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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服务人民演讲稿

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做事一定要有计划,有计划一定要按时完成。我们接到工作任务不知如何下手的时候我们需要根据不同的事务制定方案,方案一般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方向性,可以对工作进行一些有效的规划。如何才能写好方案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带给大家。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国务院工作规则》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参照《赤峰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制定本规则。
二、县政府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要求,努力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
三、县政府组成人员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服从命令,顾全大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四、县政府各部门要依法行使职权,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密切配合,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

第二章 组成人员职责

五、县政府由下列人员组成:县长、副县长、县长助理、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政府组成部门的主任、局长。
六、县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县长领导县政府的工作、副县长协助县长工作。
七、县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县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八、副县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县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并可代表县政府进行外事活动。对于工作中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县长报告;对于政策性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向县长提出建议。县长出访期间,由常务副县长主持工作。
九、政府办公室主任协助县长、副县长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
十、县政府所属各部门的主任、局长在县政府领导下负责本部门工作。各部门决定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要事先请示分管副县长,并定期向分管副县长报告工作,重大事项向县长报告。对职权范围内的日常工作,要勇于负责,大胆决策,及时处理,不得推诿扯皮。

第三章 政府职能

十一、县政府及各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宏观调控政策,主要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导和调控经济运行,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和区域经济合作,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十三、加强市场监管,创造公平的法制环境,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强政府信用建设;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建立现代市场体系。
十四、履行社会管理职能,依法规范和管理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依法建立健全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处置公共危机的能力。
十五、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完善相关政策,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建立健全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监管以及绩效评估制度,简化程序,降低成本,讲求质量,提高效益。

第四章 政府决策

十六、县政府及各部门要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健全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
十七、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规划,财政预算,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社会管理事务,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大型项目建设等重大决策,由县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十八、各部门提请县政府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建议,要经过专家或咨询、研究、中介机构的论证评估或法律分析;涉及相关地区、部门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要充分协商,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

第五章 依法行政

十九、县政府及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规范行政权力的法律法规,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规范行政权力,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强化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十、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须由县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或发布决定;非行政机关的事业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行政机关的合法委托,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没有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二十一、提请县政府讨论的规范性文件由县政府法制机构审查或组织起草,并由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发布实施,同时向市政府备案。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报县政府备案,由县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定期向县政府报告。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的行政决定,要告知其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并给予陈述、申辩、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力;重大事项行政机关要组织听证。
二十二、行政机关必须依据法律和事实作出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行使职权的,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进行赔偿;依法撤回或变更行政决定的,要对行政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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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财产损失进行补偿。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第六章 行政监督

二十三、县政府要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向其报告工作,接受质询,接受执法检查,办理议案和建议;接受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及时通报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办理建议和提案。
二十四、各部门要按照行政诉讼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接受司法监督,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的专项监督,加强行政系统内部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处,限期整改,并向县政府报告。
二十五、县政府及各部门要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严格实行信访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接受新闻舆论的监督,重视新闻媒体报道和反映的问题,重视群众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方式对行政行为实施的监督。

第七章 会议制度

二十六、县政府实行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会务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
二十七、县政府全体会议由县长召集并主持召开,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县政府组成人员组成。办公室副主任列席会议,根据需要邀请县委、县人大、县政协领导到会指导,安排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列席。
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国家、自治区、市和县委、县人大的重要决定事项;通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有关重要情况,安排和部署县政府的重要工作;讨论决定县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以及其他需由全体会议决定的事项。
二十八、县政府常务会议由县长或县长委托常务副县长召集并主持,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常务会议由县长、副县长、县长助理、政府办公室主任组成,有半数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办公室副主任列席会议,根据需要邀请县委、县人大、县政协领导到会指导,安排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列席。
常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审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县级财政预算;讨论通过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提请县人大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县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以及其他需要由常务会议决定的事项。
二十九、县长办公会议由县长或县长委托副县长召集并主持,有关副县长、县长助理、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有关地区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不定期召开。
县长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拟提交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研究县政府日常工作中涉及全面工作以及需要统筹安排的事项;传达上级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听取地区、部门重要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处理县长提出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十、县政府专题会议由副县长或县长、副县长委托县长助理、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主持,有关地区、部门负责人参加,不定期召开。
专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协调、处理县政府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和专项事宜。
三十一、县政府全体会议的议题由常务会议或县长确定,常务会议和县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县长确定,专题会议的议题由县长或副县长确定。
会议的议题在提交会议研究前,要经过充分协商,基本达成一致意见或有可选择的方案。
三十二、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的会议纪要,由主持人或政府办公室主任签发;专题会议的会议纪要,由主持人或政府办公室主任、分管副主任签发。涉及重大事项的,由县长或分管县长签发。
三十三、县政府及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要减少数量、控制规模、严格审批、并尽可能采用电视电话会议等快捷、节俭的形式召开,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应由部门召开的全县性专业会议,不以县政府的名义召开,不邀请县政府领导和各乡镇政府负责人出席,确需邀请的须报县政府批准。

