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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不忘初心演讲

工商局元旦春节市场监管情况总结。

时间像是一匹飞驰的骏马,从我们的身边飞逝而去,之前的工作已经落下帷幕,又到了需要写工作总结的时候了,不能作好工作报告,意味着对过去的工作不能全面认识。工作总结应该注意哪些?以下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工商局元旦春节市场监管情况总结”,如果合你所需,不妨马上收藏本页。

工商局元旦春节市场监管情况总结
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为确保节日市场繁荣稳定,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和安全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切实维护节日期间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市工商局的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对“两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加强节日市场监管工作
加强“两节”市场监管,既是增强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维护市场秩序的需要,也是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需要,更是我们应尽的职责。我们把做好“两节”市场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节日市场消费安全,为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重点针对我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组织开展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一是突出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集中力量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在城市要加强对商场、超市、食品批发市场和大型集贸市场的检查,在农村要加强对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的节日市场监管,切实规范食品经营行为。结合《食品安全法》的贯彻落实,加强城乡商品交易会、庙会、展销会及旅游景区、车站码头等区域的检查,强化对小摊点、小食杂店的日常监管,特别要严格检查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保存期和食品质量,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及质量不合格食品违法经营行为。二是突出重点食品监管,确保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将与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特别要把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的乳制品、酒类、粮油制品、肉及肉制品、水产品、饮料、豆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作为重点检查内容,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尤其要严格监控初制食品和高风险食品,一经发现涉及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果断处置。三是突出食品质量检测,强化监管措施。针对节日食品消费特点,加强对预包装食品经营、散装食品经营和进口食品经营质量检测,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分类监管。四是突出案件查办工作。依法严厉查处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过期食品、假冒伪劣的食品以及食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经营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加强各类市场监管,努力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根据节日市场特点和市场变化情况,加强各类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借节日之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各种违法行为。一是积极配合物价部门严厉打击农产品市场中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严查经营者销售冒充“绿色”蔬莱抬高菜价的行为,依法严查致使价格过快上涨的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二是配合旅游部门围绕重点旅游时段、重点旅游商品、重点旅游景区、重点旅游市场和区域积极组织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净化假日旅游消费环境和市场秩序。三是切实加强粮食等重要商品市场秩序监管,进一步加强粮食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查处无照、超范围收购粮食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粮食等重要商品收购市场秩序。四是进一步加强对直销企业、直销员及直销活动的监管,严厉打击节日期间利用虚假打折、欺骗宣传、违法有奖销售、“厂价直销”、“降价促销”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利用旅游等名义从事传销活动的违法行为。五是积极参与文化市场监管,维护健康的节日文化环境。以查处非法出版物为重点内容,以查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对印刷、复制企业的监管,积极参与“扫黄打非”工作,为“两节”营造和谐氛围。六是进一步加强广告市场监管。以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等广告为重点,及时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努力维护文明诚信的广告市场秩序。七是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区域及重点市场的检查,结合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商品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八是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体系信息化网络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消费警示、提示,积极引导消费者科学安全消费。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的咨询、申诉和举报,严厉查处流通领域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特别是假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售不合格商品行为,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积极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促进杜会和谐稳定
一是严把高危行业市场主体准入关。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职能作用,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对于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在登记前经过有关部门审批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等高危行业的市场主体,要严格依法登记,依法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关停并转工作。认真做好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各项工作。二是加强巡查检查,积极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提高辖区内监管巡查工作水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理整顿,严把烟花爆竹

工商局元旦春节市场监管情况总结第2页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依法加强烟花爆竹市场清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加强对办公场所、自管房产及本单位在建工地火灾隐患排查,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各类商品交易市场防火管理,指导市场主办单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是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禁止在学校周边规定区域开办网吧、彩票经营场所、电子游艺室、歌舞厅等,加强网吧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取缔黑网吧。
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80人次,车辆60台次,共检查旅社、宾馆、ktv、网吧,非煤矿山、煤矿、烟花爆竹经营户、各类食品经营户105户,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9份;限期办理营业执照通知书21份。收缴销毁过期变质食品10公斤,其中儿童食品15袋,过期饮料8瓶,饼干5盒,共计总价值0.00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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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市场监管工作总结


