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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实习报告

法律实习生实习报告。

通常来讲,有付出就会有收获。实习是一个学生提前接触职场,进入社会的的机会,实习期的工作结束后马上就要写实习报告了,实习报告可以帮助我们理解此次实习的意义的目的。你知道哪些优秀的实习报告的范文吗?小编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法律实习生实习报告,请收藏好,以便下次再读!

法律实习生实习报告

一、基本情况

此次毕业实习,虽然说是学校里分配的一个任务,但是,它不仅仅是一项任务,因为,要想成为一名执业律师,就必须有足够的实习时间,当然了,我们的实习也是为了以后的工作积累经验,了解工作环境,毕竟在笼子里关久了,也要出来透透气,看看到底天是什么颜色的! 实习单位敲定前,我就已经制订了一个完整的实习计划,包括如何联系实习单位、确定实习时间、在一周时间内熟悉实习单位的情况和人员,接着就是了解实习单位执业律师的业务范围以及律师的日常工作,熟悉律师事务所的各项管理制度,熟悉与律师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律师执业纪律,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不断充实专业知识。然后就是在有经验的律师指导下进行一般的业务,最后,整理实习记录,撰写实习报告 。这些实习计划都在按部就班的进行,我认为可以很好的完成好这次实习任务,学习经验,增长见识。

二、思想收获

毕业前的实习是必要的,因为即将步入社会,即将进入工作岗位,在学校与社会之间毕竟还有一定的差距,所以,在这个过渡期,学校安排一个毕业前的实习可以让我们初步了解真实的社会,了解一下以后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状态。 事实上,没到实习单位时,感觉自己以往学习出众,而且还有点骄傲狂妄,谁料想,来到了康桥,我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无知,我才知道,真正地工作与学校的学习差距有多大。实际上,我们的理论学习即使学得再好,学的扎实透顶,那也只是纸上谈兵,与实际的工作有天壤之别,所以要理论联系实际,最大的感触就是,实习更是学习,实习过程学的东西要比书本上的更多,更深奥,就像学英语一样,你考得再多,不会用英语进行交流,你学它作甚,就像我们讲的鉴于学专业,只是老师讲授怎么能知道监狱的管理呢,可谓隔岸观果,永远有那么一道墙当着视线,实习就不一样了,有很多东西,即使不讲授,也可以一目了然,这就是实习的巨大意义。还有就是,我们的专业虽然学了很多法律知识,但是,我们如何用呢,没有实际的检验,我们的法律也只能是说我们懂法,只能是能过遵守法律,没有办法做法律的使用者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我们都没学过写各种法律文书,而这都是必要的,就连司法考试 都不考,考高分有何用,都是些书呆子。

这次实习与我所学的专业密切相关,我对律师事务所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体会 。这次实习,我主要跟随所里的董律师进行学习。记得第一次去的时候,他就问了我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在民事诉讼中,被告人接到法院的起诉书后多少天内应提出答辩?因为是实习的第一天,且距离学习民诉课程也有很长时间,我的大脑一片空白。随即他告诉我这些时间是在实务中最基本的常识,一定要牢记。我惭愧无比,赶紧拿起身旁的常用法规看了起来。以前,这些时间只是书上一个个抽象的数字,而经过董律师这么一点拨,我发现在实务中书本上最基本的概念还真是有用,如果不把它们记牢,将影响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打牢法律的基础知识真的是非常重要。

实习期间,我跟随所里的律师了解了律师参与案件处理的全过程,从接触当事人到接受当事人的委托的代理当事人的委托事项,自己也参与了一些案件处理。在此期间,我接触到的最多的是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这些部门法在学习期间就觉得纷繁复杂,在实践的应用中更是花样百出。在此期间,我还进一步学习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对代理案件的相关事项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期间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学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

在这一个月中,我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卷宗(我还学会了怎样制作律师卷宗存放的档案袋);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如起诉状、答辩状等。在董律师的业务咨询台前,经常有当事人咨询法律问题,在与当事人交流完后,如果当事人要起诉,并由董律师代理,首先他就要制作好起诉状,这就涉及如何写起诉状的问题,对律师来说写起诉书是很简单的事,但对我来说还须磨练。虽然在学校里刚学过XX老师的律师实务与制度这门课,接触到了一些文书的实务,但是毕竟不多,且实际中真正的案子还是第一次接触。印象比较深的有一次夫妻离婚案,对于孩子抚养权的争议是焦点。我是被告方也就是父亲这方的代理,怎样写才能突

出父亲这方的特点并且有力的回应起诉让我纠结了很久。写律师文书的经历使我真正的体会到了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在制作一份起诉书之前你必须要了解当事人的请求,以及他们的请求的法律依据,也就说要清楚案由,然后要将当事人的请求案由描述清楚。这种把问题落实到纸面上的功夫是没有那么简单的。

在这次实习中我还学习到了作为一名法律人应该具备耐心与细致的素质。来咨询的人中,有些上了年纪的老年人,也有些民工朋友,由于他们识字不多,很多概念和背景都要进行进一步地介绍和讲解,一遍遍地重复中,我学会了由原先地焦躁逐渐平静下来,这是调节心理 状态的作用。在无谓的重复中,我也在积极地思索如何能以更加新颖和高效的方法说明我们调查的目的和问题。我想,在未来的法律实务中,少不了通过这种耐心地询问而了解案情和为当事人讲解法条的情况,所以这种磨练是很值得的。

