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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培训餐饮

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的省农村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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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这次电视会议,是为了贯彻落实加强本省政府全省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场会和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全市xx年食品安全工作,安排xx年的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对“双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营造一个祥和、安全的社会氛围,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刚才,xx同志总结了我市xx年食品安全工作,并就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和xx年全市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了安排,我都同意。下面,我代表市政府和市“食安委”再强调几点: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保证食品安全,是党和政府以及各级食品监管部门的神圣职责,是我们自觉实践“xxxx”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历来对食品安全工作十分重视。省政府也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2012年12月22日至23日,省政府在漯河市召开了全省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场会, 12月27日又召开了“2012年元旦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双节”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动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今年以来,各县、区政府、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扎实开展农村食品、儿童食品、夏令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9次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使我市食品安全中的突出问题得到了切实解决,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和市“食安委”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畜牧局等单位表示感谢!我市的食品安全形势总体是好的,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水平有所提高,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趋于规范,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多发势头有所遏制。

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的食品安全形势,尤其是农村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从农田到餐桌整个食品链的各个环节还存在着不少的安全隐患,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特别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食品安全工作还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重形式、轻实效,重制度、轻落实的现象在个别地方、个别单位还依然存在,整治的实际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如去年11月上旬,潢川县发生了饮用学生奶出现胃肠道不良反应事件;徐智和同志在市广播电台行风热线解答听众提出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时,听众提出我市市场上出现病死猪肉和注水肉等问题,群众吃肉不放心。这些问题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度关注,也反映出我们监管部门工作措施不力,管理不到位的诸多问题。二是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素质还较低,农药、兽药、化肥使用不当,农产品有害物质残留还有超标现象,小作坊、小食品店多、小、散、乱,“三无”食品、过期伪劣食品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食品市场合格率还比较低。去年11月下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全市八县两区进行暗访检查,暗访组以消费者的身份在八县两区的超市、商店,共购基层市场销售的白酒、腐竹、糕点、酱油、蜜饯、饮料、膨化食品、葡萄酒、肉制品、油炸小食品等十类食品100批次样品,经检测有59个批次不合格。这些食品不安全因素不仅影响了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消费权益,也直接影响了我市产品质量的形象。三是农村食品产业总体规模小、水平低,食品安全保证体系还不健全,不按标准组织生产,产品不经检验就出厂销售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去年11月下旬的暗访抽检样品中,由我市企业生产的酱油、饮料、白酒、糕点等18个批次中,只有三个批次经检测合格,合格率只有16.7%,说明监管部门对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没有跟上,监管措施力度不够。四是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这些问题充分说明,我市食品安全还存在突出问题和严重隐患,食品安全监管任务仍很艰巨。我们常说,食品安全无小事。食品安全不出事则已,一出就是大事,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面临形势的严峻性,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努力实践“xxxx”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突出重点,真抓实干,全面完成2012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

(一)要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繁杂的系统工程,是履行政府职能的“德政工程”,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民心工程”,是推进食品产业的“发展工程”,是打造“诚信信阳”品牌的“信用工程”,必须坚持“全市统一领导,各级地方政府分级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方针。一是明确职责。各级政府是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切实负起责任,确保人力、物力、财力到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到位。各县、区“食安办”要切实担负起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牵头单位的职责,通过积极协调和主动服务,强化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的职能。在此,我再次重申,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好各自的职责,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在这里,不妨问一问大家,作为政府的分管领导,你认为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如何?“食安办”是否发挥了食品安全工作的牵头单位作用?各职能部门在食品安全工作监管方面做得究竟如何?是否存在上级安排工作后应付了事的现象?在你的辖区内,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究竟有多高?请与会的同志们认真地想一想,思考思考。二是要加强自身队伍建设。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仅仅是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事,也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必须加强队伍建设。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的素质直接关系到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工作部署能否落到实处。因此,要狠抓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的思想、业务和作风建设,加强技能培训,突出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尽快建立一支“思想好、作风硬、懂业务、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全面提高我市食品安全的监管水平。三是要加强综合协调,形成整治合力。市、县(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在认真履行各自职能的同时,要搞好配合,加强沟通,各县区“食安办”在每次专项整治期间,对重点部位、重点品种要组织联合执法、综合执法;要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解决疑难问题、攻大案;要针对本地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按照求真务实和抓专、抓细、抓实的要求,协同作战,联合执法,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在2012年要加快落实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双评”力度(对各职能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进行整体评价、对食品质量状况进行评估)。 >(二)要突出重点,加强监管。