市工商局市场监管工作总结20xx年是不平凡的一年,泸州市工商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开拓创新,更新监管理念,市场监管工作有力提升,整体推进,亮点纷呈,为泸州经济发展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作出积极贡献,得到省局、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现将全年工作总结于后:主要做法及成效一、创卫保金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成效显著今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确保国卫金牌的工作决策和部署,牵头开展市场环境治理工作,全系统工商干部职工,勇挑重担、敢当主力,顾全大局、甘当苦力,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全市集贸市场的市场秩序和环境卫生得到显著改善,深受社会各界的好评,集贸市场做到了科学规划,规范管理。(一)三个强化,组织到位一是强化领导。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把深入推进城乡环境治理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并与国卫迎复审工作相结合,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深化市场环境治理工作。继续由党政一把手任指挥长,进一步完善了机构设置,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办公,并调整充实了指挥部成员。全市工商系统从市局、区县局到基层工商所实行三级联动,基层工商所对辖区市场实行网格化监管,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二是强化方案。结合工作实际,根据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今年我局制定和完善了《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包保联系市场责任制的通知》等12个工作方案,为扎实开展市场环境治理行动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强化宣传。全市工商系统依托市场为宣传阵地,充分利用网页、简报、宣传车、发放资料、宣传栏、标语、制作音像短片等宣传手段,扎实开展“七进”活动、“除陋习,树新风”文明卫生评议活动和爱国卫生月活动和在我局办公自动化系统中开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题栏目等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同时,我局还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50000余份,形成了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和广泛参与治理活动的良好氛围。(二)两个重点,措施到位一是以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为重点,全力治理市场卫生秩序。辖区工商所与市场开办者签定责任书,明确市场开办者在市场规范管理工作中,对市场物业管理、商品质量、交易秩序和消费者投诉等承担相应的第一责任。并指导市场业主与经营户签定责任书,落实五包责任制。同时,配合商务部门积极督促市场业主做好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工作,完善市场硬件设施;督促市场业主加强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完善病媒生物防制措施,确保市场环境清洁、卫生。二是以市场监管执法为重点,全力治理市场经营秩序。继续在各市场实行定人、定岗、定职,将责任具体到人,采取“5+2”的错时工作制和延时工作制等举措,坚持做到市场不散、人员不撤,进一步加大市场巡查和食品安全监管力度,重点治理乱摆摊点、乱搭乱建设设施、占道经营等不法行为,在市场内严格实行划行归市、划线定位,坚决取缔占道经营,及时查处市场内无证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章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市场良好经营秩序。(三)四项机制,保障到位一是完善领导捆绑机制。在继续推行市局领导及所分管科室负责人对口联系各县区工商局的同时,采取市局机关包保联系市场的方式,实行与所联系单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暨国卫迎复审工作“捆绑”考核,承担连带责任。二是健全经费投入机制。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列入经费预算,不断增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经费投入。我局在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已投入200余万元开展市场环境治理工作。三是落实统筹协调机制。正确处理好牵头与各司其职的关系,掌握工作的进度、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并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协同作战,形成整治合力。今年我局向市政府书面报告7次,向相关部门函告9次,各区县局也针对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及时向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去文去函。四是严格考核问责机制。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督查、考核、奖惩、问责,坚持定期考评和通报,在评先评优时实行一票否决。制定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暗访督查工作制度》;成立暗访工作组,对市场规范管理工作进行巡查指导和督查督办;实行市局暗访组,区县局分管副局长,监察室主任、市场股长,工商所所长四级督查制度。坚决问责整改,不走过场,市局、区县局共下发督查通报40期,处理责任单位15个/次、责任人26人次。(四)四个提升,成效明显在今年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全市工商系统组织开展市场整治7281个次,出动执法车辆12391台次,出动监管执法人员56385人次,检查经营户15户次,清理违规