这次实习还有个很大的收获是我对法律专业及法律学习观念的转变。以前曾经认为法学这门学科暗淡无光,现在却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豁然开朗的感觉。我愈来愈发现自己对法学有了兴趣和信心。从康桥律所律师们的身上,我感觉到了他们对法律工作的热爱,而他们的行动也证明了这一点。将对正义的追求和自我价值的实现结合在一起,这本身就是一件无上光荣的事情。我想,我今后的路还很长,当下所能够做的就只有用大量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培养法律思维和其他基本社会人文素养。

在实习时,董律师有时会交代一些杂碎事情让我去办,但由于交代的时候总是言简意赅,因此我总是要多次询问。次数多了难免让人觉得烦躁,再加上他不仅办案子,还有其他事情要处理,因此平时非常繁忙,所以很怕打扰他。归根到底是因为自己所掌握的知识太少了。在这次实习,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匮乏,本来在学校里学的东西已经够多的了,但一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无知,这时我才真正领会到学海无涯的含义。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但是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在以后的生活里,我要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

三、业务收获

这次实习中,我做了以下这些工作:

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卷宗并草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然后请律师审查并给予指导。我边整理边看,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对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也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及流程有了一定程度上的熟悉。虽然写的都是一些比较简单的文书,还是照着模板写的,但还是出了不少错误,所以一遍遍的检查核对就在所难免了。由此我也体会到了律师也是普通人,他们也要做大量的琐碎的工作。他们的生活以及法律工作并不如我们以前想象的那么简单,里面的辛酸和汗水也是常人所无法想象的。

旁听案件。对案件的审理并不像我想象的那样充满了激-情的辩论,并不精彩也不动人心魄。以前在学校活动中我参加的模拟审判是刑事方面的案件,比较注重程序,法庭审理比较严肃,但在实际中的民事审判后很多程序性的问题都省略了,觉得庭审严格但有灵活的一面。

还跟着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我深深体会到辩护律师通过阅卷所获得的案件材料非常有限,法律对律师向被害人、证人取证有很多限制。

其他,诸如盖章,整理案件的资料,复印材料,送文件等。在近一个月的实习时间里,我配和书记员们,帮忙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空闲时间经常向律师拿一些案例学习,看看他们最后是怎么处理双方争议的焦点。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案件的开庭审理,细致的了解了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等全过程。

实习阶段一般时间都较短,不可能面面俱到,还受到此阶段收案情况的影响。对此,我从整理卷宗,打号,盖章,整理案件的资料,复印材料,送文件等一般杂务开始,然后通过参加庭审旁听,填写与修改法律文书,熟识程序的全过程。课堂上的理论与实际的工作常有脱节的地方,这常是我的疑问。这让我深深认识到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对此,我们抓住每一次机会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促进知识向践行的转化。

四、问题和建议

此次实践学习我了解了律所工作的严谨性和律师们的辛勤努力,学习了他们努力拼搏的精神,懂得了一些基本的律师业务,康桥律师对实习生待遇优厚,指导及时,我们十分感谢!

毕业实习很重要,我认为学校应该统筹规划,多联系一些实习单位,让我们所学的知识有用武之地,再接着就是,我们的实习时间要延长一些,不要只为了提交实习报告而实习,这样就失去了实习的意义。

同时,实习前,学校应组织实习生大会,宣布一些实习期间要注意的问题,比如说注意自己人身安全、定要遵守实习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等等。

这次实习很成功,我发现自己身上很多不足,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会努力的学习,克服知识盲点,把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提高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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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业实习生的个人报告


不临深溪,不知地之厚也。在忙碌中法律专业实习工作也要接近尾声了,其实我们可以将这段时间的工作经验写成报告,实习报告可以对以往的工作实践进行回顾和分析,帮助我们开展接下来的工作。写法律专业实习报告要从哪方面入手呢?范文资讯网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法律专业实习生的个人报告”,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法律专业实习生的个人报告(篇一)

实习地点:xx区人民法院

实习时间:xx月xx日~xx月xx日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岳麓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中南大学法学院和岳麓区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一:73户居民诉市规划局侵犯其采光权、阳光权、通风权案

1:案件由来

73个原告认为市规划局规划的“亚大数码港”从占地面积到与居民住房间距都严重违反了gb518-93强制性国家标准,违反>的具体技术规定即>,并且其通道与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多次请求政府协调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行政许可,赔偿用户损失。

2:案件主要辩论焦点

被告长沙市规划管理认为“亚大数码港”规划许可的审查核发经过了严格的规划谁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并严格遵照规定的程序核发的,亚大数码港与其北侧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间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18-93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对原告的合法权益并不构成损害。而且,规划管理局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亚大数码港”不适用>。

3:原判结果

合议庭经过多次合议讨论,做出判决:判定规划许可,驳回诉讼请求。

本案是一个行政案件,通俗点就是民告官。通过对本案的审理,我认为在现阶段中国的行政诉讼原先要胜诉很难。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原告胜诉了,媒体都会以大力度报道,以此为典范。其实这是个很大的误区,一个法治的社会不应当存在这样的现象。如果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违法了,它就应该承担相关责任。中国的行政诉讼之所以原告难以胜诉,主要还是司法与行政还没有完全区别开来,相互制约,相互牵扯。权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会有这种状况的出现。在本案中,我觉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响:法院虽为司法机关,可其办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经规划局批准。

二:几起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岳麓区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还可以改进。

三:一收废品公民诉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行政不作为案

本案案件由来:,本案的原告在清理从中南大学收购到的废品时被废品中掺杂的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受伤,经签定为四级残疾。事发报案后他将余下交给被告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要求其查出该出处,而被告称无法查出出处。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请求为要求被告给予原告一个关于出处的明确的书面结论。

