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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镇人大工作总结

镇人大代表活动计划(5篇)。

按照公司上级下达的工作指示,预先做好一份工作计划就是我必须要做的了。工作计划,将下一阶段的工作内容逐条列出,描述具体、量化,你能否写出来一份好的工作计划呢?经过搜索整理,小编为你呈现“镇人大代表活动计划(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镇人大代表活动计划一:大沙河镇机关人大代表之家代表活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紧围绕“创建中心镇,打造新沙河”这一目标,以“广聚民意,反映民声”为主题,开展联系选民活动,深入开展各项社会调研活动,征求选民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我镇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进一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人大代表之家是基层人大代表集中学习、交流、议政和联系选民群众的平台,为了拓宽人大代表更广泛地联系选民的渠道,代表之家要进一步落实好《人大表代接待制度》、《人大代表述职制度》,《人大代表学习制度》、《人大代表活动制度》、《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为广纳代表意见,促进代表活动提供更有力地保障。

三、把代表之家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 充分利用好“代表之家”这一栽体,通过组织人大代表培训、召开经验交流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加强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学习,使代表进一步正视自己的法定地位,明确自己的权力和义务,增强代表履行职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积极提高人大代表的整体素质。

2、紧紧围绕“创建中心镇,打造新沙河”进一步落实好《代表接待选民制度》、《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组织代表对我镇的重要工作视察指导,进行各项社会调研活动,重点了解在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广大群众最关心的焦点、难点、热点问题,努力探索解决问题的途径,向政府献言献策,促进全镇和谐社会的建设。

3、组织代表深入基层,深入选民,关注民生,了解民情,广集民意。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代表职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关注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力所能及地帮助广大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4、组织各级代表积极参加所在代表之家的各项活动,处理好代表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及时参加代表之家的学习、调研、接待选民、述职等各项活动,及时做好活动小结,上报活动简报。

四、 活动方式

代表集体活动与自主分散活动相结合。

五、活动具体内容安排见附表:

活动时间、活动内容、参加人员

1至3月

1、组织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

2、积极做好大沙河镇人大换届的工作;

3、组织召开好新一届人代会。

人大代表之家全体代表

4至6月

1、组织代表视察重点程的实施进展情况;

2、组织安排好选民接待日活动;

3、组织代表视察水利设施、防汛抗旱准备情况。

人大代表之家全体代表

7至9月

1、做好青少年欢乐暑假调研活动;

2、组织代表视察全镇安全生产工作;

3、组织安排部分代表进行法律学习活动。

人大代表之家全体代表

10至12月

1做好接待选民日工作;

2、总结评议人大代表。

人大代表之家全体代表


镇人大代表活动计划二:小曹娥镇市人大代表小组2012年度活动计划(2794字)

2012 年是我镇加快转型升级、加速推进城镇化的攻坚之年,也是新一届市人大代表发挥代表作用、履行代表职责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代表工作对今后五年意义重大。我镇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在市人大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认真贯彻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十六届一次人代会精神,坚持市镇二级代表互动,突出重点,服务大局,增强实效,认真组织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为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为“十二五”规划攻坚克难作出积极贡献。

一、加强代表学习培训,提高履职能力

(一)学习时政理论。组织代表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进一步领会精神实质,明确政治方向,把握主题主线,坚定服务科学发展的信心和决心,提高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对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对工作的总体部署上来。

(二)学习法律法规。组织代表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重点学习《 代表法》 、《 组织法》 、《 监督法》 、《 浙江省乡镇人大主席团条例》 等法律法规;学习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的决定,强化代表意识、群众观念和法律意识、大局意识,激发履职热情。组织开展2次以上代表小组集体学习,开展专题研讨交流等,增强学习效果,积极引导代表进行自学。结合检查、视察活动,学习环保法、土地法、农业法、水利法等相关专业法律知识,提高代表履职的法制水准,监督法律法规在本地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新当选代表的培训,针对新代表对如何履行代表职务还缺乏知识和经验的实际,组织代表进行履职基本知识培训。以履职实务为主,选准培训内容,科学制订培训计划,创新培训形式,注重培训实效。

