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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品采购方案

公司通讯、电脑设备等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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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讯、电脑设备等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规定

公司通讯、电脑设备等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规定

公司通讯、电脑设备等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规定
一、笔记本电脑、移动电话、投影仪、数码相机的使用管理
一、由于工作需要为员工配备的移动电话、笔记本电脑及采访机、投影仪、数码相机等通讯、办公用品均属公司资产,应妥善使用和保管,不得损坏,丢失。
由公司配备的移动电话,在员工退休、调离时,应交还公司,否则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二、个人或部门需用上述办公用品,由事业部总经理申报物品名称,经办公室同意批准后,方可使用并按期归还。

三、所有员工领用上述物品时,均须在办公室有关保管人处登记,填写“办公用品使用单”。

四、上述物品不得私自转借、调换或挪作他用。除经批准由个人携带保管外,使用后应及时交还,不得长时间私人存放。

五、物品遗失或损坏须及时通知部门总经理和办公室核实。如属个人原因造成遗失或损坏,要照价赔偿。

六、员工调离时,在离开公司前,须将个人保管的所有办公物品归还公司办公室。否则,不予办理离开公司手续。

二、长途电话的使用管理

一、公司长途电话实行Ip卡支付办法。由办公室统一购买Ip卡,每个业务部门有关人员经部门事业部总经理同意、批准后到办公室登记领取Ip卡,长话费计入部门。因工作需要需到办公室对外挂拨国内、国际长途电话,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应在长途电话登记本上登记事由及通话时间、联系人,费用打入部门经营成本。员工因私事需要使用长途电话,要到办公室登记使用,费用自理。

二、各部门使用长途电话Ip卡需经办公室统一购买与发放,不得以项目或课题研

究需要为由自行购买Ip卡,费用计入项目或课题成本。


三、传真机、复印机的使用管理

一、外边发来的传真,涉及公司重大事项和商业秘密者,将原件交办公室存档,复印件交送有关人员。

二、部门传真机,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管理,涉及其他部门的传真件及时交办公室处理。办公室负责公司传真机的使用和管理。

三、公司复印机使用由办公室派专人负责,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复印时需进行登记才能使用,纸张与复印费用计入部门项目。
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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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管理规定[制度]


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管理规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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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管理规定[制度]
第一条为使公司各项业务活动正常、有序地进行,既保证工作需要,又防止浪费,规范低值易耗品和办公用品本文来源于大秘书网www.damishu.com的购置领用、保管和盘点等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以下简称用品)主要有复印纸、传真纸、打印机耗材、原子笔、钉书机、电池、胶卷、磁带、计算器、办公桌椅、各类公文用纸、档案专用纸张、信纸信封、名片等。

第三条公司提倡艰苦创业、勤俭节约。职工在领用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时,要做到爱惜公物,物尽其用,反对奢侈和浪费。

第四条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的领用分为个人领用与部门领用两种。个人领用系个人使用保管用品,如圆珠笔、橡皮擦等,部门领用系本部门共同使用用品,如打印机耗材、钉书机等。部门领用的用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版权所有

第五条用品的申请应于每月25日由各部门提出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申请单交办公室统一采购,次月一日发放。特殊需要须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领用。

第六条公司办公室收到各部门提交的申请单,经汇总后,统一采购,登记建册并发放。办公室依据用品消耗的历史记录做出余量采购,保证公司正常用品的需要。

第七条用品需建立台账,定期盘点。

第八条打印机耗材(墨粉、硒鼓)、剪刀、美工刀、钉书机、计算器等用品必须以旧换新。

第九条个人或部门领取用品时,必须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条新入职员工可领取必需用品。员工离职时,应将剩余用品全部交办公室。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县民政局机关文印、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县民政局机关文印、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县民政局机关文印、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县民政局机关文印、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一、打字、复印