因本案尚未审结,故无法得知法院将会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过了对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了解,我感想颇多:表面看,原告是一个以收废品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这说明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地加强,法治的思想已经逐渐深入人心。然而从深层次来看:一方面也正是因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不知道委托代理人,不知道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呈给合议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为”;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为明显已经构成行政不作为,因为保卫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统的最基本行政职能,对于这类严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险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请求,被告也应本着尽职尽责的态度查明其来源,消除安全隐患。由此案我看到了我国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远,同时也深切地感受到在十六大报告政府职能中强调服务功能能的重要性。

四:一起重婚案

本案中被告在已经结婚的情况下,通过欺诈骗婚与另一女性结婚。原告自诉其重婚。通过此案不由得联想起新实行的《婚姻登记条例》。新《婚姻登记条例》在简化婚姻登记程序,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婚姻的风险,一系列的问题也将随之而来。政府和个人谁该承担婚姻风险?个人在婚姻风险中如何自我保护?政府又如何加强管理降低婚姻风险?我想,这些问题应该是新条例所做的改革出台后,作为法律工作者和行政工作者应该考虑的问题。

在实习过程中还有些其它的案件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在近一个月的实习时间里,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订卷、贴封条等工作具体操作细节;在实践巩固了一些司法文书如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换押证、上诉函、开庭公告、提押票、传票等的书写;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司法程序知识如: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庭审的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通过实习,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从他们身上我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在整个实习过程中,作为一个中南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中南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中南,使他们走近中南,了解中南。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再一次向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岳麓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在实习过程中帮助我的朋友、我的同学致以衷心的感谢。

法律专业实习生的个人报告(篇二)

这一年我到法律服务所实习,为期1年。我之所以选择去法律服务服务所实习,是因为我是司法警官学院的学生,学习的是法律事务,将来也想要从事相关方面的工作。法律服务所,即没有法律服务(相对于法律服务事务所),法律服务是指法人或自然人为实现自己的正当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排除不法侵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聘请法律服务以其法律知识和技能提供服务的专业活动。我来到了法律服务所进行实习。在短短的一年时间内,我学到了不少专业知识,我在我的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了自己在学校学的知识。由于在校我学的是法律事务专业,专业的知识并没有深入学习,所以在法律服务所实习我主要是负责接待当事人,并且在旁听法律服务接待当事人分析案子,在这过程中我记录了法律服务分析的话,这样便对于办案过程有了初步了解。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民事诉讼的调查以及和当事人的谈判过程,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在法律服务所带我实习的是我的一个学姐,学姐是位很有经验并且优秀的法律服务人员。

在去法律服务所实习之前,法律服务在我看来只要在当事人来咨询时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或是在法庭上侃侃而谈,驳倒对方法律服务的观点,为当事人打赢官司即可,是个只靠口才吃饭的工作。然而在法律服务所一年,我便对法律服务这个职业有了新的认识。在法律服务所中我见的最多的就是法律咨询,当事人的权益受到侵害后,首先会先咨询法律服务,而法律服务就需要从当事人的利益出发,为其提供建议,从现实可行性的角度为当事人维权。

有一个案子的当事人借给他的租客20万,写有借条,但是借款人躲债到了外地。该当事人就收不回借款,于是来咨询法律服务能不能告他诈骗,该当事人很激动,说,钱也不指望追回了,就想让借款人坐牢。周法律服务从专业角度为当事人分析问题,借债并不能构成诈骗,借款人只是借款不还,警察不会因为借款不还而对借款人发出通缉和追捕,因此报案一般立不了案。周法律服务建议当事人可以打官司,官司赢面大,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但是打官司的费用较高,与所追款数成正比,而且即使官司能打赢,要是借款人一直不回家,那么强制执行就无法起到作用。

在听了这个案子后,我才知道实际办案子并不是我们课堂理论所学那样,实际的办案要考虑更多现实因素,即使官司打赢,要真正维权还是需要实际执行的支持。办案子不仅要有专业的法律知识,更需要多年的实践经验和各种知识的支持。在法律服务所中我见到的来咨询的经济类的案件比较多,多是一些追回欠款,公司纠纷的案件。在法律服务所实习的一年中,我也了解到要打一个官司的繁琐,并不是如我以前所想的那样,只需要在法庭上侃侃而谈,驳倒对方就行了,两方法律服务分别举证所涉及的一系列证据就是法律服务在庭前所要做的准备工作,特别是收集证据这一环节,是要付出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小到一份居住证明,大到一份死亡原因事故鉴定书,在取证环节中都不容许有任何差错或是考虑不周的地方,各证据间也应有内在的关系,而不是零散的、信手拈来的。这种证据的获得都是经过多次奔波才得到的。

在法律服务所观察法律服务的工作状态,发现对于法律服务来说,最重要的能力就是沟通能力,而非我们曾以为的口才那么简单。在校期间,我认为法律服务的口才极为重要,能够在法庭上侃侃而谈驳倒对方便行了,其实不然,法律服务在法庭上只要陈述出自己的观点与发条依据,一切从当事人的利益考虑。要做到这些就需要法律服务与当事人进行充分的'沟通,这不仅仅要求有好的口才,更需要有专业的知识,生活阅历,实践经验和涵养。

周法律服务考虑到我才刚实习,并未学习到系统的法律知识,于是让我整理卷宗,让我通过整理卷宗看卷宗上的案子来达到学习的目的。卷宗对于法律服务来说可以说是机密的文件,因此在整理过程中我格外认真得去做了这份工作。整理卷宗,在没着手去做前我认为是项简单的工作,然而真正去做了就会发现这项工作也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在整理过程中只要用心,就可以通过整理卷宗了解熟悉法律服务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些都是很重要的知识。