二、推进代表活动制度化、规范化,提升活动实效

(一)坚持代表活动制度化。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按照“十二五”规划攻坚克难的总体要求,突出重点,服务大局,推动发展,增强实效,围绕本市、本镇实际,着眼大局突出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一年组织代表活动不少于4次, 做到“五个有”,即全年活动有计划,明确每次活动的时间安排和内容形式;每次活动有内容,每次活动要主题明确,内容充实,做到有的放矢;活动过程有记录,指派专人对每次活动情况在《 闭会期间代表活动记录本》 上进行认真记录,于年终统一上交市代表工委;活动结束有小结,每次活动后要及时总结,形成材料,并以代表闭会期间的建议或意见的形式上报;活动成效有追踪,通过检查、回访等形式,使代表活动真正落到实处。活动结束后,形成专题报告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对于代表提出需要由市级有关部门重视的问题,整理成文,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以《 代表意见》 的形式,印送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对需要由市级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引导代表提出闭会期间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交有关机关和组织办理。

(二)丰富代表活动的形式。以深化代表工作内涵、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为导向,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活动实效。积极参加全市乡镇、街道代表中心组、代表小组工作交流活动。结合建议督办工作,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进部门等活动,推广督办建议办理工作代表合议制,督促办理质量的提高。结合本地实际,组织代表以各种形式向选区报告履职情况,接受监督。

(三)加强代表与选民的联系。组织代表开展联系选区群众的活动,创新联系形式,丰富联系内容,增强联系效果。增强代表与选民的沟通,使选民了解代表工作,代表充分听取选民意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着力提高代表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记好履职档案,积极开展调研和选民走访周活动,积极反映民意,为选民代言,写好议案建议,自觉接受选民监督和批评。充分发挥代表威信高、群众基础好的特点,积极配合政府做好工作,攻克热点、难点问题,为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为社会和谐,事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并做好信访、陪访工作。

三、加强为代表服务,为代表依法履搭好平台

(一)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权,服务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安排人大代表视察、吸收人大代表参加有关议题的调研、组织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和评议等制度。坚持和完善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等制度。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为他们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活动、履行职责提供便利。创新工作方式,丰富活动载体,搭建履职平台,为代表开展活动搞好服务,充分发挥代表的重要作用,切实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务。

(二)服务代表提出建议和参与督办工作。组织代表开展会前视察、专题调研、联系群众等形式,收集闭会期间议案建议内容。关注代表在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和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办理情况,加大建议办理工作的督办力度,确保建议办理的落实率。进一步创新办理代表建议的方法和措施,进一步提升办理代表建议的质量。

(三)深化代表履职激励和履职监督机制。鼓励代表积极履职。配合市人大做好年度代表优秀议案和建议推评工作,逐年提高代表建议议案质量。关心代表身体健康,定期走访代表,了解代表工作、生活情况,为代表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保障代表能正常开展履职活动。继续开展代表履职情况登记工作。要求每名代表将自己开展的履职活动在《 代表履职情况记录本》 上进行记录,年终时统一上交代表小组。及时总结一年来代表履职情况,加强综合分析研究,并如实填写《 代表履职情况登记表》。推行代表建议及其办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制度,增强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和有关组织办理建议工作的透明度,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开展向选区报告代表在大会期间工作和在闭会期间活动等情况,接受选区选民的监督。

