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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宣传教育方案

关于在全县组织开展“与法同行服务发展”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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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组织开展“与法同行服务发展”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法治办〔20xx〕2号文件通知精神,为推进我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改善维护保障民生中的职能作用,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20xx年我县经济社会工作目标和任务,决定今年在全县组织开展“与法同行,服务发展”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下简称“主题宣传活动”)。现就开展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宣传活动的指导思想: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建设目标任务,以服务项目建设、服务产业发展为中心,重点围绕产业转移、自主创新、科技创新、区域协调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现代服务业、节能减排、深化农村改革、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经济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等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目标任务,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努力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题宣传活动目的:要通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使群众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提高,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社会矛盾进一步化解;重点区域、特殊人群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明显加强,社会管理体系健全完善;广大干部和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依法办事意识逐步增强,自觉做到公正廉洁执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企业职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更加优化。

三、宣传活动的主题
“与法同行,服务发展”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四、主题宣传活动的内容
(一)加强对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按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20xx年全县经济社会工作目标,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开展宏观调控、资源环境、节能降耗、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村改革发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发展、防范金融诈骗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二)加强维护社会稳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要紧紧围绕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大力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大力加强社会治安、依法信访、依法维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公民依法办事、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重点就企业改制、征地搬迁、涉农利益、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领域,组织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教育,宣传相关法律知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

(三)加强对重点区域和特殊人群法制宣传教育。要加强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法制宣( )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流动人口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等特殊人群法制宣传教育,使他们学法守法,更好地融入社会。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廉政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关于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的通知》精神,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宣传活动,真正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司法、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宪法和法律意识,自觉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各部门要强化效能意识,提高服务能力,树立“依法依规、打破常规、特事特办、优质服务”工作理念,着力营造“马上就办”的行政文化。大力加强廉政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五)加强对改善维护保障民生法律法规法制宣传教育。围绕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把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维护民生、保障民生贯穿于法制宣传教育的全过程。大力开展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济、抚恤安置、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人口计划生育、婚姻家庭、资源环境、残疾人保护、流动人口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意识。

五、主题宣传活动的组织
此次“主题宣传活动”在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县依法治县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县直部门具体实施主题宣传活动。

六、主题

关于在全县组织开展“与法同行服务发展”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第2页

宣传活动的时间和形式
此次“主题宣传活动”从2月份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和形式如下: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3月下旬至4月初)。主要任务是制定“主题宣传活动”总体方案,全面部署主题宣传活动;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并与各部门拟定“主题宣传活动”具体实施方案,为阶段性活动做好各项准备。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开展主体宣传活动的方案于4月底上报县依法治县办公室。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4月至12月10日)。主要任务是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教育系列宣传活动。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一)把各类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及其他纪念日与“主题宣传活动”相结合,充分利用“3?8妇女维权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5世界环境保护日”、“6?25 土地日、“6?26国际禁毒日”、“7?11世界人口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纪念活动,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二)把各级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和省、市政府开展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和“主题宣传活动”相结合,充分利用执法检查、法治政府建设年、法治**、法治乡镇、法治单位等创建活动,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要确实发挥好法制宣传、法律服务职能,配齐配强服务人员,组成工作专班,主动参与大型、重点项目建设,在融资担保、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合同审查、依法维权、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保护、上市等涉法事务方面,为我县大型、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服务,创造良好的投资法治环境。
(三)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主题宣传活动相结合,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落实调解优先原则,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强化信访工作机制,完善接访、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充分利用各地各部门针对社会热点、难点和社会矛盾突出问题开展的打击违法犯罪,打击食品、药品、农资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规范安全生产等各类专项治理工作,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四)把党群部门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与“主题宣传活动”相结合,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党群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针对不同群体和对象的学法用法需求,采取各种形式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五)把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中,开展“六个一百”创建活动与“主题宣传活动”相结合,并将作为今年“法律六进”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拓展主题活动的广度和深度,扩大活动规模,丰富活动内容。要以主题宣传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适合不同对象参与的主题宣传活动,把法律送到乡村、社区、学校、企业、机关、单位,送到每个干部群众手中。
(六)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在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中,充分发挥大众传播媒体的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在宣传报道中迅速、生动、直观、形象的优势,向广大群众传播法律知识。充分利用法制文艺等宣传形式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力求主题宣传活动受教育面有广度、有深度、有效果,不断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第三阶段:总结检查(12月1日至12月15日)。主要任务是各单位就此次活动开展情况、取得的经验和达到的效果要认真进行总结。12月15日前将本单位总结、数据统计、声像图片等资料报县依法治县办公室。

七、主题宣传活动的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主题宣传活动的领导,注重统筹协调,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活动扎实深入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加强领导。要提高对主题宣传活动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和重视,把主题宣传活动纳入地方党委、政府全年工作的整体部署当中。要把主题宣传活动作为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当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及时研究制定深化主题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明确任务要求,推进活动深入扎实开展,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狠抓落实。各乡镇、各部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主题宣传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本单位活动整体推进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监督检查,务求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为确保活动有声有势,取得明显效果,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上报本单位的工作信息和经验。县普法办将以《依法治理》简报、**司法行政网《**普法》和《**通讯》“以案说法”专栏为平台,及时发现和培育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典型,认真加以总结、宣传和推广,积极引导和推动主题活动深入开展。
(四)加强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在制定主题宣传活动方案中,要建立目标责任制,明确工作责任,加大督办检查力度,要把主题宣传活动纳入今年党委政府综合目标考评中普法依法治理年度考评目标,纳入“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重要内容,并作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评先表彰的重要指标。
附件一:**县开展“与法同行服务发展”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项目及承办单位
附件二:**县开展“与法同行服务发展”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情况统计表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县城区开展“与法同行 服务发展”主题
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项目及承办单位
3月15日 开展“与法同行,服务发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县工商局、县消费者协会、县依治办)

