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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体会

十八届四中会心得体会。

你有你的想法,我有我的想法,每一个人的想法都不一样,体会心得一般分为学习体会,工作体会,教学体会,读后感,观后感。在日常的生活中,大家都写过心得体会吧,写心得体会为了更好的记忆,也是为了可以把这些感悟都记录下来。如何写好一份值得称赞的心得体会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十八届四中会心得体会”,欢迎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助益!

十八届四中会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首次以法治建设为主题,专题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必将载入史册。

法治中国的春天到了!

以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为节点,法治中国建设将进入一个新阶段,依法治国如同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必将带来执政方式的变化、执政水平的提升,法治将搭建起更牢固的框架、更规范的轨道,让改革发展各个领域能够健康平稳地前行。

管用而有效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让法治成为一种全民信仰。法治信仰,是人们发自内心地认同法律、信赖法律、遵守和捍卫法律。一旦法治成为一种信仰,人们就会长期持续、自觉自愿地遵守法律,把依法办事当成自己的生活习惯。法律只有被信仰,成为坚定的信念,才能内化为人们的行为准则。

为什么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中还有许多深层次的问题?为什么法律悬空、制度空转现象依然存在?原因就在于对法治的信仰没有真正树立。对于执政者来说,法治信仰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基础。只有对法治有着发自内心的信仰,才有可能形成法治思维,才能主动、自觉和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对于一般公民来说,法治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法治的威力在于人民真诚的信仰。只有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观念熔铸到人们的头脑中,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法治才能源源不断地释放出规则的正能量。

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的庄严选择。从开国大典前夕的《共同纲领》播下法治的“种子”,到民主法制在经历曲折后的艰辛探索;从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到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中国共产党的坚定信念和执着追求。今天,我们欣喜地看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胜利召开,让法治成为全民信仰有了前所未有的现实基础。

让我们一起回顾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诸多亮点:

第一,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

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具体讲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第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三,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

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第四,完善立法体制

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一是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建立由全国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参与起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等重要法律草案制度;增加有法治实践经验的专职常委比例;依法建立健全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立法专家顾问制度。二是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重要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由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不能久拖不决。三是明确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

第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一是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规定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二是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三是推进综合执法,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四是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五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第六,提高司法公信力

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统一刑罚执行体制;探索实行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审判权、检察权相分离;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扩大参审范围;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

第七,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这样做,有利于审判机关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当事人诉讼,有利于最高人民法院本部集中精力制定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释、审理对统一法律适用有重大指导意义的案件,可以更好的发挥最高人民法院监督指导全国法院工作职能,更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第八,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这有利于排除对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的干扰、保障法院和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有利于构建普通案件在行政区划法院审理、特殊案件在跨行政区划法院审理的诉讼格局。

第九,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全会决定提出,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应该督促其纠正。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利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也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第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全会决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目的是促使办案人员树立办案必须经得起法律检验的理念,这项改革有利于促使办案人员增强责任意识,通过法庭审判的程序公正实现案件裁判的实体公正,有效防范冤假错案产生。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今日中国,法治正在成为国家治理理念、社会共同信仰。

法治成为全体公民的共同信仰,成为人们的共同习惯,意味着人们办事将不再需要求人,全体公民都将依据宪法、法律和制度办事,以前一些机关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将成为历史;意味着雾霾、三聚氰胺、上学难、看病难、住房难等将不再是困扰全体公民的老大难问题;意味着“念斌冤案”、“唐慧上访案”等将不再发生。全体公民现实生活的真正幸福将得到切实保障。

这个时刻举国欢庆,全民欢呼,法治中国的春天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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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体会


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顶层设计、作出全面部署,为建设法治中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全会科学总结我们党长期探索治国之道的历史经验和执政规律,提出“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这一科学论断,抓住了我们党依法治国的“牛鼻子”。

所谓依法执政,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表述,就是“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可见,依法执政包含了两个方面的内涵:一是执政党要依据国家的宪法法律来治国理政,管理社会,管理党外的事务,领导整个国家;二是执政党要依据党内法规来治理好执政党自身。可见,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是实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系统工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系统工程,必须坚持系统论和重点论的统一,既要将各项法治工作齐抓共管、齐头并进,同时,也必须抓住中心工作,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以纲带目,纲举目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的论断,对“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系统推进思想中的工作重点做了非常清晰的描述,执政党抓好“依法执政”这个主要矛盾,就抓住了“纲”,“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等各项法治工作必然会取得巨大成效。

坚持依法执政必须重点抓好三项工作。第一,领导率先垂范。四中全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明确提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依法执政,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依法治国的关键在于依法行政,人治向法治的演进,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能否带头守法、依法行使权力。宪法法律至上,是现代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得到保障,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法治化就有坚实基础。因此,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自觉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第二,加强党规建设。依法执政必须依规治党。我们党始终重视党内法规建设,党内生活的主要领域基本实现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但是,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神圣责任相比,与党肩负的历史重任以及党面临的大量新情况新问题对党的制度建设提出的新要求相比,党内法规建设缺乏整体规划,特别是配套性党内法规不够健全,一些党内法规落实不到位。所以,应按照法治的原则和要求,不断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努力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第三,健全体制机制。要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包括党领导立法的工作制度、党领导政府的工作机制以及党委统一领导和各方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责任落实机制,等等;要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重点把握决策主体、决策程序、决策内容和决策责任四个环节,确保其始终贯彻和体现法治思维,并采取和运用法治方式。总之,通过依法执政体制机制的建立健全,实现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