代表小组分季活动计划

第一季度

1、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会前视察。

2、组织参加市十六届一次人代会。

3、制定好代表小组活动计划。

4、组织一次代表学法活动,学习《 代表法》 、《 组织法》。

5、视察朗建公路建设工程。

6、视察电镀园区污染治理长效机制和达标排放。

第二季度

1、视察榨菜收购、污水排放、装运处理情况。

2、视察污染源头治理工作。

3、视察道路安全情况。

4、视察宁波市水利示范镇、宁波市水环境建设示范镇创建工作。

5、视察小城镇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情况。

6、视察企业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科技创新,招商引资工作。

第三季度

1、审议市政府、镇政府半年度工作情况。

2、组织参加7月份“人大代表进部门”活动。

3、参加专题培训。

4、视察滨海现代农业园区和加工型蔬菜示范区建设工程。

5、听取医疗改革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6、听取生活污水管网铺设规划和建设进展情况汇报。

第四季度

1、开展选民走访周活动。

2、视察社会治安工作。

3、视察中心小学迁建工程。

4、视察一号公路建设工程。

5、开展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满意度测评。

6、进行专题调研,起草好市人代会议案建议。


镇人大代表活动计划三:枣沟头镇2013年人大代表小组活动计划(1596字)

2013年是我镇加快转型升级、加速推进城镇化的攻坚之年,也是新一届镇、区人大代表发挥代表作用、履行代表职责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代表工作对今后四年意义重大。我镇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在区人大常委会和镇党委的指导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全国两会精神,坚持市区镇三级代表互动,突出“办实事、谋发展、促和谐”主体实践活动,服务大局,增强实效,认真组织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为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为推进幸福、发展、和谐新枣沟头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加强代表学习培训,提高履职能力

(一)学习时政理论。组织代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全国两会等重要会议精神,进一步领会精神实质,明确政治方向,把握主题主线,坚定服务科学发展的信心和决心,提高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学习法律法规。组织代表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宪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强化代表意识、群众观念和法律意识、大局意识,激发履职热情。组织开展代表小组集体学习,开展专题研讨交流等,增强学习效果,积极引导代表进行自学。结合检查、视察活动,学习环保法、土地法、农业法、水利法等相关专业法律知识,提高代表履职的法制水准。

(三)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新当选代表的培训,针对新代表对如何履行代表职务还缺乏知识和经验的实际,组织代表进行履职基本知识培训。以履职实务为主,选准培训内容,科学制订培训计划,创新培训形式,注重培训实效。

二、推进代表活动制度化、规范化,提升活动实效

(一)坚持代表活动制度化。围绕本镇实际,按照突出重点,服务大局,推动发展,增强实效,着眼大局的方针,对突出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

(二)丰富代表活动的形式。以深化代表工作内涵、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为导向,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活动实效。积极参加全区镇街代表小组工作交流活动。结合建议督办工作,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进部门等活动。

(三)加强代表与选民的联系。认真做好代表小组“办实事、谋发展、促和谐”主题实践活动。参照莱西、诸城等地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的先进经验,在加强龙泉花园接待站建设的基础上,再建设1-2个人大代表联系点,组织代表定期开展联系选区群众的活动,创新联系形式,丰富联系内容,增强联系效果。增强代表与选民的沟通,使选民了解代表工作,代表充分听取选民意见和问题。做到“关心群众、服务群众、宣传群众、尊重群众、引导群众”,广泛服务选民,摸民情、解民忧、帮民富,群策群力,集思广益,充分了解村情民意,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难点问题。

三、加强为代表服务,为代表依法履搭好平台

(一)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权,服务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安排人大代表视察、吸收人大代表参加有关议题的调研、组织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和评议等制度。为他们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活动、履行职责提供便利。创新工作方式,丰富活动载体,搭建履职平台,为代表开展活动搞好服务,充分发挥代表的重要作用,切实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务。

(二)服务代表提出建议和参与督办工作。组织代表开展会前视察、专题调研、联系群众等形式,收集闭会期间议案建议内容。关注代表在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和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办理情况,加大建议办理工作的督办力度,确保建议办理的落实率。进一步创新办理代表建议的方法和措施,进一步提升办理代表建议的质量。

