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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学习党章心得体会

党章修正案学习体会。

生活是多元的,一个阶段有一个阶段的想法,体会心得一般分为学习体会,工作体会,教学体会,读后感,观后感。在日常的生活中,大家都写过心得体会吧,写心得体会能够提升我们的书面表达能力。怎么才能在写心得体会时更全面呢?小编为大家呈上收集和整理的党章修正案学习体会,有需要的朋友就来看看吧!

党章修正案学习体会

近日、学习了“十九大”报告和“党章修正案”,党的十九大对党章修改主要集中在六方面 :一是对科学发展观作出新的定位和阐述;二是充实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成就的内容;三是充实了坚持改革开放的内容;四是充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内容;五是充实完善关于党的建设总体要求的内容;六是对部分条文作了适当修改。

党中央立足世情、国情和党情的新变化,对党章作出重要修改,进一步增强了党章的权威性和时代性,对于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十九大对党章修改,有利于全党更好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前进。

作为一名普通党员,通过这次对党的十九大报告和新党章的学习和思考,加深了对党的理解和认识,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新党章的涵义以及对我们共产党员的职责要求,更加透彻领会到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政党,是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组成,它由中国工人阶级的先进分子组成。更深刻地体会到:一;将科学发展观写进党章,是历史必然,是时代所需,是民心所向,彰显了共产党人崇高的价值理想,体现了我们党执政理念的创新升华。二;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生态文明、保持党的纯洁性等重大战略思想写进党章,体现了我们党治国方略的发展完善,标志着我们党的治国方略取得了符合时代精神的历史性进步。三;将全党智慧结晶写进党章,体现了我们党发扬党内民主的生动实践。四;增写了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容,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更加丰富和完善。

作为退休老党员,我们一定要更好地学习新党章、宣传新党章和遵守新党章,一如既往地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保持思想上、行动上的先进性,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去自觉实践党的宗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继续推向前进,为健康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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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宪法修正案心得体会


学习宪法修正案心得体会文章标题:学习宪法修正案心得体会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中央召开会议,对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进行研究部署。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要通过学习宪法,提高全民的宪法意识。中央要求,要在全面学习宪法的基础上,重点在深刻理解确定的这次修改宪法总的原则,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这次宪法修正案的精神实质,以更好地贯彻实施宪法。根据这个要求,我谈点粗浅的认识。
 一、修改宪法总的原则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母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宪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高度统一的体现。在跨入新世纪新阶段的关键时刻,修改宪法,把党的十六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基本经验写入宪法,这是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必然要求。它向世界宣示,与时俱进的中华民族必将以更加坚定、自信、开放的姿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道上开创更加光辉的未来。
 庄严宪法,1万余字,字字千钧。20多年,4次修改,每一次都折射出依法治国的发展过程。宪法集中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中的最重要的原则,具有最大的权威和最高法律效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第一次修改的宪法是1982年12月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是一部符合中国国情的好宪法,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总体上是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应当保持稳定。宪法稳定是国家稳定的基础。同时,宪法也有一个与时俱进的问题,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依照法定程序对宪法部分内容作适当修改是非常必要的。为此,1988年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993年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先后3次对宪法部分内容作了修改。2003年12月,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发展的实践,中共中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讨论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审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草案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决定提请2004年3月5日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
 这次修改宪法总的原则是,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体现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的基本经验,把党的十六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宪法。根据这个原则,这次修改宪法不是大改,而是部分修改,对实践证明是成熟的、需要用宪法规范的,非改不可的进行修改,可改可不改的、可以通过宪法解释予以明确的不改。这样做,使宪法更加完善,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更加充分够发挥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的作用。
 二、宪法修正案的精神实质 ㈠四次修宪的实质
 从现行宪法的4次修改可以看到,党领导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的有效探索,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是我国进入新的世纪之后,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过程中,所取得的一项重要成就。充分体现了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一致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的信念;建立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中华民族坚定的追求。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写入宪法序言,是执政党在宪法层面上最郑重的抉择,是亿万人民的愿望。
 通过4次修改宪法的足迹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一是认识了国情。“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先后写进宪法。二是探索了一条道路。1999年修改后的宪法明确提出,“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三是找到了前进的动力。“坚持改革开放”载入宪法,终结了“改革道路会不会变”的疑虑。四是明确了改革的方向。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总目标写入宪法。五是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认识实现了质的飞跃,“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在宪法中确定。改革是一场革命,它所带来的深刻变化和理论结晶,一次次体学习宪法修正案心得体会