按照2012年食品安全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在对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和餐饮消费等重点环节加强监管的基础上,要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抓好粮油、肉品、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酱油、醋、饮料、酒等重点品种的整治,认真解决好影响我市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切实让老百姓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要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是继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依法生产、经营和自觉保证食品质量的意识,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二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责任。要全面推进依法监管,使各方面的监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今年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进一步落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案件查处制度、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市“食安办”要加快出台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对因监管、执法不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给当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损害的,要依法追究地方政府和执法部门负责人的法律责任。三是要加强督查督办,务求取得实效。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促进各项任务、目标、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位。市有关部门除在重点节假日要做好专项督促检查外,还要做好明查暗访工作,并在第三季度前统一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

三、再动员、再部署,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春节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在元旦春节期间能吃上放心食品,过上欢乐、祥和、安全的“双节”,市“食安办”已根据省政府“2012年元旦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和要求,制定出全市的2012年“双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从2012年12月31日至2012年2月27日,在全市开展“双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区“食安委”和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已经开始行动,现在专项整治活动已进入整治关键时刻,各县、区政府要打好2012年开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仗,市“食安办”要组织人员下去实地督导。如果时间允许,我也要下县、区去看一看,将以暗访的形式,不通知县区,直接到商店、餐馆、生产企业、市场去检查,重点是检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监管工作是否到位。活动结束之后,市“食安办”要组织市“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对全市的食品质量再来一次抽验,同去年11月份的抽验相对照,看一看整体食品质量及各县区的食品质量是否有大的提高,到时候我们再排一排队,看谁的工作做得扎实。

今年的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一是要把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作为整治的重点区域,把监管重心下移。二是把握重点环节,要对集贸市场、生鲜肉摊点、食品超市、商店、熟食店、小加工作坊、餐馆酒店,这些人们大量选购过节食品的关键部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让群众把不安全的食品买回家。三是明确重点品种,对节日消费量大的米、面、油、生鲜肉、酒类、蔬菜、豆制品、水果、各种易贮藏的熟食等品种作为检查重点,确保不出现质量问题。

由于元旦春节期间是食品销售的旺季,食品非常丰富,摊位多、流动快、监管任务重、整治难度大。因此,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在整治工作中,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要开展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形成综合监管合力,对有问题的部位和有问题的食品,要查的准、打的狠,务必将此次专项整治抓出成效,春节是中国的重大传统节日,我们一定要切实负起责任,把今年的元旦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搞好,我们用自己的辛苦,让在各条战线辛勤工作了一年的人民群众真正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春节。

同时,还要认真做好迎接省“食安委”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河南省省辖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评估方案》的要求,省“食安委”将于2月中、下旬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对全省各省辖市2012年的食品安全工作水平进行评估,将从管理指标、检测指标、消费者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估。去年年底,省“食安委”已就检测指标、消费者满意度进行了评估。市“食安办”已于去年11月份将《评估方案》发到各成员单位,并于去年12月15日召开了有关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做好迎接评估准备的工作。这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评估,是对我市食品监管部门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更是对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要对照《河南省省辖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评估方案》,根据市“食安办”的指导,组织专门力量,逐项核对,认真落实;文字、档案材料不完善的,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查漏补缺。全部的准备工作必须在2月18日前结束,哪个县区、哪个部门出了问题,市政府将追究这些县区、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同志们,2012年是全面落实“xxx”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争当中原崛起后起之秀的关键之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本着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认真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全面落实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市食品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建设和谐信阳做出新的贡献。

