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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行为规范活动方案

局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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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


为规范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行为,提高干部素质,树立良好形象,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是指工作人员日常工作中在仪表、业务、交际、语言等方面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和行为标准。
第二条本日常行为规范适用于本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衣着要整洁得体、端庄大方,不得穿着过于生活化的服装。
第四条仪表仪容须端庄大方,头发常理,指甲常修,男同志不留长发、不蓄胡须,女同志不浓妆艳抹、不染怪发。
第五条遵守出勤纪律,不迟到早退,不擅自离岗。因事、因病不能出勤,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特殊情况须事后补假。
第六条工作时间须集中精力,专心工作,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串岗聊天,不大声喧哗、嬉笑打闹,不在电脑上玩游戏、炒股、看电影、上网聊天和上不健康网站等。公务期间中午不得饮酒。
第七条遵守会议规定,按时参会,不无故缺席。开会时集中精力,认真做好记录,不看与会议无关的材料,不开小会,不吸烟,不随便走动,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均应关闭或处于静音状态,不在会场内接打电话。
第八条对工作精益求精,讲求工作质量,办事撰文要严谨细致,不粗枝大叶,不拖泥带水。讲求工作效率,当日事当日毕,不得推诿拖拉,贻误工作。按程序办事,逐级请示和报告工作,不越级、不越权、不侵权,不推卸责任。
第九条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做到“五个一”,即“一张笑脸、一句问候、一声请坐、一杯茶水、一份满意”。
第十条遵守办公场所管理规定,维护文明办公环境。上班时提前到岗打扫卫生,离开时关闭门窗和电源。办公室布局美观合理,物品摆放有序,办公桌面干净整洁。
第十一条保守工作秘密,不私自传播、泄露不宜公开的会议决定、决议,不传播不宜宣传的单位人事关系方面的事宜。
第十二条遵守机关财务制度,借用公款、领借物品必须履行申报程序和登记手续,借用公款公物须及时归还。
第十三条遵守网络管理规定,保证局域网络健康、安全和通畅。爱护桌椅、微机等办公设备,如有人为损坏须照价赔偿。要节约办公用品,不得浪费。
第十四条尊重他人劳动,不乱丢纸屑,不随地吐痰,不乱放杂物,不在禁烟的公共场所吸烟,不抽游烟,保持办公室和公共场所卫生整洁。
第十五条要顾大局、识大体,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搞好股室之间、同事之间的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
第十六条对外交往要热情谨慎,讲求人品,不滥交朋友,保持机关工作人员的优良品德。
第十七条接打电话应轻拿轻放,自觉使用礼貌用语,如“您好”、“请问您找哪位”。接听电话要热情,答复问题要认真,重要事情要记录,通话完毕要说“再见”。
第十八条遵守社会交际礼仪,进领导办公室应先敲门;首次见面应主动问好,对方问好,要相应回答;握手时须等职务高、年长者和女士先伸手,握手时松紧适宜。
第十九条讲究语言文明,尽可能说普通话,在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遇见别人谈话不乱插话,确需插话,应征得同意。
第二十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规范由办公室解释并负责检查,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并列入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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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十项规定