(三)深化代表履职激励和履职监督机制。鼓励代表积极履职。配合区人大做好年度代表优秀议案和建议推评工作,逐年提高代表建议议案质量。关心代表身体健康,定期走访代表,了解代表工作、生活情况,为代表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保障代表能正常开展履职活动。开展代表履职情况登记工作。要求每名代表将自己开展的履职活动认真记录,并如实填写《代表履职情况登记表》,在大会期间向所有代表和区镇领导公开,同时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开展向选区报告代表在大会期间工作和在闭会期间活动等情况,接受选区选民的监督。


镇人大代表活动计划四:曹庄镇2010年度人大代表小组活动计划(2342字)

曹庄镇人大代表小组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曹庄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进一步关注和关爱民生,扎实推进依法治镇进程,不断探索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加倍努力创新地做好人大各项工作。

﹙一﹚突出发展主题,进一步加强人大监督

推动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始终是我们的中心工作和任务。代表小组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贴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主题,加强对财政预算工作的审查、执行情况的监督,支持和督促政府认真落实人代会的各项决议。要根据镇2010年党代会年会提出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科学谋划人大工作,把促进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落实到实处,充分体现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

一是代表之家要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继续做好对重大经济决策实施和重点部门工作的监督力度,扶持和服务企业发展,努力化解金融危机对我镇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要把调查研究作为增强监督针对性,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注重调查研究的前瞻性,为代表小组依法行使职权、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二是代表小组要按照《监督法》的规定,依法开展监督,认真执行监督公开的原则,进一步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在保证代表小组行使监督权的情况下,接受代表的监督,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进一步改进监督与评议的方法,在监督实情、求实效上下功夫,加大督促整改和解决问题的力度。要采取听取和审议部门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视察部门工作,开展调研等方式,积极开展对部门工作的监督与评议。

三是代表之家要积极开展“五五”普法教育工作,围绕公正司法,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要重视群众的利益诉求,运用教育、协调、司法、调解的方法和手段,认真答复、办理和督促解决群众信访。要把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热点问题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

四是要认真制定好全年人大工作意见、代表小组活动细则。代表之家要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以贯彻实施《监督法》为契机,坚持把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弱势群体的利益保护等放在重要位置。

﹙二﹚突出代表活动,进一步改进代表工作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是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要继续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县有关代表工作意见的精神,以代表小组为载体,拓宽代表工作领域,丰富代表工作内容,创新代表工作形式。

一是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重点,以代表满意为目标。进一步加强代表建议的督办力度,重点督办好代表建议,督促政府和承办单位规范办理程序、改进办理方式,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实际问题的解决率。要实行代表分工重点督办的制度,把有效监督与大力支持结合起来,促进代表关心问题的解决。要适时组织代表,有针对性的对部分建议办理情况、办理结果进行实地视察,让代表知情知政。

二是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重点开展丰富和活跃代表活动。要在代表活动小组的基础上,总结完善,全面开展一年两次的代表联系选民工作,使代表活动的平台更加扎实。要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努力增强代表小组活动的实效,保证代表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要继续开展代表学习与培训工作,通过组织代表集中学习、小组辅导学习、代表个人自学等形式,不断增强代表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升代表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针对我镇的实际情况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代表向选民的述职试点工作,为下一步全面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作好准备。

三是要进一步强化为代表服务的意识。通过走访、接待、座谈等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密切与代表的联系,直接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代表反映的问题。要主动接受代表对人大工作的监督,通过代表小组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代表列席代表之家会议、走访代表、编发学习资料、健全重大政情通报制度等形式,努力为代表知情知政,反映社情民意,提高议事监督水平。

四是继续开展代表创优争优活动。增强代表责任意识,提高代表活动质量,积极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要通过先进代表小组、优秀代表和优秀人大工作者的履职示范来带动全体代表在闭会期间更好地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激发代表履职的主动性、积极性,更好地为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贡献出代表的力量。

