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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实习报告

人民法官工作感悟。

即使是读同一本书,不同的人都会不有不同的心得。对于阅读或观看过的作品,用自己的话语把它写出来,我们称之为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写作训练,心得体会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关于好的心得体会要怎么样去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民法官工作感悟 ”,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人民法官工作感悟

我的法官情怀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转眼间,我已在**县人民法院工作近三年了。回想刚到法院参加工作的时候,我满怀激情和理想憧憬着未来的工作,面对即将展开的新生活,我如晨曦里展翅的鸟儿,面对那片蔚蓝的天空感到新奇和兴奋,充满渴望与期待。但是被分配到离家最远的偏僻法庭,心中难免有些失落。还记得报道的那天,是乘坐一辆长途汽车在崎岖的山路上颠簸了近3小时的路程才到达县城,接着又转车坐了近2小时的车程才到达目的地——**法庭。一座三层的小楼矗立在镇上的老街上,房子虽小,好在五脏俱全。这就是我以后工作生活的地方,心中不免有丝怅然。庭长好像看出我的怅然,很热情地为我介绍情况,分配到清闲的工作岗位上。我了解到庭上只有三个人,却负责四镇二乡法律知识宣传、诉讼、庭审、判决时,我为他们的敬业精神所钦佩。除此之外,庭里还要配合地方党政安排的其它工作。就这样,我后又调入蒿坪法庭参加工作。在近三年中我默默接受着命运的洗礼,向老同事学习,借助创建学习型机关,利用完成好日常工作的闲余时间给自己加压,全心投入到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中,特别是报考司法考试后的学习之中。刚开始面对着一座座高山只会暗自嗟叹,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习近平总书记说:学习、学习再学习。

去年,我调到了县法院立案庭工作,与之前在基层相比事情更多了,在一起工作的同事更多了,办公环境更好了,现在的大厅宽敞明亮环境优美设备齐全。不过这正是我所企盼的,因为我希望自己能更忙些,能多学点东西来充实自己。

**是个好地方---富晒茶乡。近三年的时间过去了,我们的各项工作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虽然我还是在立案信访大厅工作,从事着一线司法基础工作,而且接触到的工作也比较繁琐,无论是申诉、调查、调解、庭审、审判;无论是宣传、讲解、综合治理、严打、法院进农村、质效考核我都会积极参加。随着信息化的稳步推进,县院还开展了网上QQ群、实施“无病咨询,有病治病”法律援助活动,不仅以科学可行的方法方便了群众,践行了群众路线,优化了办事途径,而且大大提升了司法效率。在感受这些司法工作变化的,不仅丰富了我的人生阅历,也带给我对司法工作的更高要求。

我非常喜欢司法工作。三年来,我院坚持以“六突出六推进”兴院宗旨,以“真心帮扶暖人心”为目标,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唱响“审限管理、审判质效管理、建设平安紫阳”口号,充分发挥司法为民的作用,着力于为群众服务,严励打击违法侵权行为,通过开展集中化解信访百姓活动,我感到由衷的自豪和欣慰。

能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是我的梦想。十八大三次会议对建设法制中国描绘了新的蓝图,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一名80后的现代司法工作者,对此充满了信心。“真心帮扶暖人心”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一种责任、一种追求。能为新时期司法工作发展助力,我就会感到自身价值的体现;能为维护人民权益出力,我们就会感到快乐。我在一个极其普通的岗位上,凭着一股热爱司法、公正高效、乐于奉献,契而不舍、孜孜不倦的执著信念和奋发精神在平凡的岗位上实现中国梦、司法梦、我的梦,我感到了幸福和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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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官为人民心得体会


人民法官为人民心得体会

“人民法官为人民”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政法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必须把人民满意不满意做为衡量工作的重要标准。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广大法官要自觉做到“想为人民、能为人民、真为人民”,最终把“为人民”的各项举措化为人民群众的深切感受,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到满意。
一、要让人民群众满意于公正

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人民群众对公正的价值追求是永恒不变的。当前,在改革发展持续深入、各种矛盾不断凸显的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公正的诉求越来越强烈,对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维护公正的要求越来越迫切。人民法官为人民,归根结底要通过审判执行工作,彻底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要确保实体公正。“法律是善良与公正的艺术”。人民法官执法办案,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既尊重法律事实,又尊重客观事实,努力使依法作出的判决与依道德作出的判断有机统一起来。另一方面,要确保程序公正。坚决防止重实体轻程序的不良倾向,严格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坚持平等对待当事人,确保各方当事人的诉权得到充分保护。再一方面,要确保过程公开。“公正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过程不公开,人民群众就无法对审判活动和结果做出客观、正确的评价。要通过立案、审判和执行的全过程公开,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赢了让其感到“赢得堂堂正正”,输了让其感到“输得明明白白”,真正让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司法的公正。