第八章 公文审批制度

三十四、各地区、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公文,要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公文的受理和审核,并按照县政府领导同志分工呈批,重大事项报县长审批。
审批公文时,要签署明确意见、姓名和时间;对一般报告性公文,圈阅表示“已阅知”;对有具体请示事项的公文,圈阅表示“同意”请示事项;政府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审批公文时,要提出具体的办理意见或建议,供领导决策时参考。签署纸质文件,要使用钢笔、碳素笔或毛笔.
三十五、各地区、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公文,由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签发,并严格按规定程序报送;紧急特殊公文可用签报的形式直接报送领导同志个人。公文内容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主办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协调,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行文。如有分岐意见,主办部门要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办理意见,并与有关部门会签后报县政府协调或决定。
三十六、县政府文件,属于综合性、全局性、政策性较强的文件,由分管副县长审阅后,呈县长或常务副县长签发;报送市政府的请示、报告件,由分管副县长审阅后,呈县长或常务副县长签发;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提交县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议案、人员任免文件,由县长签发;属于就某一事项作出安排和部署,或就某一请示事项作出批复,以及致函不相隶属机关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等事项的文件,由副县长签发。
三十七、县政府办公室文件,由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签发。涉及县政府工作的重要问题,须经县长或分管副县长审阅。
三十八、县政府及各部门要进一步精简公文数量,提高公文质量。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提倡少发文,发短文。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由部门自行发文或联合发文;确需县政府批准的事项,经批准后可加注“经县政府同意”字样,由部门自行发文。
三十九、加快网络化、无纸化办公进程,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加快公文运转速度,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第九章 新闻宣传制度

四十、县政府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县政府重要工作情况和重大工作部署。县政府新闻发言人由县长委托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人担任。
四十一、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讨论决定事项宜于公开的,应及时报道。新闻稿须经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审定,必要时由政府办公室主任审定。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非涉密性公文,应及时通过政府网站等形式公布。
四十二、县政府领导参加外事活动、出席会议、下基层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的宣传报道,按县委有关规定办理。其他需要新闻报道的,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安排,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配合实施。

第十章 作风纪律

四十三、县政府组成人员要做学习的表率,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学习和调查研究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
四十四、精简公务活动,严格执行领导同志出席各类会议和公务活动的有关规定。县政府领导外出开会或下基层调研、检查指导工作,要减少陪同和随行人员,轻车简从,简化接待程序。
四十五、县政府组成人员要牢固树立廉政意识和节约意识,在推动建设廉洁型政府和节约型社会中发挥表率作用。
四十六、县政府组成人员要坚决执行县政府的各项决定,不得有任何与县政府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代表县政府发表讲话或文章,以及个人发表涉及重大问题及事项的讲话或文章,必须事先经县政府同意。
四十七、县政府组成人员向县委、县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县政协报告工作或通报情况,报告或通报的内容必须事先报县长审阅。
四十八、县政府组成人员必须按要求认真参加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组织的会议,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四十九、县政府副县长、县长助理、政府办公室主任离开宁城县出访、出差、学习、开会、休假或因病休养,须事先报县长同意,并及时向县长报告有关情况;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离开宁城县外出,应事先请示分管副县长和政府办公室主任同意;县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离开宁城县外出,应事先请示分管副县长同意,并向县政府总值班室通报行止。
县长、副县长离开宁城县外出,政府办公室主任、有关副主任应在机关处理日常工作。
五十、为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和预见性,加强协调配合,县长、副县长、县长助理、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对重要活动或重点工作要预先作出安排,并及时向县政府总值班室通报,由县政府办公室汇总后印发。

第十一章 督查落实版权所有

五十一、县政府督查工作实行责任制、考核制和通报制。督查工作的重点是: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情况和办复质量;群众普遍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情况等。
五十二、县长对督查落实工作负总责,副县长按照分工具体负责,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根据职责承办有关事项。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协助县长、副县长抓好督查落实工作,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五十三、县政府办公室具体组织以县政府名义开展的督查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督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督查职能,加大督查力度,注重督查实效,确保政令畅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地区和部门,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二章 附则

五十四、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可根据本规则,建立、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县政府办公室对本规则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五十五、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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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人民政府征兵工作实施意见


镇人民政府征兵工作实施意见(一)

各工作站、行政村:

为切实加强对2016年度征兵工作的领导,扎实有效地完成今年夏秋季征兵任务。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对2016年征兵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镇政府成立征兵领导小组。方晓斌任组长,张增强任副组长,童俊来、叶倩、方萌、尹晓元、段志忠为成员。各行政村要把征兵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把握好兵员动员、政策宣传、征兵体检、政治审查等环节,做到有组织,有分工,有责任,有落实。

二、集中精力,摸清底子。征兵工作是一项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的政治任务,务必要求各村主职干部、民兵连长集中一段时间,集中一切精力组织实施好该项工作,克服麻痹心理和认识上的不足。适龄青年底数必须明确,家庭基本情况必须清楚,每个对象动态必须掌握。

三、宣传到位,确保落实。各村主要以走访形式,进户见人宣传征兵政策,在摸清适龄青年底数的基础上,主动逐个上门落实。重点突出应往届大学毕业生、在读大学生、今年已被高校录取尚未入学的大学新生和高中(中专、职高)毕业生,把征兵宣传册及时送到每个预征对象手中,将优惠政策讲清讲透。