春节即将到来,在这里,给大家拜个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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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紧急会议精神,扎实抓好我区安全生产工作,行署决定紧接着召开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刚才,谢培午同志代表地区安委办通报了事故情况,分析了形势和问题,提出了下步工作要求,我完全同意,请大家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讲四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10月3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栗战书同志在水矿集团汪家寨煤矿慰问矿工、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时强调:“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就是最大的效益,安全生产一头连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一头连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重视安全生产,怎么强调都不为过,抓好安全生产,任何时候都不能疏忽,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范、规程,要加大煤矿安全生产投入,建立安全保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不管事故大小,只要安全方面出了问题,都必须严肃处理。”刚才,全省的安全生产电视电视紧急会议传达了省委战书书记、省政府克志省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铜仁地区松桃县作了经验发言,有关单位作了检讨发言,省安委办通报了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国强副省长作了重要讲话,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全区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和国强副省长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执行力和落实力,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坚定不移地抓安全、保生产、促发展,为毕节试验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一是切实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所有的生产经营建设都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每一个项目、每一个工程设计、建设、施工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范。二是要正确处理好安全生产与发展的关系。优化结构、大上项目,目的都是为了发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目的就是为了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和实现更好更快地发展,二者是辩证统一相互促进的。三是必须把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的要求贯穿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始终,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发展,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深入查找问题
10月3日,我省遵义市、安顺市分别发生了煤矿较大事故。刚才,也通报了相关情况,我们要举一反三。虽然我区国庆期间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工作都做好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我区工业经济刚刚起步,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十分薄弱,安全生产上的各类问题和矛盾依然十分突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今年以来区内外发生的事故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下大力气抓紧解决,要以工作过程保结果,以工作落实保目标,以安全促发展,全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努力推进我区安全生产管理迈上新的台阶。
三、牢牢把握重点,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一方面,今年是“xxx”最后一年,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必须完成;另一方面,第四季度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季节、气候变化,人流、物流量增大,生产经营活动旺盛,将会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压力。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分析季节、时段特点、区域特点,全面开展行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突出抓好我区煤矿和道路交通安全、打击非法采煤采矿这三项重点工作。要集中力量、整合资源,严格按照省、地的有关要求和规定,一项一项的抓好落实,坚决把事故控制下来,坚决防止小事故不断,坚决杜绝大事故和恶性事故的发生。煤矿安全生产方面:一是要按照省政府,地委、行署的安排部署深入抓好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全面的、认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顿工作,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二是要严格要求和标准,坚决对具有安全生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顿、整改;三是要加强对停产整顿煤矿的日常监管,督促停产整顿煤矿及时落实整改;四是切实抓好停产整顿煤矿的验收工作。五是要坚决执行行署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十条禁令。打击非法采煤采矿方面:一是要坚决打击取缔,决不允许非法采矿行为有生存空间;二是要综合治理,疏堵结合,统筹做好扶贫开发、产业结构调整和困难群众生活用煤等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管理,做好打击非法采矿行为的源头管控工作。道路交通安全方面: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提高对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全力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二是要深入分析、研究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存在的重大突出问题,围绕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整体要求,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XX〕23号)和“打非”专项行动,针对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针对性的措施,加大执法力度,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和整治行动,确保全区交通安全形势的整体稳定。
(二)切实把检查工作与日常安全监管有机统一起来。各级各部门在抓好督促检查的同时,要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监管工作计划,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切实提高监管效能;要在完善制定规章制度,建立长久的安全监管机制上狠下功夫,强化应急管理工作,坚持抓反复、反复抓,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统筹兼顾,齐头并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抓好非煤矿山和尾矿库、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电力、特种设备、水利、森林防火、地质灾害防治、职业安全健康等各个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千方百计保持安全生产平稳向好发展的势头,确保经济平稳运行、社会和谐稳定。
(四)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要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责任细化分解,层层落实到单位、部门和人的头上,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抓落实。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动态跟踪考核工作,强化过程管理,对不认真履职尽责的,必须严格进行问责。
(五)抓宣传教育培训,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要进一步抓好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实现群防群控,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社会化进程。要加强安全示范、安全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氛围,积极推进和实现安全发展、科学发展。
四、积极探索实践,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创新与发展
安全生产工作必须与时俱进,一是各级政府要按照上级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机构队伍、装备建设,以完善监管体系为目标,推进体制和机制创新。特别是乡镇机构改革中,必须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XX〕19号)的要求,建好机构、配备人员,切实做好一线监管机构队伍建设。二是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府发〔XX〕2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黔府发〔XX〕13号)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有关标准,严格市场准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实现监管方式和手段的创新,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三是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推动安全科技创新。要认真总结“xxx”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科学制定“xx”安全生产规划,大力推广普及安全高新技术,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同志们,安全生产事关全局,责任重于泰山。我们一定要牢记人民重托,不辱使命,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更大的决心、更务实的作风、更有效的措施,努力抓好各项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为加快推进毕节试验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