二、要让人民群众满意于高效

迟到的正义非正义,不讲效率的司法不是公正的司法。现代社会是一个讲效率的社会,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效益。具体到法院工作中,人民群众容不得司法活动拖沓冗长,不允许诉讼过程旷日持久,特别是对个别案件久审不结、久调不决、久执无果等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尤为强烈。广大法官要切实增强效率意识,不断加快办案节奏,及时满足人民群众的诉讼要求。一是要加强审判管理,重点加强流程管理,坚决杜绝超审限、超期羁押等现象,在提高审限内结案率的基础上,想方设法让当事人少等待一天。二是要强化诉讼调解,进一步提高调解效率,按照合法、自愿原则,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切不可因工作失当,误了最佳时机。三是要简化办案程序,尽可能适用简易程序,积极探索民事小额案件速裁和一审终审制度,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坚持避繁就简,用最快捷的方式满足群众最迫切的诉求。四是,要加大执行力度,着力构建执行联动威慑机制,以最快的速度维护法律的严肃性,维护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

三、要让人民群众满意于方便

方便不方便,是人民群众评价司法工作的重要标尺。俗话说,细微之处见精神。人民法官为人民,就要事事处处体现出对当事人的关心。工作中,要设身处地替当事人着想,“宁可自己多出力,不让百姓多跑腿”,努力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多方面的司法便利。一是对诉讼知识不足的,要“送法下乡、送法入企”,普及诉讼知识,提示诉讼风险,引导合理诉讼。二是对立案不方便的,要积极推行电话立案、网上立案、上门立案、预约立案、休息日立案等方式,确保法院大门永远向群众敞开。三是对参与诉讼不方便的,要通过设立巡回法庭,实行就地开庭、巡回审理,努力把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到群众身边。四是对确有经济困难的,要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正确运用诉讼费减缓免措施,确保有理无钱的群众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五是对农民工、下岗职工等特殊弱势群体,要提供特殊司法服务,广辟司法绿色通道,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要让人民群众满意于温暖

对待当事人的态度,是法官给人民群众最直接的感受。它不仅反映了队伍的作风素质,更体现了法官的“人民性”本质。近年来,人民群众对人性化司法的呼声越来越高,渴望被尊重的愿望越来越强烈。这就要求广大法官必须牢固树立“以当事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像对待自己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那样对待当事人,把人民的需求当做自己毕生的追求,切实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具体工作中,一是要进一步转变审判作风,彻底改变个别法官“板起脸来问话,背起手来走路”的衙门作风,真正把当事人的事情当做自己的事情来办,努力把好事办实办快办好。二是要进一步讲究司法礼仪,充分尊重当事人的人格权,讲文明话,干文明事,做文明人,让人民群众充分沐浴到法治文明的温暖阳光中。三是要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特别注意开庭要守时,约见当事人要守时,不该承诺不得乱承诺,承诺了的就一定要依法履行承诺,让当事人时时处处感受到被尊重。四是要进一步增强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善于用法理、感情、人格、艺术的力量去做群众工作,注意用群众语言回答和处理问题,让群众听得清楚、听得明白、听得亲切,努力提高司法的亲和

人民法官为人民心得体会第2页

力。

五、要让人民群众满意于清廉

人民群众是可敬、可爱、可亲的,但同时也是可畏的。对司法不廉现象,人民群众不仅不满意,而且非常痛恨。“人民法官为人民”不仅要“为”人民,还要“畏”人民。一个法官有一次不廉洁行为,他的功绩就要被大打“折扣”;一个法院有一名法官出了问题,整个法院的形象就会严重受损。面对日益严峻的反腐倡廉形势,广大法官一定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下大力筑牢自身防线。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五个严禁”规定,紧紧抓住审判执行最容易出问题的关键时期、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充分发挥“五个严禁”规定的“紧箍咒”和“护身符”作用。二是要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充分利用正反典型进行正面引导和负面警示,教育引导广大法官“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三是要完善廉政机制,在健全完善“四不为”廉政建设机制基础上,积极探索廉政监察员制度,实行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四是要加大惩处力度,对出现腐败问题的害群之马,要严惩不贷,绝不姑息,坚决清除出法官队伍,始终保持法官队伍的纯洁性。

人民法官为人民学习心得体会


        在最高院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全国各地人民法院切实增强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真正做到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笔者认为作为一名法官,要重点从以下六个方面加强建设,才能更好地搞好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
        (一)在“德”上强修养。德为安身立命之本,德立而百善从之,自古以来,中华民族极为重视道德方面的修养。作为新时期的法院工作者,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是做好一切工作的首要条件。小胜凭智,大胜靠德,要想完成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就必须始终把政治建设置于队伍建设的首位,同时不断加强道德修养,不断提高道德认识、陶冶道德情操、锤炼道德意志、提升道德境界,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警头脑,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国情意识、群众意识、法律意识,使法院队伍永葆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特别是法院领导干部,要按照德才兼备的要求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综合素质,真正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坚持以与时俱进的态度学习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真正做到政治过硬、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克己奉公,常怀为民之心、常行亲民之举。
        (二)在“知”上大充实。“学以立志”、“学以养德”。一名优秀的法院工作者,必须具有广博的知识,不仅具备法律知识,还要具备人文和社会知识。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的不断健全,以及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都对法官素质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作为审判机关,法院每天都与社会上各种人打交道,审理的案件形形色色、五花八门。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深刻变化,社会阶层分化十分迅速,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许多社会问题开始显现,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人民内部矛盾初步呈现了群体性事件多、矛盾易激化、新型案件多、处理难度大的特点。法院工作的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业务性非常强,而且审判的案件也非常复杂,涉及的领域极为广泛。这就要求法官不仅要学好法律业务,还要掌握一定的社会生活知识、人文知识,这样才能在审理案件、调解纠纷、化解矛盾时抓住关键问题,做到准确无误。因此,不断提高法官的文化层次,拓宽法官的知识面,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刻不容缓的要求。
        (三)在“能”上重培养。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合格、思想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湛、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是我们矢志不移的追求,更是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司法理念的坚强基石。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必须具有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解决法律纠纷、实现案结事了的能力。每位法官都要辩证看待“知”和“能”的关系,科学全面理解“能”的本质内涵,坚持不懈地提高认识和把握大局、社会矛盾、社情民意、法律精神以及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在审判工作中,要克服机械司法、就案办案倾向,做到既明断是非、公正裁决,又善于做调解和服判息诉工作,从根本上化解矛盾,追求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效果和辨法析理、胜败皆明的境界,更好地掌握调解这一高素质的司法能力,努力实现司法的终极目标和最高价值。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法官工作感悟