因此我并没有因为工作的繁杂而轻易放弃,相反我很有兴趣并在其中学习到很多东西。在为期一年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感到自己在课堂上所学知识的匮乏。通过实习发现自己的很多不足。有时候的确掌握了知识,从理论上也知道该如何运用,但是在实践中真的需要运用了却不知从何着手,甚至束手无策,于是就需要通过实践来提高自己的能力,只有实际运用了才能知道自己对于知识的掌握程度,并从中吸取经验,提高自己的水平。在大学的学习过程中,我们往往学习的都是纯理论的知识,而没有实践经验。因此在暑期进行实践就是很好的机会,把我们的理论运用到实践中,通过实践来提高。

在实习过程中,我体会到法律服务虽然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公平正义的法律工作者,更多的是一个职业,一个谋生手段。法律服务并未如我们所想的那般光鲜亮丽,工作的压力之大,工作之繁重是我以前所不了解的。要想进入法律服务这个行业,需要具备良好的素质,并做好打拼的准备,在从业的开始几年,需要一个漫长的积累与奋斗过程。一个好的法律服务需要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沟通能力,人格魅力,执业纪律等。同时要想成为在法律服务行业的精英,更是需要与各行各业的人打好关系,这是增长案源的重要途径之一。

在实习中我学到了以往在学校所学不到的,从在讨论某法律服务讨论案件的过程中,我学到了讨论问题时应该广泛地查阅资料,弄清理论上在这一问题上的主要观点,而实践之中又倾向于哪种观点,这样不仅易于和他人的思路和想法接轨,丰富自己的思维,更能帮助我们做到有重点的学习,有重点的掌握所学到的知识,有重点的学习理论界的重要观点。同时我们应该虚心听取各种意见,考虑到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想想该如何应对,这样对于以后成为法律服务在法庭上辩护很有帮助的,也对于日后分析案情也有很大的帮助。从现在开始我们就应该注重锻炼培养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和灵活应变能力,对于成为一名好的法律职业者来说这些是必不可少的。而且也要常写一些文章,以便锻炼自己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这也是综合培养,有利于提高自身的法律思维能力。

这一年充实的实习,我学到了在学校学不到,掌握不深的东西,对我接下来的学习和今后走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是很有帮助的。同时我也明白了我在学习实践中的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学习当中,我会更加注意这方面的加强。这次实习还让我懂得了为人处世的态度和方式,在工作生活中不仅要谦虚好学,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同时也要对自己的观点有所坚持,适当的肯定自己。感谢实习期间帮助过我的每一个人。虽然法学学生所面临的就业前景十分严峻,众多法学学生毕业后所从事的工作是与法学无关的,我自身存在的问题也很多,我也体会到作为一个法律人的不易和艰辛,虽然如此我还是确定自己要从事法律工作,实习中体会到的各种问题与艰辛更让我坚定了这一点。

在法律服务所实习使我的实习生活更加充实了,也使我对法律工作有了深切的体会,让我对未来毕业后的工作有了新的认识,也坚定了我从事法律工作的信心。

法律专业实习生的个人报告(篇三)

为了巩固中文专业的理论知识,将理论应用于实践,丰富实际工作和社会的经验,提高实践能力,达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根据学校教学安排,我于20xx年6月29日至7月10日在唐山市司法局司法教育处进行为期两周的实习。现将实习情况汇报如下:

一、实习单位及岗位简介

唐山市司法局司法教处是司法局,它主要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全市的法律服务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和在我市设立的外国(境外)律师、公证机构。承办社会法律咨询机构资质的审批,负责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许可和年检的核准工作。并根据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部署,承办依法治市工作,协调、督促各辖市、区和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其设处长一人,办公室人员若干。

此次在唐山市司法局司法教育处实习,我的实习岗位是办公室文员,主要工作任务是协助办公室处长完成近期相关工作,我最近的主要工作是帮助打印司法考试相关文件,并进行相关文件的送递;在“20xx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过程中,我还帮助布置了信息确认现场,并帮忙调试相关信息确认程序;在报名信息确认过程中我还帮忙维持了现场秩序。

二、实习过程概述

这是我第一次到司法局实习,没有相关实习经验。又因为是大一实习,相关知识的学习还不足以胜任部分工作,所以此次实习的主要目的是熟悉秘书工作的

工作环境这些工作对工作人员技能和素质要求,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在司法教育处实习期间,我的主要工作有以下几项:

(一)办公室人员安排我做些简单的办公事务工作及一些相关的后勤工作, 例如:文字数据输入,以及文件的打印整理,办公工具的搬送等。

(二)来电的解答以及其他办公室相关文员工作。

(三)在“20xx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信息确认”期间协助工作人员顺利进行相关工作。

而且我在实习期间学会了很多工作原则,如:上班期间要认真准时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不能草率敷衍了事。因为我们的肩上开始扛着责任,凡事得谨慎小心,否则随时可能要为一个小小的错误导致严重的后果,再也不是一句对不起和一纸道歉书所能解决的。尤其对于文件的打印仅仅细心是不够的,更需要足够的耐心,因为司法局相关文件大部分都是十页左右,而且在打字完成后还要进行标点和字的校正工作,这些文件是要发送到司法局各个办公室的,关系重大,容不得丝毫懈怠大意。而且在实习期间恰逢司法考试报名信息确认,我们帮助工作人员进行了确认现场的布置及秩序的维护,在这些工作中虽没有太多的实际收获,但是感触颇深,受益匪浅。除此之外,我们还在与领导的交流中学到不少东西,为我们走进社会提供了相当宝贵的人际交流经验。