四、把握政策,扎实推进。今年征兵工作的特点:一是兵员质量要求更高。征集的主体对象文化程度原则上为全日制高中(含职高)以上层次的各类院校应往届毕业生。二是征集条件有所变化。即各类大学专科毕业生年龄放宽到23周岁,本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入伍后享受政府奖励5000元、退还(免除)学费等优惠政策,适龄往届大学毕业生、刚被大学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同样享受。三是采取网上报名。各类数据真实,要求预征对象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基础操作技能,这些都对今年征兵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四是时间安排紧凑,环环相扣。根据县征兵办统一安排,今年我镇目测初检的时间为7月21日,七月底将进站体检。各村应把握好政策和时间节点,熟悉征兵业务,杜绝因政策和工作进度把握不准而出现各类问题。

五、奖惩分明,措施有力。今年将调整征兵工作考核的激励机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1、人口在1500人以上村,当年无双合格兵员的。2、人口在1200至1500人的村,经县体检站体检身体合格青年人数当年未达到1名。3、人口在700至1500人的村连续2年无双合格兵员的。4、人口在700人以下,连续3年无双合格兵员的村,则扣除村主职干部绩效工资各1000元。同时,人口在700人以上连续2年无出兵的村和人口在700人以下连续3年无出兵的村,民兵连长原则上予以调整。为鼓励先进,凡在人口700人以上村以每年出兵1名为基数,每超1名奖励1200元;人口在700人以下村3年累计出兵1名为基数,每超1名奖励1200元。5、在完成进站人数考核的基础上,每完成一名高中生入伍,给予民兵连长100元奖励;每完成一名大学生入伍,给予民兵连长200元奖励。

xx县xx镇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0日

镇人民政府征兵工作实施意见(二)

为保障征兵工作顺利实施,确保兵员质量,规范征兵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规定,结合实际,出台实用、管用、好用的征兵办事规则,现特制定征兵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镇人武部职责

镇人武部是镇征兵工作的办事机构,接受县人武部和镇委、镇府双重领导,并对其负责。主要是协调征兵领导小组成员,组织开展征兵工作。具体负责拟定征兵计划,分配征兵任务,组织应征公民目测、体检,协调公安等部门开展政审工作,组织镇初定兵员和送兵交接,新兵到部队后思想稳定、回访及时上报各类表册,积极开展征兵调研与总结,提出征兵工作具体措施和方法,确保征兵任务顺利完成。

二、公安部门职责

龙港公安分局、新城派出所、龙港边防派出所、舥艚边防派出所均是镇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全力配合镇人武部共同完成年度征兵任务,独立完成新兵政治审查工作。主要负责每年三月底前提供适龄青年名单给镇征兵办;客观公正地对新兵政治情况进行走访、取证、调查,并得出政审结论,及时完成政审任务。

三、医疗机构职责

龙港医院、龙城医院要积极配合征兵目测、体检和复查等工作。

四、社区人武办职责

社区人武办是社区征兵工作的办事机构,接受社区党委领导和镇人武部业务指导,并对其负责。主要是根据镇人武部征兵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征兵工作。具体负责征兵计划拟定和措施制定,宣传动员和落实预征对象,组织目测、体检、政审、双合格人员走访、定兵、送兵等各项工作,落实预征对象跟踪管理,掌握兵员思想动态,保质保量完成征兵任务。

五、村居两委职责

村居主要领导干部和民兵连长是征兵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接受社区党委和人武办的领导,并对其负责。制定本村入伍鼓励政策,拟定,承办社区交办的征兵各项任务,摸清适龄青年情况,全面掌握本村应征适龄青年人数(其中包括已征、免征、缓征、不得征集人数),随时掌握预征对象动态,确保征兵任务圆满完成。

六、任务分配原则

镇征兵办根据县政府下达的任务数和镇统计信息中心提供的上年度人口数,按比例分解到各社区;按任务数1 ∶3 落实参加目测对象;按1 ∶2 落实参加正式体检对象。

七、定兵原则

根据县定兵文件规定执行,采取自下而上原则,坚持"六优先"定兵。由社区人武办主任提议初定新兵正数和预备数名单,提交社区征兵领导小组会议通过;尔后上报镇初定兵员会议审核通过;镇人武部根据县兵员调拨名额确定兵员去向,报县定兵会议批准通过。

八、征兵程序

年度征兵按前期动员、兵役登记、征兵报名、征兵宣传、目测体检、正式体检、政治审查、新兵走访、初定审批、送兵交接、部队回访等程序进行。

九、兵员管理

兵员管理实行分工负责制,动态跟踪管理,纳入网格管理。适龄青年被确定为村居预征对象后,村居干部要分工负责,对预征对象的行动去向与思想动态要及时掌握,随时做好思想引导工作并上报社区。社区专武干部与驻村干部要共同做好"双合格"青年的管理,了解其去向与思想波动,及时做好思想稳定工作,确保不退兵、少退兵。

十、优惠政策

1 、有条件的社区和村居要制定出更好的现役军人家属优待政策;"八一"、春节等节日要组织人员到现役军人家属进行,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以上慰问。

2 、村居在分配宅基地或套房时,应给予现役军人家属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安排。

3 、村居党组织要将退伍军人优先列为入党和后备干部培养对象。

4 、镇政府为退伍军人每年安排一次免费就业技能。

5 、镇政府相关部门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伍军人,镇人武部推荐的应急分队优秀队员占总招聘名额20% 以内给予免考入围。