篇一:法官工作感悟

何谓美?何以揣摩之、表达之、实现之、运用之、衡量之、评价之,始终是善感人士不倦思考、孜孜追求的永恒命题。其间种种疑问,公断是非,犹如沉梦,恰是雾中楼阁、仙人迷境,令人向往,使人茫然。她总在激情刹那,或是电光之间,勾动悟性,又转瞬即逝,似有若得,欲寻无处。隐隐之间,她已成为我心中那似解难解欲罢不能的心结……

我始终相信,正如事事皆有因果,万物总有情趣,“美”虽非时时可见,但却又是无处不在的。即使残酷如战争,也有指挥的艺术;贫瘠如荒漠,也有敦煌的绚烂;纷争如五代十国,也孕育了魏晋南北的风骨……苦难成就了美,就如放逐成就了屈子的离骚;漫长成就了美,就如岁月成就了仲尼的渊博;羞辱成就了美,就如肉刑成就了司马迁的史家绝唱……该不会错的,美总归可以创造!只要你有心为之。

曾记今春3月风起之时,乍到民一庭,对新的工作与意象,我曾怀有这般美好的憧憬:微微一笑之间,便已洞悉关键,深深一眸之中,早已直抵人心,言语间纷争定止,谈笑中冰释前嫌,举止处便有道理可循,落笔时就是公平正义--何其洒脱漂亮的才子法官形象啊!回到现实,诸君问我感受如何,想听真心话否?--愁煞人!当时之状况,于我而言,至今难忘,恰似无头苍蝇夜里乱飞,又好似漫天飞雪横扫衰草--错漏无数、丑态百出,完全与美无关。

由于遗漏,我曾二次开庭;由于紧张,我的独任庭审“首秀”便引来旁听人员的窃语私笑;由于无知,我的判决书曾经只能写到“本院认为”便长期罢工;由于遗忘,我的案件曾经直逼审限,急坏庭长……是的,作为我的直接领导,是需要巨大的包容和极大的耐心的。无法想象,面对一个新手,看着他整天毫无章法的运转,还要随时准备为其处理种种突发事件,何人还能保持住心底的那份淡定?每当我小心翼翼地向其坦白过失,寻求帮助,并准备接受骤雨般的批评,他总是淡淡的捧出解决之道,又淡淡的点明注意之处。潜移默化间,我也逐步被这淡淡的气场所感染同化。有时我甚至怀疑,我所经历过的一切,做出的种种糗事,他怎会如此熟悉,感同身受,莫非他也曾像我这般迷茫与无助?在我看来,面对纷繁复杂的实体纠纷和程序操作,需要工作和时间的积淀,才能做到洒脱自如、游刃有余,除此难有他法,而现实的需要又将年轻一辈急速地推向审判的前台,使其手足无措,但从前辈的身上,我似乎看到了从丑小鸭向白天鹅华丽转变的过程。

美人曾经乱发时,荷花总有出泥日。面对烦乱、迷茫、艰辛、苦难等等波动人心的负面因素,若以更为激烈的姿态去抗拒挣扎,难免思维混乱、精神耗散、一错再错。若淡然处之,哪怕强作镇定,直至不为所动,而为当为之事,以恒持之,你便可成就那美妙之人。华丽转身的过程,虽动心,须忍性也。

法庭便是我追逐“美”的试验田和观察站。实地感受,法庭就是是非之地。它是纷争的场所、对立的空间,争执的容器,即便你刻意美化其环境,粉饰其太平,封锁其冲突,其矛盾始终存在,不在表面,也在人心。人心不畅,虽无声总有怨,此时无声,彼时惊雷。放眼看去,法庭也是是非集结之地,其将社会中分散的是非集中在一点处理,将整体的隐患汇聚于局部解决,以自身之烦乱换取大局之和平,以数十人之纠结实现百万人之安定。由此可见,此数十人便是那定纷止争的数十人,此地便是那矛盾消融之所,美丽孕育之处。故法庭之美,美在人心,其以法官之理性,引导众人之理性,以法官之公正裁量,指引迷途心灵回归正道,以法官内化之美外化于世,引领法治国家之风尚。从此角度观之,法庭又是美丽人心的净化地,法官则是美好法制的领路人。