3月23日 开展“世界气象纪念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县气象局)

4月7日 开展“世界卫生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县卫生局)

5月1日 开展“国际劳动节”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县总工会)

5月12日 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县减灾办、县民政局)

5月第三个星期日(22日)举办“全国助残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县残联)

6月1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日”活动(团县委、县教育局、县老干局)

6月5日 开展“世界环境保护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县环保局)

6月25日 开展“全国土地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县国土局)

6月26日 开展“国际禁毒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县公安局)

7月1日 开展“纪念党的生日”机关党员干部法制宣传教育日活动(县直机关工委、县直各部门)

9月10日 开展“中国教师节”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县教育局)

9月第三个星期六(18日)开展“全国国防教育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县国教办、县人武部)

11月9日 开展“中国消防宣传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县公安局、武警**消防支队)

12月4日 开展“与法同行,服务发展”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县依治办、县司法局、县直各部门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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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思路 寻求法制宣传教育新的发展



“四五”普法是新世纪实施的第一个五年普法规划,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随着“四五”普法规划即将结束,我们迎来了全制宣传教育的第二十个年头。二十年来,通过普法人不懈的努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初步实现了“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但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对我们进一步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挑战,我们新时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究竟要以什么样的方式、方法继续进行,将是在寻求法制宣传教育新发展的过程中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新形势下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这赋予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更深刻的时代意义和地位,也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承载了新的更重的社会责任和使命。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作为民主法制建设的思想基础,在新形势下将更加突出,法制宣传教育的教育、引导、示范、渗透和警示作用将会得到更充分的发挥,依法治理的法治实践活动将会直接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
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利于提高全体公民法律素质,特别是有利于提高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改善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推进民主法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深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利于树立和落实,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使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各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利于实现哈尔滨的快发展、大发展,推进政治民主、法治健全、社会和谐,逐步实现我市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法治化,并最终形成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因此,我们要充分认清在当今时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推动社会发展、促进社会进步方面内涵,扎扎实实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二、创新理念,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机制
虽然在二十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我们积累了很多成功的做法,但是创新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保持旺盛生命力的源泉。普法依法治理的创新必须“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要用时代的要求审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用发展的眼光研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改革的精神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拓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域、丰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内涵。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们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四五”之初有了明显的变化,人民群众对普法形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人为本,加强针对性,重视不同对象人群的不同特征,满足和服务于不同时期不同阶层的需要,一切以适于公众掌握、满足公众需要为标准必将成为普法形式的发展方向。在这种新形势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必须拓展思路,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寻求新的发展。一是必须坚持“大普法”理念,真正形成政府主导的、适应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社会系统工程,让全社会都参与到普法中来,让普法成为全民活动而决不仅仅是法制宣传教育主管机关一家的事。二是必须善于整合普法资源,要整合人的资源,充分调动社会上方方面面的人投身到普法中来,把法制宣传变成一项社会性、群众性非常强的工作,各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与有关单位的共同协作。要整合物的资源,树立注重实效的理念,既要降低行政成本,又要提高行政效率,最大程度吸纳社会资金补充法制宣传经费的不足,最大程度地利用现有设施新增设备开展法制宣传工作,不干花钱、费力、不讨好的事。三是树立注重培育法治环境的理念,积极在法制宣传中渗透文化因素,发挥法制宣传无处不在的渗透功能。环境是影响和陶冶人的情操的重要因素,可以塑造人的品质和性格,浓厚的法制环境对于促进法治观念的深入人心,有着不可低估的重要作用。培养人们对法治观念的浓厚感情,有效唤起人们对法律的依归感,激发起对法的崇尚感,从而形成一股强大的浓厚的法治氛围。
我们要尽量避免灌输式和填鸭式的“静态”普法方式,加强趣味性、娱乐性、艺术性,把普法有机的融入到公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动态”普法形式之中;普法形式还要注意多管齐下,讲究载体的多样性,强调大众传媒、信息网络与声像、文字等实物载体的有机结合,将声像资料广泛发放到偏远地区进行普法;要善于开发新、奇、特的形式和做法,构建多种形式共同推进,立体化覆盖的法制宣传体系,最大限度的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
同时,我们还要在组织保障体系、制度保障体系、法律传播体系、考评评估体系和经费保障体系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和实践。
三、活化载体,探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方法
各种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是搞好法制宣传教育的载体,也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生命线。因此

