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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实习报告范文

暑期实习报告范文法院实习报告范文。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习是大家都会经历的事情,我们可以将自己在实习生活中的收获进行一个总结,实习报告是我们用心工作的最终成果。那么实习报告要包括哪些内容呢?或许你正在查找类似"暑期实习报告范文法院实习报告范文"这样的内容,希望你更多关注本网站更新。

作为新世纪的大学生,我们学校要求社科类的学生参加暑期社会实践,作为法律系的大一新生,我有幸来到我们龙岩中院经济庭实习,受到了经济庭的前辈们热情的传帮带,我通过为期两个星期的实习,获得了一些初浅的体会。

进法院实习后,我虚心地向法官们学习,并与他们建立了良好的关系,积累了一些社会经验,这是在学校和课本上学不到的,让我终生受益。与此同时,我也看了许多实际案例和一些专业书籍与杂志,让我初步地进入了角色。一开始实习的时候,我就旁听了庭审,了解到法庭审判的大致流程;通过整理卷宗、翻阅案例、合议庭笔录、退一审卷宗等都让我逐渐熟悉了法院的实务操作。通过实习,让我了解了本专业在实际中的应用,将理论用于实践中,这样才能使我今后更好地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加深对本行业的了解,为以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较好的基础。

比如整理卷宗,这个是我在以前的学习中没有接触过的,鉴于卷宗将成为永久性的档案,在整理前我都问得很仔细,然后做得很认真,整理完后觉得自己很有成就感。尽管做的事情都比较微小、繁杂,而且第一次上手,但每一件看似平凡琐碎的小事都蕴藏着丰富而深刻的学问,特别对于法律这门彰显公平与正义的学科,每一个细微的环节都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在处理每个细节时都抱着处处小心,时时留意的态度,虚心地向法官们请教,他们也不厌其烦地对我进行传帮带,使我从中受益匪浅,同时我也深深地明白了作为一名法律人身上所肩负的崇高使命与社会责任,我为将来能成为其中的一员而感到无比地骄傲和自豪,但更感到重任在肩,任重而道远

再如旁听庭审,庄严的法庭,神圣的氛围,严格的程序,激烈的辩论,无不折射出审判的严肃和公正,几乎每次都能带给我心灵的震撼和灵魂的洗礼,我深刻地体会到: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仅有基本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它更需要的是实务操作、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作一名法官不仅需要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更需要有崇高的法律素养。作为刚跨入法律门槛的freshman,我们有激情、有干劲,但是我们在拥有这些年轻财富的同时,缺乏经验与理性是我们的致命弱点,我们有时对于案件的庭审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扰,有时过于感性和头脑发热,甚至会因为当事人情绪的波动而产生恻隐之心,这些都是我们在法律职业化的过程中需要克服与避免的。同时,我们还需要一个冷静的头脑和一颗正直的心,我们的心中必须时时都有一杆天平,公平与正义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我们永远的精神目标和价值追求!

在实习中,经济庭法官们任劳任怨的敬业和实干精神,刚正不阿、执法如山的严正品格,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良好节操,深厚的法学底蕴,丰富的法律知识,广泛的社会经验和高超的驾驭庭审的艺术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他们的身上闪烁着法治文明的光芒,寄托着百姓群众的法律信仰。尤其是经济庭处理的案件,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有关经济犯罪的案件都事关当事人的切身经济利益,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因此法官们作出最后的判决与裁定都慎重万分,充分考虑到当事人的利益要求,权衡利弊,以求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记得我在法理课上曾学过:法律是社会的调节器,而法官则是社会疾病的疗救者。经济领域是一个不断创新、与时俱进。学无止境的领域,更是一个物欲横流、纸醉金迷的世界,因此相比之下,经济庭的法官们要花更多的时间与精力来学习日新月异的法律业务,转研审判艺术,探寻司法规律,而且还要面对物欲的诱惑而忠诚奉法,全身心地追求公平与正义,永远保持性情的冷静与人格的独立,他们需要更超脱的精神境界与价值追求,这些他们身上所体现出的本色都是我今后要努力培养与塑造的,只有这样,我才能时刻准备着接受漫漫法律人生中一切困难和挫折的考验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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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暑期实习报告范文


法院暑期实习报告范文

今年暑期遵照学校教学计划,我们分别被统一安排至市各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实习。本人很荣幸地被分配到市区人民法院实习一个月。

区人民法院坐落于区地段,是一个成立时间较早的法院。从外观上看,建筑风格较为陈旧,规模也不如一些新建法院那么宏伟气派。走进里间才发现,里面的办公设施较为简单。几面玻璃就就将一层楼分割成一间间办公室。虽然简单,卫生打扫得却很干净,给人一种宁静肃穆得感觉。办公室里面也布置得体,桌椅书柜、书籍资料摆放整齐,凌而不乱。逛完一圈后才发现,整个法院由两栋大楼组成,前面是立案大厅和办公用大楼。后面是审判庭,旁边是执行局和后勤部门,中间都有走廊过道连通,整个法院看上去就像一个四合院。而正是这么一个小小得去处却处理了周围方圆百里大大小小成千上万的案子。我不禁感叹: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环境再好终究是为了工作服务的,既然工作已经得到了基本的保证再追求环境和条件的优越又有什么意义呢?我顿时释然,对法院的敬畏也油然而生。

带着这种敬畏感,范文我闯进了法院的大门,迎接我的是民一庭的副庭长,她将我领进最里间的办公室。办公室有三位法官、一名书记员以及一位比我早到一个多月的师姐。就这样我开始了在这个新鲜而又刺激的环境中的法律工作。虽然轮到我的工作不得而且大多有些重复,但我依然保持着浓厚的兴趣处理每项事情。