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


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这些论述可谓一针见血、切中要害。领导干部作为我们党执政的骨干力量和中坚力量,既是公权力的直接行使者,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领导干部带头树立法治理念、维护法律权威,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就能形成示范效应,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厉行法治。否则,依法治国就难以落实。

带头树立法治思维

习近平同志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法治思维,就是按照法治观念和逻辑观察、分析、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它要求思维主体崇尚法治、尊重法律,自觉以法治为价值导向和行为准则。各级领导干部应带头培养和树立法治思维,作决策、定政策要体现法治要求,化解矛盾、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把各项工作都纳入法治化轨道。

知法懂法是树立法治思维的前提。领导干部只有重视学习法律、熟练掌握法律,才能增强法治意识、形成法治思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作了具体部署,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并把每年的12月4日确定为国家宪法日。领导干部应把学习宪法作为学法的第一课,吃透宪法条文,保证宪法实施,弘扬宪法精神,始终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

法律典籍浩如烟海,领导干部没有必要对每部法律条文都烂熟于胸,但一定要认真学习掌握法理,对与自身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必须熟练掌握。应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经验、基本构成和基本特征,善于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和意志转化为群众共同遵守的法律规范;深入学习与行政管理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对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的主要规定要做到“知”,对分管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要做到“通”,对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法规要做到“精”,搞清楚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应为的当如何为。中央和地方对领导干部学法有一系列制度规定,关键是抓好落实。这些年,宁夏建立了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法治讲座、法律培训、法律自学等制度,下一步,要在执行上下功夫,通过定期考试、强化考核等办法,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实现学法的规范化、常态化。

树立法治思维,客观上要求增强法治意识。习近平同志指出:“现在,一些党员、干部仍然存在人治思想和长官意识,认为依法办事条条框框多、束缚手脚,凡事都要自己说了算,根本不知道有法律存在,大搞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这种“有法制、缺法治”的现象,是导致一些地方和部门工作水平不高、矛盾问题频发的重要原因。领导干部只有增强法治意识,遇到问题时才可能运用法治思维。

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限不能突破、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把依法依规作为一种自觉行动。坚持从法律角度思考问题,善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在推动发展时,无论转方式、调结构,还是产业培育、企业改制,都要尽可能运用法治手段,少用行政命令。在化解矛盾时,不能硬性维稳,特别是对涉法涉诉信访、群体性事件等,要坚持在法律框架内思考和解决。在处理民族宗教领域的问题时,要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防止矛盾转化、激化。

带头依法办事

习近平同志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不仅是政治责任,也是法治责任,必须把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作为履职尽责、安身立命的基本要求,绝不能恃权而骄,置身于法律之外。

法治与人治的根本区别在于,法治是靠明确、公开且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则治理国家,而人治则是靠长官意志,随机且由个人判断。在法治社会,法律是全体公民的最大共识,任何人都要无条件服从法律。领导干部作为保障法律施行的重要力量,必须始终对法律这个“国之重器”保持敬畏之心,再忙不能忘法、再急不能违法,言必合法、行必守法,绝不能随心所欲、绕法而行。不仅如此,领导干部还要对亲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从严要求,督促他们树立守法意识,自觉依法办事。

国法是所有公民的行为准则,党纪是给党组织和党员立的规矩。对党员而言,党章的要求比法律要求更高,党纪严于国法。各级领导干部既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更要带头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体现到具体工作中,就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在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头脑清醒,任何情况下都能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法治的要义在于权责一致,有多大权力就必须承担多大责任,谁行使权力谁就必须承担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律不仅是规范也是保护,既限制权力,防止权力被滥用;也通过设定法定责任,杜绝因无限权力而引发无限责任问题。现在,有些领导干部感觉工作压力大,特别是决策压力大。缓解压力的最好办法,就是用法律规范施政行为。在作决策、上项目时,时刻提醒自己必须合法合规,决不能拍脑袋办事,切实把好决策关口。研究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既要考虑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考虑环境承载能力和群众可承受程度,也要看是不是于法有据。制定长远发展战略,应把依法行政贯穿于决策全过程,确保目的、权限、内容、手段、程序都符合法律规定。在出台有关规范性文件时,应广泛征求意见,由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集体研究讨论后方能通过;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一律不得发布施行。在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时,坚持行政、经济、法治手段并举,注重向法律要办法、要效果,以法说话、以法育人,用法治的力量确保政策、决策得到贯彻落实。

理性精神是法治精神的核心要素,定纷止争是法律的基本功能。在处理一些具体案件特别是经济纠纷、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城市供热等问题时,往往是人情与法理、利益与观念、怀疑与信任相互交织。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善于把刚性的法律规范和柔性的执法方式结合起来,在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的前提下,充分运用执法经验和智慧,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对法律尚无明确规定的问题,要从法的本义、法的精神出发,从公序良俗、人文关怀出发,统筹协调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矛盾问题,使当事人既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也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带头推进公正司法

司法活动是保证法律公正的最后一道关口,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领导干部要带头捍卫法律尊严,带头推进公正司法。

少数领导干部对司法问题存在认识误区,要么以“加强领导”为借口干预和插手具体司法案件,要么强调所谓“司法独立”而忽视党的领导。习近平同志深刻指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管方向、管政策、管原则、管干部,不是包办具体事务。各级领导干部对方向、政策、原则、干部问题不能撒手,应定期听取司法工作汇报,认真研究司法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积极支持人民法院、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为司法机关依法履职、公正司法营造良好环境。应带头维护司法机关权威,对行政管理或行政执法中产生较大影响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要出庭应诉,不得对抗或否定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的裁定,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做推进司法公正、维护法律权威的表率。