,活动的本身就显得尤为重要。如何把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通过各种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体现出来,实现法制宣传教育所达到的知法、懂法、遵法、用法的目的,重要的在于要进一步活化载体,努力探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方法。所谓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我认为,就是既要坚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原则,又要实现形式与内容的统一,真正做到形式为内容服务。今年是实施“四五”普法规划的最后一年,是“四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年,也是从“一五”到“四五”普法开展的20周年。所以,我们必须认清形势,分析我们的状况,以便明确方向。在今年的工作中,我们既要坚持被多年证明的党委政府肯定、群众易于接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形式和依法治理的具体措施,比如我市坚持的“突出重点,一年确定一个治理主题”的工作思路,又要适应时代的发展,广泛应用网络、多媒体等现代手段和民主法制进程中总结出来的新经验,比如在大众媒体上开设法制专栏或开办法制频道,使法制宣传教育融入老百姓休闲娱乐生活中;或者大力开展法制文艺活动,经常举办一些群众性的法制文艺演出,使老百姓看得懂、学得到,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抓出成效,让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满意。
总之,无论是法制宣传教育,还是开展“四个创建”和专项治理,都要从工作的内容及其对象实际出发,理出规律性,寻找特殊性,探索新方法。要形成横到委办局,竖到社区、村,分工明确,条块结合,多层次的法制宣传工作网络;要建立健全以全年中心任务宣传为主,全市动员,上下联动,相互协调的法制宣传工作机制,为“五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镇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镇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镇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推进我镇民主法制建设,根据***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5月份在全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具体任务和措施,是促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的必要途径和方法,为了认真开展好此次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人大主席(分管政法领导)***为副组长,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国土所、农技站、畜牧站、民政办、信访办等镇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将各个部门、单位紧密的结合起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确保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活动主题
第五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以“建设新农村,送法进万家”为活动主题。通过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将法律送到千家万户,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村民依法行驶权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提高农村基层干部依照法律和规章制度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能力,提高村民群众依法自治和农村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活动内容
1、以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为目标,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宣传的重点法律法规是: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治安管理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土地管理法、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信访条例、湖南省可再生能源条例法律法规。同时要将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重要的宣传教育内容。
2、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月,继续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村民自治模范村、模范乡镇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切实提高农村群众依法自治和农村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
3、以服务“三农”为宗旨,联系实际解决突出问题。要针对农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题,围绕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突出矛盾开展法制宣传,要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做好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依法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创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要积极为农民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活动步骤
全镇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5月14日至21日):宣传发动。认真召开有关部门和各村干部工作会议,各单位、村组召开群众大会,传达、贯彻文件精神,提高认识;同时制定方案,明确任务。
第二阶段(5月21日至6月16日):组织实施。围绕这次活动确定的目标任务,组织工作组,进村入户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第三阶段(6月16日至21日):搞上报工作。以各村、各单位搞好活动开展情况专题材料,上报镇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及时归总写书面材料上报县依法治县办。
五、活动措施
围绕活动主题,本着贴进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利用多种形式和方法开展好这次宣传教育活动,使党的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真正进村入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组织全镇干部深入村组,利用法制分校、学习室等宣传阵地举办村、组干部、党员法制培训班。利用赶集的机会,组织干部上街摆摊设点,散发法制宣传资料,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同时,利用向外出务工人员寄发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宣传。
2、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其“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观念。要求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要在宣传月活动期间,深入学校为师生上两堂法制课和作法制报告一次,并由学生将所学法律知识带回家中,送法到田间地头,开展“全家共学法”活动。
3、围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认真开展好“**端午节龙舟赛”及***镇第二届“人口杯”大型文艺汇演活动,利用***等形式宣传法制、法规。同时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电影、墙报、挂图和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网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宣传教育月活动既有声势又有实效。***人民政府
二ΟΟ六年五月十一日7镇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职业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职业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职业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公司属党总支、各党支部:
近年来,公司坚持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广大职工群众的整体思想道德素质明显提升,职工对公司发展前途充满了信心。特别是经过“四五”普法宣传教育,职工群众的法制意识普遍增强,敬业爱岗、遵纪守法成为广大职工的自觉行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教育职工群众遵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努力构建“和谐企业”,根据局党委《关于开展职业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公司党委决定集中三个月的时间,在全公司范围内广泛开展一次职业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开展职业道德及法制宣传教育,目的是帮助广大职工不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和法制观念,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自觉维护油田利益。通过职业道德教育,引导职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增强主人翁责任感,自觉把实现个人价值同推进油田发展紧密联系起来,以热爱之心对待油田、以忠诚之心对待企业、以奉献之心对待岗位。引导职工增强职业道德意识,恪守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行为准则,自觉用职业道德、职业规范约束自己。引导职工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热爱油田、热爱物探、热爱集体,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努力干好本职工作,提高对企业的忠诚度。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从违法犯罪案例中受到震憾、得到启发,提高警惕性、增强免疫力;引导职工依法经营、依法办事,运用法律维护国家、企业利益和个人合法权益,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健全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为建设“和谐企业”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二、活动内容和方式方法

(一)活动的主要内容

1、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各党支部要以普法办公室编写的材料为基本学习教材,结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控制手册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认真学习。各支部也可结合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增加其他教育内容。[本文出自网-]

2、职业道德教育内容。各支部要组织职工群众认真学习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主要包括:《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操作服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等。通过组织职工群众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引导大家掌握相应的道德规范和标准,自觉约束自己的言行。

(二)活动的主要方式方法

各党支部要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利用政治学习时间、交接班时间或职工息工时间,对干部职工群众进行集中宣传教育。主要采取以下具体方法:一是组织职工学习有关宣传教育材料,做到自警自省自励。二是组织班组职工讨论,自我总结,自我评价。三是由各级领导干部备课、宣讲。四是购买并组织职工收看相关职业道德、法制教育录像片。五是参加局有关部门组织的《法纪在我心中》演讲比赛活动。六是利用广播、橱窗、黑板报、网站等宣传工具,宣传有关职业道德内容和法律法规。七是选树宣传活动过程中涌现出的敬业爱岗、遵纪守法的先进典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要组织人员多向报社、电视台投稿,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教育氛围。

三、活动时间安排和步骤

宣传教育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2月6日至2月23日)。这一阶段是活动的起步和筹划阶段。各党支部要根据公司的总体部署,对本单位的教育活动作出具体的安排,列出学习计划和活动运行大表,制定具体措施。各级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做好辅导准备;组织科要对违法犯罪案例进行整理,穿插到法制教育内容之中。

