力构建“和谐开阳”,关键在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我县广大基层党员干部长期以来辛勤工作,承担着带领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艰巨任务,为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县委和全县人民是信赖的。但也要看到当前在一些地方仍存在着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一些农村基层干部的服务意识和法制观念还比较淡薄,办事不公、以权谋私等问题还时有发生。同时,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城镇化的推进,农村的社会结构、生产方式、组织形式和利益关系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认真解决这些突出问题,仍然是全县各级各部门的艰巨任务。加强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从服务于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在工作中,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坚持以人为本,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结合“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四进农家”等创建活动,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探索新方法,努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二、加强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加强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要按照中央《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全县农村基层实际,切实抓好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突出开展以乡(镇)、村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为反腐倡廉教育重点。坚持与巩固和扩大农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相结合,组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进一步提高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全县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培训计划,纳入党校和其他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坚持贴近农村实际,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的重要内容。二是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评选农村基层勤政廉政先进的活动,大力宣传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优秀农村基层干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开展警示教育,充分运用我县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事例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震撼力、感染力和说服力。三是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因地制宜,结合我县花灯演唱、山歌对唱、文艺演出等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各乡(镇)要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建立廉政文化示范村和廉政文化社区,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农村文化事业,以点带面,在全县广泛开展好这项工作。三、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努力从源头上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一)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制度。健全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健全村级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建立和完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要在充实和完善双流镇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基础上,在全县推行村监会的监督管理形式。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如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和出让、村集体土地、山林、水面等资源的开发利用、救济救灾款物发放等,经村两委研究后,提请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农村兴办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村财务管理制度。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央纪委、监察部、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在《通知》中,财政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农业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在加强和规范乡村财务管理方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乡镇实行“零户统管”的基础上,推进“乡(镇)财县管乡(镇)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二是乡(镇)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大额资金支出经集体研究决定制度;三是成立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定期审核、评价财务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完善财务监督约束机制;四是健全财务预决算、开支审批、审计监督等制度。五是在全县推行“村财乡(镇)监管村用”的制度;六是成立村监会或民主理财小组,检查审核村的财务收支账目;七是建立村级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八是在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地方,进一步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探索引入社会中介机构为村级财务管理服务的形式。(三)完善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和政绩考核评价机制。积极探索和认真总结公开推选村干部的经验,扩大民主提名候选人的渠道。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积极推行村党支部选举“两推一选”办法,健全全县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制定和落实考评激励、待遇保障等制度措施。四、加强监督,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干部行政行为(一)制定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全县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要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为切入点,做到“六要六不要”(即: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要因循守旧、不思进取;要求真务实、量力而行,不要虚假浮夸、盲目攀比;要尊重民意、依法办事,不要强迫命令、独断专行;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要贪图享乐、铺张浪费;要廉洁自律、公道正派,不要以权谋私、与民争利;要崇尚科学、移风易俗,不要搞封建迷信和婚丧喜庆大操大办),进一步规范乡(镇)、村干部的行政行为。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制定具体行为规范,做到办事公、作风实、用人当、为政廉。(二)全面落实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制度。要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健全农村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免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逐步推行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问和民主评议制度。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全面推行乡(镇)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要采取审计机关审计与聘请中介机构审计的形式,逐步实行村委会主任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要在全县逐步推行和完善双流镇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做法。要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经常性监督,发现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及时提醒。严格实行“五天四夜”工作制,对少数乡(镇)干部办事推诿、“走读”等问题进行及时纠正,加强效能建设监督力度。全县基层站所应主动接受所在乡(镇)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领导,负责人要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县直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派驻基层站所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三)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公务活动。坚持规范农村基层公务接待活动,不搞迎来送往,上级机关工作人员到乡(镇)检查指导工作,要在乡(镇)食堂就餐。上级机关工作人员到村检查指导工作,公务接待不能由村组负担。逐步推进农村基层干部职务消费制度改革。五、全面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一)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乡(镇)政务公开。乡(镇)政权机关和基层站所要重点公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农村工作政策,财政、财务收支,专项资金等使用情况和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要通过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方式,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解释说明,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正面答复。与居民、农民群众关系密切的公用事业单位要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把办事公开纳入政风行风评议的范围,及时将评议结果向有关部门反馈。(二)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各乡(镇)要结合实际编制村务公开目录,将村务公开内容、形式、时限等写入乡规民约。凡是农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都要作为公开的重点。要把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及、农村土地的征用补偿、为民服务代理事项、计划生育指标、救灾救济款物发放等事项,纳入公开内容。一般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随时公开。要充分发挥村监会的作用,坚决防止和纠正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等问题。(三)积极推行农村基层党务公开。全县乡(镇)、村党组织的工作事项,除涉及党内和国家秘密的,都要向党员和农民群众公开。重点公开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决策内容和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等内容。六、认真开展新农村建设各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一)认真抓好新农村建设和西部大开发及扶贫开发各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新农村建设中的生态保护,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移民资金、退耕还林资金等专项资金的管理措施,全面实行项目资金专户管理和报账制度,扶贫项目公示、告示等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实行提前介入,全程跟踪,防止资金损失浪费或挤占挪用。加大对农村土地征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项审计和公开制度,实行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力戒新农村建设中的形式主义,村寨建设用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防止乱拆乱建和加重农民负担。(二)切实开展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对农业和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政策、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农村社会事业支持政策等落实情况。严格执行支农资金使用的管理规定,按照透明、规范的程序安排支农资金,通过招投标方式落实支农项目。