不得利用职权干预司法机关执法办案,这是领导干部绝不能触碰的“高压线”。必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个案处理的规定,建立并落实好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干预司法机关办案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以权压法、以权乱法的行为。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透明是保证司法公正、防止司法腐败最有效的举措。各级领导干部应督促和支持司法机关创新公开机制,变内部公开为外部公开,变选择公开为全面公开,变形式公开为实质公开,完善网上信息共享机制和执法办案平台,畅通网上服务大厅、官方微博等沟通渠道,增强互动功能、服务功能、便民功能,多渠道推进司法公开。

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体会范文


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对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方面的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对我国实现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具有指导意义。

机关领导对学习贯彻好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对下一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有关工作作出初步安排,近期将对全局学习贯彻好全会精神作出部署,各部门将全力做好有关服务工作。同时,将组织一系列重点专项调研工作,起草好全面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实施意见。我们将结合自身工作职责,组织发动全局干部职工带头学习贯彻好全会精神,把会议精神落实到各项实际工作中,更好地做好"三服务"工作,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作贡献。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吹响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军号。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凝聚了全党智慧,体现了人民意志,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全会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的一个全局性问题,必须将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扎实抓好落实。

"以律均清浊,以法定治乱。"如果说17年前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开启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伟大航程,那么十八届四中全会再次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则是在这条道路上的一次历史性跨越,体现了我们党在治国理政上认识的突破、手段的创新。全会提出的新观点、新举措,必将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制度框架,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法治保障。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作出的重大抉择。改革开放以来,从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到确定依法执政基本方式;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到建设法治政府、完善司法体制,中国发展的进程,也正是法治进步的过程。实践证明,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保障。今日中国,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可说前所未有。快速发展期,面对多元利益诉求如何定分止争,促进公平正义?改革深水区,面对多样实践探索如何划定边界,掌握改革航向?社会转型期,面对多变思想观念如何调和鼎鼐,凝聚广泛共识?越是在关键时刻,越需要发挥法治的作用,让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内涵丰富,我们作为学生党员,应该通过学习讨论,尽快将大会精神深刻领会把握实质指导实践。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是我们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思想灯塔和行动指南。要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同中央《决定》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结合起来,同自己的实际结合起来,力求做到掌握精髓、把握要义,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四中全会会议公报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总目标就是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生态文明。通过这样制度上的完善,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而且要使这样一些创造的成果更加公平的惠及全体人民。通过深入领会大会精神,我对我们党和国家的未来更加有信心,更加有期望,更迫切的想要通过自己的努力,为祖国的富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体会范文(二)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了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总任务。这次会议对于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事业,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我们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精神,时刻关注党的新理论、新观点、新政策。只有学习好了才能深刻领会,只有理解领会了各种思想和方针政策才能实践好并付诸于行动。作为基层干部,我们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理论指导实践,思想支配行动。对于党中央的方针政策要坚定不移的维护并且扎扎实实的实施,基层党员干部是各项政策的直接执行者,只有努力加强理论学习,了解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重视,提高认识掌握政策的实质,领会好政策的内容才能够准确的执行,才能在实际工作中服务好群众。千千万万的党员干部加强学习,统一思想,言行一致,以身作则,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将会得到很大的提高。

二、要创新工作方法,树立服务观念。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当前国家已经把建立服务型政府当成了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地方政府必须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跟中央的步伐。在新的形势、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的工作将会面临更多复杂严峻的问题,群众对我们干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的紧要任务是不断深化改革,创新服务形式,拓展服务内容,精简程序,为群众办实事、解困难、释疑惑,把"群众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会推动中国更好更快的发展,也将会受到全国人民和全世界的更多关注。各级领导干部是推动党的各项事业顺利开展的中流砥柱,而基层的千万工作人员则是贯彻执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中坚力量。加强理论学习,用理论来指导实践,为加快实现伟大中国梦做出贡献。

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体会范文(三)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能没有法治的保障和规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期盼,不能没有法治的引领和保护。在刚刚落下帷幕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四中全会,我们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整体部署,()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更符合时代发展规律的要求。

在会议中,我们党立足于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实际情况,敢于直面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所存在的一系列突出问题,对依法治国和从严治党作出了更加严格、更加规范、更加科学的战略规划和全面部署。会议着重强调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理顺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辩证统一关系;坚持了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了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这次会议作为我们党第一次以"法治"为主题的高级别会议,对于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来说是史无前例的,这次会议开的是十分必要的,面对进入改革深水区与攻坚阶段的我们党和国家,面临着各种艰难险阻,比如作风建设问题。此次全会的召开,通过高举"依法治国"和"从严治党"的旗帜,来规范党纪的庄严和不可侵犯以及国法的权威和不许逾越,这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是符合百姓心声、遵从民心民意的突出表现。一个国家没有规范、科学的法律是不行的,一个执政党,特别是一个代表人民利益的无产阶级执政党没有严格、有序的纪律是不行的,是会犯大错误的,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对一个国家的发展会起到直接的阻碍。那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和《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一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的通过,就是要向国内外鲜明宣示,今日中国,法治正在成为国家治理理念、社会共同信仰,中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永远在路上!