学习宪法修正案心得体会现在宪法的修改中。这是理解改革开放以来历次修宪的一把“金钥匙”。4次修宪,一脉相承、相互关联、逐步深化,说明我们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更加成熟也更加坚定。
 此次修宪,党中央高度重视,既说明宪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也反映党对执政规律的新认识。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有利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㈡第4次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
 1、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宪法修正案将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指导下”修改为“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并将“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修改为“沿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是一脉相承而又与时俱进的科学体系,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最新成果,是面向21世纪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是引导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新世纪新阶段的发展目标和宏伟蓝图而奋斗的根本指针。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写入宪法,确立其在国家政治和社会中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提供了共同的思想基础,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内容。宪法修正案在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之后,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内容。党的十六大提出“不断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反映了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既是对社会主义文明内涵的极大丰富,又是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理论的重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把“三个文明”及其相互关系写入宪法,并同这一自然段中确定的“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目标紧密相连,不仅意思比较连贯、逻辑比较严谨,而且为“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提供了宪法保障。
 3、在统一战线的表述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宪法序言第十自然段第一句明确规定“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随着改革的深化、开放的扩大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统一战线不断扩大。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新的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据此,宪法修正案在宪法关于统一战线的表述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将宪法序言这一自然段第二句关于统一战线的表述修改为:“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包括的“劳动者,”“建设者”和两种“爱国者”,一层比一层更广泛,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和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新的社会阶层。这样修改,有利于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4、完善土地征用制度。宪法修正案将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不同之处在于,征收主要是所有权的改变,征用只是使用权的改变。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关于土地征用的规定,以及依据这一规定制定的土地管理法,没有区分上述两种不同情形,统称“征用”。从实际内容看,土地管理法既规定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情形,实质上是征收;又规定了临时用地的情形,实质上是征用。为了理清市场经济条件下因征收、征用而发生的不同的财产关系,区分征收和征用两种不同情形是必要的。
 5、进一步明确国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在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活跃市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日益显现。根据党的十六大关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依法加强监督和管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精神,宪法修正案将宪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修改为:“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这样修改,全面、准确地体现了党的十六大关于对非公有制经济既鼓励、支持、引导,又依法监督、管理,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精神;也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实际情况,符合生产力发展的客观需要。
 6、完善对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公民拥有的私人财产普遍有不同程度的增加,特别是越来越多的公民有了私人的生产资料,群众对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财产有了更加迫切的要求。根据党的十六大关于“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的精神,宪法修正案将宪法第十三条“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这样修改,进一步明确国家对全体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都给予保护,保护范围既包括生产资料。用“财产权”代替原文中的“所有权”,在权利含意上更加准确、全面。我国几个现行法律根据不同情况已经作出了征收或征用的规定,在宪法中增加规定对私有财产的征收、征用制度,有利于正确处理私有财产保护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关系,许多国家的宪法都有类似的规定。
 7、增加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根据党的十六大精神,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十四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8、增加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头一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样修改,一是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把它写入宪法,可以进一步为这一方针的贯彻执行提供宪法保障。二是党的十六大都明确地提出了“尊重和保障人权”。在宪法中作出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宣示,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有利于推进我国社会主义人权事业的发展,有利于我们在国际人权事业中进行交流和合作。