但“美”总是相对的,也总处于一种理想状态,现状也许与我们心中的标准尚有距离,甚至相去甚远,但“美”值得追逐。取乎其上,得乎其中,只要我们心中包含大美,哪怕能力有限只能达到中美,甚至因环境的制约最终只实现了小美,但积小终成巨大,汇聚事业的小美,成就人生的大美,这便是我的人生艺术、美丽哲学。

篇二:法官工作感悟

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梦”的深情阐释,虽然语言简练却情真意切,如春风化雨;虽然字数不多却铿锵有力,似层云荡胸。

然而,由于职业分工的不同,每个人对“中国梦”仍有自己不同的解读,必然也注定着各自的梦境亦有所不同。肩负“公堂一言断胜负,朱笔一落命攸关”的人官,对“中国梦”的解读则是“法治之梦”,所追求的目标就是让老百姓人人都能生活在法治的阳光之下。

有梦想就有希望吗?答曰:非也!仅有梦想而不为之上下求索,谓之南柯一梦。虽然为之付出、为之探索,但心存诡异、杂念横生,必然会梦断魂消。对于法官而言,要成就自己的“法治之梦”,其外在因素固然离不开不懈的努力与艰辛的奋斗,而最容易被人忽视的则是内在因素,那就是法官必须要有坚定的信仰和正确的价值追求,这才是实现梦想之根本和基础。

实现法官梦,务必要践行忠诚为民的宗旨。忠诚铸就人格,忠诚可靠才能更好地立身做人。忠诚是一杆无形的天秤,能够得出灵魂的美丑、道德的高下、人间的善恶。正因为如此,古往今来,许多明哲之士都把忠诚看得比生命更珍贵,用宝贵的生命诠释了自己的忠诚。三国时诸葛亮矢志“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清代林则徐誓愿“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当代孔繁森用“青山处处埋忠骨,一腔热血洒高原”,表达自己在雪域高原建功立业的抱负……

作为人民的法官,践行忠诚当然势在必行,因为这是法官的命脉。而这种忠诚,来源于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的忠诚,对法律的忠诚。头顶苍天,脚踏大地,不求问天问地,但求问心无愧,只有做到忠诚,我们的党才能放心,人民才能安心,法律才能保证公正实施。

人民性是我国司法体制的本质属性,这就决定了法官要为民,也只能为民。法官始终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群众当成亲人,胸怀为民之情,切实做到不论案件标的额大小,不论案情繁简,不论当事人财富多寡,也不论当事人亲近疏远,都要柔怀揣天平、铁肩担道义、厚德载清风,本着良知和正义适用法律。哪怕说尽千言万语、想尽千方百计、跨越千山万水、历经千辛万苦,只要有一点希望,都要为之一搏、倾力而作。始终将人民的深厚感情贯穿于办案的全过程,在感情上尊重群众、贴近群众,用真心、真情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真正做到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帮人民群众之所需。

在我们身边,谱写忠诚之心、爱民之情的法官枚不胜举、比比皆是。“慈母法官”詹红荔、“平民法官”陈燕萍、“爱心法官”厉莉……她们用自己淡泊的心境诠释着法官的信仰,用“化千家愁、解万家难”的执着践行着自己对人民司法事业的忠诚!是我们实现法官梦的标杆,值得推崇和学习。

实现法官梦,务必要恪守清正廉洁的本色。古往今来,清正廉洁是为官之道的一个永恒话题。就是因为不能清正廉洁,不知多少官员为此落马,甚至于命归黄泉。他们的沉痛教训,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告诫我们一定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诱惑。毛泽东说过,房子是应该打扫的,不打扫就会积满了灰尘;脸是应该经常洗的,不洗也就会灰尘满面。作为法官,同样需要不断地自省、自警、自醒、自励,因为清正廉洁是实现法官梦的“守护神”。

一纸裁判是关系每一位当事人命运的大事,司法的公正是法官孜孜以求的目标。廉而生威,贪而致腐,法之天平,容不得半个金钱法码,否则,天平就会倾斜,法的尊严、法官形象甚至人格也随其倾之殆尽!所以,法官必须要牢记“俭以养德”的古训,严于律己,守住清贫。以“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为起点,从“小节”做起,修身养性。要“安于贫而乐于道”,清淡简朴,知足常乐,洁身自好,任何情况下都要经得起金钱、美色、关系、权力的考验,在各种诱惑面前都不得越“雷池”半步,做到“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物不拿”、“不净之地不去”、“不正之友不交”,彻底谨防被大千世界这个“大染缸”中的异色所污染。

壁立千仞,无欲则刚。一名法官,必须学习莲花那种“出淤泥而不染,濯清莲而不妖”的高贵品质,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姿态,认真践行“宁作清水之沉泥,不为浊路之灰尘”的誓言。只有做得正,才会心中无愧;只有行得端,才会胸怀坦荡;只有判得公,才能让百姓心服口服,才能彰显法律的威严。所以,法官要从切实为民掌好权、执好法上做起,清清白白办案,堂堂正正做人,永远保持清正廉洁,让人们真正从司法廉洁、公正中看到我们民族的希望,看到美好的未来,这才是一名法官的立身之本。