市工商局市场监管工作总结第2页经营行为34628起,取缔无照经营户3196户,规范亮照经营22852户,规范乱摆乱放摊点81956处,取缔冒口经营18917户,清除市场内“牛皮癣”7373处,清除卫生死角4555处,督促市场业主清运垃圾9500吨,拆除违章搭建棚架4206平方米,撤除违章雨棚3131平方米,协助市场业主除“四害”533场次,督促市场业主投放灭鼠药966公斤,工商部门投放灭鼠药612公斤,签定“门前三包”和“门前五包”责任书16514份,新增保洁人员246人。一是市场基础设施明显提升。积极协助、配合地方政府和商务等部门加快市场升级改造速度。全市农贸市场的基础得到较大改善,全市完成市场升级改造42个,正在升级改造市场14个,投入改造资金3543余万元,其中政府投入688余万元,市场开办者投入2855余万元,改造地面58556平方米,改造摊位1790个,改造排水5357米,改造活禽宰杀101间。二是市场卫生环境有效提升。全市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得到彻底改观,做到:市场内雨棚、店招统一制作,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车辆划线停放,市场内无占道经营和摊外摊现象,卫生死角、“四害”孳生得到有效治理,市场环境清洁、卫生,市场管理实现“六归”、“五进”、“四上”,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三是市场经营秩序有力提升。不断完善监管措施,市场经营秩序取得了新进展。市场内外的经营户都做到了证照齐全、100%亮证亮照经营;进一步提高了食品安全监管水平,适时开展蔬菜农药检测工作,食品经营户100%建立进销台账、100%无“三无”、过期、变质食品;户外广告及店招店牌得到了有效规范,市场内无牛皮癣广告。四是市场的满意度显著提升。现在只要走进城区农贸市场,就能听到市民这样的感慨:农贸市场比以往整洁了,秩序也井然有序了,现在去农贸市场购物有种去超市的感觉。市民对农贸市场的现状是拍手称赞,连声叫好。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也对城区农贸市场的市场秩序和环境卫生多次予以批示表扬。20xx年6月7日,市委朱以庄书记在市工商局《勇挑重担敢当主力顾全大局甘当苦力——泸州市工商局国卫迎复审阶段性工作汇报》上作出重要批示:“市工商局班子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目标,带领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努力工作,特别是在这次创卫过程中,克服困难,迎难而上,为我市的农贸市场整治工作做出很大贡献,受到全市人民的肯定。希望继续努力,进一步规范管好市场,为泸州的经济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新的贡献。”刘国强市长6月6日批示:“市工商局在全市农贸市场改造和创卫迎复审工作中敢当主力,甘当苦力,功不可没,感谢工商系统的职工,并希进一步发扬‘工商两力’精神,为泸州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省工商局主要领导也在全省工商系统深入推进市场环境治理工作视频会上对泸州局的市场规范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二、组织完成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的研发推广应用今年5月以来,泸州市工商局结合实际,自行研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20xx年8月,系统正式研发成功并投入试运行,完成了信息化在基层市场巡查管理工作中的一次探索和创新,实现了全局基层市场监管效能质的飞跃。㈠积极创新,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的运行,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统筹全市工商系统市场监管系统的管理,研究确定实施工作方案,组织完成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的研发、实施工作,保证信息系统的运行、升级、完善,以及日常运行维护等工作。㈡试点先行,升级完善系统。确定古蔺县工商局市场监管信息系统为试点单位,局领导和办公室人员多次深入古蔺县指导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的试点工作,实地论证该系统的创新性、优越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经过反复测试和试点运行,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已正式投入运行,能有效监管全县市场主体。㈢现场演示,推广应用系统。9月29日,泸州市工商系统市场监管软件应用现场会在古蔺县工商局召开。通过现场讲解和操作演示,与会人员对该软件有了更深的了解和认识。会议对在全市推广应用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做了安排部署,要求20xx年初在全市工商系统全面推广应用。三、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全面完成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是今年省局确定的重点工作。全省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现场会后,市局领导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目标,层层落实工作责任。通过完善信用分类监管制度、指导帮助市场开办方开展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经过各级市场监管干部的共同努力,市场业主、广大经营者的积极配合,圆满完成年初确定的工作任务。全市有137个市场开展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除去22个无市场业主无法核准认定,已核准认定市场115个。在核准认定的115个市场中,农副产品综合市场66个,消费品综合市场38个,工业品市场7个,生产资料综合市场4个。市场信用类别分别为a类市场72个、b类市场18个、c类市场24个、d类市场1个,分别占62.61%、15.65%、20.87%、0.87%,已通过核准认定的市场占市场总数的70.98%。四、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全面启动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是工商部门市场监管手段转变一次飞跃,我局高度重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深入学习,准确把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实质内涵。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抓好各个环节的落实,确保机构设置,监管人员配备,监管技术设备,监管经费保障,监管内部协调到位。三是加强培训,全面掌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参加省局组织的培训后,我们迅速对各区县局相关人员培训,区县局又组织工商所进行培训,全市系统上下相关人员快速掌握了网络监管知识。四是广泛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网络商品交易关系到广大网络消费者、经营者切身利益,我们采取召开座谈会,通过媒体,悬挂标语等形式向社五、强化措施,农资市场监管成效显著我市各级工商部门都高度重视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将肥料农药监管和农民群众利益摆到了重要高度;加大市场监管力度。㈠完善制度,采取“五严”措施。一是严格农资经营户备案制;二是严格留样备查制;三是严格落实“两帐两票一卡一书”责任制;四是严格“四定”监管责任制;五是严查八种违法行为。严查生产、销售甲胺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行为;严查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有关部门审定或批准生产、销售农资商品行为;严查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行为;严查虚假标识、标识不清、商标侵权行为;严查利用对产地、质量、商标虚假标示等手段,冒充进口化肥行为;严查制作、发布种子、化肥、农药和农机具等虚假农资广告行为;严查利用境外虚假登记的企业名称,以委托加工、授权使用、监制等名义加工生产“傍名牌”产品行为;严查农资经营中的商业贿赂行为。㈡强化监管,确保实效。一是充分发挥农资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监督和指导,确保农资市场的有序竞争;二是保障农资质量,进一步完善农资连锁经营模式。已形成了农资公司—农资连锁配送中心—农资连锁配送站—村级综合服务站的农资连锁配送经营网络服务体系。四是开展种子、化肥质量监测。1-10月我局抽检化肥、农药等农资186个批次,配合省局抽检肥料农资商品23个批次。通过检测,有效地防止了不合格农资流入农村市场。五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严厉查处不合格肥料农资产品,坚决把不合格肥料农资清除出农资市场。㈢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由于措施有力,工作扎实,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我市各级工商机关共出动执法车辆645台次,执法人员3526人次,检查农资经营户6205户次,检查农资市场915个次,立案查处农资案件112件,罚没54.72万元,没收查扣物质684121公斤/台、件,取缔无照农资经营户75户,受理农资投诉46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3.32万元。六、其它各类市场监管成效明显在抓好重点工作的同时,我们统筹兼顾,扎实开展了农资、成品油、农产品、粮食、生猪、品牌汽车、烟花爆竹、旅游等市场专项整治。各类市场监管都取得了明显成效。七、宣传报道工作成效显著注重两个层面的新闻信息工作。一是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在第一时间高质量地将本局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好的做法、所取得的成绩等情况采取简报、信息等形式上报给当地党委政府、整治办和上级局。二是及时做好新闻报道。紧扣市场环境治理工作主题,利用消息、特写、报道等体裁,通过新闻媒体的专栏、专刊,真实地有针对性的重点宣传市场环境治理工作,突出展示泸州工商的新形象、新业绩。市场科全年编制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简报47期,被省局情况简报采用1篇(专刊1期肯定我局研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省工商局城乡环境整治简报采用19条/篇;被市整治办工作通报及简报采用3篇,市政府公众信息网采用工作信息21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题网采用4条;被市局《调查与研究》采用1条,市局情况简报10条,市局图片新闻6条;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采用稿件16条。存在问题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还存在突击整治,应探索建立市场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市场秩序、环境卫生常态化。20xx年工作思路20xx年,我们将进一步转变观念,更新监管理念,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敏锐性和前瞻性,突出工作重点,围绕一个中心,即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强化五项监管,即着力开展好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和农资、成品油市场监管;把泸州市场、监管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为促进泸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再立新功。