开始工作的头两天法官就叮嘱我要认真跟随书记员学习,服从她的安排,因为大多数情况下法官都处于忙碌状态,基本无暇顾及我们,只会再闲谈交流中不时教导我们几句。

实习中有很多事情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并让我从中汲取了不少经验知识。

第一件事就是装订卷宗,虽然听起来很简单,但其中却包涵了很多法律知识。记得第一天,书记员就拿了一本厚厚的卷宗,并给我讲述了里面各种文件的排列顺序。由于挑选的案宗不够经典,她只能大致讲解一下,并让我多看卷宗自己总结。我便翻阅了一件件已经整理完毕的卷宗。虽然每见案子具体上大相径庭但案子包含的基本诉讼文书大致上却是一致的。经过反复积累和巩固我终于能熟练的独立完成一件案宗的整理装订。

第二件事就是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重实体而轻程序倾向。例如,很多案件是因实体存在错误的情况才启动再审程序,而很少又为了程序而进入再审的。又比如上述提到的合议的省略。我也经常耳闻目睹法官们为了方便又少走了一些看似不必要的程序。而这种一味的追求办事效率是建立在牺牲程序公正利益之上的。当前我国仍然存在重实体而轻程序的普遍现象,从此事件中便可见一斑。在我看来,所有再现的知识法律意义上的事实,而非原始状态的事实情况,审判上所能达到的只是法律事实,而不可能是原始状态客观事实。若干追求个案的绝对公正而牺牲整个民诉体系的程序利益将是得不偿失的,更何况这种推测出来的法律事实也不一定与当时的客观情况相符合。而只有通过公正的审判程序充分保护各方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保证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的确实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给诉讼参与人以公正、文明的感受和教育,才能最大限度地使司法裁判为社会公众所认同和接受,形成社会公众对国家法治的普遍信服和尊重。希望我们能尽快能走出这种误区。

第三件事则是终审判决不终极的现象。申诉案件越来越多,入党申请书 上诉率高居不下,这使得法官们经常做重复工作,工作压力也无形增大很多。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当事人不服判决,对法院的宣判缺乏信任感。这种不信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一些案子在我们看来是非分明、轻而易举而且法官也遵照了正当程序,适用法律也毫无错误,当事人却还屡次来法院申诉,而且直接顶到了院长、庭长上面去了。再者还有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的,有向政府告状的,有要求人大进行监督的。也许那些人确实很冤枉,或者他们的确受到了不公正的判决,当然我们并不排除这里面存在着一些司法腐-败问题。但作为一个法院经过严格程序作出来的终审判决就应当具备其应当享有的权威性,否则法律是、就失去了它赖以存在的价值和作用。美国著名法学家哈罗德伯尔曼曾经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要想法律的作用得到发挥、价值得到体现、精神得到推崇,每个社会成员应具备的法律信仰是必不可少的,与此相反,一个国家的司法体系必然架空。

第四件事便是执行难的问题。基层法院作为执行的主阵地,担负着全国80%的案件执行。但基层传统的文化背景、特殊的地缘关系使得基层法院的执行现状并不乐观,案件的实际执结率不尽人意。我虽然不在执行局,但我的一些同学曾在那里实习,我们私下里经常交流,也不止一次的听法官们提起过,所以还是又一定体会的。一个判决下来了,这个案子算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完结,范文参考网只有等到判决的内容执行完毕才称的上是完美意义上的结束。而我了解到的情况经常是判决内容得不到兑现。一些当事人为了逃避责任往往采取欺诈隐瞒的作法。有的推脱欠债、有的转移财产,还有甚者连假离婚都敢用。这便不得不让人担忧法律的威严和公信度的问题。执行难是全国性的问题。其中的原因很多,有执行的环境问题,经常秩序不正常等因素。也不排除执行法官的素质问题。我想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可以从以下考虑。首先,改革司法体制和完善法律制度,恢复制度系统的平衡。具体来讲就是解决司法独立性问题,减少部门和地方对司法活动的影响,增强法院的抗干扰能力以及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和统一信息管理制度加重对逃避法律责任、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于那些胆敢藐视司法权威的行为人,应当作为刑事犯罪来惩处,另外还需构建统一的信息平台使当事人无法逃避法律责任,也逃避不了法律责任。其次,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执行难的问题,虽然有体制和制度原因,但也有人为因素,特别是法官办案的公正性因素。己不正岂能正人,这是最基本的规则和道理。

最后谈谈我自身的问题吧。通过连日来的学习让我有了一个深切的体会:理论知识掌握不够,工作总结很多理论上的问题都不是我目前就能够理解的;实践技能也不牢,很多基本社会方面的能力仍欠缺锤炼。而且也不能很好的把二者融合起来。具体来讲就是课堂上的教学侧重理论知识的掌握,而对实践方面却很少涉及。这致使我们在实践过程中经常捉襟见肘。很多情况下,一些司法操作过程中的小事对我们来说都很陌生,也经常使我们感到束手无策。还是拿整理卷宗来说吧,它看似微不足道,但其中所隐含的规律却不是一眼就能看懂的,其中的每一页诉讼文书都是有其合理的摆放次序的。因此在这里说句题外话,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

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实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写作网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我本人就从中获益匪浅,所以我是非常支持这次实习的。

暑期法院实习报告范文


今年暑期遵照学校教学计划,我们分别被统一安排至武汉市各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实习。本人很荣幸地被分配到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实习一个月。