检察院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体会


检察院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依法治国的根本所在。通过学习《决定》,我认为依法治国就必须加强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一、 关于法治道路

法治与法制不同。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是一种实际存在的东西,是已经颁布的法律法令和制度,体现出的是规范性和制度性。法治则是法律统治的简称,是一种治国的原则和方法,体现的出的是实践性和实施性。法治是根据法制的规定,通过各种方法去落实法制。这种法治的过程和结果就是法治道路。

法治的道路有多种选择。世界上最早的法治道路是中国春秋战国时期商鞅和秦孝公领导的战时法治道路。当时秦孝公继位后,以恢复秦穆公的霸业为己任,命商鞅变法。商鞅帮秦孝公立法后,面临着如何实施的问题,即如何通过法治去落实法制的问题。于是,商鞅建议建立县制等一整套变法求新的发展的策略,走出了一条法治道路。通过设立设置法令官员,讲法执法,严刑峻法,达到法治。云梦出土的《秦简》,系县令属下小吏的随葬物,可见当时人们对法的重视。“南门立木,以明不欺”,“太子犯法,与民同罪”等法治典故均出于此时。经过十多年的法治,“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为此后弱小的秦国逐渐强大和秦始皇统一中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西方资本主义法治初期,同样遇到法制难以落实的问题,走的是平等、民主加警察监狱法治道路。通过上述方法,逐步走出了资本主义法治道路。还有一条法治道路,虽未成路,但在理论和思想界多有涉及,这就是“民本法治”。思想核心是自下而上逐渐培养司法公信和法治信仰,最终实现法治,即中国独有的“民本法治”——法治群众路线。

法治道路的走法各有不同。商鞅变法是靠专职法官垄断法律、传递、解释法律的司法制度;西方法治奉行的是法治专制主义。两种专制主义均是从顶层设计出发,一举奠定法治理论基础,通过商鞅式的暴力和西方式的平等加暴力机器,建立了法治权威。在具体方法上,商鞅变法以整治贵族、官吏为主的强国法治,西方法治在理性主义支配下构建了以纠问式为主的大陆法系,在经验主义支配下构建了以判例为主的英美法系,因符合实际均取得了成功。

法治道路成败不同。春秋战国时期,为了治国,多国实行变法,魏国李悝先行变法使魏国强大,后楚国吴起变法使楚国强大,齐国邹忌变法也强大起来,韩国申不害变法使韩国强大,直至商鞅变法,凡变法均强大,治国收效明显,但是,变法的深度广度不同,特别是法治的不同,国家发展的命运也不同,最终因秦国变法相对彻底,法治推行有力,成为统一中国的最后胜利者。近几十年受西方法治成功的影响,加之西方大国的干预,在非洲、亚洲、欧洲等一些国家,效仿西方民主法治,照搬照套的实行,结果国家混乱,民不聊生,法治实难推行。观古今中外,法治道路的成功,无不方向明确,针砭时弊,结合实际、符合国情、方法有效且灵活;法治道路的不成功,多不符合国情,不符合实际,法治实施不彻底。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中国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经过了探索和实践,总结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已基本建成。但在如何实施方面,即如何实行法治方面,还存在着许多不同的认识。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定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并为实现总目标提出了各项任务,完成这些任务的过程和取得的成果就是法治道路,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律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特点:一是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原则。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二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行动指南。三是把党内法规体系纳入依法治国的体系之中,提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律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四是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五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六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七是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与其他法治道路的主要联系与区别:一是直接阐明了执政党在法治中的领导地位和作用,以及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的一致性,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模糊掩盖资产阶级政党实际领导法治的虚伪性,有着明显区别。二是理论指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不是西方资本主义的法治理论和中国传统的法家思想。三是把党内法规体系纳入依法治国的体系之中,既吸收了法治需“治吏”的传统法家思想,又吸收了“制约公权力”的西方法治特点,体现了法治的应有之意。四是法治社会建设在推动全社会树立法制意识的同时,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和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的积极作用,体现了专职与民本相结合的法治特点。五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使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而不是西方的法律被少数人利用和操纵。六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体现了中国法治的特色。法是外在的刚性约束,重在对恶的惩戒;德是内在的弹性守则,重在对善的弘扬。对德的重视是中国政治文化的独特性。这也与西方法治思想的人类“恶性普在”“法律至上”的唯法思想有着明显区别。七是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鲜明宣示走自己的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法治之路,是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人民幸福安康、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法治之路,是各方积极投身实践的伟大之路。

三、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依法治国的过程中,注意发挥法律监督机关的作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应有的贡献。

1、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检察机关正确开展工作的根本保障。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不仅是检察机关的基本政治态度,更是我们的政治责任。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关系、执行法律和执行党的政策的关系,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把党的领导体现在各项检察工作中。

2、 明确法治建设的任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是法治建设任务的重中之重。权威性、公信力是对检察机关在依法治国中的基本要求。而达到这些要求,我们还有相当的差距。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必须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想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3、 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决定》对加强司法活动监督提出了重要改革措施,检察改革的任务繁重而艰巨。及时调查,重点研究三大诉讼的法律监督,以及完善自身监督,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完善监督制度,细化监督流程,讲究监督方法。

4、 做司法改革的拥护者、推动者、参与者和实践者

在党的十八间三中全会提出司法领域改革措施的基础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中的问题,又提出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包括方方面,其中,对司法公正做出了更深入的部署。改革成为检察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任务。落实好现行改革任务,积极进行新的改革,义不容辞。改革应尊重司法规律,保证两院司法权的行使及优化司法权配置等。改革中必然会遇到种种问题,坚持大局意识,积极推进改革是检察机关每一名人员的责任。正确处理各种问题和利益关系,是对改革的基本要求。作为检察机关的一名干警,拥护改革,参与改革是基本的政治态度。

5、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对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全会》提出了新要求。这些要求集中体现在“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五个方面。大力提高检察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检察队伍,为依法治国做出检察机关的贡献。

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体会范文三篇


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体会范文三篇

【一】

四中全会刚刚结束,旋即召开的中纪委四次全体会议,既是践行四中全会精神,更为依法反腐提供了明确而清亮的注脚。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四中全会刚刚结束,旋即召开的中纪委四次全体会议,既是践行四中全会精神,更为依法反腐提供了明确而清亮的注脚。