2、宣传教育阶段(2月24日至4月10日)。各党支部要按照活动方案深入扎实地开展宣传接育活动。活动中,要把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多种形式有机结合起来,穿插进行,做到生动活泼,易于职工群众接受。要把职业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同形势任务教育结合起来。要强化主人翁意识,真正做到爱岗敬业。要把学习、宣讲和讨论结合起来,在向职工群众讲解时,要以案说法,针对所举案例,围绕“如何增强职业道德观念和提高法制意识”这一主题进行大讨论,通过讨论让职工认清几个问题。要把领导教育和群众自我教育结合起来,通过开展演讲、知识竞赛等,使职工在参与中受到教育。要把选树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结合起来,既要大力宣传爱岗敬业、见义勇为等正面的先进典型,又要对一些损害公司利益等不良行为进行曝光。要把教育活动与开展企业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加强忠诚企业教育,增强企业凝聚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认同感,自觉宣传、维护公司良好形象,勇于同有损企业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3、总结验收阶段(4月11日

关于开展职业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第2页

至4月30日)。各支部要对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情况进行自下而上的总结。要以班组为单位进行群众性自我总结,看自己受到哪些教育,有哪些收获,存在哪些不足,今后如何纠正。党支部要召开职工大会,对教育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肯定成绩,提出要求,并于4月25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公司党委办公室。在活动期间,公司党委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支部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根据情况进行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四、几点要求

1、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把这次职业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作为形势任务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切实抓出成效。教育活动由党办牵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抓好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加强对教育活动的指导,确保教育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2、要把教育活动与强化管理结合起来。职业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是手段,杜绝和减少违法现象是目的。各支部要组织干部职工紧密联系单位和个人的实际,查找差距,制订措施,认真进行整改。要针对生产经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和落实好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企业管理。要严格执行油田《关于严重违反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的处理办法》和油田内控手册以及公司各项规定,严肃处理违规人员,使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3、要妥善处理教育活动与生产经营的关系。开展教育活动是为了增强职工法制观念,更好地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促进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的和谐发展。各支部要正确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既不能因为开展法制教育而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也不能因生产任务繁重而忽视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要做到统筹安排,互相兼顾。

4、要加强宣传,积极营造氛围。公司有关部门要及时发现和总结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各支部要及时上报职业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的开展情况和活动动态,营造浓厚的教育氛围,推动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六年二月十四日

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县顺利实施了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完成了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五年来,和基本法律知识在全县得到广泛宣传,广大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社会法治环境明显改善,有力地推动了平安民乐建设,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事业的全面、持续、快速发展。
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县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是贯彻落实,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构建的重要基础,也是全面实施我县“十一五”规划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保障。为此,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和《甘肃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县“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宏伟目标,围绕依法治县、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突出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手段,巩固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的阵地和制度,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进一步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积极推进法治实践,为实现平安民乐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紧密结合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公律意识,提高公民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职人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三)工作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县“十一五”规划和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于经济建设,服务改革开放,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群众实际需要出发,着力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宣传教育内容要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宣传手段为群众喜闻乐见。
——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在总结过去法制宣传教育经验的基础上,研究社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把握全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探索法制宣传教育内在规律,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内容和形式,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地域、不同对象和不同行业的特点,研究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分类施教、因人施教,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进一步深化宪法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宪法权威;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理论、方针和政策,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和强化公民的国家意识、民主意识、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规范公权力运行的法律法规。加强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强化国家公职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确保国家公共权力的依法规范运行;加强反腐倡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
(三)深入学习宣传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加

强社会主义市场律法规和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促进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结合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城市信用建设,组织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努力提高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促进社会事业进步。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济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利意识;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培养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促进形成自主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开展与城镇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国企改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加大《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残疾人权益保护法》等维权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维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五)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大力开展基层民主法制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结合平安创建和“打黑除恶”等活动,开展治安和刑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加强禁毒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积极参与禁毒斗争;深化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教育,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三、对象及要求
(一)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全县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各级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尤其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是重点对象。
(二)继续加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依法执政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切实推进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组)中心组集体学法、专题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等制度,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各级党校要切实发挥在领导干部法制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把法制教育作为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必修课,纳入教学总体规划,加强法制课程建设。
(三)继续加强国家公务员尤其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公务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公务员要加强宪法和及专业法律学习,重在提高自身法律素质,着力培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忠于宪法和法律,公正司法、严格执法。进一步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的、考试、考核制度,结合公务员能力培训,探索适合公务员特点的法制教育新形式和新载体,公务员每年学法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0学时;继续落实各级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法律专业学历教育制度、执法资格证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每年不少于15天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制度;把法律知识作为公务员职业准入的重要考核内容,将公务员年度法律考试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继续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青少年法制观念。要注重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律启蒙、法律常识、预防违法犯罪教育,培养自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养成守法习惯;要突出中、小学生法律基础理论的学习,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健全并完善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发挥好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按照《甘肃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规定,将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列入教学大纲,保证每学期教育时间不少于10课时;认真组织开展学校法制教育师资培训,深化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制度,提高学校法制教育水平;积极开辟法制教育第二课堂,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模拟法庭、校园法制园地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依托社区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参与性强的校外法制教育实践活动。
(五)继续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