 9、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中增加“特别行政区”,将这一款修改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这样修改,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实际情况。
 10、关于紧急状态的规定。宪法对“戒严”作了规定,但没有规定“紧急状态”。总结去年抗击非典的经验教训,借鉴国际上的普遍做法,需要完善应对严重的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人为重大事故等紧急状态的法律制度。宪法修正案将宪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第二十项“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戒严”修改为“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并相应地将宪法第八十条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发布戒严令”修改为“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将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职权第十六项“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的戒严”修改为“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这样修改,“紧急状态”包括“戒严”又不限于“戒严”,适用范围更宽广,既便于应对各种紧急状态,也同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相一致。
 11、修改乡镇政权任期的规定。宪法修正案把乡、镇人大的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将宪法第九十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修改为“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这样修改,各级人大任期一致,有利于协调各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和人事安排。
 12、增加对国歌的规定。宪法修正案将宪法第四章的章名“国旗、国徽、首都”修改为“国旗、国徽、国歌、首都”。在这一章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赋予国歌的宪法地位,有利于维护国歌的权威性和稳定性,增加全国各族人民的国家认同感和国家荣誉感。
这次修改通过的宪法,共四章七节一百三十八条,一万余字。
 三、依法治国,必须进一步贯彻实施宪法
 吴邦国委员长在宪法修正案通过时发表讲话表示:“宪法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我们要以这次修改宪法为契机,广泛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宪法,使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切实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有效实施。”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而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维系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根基,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和最大的权威,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是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各政党、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因此,我们一定要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要切实做到认真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宣传宪法,勇于同违犯宪法的行为做斗争。
 马克思说:“宪法是法律的法律”。宪法是母法,至高无上,普通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是宪法的具体化,普通法律不能和宪法相抵触。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的最高行为准则。各种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行使国家权力的最高原则,是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据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遵守这一原则,需要我们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得做宪法和法律禁止做的事;二是不得拒绝做宪法和法律规定做的事;三是国家机关不能做宪法和法律未授权的事。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了宪法,并教育全体党员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宪法的尊严。我们在实际中,要坚持党章所阐明的“中国共产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反对党组织中个别党员领导干部的特权思想。一切国家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其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从法律的角度讲,任何团体、组织的成员,在宪法和法律面前,都一律平等。宪法与公民生活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宪法就在我们身边,时刻衡量着每个人的行为是否合法。所以,维护宪法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决不是一句空话,它要求我们每个公民要经常检查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宪法规范,自觉遵守宪法。一般而言,宪法是通过三种方式规范公民行为的。一是宪法提倡或肯定公民的某些行为;二是宪法禁止或否定公民的某些行为;三是宪法要求公民必须做出某些行为。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并非写进宪法就完事大吉。相反,必须有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相配套,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即建立一套以宪法为核心的权利保障体系,一是立法保障;二司法保障。随着我国立法进程的加快,公民权利保障的立法将更加完善。此次修宪后,宪法的施行,使我国依宪治国和依法治国的步伐将会迈得更大更快,在宪法精神的指引下,中华民族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必将创造新的辉煌。
 我们要结合**依法治县的实际情况,要以这次宪法修改为契机,在全县集中开展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活动,普及宪法知识,提高全民的宪法意识。推动宪法在全社会的贯彻实施,要结合县情、部门实际,进一步研究制定监督宪法和法律实施的措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坚持执政为民、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进一步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按照县委要求,“负重提速”,创造**新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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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宪法修正案心得体会