1、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需在局文印室打字、复印材料、文

件的,须经办公室主任或秘书审签,文印人员按先急后缓的原则办理,并注意节约、防止浪费,严格按规定数量印刷文件资料。

2、属于机密的文件、材料、数字不得复印。

3、电脑、复印机由专人负责管理,爱护机器设备,仔细操作,

定期维修保养,机器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告知办公室负责人。

4、文印大秘书网www.damishu.com人员离开文印室时,要人离锁落,并切断机器电源、关闭电灯及门窗等。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5、文印工作完毕后,应及时将剩余纸张放回原处,废纸放纸篓,保持机房整洁。潮湿季节,适当开启空调,做好防潮、防霉工作。版权所有

二、用印

1、公文打印后,在送各科室前,凭局领导签发的原稿,由

文印人员盖好局印。

2、经常性的材料,表格等需要盖局印的,要经科室领导审签后方可用印。协议、重要材料、表格用印须经局领导审签。

3、办公室(文书)对需盖局印的材料、表格在用印前要认真审阅。

4、其他情况需盖局印,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三、办公用品

1、各科室日常办公用的信笺、信封、笔记本等,根据需求到局办公室文书处领取,并填写办公用品领取登记表。

2、下属事业单位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各单位自行采购和印制。遇各业务会议等所需的办公用品,经局分管领导审批同意,方可领取。

3、对局机关统一印制的办公用品,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挪为私用。

公司办公自动化管理规定


公司办公自动化管理规定

公司办公自动化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强化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管理,确保系统各功能有效运行,信息及时处理和反馈。对电子公文准确、规范、安全、及时地进行处理,提高工作效率。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公司内部各单位、解放经销商、服务站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管理。

3术语和定义

电子公文:电子公文是指在企业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行政效力和规范体式,能被计算机处理、拷贝、存储和现代数据通信技术传递的公务文书如:(决定、决议、指示、请示、批复、通知、通告、通报、报告、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公函等)。部落

4职责

4.1公司办公室是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管理部门,对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管理负责,定期检查、指导、评价、考核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使用、运转、保密情况。

4.2公司电算室是保证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正常运行的系统维护部门,对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能否正常运行负责,并负责对永久保留的信息备份工作。
4.3人力资源开发室负责人员流动、用户变更信息的及时提供。

4.4网络室是解放经销商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管理部门,对解放经销商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管理负责,定期检查、指导、评价、考核解放经销商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使用、运转、保密情况。

4.5服务管理部是解放服务站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管理部门,对解放服务站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管理负责,定期检查、指导、评价、考核解放服务站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使用、运转、保密情况。

5管理要求

5.1电子公文管理规定。

5.1.1电子公文与纸质公文关系。

5.1.1.1各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办公系统管理,按纸质公文办理程序处理电子公文。

5.1.1.2电子公文行文关系,与纸质公文的行文关系相同。

5.1.1.3除特殊注明外,电子公文与纸质公文具有同等的行政效力。电子公文不加印鉴。
5.1.1.4电子公文的公文要素与纸质公文基本一致,包括:公文版头、秘密等级、发文字号、签发人、公文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主题词、抄报抄送机关、附件等。

5.1.1.4电子公文的办理分为收文和发文办理,其工作流程与纸质公文工作流程基本相同。

5.1.2上机操作人员必须熟记本人的用户代码和口令,并保守秘密,在系统中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系统用毕应及时退出该系统。上机人员调离工作岗位应及时通知办公室和电算调整业务流程、更改用户设置。非办公系统中注册的人员不得上机操作或浏览。
5.1.3对机密级以上(含机密级)的文件和篇幅较长的转发附件,仍以纸质方式发送,但要形成简要说明,进入业务流程,批复工作仍在办公系统中进行。
5.1.4使用人员要在每个工作日8:00-8:30和16:00-16:30期间察看"待办事宜",并签署意见。
5.1.5国家秘密级以上(含秘密级)和集团公司机密级秘密公文不得以电子公文形式在网上传递。

5.1.6各部门在收到电子公文后,有必要复制成一份(经发文机关批准可复制成多份)纸质公文,应需在所复制成的纸质公文右上角加盖复制专用章(电子公文复制专用章图样附后)注明复制单位、日期、份数,然后继续办理的其他程序。所收到的相同纸质公文应作为备份存档。版权所有