全省夏粮收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发言稿



经国家粮食局批准,全省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今天正式启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夏粮收购工作,省委常委、徐省长今天亲自到会并将作重要讲话。各地粮食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徐省长讲话精神,严格履行职责,抓好粮食收购,促进农民丰产增收。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讲三点意见:
一、准确把握形势
近年来,在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全系统上下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危仓老库维修改造、信息化功能提升,粮食收储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全省有效仓容增加46亿斤,550家基层国有收储粮库实现可视化管理,为做好粮食收购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今年,夏粮丰收在望,小麦产量、商品量将高于去年,预计全省小麦收购量208亿斤,其中托市收购130亿斤。由于高产量、高收购量、高库存量连年叠加,国内外粮食市场供给充足需求疲软,今年夏粮收购形势较为严峻,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市场收购动力不足。受宏观经济走势、市场需求状况以及国际市场形势等多种因素影响,国内粮食需求不旺,加工企业开工不足,小麦销售总体不畅,市场价格稳中趋弱。目前国内市场小麦价格高于进口到岸完税价0.30元/斤左右,市场经营风险较大,社会主体收购意愿不强,国有粮食企业将直面收购压力,政策性收购将主导小麦收购市场。二是收购仓容缺口较大。近几年,我省最低价收购连年启动,政策性粮食库存不断增加,目前全省粮食库存处于历史同期高位,局部地区仓容紧缺矛盾突出。各地要提前制定收购应急预案,抓紧做好产销衔接、压库促销、腾仓并囤等工作,努力化解仓容矛盾。三是油菜籽收购面临困难。今年,预计国家将对油菜籽收购政策作出调整。近年来,国际油脂油料供求比较宽松、价格持续低位运行。由于菜粕市场行情较弱,国产菜籽油市场行情难以回升,油脂加工企业收购意愿不强,预计油菜籽市场收购价格将低于种植农民预期。各地粮食部门要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下的市县长分级负责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夏粮收购工作,坚决杜绝“卖粮难”,防止“卖油难”。
二、严格执行政策
小麦最低价收购是国家重要的惠农政策。今年启动时间早,比去年提前4天,是历年中最早的一年;库点布设多,全省965个,比去年增加13个,为做好小麦收购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各级粮食部门要与中储粮、农发行等部门一起抓好国家收购政策的贯彻落实,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一是规范收购。加强收购规范化管理,坚守“种粮卖得出”工作底线,严格执行国家“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做到不压级压价、不克斤扣两、不“打白条”、不合格粮不入库。要在收购现场公开粮食等级标准、质量价格政策、水杂扣量方式、结算办法等,让售粮农民心里踏实。要坚持敞开收购农民交售的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坚持依质论价、优质优价,做到定等准确、增扣量合理。要督促企业对收购的非标准品粮食进行整理,保证入仓粮食质量达标、储存安全。二是保障资金。为确保夏粮收购工作顺利开展,全省已核定贷款额度260亿元。各地粮食部门要督促托市收购企业根据收购量准确测算收购资金需求量,及早提出贷款申请,保证收购资金供应,及时结算农民售粮款。尤其要把铺底资金打足,防止收购初期因衔接不及时而“打白条”。要积极筹措市场化收购资金,严格执行资金预拨付程序,强化资金运行管理。收购高峰期或节假日,提前贷足资金,防止收购资金断档脱节。三是强化监管。近期,中央电视台报道了省外粮库“以陈顶新”事件,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各地要引以为戒,吸取教训,强化监管,防止各类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在我省发生。要重点检查“低收高转”、“以陈顶新”、“转圈粮”、压级压价、“打白条”等损害国家和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充分运用已建成的粮食收购信息化系统,加强实时监管。同时,要拓宽投诉渠道,及时受理解决问题。收购期间省局将会同省工商、物价、中储粮南京分公司等部门,定期巡查,合力做好监管工作。
三、提升服务水平
做好粮食收购是粮食部门融入和服务“三农”发展大局的要求。各地要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理念,拓展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措施,改善服务功能,着力提升粮食收购服务水平。一要大力宣传发动。通过主流媒体宣传解读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公布预案启动时间及委托收储库点名单。各收购库点都要做到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柜,让农民交上“明白粮”。采取在线访谈、发放宣传手册和致农民公开信等方式,广泛宣传收购政策,引导农民合理掌握售粮节奏,为夏粮收购营造政策环境。二是创新服务方式。主动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趋势,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订单收购、预约收购和上门收购,服务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及售粮困难户。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落实应对收购措施,用足用好烘干、晒场等除杂设施设备,帮助农民整理粮食提等升级,减少阴雨天气对小麦收购的影响。已经建成信息化收储系统的库点要全面投入使用,强化人员培训,规范收购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农民售粮。三是建好服务平台。积极开展便民服务活动,推广建设“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创造条件、努力做到“六有”,即有茶水、有药品、有便餐、有空调、有电视、有报刊,营造方便舒适的售粮环境。要增加收购机械设备,提升粮食收购速度,减少农民排队等候时间。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收储作业管理,确保售粮农民和职工人身安全。