三、实习主要情况及体会

在短短的两周实习中,我进一步了解了办公室人员的工作,而且从中得到了深刻的体会。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应当遵守严格的工作原则

每天都要按时上下班,不能无故迟到早退。由于实习地距离学校较远,我们每天都要提前一小时从学校出发,每天上班下午我们有时按时下班,但碰到特殊情况时我们就不得不延时下班及时返回学校,工作的枯燥性,时常使我产生厌烦情绪,但工作的责任感使我每次都安静下来继续坚持完成工作任务,这使得我的工作耐性有了极大的提高。

(二)技多不压人

虽然是较为简单的办公室文员工作,但对于初涉实战前沿的我来说仍然是一个不小的考验,无论是在专业知识的运用上,还是在人际关系的处理上,我都深深感受到来自内心的那种难以平复的压力与紧迫感。“技多不压人”这句话在实习过程中更是得到了充分的验证。在工作中,除了英语和计算机基本操作外,课本上学的专业知识很少用到,更多的是需要在日常生活中学到技能。作为一个办公室文员,平时我的工作只是打扫打扫卫生,接接电话,打几份文件,跑跑腿而已。

(三)后勤工作的处理

实习期间恰逢“20xx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信息确认”需要布置会场和维持现场秩序,这下可是碰上棘手的事了,在学校老师课堂上可没讲过这些啊,可事情摆在面前了,总不能说我没做过我不会吧,没办法只得硬着头皮去做。 在6月30日这天下午,我们在司法考试办公室于主任的带领下开始布置会场,首先是把电脑及打印机和其他相关设备从办公室所在的一楼搬到五楼司法局会议室,电脑是笔记本的还好说,可打印机就不那么轻松了,我和另一位实习同学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勉强把打印机搬到指定地点。由此看来一个强健的体魄对于将来的工作是那么的重要,虽然累的满头大汗但看到自己做了些什么还是感觉自信了很多,毕竟我在付出自己的汗水,我在播撒我的努力,我做了力所能及的事。生活不在于你想了什么,而在于你做了什么,只有你做了,才能塑造生活,才能做最好的你自己。

(四)要掌握电脑基本技术的应用纸等问题就可以了。

四、自我评价

我是学习汉语言文学的,通俗一些说是中文,是一种说空又在任何一个岗位都不可或缺的专业,说是这样说,但实习前这一点我从未真正在实践中体验过。 在身临其境亲自上阵打仗我才意识到自己能力是多么的欠缺,知识是多么的匮乏。

实习这十天期间,我拓宽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了解了自己的长处和缺点。长处仅有以下两点:

第一,能将所学、所知熟练应用到日常工作中去;

第二,学习能力相对较强,能不断学习,不断充实自己,增强自身工作能力,从而更好的服务于工作岗位。

能力欠缺有以下三点:

第一,做事不够细心,文字输入会时常出现错误;

第二,电脑技术知识储备相对不足,有待进一步加强提高;

第三,对人际关系的处理缺乏正确方式。

而且实习这段经历让我受益非浅。我在实践中了解了社会,把平日所学知识很好地运用在工作实践中,学会了了解和掌握领导工作部署,强化了表达、办事、应变、社交和办公自动化的操作能力。我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充分利用自己的长处,争取成为一名合格的办公室人员。也许我有想过退缩,逃避,甚至说放弃,然而一切都已过去,我坚持了下来,我在实践中磨练了自己,学会了敢于接受,敢于承担,敢用自己青春赌明天。

法律专业实习生的个人报告(篇四)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我的实习是由南开大学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第二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担任了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实习期间我主要对关于xx与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被特许参加合议庭评议。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郭继魁与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中兴建筑公司、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xx年4月29日作出(20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宣判后,xx不服,提出上诉,四平市中院于20xx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xx、委托代理人xx,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委托代理人xx,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xx,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委托代理人xx,被上诉人xx、委托代理人xx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情况上诉人(原审原告):xx委托代理人:xx。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经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委托代理人:xx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xx委托代理人:xx,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xx委托代理人:xx,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xx,委托代理人:xx

三、原判要点和上诉的主要内容原告xx诉称:20xx年6月7日原告与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签订商品房出售协议书,将中兴二期工程⑥-⑦,2/0a-b轴约86平方米商网出售给原告,原告按合同约定交房款30万元,后又于20xx年9月26日、9月30日分两笔交增面积款13万元。但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20xx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卖给第三人xx,是重复买卖,这种行为是无效的。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担诉讼费。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辩称:原告所述无异议。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所签的合同是受经贸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买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应予以保护。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重复买卖行为,开发公司发现重复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现金,是用一辆车折抵了20万元房。

法律专业实习生周记


法律专业实习能帮助学生们明确自己与岗位的差距以及自己与职业理想的差距,并在实习结束时制定详细可行的补短计划。法律专业实习生周记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律专业实习生周记一

在北京市安园律师事务所实习有半年的时间了,说是半年,其实真正来的日子也就两个月吧。明天我就要回家了,以后就要自己奋斗了。在实习的日子里,有很多切身体会,我受益匪浅。大伙都说现在律师都很黑呀,不是全部,至少有95%都是吧。听到这些话我很惊讶。非也,非也。

崔律师是所的主任,他为人和蔼,亲切,第一次在电话里听他的声音,我以为是他是一位上了岁数的律师。见面了才发现他还很年轻,只不过给别人一种很成稳的感觉。张律师,是我很欣赏的一位律师,他的当事人好多都是上访的,但是对他来说办理申诉的案子是很简单的事,很有经验的律师。为人真诚,做事认真,很有才华。生活非常的节俭,中午吃一根玉米棒子,或吃一块大饼。我知道后非常吃惊。