5.1.7电子公文处理和存储,必须采用专用的计算机和存储设备,由收到电子公文的人员负责管理,确保有关设备的安全。
5.1.8电子公文介质[硬(软)磁盘、磁带、光盘等]应按下列要求管理:
5.1.8.1电子公文介质的使用和保存,等同纸质公文的使用和保存。
5.1.8.2电子公文介质的维护和维修,由公司电算室负责。
5.1.8.3电子公文介质的销毁,等同纸质公文的销毁,须进行登记并由两人监销,确保不漏销、不丢失。

5.1.9用户认证管理。

5.1.9.1用户密码方式:用户首次登陆时系统强制更改密码,日常要求每隔1个月修改用户密码。

5.1.9.2建议系统采用电子身份认证卡确保系统的安全。

5.1.10用户管理。

5.1.10.1用户重新审核:将现有的OA用户按部门列表由用户所在部门领导签字确认。

5.1.10.2新用户申请程序:新增用户由本人填写新增(变更)用户表(附后),本部门领导签字后,到人力资源开发室盖章确认,由电算室创建用户。

5.1.10.3用户权限变更:当对用户权限有特殊需要时,请填写用户权限变更表(附后)。

5.1.10.4用户变

公司办公自动化管理规定第2页

更:人员流动时,由人力资源开发室填写用户新增(变更)表(附后)提供给电算室,由电算室对这些用户变更所属部门。

5.1.10.5用户注销:人员调离,退休、退养、离职时,由人力资源开发室填写用户注销表(附后)提供给电算室,由电算室注销用户。

5.1.11用户组管理。

5.1.11.1用户群组重新审核:将群组名称及群组成员列出后,由各主管部门重新审核。

5.1.11.2新用户组申请程序:由使用部门填写用户新增(变更)表(附后),与电算室协商创建。

5.1.11.3用户组的日常管理:用户组由电算室进行日常维护。

5.1.11.4用户组信息的发布:为方便查询各用户组包含的成员,电算室将每隔一个月在通知公告中发布用户组信息。

5.1.12功能模块的管理。各模块的主管单位指定专人对模块中的文档进行维护。

5.1.13系统操作要求。

5.1.13.1要求每天早8:00打开OA办公系统,下班时触发按钮,形成的信息由各部门专人管理并与考勤挂勾。

5.1.13.2上班期间每隔一个小时查看一次最新信息。

5.1.13.3各模块的主管理单位负责及时更新信息。

5.1.14信息管理要求。

5.1.14.1电子邮件系统:要求经常清理,保证邮件占用空间小于100M。

5.1.14.2通知公告、留言板:文档保留一个月时间,超期后由电算室对文档进行删除。

5.1.14.3公文管理、党委工作、食堂管理:由办公室对文档进行维护。

5.1.14.4政策法规、经济责任制:由企管办对文档进行定期维护。

5.1.14.5信息发布、信息收集:由指定部门的专人负责维护。

5.1.14.6对于永久保留的信息由电算室负责备份。

5.1.14.7重要信息主管理部门要自已备份版权所有

5.2经销商电子公文管理规定。

5.2.1每家经销商一个用户名,由专人管理与使用,用户名和密码要有两人知晓,避免人员调动,其他人不能登录。

5.2.2上机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新的操作人员应及时更改用户设置。

5.2.3上机操作人员必须熟记用户名和密码,并保守秘密。

5.2.4上机操作人员在系统中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系统用毕应及时退出该系统。

5.2.5不许将IE浏览器设置成“表单自动提示密码”。

5.2.6上机人员不得在邮件系统中向所有用户群发邮件,一经发现,作为劣迹记入经销商综合考评。

5.2.7使用人员要每日登录系统,至少保证早、晚各一次,并及时将一汽贸易总公司的有关信息通知到相关人员。

5.3服务商电子公文管理规定。

5.3.1外来公文进行登记、处理,在收文流程中处理,例如:一汽网上公文、服务通报、月报审核通知及其它形式的文件等。由服务站资料员负责管理流程。

5.3.2服务站内部制定的公文,需按流程办理且归档,在发文流程中办理。由服务站资料员负责管理流程。

5.3.3信息采编用来从各种媒体采集各种相关信息,经筛选整理编辑后形成各种主题刊物,进行发布。例如:质量信息反馈、重大质量问题汇报、用户信息、索赔申请、市场信息等。主要由持有一汽贸易公司颁发的培训上岗证的服务经理、鉴定员、资料员负责。