学习《宪法修正案》心得体会


学习《修正案》

原创: 朝归会 尹秋妹

6月25号,我参加了北京市侨联举办的大讲堂讲座,由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党校周悦丽教授给我们进行了走中国特色法治之路__《宪法修正案》解读。通过学习领会《宪法修正案》必须随着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这是我国宪法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一条基本规律。下面谈几点体会:

1.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对依法治国具有决定性意义,不断与时俱进地完善宪法是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是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此次修宪适应了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客观趋向, 体现了党心民心所向,符合宪法发展规律,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是巩固和加强党领导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要求,是新时代依法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之举,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深远意义。

2.此次修宪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贯彻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的要求,涉及的21条修改都有其必要性和重大意义。通过修宪,将政治价值转变为宪法规范,推动了宪法与时俱进,为实现中国梦提供了有力保障。宪法的修改深入推进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将把我国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3.本次修宪是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立法性总结 的点睛之笔,是为实现中国继续前进做出的关键性宪法保障,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大举措。宪法的条文,不是写出来的,是历史选择出来的,是中国人民走出来的。坚持跟党走,在重大事项上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这是实践反复证明了的中国社会根本利益之所在。

4.这次宪法修正案施行,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保持了宪法的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可以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这既顺应了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又遵循了宪法发展规律,有利于更好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必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5."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具有持久生命力。特别是专门增加监察委员会,就是从宪法的角度对监察委员会这一治国理政实践中的制度创新予以确认。这对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构建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6.宪法修正案是我们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 地位,是全国人民共同的愿望,也是让我们的国家更强大、人民生活更幸福、民族更自信的重要举措,更是从法律角度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作为一名受党教育几十年的共产党员,军队退休干部,朝鲜归侨子女,深爱我们伟大的祖国,我们衷心拥护宪法修正案,并在此基础上认真落实好宪法、坚决维护宪法。坚决服从党的统一领导,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理解宪法,模范遵守宪法,积极宣传宪法,让体现人民意愿的宪法真正为人民服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跟新时代步伐,为推动时代进步,努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应有力量。

2018.6.26

学习《宪法》修正案心得体会


学习《宪法》修正案心得体会

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明确指出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确立了宪法修改的总体要求和原则。本次宪法修改吸纳了我国新时期社会主义改革的诸多理论与实践成果,修改的条文与内容举世瞩目,既顺应了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又遵循了宪法法律发展规律。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是我们党在新时代依宪执政、依宪治国、领导立法的生动实践,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政治智慧和历史担当。

修改宪法,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政治决策,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斗争和根本成就。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是对宪法精神的恪守,是我们党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写照。

修改宪法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修改宪法,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活动和重大立法活动,必须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进行。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到宪法修改全过程,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从中央政治局决定启动宪法修改工作,到召开会议听取《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稿在党内外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再到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都很好地贯彻了上述宪法修改的总体要求和原则。这次宪法修改一定能充分体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使我国宪法更好发挥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作用。

历史证明,凡是宪法修改和实施得好的时候,法治就能发展进步,党和国家就能在法治轨道上不断进步。反之,人民利益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损失。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宪法作出适当修改恰逢其时,将有效契合全面依法治国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为继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打好基础,筑牢新时代治国安邦的定海神针。宪法只有不断适合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

法者,治之端也,一个现代国家,必须是一个法治国家;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走向法制化。宪法修改顺应党心民心,要推动宪法实施,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牢筑法治之基。


优秀党员学习十八大党章章程修正案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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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集中收听收看了新专题讲座,中央党校党章研究者**教授为我们讲解了十八大党章修正案的基本精神和重要成果等内容,使我进一步认识到新党章是一部更加完善和符合时代要求的党章。对于我们干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牢固树立坚定的正确的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继续保持党的先进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继续推向前进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作为一名党员,通过这次对新党章的学习和思考,对党员应具备的素质,应履行的义务,应享有的权利,应承担的责任,有了进一步的明了和定位,对党员的先进性要求有了更加清晰具体的理解,同时我将以这次十八大新党章学习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终身追求的目标。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要求自己,发扬和保持党的先进性。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努力做到:

一、增强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新《党章》规定,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是广大党员应尽的义务;积极创先争优,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选拔干部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党要更加重视监督干部;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原则,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不仅要明确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理论、纲领、经验等武装自己的头脑,同时能够把对共产主义事业的忠诚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之中,坚定地站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前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勇于开拓,大胆创新,为完成党交给的各项任务作出贡献。

二、牢记党的宗旨不动摇。坚持党的宗旨是《党章》对我们所有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也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我们每一个共产党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牢记党的宗旨不动摇。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与实际工作相联系,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实践我们党的宗旨。