十一、经费保障

1 、征兵工作经费按县下达征兵任务数每名3000 元预算。

2、 社区武装工作经费每年15000 元;征兵工作经费按上年度完成数每名500 元核拨。两项经费由财政局年初下拨到各社区,专款专用,由社区人武办主任掌握使用,社区书记把关签字。

十二、附则

本镇有关规定与本意见有抵触的以本意见为准,本意见若有与上级政策有抵触的以上级规定为准,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镇夏季征兵工作意见(三)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2014 年度夏季征兵命令,根据省、市、区征兵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新兵质量这个核心,坚持依法征兵、严格审查把关,努力向部队输送优质兵员。为保质保量完成今冬征兵任务,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 任务分配

今年征兵具体征集任务数基本与往年持平,但大学生的征集比例提高到征兵总数的36% (4 人),具体安排见 2014 年度冬季征兵任务分配表。

二、 征集对象和范围

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2014 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效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三、 征集条件

(一) 年龄:男青年为2014 年年满18 至20 周岁(1994 年1 月1 日至1996 年12 月31 日),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 周岁(1993 年12 月31 日前),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 周岁(1992 年12 月31 日前),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 周岁(1991 年12 月31 日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 周岁(1990 年12 月31 日前)。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 周岁(1997 年12 月31 日前)的人员入伍。

(二) 身高体重:男青年身高160 厘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 ,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 (身高-110 )KG .

(三) 视力:视力不低于4.5 .

(四) 纹身:四肢、脖颈等裸露在外的纹身直径3 厘米以下,其它部位纹身直径10 厘米以下,为合格。

四、 步骤时间(7 月15 日--9 月30 日)

(一) 前期兵役登记工作,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通知,从今年起,男兵同女兵一样全过程依托"全国征兵网"组织实施,符合条件的男青年均应进行兵役登记,从4 月10 日起到8 月5 日止,组织适龄青年进行网上兵役登记。我镇实施网上兵役登记落实最好的单位是张洋村,其它单位登记率低。前期兵役登记是征兵工作的前提,希望各单位主干、民兵营长重视此项工作。

(二) 组织准备宣传发动阶段(7 月1 日至7 月21 日)。主要是成立镇、村两级征兵领导小组,设立镇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贯彻上级会议精神。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发动,各村要在22 日前出宣传专栏1 期、横幅1 条、20 条以上,营造浓厚的征兵宣传氛围。

(三)目测、病史调查、初检初审阶段(7 月1 日至7 月25 日)。(1 )各村要在初检之前安排 适龄青年 目测、病史调查。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的由村主干及工作队签名确认造册上报武装部备案给予免征。 (2 )镇组织初检、初审工作。初检站设在镇卫生院,初检时间定于7 月23 日1 天。(3 )对初检合格人员进行初审,同时选送区检对象。

(四)区体检复检、政审阶段(7 月25 日至8 月20 日)。组织初检合格应征对象参加区检,认真做好政治、学历审查、病史及现实表现调查工作,深入细致做好双合格应征对象一人一事的思想工作。

(五)走访、定兵、送兵阶段(8 月21 日至9 月30 日)。组织双合格兵员"三方联合"走访,选定青年入伍和欢送新兵等工作。

四、优抚标准

根据2014 年义务兵优待金新标准,每人每年13200 元(不再分城镇籍、农村籍)。

五、平衡费奖惩

(一)奖励:对超额完成任务1 人的奖励平衡费10000 元 .(二)惩罚:对未出兵或出兵不足的1 人罚平衡费8000 元 .(三)免罚:在体检、政审双合格的情况下,能主动出兵的村,却因任务数的限制和没被接兵人员选上的,可免予处罚。

六、征集要求

(一)征兵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任务重、要求高、政策性和时效性强,各村主干、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征兵工作。

(二)突出重点提高兵员质量,严格把好目测、病史调查、体检、政审、文化思想关,坚持"四送四不送"即:高学历青年优先送、应届毕业生优先送、党团员优先送、有技术特长优先送,有身体边缘问题的不送、病史调查不清的不送、政审不清的不送、本人不愿当兵的不送。

(三)坚持征兵政策纪律,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各村要实行预征对象名单、征兵工作程序方法、征兵监督渠道"三公布",使征兵工作始终置于组织、群众监督之下。征兵举报电话:3099520

要以《兵役法》、《征兵工作条列》及省、市、区征兵工作奖惩规定和《征兵工作责任书》为依据,对在征兵工作中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于入伍后思想不坚定,不安心服役、逃避服兵役的个人和集体,依法予以从严从重惩处。确保兵役法规定在征兵工作中得到贯彻执行。