依法治国,其根本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的权利,增进人民福祉。现在很多部门执法不懂法,对法律一知半解,断章取义,这些部门不执法还罢,一执法让人们不知道如何适从,同样的事情,不同样的处理结果,人们不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有些部门利用执法谋取个人私利,你给我送点,我就变通一下,执法缺乏监督,执法出现错误还要包庇,对外说是为了部门形象,其实是为了一己私利,这些部门不论你怎么宣传,还是宣传不过老百姓的口碑,不敢露丑只是自欺欺人,掩耳盗铃罢了。只能引起百姓的更大规模的反感和唾弃。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现在社会上有种现象就是好单位次单位,都想去好单位,都不想去次单位,好单位的中层可能比次单位的主要领导都面子大,路子广。这里指的好单位的意义是什么?就是权力大的单位,就是能将权力变现的单位。次单位是什么?就是权力小的单位,不能将权力变现的单位。如果社会上一直有好单位次单位之分,那么反腐工作还需要不断的努力,目的就是要达到不论那个单位部门都是为人民服务,一定要做到干部人尽其才,走到最适合的岗位,一心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奋斗终身,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照章办事,各级官员办事员不敢权力变现或者权力交换。

作为纪检干部要牢记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要做要三硬,一是作风硬,要严于律己,干干净净做人,时刻树立标杆形象,做遵纪守法的楷模。二要工作硬,敢于挑战一切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做到眼里不揉沙子,要有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的反腐勇气。三要能力硬,要加强相关业务学习,在会计知识、党纪国法、查办案件方面不断探索,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还有就是讲团结和讲原则的问题,有些人说团结和原则是矛盾的,怕讲原则影响团结,这是个错误的认识,其实讲原则更加有利于讲团结,如果我们都有原则,不谋求个人利益,部门利益,不搞阴奉阳违,不搞拉拉扯扯,不搞小团体,不搞权力变现。一心为公,朝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发展党和人民的事业这个共同的目标迈进的话,还有什么不团结的呢?

在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变本加厉。如何除病根?就需要法治反腐,对腐败零容忍,当腐败稍一露头就被铲除,做到腐败能发现,发现就严处,那个官员还敢腐败?

【二】

学习贯彻全会精神 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

自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十八届四次全会召开以来,我局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通过学习,我对全会精神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现将体会交流如下:

深刻理解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责使命

首次以“依法治国”作为主题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法治建设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并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作出了全面部署,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司法行政部门承担着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四中全会对司法行政工作有具体的表述和要求,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等,明确了司法行政工作在全国推进依法治国中的职责和使命。结合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好司法行政机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中的职责,将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深化法治建设进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了要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让全民普法守法成为一种风尚;要建立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要建立依法维权、化解纠纷的机制等等,这给我们司法行政机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司法行政机关,一是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完善学法制度,积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使全社会形成一种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将通过在基层加大法律服务宣传、在基层设立法律服务站点、在基层完善法律服务制度等方式,让每一名老百姓都能打得起官司,让每个老百姓都能享受到公平的法律服务。三是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夯实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努力做好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信访调解的有机衔接,起到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

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营造良好的廉政法治环境

中纪委十八届四次全会的召开,对进一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部署,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明了方向。立足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我们将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继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毫不松懈抓好整改落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努力形成转作风改作风的新习惯、新常态,全面营造司法行政机关风清气正的廉政环境。

【三】

党员干部要做依法治国的领头人

近日,我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公报和中纪委十八届四次全会精神,通过思考,有以下几点感受:

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决议》对实现这一目标,也提出了具体的路径和方法,为全国人民指明了方向。

党员干部要以十八届四中全会契机,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治观念,在实际生活中,就人民最关心的问题,从法理角度进行解读;就当前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辩证分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要积极参与依法行政宣讲,做有法律意识的践行者,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要用法治思维来改造社会,真正尊重公民权利,实现人的自由和解放。

纪委全会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要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严的措施管住干部,确保党的纪律成为刚性约束。加强纪律建设首先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坚决反对自由主义,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要强化党的观念,增强组织纪律意识,自觉做到“四个服从”,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全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病源还在、病根未除,仍停留在“不敢”层面,“不能”、“不想”的问题还远没有解决。纪检部门要之以恒纠正“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力度,依靠广大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党员干部要心存敬畏和戒惧,做遵纪守法的表率,自觉维护和执行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

我们管理局要继续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建章立制和问题整改上下功夫,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所得成果,在法律的约束下,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激发员工干事创业的热情,形成奋发向上的工作局面。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为依法管理,有序服务提供组织和纪律保障。

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体会范文五篇


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体会范文五篇

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体会(篇一)

按照县委、县纪委的安排部署,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中纪委十八届四次全会精神。我个人通过几天的反复学习有以下三点认识:

一、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纪委十八届四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充分认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认真研读全会文件,原原本本学习全会《决定》,做到结合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力求学懂、学深、学透,在全局迅速兴起学习热潮。并将全会精神列入机关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支部全体党员,要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会精神,以全会精神为指导做好本职工作,用学习的实际成效推动工作落实。带头学习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教育引导局机关党员干部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要以全会精神全面指导机关事务各项工作。对第四季度的工作进行再思考、再谋划,对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任务,搞好“回头看”,着力“补短板”,确保收好官。在做好日常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同时,转变服务观念、管理机制、服务方式和工作作风,逐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服务”为宗旨,以“满意”为标准,以精细化管理、优质化服务、制度化保障为目标,按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学习、卓有实效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强后勤队伍建设,形成学先进、创一流、做一流的良好氛围,提升机关事务管理、服务和保障水平,为四班子及驻上下大院其他单位提供坚实有力的后勤保障。