工商局烟花爆竹市场监管工作总结


工商局烟花爆竹市场监管工作总结为加强我市烟花爆竹市场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流通环节烟花爆竹经营秩序,确保节日市场消费安全,确保人民群众欢度一个祥和的春节。按照市局《转发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动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市各级工商系统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市场安全监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领导重视,加大宣传、措施得力。今年的春节,我市城区烟花爆竹实行“禁改限”的第二年,这对烟花爆竹市场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烟花爆竹的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事关社会稳定,特别是一年一度的春节,更是安全事故发生的高峰期,其中烟花爆竹的监管更是工商部门的重点,为了做好该项工作,我局根据泸州实际,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区、县工商局也相应地成立了整治领导小组,做到了人人抓安全、层层抓落实。同时要求工商所对辖区市场落实专人负责,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实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杜绝履职不到位和在岗不履职的现象发生。做到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一是积极配合市烟花爆竹管理办公室,认真搞好宣传,大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加大打击非法生产、非法销售、非法燃放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会议、有线电视、宣传车、标语、横幅、广播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目的、意义,增加了群众的安全意识,使少数非法生产作坊户自觉停产转业。二是严格对烟花爆竹市场的市场准入,严格按照国家对烟花爆竹经营条件核发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严格前置许可。春节期间城区新办烟花爆竹营业执照的有效期与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完全一致,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经营烟花爆竹或超经营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了规范直至依法取缔,予以停止经营行为。二、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检查一是对烟花爆竹经营户的经营资格进行检查规范;认真审核烟花爆竹经营主体资格,严格审查其前置审批程序,无安监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坚决不予办理营业执照。对无证照经营行为,坚决依法予以取缔。二是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进行检查,检查是否有过期产品和违规进货产品和不合格产品。制定了烟花爆竹市场秩序检查工作方案,围绕烟花爆竹集中销售摊点、燃放地区,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通过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执法效能。20xx年3月26日上午,叙永县震东工商所联合安监、震东乡政府、震东派出所等相关单位联合执法,一举捣毁了震东乡中寨村三社的一非法生产土制火炮黑窝点。当场查获震东乡中寨村三社的毕某某正在其家中制造土制火炮。经现场检查,在毕某某家中共收出已加工完成的土制小火炮86圆(40响),土制大火炮11圆(80响),半成品约20公斤,已勾兑直接用于填装火炮的药10公斤,未勾兑的炸药0.5公斤,制造火炮的引线4100米,土火炮制造机器一台。三是严把市场销售关。我局从实际出发,将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户监管责任,落实到各所片区监管人员,进行零距离检查并做好巡查记录,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的进货渠道、进货票证、库存数量、销售去向、商品质量证明等事项,确保烟花爆竹来源渠道清楚、产品质量有保障、销售方向明确。11月8日,江阳区工商局市场巡查大队对辖区乡镇的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了抽查,共检查烟花爆竹经营户7户,重点检查经营者证照、进销台帐、库房安全、产品质量等,同时,要求各工商所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检查,确保烟花爆竹市场安全,特别是对销售无标识产品、篡改生产日期等违规行为进行严查。今年全市工商系统充分利用节前、节间、节后组织的各项专项检查,密切配合公安、安监、供销等部门,加强了对烟花爆竹经营户的检查。今年,全市共出动执法车302台次、检查人员1265人次,检查烟花爆竹经营户2471户次,对156户证照不齐的经营户要求限期办理,取缔无照经营户24户,查处假冒伪劣烟花爆竹案件3件,罚没款0。2万元,还有1件正在调查中。查处销售检查中,主要针对所售产品是否有公安部门、专营公司封签、进货渠道、商品质量、存放方式等进行了检查;但在检查中发现部份经营者为图方便,直接将烟花爆竹放在摊点上销售,而不是采用玻璃柜保管,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全部严格要求改正,进入玻柜保管、销售。同时加大农村市场烟花爆竹的监管和日常巡查。