附:1 、2014 年度夏季征兵工作计划

2 、2014 年度夏季征兵任务分配表

3 、征兵宣传

涵江区新县镇人民政府

2014年7 月17 日

县人民政府县长先进性教育个人整改方案


县人民政府县长先进性教育个人整改方案个人整改方案
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党的十六大作出的重要部署,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大举措,是新阶段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是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自开展这项活动以来,我按照上级要求,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实际,认真学习,深入思考,在对自己近年来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的基础上,深刻反思存在的不足,认真剖析思想根源,制定出相应的整改方案。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党性观念有所淡化。我自己认为参加革命工作近30年,入党也有20多年的时间,可以说经历了一些政治考验和党组织的考验,今天我的所有一切都是党组织赋予的,对中国共产党的伟大、正确、光荣的认识是发自内心的,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方面是没有问题的,在一些重大的政治问题和大是大非事件上,可以说始终做到了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态度不含糊、不暧昧,在发挥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方面更是时刻注意。但对我们党内出现的种种不良现象,尤其是法律上和干部任用中存在的不正之风,曾有过自已的看法,如法与权的关系问题,跑官要官比打基础干实事的人强,弄虚作假要比实干强等问题,通过此次学习这些看法和观念都得以纠正。我认为这些看法都是政治上不强的表现,是被一些表面现象遮盖了事物本质,没有分清主流和分支。
2、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对学习与工作关系处理不十分得当,尽管能结合实践坚持经常性学习,但受事务性工作缠身,有以干代学、以会替学的现象,学习不够深入。思想上有偏差,有时侧重学习市场经济、财税、管理等与经济工作联系紧密的理论知识,对思想政治理论知识的重视和学习不够,比如说,一些重大的有关经济的专题性报告参加得比较多,政治理论方面的报告往往由于工作忙而参加得少了些,从而使主观世界的改造不彻底,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正确树立;表现在工作中,明显感觉到自己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不够。
3、对科学发展观理解不够深透。虽然在施政过程中始终坚持以群众利益为标尺,符合群众利益的就去做,不符合群众利益的就不做,从主观上树立和落实了科学发展观。但从宏观来讲,还有一定的片面性和狭隘性,没有静下心来认真研究,对科学发展观仅限于表面上的理解,没有全面、准确地把握其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并用于指导实际工作。如在具体工作中,倾注了大量的精力抓工业、抓招商引资、抓重点工程,可以说抓住了主要矛盾,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明显加快。但从实际情况看,财政收入低、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尚未真正建立、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等关系全局的问题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些实际问题仍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4、开拓创新成效不够明显。复县16年来,**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虽有一定发展,但工业基础仍然薄弱,财力一直短缺。在新的形势下,县委、县政府提出建设以工业经济为支撑的“文化生态大县、绿色经济强县、特色旅游名县”的发展战略,我虽然能带领县政府班子成员开拓创新,排难而进,但工业经济振兴效果尚不明显,县域经济总量仍较小。
5、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虽然尽量挤出时间、拿出精力走下去,但由于工作千头万绪,深入基层、联系群众的层面和深度仍不够,与部门领导接触多,与一般干部、普通群众接触少,对下情的了解和把握还不详尽、到位,特别是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些问题,掌握的不够全面。立足当前形势,热盼**跨越发展,急于求成的想法较多,对工作的要求、标准过于严格;在定决策、抓大事时,鉴于职务和责任所在,有时过于坚持自己的想法和意见,指令多,引导少,在一定意义上讲也存在“长官”意识。
6、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执行不够到位。尽管能够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对家人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要求也很严格,不接待客人时很少参与一些吃喝之事,也“对下不收、对上不送”,但有时在出外考察和参加重大会议、节庆活动时,也偶尔接受过少量的廉价纪念品和小礼品;以前的老领导、老同事、老朋友有时来**,有时安排办公室予以了招待。
二、整改时限
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整改,立即实践,见诸行动。对于短期整改措施要在5月中旬前结束;对于中期整改措施要在整改提高阶段基本结束前结束;对于长期整改措施要在年底前结束。并坚持长期不懈,始终如一,永保工作热情,努力实践诺言,力争早见成效,真正做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先进表率。
三、整改措施
1、夯实理论根基,做学习型领导。要以先进性教育为契机,带头“洗脑充电”学好理论,尤其要学深、学透“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风廉政建设重要论述,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在实践中加强党性修养锻炼,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要带头树立良好的学风,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科学发展观,把学习能力转化为工作能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县人民政府县长先进性教育个人整改方案

县人民政府县长先进性教育个人整改方案认识问题、解决问题,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统筹发展。要以学立德、以学明智、以学促行,使自己不断提高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的本领、管理社会事务的本领、协调利益关系的本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开展群众工作的本领、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做一名“学习型”领导干部。
2、践行第一要务,做实干型领导。要坚守“求**发展之真,务百姓富裕之实”理念,坚持群众观点,走群众路线,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了解群众想什么、盼什么,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职为民所尽,把惠泽百姓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切实抓好第三期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启动安全饮水规划、农村公路改造、新昌农贸市场棚顶改造、县城公共厕所建设、农村中小学宿舍改造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要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居盛思兴,知任图进,知责思为,多做一些管长远、打基础、攒后劲的事,尤其要把商贸教育开发区、物流中心、招商引企、扶助弱势群体等工作做实做好,竭心尽力为民解困、为党分忧,做一名勤政创业的实干家,为建设以工业经济为支撑的“文化生态大县、绿色经济强县、特色旅游名县”竭尽全力,无私奋斗。
3、落实统筹兼顾,做开拓型领导。**今后一段时期发展,前景美好,但面临的任务十分复杂、艰巨,这需要以开拓创新的精神,通过大胆的实践和探索去加以解决,要敢闯、敢试、敢冒。当前,工业化滞后是**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加快工业发展是**经济发展面临的最主要任务。我们要举全县之力抓好工业发展,要聚焦于开放型经济,聚焦于招商引企,聚焦于民营经济发展,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在振兴工业经济的同时,要坚决落实“五个统筹”,开拓创新,排难而进,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驶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总揽全局的能力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使**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
4、坚持和谐团结,做民主型领导。要认真履行县政府“第一责任人”职责,当班长不做“家长”,诚心相待,珍惜相处的缘份,一以贯之地讲党性、讲大局、讲团结、讲协作,有责不避、大权不揽、遇难不推,全力营造和谐干事,共谋振兴的工作氛围。要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民主,集思广益,认真听取和借鉴他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班子每名成员的积极性。要加强班子成员间沟通和谈心工作,交流思想,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以组织原则约束自己,以民主作风凝聚人心,以自身形象影响大家,带头维护团结,做一个名符其实的民主型领导干部。
5、发挥表率作用,做勤廉型领导。要倍加珍惜已有的工作和生活,时刻牢记党员身份,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知恩、知足、知乐,勤政廉政,奋发实干。认真执行两个《条例》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带头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和政治纪律,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努力用自身的模范行为把政府系统风气树正、作风搞实。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小事防微杜渐,暗处守住清心,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及时制止和纠正错误行为。继续保持清廉作风,不讲排场,低调处事,带头树立干净干事、创业为民的正气之风,做一名廉政守纪的地方官。
县人民政府县长先进性教育个人整改方案