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十项规定

为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机关工作效率,规范办事程序,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城市管理年的各项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高效、廉洁、服务型政府,特制定本规定。
1、自觉遵守公务员条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统一调度和安排,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2、严格按照市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认真履行请假手续。各科室严格考勤,认真记录,为年终岗位考核提供依据和参考。
3、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各科室年初要制定计划,工作有目标、有步骤、有落实。局机关年终根据完成工作职责情况,结合学习、考勤情况严格考核科室和工作人员。
4、规范工作程序和文件签批制度。凡接到上级来文来电,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局领导汇报。凡局领导交办的事项,必须在完成后有回音。凡局领导签批的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按程序逐级向领导请示汇报工作,并提出自己的建议和预案,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
5、对下属单位的工作请示和提出的问题要及时答复,认真办理,重大事情要做好记录,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对联系工作的外来同志要热情接待,耐心诚恳,不得推诿刁难。
6、工作时间内不做与公务无关的事情,不在工作时间内搞其它娱乐活动。工作时间外出办事,应告知所在办公室领导或同事。
7、在公务活动中要自尊自重,不从事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要维护下属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准向下属单位乱摊派、强行推销物品和报销钱物,不准插手下属单位的基建项目。
8、自觉遵守机关保密制度。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切忌遗失。未经会议决定的事项,不在背后传播。经会议决定,但需暂时保密的事项严禁泄露外传。严格守法,依法行政。
9、保持办公室清洁卫生。不乱丢杂物、纸屑。办公用具和文件资料用过后要及时整理,保持桌面整洁,争创文明办公室。
10、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坚决制止商业贿赂。工作中涉及办理证件、举办培训需收费的,一律事先审批,所收费用公开透明合理,支出符合规定程序。教材、(教辅)版本的选用由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经销、配送交由中介公司完成,相关科室做好服务和协调。召开会议、开展工作和活动需购物、食宿的,由主办科室提出计划和预算,局长办公会议指定专人办理。

技工学校学生管理日常行为规范评定方案


技工学校学生管理日常行为规范评定方案

技工学校学生管理日常行为规范评定细则

增、扣分条件

[网-]一、学生个人增分条件:

1、月考90分以上,每科加10分,80~89分每科加5分

2、每月出全勤者加5分。

3、积极参加班级和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者每次加5分。

4、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对破坏和违犯校纪行为进行监督和抵制者加10分。

5、学雷锋、树新风,为集体或他人做好事、拾金不昧受到校外表彰者加5分(贵重物品酌情加分)。

6、受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学校表扬者加5分。

7、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者加20分(期终一个月)。

8、学生干部能起到表率作用且积极负责者每月加6分;

9、课代表、组长、寝室长起到表率且积极负责者每月加4分。

二、学生个人扣分规定:

1、迟到、早退每次扣5分。

2、旷课每节或实习课每小时扣10分。

3、事假每节扣1分,病假每节扣0.5分。

4、课堂提问不及格或作业不按时交送者每次扣5分。

5、课堂纪律不好(说话、做小动作、看课外书籍、随便走动等)者每次扣5分。

6、无故不参加班级、团支部、学校组织的活动或不接受分配工作者扣10分,完成不认真者扣5分,活动期间请假者扣2分。

7、集体劳动、大扫除当天值日无故不参加者扣10分,完成不认真者扣5分,请假者扣2分。

8、不尊重教职工或无理取闹者扣10~20分。

9、抽烟、喝酒者首次发现扣10分,并交押金50元,屡犯者扣50分,并请家长。

10、凡召开会议说话、做小动作受到批评者扣10分。

11、凡打架斗殴、骂人者根据情节每次扣10~20分。

12、凡违犯公共场所规定者每次扣5~10分。

13、凡当月成绩有一门不及格者扣30分,期终考试另算。

14、学生干部、课代表、组长及寝室长未能起到表率作用且带头与教职工无理闹事者加倍处罚。

三、班级增分规定:

1、当月全班出全勤者每人加15分。

2、凡集体或小组主动做好事受到表彰者每次加5~10分。

3、学校、实习场等各部门交给任务完成好,受到表扬的班每次加10分

4、在卫生、纪律检查中获第一名的班每次加10分。

5、期未被评为先进集体的班级加20分。

四、班级扣分规定:

1、凡有迟到、早退的班每人次扣5分,有旷课的班每人次扣10分。

2、凡有打架斗殴的班每人次扣20分

3、凡召开各种会议受批评的班每次扣5~10分。

4、凡教室、宿舍环境卫生检查提出批评的班每次扣10分

5、课堂纪律不好的班每人次扣5分。

6、对学校分配的任务没有完成的班扣10分,完成不好的班扣5分。

7、受到学校、实习厂等单位批评的班每次扣10分。

8、凡有弄虚作假的班根据情节扣10~30分。

机关工作人员请、休假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请、休假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请、休假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审批事项