﹙三﹚突出审议质量,进一步强化代表活动小组建设

人大代表活动小组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依法履行好职责,必须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要继续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认真开展理论知识、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增强代表之家履职能力,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镇大局,在监督和支持中发挥代表活动小组的重要作用。

一是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过程中,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代表和人民依法行使民主的权利。

二是要围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个本质,坚持以实现群众的愿望、满足群众的需求、维护群众的利益作为代表活动小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恪守为民之责,善谋为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

三是要把提高代表活动小组会议的审议质量和议事决策水平作为履职能力建设的重点,认真搞好会前调研,为代表活动小组的审议提供准确全面的依据。在审议工作中要努力做到在全面掌握和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可行性较强的审议意见,使代表活动小组各项工作更加贴近实际,符合民意,富有成效。

四是要牢固树立民主法治观念,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做到严格依法办事、按程序办事、集体行使代表职权,提高代表活动小组民主决策水平。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代表活动小组工作制度,理顺关系、明确职责、规范程序,使代表活动小组以更加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大力推进我镇人大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镇人大代表活动计划五:磨子潭镇“三方位”制定人大代表小组活动计划(374字)

增强磨子潭镇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围绕“一个载体、两项制度、三项活动”,推动镇人大代表小组工作开展,根据《霍山县人大代表小组活动2014年工作计划》磨子潭镇“三方位”制定人大代表小组活动计划。

在学习上,磨子潭镇要求人大代表通过时政理论知识学习,法律法规学习,业务培训三方面来增强履职能力,提升自身素质。要求各代表小组全年组织代表小组集体学习不少于2次,促进代表之间交流,提升履职水平。

在制度上,磨子潭镇要求各代表小组开展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活动,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开展接待选民活动的同时,推动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

在服务上,磨子潭镇积极落实服务保障,为代表依法履职搭好平台。镇人大常委会将适时采取督查检查、组织观摩、经验交流等方式,推动代表小组活动的扎实开展。通过定期走访代表,了解代表工作、生活情况,为代表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优化代表履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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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人大代表组年度工作计划


镇人大代表组年度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县委九届九次扩大会议精神,按照县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作出的决定决议,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组织开展代表组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依法履行代表职责,为推进我县的经济、社会事业和民主法制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具体活动安排 一季度:

1、传达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

2、讨论制订XX年度代表组活动计划;

3、组织代表学习党的xx大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等;

4、视察安宜镇第二工业园区建设,检查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情况。 二季度:

1、听取安宜镇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情况汇报,视察运西水产养殖基地建设情况;

2、检 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发展环境情况。 三季度:

1、视察检查社区建设情况;

2、听取安宜镇建筑业和第三产业发展情况汇报;

3、视察安宜北路、白田南路(北)路延伸段建设情况。 四季度:

1、检查城区及安宜镇计划生育工作情况;

2、视察检查安宜镇教育工作情况。

宝应县安宜镇人大主席团

乡人大代表小组活动计划


乡人大代表小组活动计划

根据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乡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乡20xx年人大代表小组活动计划。

活动主要内容和形式:

1、开展集中学习培训。组织一次人大代表集中学习新《代表法》、《宪法》以及上级人大决议、决定等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参加人数在35人以上。

2、开展联系选民活动。每个代表组织部分代表广泛联系选民的活动,深入广大选民之中。一边向选民宣传法律、法规等政策;一边倾听选民意见。然后整理选民意见和建议,向乡人大主席团汇报。参加人数在30人以上。

3、开展视察调研活动。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调研活动,对本选区内的各村工作情况进行视察调研,提出建议和意见,以便协助各村做好各项工作。参加人大代表25人以上。

4、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一次。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在选民内向选民述职,报告一年来学习、工作情况,接受选民评议、测评。参加述职代表在10人以上。