李律师和周律师都是很实在,很有同情心的律师,记得有一次,他居然特地打电话叫一位当事人来取办案没有用完的500块钱,周律师说:像我们这样实在的人,么能发财李律师说:他自己都够可怜的了,这钱必须还他。于律师,以前是一位老师,现在辞职,专门当律师,很认真,记得有一次我把刑事的辩护人说成代理人了,他马上纠正说:什么代理人,是辩护人。

我当时挺惭愧的。自己学了三年的法律,连这么基本的问题都没有弄明白,而他以前不是学法律出身,现在对法律已经很有经验。别的律师就不一一介绍了。总之,他们都是很有经验很知深的律师,各个都风华正茂,为人正直,把人人生而平等的理念贯彻到实际生活中。

法律专业实习生周记二

人性是善还是恶?是自私?还是善良的?对这个问题我以前从来没有认真的想过,但是因为最近看马基亚维里的思想,才认真的思考了关于人性的问题,我觉得人生来都是自私的。但是可以通过后天的培养和改造改变人的自私问题,变得不至于那么的让人无法忍受。 举个例子吧, 最近每天都在教室看书,有时候有些人在讲话,我会很讨厌影响别人学习的人,所以要是谁讲话讲了很久的话我会很反感,但是我也不是从来不讲话的,但是我自己讲话的时候我就不会讨厌我自己更不会反感,感觉自己的讲话是有理由的。况且我也不会讲很久。而为什么别人讲话的时候,我却会反感呢?

我觉得人都是自私的,当别人的行为侵犯了你的利益的时候你就会反抗,因为你觉得你的利益受到了侵犯,而相反当你在侵犯别人的利益时你却不会觉得你的所做所为也让别人无法容忍/

这样的例子我想在很多人的身上都发生过,自不过我们觉得这太普通了而没有去注意而已。

为什么对别人的讲话会反感会义愤会讨厌?而对自己的讲话却一点也不会反感呢?我想可以用马基亚维里关于人性恶的思想来解释这一现象。

法律专业实习生周记三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人人生而平等,每个人都有生存的权利和获的教育的权利。权利相对应的英语单词是right,right的另一个意思是正确的,对的。权利也有正确的,对的,正当的意思。

为自己的权利而斗争是你的义务,这是自然法对你的要求,或着说是神法对你的要求,是人类出于本能的需求。从原始社会到现在的社会主义或资本主义,人类的进步是人类不断的为自己的权利而斗争的成果,如果大家都放弃自己的权利,不去为自己的权利而奋斗而斗争,那么,现在我们也许还处于原始社会,还处于野蛮的社会,处于暴君的统治之下。

虽然法律没有强行要求你要为自己的权利而斗争,权利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是可以放弃的,但是人类出于自己生存和发展,还有为了自己的后代,有一个相对人性的,舒适的,民主的,自由的社会,为自己的权利而奋斗是历史赋予你们的神圣的责任和义务。

价值:有用性,你对别人有没有用,或着别人对你有没有用或着一个物体对人来说有每有用?我想这样说有些人很难接受,这也太直接了吧,没有必要说的这么直接。

没事,你们看了也就姑且看之,不同意见没有关系。

有价值的人生,我要怎样活着才会有价值呢?这个价值是对别人而言的,还是对自己而言的呢?你在某一方面作出了杰出的贡献,你对别人而言是有价值的,同时你也是可以通过你的贡献得到别人的尊重和认可。我想人活着就是为了得到别人的认可吗?

想想觉得挺可悲的,觉得活一辈子还是为了别人而活着,贡献为得到别人的认可和尊敬,为了对别人而言你有价值。而自己呢?

不过,能够帮助别人也是一种快乐吧,因为帮助别人的同时,你会感到快乐,因为你觉得你还是有用的,至少你可以为别人解决问题。你是有用的。

写到这儿,我不得不想到一种理论,就是,人性自私论,人性是恶的吗?是那种为了得到自己想得到的东西而不折手段的吗?自私得到的东西,对别人有价值吗?自私的反面是不是也是一种美德?这些东西都是值得我们去思考的。

法律专业实习生周记四

上大一的时候,哲学老师跟我们说,知道的东西越多,人们的幸福感就越差,很难感觉到幸福,郁闷的人越来越多。因为人活着,无知也许是件好事,因为那样你想的东西就少了,你就容易感觉到幸福,而不会象很多城市里的人似的。太现实,太物质了。很多女孩子多是这样的,结婚可以,你有车吗?有房子吗?一个月的工资是多少啊?

我现在体会到,一个人的幸福感,就是遇到什么情况会感到快乐,并不以物质为首要的前提。是啊,一个人有钱就有快乐吗?不是的,很多有钱的人并不幸福,他们有的婚姻生活不愉快,有的整天提心掉胆。那么,在讲了这么多之后。

法律援助中心实习生实习日记


日记把你每天的精彩时段记录保存下来,有的是你高兴,有的是你心里难过的时间。也是每天所遇到的和所做的事情的记录。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法律援助中心实习生实习日记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法律援助中心实习生实习日记

日记一 7月6日

一大早我就坐公车来到了律师事务所,希望给事务所的其他同事、领导留下好印象。推门进到走廊,却已经看到几个人在办公室见奔走忙碌,我不禁感叹律所工作的繁忙。在一个工作人员的接待下,我找到了负责为我介绍工作的尚律师。他是这家律所的合伙人之一,同时也是律所的负责人。