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xx〕7号)、《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20xx〕3号)、《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xx〕78号)精神,推进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清形势,明确要求
(一)认清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形势。残疾人是一个数量众多、特性鲜明、特别需要帮助的特殊社会群体。我县现有残疾人2.2万,涉及全县近五分之一的家庭。县委、县政府历来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特别是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残疾人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显著改善。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县残疾人事业基础还比较薄弱,残疾人事业仍滞后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等任务还十分艰巨,一些乡镇和部门对发展残疾人事业重视不够,歧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残疾人的整体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能力需进一步增强。因此,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已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二)明确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政策扶持、市场推动的发展格局;坚持普惠特惠、全面发展、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的工作方针;坚持人道主义、扶残助残的基本原则;坚持缩小差距、协调发展、共享小康、走在前列的工作目标。到20xx年,覆盖全县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初步形成,贫困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得到基本满足,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大幅度提高,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残有所助”。到2020年,残疾人都能得到基本公共服务,努力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使广大残疾人同全县人民一道向着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
二、健全残疾人保障体系
(三)保障残疾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残疾人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服务,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县人事劳动社保、卫生部门要将残疾人分别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不断扩大保障覆盖面,逐步提高保障标准,适度增加保障内容,确保残疾人“应保尽保”。将贫困残疾人列入城乡医疗救助、惠民医疗的重点对象,切实解决贫困残疾人看病难的问题。
(四)保障残疾人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将残疾人康复服务纳入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实现资源共享,逐步形成完善的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体系,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保障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建立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专项基金,或定期发放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券(卡),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时效。每年要按残疾人康复需求,制订年度康复计划,组织实施各项康复服务。将贫困残疾人购置基本辅助器具所需补助经费纳入公共财政支付范围。各乡镇、县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公益性专业康复服务机构与设施,完善功能,规范管理,切实提高康复服务水平;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康复机构;充分利用城乡社区内各种有效资源,积极开展社区康复服务,扎实推进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免费为孤残和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提供抢救性康复治疗。城乡社区要配备残疾人康复协调员,加大对基层社区康复人员培训力度。
(五)建立健全残疾预防体系。建立健全政府牵头,县卫生、人口计生部门为主,相关部门、有关社会团体及专家参与协作的残疾预防工作管理体系。将预防出生缺陷和残疾、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纳入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订实施配套工作计划,广泛开展以一级预防为重点的三级预防工作。免费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病残儿家庭再生育孕妇产前筛查与诊断及孕产优生检查。加强对各类人群的健康宣教。强化安全生产、劳动保护、交通安全和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执法监察,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与发展。建立健全全县出生缺陷与残疾的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出生缺陷监测和0~ 6岁残疾儿童的监测方案。建立残疾人信息共享机制,开展信息收集、监测和研究工作。
(六)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按照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标。全面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完善覆盖城乡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救助机制,逐步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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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县民政部门要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持证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的家庭中的持证重度残疾人,参照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发放补助金,并享受其他社会救助政策;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将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重度残疾人纳入集中托养、日间照料或居家安养。县人事劳动社保部门要将照料居家安养残疾人人员的工作作为社会公益性岗位进行安排。政府有关救助机构要及时救助、妥善安置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残疾人。县规划建设、房管等部门对农村残疾人要优先给予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优先落实救助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优先给予廉租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保障,优先安排实物配租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七)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险政策。确保城镇残疾职工按照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职工,对其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给予相应的补贴。落实和完善贫困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政策,鼓励并组织个体就业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创造条件将农村残疾人纳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障范围。
三、促进残疾人的全面发展