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结合工作的需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企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企业职工法制教育、企业法律顾问等制度,每年组织企业中层以上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素质,增强依法经营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六)继续加强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素质。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对农村“两委”干部法制教育培训活动,培养农村基层兼职法制干部;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创新农村基层法制宣传的途径和形式,整合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资源,增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实效,增强广大农民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观念,提高广大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七)继续加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加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深化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培训;用工单位和企业,必须把法制教育列入员工岗前培训和在岗学习、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规范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法制学校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努力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有机结合起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和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部门、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机构的横向工作联络网;建立和完善乡镇、村(居)民委员会纵向工作联络网,形成健全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加强专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员、法制新闻工作者、法制文艺工作者和法制宣传志愿者等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加强法制宣传队伍的组织协调、培训指导和规范管理,切实发挥各类法制宣传队伍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二)巩固拓展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在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和农村普遍建立法制宣传园地,不断提高法制宣传园地质量,使之成为对广大公民进行法制宣传的重要窗口;依托县、乡党校,普遍建立法制教育基地,使之成为对广大公民进行法制教育的基本阵地。
(三)进一步创新丰富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和形式。扎实开展“法律进社区”和“法律进村入户”活动,不断深化社区和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努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展“法律进校园”、“法律进企业”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和企业员工的法律素质。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送法下乡”等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进一步加强媒体法制宣传工作,电视、广播、报刊要开辟法制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固定时段、固定版面、固定栏目,专人专岗负责,积极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大众传媒法制宣传教育主渠道作用,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
(四)进一步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经费保障。按照《甘肃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县、乡镇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按总人口(含流动人口)人均不少于0.5元标准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步加大对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的投入。各部门和单位要安排相应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组织领导
(一)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党委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法制宣传教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工作机构,完善领导体制,经常听取汇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党委、政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全面部署,精心组织,严格考评,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的落实;人大、政协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监督,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的扎实深入开展;要加强各级普法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从人、财、物等各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充分发挥各级普法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按照《甘肃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规定,建立和实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宣传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和普法办公室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经验,推广典型,表彰先进;研究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规律和工作方法。各部门、各行业应侧重部门行业相关专业法的宣传和普及,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对本部门、本行业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年度法制培训。组织和宣传部门要负责抓好领导干部普法教育,人事部门要抓好公务员的普法教育,经贸管理部门要负责抓好企业普法教育,教育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负责抓好青少年普法教育,农委要负责抓好农民普法教育,流动人口管理部门要负责抓好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普法教育。文化部门要负责指导各类文化单位、文艺团体开展法制文学艺术作品的创作、

演出,推广群众性法制文化娱乐活动。宣传部门负责指导大众传媒的社会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加强对特殊群体的针对性法制宣传教育。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五五”普法规划,精心组织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总结验收。
(三)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的考核考评机制。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综合评比工作制度,按乡镇、大口分别开展年度普法工作综合性考核评比;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效果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体系,组织开展公民及各类法制宣传教育对象法律素质调查,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科学性、操作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监督与激励机制,严格考核奖惩,开展年度和阶段性总结表彰工作。
(四)本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2007年进行启动情况检查;2008年进行中期检查,加强工作督查;2010年组织考核验收,开展评比表彰活动。

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相关精神及《**镇2015年普法工作年度计划》,结合我镇实际,为进一步在全镇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要以“普及法律常识、促进健康成长、共建和谐校园”为主题,结合校园实际,在全镇青少年学生中广泛开展以“学法律、明权益、讲义务、尽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为了明天、法进校园”,“学法快乐行”等丰富多彩的法治实践活动,坚持法制教育与德育教育相结合,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生的宪法和法律意识、权利和义务意识,提高青少年学生的道德素质、提高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预防在校学生违法犯罪,使学校的德育工作、依法治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工作水平。

二、内容的形式

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要遵循青少年学生成长规律,从青少年学生特点和需要出发,依托全镇中小学校和各种教 育资源,创新教育载体,丰富教育内容,活跃教育形式,在 青少年学生中大力开展法治文化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在内容上要选择适合青少年学生身心特点,与其学习、生活密切 相关,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实用性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小学相 关学科所涉及的《宪法》、《刑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消防法》、《治 安管理处罚法》、《国防法》、《劳动法》、《禁毒法》、《道路交 通安全法》、《禁毒法》和反邪防邪等法律法规。

三、方法和要求

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坚持预防为主、分层施教的原则,多渠道多形式开展行之有效的教育活动,为青少年学 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在校青少年学 生的法制宣传教育,要结合学生的身心特点,逐步做到“三个有”:一要有统一的法制教育课程;镇法治办将组织人员编写《中小学生法制教育读本》下发各中小学,各学校要发挥《读本》的作用,确保人手一册,把法制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落到实处。二要有法制教育师资队伍:“以法律进校园”活动为载体,组织政法干警和法律工作者进校园开展法制讲座,给教师上法制课,通过教师学法懂法来引导、带动学生的学法。三要有规范的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考核内容,加强对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各中小学要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把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制定奖惩措施,明确工作要求。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每学期必须要上2-3 次专题法制讲座,并针对学生的思想实际,经常性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学必须配备法制副校长,中心完小学校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配备率要达到100%,村级小学必须明确一名法制辅导员。要坚持标准,注重质量。把思想政治好,比较熟悉法律法规,工作热心的同志选配从事法制辅导教育工作,对不合格的辅导人员要及时进行调整。

(二)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体验教育活动。要整合社会 教育资源,完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基地,通过举办模拟法 庭、学法兴趣领导小组、法律知识竞赛(征文)、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途径,丰富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在全镇中学广泛开展“三拒三争当”活动,即“拒绝毒品、拒绝赌博、拒绝网吧、争当孝顺诚实的好孩子、争当尊师好学的好学生、争当文明守法的好公民”。根据活动的开展情况,在全镇评选一批“三争当”优秀青少年予以表彰。