武昌区人民法院坐落于武昌区沙湖地段,是一个成立时间较早的法院。从外观上看,建筑风格较为陈旧,规模也不如一些新建法院那么宏伟气派。走进里间才发现,里面的办公设施较为简单。几面玻璃就就将一层楼分割成一间间办公室。虽然简单,卫生打扫得却很干净,给人一种宁静肃穆得感觉。办公室里面也布置得体,桌椅书柜、书籍资料摆放整齐,凌而不乱。逛完一圈后才发现,整个法院由两栋大楼组成,前面是立案大厅和办公用大楼。后面是审判庭,旁边是执行局和后勤部门,中间都有走廊过道连通,整个法院看上去就像一个四合院。而正是这么一个小小得去处却处理了周围方圆百里大大小小成千上万的案子。我不禁感叹: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环境再好终究是为了工作服务的,既然工作已经得到了基本的保证再追求环境和条件的优越又有什么意义呢?我顿时释然,对法院的敬畏也油然而生。

带着这种敬畏感,我“闯”进了法院的大门,迎接我的是民一庭的副庭长,她将我领进最里间的办公室。办公室有三位法官、一名书记员以及一位比我早到一个多月的师姐。就这样我开始了在这个新鲜而又刺激的环境中的法律工作。虽然轮到我的工作不得而且大多有些重复,但我依然保持着浓厚的兴趣处理每项事情。

开始工作的头两天法官就叮嘱我要认真跟随书记员学习,服从她的安排,因为大多数情况下法官都处于忙碌状态,基本无暇顾及我们,只会再闲谈交流中不时教导我们几句。

实习中有很多事情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并让我从中汲取了不少经验知识。第一件事就是装订卷宗,虽然听起来很简单,但其中却包涵了很多法律知识。记得第一天,书记员就拿了一本厚厚的卷宗,并给我讲述了里面各种文件的排列顺序。由于挑选的案宗不够经典,她只能大致讲解一下,并让我多看卷宗自己总结。我便翻阅了一件件已经整理完毕的卷宗。虽然每见案子具体上大相径庭但案子包含的基本诉讼文书大致上却是一致的。经过反复积累和巩固我终于能熟练的独立完成一件案宗的整理装订。

第二件事就是在一些法院日常工作的操作。在掌握了上述基本技能之后,我也便了解了一个案子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因为每个案宗的排列顺序都是按照法院的操作流程来办理的。有了这些基本知识后,我边接触了一些诉讼文书的写作一类的事情。如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然后还负责这些文件的编排、校对、打印等工作。期间还经常打电话联系当事人或接听电话以及接待来访客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这使我认识到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仅应当具备专业知识,还应当具备社会交际能力和耐心热情的品质。而在发出票和运用电脑编排一类事情中又让我认识到掌握相关信息知识和技能的必要。这些基本素质应该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就应该注意培养。

上面谈到的只是一些表面上的形式内容,真正掌握知识的应该是在参加庭审以及事后与法官们的讨论分析中得到的。在短短一个月实习时间内我曾有幸几次在法官们的带领下参与旁听。

接下来的第三件事就是旁听给我的感性认识。我所见到的庭审与我想象中的庭审差别很大。可能是我欧美律政小说又或是电影看多了,脑海中呈现的是场面宏大、庄严肃穆的情景,与现实格格不入。在法院看到的审判庭是一个面积狭小、布置简陋的隔间,给人一种随意的感觉。法官也与当事人打成一片,完全没有律师当堂对抗、精彩纷呈的场面。审判时间也很短,一般不会超过两小时。后来从法官处得知这是一个临时法庭,正式的法庭尚在修理当中。

几桩案子下来,我感触颇多。首先,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很多人连律师都不用请,直接在亲朋好友的陪同下以期借助人多势众据“理”力争压倒一切。这使得审批多次被打断甚至重新审理,反应出我国的法制宣传教育还存在很大问题。其次,法官压力庞大。无论在办公室还是在审判庭这种正式场合法官们无疑不面临当事人的责难。这实在是一种无奈也是一种悲哀,而上级的指示和干扰无疑又加剧了这种悲哀。最后,审理工作是可以灵活处理的。这与我想象中教条式处理方式是又很大不同的。例如,在一次民事共同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原告只有一个,即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而被告有六个,都是小区业主。本来我认为此案会合并审理,因为这样比较方便又简便快捷,结果法官却是一一进行审理的。在我的提问之后,我得到的解释是,经调查这六位业主各持己见、互不统一,若是合并审理就会造成混乱很难控制局面,最后反而会影响审判工作的进行。这使我不得不佩服法官们的经验丰富,表面上看起来法官与平常人没什么两样,可一到工作中就会发现他们的厚积薄发和机智灵活。然而我的另一发现就是合议庭基本上是合而不议,每次记录都是书记员按固定模式从前面的审判记录中抄录一段话就完了,不知道这是不是另一种灵活处理。

第四件使就是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重实体而轻程序倾向。例如,很多案件是因实体存在错误的情况才启动再审程序,而很少又为了程序而进入再审的。又比如上述提到的合议的省略。我也经常耳闻目睹法官们为了方便又少走了一些看似不必要的程序。而这种一味的追求办事效率是建立在牺牲程序公正利益之上的。当前我国仍然存在重实体而轻程序的普遍现象,从此事件中便可见一斑。在我看来,所有再现的知识法律意义上的事实,而非原始状态的事实情况,审判上所能达到的只是法律事实,而不可能是原始状态客观事实。若干追求个案的绝对公正而牺牲整个民诉体系的程序利益将是得不偿失的,更何况这种推测出来的法律事实也不一定与当时的客观情况相符合。而只有通过公正的审判程序充分保护各方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保证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的确实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给诉讼参与人以公正、**、文明的感受和教育,才能限度地使司法裁判为社会公众所认同和接受,形成社会公众对国家法治的普遍信服和尊重。希望我们能尽快能走出这种误区。