市工商局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总结


市工商局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总结为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三农”经济快速稳定发展和推进新农村建设。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工商机关认真开展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严重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肥料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和完善肥料农资市场监管,保障了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和农民利益。现将我局20xx年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汇报如下: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职责到位切实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的领导,我市各级工商部门都高度重视,将肥料农药监管和农民群众利益摆到了重要高度;大力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不合格和劣质肥料农资产品的查处和抽检力度,严厉打击不合格肥料农资和其它扰乱市场秩序、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法行为,完善了工商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消费者参与相结合的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坚决把不合格肥料农资产品清除出农资市场,切实维护好和实现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纳溪区工商局结合法制宣传、“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活动,积极做好“红盾护农”的宣传工作,向农资经营户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教育;印发了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3900余份,对农民宣传了农资市场监管及农资打假专业知识,开展“送法下乡”、“送知识下乡”活动;各工商所利用乡镇文化大院,“零距离”宣传法律法规和农资使用知识。邀请有关农技专家和工商人员一道,向农民朋友讲解科学施肥、病虫害防治、高产栽培等知识,引导农民正确使施用农资,受到了农民和当地政府的好评。龙马潭区局还将23种国家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名单和19中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等作物上限制使用的农药名单,制作成消费警示卡发放到每个农资经营者手中,随时提醒经营者。二、完善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实行“五严”措施“五严”。一是严格农资经营户备案制。凡从事农资经营的,必须到工商部门登记备案,以便跟踪服务和监督管理。二是严格留样备查制。解决时间跨度长,实物取证难、农民投诉难等问题,变事后查处为事先防范。三是严格落实“两帐两票一卡一书”责任制。与经营户签订责任书,督促其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四是严格“四定”监管责任制(即定人、定岗、定片区、定责任)。五是严查八种违法行为。严查生产、销售甲胺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行为;严查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有关部门审定或批准生产、销售农资商品行为;严查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行为;严查虚假标识、标识不清、商标侵权行为;严查利用对产地、质量、商标虚假标示等手段,冒充进口化肥行为;严查制作、发布种子、化肥、农药和农机具等虚假农资广告行为;严查利用境外虚假登记的企业名称,以委托加工、授权使用、监制等名义加工生产“傍名牌”产品行为;严查农资经营中的商业贿赂行为。龙马潭区工商局依据国家总局第45号令《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由于领导重视、方案周密、措施有力,全区农资监管工作取得了成效。三、认真检查,强化监管,确保实效肥料、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关系到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农业增效、农村稳定和农民增收。我局深刻认识做好肥料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对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农民增收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红盾护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努力做到“四个统一”,牢牢把握“四个只有”,加大力度,把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一是充分发挥农资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监督和指导,确保农资市场的有序竞争;二是保障农资质量,进一步完善农资连锁经营模式。已形成了农资公司—农资连锁配送中心—农资连锁配送站—村级综合服务站的农资连锁配送经营网络服务体系。四是开展种子、化肥质量监测。1-10月我局抽检化肥、农药等农资186个批次,配合省局抽检肥料农资商品23个批次。通过检测,有效地防止了不合格农资流入农村市场。五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严厉查处不合格肥料农资产品,坚决把不合格肥料农资清除出农资市场。截至目前,我市各级工商机关共出动执法车辆645台次,执法人员3526人次,检查农资经营户6205户次,检查农资市场915个次,立案查处农资案件112件,罚没54.72万元,没收查扣物质684121公斤/台、件,取缔无照农资经营户75户,受理农资投诉46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3.32万元。四、存在的问题一是辨别真假难。一方面,农资品种花样繁多,伪劣农资从表面观测往往难以确定其真伪,执法检测手段的缺乏造成真伪难辨。另一方面,涉案农资鉴定费居