5.3.4公共服务为各服务站提供资料和服务,资料内容由服务管理部整理更新后供查询、使用。

5.3.4.1服务系统通讯录,供服务站使用,主要由贸易公司电算室负责。

5.3.4.2服务信息通报、月报审核信息每月由服务管理部进行编写,以供服务站查看。

5.3.4.3资料管理是涉及日常工作需共享的各方面资料,例如:新车型信息、产品改进信息、零部件信息、故障编码、保用标准等。主要由服务管理部负责。

5.3.4.4电子公告板用于发布各类公共信息和通知等,各服务站均可发布。
5.3.5直接发送电子邮件主要是用于小范围内的信息沟通。

5.3.6关于磁盘上机使用的规定。

5.3.6.1凡从外单位带回、拷回或购回的磁盘,必须由有关服务站站长同意并经服务站计算机管理人员作病毒检查后,方可上机使用。

5.3.6.2外单位人员来服务站上机时,所带磁盘必须由服务站站长同意,经作病毒检查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上机使用。

5.3.6.3发现病毒时,操作者不得擅自处理,须经服务站计算机管理负责人查明原因后,责成专人处理。

6相关文件

(无)

7相关记录及保存期

7.1新增(变更)用户表保存期限五年

7.2用户权限变更表保存期限五年

7.3用户注销表保存期限五年

公司计算机使用及电子邮箱网络管理的规定


公司计算机使用及电子邮箱网络管理的规定

公司计算机使用及电子邮箱网络管理的规定

公司计算机使用及电子邮箱、网络管理、规定

一、计算机使用与管理

1、计算机(及附带产品)的产权归公司所有,任何人不得将计算机或其附件的部分或全部移离办公室。

2、公司办公室计算机管理员人员应对计算机的类型、相关附件、使用者、领取时间等有关事项进行详尽、准确的登记。计算机使用者应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并签名登记使用。

3、计算机(及附带产品)由使用者专人保管,使用者对计算机(及附件)的损坏、灭失负责,丢失或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4、计算机使用者应爱惜计算机,正确使用计算机。全体员工要爱护公司机器设备,在没有得到部门负责人和公司计算机系统维护员的同意,不得私自拆机。如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由公司计算机系统维护员协助解决。

5、公司员工使用电脑不能设置开机密码,如有特殊原因,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设置密码后,应交网络管理员一份书面密码说明。

6、计算机使用者归还计算机(及附件)时,应到公司办公室计算机管理员处办理归还手续。管理员应详尽、准确登记归还的计算机类型、相关附件、归还时间等。

7、中午休息时间和下班后请关机,并关闭电源。确保计算机系统的安全。

二、网络管理

1、计算机系统安全管理

任何人不得进入未经许可的计算机系统,更改系统信息和用户数据;

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技术侵占用户合法利益,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妨害公司利益的有关信息;

各事业部、各部门要定期给数据进行备份,防发生故障时进行恢复。

2、计算机病毒的防治管理

为防止病毒侵入,保证电脑的安全,必须每台电脑都要安装“病毒”防火墙。

任何人不得在公司的局域网上制造、传播任何计算机病毒,得故意引入病毒;

网络使用者发现病毒应立即向网络管理员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计算机使用者应定期查毒(周期为一周或者10天),管理员应及时升级病毒库,事业部和部门对杀毒软件进行在线升级。

目前公司局域网已经能正常上网,如无特殊需要,禁止使用拨号上网。

公司员工需自觉严格控制计算机上网时间,除上网查阅资料,下载、传送文件外,不许在办公室利用计算机网络交友和聊天。违犯规定而不听劝阻者,予以经济处罚。

为方便工作中交换文件,请在自己电脑的C/D盘建立以自己名字为名称的共享文件夹,访问权限为可读。

为保障电脑内资料的安全性,在公司服务器上,为所有员工建有以名字相同的文件夹,请把重要文件在服务器上做备份.