第五件事则是“终审判决不终极”的现象。申诉案件越来越多,上诉率高居不下,这使得法官们经常做重复工作,工作压力也无形增大很多。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当事人不服判决,对法院的宣判缺乏信任感。这种不信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一些案子在我们看来是非分明、轻而易举而且法官也遵照了正当程序,适用法律也毫无错误,当事人却还屡次来法院申诉,而且直接顶到了院长、庭长上面去了。再者还有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的,有向政府告状的,有要求人大进行监督的。也许那些人确实很冤枉,或者他们的确受到了不公正的判决,当然我们并不排除这里面存在着一些司法腐败问题。但作为一个法院经过严格程序作出来的终审判决就应当具备其应当享有的性,否则法律是、就失去了它赖以存在的价值和作用。美国法学家哈罗德·伯尔曼曾经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要想法律的作用得到发挥、价值得到体现、精神得到推崇,每个社会成员应具备的“法律信仰”是必不可少的,与此相反,一个国家的司法体系必然架空。

第六件事便是执行难的问题。基层法院作为执行的主阵地,担负着全国80%的案件执行。但基层传统的文化背景、特殊的地缘关系使得基层法院的执行现状并不乐观,案件的实际执结率不尽人意。我虽然不在执行局,但我的一些同学曾在那里实习,我们私下里经常交流,也不止一次的听法官们提起过,所以还是又一定体会的。一个判决下来了,这个案子算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完结,只有等到判决的内容执行完毕才称的上是完美意义上的结束。而我了解到的情况经常是判决内容得不到兑现。一些当事人为了逃避责任往往采取欺诈隐瞒的作法。有的推脱欠债、有的转移财产,还有甚者连假离婚都敢用。这便不得不让人担忧法律的威严和公信度的问题。执行难是全国性的问题。其中的原因很多,有执行的环境问题,经常秩序不正常等因素。也不排除执行法官的素质问题。我想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可以从以下考虑。首先,改革司法体制和完善法律制度,恢复制度系统的平衡。具体来讲就是解决司法独立性问题,减少部门和地方对司法活动的影响,增强法院的抗干扰能力以及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和统一信息管理制度加重对逃避法律责任、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于那些胆敢藐视司法的行为人,应当作为刑事犯罪来惩处,另外还需构建统一的信息平台使当事人无法逃避法律责任,也逃避不了法律责任。其次,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执行难的问题,虽然有体制和制度原因,但也有人为因素,特别是法官办案的公正性因素。己不正岂能正人,这是最基本的规则和道理。

最后谈谈我自身的问题吧。通过连日来的学习让我有了一个深切的体会:理论知识掌握不够,很多理论上的问题都不是我目前就能够理解的;实践技能也不牢,很多基本社会方面的能力仍欠缺锤炼。而且也不能很好的把二者融合起来。具体来讲就是课堂上的教学侧重理论知识的掌握,而对实践方面却很少涉及。这致使我们在实践过程中经常捉襟见肘。很多情况下,一些司法操作过程中的小事对我们来说都很陌生,也经常使我们感到束手无策。还是拿整理卷宗来说吧,它看似微不足道,但其中所隐含的规律却不是一眼就能看懂的,其中的每一页诉讼文书都是有其合理的摆放次序的。因此在这里说句题外话,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实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我本人就从中获益匪浅,所以我是非常支持这次实习的。

后来跟法官们沟通中我逐渐明白,这只是一个过程。任何法律工作者都必须在这些过程中点点滴滴的去积累。临行前,法官还大发感叹说我们实习时间偏短,要我们下去多找机会锻炼。因为法律实践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它不断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当中,然后从实践中得出新结论并重新指导实践。不用说实习一个月,就算实习一年半载都还远远不够。

而我真正得益于这次实习的却是观念的转变。以前曾经认为法学这门学科暗淡无光,现在却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豁然开朗的感觉。我愈来愈发现自己对法学有了兴趣和信心。从法官们的身上,我感觉到了他们对法律工作的热爱,而他们的行动也证明了这一点。正是这种强大的信仰力量使他们能够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在如此压力和强度之下始终保持勤奋踏实的状态为社会为人民带来公平与正义。我想,要达到这种境界我的路还很长。当下所能够做的就只有用大量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培养法律思维和其他基本社会人文素养。