5、开展代表接待选民活动。每个月安排一次部分人大代表在代表接待日接待选民,向选民宣传党的政策和方针,倾听选民意见呼声,然后整理归类上报乡人大、乡党委、政府,以促进我乡各项工作的开展。参加接待代表60人次以上。

镇人大代表监督考核干部实施办法


XXX镇人大代表监督考核干部实施办法

***镇人大代表监督考核干部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工作作风,解决干部工作中监督难的问题,不断提高干部的工作效率,根据《公务员暂行实施条例》和《郊区工委干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全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镇各单位、部门的干部。
第三条为了加强考核的领导,设立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组长一名,有镇人大主席担任,成员6名,由各代表小组组长担任,主要任务是按照考核办法,组织实施考核内容,汇总考核结果,为党委、政府年终考核干部提供准确的第一资料。
第四条考核内容为:干部依法办事的情况;完成任务的情况;清正廉洁的情况;为民办实事的情况以及群众反映问题、意见等五个方面。
第五条考核时间:每年二次,6个月进行一次。
第六条考核的方法:镇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内容制定代表一线考核镇干部工作监督表,各代表小组组织镇级人大代表(含市人大代表)进行测评,由村党支部书记或代表小组组长签字,核对后交镇人大办公室,镇人大监督考核领导小组将依照代表所填的“监督表”对干部进行细化、量化考评,考评结果分95分以上的为“优秀”、85分以上的为“称职”、75分以上的为“基本称职”、65分以下的为“不称职”四个档次。
第七条奖惩:凡被评为优秀、称职的干部职工,将如数享受年终奖金考评结果将作为年终评优表彰的依据,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的实行戒免谈话,连续两次评定为基本称职的,由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并处以年终奖金50%的罚款,被评定为不称职的处于年终奖金50%的罚款,并通报批评,连续两次评定为不称职的,取消年终奖金,待岗处理。
第八条本办法由镇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二○○五年下半年起执行。

人大代表工作思考


人大代表工作思考

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直接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因而,代表工作做得好不好,能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构建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经过50多年的不断探索和实践,代表工作得到不断创新发展,代表作用日益发挥,但离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制约和影响代表作用的发挥。笔者结合多年人大工作的实践,就如何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谈点肤浅的思考。

一、当前代表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代表的整体素质不高,部分代表执行职务的能力和水平有限。人大代表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国家权力机关的决策水平和工作质量,关系到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和形象。从马龙县的情况看,人大代表的文化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一届比一届高,人大代表的作用也越来越大,但是代表的整体素质还不高。如县十四届人大代表中农民占了57.1%,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43.5%。部分代表受文化水平等因素的限制,履行代表职务的能力不强,在审议重大事项和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代表视察、执法检查、履职评议、工作评议、专题调研活动中,提不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基本上是审议不语、质询不会、建议不提,被戏称为“表决机器”、“三手代表”,难以高效地监督和推进政府工作;不善于调查研究和分析问题,不能正确、客观地收集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替人民群众分忧解难。

(二)部分代表“代表意识”淡薄,缺乏执行代表职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些代表仅满足于做好本职工作,一些代表只把“代表”当成一种荣誉,他们对自己来自人民、服务于人民的重要使命认识不足,联系选民不经常,调查研究不深入,反映民意不及时,参政议政不积极。特别是其中占相当比例的党政领导代表,由于他们同时兼有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双重身份,参与代表活动较少,常忙于本职工作和应付各种“中心工作”,履行代表职责不够,也有的是以种种借口推脱职责,只当挂名代表。

(三)对代表的监督激励机制不健全,代表缺乏履职热情。《代表法》规定“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代表应当与原选举单位或者选民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监督。但《代表法》对于选举单位或选民如何监督代表、怎样处理不履行职责的代表,如何奖励认真负责履职的代表、由谁来负责组织选民监督代表和奖励代表等问题,缺乏明确的规定。监督激励机制的不到位,造成了代表吃“大锅饭”:“干与不干一样、干好干坏一样”,缺乏履职压力和动力。