他热情的接待了我,并和我聊起了我的专业学习情况。尚律师由于工作较为繁忙,他特别指定了一个有丰富知道生经验的律师助理来帮助我尽快适应工作环境。

这位律师助理姓刘,是个很热情风趣的姐姐,她和我谈起她当年到律所的经历,鼓励我要自信应对中面临的各种问题,遇到疑难一定要积极请教,才能更快进步。也许是同龄人的关系,和她聊天非常轻松愉快,我也从她的介绍中对律所的工作内容、流程有了基本了解。

日记二 7月7日

我十分幸运地发现律所里不只有我一个大三生在。今天来了一位广西大学法学院的大三生,他也和我一样希望到律所接受锻炼和挑战。刘师姐带我们到专门存放结案卷宗的办公室,让我们通过阅读并整理卷宗来尽快找到法律文书的感觉。

我出于对民法的兴趣选择了民事代理案件的卷宗。结果发现最多的是债务纠纷,其次是一些侵权索赔纠纷,其中有不少当事人竟然是未成年人。刘师姐告诉我,这类案子总是很棘手,一般虽能以双方和解告终,但过程总是反反复复。有些时候,往往犯事的未成年人往往来自疏于管教的家庭,游离于学校之外,甚至与家庭基本没有断绝关系,导致受害人家庭索赔艰难。我觉得,如今青少年违法犯罪率连年上升,一个孩子的错误,赔上两个甚至几个家庭的痛苦,不能不说是家庭教育责任和社会帮扶责任的缺失造成。

日记三 7月8日

今天继续翻阅卷宗。当然不可能再只看不动手了,实践出真知嘛。刘师姐说准备教我写法律文书。于是我开始有了实质性的工作大量的案卷的整理和装订。虽然看起来并没有多大的法律技术含量的归档工作,但我还是决定怀着十二分认真把工作做好。尚律师曾经说过,法律文书初学者通过阅读整理过往的案卷,把那些当做范本进行模仿,能够较快掌握写作技巧,克服生搬硬套的毛病。另外,大量枯燥的整理装订过程中,还很好的培养了我的耐性和细心。

日记四 7月9日

今天是周五,明天是周末了,所以早上尚律师抽空把我们生叫到跟前,和蔼地询问我们一周来的感受和遇到的难题。他还让我们讨论了一个律所最近接受的一个离婚诉讼代理案件,考验我们的逻辑思维和法律知识储备。我非常紧张,说来一些自己的观点。在听取了尚律师的代理意见后,我感到了我的应试思维与他的灵活经验和阅历之间的巨大差距,暗下决心今后要注重实际案例的分析。

日记五 7月12日

经过两天的休息和自我总结,星期一,我在走进律所门口的时候,想比于上一个星期的好奇和忐忑,多了一份了然和自信。

所里的李律师正要带上刘师姐去参加他代理的案子的庭审,我听说了也请求一同去旁听。在学校学习诉讼法的时候虽然都已经学习过整个庭审的过程,但是书本上的东西总是抽象、难理解、难想象的。而跟随律师去听庭审让我更清楚了解律师在庭审中、整个案件的流程中处于一个什么的角色、地位,处理什么样的事务,解决什么样的问题。这次经历让我认识到律师在诉讼过程中起的一个什么样的作用。作为学习法律的人来说,了解自己的专业,了解自己的职业,是十分重要的。而这次的让我从新认识一类人律师。在社会中、生活中、学校中、家庭中对律师这个职业有着不理性、不全面的了解,甚至而已说是偏见的理解。这样错误的了解不仅仅是我自己,同时社会、生活中的许许多多的人也同样存在这样的偏见。如果这次不去中晟律师事务所的话,估计这个错误的认识很可能一直伴随着我。

日记六 7月13日

昨天的经历让我意识到虽然来到律所了一周,我对律师始终不是很了解。过去总觉得律师只要在庭上动动嘴皮子就可以了,如今看来庭审才知道,律师在庭审中的自如应对靠的是之前辛苦准备大量辩护材料,到各处搜集取证,反复揣摩推敲辩护意见,并与委托人反复沟通才能做到。我把我的所思所想告诉刘师姐,她带我到几个主要律师的办公室参观。我发现他们真的非常忙碌,电话基本没怎么间断,一直在跟不同的人打交道,周旋在几个利益方之间,为委托人争取有利的材料。若是没有电话的,坐一会就离开办公室到外边取证或是忙交涉去了。律师行业果然是个高压力、高劳力、高风险,虽然委托费不算少,但大部分都归律所所有,总的来说是一个很辛苦的职业。

日记七 7月17日

这几天来,主要是跟随尚律师去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劳动仲裁委等部门调查取证。在市里几个区来回奔波,我觉得有点疲劳。有些时候有些想偷懒,但想到这些对尚律师来说是家常便饭,作为年轻人的我却因体力而怯场,实在惭愧,于是我决定坚持下去。跑一些公共机构取证总要走一堆程序,办不少手续,有些时候还得被摆脸色,相比于找个人取证,麻烦甚多。我总算明白为什么很多纠纷宁可调节几回,也不愿走诉讼这条路的原因耗时、耗力、耗材,结果还不定让双方满意。

日记八 7月20

随着我渐渐熟悉了律所的基本工作,我开始跟随刘师姐以及其他助理律师处理一些纠纷相对简单的案件。

日记九 7月21日

今天尚律师比较有空,跟我们生谈了很多。他用了一个很经典的受贿案,作为案例给我们说明律师的职责和作用。作为被告人的代理人,一定要尽量的在法律范围内,为自己的代理方谋利。首先,对于刑事案件,我们一定要根据法条,以三段论的方法来明确罪名的定义。受贿罪的主体是什么,被告的主体是否适格。该罪的客体是否满足条件、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客观上是否有其他条件的介入。然后,我们要看看检方的立场,检方的证据,针对性的找出证据漏洞,提出辩驳。从而确定检方提出的该罪是否成立?如果罪名成立,是重罪还是轻罪?被告是否有法定减轻情节?是否有从轻情节?检方在调查取证的程序中是否合法?最后,还要从当事人的表现中尽力的发掘其立功表现、自首情节、认罪态度等等,多角度的在法律准许的范围内最大程度的保障当事人权益。