实现法官梦,务必要传承海纳百川的气度。“宰相肚里能撑船”告诉我们:做人要大气,要把眼光放长远,不要因为芝麻大点小事而斤斤计较。“大气”是一种高尚的人生追求和恬淡的人格境界,它代表着一个人的雅量和襟怀,其实这也是一种极好的心态,这种心态能使你处惊不变、淡定从容、能屈能伸、能进能退,正所谓“宠辱不惊,看窗外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上云卷云舒。”如果一个人能有这样的开阔心胸,不要说做宰相,就是做平民,也一定会做得洒脱、滋润。

作为法官,更应该沉得住气,受得了委屈。对待错误和不理解的批评意见,要正确对待,耐心解释,心地无私天地宽;对待毁谤和流言蜚语,要坦荡处之,坦荡容之。面对当事人,由于他们满腹疑虑、柔肠百结,必然会怨气十足、牢骚百出,法官如果没有足够的忍耐,没有平和的心态,没有博大的胸怀,一定会无法忍受这种“羞辱”,势必会相互对垒,导致在处理案子之中往往会一碗水端不平,一把尺子量不到底,公正司法为人民的崇高理念令人堪忧。

其实,任何误会、诋毁、怀疑最终都会消除,错误处分可以申辩,也终会解除,关键是要自信,要受得住委屈,不能因一时的委屈而怨声载道,消极沉沦。在误会面前,法官要胸襟坦荡;在挫折面前,法官更要有无私、达观的坚强意志。所以,当法官拥有了海纳百川的包容之心,才能忍受委屈,才能客观公正、不偏不倚的审理案件,用自己的良知来平衡天平的砝码。

综上所列,我们不难看出,忠诚为民是实现法官梦的“立脚点”,清正廉洁是实现法官梦的“保护神”,海纳百川的气度是实现法官梦的“生命线”。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有了这些坚固牢靠的“铺路石”,只要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我们坚信法官的“法治之梦”一定不会再遥远,“中国梦”才能向着“长风破浪会有时”的明天迈进。

篇三:法官工作感悟

“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为别人主持正义,我们有这个机会,就不能辜负手中的权力。”--题记

踏入XX法院的办公楼,地面干净而明亮,楼道上四处悬挂的金匾无声地提醒着我们:怎样做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官,才能不辜负这国旗

下最光荣的职业。

坚持公正的裁判公正是司法的生命。“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法院的公正裁判是公民权利的最后一道防护墙,是恢复权利本来面貌最普遍的公力救济方式。惟有坚持裁判的公正,才能真正地为民众维权,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才能更好地建设法治国家。

锤炼高尚的品格

美国着名学者哈耶尼提出:“对正义的实现而言,操作法律的人的质量比其操作的法律的内容更为重要。”相较于业务水平,法官的职业道德显得更为重要,因为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作为一名法官,我们要时刻谨记我们的职责。我们所做出的每一个裁判都与当事人的权益休戚相关,深入而言,对法律的正确实施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因而我们要做到慎思笃行,依法裁判。

适用透明的程序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惟有司法透明才能让民众放心,才能信任法院的判决,才甘心遵守法院的判决。

专注裁判的效力

“案结事了”是司法工作的基本职责,每一个来到法院寻求法律庇护的人都希望能够“事了”。“案结”是形式,“事了”才是实质,追求形式正义是为了更好的实现实质正义。无论是形式正义,还是实质正义,我们都应该认真去依照法律去判案,这样才能更好地把两者结合起来,实现双重正义,让法律深得人心,真正成为一把人们保护自我的利剑。

结合法院工作的实际情况,我谈几点学习体会和认识。

第一,深刻认识法与法官的关系。法官代表国家行使法律赋予的审判权,只能在法律规定的权限和范围内,按照相应的方式和程序行使权力,任何违背法律意志和原则的行为必将受到应有的惩罚。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官是法律的践行者,法律追求的目标和效果在很大程度上要通过法官的行为来实现,所以法官代表着法院的形象,法官必须忠实于法律,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法院的形象。

第二,深刻认识人民与法官的关系。法官必须是人民的法官,法官的行为要时刻体现出司法的人民性,任何脱离人民群众的思想和行为都是危险的,法官必须忠诚于人民。法官手中的权力来源于人民,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而绝不能用手中的权力来谋取个人和少数人的利益。同时,有权必有责,用权必受监督,法官要自觉把权力的行使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养成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的习惯。

第三,结合实际,切实改正司法作风。

首先,法官应当是一名法律服务者。法官追求的目标只能是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并在社会上实现更广泛意义的公平与正义。所以法官要转变思想,端正工作态度,任何对待当事人态度蛮横,出言不逊,急躁,不耐烦,不认真的态度都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有损法院和法官的形象。