为保障公司服务器的安全,未经公司计算机系统维护员同意,不得私自操作服务器。

3、网络打印

网络打印机只允许打印与研究工作有关的文件,不得打印私人资料和网页;

打印机出现故障,及时报办公室管理人员,不得私自拆卸。

三、电子邮箱管理

电子邮箱由公司采取主机托管办法申请企业电子邮箱;

由办公室计算机管理员负责公司员工电子邮箱的地址分配;

电子邮箱出现问题,由办公室管理人员负责联系解决;

公司已经为所有员工设置了集团的电子邮件信箱,印制名片、对外业务联系请使用公司统一的网址和电子邮件信箱。

如违反上述管理办法,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和经济处罚。

公司网络管理规定


公司网络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1.制定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提供IT集中化管理的规范,包括网络中心机房管理,网络接入管理,IT集中化支持服务和IT资产管理。

2.此规定也包含了有关IT的正确使用,信息安全和集团内部各单位的协调等方面的工作原则及相关前提条件。

第二条依据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管理暂行规定》制定。

第三条范围

集团网络由信息中心负责管理,上投大厦内所有单位、部门和员工均必须执行本规定。

第四条主机房安全规定

1.机房不得携入易燃、易爆物品。

2.机房内严禁吸烟。

3.机房内不准吃饭、吃零食或进行其它有害、污损电脑的行为。

4.机房严禁乱拉接电源,以防造成短路或失火。

5.非集团信息中心和信托公司电脑部工作人员严禁进入主机房(特许人员例外),工作人员进出主机房必须随手关门。

6.机房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机房消防设备完好情况。

第五条主机房净化规定

1.机房内应及时清扫卫生死角和可见灰尘。

2.精密空调应调节适合温度以适应计算机设备的运转。

3.机房应门窗密封,防止外来粉尘污染。

4.机房内不准带入无关物品,不准睡觉休息。

5.机房工作人员须穿专用拖鞋进入机房。

6.机房用品须定期清洁。

第六条主机房参观管理的规定

1.经信息中心主管批准,外来人员才予安排参观。

2.外来人员参观机房,须有公司指定人员陪同,并登记出入纪录。

3.参观人员不得拥挤、喧哗,应听从陪同人员安排。

4.参观结束后,操作人员应整理如常。

第七条网络中心办公区域管理规定

1.网络中心办公区域包括信息中心办公区域及信托公司电脑部办公区域。

2.办公区域内不得携入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严禁乱拉接电源,以防造成短路或失火。

3.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办公区域。

4.非经有关领导及信息中心主管及批准,办公区域不得随意增加、减少有碍办公环境的设备(家具、电器等)。

5.办公时间内须保持办公环境安静,不大声喧哗,不播放音乐。

6.办公区域须定期清洁,值班人员须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7.值班人员每日下班前需认真检查门窗关闭情况。

第八条主干网管理规定

1.集团信息中心负责主干网的运行管理、设备管理和发展规划,保证主干网的畅通。

2.信息中心负责楼层接入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日常维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移动、改动有关设备。

3.主干网及楼层网络跳线一经固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私自改变,如有线路调整,需由相关单位提出申请,报信息中心审核网-同意,由信息中心网络部进行有关跳线工作,更改完毕,网络管理员需做好相应的文档记录。

第九条子网接入单位职责规定

1.各子网网络管理员具体负责子网内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保存网络运行的有关记录,指导计算机系统管理员和用户对各自负责的网络系统、计算机系统和上网资源进行管理。

2.子网接入单位在信息中心的统一规划和指导下,负责按有关要求和规定对子网进行建设、运行和管理;