全面推行“一折通”兑现涉农补贴等简便形式,确保补贴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三)切实开展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按照五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只能减少不能增加的要求,严格执行纪律,防止和纠正违反规定设置机构,超职数、超编制配备人员等问题。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财政要投入足额到位,同时要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严格规范部门转移支付和乡镇开支范围,做好化解乡(镇)村债务工作,防止新的债务发生,严禁将乡镇债务分摊或变相转嫁给农民的行为发生。七、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实际,切实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一)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认真解决在扶贫、移民等款物管理和使用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制止在农民建房、务工经商等方面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贯彻落实涉农税收、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农村报刊订阅费用“限额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依法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加大增加农民负担、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力度。(二)依纪依法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全县各级要严肃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扶贫、移民搬迁、退耕还林等专项资金、支农惠农资金和征地补偿费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受贿贪污案件,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选举中拉票、贿选等严重违反组织纪律案件。在案件查处中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原则,做到褒奖有功者,保护改革者,惩治腐败者。八、加强领导,进一步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全县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履行责任,坚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中统一实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乡(镇)党委是关键,村级是基础。乡(镇)党委每年年底要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各级都要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协会议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农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局、县审计局等组成。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村级和基层站所延伸。我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在向村级和基层站所延伸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三纵四横”的管理措施,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村支部书记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考核。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村级和基层站所相关规定和办法,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紧抓实。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主要任务,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能,积极协助党委和政府抓好落实,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加强农村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逐步探索在村和基层站所设置党风廉政监督员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任务分工,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部门的整体工作,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要拓展渠道,创新方式方法,依靠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积极参与,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为我县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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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方案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方案


职务及责任承担:副站长兼党支部书记,为碧流河水管站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责任内容:对水管站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单位职工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一、根据上级安排部署,结合实际研究部署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与水管站的各项工作一起部署,落实各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水管站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成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的反腐败工作任务。达到上级党委规定的目标和要求。
二、年内在领导班子成员会上专题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四次,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定期听取群众意见,督促副站长和责任人抓好党风廉政任务落实工作。
三、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做到“五个亲自”(即:亲自组织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亲自主持召开领导班子成员会研究分析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亲自解决2—3件农民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亲自听取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每年两次);亲自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并组织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知识测试活动。
四、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一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活动,并对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达到上级规定的目标和要求。
五、安排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内容,对单位职工进行认真细致的思想教育、严格管理、监督和检查,督促单位职工严格履行工作职责。
六、教育和管好班子成员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不廉洁行为和违纪问题。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负责廉政谈话,促其自查自纠。
七、主持开好一年两次的民主生活会,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对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进行自查自纠。
八、负责落实单位干部乘车规定和移动电话的配备、使用、补贴的规定,坚决制止违规行为。
九、严格管理单位干部、职工公费外出考察,制止无实际内容的出疆学习考察。
十、负责每季度“民主日”、“说事日”的定期召开。做好单位“民主日”“说事日”活动记载,每半年对活动情况进行测评,写出“民主日”活动小结。
具体承办:站党支部、站财务室
责任领导:李万新
职务及责任承担:为碧流河水管站党风廉政建设主要责任人
责任内容:配合支部书记抓好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对全站职工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
一、根据上级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配合支部书记研究部署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与水管站的各项工作一起部署,落实各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成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的反腐败工作任务。达到上级党委规定的目标和要求。
二、配合支部书记年内在领导班子成员会上,专题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四次,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定期听取群众意见,督促副站长和责任人抓好党风廉政任务落实工作。
三、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高度重视,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做到“五个亲自”(即:亲自组织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亲自主持召开领导班子成员会研究分析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亲自解决2—3件农民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亲自听取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每年两次);亲自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并组织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知识测试活动。
四、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一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活动,并对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达到上级规定的目标和要求。
五、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内容的学习工作,对单位职工进行认真细致的思想教育、严格管理、监督和检查,督促单位职工严格履行工作职责。
六、教育和管好班子成员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不廉洁行为和违纪问题。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负责廉政谈话,促其自查自纠。
七、抓好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责任的领导和干部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八、负责水管站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出现擅自加重农民负担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九、负责落实单位干部乘车规定和移动电话的配备、使用、补贴的规定,坚决制止违规行为。
具体承办:站党支部、站财务室
责任领导:李学森
职务及责任承担:副站长,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要责任人。
责任内容:协助支部书记和站长对碧流河水管站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对支部成员及单位职工的党风廉政建设进展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一、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抓好单位支部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纠风工作。配合支部书记主持好每半年一次的支部委员会议,专题分析研究水管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纠风工作状况,每季度做一次专题治理源头上治理腐败工作的工作小结。督促支部成员和各支部抓好承担的工作任务的落实,达到上级党委的目标和要求。
二、负责水管单位的纠风工作,加强纠风组织机构建设,协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方案第2页

助站领导每半年对水管单位纠风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积极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督促好班子成员认真对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查自纠。
四、负责水管站公款吃喝玩乐风的监督检查。
五、负责抓好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抓好“四五”普法以及法律、法规的宣传落实工作。
六、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提示通知制度,按提示通知内容,自上而下每季度开展一次提示通知,并据此做出本单位反腐倡廉季度工作计划。
七、负责“廉政警言”每周一提示活动的开展工作。
八、负责抓好反腐倡廉宣传报道,新闻舆论监督工作。
具体承办:站党支部、财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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