1、机关工作人员请假必须经过批准后,交党政办主任登记。请假1天的,由部门分管领导签字批准;请假2天以上(含2天)先经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再由党委书记或主任批准;党政领导请假一律由党委书记或主任批准。

2、机关工作人员休假(丧假除外)必须先本人书面报告,分管领导同意后,再经人事部门审核,报书记或主任批准后并交党政办主任登记方可休假。休假完毕后,必须及时销假。

3、机关工作人员请、休假(急性病及丧假除外)均得事先请假,不得事后补假,否则以旷工论处。

二、办法及待遇

(一)病假休假办法及待遇

1、机关工作人员因患急性病需住院治疗的,由本人或委托人写出申请;因患慢性病需需住院治疗的,凭医院诊断证明或住院介绍信按程序办理住院审批登记手续。

2、病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

(1)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扣除其病假期间下乡补助和交通费,并按出勤天数比例扣除其病假期间的年终目标管理奖。

(2)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扣除其病假期间下乡补助和交通费,并扣除其全年年终目标管理奖。

(3)病假超过6个月的,扣除其病假期间下乡补助和交通费,并扣除其全年年终目标管理奖,从第7个月开始只发放其基本工资。

(二)事假休假办法及待遇

1、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关考勤制度和其他有关的工作制度,非特殊情况不得请事假,确因特殊须书面报告经审批后方可准假。

2、事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

(1)事假在1个月以内的,扣除其事假期间下乡补助和交通费,并按出勤天数比例扣除其事假期间的年终目标管理奖。

(2)事假超过1个月不满2个月的,扣除其事假期间下乡补助和交通费,并扣除其全年年终目标管理奖。

(3)事假超过2个月的,按请长假人员待遇对待。全额拨款人员每月发300月基本生活费,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人员每月发260月基本生活费,不在享受其他任何福利待遇,同时还必须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费用。

(三)年休假办法及待遇

1、休假条件。凡正式参加工作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由人事部门确定)已满5年,依法可享受年休假待遇。

2、休假天数。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可休假7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可休假10天;满20年以上的,每年可休假14天。

3、休假待遇。按正常出勤对待。

4、有关年休假具体问题的处理。(1)在一个年度内,事假累计超过年休假天数,病假累计达1个月的,均不得安排休假。(2)凡当年已享受了年休假天数,而在本年度内事假、病假累计达到上述天数的,下年度不再享受休假待遇。(3)年休假原则上一次休完,最多不能超过两次,休假时间不能跨年度使用。(4)休假方式一般以就地休假为主。确需在外地休假的,必须经书记或主任同意,方可前往,其路费自理,路途时间计算为休假时间。

(二)探亲假办法及待遇

1、探亲条件。工作满1年的正式工作人员,与配偶、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父母的待遇。

2、探亲假期。(1)职工探望配偶,一年一次,假期30天。(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一年一次,假期20天。(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四年一次,假期20天。

3、探亲假待遇。按正常出勤对待。

(三)产假办法及待遇

1、产假假期

(1)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15一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增加15天;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增加30天;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30天。

(2)怀孕流、引产假期。经医疗部门证明,女职工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给予15天产假;满3个月引产的。给予30天产假。

2、假期待遇

(1)休假期间扣除其下乡补助和交通费。

(2)有岗位津贴的扣除休假期间的岗位津贴。

(3)其他任何待遇按正常出勤对待。

(四)婚、丧假办法及待遇

1、婚、丧假假期版权所有

(1)婚假。在职工作人员结婚可休假3天,如本人已达晚婚年龄(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结婚者增加婚假12天。

(2)丧假。在职工作人员及配偶父母亲病故,可休丧假3天。处理丧事可请3~5天事假料理。

2、假期待遇

(1)休假期间扣除其下乡补助和交通费。

(2)其他任何待遇按正常出勤对待。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局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日常行为规范活动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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