3.子网接入单位指导计算机系统管理员和用户对各自负责的网络系统、计算机系统和上网资源进行管理;

4.子网接入单位负责和承担下一级接入单位和用户的管理、教育、技术咨询和培训工作;

5.负责本级网络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

6.负责保存本级网络运行的有关记录并接受上一级网络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Ip地址、用户账号申请与电子邮件

1.与集团公司主干网络相连的电脑及网络设备Ip地址由信息中心负责统一管理和分配。

2.入网单位应统一向信息中心申请分配或增加Ip地址。入网单位和个人应严格使用由信息中心分配的Ip地址,严禁盗用他人Ip地址或私自乱设Ip地址。信息中心有权切断乱设的Ip地址入网,以保证公司网络的正常运行。

3.用户要求入网和个人要求办理电子邮件户头,应经过其部门主管同意,并向信息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审查同意后由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用户进行逐个登记,在有关系统上开户,分配Ip地址,办理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计算机和用户方可入网运行、对外通信。

4.任

公司网络管理规定第2页

何电子邮件(包括所有内部邮件)都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4.1每位集团员工只能拥有一个后缀为*********.com的电子邮箱,员工可以发送邮件至公司外部,但仅为工作用途。公司禁止所有不恰当的邮件传递行为并将其视为违反公司规章。

4.2严禁发送附件具有下列扩展名的邮件(例如:.exe,.vbs,.com,.bat,.cmd,mdb等等。

4.3每封发送邮件大小:原则上<=2M字节。严禁向非集团信箱自动转发邮件。

第十一条上网信息及网络安全管理

1.上网信息管理实行谁上网谁负责、后果自负的原则。上网信息不得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

2.各用户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规:

2.1不得利用国际联网泄露国家秘密;

2.2涉密文件、资料、数据严禁上网流传、处理、储存;

2.3与涉密文件、资料、数据和涉密科研课题相关的微机严禁联网运行。

3.任何用户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3.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3.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3.4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3.5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3.6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4.任何用户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4.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4.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4.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5.从Internet上下载文件有大小限制,任何例外必须报请信息中心批准。

6.信息中心和各接入单位要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的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上网信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采取处理措施。

7.信息中心、接入单位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和集团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8.对于盗用Ip地址、盗用他人口令、入侵及破坏网络和计算机系统、违反网络用户行为规范的行为,信息中心将要求相关子网部门予以配合,并会同集团有关部处共同查处;处罚分为警告、停止户头、停止单机上网、停止子网上网、集团通报批评、罚款;触犯国家有关法律者,要报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本规定解释权归集团信息中心。

第十三条本规定经公司领导同意,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合同管理规定


公司合同管理规定

公司合同管理规定

公司合同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XX公司合同的管理。

一、本规定中所称合同,系指所有以公司名义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共同签署的,事关风险、责任和利益分配的正式和非正式书面文件。

二、除及时结清或客户预付款情况以外,原则上所有合同,包括对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和提前解除等都应采取书面形式.

三、合同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合同须体现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的利益。

四、合同签订之前,必须对合作或交易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并审查对方资格、信誉和履约能力。包括:

1、当事人是否经过授权;

2、对方公司营业许可证及营业范围;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和经济实力等。

五、合同条款应详细、规范、完备、尽量采用公司指定的示范合同格式,并避免订立对我不利的交货方式,付款条件以及违约责任等。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标的;

2、数量和质量;

3、价款和酬金;

4、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5、违约责任。

对数额较大,政策较强、涉及面较广以及涉外合同,应聘请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后方可进一步执行。

六、合同必须在权限范围内签订,不得超越权限和业务范围擅自对外签订合同。

七、合同必须严格审批制度。合同中申请人经填写“合同申请登记表”,附带合同文本(草案),交公司总裁或常务副总裁审阅。经书面批准后方可履行。

八、合同申请人凭“合同申请登记表”办理盖章。公司办公室合同保管员须注明合同盖章日期、合同主要内容、合同涉及的另一方、预计合同返存日期(返回合同保管员处保存的最迟日期)。公司的所有合同统一由公司办公室负责保存管理。