市工商局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总结第2页高不下,一份化肥质量检验报告少则两三百元,多则上千元。质量检验报告成本高等因素,客观上造成农资市场打假成本过高,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农资真假的辨别。二是监督管理难。当前伪劣农资销售市场都在农村,并且越是偏远的山区和小村落越有市场。部分假劣农资还打着“送货田头,服务农民”的旗号,运到村边地头进行抛售,且流动性强。由于农村地大面广,限于人力、物力、财力原因,执法部门对这些“上山下乡”的农资监管存在一定的盲区。三是打假罚劣难。农资经营主体杂乱无序,多为个人承包经营,农村经济的相对落后、人员素质偏低、法律意识淡薄、宗族观念浓厚,造成执法环境差,当事人自觉履行行政处罚率低,查办的案件常常出现“办而不结”、“处而无罚”现象。四是深挖根除难。农资产品流通范围广,环节多,伪劣农资产品往往要经过几个销售环节,要跨区甚至跨省才能追根溯源。而各地打假信息资源未能互通共享,各打各的假,难以从源头治理。五是少数农资者“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落实不够理想,流于形式。五、下一步农资监管工作的打算。(一)、进一步完善构建以农资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为基础的新监管模式;完善信用惩戒机制,积极探索农资市场监管办法。(二)、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要对农资经营户全面摸底调查,实行可追溯管理,提高监管到位率。对生产经营主体,由过去的市场环节监管,向主体准入行为、经营行为和退出行为的全过程监管延伸。对农资产品,以实施准入制度为重点,实现与行政许可工作的有效衔接,把监管关口前移。同时加大对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投入,通过销售和技术服务的结合,开拓、净化城乡农资市场。帮助农资经营者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三)、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积极查办农资案件,力争办大案、要案,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市工商局品牌汽车市场监管工作总结


市工商局品牌汽车市场监管工作总结今年,我局继续认真贯彻《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做好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品牌汽车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按照省局20xx年市场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对品牌汽车经销商的备案核查工作,不断规范我市品牌汽车市场秩序,现就有关工作汇报如下:一、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品牌汽车销售监督管理按照川工商办()91号文件要求,市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科是我市工商系统监管汽车市场的主管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省局的相关文件要求,积极探索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品牌汽车销售监管方式方法和措施。市局今年下发了《四川省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品牌汽车销售监督管理工作意见》,要求市场、企业、法制等科室工作相互配合,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按照“谁备案,谁监管”的原则,建立全市品牌汽车经销企业监管档案和备案制度。各区、县工商局在市场巡查中,发现品牌汽车市场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市工商局,需立案调查的,由市工商局或由市工商局指定所在工商部门立案调查。二、严格执行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备案管理制度1、品牌汽车经销商新申报汽车品牌销售,应凭汽车供应商授权书到市局市场科填报《品牌汽车经销企业申报表》(见附件1),市局核实审批后报省局备案。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布后,由市工商局市场科进行核实并建档。品牌汽车经销商持备案公布文件等相关手续到企业所在地工商局企业登记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或变更其经营范围。凡未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布的品牌汽车经销商,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和变更登记。2、新申办品牌汽车经销的企业,应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向汽车供应商申请该品牌汽车销售授权,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布后,到市工商局市场科进行核实和建档,并到企业所在工商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企业注册登记。3、品牌汽车经销商需设立品牌汽车销售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应当凭汽车供应商对其品牌授权证书和同意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批准文书,到市局市场科填报《品牌汽车经销企业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备案表》(见附件2),市工商局核查并上报省工商局审定,同意后由所在地工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4、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文件要求,“对经营商用车及九座以上乘用车的企业,不实行备案制度。”对此类企业和新办企业的设立,汽车经销企业应向市工商局市场科提交《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建档登记表》,并按照企业登记管理的规定办理注册登记。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核定为“汽车销售(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三、加大市场巡查,严厉查处品牌汽车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保证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市场经营主体合法,规范经营,努力营造我市品牌汽车销售市场公平竞争、有序、守法的汽车交易环境。今年主要对品牌汽车市场开展以下整治:1、检查实行备案的品牌汽车经营企业资格。核查企业经营范围中是否将原有“汽车销售(含小轿车)”或“汽车销售(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变更为“品牌汽车销售”,检查品牌汽车经销商是否出售其他未取得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布的品牌汽车。2、检查不实行备案经营商用车及九座以上乘用车经营企业资格,是否有汽车供应商授权证明。3、检查品牌汽车经销商擅自在异地进行汽车展示行为。4、清理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品牌汽车经营企业擅自设置分支机构的行为。5、清理品牌汽车经营企业擅自将汽车批发给或者摆放在没有取得该品牌汽车经营企业进行销售。6、检查专业汽车市场是否违规开展品牌汽车经销行为。7、清理未取得品牌汽车经营资格,擅自发布汽车经营广告行为。8、检查品牌汽车经销企业销售合同,以及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明示汽车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内容。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加强对企业交易行为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无照经营、超核准范围经营、异地经营、商标侵权、违法广告、违法展示展销等违法行为,保证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市场经营主体合法,规范经营,努力营造我市品牌汽车销售市场公平竞争、有序、守法的汽车交易环境。全市有品牌汽车经销企业64家(经营九座以下乘用车),清理品牌汽车经销企业58家,泸州达昌、泸州上海大众、泸州宏源、泸州松明、泸州都惠、泸州忠山、泸州浩翔、泸州昕达、泸州百通等汽车4s店没有违规经销汽车,对33家未按照《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法》、《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33份,限期1个月改正。依法查处品牌汽车违规经销企业泸州港虹、泸州