其次,法官是一名中立的裁判者。法官在审判席上做到公正不阿、客观中立、细致冷静、审慎决断,在日常生活中也应该保持谨言慎行、勤俭节约、廉洁奉公、成熟稳重,不能随心所欲、瞻前顾后、刚愎自用、奢侈腐化。作为中立的裁判者,只有具备让人敬佩和尊重的品德,在面对社会、伦理、情感、利益等各种因素混杂纠结时,能以较高的道德价值标准作出合理合法的评判,才能获得社会的公信和认可,才会彰显法律的威严和追求。同样,要实现司法公正,就要塑造良好的法官形象,就要培育法官的精神形象。形象公正的法官更能直接地显现自己的品格魅力,并将个性的魅力充分地融入审判实践中,更能真正实现案件审判中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最后,法官是一名纠纷的解决者。当前社会矛盾复杂,各种不稳定因素大量存在,法官要尽最大的热情和耐心,最大的努力和限度去解决各种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想起研究生毕业分别之际,导师周清林教授知道我即将奔赴基层法院工作,赠我一句话:“头悬正义之剑,心怀赤子之心,守住法官的道德良知和法律底线”,希望能与广大法院干警共勉。

篇四:法官工作感悟

大地因绿色显生机,江河因浪花显活力,祖国因阳光雨露显繁荣,社会发展因法治显规范。法官,共和国的卫士,社会正义防线的最后守护者,一个神圣而庄严的职业,多少有志青年为之热血沸腾、慷慨激昂。从穿上制服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我们与责任、与奉献、与牺牲结下了不解之缘。在法官光辉形象的背后,更多的是忠实于人民的利益,公正廉洁,默默奉献。

古人云“公生明,廉生威”,“吏不为我严而畏我廉,民不服我能而服我公”。公正和廉洁自古以来就是为官的一条标准,更是我们新时期法官在为人处世、开展工作时必须时刻牢记的一条准则。只有依法办事,严肃法纪,不唯上,不唯情,不唯利,不怕恶,我们才能真正树立起公正的司法形象。只有头脑时刻保持清醒,用好手中的权力,廉洁奉公,拒腐蚀,永不沾,我们才能始终保持人民公仆的廉洁本色。

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有这样一群人值得我们铭记:从铁面无私的包拯,到断案如神的狄仁杰;从明察秋毫的宋慈,到“一枝一叶总关情”的郑板桥,他们除了法律,别无所崇,除了良知,别无指引,除了正义,别无追求!历史车轮滚滚向前,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显着成效,伴随着这个时代到来的新一代法官脱颖而出。如首都北京的宋鱼水,坚持十几年无一案件因裁判不公被投诉举报,没有收过当事人一件礼品,没有办过一件人情案,被誉为“倾心为民的好党员、公正司法的好法官”;如云贵高原人民的骄傲蒋庆,始终恪守自己的人生信条,用自己短暂的一生谱写了一曲司法为民、清正廉洁的壮丽篇章;又如扎根基层、执法为民的全国模范法官陈燕萍,坚持公正司法、和谐司法、能动司法,筑起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清正廉洁楷模的先进事迹让我们的心灵受到震撼,更让我们在清正廉洁的道路上自觉任重道远。去年九月,当我满怀激动地踏进庄严的南长法院,第一课就是学习纪检组组长专门印发给我们的廉洁司法相关资料。由此可见,常怀廉正之心,时刻保持思想上的警惕,对于一名公务员、特别是法官来说是何其重要。而在日后的工作实践中,通过领导和同事们的言传身教,我更是真切感受到了胸前那枚徽章的份量。为保证当事人的利益不受侵害,我们的法官会在收到案件的第一时间就马不停蹄地外出进行财产保全,连续几天的奔波再苦再累也毫无怨言。而面对当事人的“心意”时,小到茶叶、香水,大到购物卡,我们的法官都坚决退还,或者自觉上交有关部门。雷厉风行的办事风格、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让我们的法官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信赖和一致好评。

“壁立千仞,无欲则刚。”唯有抛开了荣辱得失、舍弃掉名利枷锁,才能腰杆坚挺,步履轻松,成就功业。作为新时期的人民法官,我们应时刻牢记自己肩负的历史使命,不仅要有坚实的法学修养、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更要始终保持廉洁本色,执法如山,公正为民。

一名法官,惟有清白做人,才能使法律的天平不发生倾斜;一名法官,惟有清白做人,才能守护住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的胸间应当充满正气,法官的眼睛应当蔑视特权,法官的肩膀应当扶持弱小,法官的两袖应当一片清风!让我们为正义和道义而战,对法律和人民负责;让我们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在清正廉洁的道路上走得更加踏实,更加稳健;让我们把倡廉的颂歌唱响,让我们的青春和法徽一同闪光!