日记十 7月23日

上周律所接了一个案子,这周案子快审结了,尚律师让我和另一位的同学一起讨论并发表意见。一位老大爷和自己的养女签订了此协议,由养女负责自己生老病死的各种事情,而在其死后由养女继承自己的遗产,而老大爷的亲身女却以遗赠抚养协议不能和本身具有赡养权的人签订为由提起诉讼。

按照我国继承法的理论学说,遗赠抚养协议关系成立的相关主体应是本身没有抚养权和赡养权的双方,要是双方本身具有抚养赡养关系就不必签订此协议。因为子女本身就对父母赋有赡养的义务,这种义务是法律所规定的,且这种义务的履行并没有相对应的对价予以对等。而在此案中,双方签署遗赠抚养协议既是属于私法的范畴,且法律上并没有禁止此种协议,到底是认可这种协议还是按照理论学说不予认可即成为本案的焦点。我们倾向于认可此种协议,考虑的原因是:老大爷与本身享有赡养自己的养女签订此协议,一是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二是此种协议对于保障老大爷的晚年生活有益无弊,三是此协议的内容与形式都没违反法律的规定。假设老大爷的晚年生活没有一个人愿意赡养,而老大爷又想享受细致周到的关怀,以此种协议去约束子女无疑是众多选择中最佳的。子女在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时老太太可单方面解除协议,此种对于子女的约定约束是比法律的强制规定要好的多。当然我并不很是赞同将此种协议在社会推广,因为我们的生活中还有些老人自己本身并没有所谓的财产,或是自己的财产与子女的并没有明确的分割,二是让老人以财产的继承要求子女赡养自己于情理上老人做不来。本案代理律师在向法官举证说明时就是以上述的理由阐述,并详细说明了此种协议的在法治的精神下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私法自治的原则应是此案的最好见证。最后法官的判决是我们所期望看到的,更是我们所应看到的。私法的原则体现并不是仅仅停留在书面上更应以看得见的方式展现于现实社会。

日记十一 7月24日

今天所里接到了一起关于家庭暴力的案件,涉及到两个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和夫妻财产分割的问题。案件内容如下:

8月3日,当事人亲属到律所咨询上述由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案件,主要涉及到两个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和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当事人长期经受家庭暴力,于最近一次惊动110,遂产生离婚决心。但是由于当事人已经38岁,学历低,一直没有工作经验,且因长期经受家庭暴力导致劳动能力受损,所以要求两个孩子抚养权都归其丈夫。当事人在当地法院立案,法院也发出了传票,但是当事人丈夫躲避在外,传票无法送达。当事人姐姐前来咨询,并且希望自己的8000元债务(尚未到期)划归到其丈夫身上。

我和另一位同学经过讨论,并随同刘师姐和当事人谈话,得出的的初步意见是:当事人要搜集邻居的证人证言,证明当事人所受的外伤是由于长期经受家庭暴力造成的;主动向法官提出希望孩子的抚养权归丈夫所有,当事人积极给付孩子每月的抚养费;主动向法官提出关于其姐姐债务的分割问题,希望法庭能给明确答复,到债务到期之时再另起诉讼,要求男方返还。

日记十二 7月27日

今天,刘师姐跟随尚律所出外办公,我一时无所事事。磨了一会洋工,我决定到别的助理律师那里旁听他们接待委托人。虽然不能发表什么实质性意见,但学学他们与委托人交流的技巧还是很有收获。

日记十三 7月28日

今天还是蛮闲,于是跟助理律师聊天,向他们取经。他们听说我即将要参加国家司法考试,都向我传授他们的经验和教训,让我充实了应试信心。

日记十四 7月29日

我到文档处理办公室观摩律所行政人员的工作。他们主要负责打印、制表、装订材料等工作。正好有一个打字员因病请假未来上班,我也就马马虎虎暂时代替她的工作。真正坐到电脑前,我才发现之前一直不甚在意的录入工作实在也不简单。在画WORD表格的时候我遇到了很多阻碍,多亏其他工作人员的耐心指导,才勉强把成果做了出来。想到自己的OFFICE技术,还是经不起实际工作的考验,不仅汗颜。

下午我基本就坐在电脑前研究Word和Exel,有了不少收获。

日记十五 7月30日

又是一个工作日的末尾,经过一周的工作,我又积累了许多经验。在跟尚律师分享我的本周心得时,感觉能说的内容多了,也自信多了。下午我还在打字室的姐姐教导下,学会了试用传真机和扫描仪。

日记十六 8月1日

不知不觉,活动走到了尾声,我有些不舍。下午,我到每个办公室跟同事告别。这一个月里,受到了尚律师、刘师姐等人的热心教导,学了很多东西。通过此次,让我对律师行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对律师工作有了更加真实的体会。我们总是在电影中看到律师在庭上慷慨激扬的魅力,通过自己犀利的言语改变了当事人命运的神奇。现实中,律师自然有魅力四射、自由自在的一面,同时也有不知所措、夹杂在各种公权力中无奈的一面。但他们始终向往自由、不畏强权、同情弱小、匡扶正义、维护公平。他们的优秀让我下定决心,在回校后要更发奋学习知识,同时珍惜每一个实践机会,更好的锻炼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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