(八)发展残疾人教育。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全民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和教育发展评价考核体系,科学规划,特别扶持,保障残疾人平等享有教育权利。全面普及残疾人九年义务教育,加快发展学前康复教育和高中阶段特殊教育,保障适龄残疾人享有十五年教育,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鼓励支持残疾人参加高等教育。完善全县特殊教育体系,积极创造条件,创建1所接纳智力、听力、视力三残儿童少年康复与就学的综合特殊学校本文 ,有条件的普通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点,对部分特殊需要委托培养的学生进行委托培养等多种形式满足全县三残儿童少年的就学需要。建立扶残助学制度,进一步完善助学政策,残疾儿童在公办幼儿园接受教育的,给予减半或免收保育费;对于需要语言和康复训练的聋儿、脑瘫儿和智残儿,凡家庭生活困难的,可予减半或免收教育康复训练费用,相关经费由县财政给予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在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县内各学校免除学杂费、课本作业本费、住宿费,免费提供爱心营养餐;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免除学费、代管费。为中等职业学校的困难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免费提供爱心营养餐。支持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接受中、高等教育,非低保、非特困家庭的残疾学生接受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的每人每学年补助300元,就读全日制普通大学专科及相当学历以上的每人每学年补助500元,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中、高等教育和自考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的当年一次性补助750元;家庭持有本县民政、残联等部门签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残疾人特困证》的残疾学生或父母残疾的学生接受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的每学年补助500元,就读全日制普通大学专科及相当学历以上的每学年补助1000元,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中、高等教育和自考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的当年一次性补助1250元。县各有关部门、残疾人所在单位和有关社会组织要免费对残疾人开展扫除文盲、职业培训、创业培训,鼓励残疾人自学成才。努力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待遇,特殊教育的教师岗位津贴按基本工资(含教师提高的10%)、职务岗位津贴和保留性岗位津贴之和的30%发放。开展特殊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对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在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晋级等方面,予以优先和照顾。各级各类学校在招生、入学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学生。
(九)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县各有关单位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对未达到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的单位,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完善县地税部门代征制度,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其促进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重要作用。鼓励和扶持兴办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农)疗机构、辅助性工场等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保障残疾职工合法权益,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扶持。要积极出资扶持、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将难以实现就业的残疾人列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优先提供就业援助。多渠道筹集资金设立残疾人创业专项扶持基金。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和其他新型就业形式的资金扶持、税费减免、贷款贴息、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相关政策。将农村扶贫开发和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到贫困残疾人家庭,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从事种养业、手工业和多种经营。完善残疾人扶贫基地扶持政策,凡具有一定规模安置残疾人就业和带动残疾人脱贫致富成效明显,并被列入省、市、县级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的,县农业等相关部门依照同级农业龙头企业的优惠政策给予扶持。积极组织和推动残疾人就业,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增强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的能力。建立和完善残疾人人才开发和交流的公共服务平台以及残疾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平台。鼓励和支持各类职业学校、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开展残疾人就业创业培训。每年要按残疾人技能培训需求制订年度培训计划,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农业知识与职业技能培训。每年定期选拔残疾人技能能手参加市级残疾人技能竞赛和技术比武,充分调动残疾人学习职业技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十)繁荣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鼓励、组织、扶持残疾人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保障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文化体育权益”。建立县残疾人文化艺术中心。加大向残疾人提供免费文化产品、文化活动和文化服务的力度。公园、旅游景区、展览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对残疾人实行免费开放;健身公共场所要配置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健身器材;公共图书馆要为盲人提供有声读物,县级公共图书馆要建立盲人图书室,配置盲文版书籍;盲人读物邮件免费寄递。低保、特困残疾人家庭免费收看有线电视。有计划地兴建适合残疾人特点的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场所。建设残疾人文化体育设施,完善管理和训练功能。每四年要举办一届残疾人综合性运动会、残疾人特殊文化艺术比赛和演出。鼓励支持残疾人参加国内、国际文化艺术比赛和交流。建立残疾人优秀运动员、文化艺术人才的培养、选拔、输送、激励机制,完善残疾人优秀运动员的就学、就业、医疗和生活保障,对获得优异成绩的残疾人运动员及其教练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
(十一)加快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残疾人服务业。以残疾人全面享受基本公共服务为目标,将残疾人服务业纳入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实施计划,建立为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托养照料、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辅助器具服务、专门协会活动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公益性服务机构,同时推动其他公共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惠优质服务。将残疾人公共服务机构开展服务所需经费纳入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鼓励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通过民办公助、公办民营、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兴办残疾人服务机构。加大对残疾人服务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依法运用税收减免、贷款贴息、经费补助和奖励等方式扶持残疾人服务业发展。将为残疾人公益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加快县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教育培训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到2015年县本级的残疾人公益服务基础设施基本达到上级残联考核标准。县发改部门要优先安排立项;县财政部门要优先安排项目资金;县规划建设部门要提前进行项目规划;县国土资源部门在安排年度建设用地指标时优先保障为残疾人服务的社会公益类项目用地需要,优先安排残疾人服务业建设项目用地。
(十二)加快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社区、城市道路、公共设施和场所等项目,要实行无障碍设施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中心乡镇要逐步推行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县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在审查建设项目时,要将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列入审查范围,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审查、审批与验收公共建设项目无障碍设施时,要听取残疾人代表和残疾人组织的意见。充分考虑残疾人需求,对贫困残疾人家庭住宅无障碍改造提供资助。公共交通工具和站所要配置无障碍设备,标明残疾人专用座椅;公共停车区要设置方便残疾人的专用停车泊位,并为残疾人代步车停车提供方便和照顾。残疾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优先购票并优先进站、上下车船,其随身必备辅助器具应予免费携带。要积极创建信息无障碍平台,推广应用文字转换语音或语音转换文字装置,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县广播电视台要定期播出手语或配有字幕的新闻节目,影视作品和节目要加配字幕,并确保字幕播出的完整性。网络、电子信息和通信产品要方便残疾人使用。