(四)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良好环境还没有形成。从开展“三查(察)”的情况看,人大代表在依法行使职权的过程中,普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阻力和障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代表工作合力难以形成。各级人大代表都是兼职的,平时忙于本职工作,除了开人代会很难集中起来开展大型活动。虽有不少代表意识强,很想为群众说实话、办实事,但是一张白纸的建议,一次会上的呼吁,往往是孤掌难鸣,不能形成合力。二是代表建议重答复、轻落实现象突出,严重挫伤了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的积极性。三是代表的知情知政渠道不畅通,尽管《代表法》对保障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做了原则规定,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也尽了很大努力,但代表知政不多的状况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代表没有知政的条件和时间。一些单位和少数领导对代表行使职权缺乏理解,支持不够,造成代表履行职权遭遇阻力。致使一些代表认为:“代表执行职务难”,“代表活动无用”,直接影响代表的积极性。

此外,一些地方的人大常委会没有把代表工作与行使常委会各项职权有机结合起来,对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为代表服务不够到位,与代表联系渠道不畅;一些地方的代表活动经费没有保障,妨碍代表履行职务和侵害代表合法权益的事还时有发生,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代表作用的发挥。

二、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对策

针对上述代表工作存在的问题,在即将进行的新一届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中,尤其是《选举法》作了重要修改,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关键时刻,更应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坚持与时俱进,选好代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代表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一)把好“入口关”,提高代表整体素质。代表意识是代表履行职责的动力所在。为此,在选举人大代表时。必须抓好“源头”,严把“入口关”,真正把那些政治立场坚定、代表意识强烈、综合素质较高和热心为群众服务、甘于奉献的代表选出来。

1、严把资格条件关。根据《代表法》规定,代表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包括政治素质、文化素质、法律素质和身体素质等,特别是要把代表意识强烈,具备一定行使国家权力能力作为一项重要的资格条件。

2、调整代表的比例结构。要保证非中国共产党党员和女代表的比例,适当增加专职人大工作者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代表中的比例,提高熟悉经济、法律知识的代表比例,干部代表和连选连任代表的比例应有所控制。针对农村代表比例增大的实际,要注重把那些群众公认、热心公益事业、德高望重的优秀农民代表选为人大代表,提高代表的整体素质。

3、引入竞争机制。要安排候选人与选民见面,让候选人发表竞选演讲,回答选民询问等。这样做,既体现了代表候选人的综合能力,又有利于选民对候选人有一个直观的印象和较具体的了解,有利于增强候选人的代表意识,牢固树立对人民负责、代表人民行使好国家权力的思想观念。

(二)抓好学习,提高代表履职能力。随着改革与发展的逐步推进,人大代表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内容越来越广泛,涉及到政治、法律、经济、社会等国家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人大代表要履行好职责,必须具备多方面的知识,仅仅了解本行业、本专业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要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财经、科学、教育、文化、卫生、城建、环保等诸方面知识都要有所了解和掌握,否则就不可能对当地“三个文明”和和谐社会建设存在问题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没有自己的见解,在视察、检查、调查活动中只能当一个“随行者”,在审议有关议题时,就只能充当一个“听会者”,很难发挥人大代表应有的作用。所以,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就必须“学习、学习、再学习”,不断“充电”。一方面,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大培训力度。要通过以会代训、订阅业务报刊、集中培训等形式,组织代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人大理论知识,提高人大代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使代表逐步掌握执行代表职务的技能。如视察、调查、审议、表决、投票、审议的技能以及法律监督、财政、计划监督的技能。另一方面,要以代表小组为单位,以“以人大代表之家”建设为载体,组织好代表在闭会期间的经常性学习培训活动,使代表学习培训常态化。