最后要在此感谢学校和法院为我提供了这次实习机会。它虽然很短,但我从中感悟了很多,我相信它将受益我的整个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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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期遵照学校教学计划,我们分别被统一安排至武汉市各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实习。本人很荣幸地被分配到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实习一个月。
武昌区人民法院坐落于武昌区沙湖地段,是一个成立时间较早的法院。从外观上看,建筑风格较为陈旧,规模也不如一些新建法院那么宏伟气派。走进里间才发现,里面的办公设施较为简单。几面玻璃就就将一层楼分割成一间间办公室。虽然简单,卫生打扫得却很干净,给人一种宁静肃穆得感觉。办公室里面也布置得体,桌椅书柜、书籍资料摆放整齐,凌而不乱。逛完一圈后才发现,整个法院由两栋大楼组成,前面是立案大厅和办公用大楼。后面是审判庭,旁边是执行局和后勤部门,中间都有走廊过道连通,整个法院看上去就像一个四合院。而正是这么一个小小得去处却处理了周围方圆百里大大小小成千上万的案子。我不禁感叹: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环境再好终究是为了工作服务的,既然工作已经得到了基本的保证再追求环境和条件的优越又有什么意义呢?我顿时释然,对法院的敬畏也油然而生。
带着这种敬畏感,我“闯”进了法院的大门,迎接我的是民一庭的副庭长,她将我领进最里间的办公室。办公室有三位法官、一名书记员以及一位比我早到一个多月的师姐。就这样我开始了在这个新鲜而又刺激的环境中的法律工作。虽然轮到我的工作不得而且大多有些重复,但我依然保持着浓厚的兴趣处理每项事情。
开始工作的头两天法官就叮嘱我要认真跟随书记员学习,服从她的安排,因为大多数情况下法官都处于忙碌状态,基本无暇顾及我们,只会再闲谈交流中不时教导我们几句。
实习中有很多事情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并让我从中汲取了不少经验知识。第一件事就是装订卷宗,虽然听起来很简单,但其中却包涵了很多法律知识。记得第一天,书记员就拿了一本厚厚的卷宗,并给我讲述了里面各种文件的排列顺序。由于挑选的案宗不够经典,她只能大致讲解一下,并让我多看卷宗自己总结。我便翻阅了一件件已经整理完毕的卷宗。虽然每见案子具体上大相径庭但案子包含的基本诉讼文书大致上却是一致的。经过反复积累和巩固我终于能熟练的独立完成一件案宗的整理装订。
第二件事就是在一些法院日常工作的操作。在掌握了上述基本技能之后,我也便了解了一个案子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因为每个案宗的排列顺序都是按照法院的操作流程来办理的。有了这些基本知识后,我边接触了一些诉讼文书的写作一类的事情。如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然后还负责这些文件的编排、校对、打印等工作。期间还经常打电话联系当事人或接听电话以及接待来访客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这使我认识到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仅应当具备专业知识,还应当具备社会交际能力和耐心热情的品质。而在发出票和运用电脑编排一类事情中又让我认识到掌握相关信息知识和技能的必要。这些基本素质应该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就应该注意培养。
上面谈到的只是一些表面上的形式内容,真正掌握知识的应该是在参加庭审以及事后与法官们的讨论分析中得到的。在短短一个月实习时间内我曾有幸几次在法官们的带领下参与旁听。

接下来的第三件事就是旁听给我的感性认识。我所见到的庭审与我想象中的庭审差别很大。可能是我欧美律政小说又或是电影看多了,脑海中呈现的是场面宏大、庄严肃穆的情景,与现实格格不入。在法院看到的审判庭是一个面积狭小、布置简陋的隔间,给人一种随意的感觉。法官也与当事人打成一片,完全没有律师当堂对抗、精彩纷呈的场面。审判时间也很短,一般不会超过两小时。后来从法官处得知这是一个临时法庭,正式的法庭尚在修理当中。
几桩案子下来,我感触颇多。首先,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很多人连律师都不用请,直接在亲朋好友的陪同下以期借助人多势众据“理”力争压倒一切。这使得审批多次被打断甚至重新审理,反应出我国的法制宣传教育还存在很大问题。其次,法官压力庞大。无论在办公室还是在审判庭这种正式场合法官们无疑不面临当事人的责难。这实在是一种无奈也是一种悲哀,而上级的指示和干扰无疑又加剧了这种悲哀。最后,审理工作是可以灵活处理的。这与我想象中教条式处理方式是又很大不同的。例如,在一次民事共同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原告只有一个,即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而被告有六个,都是小区业主。本来我认为此案会合并审理,因为这样比较方便又简便快捷,结果法官却是一一进行审理的。在我的提问之后,我得到的解释是,经调查这六位业主各持己见、互不统一,若是合并审理就会造成混乱很难控制局面,最后反而会影响审判工作的进行。这使我不得不佩服法官们的经验丰富,表面上看起来法官与平常人没什么两样,可一到工作中就会发现他们的厚积薄发和机智灵活。然而我的另一发现就是合议庭基本上是合而不议,每次记录都是书记员按固定模式从前面的审判记录中抄录一段话就完了,不知道这是不是另一种灵活处理。
第四件使就是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重实体而轻程序倾向。例如,很多案件是因实体存在错误的情况才启动再审程序,而很少又为了程序而进入再审的。又比如上述提到的合议的省略。我也经常耳闻目睹法官们为了方便又少走了一些看似不必要的程序。而这种一味的追求办事效率是建立在牺牲程序公正利益之上的。当前我国仍然存在重实体而轻程序的普遍现象,从此事件中便可见一斑。在我看来,所有再现的知识法律意义上的事实,而非原始状态的事实情况,审判上所能达到的只是法律事实,而不可能是原始状态客观事实。若干追求个案的绝对公正而牺牲整个民诉体系的程序利益将是得不偿失的,更何况这种推测出来的法律事实也不一定与当时的客观情况相符合。而只有通过公正的审判程序充分保护各方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保证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的确实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给诉讼参与人以公正、**、文明的感受和教育,才能限度地使司法裁判为社会公众所认同和接受,形成社会公众对国家法治的普遍信服和尊重。希望我们能尽快能走出这种误区。
第五件事则是“终审判决不终极”的现象。申诉案件越来越多,上诉率高居不下,这使得法官们经常做重复工作,工作压力也无形增大很多。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当事人不服判决,对法院的宣判缺乏信任感。这种不信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一些案子在我们看来是非分明、轻而易举而且法官也遵照了正当程序,适用法律也毫无错误,当事人却还屡次来法院申诉,而且直接顶到了院长、庭长上面去了。再者还有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的,有向政府告状的,有要求人大进行监督的。也许那些人确实很冤枉,或者他们的确受到了不公正的判决,当然我们并不排除这里面存在着一些司法腐败问题。但作为一个法院经过严格程序作出来的终审判决就应当具备其应当享有的性,否则法律是、就失去了它赖以存在的价值和作用。美国法学家哈罗德·伯尔曼曾经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要想法律的作用得到发挥、价值得到体现、精神得到推崇,每个社会成员应具备的“法律信仰”是必不可少的,与此相反,一个国家的司法体系必然架空。
第六件事便是执行难的问题。基层法院作为执行的主阵地,担负着全国80%的案件执行。但基层传统的文化背景、特殊的地缘关系使得基层法院的执行现状并不乐观,案件的实际执结率不尽人意。我虽然不在执行局,但我的一些同学曾在那里实习,我们私下里经常交流,也不止一次的听法官们提起过,所以还是又一定体会的。一个判决下来了,这个案子算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完结,只有等到判决的内容执行完毕才称的上是完美意义上的结束。而我了解到的情况经常是判决内容得不到兑现。一些当事人为了逃避责任往往采取欺诈隐瞒的作法。有的推脱欠债、有的转移财产,还有甚者连假离婚都敢用。这便不得不让人担忧法律的威严和公信度的问题。执行难是全国性的问题。其中的原因很多,有执行的环境问题,经常秩序不正常等因素。也不排除执行法官的素质问题。我想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可以从以下考虑。首先,改革司法体制和完善法律制度,恢复制度系统的平衡。具体来讲就是解决司法独立性问题,减少部门和地方对司法活动的影响,增强法院的抗干扰能力以及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和统一信息管理制度加重对逃避法律责任、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于那些胆敢藐视司法的行为人,应当作为刑事犯罪来惩处,另外还需构建统一的信息平台使当事人无法逃避法律责任,也逃避不了法律责任。其次,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执行难的问题,虽然有体制和制度原因,但也有人为因素,特别是法官办案的公正性因素。己不正岂能正人,这是最基本的规则和道理。
最后谈谈我自身的问题吧。通过连日来的学习让我有了一个深切的体会:理论知识掌握不够,很多理论上的问题都不是我目前就能够理解的;实践技能也不牢,很多基本社会方面的能力仍欠缺锤炼。而且也不能很好的把二者融合起来。具体来讲就是课堂上的教学侧重理论知识的掌握,而对实践方面却很少涉及。这致使我们在实践过程中经常捉襟见肘。很多情况下,一些司法操作过程中的小事对我们来说都很陌生,也经常使我们感到束手无策。还是拿整理卷宗来说吧,它看似微不足道,但其中所隐含的规律却不是一眼就能看懂的,其中的每一页诉讼文书都是有其合理的摆放次序的。因此在这里说句题外话,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实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我本人就从中获益匪浅,所以我是非常支持这次实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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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间,又到了一年的暑假,本来已是离别家乡多时,加之校园非繁华热闹之地(隐晦之修辞,望懂之),本可在家好好享受,寻一众狐朋狗友出来吃喝玩乐,胡天酒地一番,谁知每天如此日子于小弟此类人实在过头,于是在父母半是强迫,自己半是自愿的状况下,决定前往实习。多番周折后,终寻得本地人民法院,无条件下义务当其实习生。二十天的社会实践实习生涯,就此开启。