三、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整治“四风”突出问题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警惕“四风”问题的反弹,继续抓好我局“两方案一计划”的整改落实,把作风建设抓常、抓细、抓长,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坚持优良作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坚定不移地推动反腐倡廉工作,落实好党支部主体责任。要以身作则,筑牢思想防线,注重自身修养,保持清廉本色,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必备的能力素质、端正的工作态度和坚韧的意志品质,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切实把全会精神转化为谋划发展的正确思路、促进发展的有效措施,在全局形成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良好风气,以更大的干劲全力促进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圆满完成。

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体会(篇二)

十八届四中全会于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未来五到十年,甚至更长时间中国建设法治国家描绘出新的路线图,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抉择

我国距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2020年,还有6年,距离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2049年,还有35年。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面临“啃硬骨头”、打破利益藩篱的严峻挑战。现实生活中,不懂法、不尊法,以身试法、知法犯法;搞变通、打折扣,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随大溜、存侥幸,视法律为儿戏,藐视、践踏法律等现象和行为皆有之。一些领导干部迷恋“权力至上”,“拍脑袋决定、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

以及“大包大揽”的决策管理模式,至今仍在一些地方存在。不仅影响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而且损害公平正义和人民利益。

要实现政治清明、社会公平、民心稳定、长治久安,最根本的还是要靠法治。依靠宪法和法律体系才能弘扬法治精神,凝聚法治力量,就能在创造经济奇迹之后,创造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文明,为实现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人类政治文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事实证明,只有大刀阔斧,才能凝聚更大社会共识、调动更强社会合力;只有走依法治国之路,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搬开绊脚石,才能完成这一艰难的历史使命。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全党作出的战略抉择,高扬法治精神、发展法治理论、运用法治思维、创新法治方式,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是着眼未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是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任务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重大任务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深入领会、全面把握总目标的丰富内涵和具体要求,按照全会绘制的蓝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使之转化为党团结带领人民执政兴国的能力,就能给党的事业注入活力,为人民群众带来福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要建立健全宪法监督机制,通过科学有效的宪法监督机制,督促各级国家机关及其领导人员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我们要通过不懈努力,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

二是要切实加强人大工作。要加强重要领域立法,如反腐败国家立法,确保国家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把发展改革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要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立改废并举,着力提高立法的科学化水平。以立法引领改革,推动改革,使改革始终处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之内,与法治相契合,从而实现改革和法治的良性互动。要加强人大代表工作。人大代表积极深入选民,通过法定渠道传递、反映群众的诉求,帮助群众解决难题,督促“一府两院”认真对待民众的诉求,信访压力就会减轻,社会就会更加和谐稳定。要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如果人大依法监督到位,法院依法审判,检察院依法行使法律监督权,司法公正也就会逐步实现,人民群众就可以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要推进司法公正为民。要求在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前提下,坚持合理合法原则、及时高效原则、程序公正原则。要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根据证据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公正处理案件的实体关系,在最大限度合理配置司法资源的基础上,实现司法快速及时、有序高效地化解社会矛盾的功能。司法工作者要密切联系群众,规范司法行为,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开的关注和期待。

四是要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政法机关作为执法司法的主体,能否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无疑是实施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关键。加强政法队伍的道德自律意识和职业伦理建设,坚持大局意识与依法办事相结合,做到执法为民的职业良知与秉公执法的法治精神相统一,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要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铁面无私,秉公执法。要严格规章制度,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都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线,谁违反制度就要给予最严厉的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深化腐败问题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改革,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要建设廉政的法治环境,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权利,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

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体会(篇三)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于11月3日下午及时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会议,通过学习,我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要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的法治国家而有所感悟。中国是一个五千年文明史而从未间断过的文明古国,素来有礼仪之邦的美誉。但随着社会快速发展,社会道德也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些领域诚信缺失、丧失道德底线,一些社会成员人生观、价值观扭曲,是非、善恶、美丑界限混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有所滋长,以权谋私、造假欺诈、见利忘义、损人利己现象时有发生。改革开放30多年来,道德教育从来没有停顿过,然而,与过去相比,现在的道德教育的对象、环境、条件都在发生变化,引导感化的难度也在加大,如果还沿用老套路、旧办法很难取得成效。因此。要大力营造有德光荣,失德可耻的社会氛围。我认为应该从以下方面抓好道德建设:

1、要确定一个社会普遍的、能够被大众认可的社会价值方向, 让公民找到目标。在全社会应该确立一个积极的,能够凝聚全社会力量的,,具有明确是非的道德评判标准,帮助群众分辨是非对错。我们现在社会上道德建设的困难,很大程度是过去很多道德标准被破坏了,但新的标准又没有建立起来。目前,要大力弘扬与我国五千年文明一脉相承的好思想

,让人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标准。

2、任何道德思想的建设都不可忽视那些最能影响道德建设的社会部分。这些最有影响的社会部分,是在一个社会阶段,大众都仰慕的那些人。现在我国正在大力进行经济建设,群众最渴望成为富人等。那么现在最有影响力的就是我国先富起来的那些人。做好这些人的思想道德建设,既有益于道德思想的推广,又利于成果的保持。通过这些人,可以很快的宣传思想,如果这些偶像做出有损道德建设的事,也会给道德建设造成巨大伤害。因此,道德建设必须有一定的法律作为保障,消除“无理取闹的人得实惠,遵纪守法的人会吃亏”的不良现象。