(三)创新监督激励机制,促进代表履职。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用发挥得如何,在一定意义上取决于代表作用发挥如何。可以说,没有代表工作,人大工作就无从谈起,如果不及时解决“代表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代表之间就会产生消极影响,代表的组织程度、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会削弱,那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就必然失去依托和基础。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创新代表监督机制,促进代表积极履职。

首先,要建立健全代表述职评议制度。《代表法》规定,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在代表中开展述职评议工作,即人大代表每年或每届必须就其履行法定权利和义务的情况向选民作一次,听取选民的意见。选民对其是否履行代表职务、是否真正代表他们利益的情况进行评议并提出建议,这样不仅密切了代表同广大选民的联系,而且强化了选民对代表的了解和监督,真正使不作为、无作为的“挂名代表”增强责任意识、危机意识,从而监督代表正确行使代表权力,真正实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

其次,要建立选民对代表的罢免制度和完善代表辞职制度。《代表法》规定,选民或者选举单位有权依法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但以往只有代表在道德行为或在本职工作上犯了过错甚至触犯刑律时,才能被罢免或撤换。现在要改变这种传统观念和做法,对于不积极行使代表职权、辜负选民委托的代表,常委会应支持选民提出批评或建议,直至依法将其罢免。要完善代表辞职制度。当代表调离本选区,不能继续履职并接受选民监督时,允许代表辞去代表职务,及时选举产生新代表,避免监督缺位。

第三,要建立健全代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代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对代表工作进行量化考评,奖优罚劣,既有利于对代表的监督,又能够激发代表的履职热情,调动代表更好地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如马龙县实行三级人大代表履职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做法就值得学习和借鉴。具体是:县人大常委会与乡(镇)人大主席团签定、乡(镇)人大主席团与代表小组签定、代表小组与代表签定责任制,定期检查、督促,年终进行考评。县人大常委会与乡(镇)人大主席团围绕机构、人员,活动计划、记录、总结,活动开展,制度、园地建设和经费配备,情况反映及资料收集,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六个方面的内容进行量化考核;乡(镇)人大主席团与代表小组围绕小组活动、制度建设、协助政府推进工作三方面内容进行目标量化考核;代表小组与代表围绕发挥作用和履行职务、“”和“四个一”活动、联系和协助政府推进工作三方面内容进行目标量化考核。这样给乡(镇)人大主席团、代表小组和代表定目标、压担子、交任务,能够较好地激发乡镇人大主席团、代表小组、代表的工作热情,调动工作积极性。

第四,要为代表履职优化社会环境。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各级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人民当家作主的观念,尊重代表的地位和权利,支持代表履行职责。对代表依法进行的各项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拒绝和干涉。

(四)创新活动形式,激发参政热情。针对有些地方代表活动方式单调、内容枯燥乏味、活动效果差这一问题,要根据新时期代表工作的新特点,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不断创新代表活动形式,灵活多样地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检查、专题调查、工作评议和“创先争优”活动,开拓代表活动新领域,激发代表参政议政热情。如马龙县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开展“人大代表之家”建设,为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搭建平台,使代表学习培训常态化、代表活动经常化,为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做出了有益的尝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五)做好服务工作,密切联系代表。努力为代表履行职务服务,加强代表联络工作,有利于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增强人大工作的活力,扩大外部影响。要设立代表联络室,建立“常委会主动联系代表、代表经常联系常委会”的双向互动工作机制,畅通联系代表渠道,定期不定期举行政情通报会,向代表通报一府两院的工作情况,及时向代表提供有关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书面材料,保障代表的知情权。要设立代表联系信箱和热线电话。要建立健全常委会领导联系代表小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等制度。常委会主要领导及其他组成人员要定期不定期地走访代表或召开代表座谈会,帮助代表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困难,热心为代表排忧解难,为代表履行职务创造条件,提供方便。此外,还要切实解决代表活动经费不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为代表开展活动提供经费、时间、福利、待遇等方面的保证,维护代表的法律地位,依法保障代表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等,对妨碍代表履行职务和侵害代表合法权益的,有关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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