九、合同申请人在相关合同的“预计合同返存日期”前(含当日),向合同保管员提供该返存的合同原件。

十、合同保管员在合同返存后两日内,将合同复印件提供给财务部门。

十一、公司办公室合同保管员负责合同原件的管理,并对合同的灭失负责。

十二、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和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一致的,应及时通知合同管理部门和聘请法律顾问参与。

十三、合同经办人工作调动、辞职或离职前,终将合同业务连同合同执行过程中有关的信函,传真等文件资料,书面交接清楚。

十四、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视情节和后果的严重程度,给予有关责任人员以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食堂餐票领退及使用管理规定


食堂餐票领退及使用管理规定

食堂餐票领退及使用管理规定
一、各车间、部门领取每日餐票应根据实际上班人数领取,所领取餐票数与各班次人数相符,病、事假、休假、补休等,不得领取餐票,餐票领取时间到早晨9时结束。
二、员工一律凭餐票在食堂内就餐,不得将食物带出食堂,无票将不予就餐。
三、餐票每人每日只享用一次,餐票只为本人使用,不得转让他人。
四、因生产需要安排加班的车间、部门应在加班前一天上报加班人数给生产部汇总,生产部报组人部备案,并提交工程部安排食堂做好服务。餐票于加班日领取,就餐人数必须与上报人数相符。
五、临时生产需要加班,同样需报生产部批准,提交工程部安排食堂做好服务,餐票于当日下午2时前领取。
六、凡部门、车间自行安排的1-2小时短时间加班一律不得领取餐票。
七、凡客伙就餐凭总经办、生产部开出的客伙单就餐,原则上于上午11时前交食堂安排,以便食堂操作。
八、外来人员(公司安排的人员)就餐由指定人员到食堂领取,月底统一结算。
九、需退多领餐票的部门、车间请于每日上午9时前到食堂办理。(特殊情况下的退票,由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审核后,食堂方可办理。)[-www,,找范文请到网]

十、工程部每月二次汇同有关部门对各部门、车间领取餐票情况进行抽查考核,对违规现象给予相应处罚。

十一、每月由组人部按各部门、车间应出勤人数和加班人数数量进行审核,工程部提供就餐人数与餐票发放实际数量。就餐人数超出部分,将由被审核部门承担就餐费用,并处以10倍罚款。

十二、凡每日领取餐票经核查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每多领一人次扣当事部门10倍,以此类推。

十三、凡转让餐票于他人的罚当事人10倍罚款。

公司工具管理规定


公司工具管理规定

公司工具管理规定
1目的:加强公司工具管理,保证工具得到正确使用、维护及保养,杜绝工具的人为损坏和流失,提倡自制专用工具和先进工具的使用,最终达到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目的。
2适用范围:公司工具管理
3职责
4.1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工具的管理工作,指定专人管理本单位工具帐、卡及具体工具管理工作。
4.2公司设备动力处负责审批上报工具的领用和换新工作及检查考核各单位对工具的使用、保养和管理情况。
5工具的分类

5.1个人工具由个人管理和使用的工具。

5.2公用工具由集体保管和使用的工具。

5.3自制专用工具是特用于某种或某类工作的工具。

6工具的管理

6.1所有工具必须建帐。

6.1.1设备动力处应建立“公司工具汇总台帐”,各单位建立“单位工具汇总台帐”、“公用工具登记台帐”、“个人工具登记台帐”及“自制专用工具登记台帐”。

6.1.2各单位对使用的工具建立“公用工具领用记录”并

派专人对工具进行管理,保证帐物相符。

6.2工具的保养与维修

6.2.1个人工具由使用人员负责进行保管、保养,公用工具由所属班组或单位进行保养,禁止违反操作规程使用工具而造成工具损坏,做好工具的润滑、防腐、卫生及电气部分的维护,始终保持工具良好状态。