首先略为介绍一下本地法院,也就是区法院的大致概况。因为是基层法院,且涉及事务众多,因此除了必须的刑事庭、行政庭外,民事庭分为四庭各司其职,分别处理民事侵权、债权纠纷、地产类纠纷和破产类案件,此外还有四个镇一级的基层法院处理基层事务,另外法警、执行等更为实务且必须的部门就在此表过了。

小弟当天一身轻装,首入门便感到门卫森严,看比邻之公安局有门卫把守相同,法院竟然门口也有门卫把守着,暗想当事人进出岂不麻烦?一问之下,原来法院对面还有个立案庭,专门接待当事人和代理人。联想近年一则当事人砍杀法官的新闻,便对此等安保级别恍然大悟了。再留心一看,对面应运而生了大量的律师事务所,看来此处还真是法律人集体出没的弹丸之地。另外需要强调的是,此处地处本区的旧发展区域,属于老城区了,区政府和大部分的职能部门都搬入位于新区的新办公大楼了,令人纳闷的就是堂堂人民法院和人民政府公安局竟然迟迟未搬走,仍留守在略显残破的旧城区。看此处川流不息,人头涌涌,出没的除了老人家和法律人外,其他多是“新花都人”了,实在让人疑惑。

未及细想,在阿姨(保密起见,不透露姓名,以下出现人物均为简称或统称)的带领下,来到了法工办,迎接我的是一plmm,(真实姓名如今亦未记起,不是不想透露)。此mm斯文得体,取一厚本予吾,令吾写上大名、学校等信息之。吾边写边略为观察其他实习生信息,顿感大为自豪,皆因放眼望之多是四流院校,令吾此三流学校学生顿感安慰及自豪之情。及后等候片刻,mm把盖上钢印之实习证赋吾,告之凭此便可免去门卫询问之不便。吾万分感激,此时突然闪出一六尺长人,三十岁上下,中等身材,有发福倾向,未自报家门便拉着我往外走。在行走期间,我细心观察我的实习证,终发现原来自己被分配到了民n庭。民n庭,就是民事诉讼第n庭的简称,接下来的20天,孤需待之地也。