人民法官法治理念心得体会


人民法官法治理念心得体会
近一段以来,我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更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参加了中央政法委在全国政法系统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在活动中,对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学习,现将学习内容及心得体会汇报如下:
自去年底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一重大命题后,中央政法委按照罗干、周永康同志的指示和要求,组织中央政法各部门、各省(区、市)党委政法委、有关专家学者,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充分论证,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结合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的实际,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理念教育。这五个方面,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一是依法治国的理念。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才能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才能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二是执法为民的理念。执法为民,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在政法工作上的体现。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弄清为谁执法、靠谁执法、怎样执法这个根本问题,才能保证政法干警恪尽职守、勤勉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公平正义的理念。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目标,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任务。只有坚持公平正义,做到合法合理、平等对待、及时有效,才能实现公正执法,才能真正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四是服务大局的理念。服务大局是政法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政法干警有效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其他各项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工作,克服单纯业务观点,注重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五是党的领导的理念。坚持党的领导是政法干警必须遵守的根本政治原则。政法干警要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经受住政治风浪的考验、严格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关键是要增强坚持党的领导的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内在要求的一系列观念、信念、理想和价值的集合体,是指导和调整社会主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方针和原则。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从中国社会主义国体和政体出发,立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发展的时代要求,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为指导,深刻地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精神实质和基本规律,系统地反映符合中国国情和人类法治文明发展方向的核心观念、基本信念和价值取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和精髓。胡锦涛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宪法公布施行二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说:“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是我们党在总结社会主义国家兴衰成败的经验,特别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法制建设的经验,借鉴现代法治理论合理成份的基础上形成的基本理念。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国体和政体的特点和要求。我们只有全面把握这一核心理念,才能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内涵。
作为一名共产党领导下的政法干警,通过学习我决心做到以下几点:
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通过教育,搞清楚应当坚持什么、反对什么、防止什么。在借鉴国外法治成果的同时,注意抵制西方“法治思想”的负面影响;在坚持社会主义法治优良传统的同时,注意纠正不合时宜的落后观念,使正确的思想得到坚持,错误的思想得到纠正,模糊的思想得到澄清,不适应新形势要求的思想得以更新,不断强化和坚定广大干警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增强用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坚定性。
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要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回顾、查找和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提高对敌斗争、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打击预防犯罪、驾驭治安局势的能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严格公正执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服务经济建设、促进改革发展的能力,以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
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本着边教育、边改进、边建设的思路,针对在教育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抓住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岗位和环节,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同时,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原则、内容和要求在各种规范化建设中得以体现,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得到贯彻,使我的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总之,要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真正使广大人民群众对我的工作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做合格的人民法官-学习蒋庆心得体会


做合格的人民法官-学习蒋庆心得体会
做合格的人民法官-学习蒋庆心得体会
蒋庆同志是全国法官的模范,更是西部法官全面学习的榜样,她的人生凝聚着法官所应有的信念与追求,她的事迹闪现着法官所应有的品质与才华。学习蒋庆同志,要学习她坚定的职业信念,忠于宪法与法律,以强烈的责任心维护司法公正;要学习她明确的职业宗旨,忠于祖国和人民,牢固树立司法为民;要学习她不懈的职业追求精神,刻苦学习,掌握精湛的审判业务技能;要学习她高尚的职业道德,严于律己,恪守清正廉洁。
一、忠实践行司法为民
蒋庆同志是基层法院一位普普通通的法官,她坚守“工作完美,为人诚实”的人生誓言,以“九不可”原则为座右铭,在平凡的岗位上,奏响了人民法官恪尽职责、司法为民的时代旋律。
蒋庆同志的事迹感人至深、催人奋进,她是新时期人民法官的楷模。向蒋庆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她矢志不移地忠于党和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掌好、用好法律赋予人民法官的司法权力,公正司法,清正廉洁的崇高精神;就是要学习她时刻铭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满腔热情察民情、排民忧、解民难、保民安的高尚情操;学习她始终坚持政治上严格要求、工作上追求完美、生活上淡泊从容的人生信念。
我们要以开展学习蒋庆事迹的活动为(请登陆政法秘书网)契机,认真开展创建“学习型、创新型、廉洁型、文明型、服务型”法院活动,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全面加强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努力锻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法官队伍。同时,我们要大力发现、培养和宣传一批先进典型,在社会上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二、做合格的职业法官
“法官是很神圣的官”(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这是蒋庆最喜欢的至理名言。它蕴含着深刻的法制思想,在这种法制理念的支配下,评价当官的社会价值,不是论手中权力的大小,也不是看其职务高低,而是从法律至高无上这一特定社会意义,来看待法官的社会历史责任。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法制是维护社会稳步发展,推进社会循序渐进的重要保障,法官在人类历史发展中,始终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
这位毕业于贵州大学法律系的“科班生”,1989年就以自己的智慧与才能,顺利通过了全国律师资格考试,获得了一张可以通向个人致富的从业证书。15年过去了,蒋庆依然安居法院岗位。原来,蒋庆参加律考是为了检验自己的法律水平。她很清楚,中国的法官不是通向自身富裕的职业。但对法官职业的那份深厚情结,使蒋庆把法官的社会责任看得很重很重,她没有为追寻私欲而动摇当法官的信念,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一案一案,蒋庆总是那么严肃认真地履行着法官的职责。16年来,她刻苦钻研审判业务,全身心投入审判工作,一门心思埋头办案,力求每一起案件都能实现公正、高效。经她办结的两千多件案件,没有一件错案,没有一位当事人提出异议。蒋庆对自己的要求是:当我的法官生涯结束时,别人都会说我的工作是完美的,我为人类的正义贡献了微不足道的力量。
我们学习蒋庆同志,就是要学习她忠实于法律,忠实于人民,忠实于法官职业道德的坚定信念,不折不扣地履行法官的职责;就是要学习她心系群众疾苦,关心失足青少年的强烈社会责任心;就是要学习她积极进取,注重知识积累,不断提高司法能力的执著精神;就是要学习她淡泊名利、清正廉洁、甘于奉献、不计个人得失的高尚品格。



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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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为人民”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