6.2.2工具损坏应及时进行修理,保持工具的完好,在本单位无力修理的工具由设备动力处负责上报审批进行外委修理。

6.3工具的申报、换新和领用

6.3.1因增加定员需领新工具时,领用工具单位应到人事处办理证明,按“个人工具配备标准”上报申请和工具计划经设备动力处审批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6.3.2因工作实际需要领用新工具时,领用工具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上报申请和工具计划,经设备动力处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6.3.3每季度第三个月1日前,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工具情况,对达到使用年限的报废工具报出以旧换新工具计划,并附带报废证明,报废的工具入仓储处废品库统一处置,设备动力处将按照工具使用年限要求对计划进行审核,后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对未达到使用年限报废工具,公司原则上不予购买,如单位确实急需的,可由设备动力处核实情况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购买,工具使用单位必须承担一定的购买费用。

6.3.4各单位领工具时,须持领料单到设备动力处审核确认,后经分管公司领导批准后发放,对以旧换新工具领用单位应持仓储处报废工具入库单领用。对领用工具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及时反馈到设备动力处。

6.3.5工具随岗不随人,人员调动时,将本人工具或本单位公用工具向原单位进行转交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否则因人员调动引起的工具丢失,由原单位承担损失。

6.3.6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违反本制度原则下制定本单位的“工具管理规定”,同时应做好自制专用工具工作。

6.3.7所有工具均应定置管理,工具存放应摆放整齐,擦拭干净。

6.4检查与考核

6.4.1设备动力处每半年对各单位的工具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考核。

6.4.2对非正常原因耗损及因保管不慎丢失的工具,按原价赔偿或购买补齐。

公司手机管理规定


公司手机管理规定

公司手机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保证公司通信畅通,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效益、减少失误,制定本规定。

2.手机分类

2.1公务手机:凡享有公司话费补贴或全额报销话费的手机(含小灵通)。

2.2私用手机:凡属个人购置、个人使用,部落公司不补贴话费的手机(含小灵通)。

2.3私有公用手机:凡属个人购置,公司部分报销话费的手机(含小灵通)。

3.手机使用:

3.1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必须从早上上班时间开始开机,至22:30前不得关机,休假期间亦然。如有特殊原因须在规定的开机时间内关机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3.2因工作性质的特殊性,行政部经(副)理、保卫科(副)科长、储运部经(副)理、车队(副)队长、小车司机须24小时开机,不得关机。

3.3因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储运部货车司机从早上7:30开机,至23:00前不得关机。在外执行任务的司机必须24小时开机,不得以任何理由关机。

3.4生产一线工人上班时间不得携带手机(含小灵通)。

3.5非生产一线工人除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外,有必要在工作时间使用私用手机的人员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主管审核、常务副总批准方可使用,否则上班时间手机(含小灵通)不得开机。

3.6除个别领取小灵通话费补贴的人员可使用小灵通进行公务联络外,所有领取手机话费补贴或全额报销手机话费人员不得使用小灵通进行公务联络。

4.手机维护版权所有

4.1所有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应保证在规定开机时间内电量充足,保障通信畅通。

4.2若因欠费被停机,应及时缴交话费于24小时内开通。

4.3若手机丢失,应于48小时内(如出差外地,应于回公司后48小时内)购买新机、补办SIM卡并开通。

4.4手机发生故障(没电、被停机、手机丢失等)期间,手机使用者应及时向行政部说明(下班时间通知总机转告),并告知联络方式。

5.手机配备及话费补贴:

5.1特殊岗位人员使用之公务手机SIM卡须归属公司所有。若为私人自购,公司以回购方式向私人购买,每个号码300元。若私人不愿出让SIM卡,则公司另配SIM卡,且所有公务联络须使用公司配备的SIM卡。

5.2凡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及业务人员,公司未配手机者须自备手机,公司配给SIM卡,以方便业务联系。

5.3凡使用公司配备手机及SIM卡的人员,须妥善保管,离职时需交还公司,如有遗失或损坏,须照价赔偿。

5.4领取固定话费补贴人员若因公务话费增幅较大,经主管审批、总经理批准,可增补话费补贴。

5.5公司根据享受固定手机话费补贴的人员的阶段性工作适当调整其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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