中等男把我带进了民n庭四号办公室,一眼望去共五人次,各人均在办公桌上抬头瞄了我一眼便又埋头回去成堆的卷宗当中,除了r姐。r姐向我介绍了办公室各人,还有同为民n庭其他办公室的其他人。瞬间信息爆炸,芥末多名字让寡人如何记得住。兜了一圈回来,回到我的临时座位,定了定精,看看旁边那位帅哥,帅哥也正含情脉脉地看着我,终于……他说:“你好,我叫hrg(以下称h君)啊,我也是在这里实习的呀,我系广大的呀,多多指教。”我就“哦”的回应了一下,然后也稍微自我介绍了一番,然后就是短暂的沉默。这时候,x哥,也就是带我上来的那位中等男,开口叫h君教我做事,我马上就来了精神,开始听如何做我实习的第一件大事。孰料到,这是我实习的第一件大事,也是的一件大事,那就是……装订卷宗!装订卷宗诚然是件大事,诸位切勿轻视之。细想若没有装订归档,这凌乱的案件资料岂不无家可归老无所依?其实总结起来,除了此一重大深刻的意义外,个人还领悟到了两项裨益:1、装订归档是项繁杂的手工活,可以锻炼手工。装订工作首先要按照目录页上的顺序把一大堆繁琐的案件资料排列好,然后还要打印出此案的封面,然后对齐,拿强大的冲击钻钻出三个骇人的大孔,然后拿雪白雪白的绳子绑好这沓案宗,然后蘸上类似浆糊的胶水,封好。你以为这就结束了吗?当然没那么简单。还需要拿打码机给案宗打码,然后在目录页上写上相关信息,还要盖上书记员的大章,再写好案宗盒子的封面,如此才叫完成装订。如此繁复,你说还会得老人痴呆症吗?想得都难啊!2、装订的第一步就是排序,排序期间可以先浏览尽各项案件资料,也顺带了解了一下民事诉讼法了。如此一来,还算专业对口工作了。

诸位看官看到这,是否觉得我太多废话了?觉得我怎么把文字浪费在这有的没的上呢?其实啊,我不是在无病呻吟凑够字数,也不是过分矫情悲情渲染这装订于我实习之重要性,实际上,这就是我实习中最为重要,做得最多的一件事啊!孰可言其不重要呼!?

当然了,你断言说此20天全然是干这活那是不可能的,因为若然如此,我也不可能待得下20天。那么小弟在此还经历了些什么新奇有趣,鲜为人知,不足为外人道的奇闻异事呢?诸位看官切勿着急,容小弟慢慢道出。
其实在这期间我还经历了一件颇有意义的事,那就是旁听。所谓旁听者,于开庭时在旁听审者也。这本来是件令人激动的活动,岂知……当时的情形是如此的:当天我和h君步行至对面的法庭,旁听的案件,大概是原告将车置于被告某超市停车场内,岂知原告车辆被盗,要求被告赔偿未果,诉至法院。其实,我对开庭的期望不高,因为我早就知香港的律政电视剧都是装b的,现实并非如此,加上香港搞的是英美法系,我国是有中国特色的大陆法系,其区别之大我早就有心理准备。谁知,噩梦才刚刚开始。

一进门,首先就是惊讶法庭的狭窄,竟然才那丁点空间,比之学校的模拟法庭也小了不小,旁听席也只有那几个座位。顶着酷热,速录员宣布开庭,我本来想按照规矩站起来给法官鞠个躬,谁知原被告席岿然不动自看自资料,我还是马上按住自己坐下来了。法官是r姐,在循例宣读了几句后,终于开始来实质的,首先是请被告方反驳原告的诉求,看那被告代理律师肥头圆脸,望着手上的i pad半天,然后才支支吾吾的说起话来,听了半天,其实他的意思就是:原告证明不了他进去过被告的商场消费,也证明不了他进来过停车,因此不予赔偿。后来原告律师发言,也是一个鸟样,半天挤不出几个字,不禁汗流满面,默念是空调不给力罢了。然后r姐就主持了呈堂证据的质证,高潮就在这里了。看官可能会疑惑,高潮不是法庭辩论吗?还没到这点上,怎么就高潮啦?原因就是……质证完毕,本次开庭就结束了。因为证据多数还在警察叔叔那里,因此无法证实其“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关联性”。r姐大法官当即宣布,等证据到院后再审,然后宣布退庭。木槌再次敲响,这次我学乖了,看有没人站起来,果然,没人。这就是我的开庭见闻。往后r姐和她的书记员x哥再也没有叫我和h君去旁听了,因为他们明显看得出我们旁听后回来的脸上都写着两个字:无聊。另外还值得一提的是,x哥作为本案的书记员,是不需要出席的,这又一次让我开了眼界。因为当时速录员说到场人员包括谁谁谁的时候,确是有说到x哥的名字的,然而原被告都没有四处寻找他的身影,可见……嘿嘿……最后,小结一下吧。首先,本文在采用了大量口语化描述之余,也混合了不少文言文的语法,如此并非有意为之,也非对此文不敬,而是此乃个人发展出来的风格,以此应对此类文章最是适合。至于此类文章是个神马文章呢?其实就是应付了事的文章了。to be honest,此文老湿们到底会否从头到尾看看还是个问号,当然,如果我此文确被老师看到了,那老师也断不该因为我的胡扯乱诌而大发雷霆,因为,这是一篇原创的作文,最起码,这里的xx多字都是我坐在电脑前面一字一句的码出来的,其他的同学,我不敢说他们都是“复制——粘贴”出来了xx字,但无需确认他们的假,只要辨认出我的真,那此文便成功了。至于实习,其实真的无甚可总结的心得,因为接触的事务实在有限,况且在那办公室内耳濡目染,所感的无非是当代公务员,也可以说是官场的最一般现象,而法官、律师在我等愚人心中,早已是面目全非,部分人甚至额头除却利益二字再难见公正公义之身影,如此世情,令我这未入世的法学生情何以堪?所以为避免过于非主流,那些东西还是在此不表了。以下为唱红歌时间:

总的来说,这次的实习让我获益良多,让我对法学和法律实务有了深刻的理解和认识,让我对未来的学习充满了兴趣和信心,以后我要多加努力,多加留心进入法院工作的信息,对剩下的大学生活进行合理积极的规划,为成为一个公平正义的法官而努力奋斗。我是法律人,我自豪!我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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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法院实习报告(1)