市工商局品牌汽车市场监管工作总结第2页万友、泸州钰林、泸州方顺、泸州天奥、泸州富豪、泸州林盛、泸州神牛、泸州翔汇、泸州轩龙、泸州陆驰、泸州星鑫、合江县罗四、合江县个体户曾汝群的5家公司进行了处罚,罚没金额14.9万元;积极与泸州市车管所沟通,对不符合品牌汽车经销资格的经销企业,车管所不颁发汽车临时牌照,督促对已取得“某某汽车品牌”的经销企业在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上增加“某某汽车品牌”,通过检查督促,我市品牌汽车市场经营秩序不断得到规范。四、主要存在的问题1、品牌汽车经销企业普遍存在超范围经营。64家品牌汽车经销企业有就有33家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并且有相当一部分企业不具备经销九座以下乘用车资格。2、部分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在取得国家工商总局品牌汽车销售企业资格后,没有及时在营业执照上变更经营范围。3、企业登记人员存在不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对泸州富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泸州钰林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在没有取得相关手续,所在地工商机关违规为其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上作了重新变更登记。依照《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之相关规定,“汽车销售商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汽车经营活动,其中不超过九座的乘用车品牌经销商的经营范围,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布后取得”。4、部分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公司注册地与经营地点不符。泸州刘氏、兴泰、林盛、国龙、三益、金帆、协力等公司存在公司注册地与经营地点不符,主要原因是所在政府为了招商引资造成的;还有部分企业“一照”多处经营地点。5、对品牌汽车经销企业设非法人分支机构,没有按照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品牌汽车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工商办〔〕91号)的要求办理。品牌汽车经销商需设立品牌汽车销售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应当具有汽车供应商对其品牌授权证书和同意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批准文书,由拟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所在地市、州工商局核查并上报省工商局审定,同意后由所在地工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

市场监管局质量品牌提升工作完成情况总结


市场监管局质量品牌提升工作完成情况总结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场监管局质量品牌提升工作完成情况总结,请大家参阅!

20xx年度,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县品牌提升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品牌升级工作情况

按照省、市局关于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统一部署及县委、政府《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发[20xx]9号)中关于品牌建设工作要求,我局开展了品牌创建及升级工作。

一是多次深入开发区、工业园区进行走访、调查和宣传,将质量工作政策和质量管理知识带进企业,送到车间,让企业能够了解国家的质量方针、政策,理解提高和完善质量基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企业品牌创建升级的信心和决心。

二是建立品牌培育梯队。从企业的现状,到如何完善基础工作,作了整体培育规划。积极与科技、环保、税务、统计等部门对接,提前将各类奖项申报的有关要求、需要准备的资料、申报的流程及评审的方法做了系统的培训。

三是组织开展省著名商标、省名牌、市知名商标、市名牌等品牌创建推荐上报工作。20xx年,我县获得省名牌产品4个,省著名商标7件,市名牌产品7个。

四是组织开展了第四届县长质量奖的推荐评选工作。南方水泥、兴宙医药、恒云机械3家企业获得奖项。

五是20xx年3月发布了**县县乡村三级为民全程代理服务标准化建设标准体系(内含标准615项),及时召开了全县为民全程代理服务工作推进会和标准体系宣贯培训会。

六是拟定出台《关于印发**县质量品牌提升工程20xx年推进工作要点的通知》(**转促领办[20xx]2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品牌指导站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政办秘[20xx]148号)、《关于印发**县质量品牌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xx—2020)》的通知(**质强办﹝20xx﹞4号),并于今年9月组织召开品牌指导站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在各乡镇政府建立品牌指导站。经检查,我县9个乡镇2个开发区已全部建立品牌指导站,为市场主体品牌建设工作提拱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