(三)发挥家庭、村(居)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团委、妇联、关工委等部门要结合“法律进村(社区)”等活动,建立村(居)青少年法律学校和村(居)家长学校,把对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作为村(居)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平安乡村”考核。家庭是青少年学生活动的主要场所,要通过举办家长培训班等途径让,让家长了解现代家庭教育的理念和科学方法。

(四)深化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学校要认真贯彻教育部 颁布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积极开展平安校 园创建工作,要以依法治校和普法教育为载体,制定和完善 学校的各种管理制度,规范学生行为。社会管理办公室、派出所、司法所、教育管理办公室、安办等部门要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校园以及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维护良好的校园及周边环境秩序,预防的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

(五)广泛宣传,积极营造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社会环境。普法办、团委、关工委 等要紧密结合各自部门的职责,发挥优势,运用广播、电视、法制宣传专栏、法制讲座、法制文艺节目等形式,大力宣传和普及法律敌知识,宣传报道依法治校成功做法,推动全镇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深入开展。

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和全国普法办的指导下,全国残疾人联合会系统“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显著成效。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法制宣传教育提出的新要求,继续提高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及其亲属的法律素质和残疾人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增强全社会和有关部门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制观念,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2006〕7号)精神和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结合残联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为促进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与任务
(一)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及其亲属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残疾人工作者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和有关部门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制观念;提高残疾人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
(二)任务
1、学习宣传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要组织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进一步深入学习宪法,学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政策,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努力提高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宪法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注重培养残疾人权利义务对等的现代法制观念,增强残疾人遵纪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意识。注重提高广大残疾人工作者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水平,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服务、依法管理的能力。
2、学习宣传与残疾人事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紧紧围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围绕残疾人工作的重点,积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大力宣传与残疾人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残疾人保障法等与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环境和权益保障等相关的法律知识,为全面推进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落实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加强残疾人教育和就业工作,改善残疾人依法维权的社会环境,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办好2008年北京残奥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要注意宣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使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服务。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制宣传教育。促进残疾人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加强对残疾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的宣传教育,引导残疾人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和纠纷。要开展治安和刑事法律宣传教育,预防违法犯罪。加强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教育,促进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社会风尚的形成。
4、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紧密结合起来。公民权利义务教育要与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相结合,法制教育要与道德教育相结合,要在全国残联系统深化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实践活动,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渗透到残疾人事业的各项工作当中,要求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熟知“

”的行为规范,积极践行“八荣”行为,自觉抵制“八耻”现象,把公民道德建设和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落实到实处。
5、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继续推进残疾人事业依法治理工作。依法治理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在要求。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和各级各类专门协会要妥善处理学法与用法的关系,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法治化管理为目标,进一步加大残疾人事业依法治理力度,努力提高残疾人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广大残疾人工作者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规范决策行为和服务行为;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法律制度、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建立和完善残联系统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制度,要将干部学法用法纳入干部总体培训计划,建立健全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
(二)各级残联要向一切有接受法制教育能力的残疾人,深入宣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知识和残疾人保障法等专门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残疾人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努力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各级残联、各级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要在特殊教育学校、儿童福利院、福利企业和残疾人比较集中的社区、乡村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举办法制图片展览等,做好对残疾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向残疾人提供法律帮助、接待残疾人来访等工作过程中,向残疾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每一个工作环节之中。
(三)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各级残联要结合本地区残疾人工作的具体情况,根据各类残疾人的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普法与解决残疾人关注的热点、难点及其他权益问题相结合,发挥残疾人维权岗的作用,引导残疾人遇到问题时要依法寻求法律帮助。注重提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的素质,提高残疾人事业的法治化水平。
(四)继续向社会公众和有关部门宣传残疾人权利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大对机关以及村镇、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的法制宣传力度,促进社会各界了解和掌握有关残疾人权利保障的法律法规,并自觉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五)各级残联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中国残疾人》、《三月风》、《华夏时报》、《残疾人工作通讯》等报刊及地方残联所办报刊,中国残联网站及地方残联、各级各类专门协会所办网站的作用,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平台等大众传媒,及时反映普法工作的动态,交流普法工作经验,营造学法用法氛围,推动残联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六)在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国际盲人节、国际聋人节等大型纪念活动日,在新的法律法规颁布时,特别是残疾人保障法修订案和残疾人权利国际公约通过后,要集中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公众宣传活动。
(七)注重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推广和宣传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典型。培养一大批学法用法带头人和积极分子,充分发挥各类典型的示范作用,推动全国残联系统和广大残疾人不断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全国残疾人联合会系统“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制定规划和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各级残联根据本规划和地方普法规划的要求,从实际出发,制定五年普法规划,并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五五”普法规划年底前报中国残联普法办备案。
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到2010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根据“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残疾人工作实际,制定年度,确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的具体任务和工作重点,分层次、有重点地认真组织实施,并将年度工作计划执行情况报中国残联普法办。2008年开展“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中期督导检查活动。
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进行总结评比、检查验收工作。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各级残联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普法工作作为“十一五”期间残疾人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残联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要健全领导机构和办

事机构,要成立由残联领导挂帅,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要明确领导职责,建立和完善议事、和工作监督等制度,逐步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切实做好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工作。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残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活动,提高专兼职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鼓励法律职业者和法律院校师生志愿者参加残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对残疾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残疾人提供形式多样方便有效的法律服务,寓法制宣传教育于法律服务之中。各级残联对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所需经费应列入各级残联的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保证工作正常有效的开展。