20xx年7月17日到7月31日我在沅江市人民法院进行了为期15天的暑假实习,平时我们都是在课堂上学习理论知识,了解社会实践,但说到真正的去办案,去运用法律知识,我们都还没什么经验,所以本次实践课实习,成了我走进社会、了解社会的踏板。短短半个月的时间,除去周六周日,实际呆在法院里的时间只有十一天,但这十一天我却感触颇深。

一、实习过程与内容

我的实习是由内蒙古科技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和沅江市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一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被分在了刑一庭,这对我是有点难度,因为我们大一还没有学习刑法。由于刑一庭只有我一个实习生,难免有些紧张和担心,害怕自己做不好工作,为别人添麻烦。不过,这也是个锻炼自己的好机会,正因为是一个人,更是需要我独立迎接挑战。就这样,我满怀激情,正式开始了在沅江市人民法院的实习生活。 在刑一庭实习的半个月里,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事情。

1、整理卷宗。边整理边看,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 对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各种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

2、旁听案件。沅江市管辖人口较多,刑一庭又是沅江市人民法院管辖的事最多最杂的,几乎每天都有一个庭要开,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可以听的案子就比较充足。审判比较注重程序,法庭审理比较严肃,通过旁听案件,我对刑事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懂得了审理刑事案件关键在于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

3、做合议庭评议案件的临时记录。一些疑难案件必须采取合议庭的方式审理,在开庭审理休庭后要对案件的疑难点进行合议庭成员合议,我担当过几起案件评议时的记录,由于法官们在讨论案子时都是用沅江方言,能够完全听懂,但我还是不能完全记录的准确,平时我们在速记这方面锻炼较少,我觉得我们的教学活动中应该增加速记这方面的培训。

4、写一些法律文书。值得一提的是我在实习的15天里,曾草拟过1份刑事裁定书,尝试了自己写刑事判决书的稿纸,写过两份公告启示,这对我来说是非常大的考验,要知道,案子都是普通程序,写判决书要求将每个证据的主要内容都写出来,并指明该证据都证明了什么,通常要写十几页。要写出判决书,就必须对整件案子十分熟悉,将厚厚的侦察卷看透。虽然写的都是一些比较简单的文书,还是照着模板写的,但还是出了不少错误,就一份裁定书我写了四遍才合格!原因就在于措辞不严谨,法官让我改了三次才送给庭长签字,真是惭愧!回来后狂看司法文书写作的格式,后悔当初老师讲时自己没好好听,真是应征了那句古话,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须躬行。

5、跟随警官到各地方调查案件,送达法律文书。原先总以为送达文书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现在才知道不是那么回事,每件事都有它的难处和方法,一份传票送给被告有时要送很多次被告才肯接受,就是签收个送达回证就要给他们解释半天,因为在那些不懂法的人眼里,签字是件很慎重的事情,他们心里在想,这签了字是不是就判了啊,会不会对自己不利,有人甚至把门关起来故意不让我们进去,杜警官给他耐心的解释半天,给他说明送达回证签收只是表明你收到传票和开庭通知了。现在才体会到中国法治进程缓慢的程度了,普法教育任重道远。跟着杜警官出去办案确实学到了不少东西。

二、实习学到的知识

此次实习,我主要在刑事庭协助工作,同时我也经常参与档案室的管理。在档案室,我主要是协助整理档案,它让我对档案管理工作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也使我的实践能力在工作中得到了提高。同时,我也经常利用空闲时间翻阅各种案件,尤其是涉外型案件,让我开阔了眼界,了解到了更丰富的案例,并运用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去思考及判断各种案件的审理情况。看了许许多多的卷宗之后,尤其是一些有代表性的案件的审判结论和一些相似案件的不同审判,让我在开阔自己的思维的同时又学到了那些律师法官们的思维方式,同时又巩固了我的法律知识,也让我学到了一些课本以外的相关知识。 我以前从没在法院实习过,对书记员的工作更是一窍不通。面对自己即将独立工作,信心很不足。怕出问题,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还好大家不停鼓励我,给我增添信心。我认真了解了书记员工作的主要内容及要注意的事项。

书记员主要负责案件的记录工作,包括庭审笔录、送达笔录、询问笔录、调解笔录等等,还要负责一些案卷的整理装订工作及一些文件的打印送达工作。说起这记录工作,也许有人会认为书记员的记录毫无技术和难度可言,只是简单的记录罢了,但作笔录其实是大有学问的。本来我就对记录这个工作完全不了解,写字速度又不快,再加上没有经验,不知道各种记录应有的格式,一开始完全摸不着门道,闹了不少笑话。各种记录都有一定的规律和格式,只要掌握了这些基本的规律和格式,记录就会简单很多。另外,在法庭调查的部分,记录也是有规律可循的。有些程序是反复循环的,将其他固定的话反复写,就能省去很多功夫了。要有较强的归纳能力,明白提问者和答问者要表达的主要意思,迅速地分析出哪些是重要的内容,删掉不必要的内容,并将口语化的语言尽量转化成书面语言记下来。而要做到这一切,还有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听得懂。

三、实习结束后的心得

法院里的实习让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把全国设法学的院校比做一个瓶子,北大人大武大就是那个瓶子的盖子,我们的学校就是那个瓶子的底,现在法学没有专科生了,我们就成了垫底的,原来我总以为基层法院里法官们学历低,在法院呆了半个月后深入了解了才知道自己的盲目自大,知道了自己的无知,其实自己什么都不懂,现在本科生满大街都是,而自己就是那种底层学校出来的。在法院实习,做错了什么事,法官们可以说你还是学生,可以原谅你,但当走上工作岗位后再出错,就要承担责任,实习让我在学生和走上社会进入工作岗位之间有个良好的过度,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使我提前了解了社会,为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做好了思想和能力等方面的充分准备,为就业打好了基础,对我的将来有着极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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