七是财政扶持政策能及时下位。截止到目前,我县共拥有中国驰名商标1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件、**省著名商标26件、**名牌产品17个、省卓越绩效奖1家,市长质量奖3家、市知名商标27件、**名牌27个,县长质量奖12家,主导或参与起草国家标准2项、申报行业标准1项、已发布地方标准18项、采标1个,品牌经济比重占40%。其中20xx年度,我县共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件、**省著名商标7件、市知名商标7件、市名牌7个、县长质量奖3家,起草地方标准2个。

按照《**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政[20xx]70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质量强县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政[20xx]70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质量强县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政办秘[20xx]66号)等文件规定,县政府对于取得品牌建设和标准化创新工作荣誉的企业和单位进行资金扶持奖励,我局每年度向县财政申请兑现。其中20xx年用于品牌建设奖励资金是47万元,财政部门奖励资金拨付到位后,我局即时全部兑现给获奖单位。

二、推进品牌提升工程存在的问题

(一)品牌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我县品牌建设总体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品牌需求之间的矛盾仍然突出,品牌发展仍然滞后于经济发展。

(二)品牌总数及品牌产品规模偏少偏小。部分招商引资企业在县域内正式生产未满三年,不符合申报要求。另外,由于地域和市场关系,我县企业生产的许多优质产品(如茶叶、大米等),市场在上海、江浙一带,在本省知名度不高,影响力不够,在省内创牌有一定难度。

(三)品牌价值及引领作用不强。品牌影响力、经济外向度还不够高。

(四)品牌争创氛围还不够浓厚。由于我县企业产业集群度不高,大多数企业生产的产品属于半成品,销售渠道不统一,品牌的价值在短期内作用不明显,企业争创意识不强。

(五)企业质量基础工作还有待加强。部分企业认为无论贴牌加工还是无牌生产,只要有钱赚就好,小富即安,重眼前利益,忽视基础投入。

(六)政府奖励、扶持力度和部门协作有待加强。企业获牌后所享受的优惠政策体现不够明显。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品牌宣传,营造良好的品牌建设氛围。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加强对商标、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品牌战略及品牌建设意义等方面的宣传,形成政府重视品牌、企业争创品牌、消费者认知品牌、多方保护品牌的良好社会氛围。采取论坛演讲、发放宣传资料、上门指导服务等形式,更好地发挥“以品牌拓业、以品牌聚资、以品牌引才”的功能作用。通过公示会、推介会、展览会等形式开展创牌、护牌宣传活动,展示品牌创建的显著成果和品牌发展的优越环境。

(二)切实加强对品牌建设工作的指导。充分运用职能,加强品牌工作业务培训,以提高培育品牌、保护品牌建设的工作水平。通过强化领导、有序组织、各方联动,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动,市场监管部门助动”的品牌建设工作新局面。

(三)扎实推进品牌建设基础性工作。一是全面推行国家标准体系建设。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制定高于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形成一批高质量、高档次的名优产品,提高市场占有率。支持企业或有关单位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订工作。二是严格实施品牌质量管理。要进一步开展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质量管理知识和质量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引导企业深入贯彻质量体系标准,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总结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促进和带动一批重点骨干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上台阶。三是加快新产品研制和开发。坚持运用高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通过人才聚集,增加研发投入等途径,充分依靠科研院所雄厚的技术支撑,适时开发和研制适应于市场需求的新产品,以保证产品的长期优势。四是要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引导企业家树立品牌意识,积极进行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产品档次,做大做强做优企业,打响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和企业家品牌。企业家要不断加强学习,博采众长,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增强驾驭企业和市场的能力。

(四)进一步完善创牌激励机制。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近年来有关品牌建设方面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充分发挥经济杠杆和政策调控作用,加大对具有发展潜力产品和基地的重点扶持和培育力度。根据财政收支状况,适时制订出台更细化、形式多样的激励奖励政策,对已纳入奖励的获牌奖项加大奖励幅度。优先为驰(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等获奖企业提供信贷、配置土地、电力等资源,加强科技开发的扶持力度。

(五)加强品牌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才政策,鼓励企业培养和引进品牌经营、技术创新等方面的高级人才。引导企业经营者增强品牌意识,充分发挥其在品牌创造、品牌经营、品牌提升方面的重要作用。鼓励有关部门、大专院校组织开展品牌知识、品牌经营和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企业创牌能力和品牌运作水平。

(六)加大品牌保护监管力度。制定促进品牌建设与保护的产业政策、科技政策、贸易政策、人才政策等。完善品牌保护的协调机制,推进司法和行政执法两大保护模式的协调运作。加强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在品牌保护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品牌监管,依法惩治仿冒、假冒等侵犯品牌权益的违法行为,加大对品牌失信的惩处力度,打击品牌不正当竞争,为品牌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感谢您阅读工作总结频道的《工商局元旦春节市场监管情况总结》一文,希望帮助您解决写工作总结的需求和参考,如果本文还未解决您的需求,可以继续访问市场监管局不忘初心演讲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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