五、建立健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支持保障体系
(十三)建立完善稳定的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经费投入,将残疾人事业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建立财政资金投入稳定增长的保障机制,残疾人事业经费视地方财政收入情况适当增长。将残疾人专业服务设施建设、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重度残疾人托安养设施和无障碍设施改造等纳入县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给予重点扶持。县财政每年应安排一定额度的专项经费,落实中央和省、市重点扶助项目的相应配套资金,确保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要。
(十四)贯彻落实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乡镇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制订出台扶持残疾人的配套政策。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残疾人代表、委员需占一定比例,优先考虑优秀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尊重残疾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残疾人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县人大、政协要吸收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代表参加,定期组织开展与残疾人权益有关的康复医疗、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工作的监督、视察、检查、验收等活动,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加大对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的力度,对需要法律援助的残疾人做到“应助尽助”。在县、乡(镇)残联和基层社区(村)、福利企业等残疾人较为集中的地方,可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或工作站。县公、检、法、司等部门要加大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治观念,提高残疾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十五)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在全社会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树立“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县宣传、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宣传残疾人事业和残疾人自强模范及助残先进事迹。县教育部门要将人道主义思想纳入中小学德育教育内容。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及老龄协会等社会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加大对残疾职工、残疾青年、残疾儿童、残疾妇女和残疾老人的扶助力度。各乡镇和县有关部门要全面开展扶残助残爱心乡镇、爱心单位创建和“自强模范”、“助残先进”等评选活动,对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六)促进残疾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进一步建立完善残疾人福利政策和社会助残捐赠政策,鼓励社会支持、参与残疾人福利和慈善事业。按照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宗旨,加大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力度,福利和体育彩票公益金要按一定比例用于残疾人康复、救助等福利项目建设和残疾人教育及体育事业。县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慈善团体要积极为残疾人事业筹集善款。广泛动员社会各界踊跃为残疾人开展爱心捐助活动,积极培育扶持为残疾人服务的慈善公益组织。创新残疾人慈善募捐的方式和手段,促进为残疾人服务的民间慈善机构的发展。
(十七)加强残疾人状况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建立残疾人信息资源平台,加大人力、物力投入,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缩小残疾人在信息社会中与健全人的差距。完善实时共享的残疾人基础数据动态信息库,全面准确掌握全县残疾人基本状况。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发布残疾人政策信息、办事程序、责任部门和联系方式,为残疾人网上办事提供便利。
(十八)开展扶残助残爱心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至2015年全面开展全县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建立覆盖全县乡镇和所有持证残疾人的残疾人综合信息系统。启动扶残助残爱心乡镇、爱心社区(村)、爱心单位创建活动,做好残疾人事业社会宣传。完善和落实残疾人康复医疗、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扶贫脱困、文化体育、社会保障、权益保障等政策,建立为广大残疾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长效机制。在创建过程中,要按照《浙江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区)创建办法》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完善服务设施、优化助残服务、扩大社会宣传、健全残联组织,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创建工作。
六、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组织领导
(十九)完善残疾人工作的领导体制。各乡镇要把残疾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要建立每年专题研究残疾人工作的制度,党政主要领导要承担第一责任,亲自部署残疾人工作;要明确一位党委领导和一位政府领导分别联系和分管残疾人工作,经常听取专题汇报,及时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定期检查评估、督促落实,并列入年度党委、政府工作报告内容;将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纳入社会事业发展的评估考核体系。落实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制,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报告、督办反馈、检查评估等制度;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县残疾人工作;县残联承担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要健全工作制度,配强工作人员,加强工作协调,提高工作效率。
(二十)发挥残疾人组织作用。县、乡(镇)两级残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并受政府委托行使部分行政职能。要支持残联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工作,参与残疾人事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对残联承办的社会事务和专业服务项目要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乡镇要通过整合、调剂现有人员编制,健全基层残联组织,落实残联专职理事长,切实加强残疾人基层基础工作;社区(村)建立残疾人协会,落实残疾人活动场所。加强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建设,为其开展活动提供条件,充分发挥其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二十一)加强残疾人工作干部队伍建设。要抓好残疾人专职、专业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按照有关规定选拔优秀残疾人干部充实县残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配齐配强县残联领导班子。全面落实残联领导干部以同级党委管理为主、上级残联协助管理的干部管理体制;县残联要履行对乡镇残联理事长、副理事长的培养、教育、了解、考察及提出使用建议的职责。根据当地残疾人口总量增长和残疾人工作发展的需要,配备必要数量的残疾人专职、专业人员,并落实相关待遇。县、乡(镇)残联专职理事长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配齐配强,与其他同级人民团体负责人享受同等待遇;县残联专职理事长符合条件的,可推选为县人大或县政协常委。积极推进残疾人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的专业化,逐步完善相关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建立和规范任职资格评定体系,稳定专业人员队伍。特殊教育教师和从事残疾人工作的手语翻译享受特殊教育津贴。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发展壮大助残志愿者队伍,建立服务平台,创新服务形式,丰富服务内容,建立志愿者助残激励机制,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服务。
主题词:残疾人事业 意见
发: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中共**县委办公室 20xx年10月28日印发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人民政府服务人民演讲稿”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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