3、充分与我国的历史和当前国际环境的道德思想相结合,避免脱钩。我国许多传统的思想道德具有广博的内涵和长久的经历和长时间的检验,与时俱进地加强我国文明古国的传统美德宣传,抵制西方不良思想的浸蚀。

4、道德建设要以团结、和睦、友爱、合作、长远、包容、大度、富强、开放、推广、复兴、自信做基调,同时不能忽视我们的生活周围还有许多威胁和挑战,也就是说在建立的思想道德规范里要有危机意识、独立意识和防范意识。

5、要管好各种文化宣传通道,对网络、书籍、电视、电影及各种可以进行宣传的工具和途径加强监管,对劣质作品、低俗艺人该封杀的不予手软,杜绝危害社会思想的传播。各种文化宣传教育要以凝聚人心,弘扬民族美德,传递正能量为主流,为实现中国梦而奋力开拓。

6、惩恶行,震慑败德。应建立对失德违法行为的惩戒机制,对失德失信、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依法严肃查处、追究责任。通过一系列制度手段发出强烈信号,让败德群体受到严惩、付出沉重代价,再不敢为恶。

总之,德是根,物是花,厚德才能载物。我们要增强道德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不断推动社会风气的改善,坚持好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下大力气解决道德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治道德失范行为,引导人们知荣明耻、扶正祛邪、不断提高社会道德水平,我们具有深厚道德积淀的中华民族,才能够以更加文明、更加和谐的形象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体会(篇四)

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到四中全会,从全面深化改革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当代中国奋发向前的决心坚定不移,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方略愈加清晰。全面深化改革是必须打好的攻坚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必须解决的大课题,它们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长远发展,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关系广大人民幸福安康。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味着什么?就意味着法治的地位和作用将更加彰显,法治必须且必行。

虽然我国古代关于法的思想相当丰富,早在2000多年前就有“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的说法,但在漫长历史发展过程中法仅仅是王法、治始终是人治,没有也不可能有法治,特别是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历朝历代,法都是为了维护统治者的利益和他们需要的社会秩序,人民往往为法所役、惧法畏讼。直到晚清搞所谓立宪,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仍然规定“皇帝权力神圣不可侵犯”。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也正因为如此,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对法制重视不够,我国法制很不完备。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大力加强法治建设。我们制订完善大量法律,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现了国家和社会生活有法可依;积极推动法律实施,稳步推进司法改革,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合法权益;广泛进行法制教育,持续开展普法工作,提高了全民族法律素养。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党总结新鲜经验、借鉴人类文明成果,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任务,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如今,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法就是规范和秩序,法治代表文明和进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美好幸福生活,必须依靠法治。从轻法到重法、从惧法到信法,这种变化实为不易。

然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可否认,同立法取得巨大成就相比,我们在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现实生活中,不懂法、不尊法,以身试法、知法犯法;搞变通、打折扣,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随大溜、存侥幸,视法律为儿戏,藐视、践踏法律等现象和行为皆有之。这不仅影响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而且损害公平正义和人民利益。事实证明,社会越是发展越需要法治,法治不能仅仅停留在观念上,必须落实到行动中。这就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里的“全面”,就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社会生活各方面、各环节,就是一视同仁、一以贯之,决不允许有法外之地和不受法律约束之人。

必须看到,实行法治不会轻而易举,达成法治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艰苦努力、长期努力。关键在于从现在做起,真抓实干,以知促行。从这个意义上说,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相辅相成的。全面深化改革,内在地包含打破一切不符合、不利于法治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内在地要求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同全面深化改革一样,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有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决心和勇气,必须有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和韧劲。归根到底是要厉行法治,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真正树立法治的权威、形成法治的风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法治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提出了许多新思想,采取了许多新举措,取得了法治建设新成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反映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愿望,符合我国法治建设的趋势,必将为我国法治建设注入新的强大动力,也必将使社会主义中国行稳致远、走向繁荣昌盛!

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体会(篇五)用法治精神凝聚统计力量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政府统计部门来说,要用法治精神凝聚统计力量,加快建设法治统计。要切实把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基本理念内化为统计工作的思维模式和治理方式,着力使依法统计从法制建设的层面深入到法治精神的内核,使依法统计成为全体统计人的自觉意识和积极行动。

一、做法治统计的忠实崇尚者

统计作为一种社会管理的工具,从其进入公众的视野以来,评判声、责问声,甚至讥讽声从未间断。社会经济越发展,人们对统计越关注,有关注就会有质疑有争议。积极地看,这也许更有利于我们明辨局势,加快推进法治统计建设步伐。统计要实现法治,仅有法条是不够的,首先要有对法治的真诚态度。统计人员要牢固树立依法治国、依法治统的理念,崇尚法治精神,坚定法律信仰,改变过去那种法律法规不如领导指示的怪象,实现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变。在推进法治的实践中,我深知法治理想与法治现状之间还有很大的差距,充满了荆棘,存在着压力,但我们绝不能放弃对法治的崇尚之心。统计法律法规能否发挥它应有的功能和价值,在很大程度上首先取决于我们是否具有崇法的精神和信念。忠实法律、崇尚法治,法治就会与我们同在同行。

二、做法治统计的自觉遵守者

作为政府机关的统计人员应当首先熟读和理解统计法律法规的内容及含义,特别是对新统计法中有关政府统计人员的责任规范更应当高度重视。如新统计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如果统计人员因为泄露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得到处分,损失的绝不仅仅是一、两名工作人员个人的损失,直接损害的则是政府统计机关的社会形象和地位。在新统计法中,其它约束政府统计人员的法律规范内容还有很多。我们一定要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加强对新统计法的学习和理解,同时要养成自觉守法的良好意识。要把遵法守法作为一种自觉,要让坚持统计职业操守成为一种自然,铸就防治统计弄虚作假的钢铁长城。