胡总书记强调:“政法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必须把人民满意不满意做为衡量工作的重要标准。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广大法官要自觉做到“想为人民、能为人民、真为人民”,最终把“为人民”的各项举措化为人民的深切感受,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到满意。

一、要让人民群众满意于公正

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人民群众对公正的价值追求是永恒不变的。当前,在改革发展持续深入、各种矛盾不断凸显的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公正的诉求越来越强烈,对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维护公正的要求越来越迫切。人民法官为人民,归根结底要通过审判执行工作,彻底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要确保实体公正。“法律是善良与公正的艺术”。人民法官执法办案,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既尊重法律事实,又尊重客观事实,努力使依法作出的判决与依道德作出的判断有机统一起来。另一方面,要确保程序公正。坚决防止重实体轻程序的不良倾向,严格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坚持平等对待,确保各方当事人的诉权得到充分保护。再一方面,要确保过程公开。“公正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过程不公开,人民群众就无法对审判活动和结果做出客观、正确的评价。要通过立案、审判和执行的全过程公开,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赢了让其感到“赢得堂堂正正”,输了让其感到“输得明明白白”,真正让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司法的公正。

二、要让人民群众满意于高效

迟到的正义非正义,不讲效率的司法不是公正的司法。现代社会是一个讲效率的社会,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效益。具体到法院工作中,人民群众容不得司法活动拖沓冗长,不允许诉讼过程旷日持久,特别是对个别案件久审不结、久调不决、久执无果等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尤为强烈。广大法官要切实增强效率意识,不断加快办案节奏,及时满足人民群众的诉讼要求。一是要加强审判管理,重点加强流程管理,坚决杜绝超审限、超期羁押等现象,在提高审限内结案率的基础上,想方设法让当事人少等待一天。二是要强化诉讼调解,进一步提高调解效率,按照合法、自愿原则,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切不可因工作失当,误了最佳时机。三是要简化办案程序,尽可能适用简易程序,积极探索民事小额案件速裁和一审终审制度,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坚持避繁就简,用最快捷的方式满足群众最迫切的诉求。四是,要加大执行力度,着力构建执行联动威慑机制,以最快的速度维护法律的严肃性,维护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

三、要让人民群众满意于方便

方便不方便,是人民群众评价司法工作的重要标尺。俗话说,细微之处见精神。人民法官为人民,就要事事处处体现出对当事人的关心。工作中,要设身处地替当事人着想,“宁可自己多出力,不让百姓多跑腿”,努力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多方面的司法便利。一是对诉讼知识不足的,要“送法下乡、送法入企”,普及诉讼知识,提示诉讼风险,引导合理诉讼。二是对立案不方便的,要积极推行电话立案、网上立案、上门立案、预约立案、休息日立案等方式,确保法院大门永远向群众敞开。三是对参与诉讼不方便的,要通过设立巡回法庭,实行就地开庭、巡回审理,努力把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到群众身边。四是对确有经济困难的,要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正确运用诉讼费减缓免措施,确保有理无钱的群众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五是对农民工、下岗职工等特殊弱势群体,要提供特殊司法服务,广辟司法绿色通道,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要让人民群众满意于温暖

对待当事人的态度,是法官给人民群众最直接的感受。它不仅反映了队伍的作风素质,更体现了法官的“人民性”本质。近年来,人民群众对人性化司法的呼声越来越高,渴望被尊重的愿望越来越强烈。这就要求广大法官必须牢固树立“以当事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像对待自己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那样对待当事人,把人民的需求当做自己毕生的追求,切实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具体工作中,一是要进一步转变审判作风,彻底改变个别法官“板起脸来问话,背起手来走路”的衙门作风,真正把当事人的事情当做自己的事情来办,努力把好事办实办快办好。二是要进一步讲究司法礼仪,充分尊重当事人的人格权,讲文明话,干文明事,做文明人,让人民群众充分沐浴到法治文明的温暖阳光中。三是要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特别注意开庭要守时,约见当事人要守时,不该承诺不得乱承诺,承诺了的就一定要依法履行承诺,让当事人时时处处感受到被尊重。四是要进一步增强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善于用法理、感情、人格、艺术的力量去做群众工作,注意用群众语言回答和处理问题,让群众听得清楚、听得明白、听得亲切,努力提高司法的亲和力。

五、要让人民群众满意于清廉

人民群众是可敬、可爱、可亲的,但同时也是可畏的。对司法不廉现象,人民群众不仅不满意,而且非常痛恨。“人民法官为人民”不仅要“为”人民,还要“畏”人民。一个法官有一次不廉洁行为,他的功绩就要被大打“折扣”;一个法院有一名法官出了问题,整个法院的形象就会严重受损。面对日益严峻的反腐倡廉形势,广大法官一定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下大力筑牢自身防线。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五个严禁”规定,紧紧抓住审判执行最容易出问题的关键时期、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充分发挥“五个严禁”规定的“紧箍咒”和“护身符”作用。二是要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充分利用正反典型进行正面引导和负面警示,教育引导广大法官“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三是要完善廉政机制,在健全完善“四不为”廉政建设机制基础上,积极探索廉政监察员制度,实行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四是要加大惩处力度,对出现****问题的害群之马,要严惩不贷,绝不姑息,坚决清除出法官队伍,始终保持法官队伍的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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