三、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增强党性观念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重要条件,我们应该自觉按照《党章》规定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定,积极完成党的任务,牢记党员身份,铭记党的标准,自觉对照检查,克服缺点错误,切实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党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四、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做好本职工作。通过学习贯彻党章,深化认识,使自己的道德修养和理论修养等自身素质不断得到提高,从而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努力推动本职工作再上新水平。

《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学习心得:学习新党章,永远跟党走


《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学习心得:学习新党章 永远跟党走

x月24日,出席十九大闭幕会的2300多名代表和特邀代表,庄严举手表决,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正式写入中国共产党章程,确立为中国共产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

学习党章,贯彻落实是目的。党章是党的最基本的纲领性文件,只有切实贯彻落实好,才能确保我们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因此,我们每一个共产党员在都必须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用党章武装头脑,用党章规范行为,用党章指导党的建设和党的工作。要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修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坚持不懈开展反腐败斗争,切实维护党章的严肃性、权威性。

贯彻党章,学习教育是基础。党章明确规定了党的性质、宗旨、任务、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党的组织原则、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党的纪律要认真学习,全面把握党章的各项内容和规定,同时还要深刻领会党章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实质,自觉按照党章的要求强化党性观念,牢记党员身份,明确党员的标准和责任,增强使命意识。只有认真学习党章的各项精神,才能将党章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

学习贯彻党章,还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党章精神不仅仅让党员干部知晓,而应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群众的知晓度。这样不仅可以完善党内监督,更可以提高群众对党员干部的党外约束,进一步保证群众的参与权和监督权,更加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形成全社会人人懂规矩,人人受教育的良好氛围。

党章学习体会


党章学习体会
学习了《党章》,对党员标准的内容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在此,我谈谈对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这方面的认识。
十四大党章第一条至第四条,明确了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提出了三项最基本要求,是党员必须具备的根本条件。
第一,共产党员必须是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我觉得,这一规定,反映了党员条件的本质,明确规定了党员应该是什么样的人。要求入党的同志都要加强改造自己,努力争取具备工人阶级的先进思想和优秀品质,如果不按这个标准,不管什么人只要想入党就可以随便入党,那么党就会丧失它的先进性,就不成其为无产阶级的先锋队了。具备共产主义觉悟,是党员思想入党的集中表现,也是与一般群众区别的重要标志。共产主义觉悟,主要体现在对工人阶级的地位、根本利益和历史使命有正确的认识,有为共产主义事业而献身的精神。要具(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有共产主义觉悟,我们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掌握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树立社会主义必然胜利,共产主义一定要实现的信念。
第二,共产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除了阶级的利益、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利益以外,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共产党员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具体表现。因此每个党员在终身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过程中,是要在思想上想着人民,在政治上代表人民,在行动上为了人民,真正做人民的忠实公仆的。以老爷式的态度去对待人民是绝不允许的。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要为振兴中华忘我工作,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就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的关系,在对敌斗争中,在战胜自然灾害的斗争中,在面临困难和危险的时候,要把人民的利益摆在第一位,奋不顾身,挺身而出,甚至牺牲个人的生命。在物质利益面前,要做到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公私分明,克已奉公,把方便让给群众,把困难留给自己,绝不允许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为个人捞取好处,损害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要在一切工作中真心实意地想念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批评和监督,处处关心群众疾苦,切实为群众谋利益,甘心情愿地做人民大众的牛,供人民驱使。
第三,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
这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制度。这决定了共产党必须对共产主义事业无限忠诚,乐于吃苦在前,冲锋在前,乐于承担艰巨任务,乐于在改革开放中开拓奋进,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在群众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这使我认识到,如果把入党误解为某种地位的提高,因而高居于群众之上,就会脱离了群众,根本谈不上发挥先锋战士的作用了。所以,共产党员要始终保持普通劳动者的本色,同周围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
共产党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谋取私利和特权,要永远保持劳动人民普通一员的本色。这里关键是永远二字,就是说,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无论地位、条件、环境怎样变化,都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学习使我认识到,要做到永远二字,关键有三条:一是主观努力,要不断加强自身世界观的改造;二是监督制约机制要健全;三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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