三、做法治统计的坚定捍卫者

统计数据造假问题由来已久,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是统计领域最严重的问题,也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之一。为此,今年,我县根据省、市统计局和考核办通知要求,开展了“虚假浮夸”整治专项活动,坚决纠正和制止假情况、假数字、假业绩、假招商的行为。我们以往工作存在的重“宣传教育”、轻“执法处罚”现象有所改观,查处统计违法案件两起,惩戒功能得到发挥。今后,对于在统计数字上弄虚作假不正之风,我们不仅要敢于发声,更要拿起法律利器,勇于宣战。要建立健全案件通报曝光机制,形成震慑,使一切弄虚作假者为其违法违纪行为真正负起责任,真正付出代价,努力形成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良好局面。

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体会范文三篇


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体会范文三篇

【一】

忠诚 干净 担当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阐述了一系列关于依法治国的新观点、新举措,绘就了“法治中国”的路线图,奏响了“法治中国”最强音。回应了人民呼声和社会关切,有力推动了我们实现依法治国的历史进程。

10月25日召开的中央纪委十八届四次全会,既是纪检监察系统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也是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进一步部署安排。通过认真学习王岐山书记的讲话,我认为: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必须深刻理解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自觉遵纪守法,干干净净做人,兢兢业业工作,真正成为一名忠诚、干净、敢于担当的党的卫士。

一、围绕“忠诚”二字,坚定理想信念,践行五个忠诚。

王岐山书记在讲话中明确指出,要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将时刻把“十型”标准作为自身建设的重头戏,自觉践行“五个忠诚”。忠诚于信仰,忠诚于岗位,忠诚于责任,忠诚于纪律,忠诚于原则,用实际行动坚决维护党章和党纪政纪的权威性、严肃性,自觉抵制和坚决纠正一切与党章相违背的行为。

二、围绕“干净”二字,恪守清廉要求,筑牢三道防线。

王岐山书记在讲话中指出:“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先正己、必须干干净净做人、兢兢业业为党工作”。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恪守清廉要求,严格自我加压,始终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敲警钟,自我告诫,真正筑牢道德防线、法律防线、纪律防线,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努力发挥表率作用。

三、围绕“担当”二字,突出主业主责,坚守责任担当。

“有权必有责、责任要担当”。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三转”要求,进一步聚焦主业,积极主动地推进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一是以“钉钉子”的精神,一步一个脚印纠正“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促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二是严纪律动真格常督查。坚持做到讲原则、守规矩、不变通,促使粮食系统干部职工规规矩矩做事,认认真真履职。为推进依法管粮进程,实现全县粮食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

切实把依法治国要求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中

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进程中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决定》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取得的又一重大理论和实践成果。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的庄严选择,对于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十八届中纪委四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对纪检监察系统落实全会精神进行部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首先要强化自身对两个会议精神的学习领会,全面把握全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力求学深学透,入脑入心,把精神转化为自觉行动。

其次,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习惯和工作方式,在审计机关形成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第三,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新常态,适应新常态,持续营造新常态,严格监督执纪,做到有腐必反,有案必查,切实担当监督责任。做到“三要”:一要把纪检监督融入到审计工作中。监督审计机关发挥好维护财经纪律、揭露和查处各种腐败行为的重要职责。二要对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进行监督。没有规矩,难以成方圆,没有制度保证也很难做好工作。要保证有好的制度,同时要执行好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的良好格局,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维护好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三要对干部队伍建设进行监督。做到严格把关,严格监督,严格问责,营造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的审计执法环境。

【三】

“严”字当头 “实”字落脚

10日20日至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京举行。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0月25日,中纪委召开十八届四次全会,王岐山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对坚持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重要意义。学习传达贯彻全会精神是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审计机关作为经济监督部门,如何贯彻落实好全会精神,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发挥审计在依法治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是我们每一名审计干部应该深刻思考的问题。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我认为贯彻落实全会精神,要“严”字当头,把从严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保障,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严格依法审计;要“实”字落脚,在落实上下功夫,把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工作的方方面面,真正把学习的成果体现在审计工作成效中。

首先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好、贯彻好、领会好全会精神。要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帮助每一名审计干部深刻领会全会精神,深刻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推进措施,增强对推进依法治国的现实重要性和历史必要性的认识。尤其要深入钻研《决定》中对“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增强审计干部积极践行依法治国的责任担当。

其次要找准审计工作的着力点,严格依法从审,不断提高审计机关的执法水平和公信力,进一步发挥审计在推进经济社会健康运行中的重要作用。一是要重点监督检查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及我县出台的一系列事关经济发展、事关民生利益的政策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着力揭示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着力反映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要求,加大对“三公经费”执行情况审计力度,揭露违法违纪问题,促进廉洁政府、俭朴政府建设。三是严肃财经纪律,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重点关注财政资金分配、重大投资决策等关键环节,促使真正把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四是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着力检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履职情况,促进领导干部主动作为、有效作为,切实履职尽责。

第三要以全会精神指导审计工作实践,全面谋划审计工作发展。一是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审计水平。加强审计人员业务培训,深入学习掌握财经法纪,增强审计干部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审计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廉洁自律的审计队伍,切实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二是创新审计方法,提升审计质量。针对当前审计任务繁重的实际,统筹安排审计力量,全力以赴完成好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同时,加强年度审计计划的统筹协调,优化审计资源配置,探索开展对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投资项目和重点专项资金的全过程跟踪审计,不断提升审计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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