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国已经顺利实施了“四五”普法规划,以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得到较为广泛的普及,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社会主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对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保障“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适应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适应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一五”规划总体目标,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经济建设,服务改革开放,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宣传教育内容要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宣传教育形式要为群众喜闻乐见。
———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全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探索内在规律,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形式。
———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要根据不同地域、不同对象和不同行业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研究切实可行的方法,制定年度,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和重点工作。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要着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律体系,加强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促进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推进经济平稳持续较快发展。要大力提倡和

学习宣传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进步。要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要深入开展文化、体育及与奥林匹克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文化和体育事业发展特别是办好2008年北京奥运会服务。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要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培养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促进形成有利于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大力开展与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国有企业改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四)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围绕群众关切、反映强烈和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深入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打击规避招标、假招标、转包和违法分包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打击偷税、骗税、非法减免税为重点的税收征管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整顿出版物市场、文化娱乐市场、信息网络市场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五)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要加强守法观念的培养,积极开展基层民主自治观念的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公民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要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要开展治安和刑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要加强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教育,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六)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理。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鼓励公民积极参与公共管理,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司法,努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全面开展依法治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法治市(地、州)、依法治县(市、区)工作。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依法治理规划,确定阶段性工作计划,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实施。要积极探索和推进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的实践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
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要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要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要围绕平安建设、和谐区域建设以及群众特别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七)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要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
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要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充分利用机关学习园地、网络等阵地,建设机关法制学习资料信息平台,为公务员学法提供条件;建立和落实公务员学法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
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开展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法制文艺和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提高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服务性;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健全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要建立社区居民学法制度,建立社区法制宣传橱窗,建立社区法律图书角,建设社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定期开展群众性法制专题活动;充分发挥市民学校、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等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开展公益法制讲座、居民法制论坛活动;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促进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建设。
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要发挥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将法制教育列入课程,落实法制教育教材、课时和师资;积极开辟第二课堂,推进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开

展法制教育师资,推动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规范化;组织和引导学校开展依法治理活动。
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法律素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广大职工进行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及民主管理方面的法制教育,建立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开展依法治企活动,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提高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法制教育与诚信教育相结合,开展争创诚信守法企业活动,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促进法治化管理。各类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责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建立法制学习园地,开展经常性法制教育;利用单位培训场所和机构组织,开展对所属人员的法律培训;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社会性公益法制宣传,尤其是公园、车站、机场、港口等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要在所辖范围内开展法制宣传;有条件的单位要向公众开放宣传教育场地、设施,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
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要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繁荣法制文艺创作,鼓励、支持和引导群众性法制文化活动,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加强对外法制宣传。
三、对象和要求
(一)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广大公民要结合工作、生产、学习和生活实际,自觉学习法律,维护法律权威。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
(二)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要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院校要把法制教育纳入和培训规划,加强法制课程建设。
(三)加强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要培养公务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要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在公务员录用中,要注重测试应试人员掌握法律知识的水平和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继续推进公务员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工作,加强廉政法制教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四)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法制观念。要努力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要注重中小学生的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养成守法习惯;加强大中专学生法律基础理论教育,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要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充分利用各种教育阵地,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要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实施“为了明天”工程,通过教育和法制相结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五)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要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采取多种形式,结合工作需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要将法制教育纳入企业领导人培训纲要,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要加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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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六)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农民法律素质。要着力培养和增强农民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使农民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的结合,创新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开展对农村“两委”干部法制教育轮训活动,培养农村基层兼职法制干部。要采取多种形式,突出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明确用工单位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在进城务工人员管理活动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上半年。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地方、部门和行业五年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制定的“五五”普法规划,报全国普法办备案。
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下半年至2010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地方、部门和行业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08年开展督导检查活动。
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各级普法依法治理主管机关具体组织对“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都要模范遵守宪法,严格按照宪法办事,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要健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职责,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联席会议、年度、工作督查等制度,日常工作仍由司法行政部门承担;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和督促,保障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在立法过程中,逐步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的目标管理责任制。
(二)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规划的实施,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党委和政府各部门及各行业要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和实施部门、行业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制度。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广大公民开展和支持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因人制宜,防止形式主义,注重实效。
(三)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监督机制。要逐步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
(四)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地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保障标准。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安排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五)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活动,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建立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库;积极鼓励法律职业者和法律院校(系)教师、学生加入志愿者队伍,加强组织培训,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志愿者活动向规范化发展;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的作用。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新闻媒体要承担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电视、广播、报刊要开办法制栏目(专栏、专版)等,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和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办好法制宣传教育网站,创新网络法制教育形式,政府网及各门户网站要专门开辟法制宣传教育栏目。要加强宣传园地建设,在公共场所建立固定和流动法制宣传设施;加强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市民学校、夜校、技术培训学校等各类学校的作用;加强服务阵地建设,利用便民服务场所、法律服务热线等形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XX乡镇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从XX年到XX年,我镇实施了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完成了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和法律基本常识广泛普及,广大公民的宪法观念和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学法守法护法和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推进,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推进了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市进程,为我镇的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律素质,形成遵法守法,依法办事的社会风气”的要求,明确了“五五”普法在“十一五”期间的重要任务。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在党的领导下,由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公益性事业,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依法行政水平的有效途径,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大力推进依法治镇的基础性工程,是推动我镇在新的起点上实现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重要保障。在新的历史时期,要在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方面发挥新的更大作用。为此,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政府的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在全镇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目标与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构建社会主义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全国、全市全县以及我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宏伟目标,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为建设“平安XX”、“法治XX”、“和谐XX”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人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三)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和促进全镇“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把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是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发展。
五是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普法依法治理理念,拓宽工作领域,丰富工作内容,改进工作手段,形成长效机制。
六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努力增强普法依法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是突出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对《宪法》修正案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纲领性文件的解读和宣传,继续深入学习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增强村社干部、单位部门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制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依法行政进程。
二是突出加强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进一步宣传《》、《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宣传《

行政》、《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行政许可法》等行政法律法规。
三是突出与稳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
——要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培育公民人口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要深入学习宣传、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稳定等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规范群众生产生活的能力和水平。
——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重点学习宣传与农村土地征用、承包地流转、塘库堰包等相关的土地法、农业法、森林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
——要学习宣传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守法观念的培养,形成自觉守法的社会风气;大力开展基层民主自治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法制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增强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开展刑事和治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加强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教育,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要针对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开展以打击食品、药品、农资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和商业贿赂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以打击规避招标、假招标和转包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法制宣传教育;以打击偷税、骗税、非法减免税为重点的税收征管法制宣传教育;以整顿音像市场、娱乐市场,打击非法 “网吧”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重点宣传《劳动法》、《合同法》、《公司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培育公民诚实守信和依法经营管理的意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要大力开展专业法律法规和地方法的宣传,加大新颁法律的宣传力度。
四是突出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党章》的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党的十六大关于民主法制理论,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党章》党的,以及《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反腐倡廉等方面法律法规。
根据全县和全镇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每年确定5至7个法律法规在全镇公民中重点宣传普及。 
五是普治并举,大力推进各项事业的法治化进程。围绕镇域内司法、执法、普法、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等环节,全面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鼓励公民积极参与公共管理,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司法,努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规范政府行为,切实把政府工作重点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上来。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加强行业管理、行业自律为主要内容,加强行业依法治理,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继续完善和推行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积极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大力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通过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完善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认真落实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积极推进社区依法建制、以制治理、民主管理;继续做好企业和其他基层单位的依法治理工作,将各项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三、对象和要求
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要接受法制宣传教育,其中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
要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适应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法律“六进一日”活动:
一是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要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充分利用机关学习园地、网络等阵地,建设机关法制学习资料信息平台,为公务员学法提供条件;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
二是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部分。开展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法律服务、法制文艺、优秀党课和优秀法制讲座进乡村等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增加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投入,提高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服务性;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三是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要建立社区居民学法制度,建立社区法制宣传橱窗,建立社区法律图书角,建设社区法制

宣传教育队伍,定期开展群众性法制专题活动,积极开展公益法制讲座、居民法制论坛等活动。
四是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发挥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将法制教育列入课程,落实法制教育教材、课时和师资;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加强法制教育师资,推动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引导青少年开展学法用法实践活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违法犯罪。
五是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法律素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广大职工进行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及民主管理方面的法制教育,建立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法制教育与诚信教育相结合,开展争创诚信守法企业活动,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六是深入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促进法治化管理。各单位要建立法制学习园地,开展经常性法制教育;要利用单位培训场所和机构组织,开展对所属人员的法律培训;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社会性公益法制宣传,尤其是综合市场、车站、金融机构、农业服务中心门市部等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要在所辖范围内开展法制宣传;有条件的单位要向公众开放宣传教育场地、设施,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
七是继续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形式,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繁荣法制文艺创作,鼓励、支持和引导群众性法制文化活动;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06年开始,到2010年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启动阶段:2006年11月底前以镇制定五年规划工作细则和具体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报县委宣传部和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月至2009年。依据本规定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部门和行业和各村实际,每年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总结,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做到有部署,有检查,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本工作意见实施完毕后,在党委统一领导下,镇普法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对单位、部门和各村“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实施是我镇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单位、部门和各村要高度重视“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实施工作,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参与的工作运行机制。
(一)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都要模范遵守宪法,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办事,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纳入党委政府的目标管理责任制。镇人大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和督促,保障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要健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职责,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联席会议、年度、工作督查等制度;进一步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办事机构建设,镇“五五”普法的办事机构设在镇司法所。
(二)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规划的具体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党委和政府各部门、各行业要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面向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党委宣传部门和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要会同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教育行政部门、部门、农业农村工作部门等,负责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文化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文化单位、文艺团体开展法制文学艺术作品的创作、演出,推广群众性法制文化娱乐活动;新闻媒体负责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开办法制宣传栏目,开展形式多样、生活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其他组织要对特定对象加强针对性法制宣传教育。 
(三)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奖惩激励机制。要逐步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估手段体系;建立健全监督与激励机制

,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评比工作,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政府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场镇各单位要安排相应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活动,党委政府派驻各村(居)的驻村(居)干部、政法干部、法律工作者、村(居)“四职”干部、各单位选取1-3名和各学校选取10名以上优秀同志组成我镇普法宣讲骨干。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调查研究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研究新问题、开拓新思路、提出新方法,改进和创新工作观念、工作措施和工作方式。在工作中不断总结新经验、培养新典型,通过典型带动,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总之,各村、各部门、各行业要适应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趋势,不断创新载体、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努力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特点,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要坚持“三贴近”原则,结合人民群众身边的涉法事件,采取群众看得懂、听得懂、记得住的表现形式,大力开展各种公益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要坚持把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普遍教育与特色教育、阵地教育与社会教育、法制教育与工作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根据不同对象、不同阶段以及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因时制宜、因事制宜,努力增强普法依法治理的针对性。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加大投入,增加公共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加强各类法制宣传阵地建设,逐步形成覆盖城乡的法制宣传阵地网络,为群众提供方便的学法场所和快捷的公益性法律信息服务,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提高实效性。
中国共产党XX委员会
XX镇人民政府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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