在贯彻落实总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专题会议上的讲话


在当前我关各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奥运安保进入紧要关头的关键时期,经关党组研究决定,今天临时召开紧急会议,主要内容是传达落实昨天上午召开的“贯彻落实全国海关工作会议精神专项督察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我关深入开展的“建设让中央放心、让人民满意”主题实践活动和迎接总署巡视和专项督察的具体工作。刚才,竹军同志传达了盛光祖署长和鲁培军主任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办公室王荣军同志就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回头看”工作进行了布置。下面,我代表关党组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清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意义
全国海关工作会议召开至今已有3个多月,我关开展的“建设让中央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海关”主题实践活动也已进入最后收尾阶段。各单位贯彻落实的情况如何,需要通过阶段性的梳理、总结和反思,为下一步巩固提高打下扎实基础。
首先,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回头看”工作,是落实全国海关工作会议精神的必要举措。按照总署党组要求,这次专项督察工作纳入巡视工作总体内容并优先安排。巡视组7月30日到我关后,将首先用一个月的时间就我关贯彻落实全国海关工作会议情况进行专项督察。为此,在巡视组到来之前,我关内部先通过扎实有效的“回头看”工作开展自查,既督促检查各单位抓落实的具体行动和落实进度,又及时反映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深入推进各项工作的具体措施。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巩固主题实践活动成果,使我们想问题、办事情都紧扣全国海关工作会议精神,以扎实的基础工作和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总署巡视组专项督察。
其次,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回头看”工作,是对全关各级领导干部工作能力和工作作风的一次重要检验和考核。贯彻落实好全国海关工作会议精神,必须倡导良好的政风和作风。能不能看准、看清本单位存在的潜在风险和问题,抓好管理、带好队伍,是对领导干部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检查。各级领导干部要通过“回头看”工作,组织好本单位的自查整改,坚决克服“雷声大、雨点小”的现象,着力制止脱离实际、夸夸其谈的漂浮作风,制止弄虚作假、应付上级的虚假作风,制止短期发动、浅尝辄止的肤浅作风,真正使全关干部职工都把思想统一到总署党组和关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形成抓工作落实的整体合力和良好氛围。
第三,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回头看”工作,是建立巩固提高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加强自身建设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不能寄希望毕其功于一役。靠一个阶段组织一次集中的战役,能够解决一些问题,但不可能维持久远,根本长久之计还是要靠建立健全能够自主发现、查找和分析问题,能够自主整改提高的长效机制,以循序渐进,常抓不懈,推动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因此,在全关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回头看”工作,不是简单地应付总署巡视和专项督察,而是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循序渐进、常抓不懈地加强基础建设,加强管理控制,加强内部监督,加强责任考核。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推动我关加强自身建设,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

在某县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近一段时间,国家、省、市对食品质量安全工作高度重视,连续召开了一系列会议,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刚才,xx局长和xx主任分别传达了当前和近期我县食品安全工作两个方案,希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此次会议精神及以前有关会议要求,一并抓好贯彻落实。为贯彻落实好此次会议精神,我就有关工作再强调几个方面:

一、 对食品安全工作要有一个再认识

食品安全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出现任何食品安全事故,无论事故的大小都是大事,我们要对食品安全工作有一个再认识的过程。

第一,食品安全工作是关系着我们党和政府全局性工作的枢纽,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一方面,食品安全工作对上连着党中央国务院决策的部署和落实。我们以前总讲,最近开全国经济工作会议又再次强调,把关注民生解决民生摆在当前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食品安全就是关注民生解决民生问题,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就是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从这个角度上讲,食品安全工作是我们各级政府各级干部的“政治高压线”;另一方面,食品安全工作对下连着我们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是“生命线”、“健康线”。

第二,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难度非常大的工作。改革开放后,我们所做的发展经济和发展市场的各项工作,基本上都是按照“先上车后补票”的模式进行,现在看来,这种运行模式对当前实际工作产生了很大冲击,在发展中留下了许多问题。我们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形势下,包括食品安全在内的许多工作,存在一个很大的矛盾,即政策和工作,法律法规和现实有一些脱节,给执法和监管造成很大难度。食品安全工作中,一方面由于群众思想水平低、企业运营不规范,造成执法和监管工作不易开展,另一方面还要必须保证不能发生事故,从而形成了工作不开展不行,开展起来却会出现各种问题的“撞极”现象。

第三,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反复性很强的工作。食品安全是一项动态性工作,今天没问题,不能代表明天没有问题。所以,食品安全工作要经常抓、反复抓,一不注意,以前的工作可能就要反弹。

XX春节马上来临,节日期间消费集中,容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我们强调食品安全尤为重要。特别是在当前全球经济危机情况下,许多企业生产陷入困境,消费低迷,从而产生了许多食品安全隐患和社会不稳定的苗头。另外,三鹿奶粉事件后,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持怀疑态度,存在的心里障碍还没有消除,在一些经销购销活动中,经常会出现一些纠纷。

我来xx时间虽然不长,但经过了解知道,在国庆期间,对于食品安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都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成绩应该给予充分肯定,但同时要看到我们在整治工作中还存在一些漏洞、死角死面,如:基础监管工作仍然比较薄弱,食品索证索票制度落实不到位,街头摊点的食品安全问题、部分超市食品无质量安全标识以及食品批发市场上的“三无”食品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一些企业特别是小企业、小作坊的质量首责意识淡薄,安全制度欠缺,卫生环境较差,食品质量难以保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还依然存在,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时有发生。当前正值年终岁尾,工作任务很多,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以实际行动为县委县政府保好驾护好航。

二、扎实开展“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整治行动

整治工作中,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三鹿奶粉事故教训,改进监管方式,下移监管重心,创新监管举措,求真务实,深入实际,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果断采取措施,及时处理,督促有关企业和单位限期整改,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隐患得到彻底清除,整改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各乡镇政府对本行政区内的食品安全负总责,必须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责任,要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以乡镇驻村干部为主体,完善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加大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积极组织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在本行政区开展食品安全整治行动。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围绕与人民群众节日生活密切相关、消费量大的食品,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或单位,集中力量,强化举措,严格监管和整治。要在对今年10月份食品安全集中行动中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基础上,按照职能分工,进一步明确职责,砸死责任,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深入排查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畜禽屠宰各个环节的食品质量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利用“两节”期间食品旺销时机,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所负责环节食品质量安全不出问题。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能交叉部位和薄弱环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主动衔接,密切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防止监管脱节,坚决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使我县的节日市场得到全面净化,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对于食品安全工作,各级政府均实行属地管理、部门执责模式,各乡镇对本行政区的食品安全负总责,各有关部门担负着执法监管的行政职能,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互相配合,形成合力,不推诿不扯皮。食品安全工作中,各部门可能在某一具体问题和某一环节上会产生歧义,特别是遇到需要县政府或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解决的问题,要不管职责如何划分,一律按照县政府或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办理。在这里,我特别强调三点:

第一,要管住重点区域、行业、品种。农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监管工作力量相对薄弱,人们安全意识相对也差,最容易出现问题,要切实加强监管;农村集贸市场、蔬菜集中生产区、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蔬菜批发市场、食品批发市场、食品超市、建筑工地食堂、学校及医院食堂、学校及周遍、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等部位或场所,容易出现制假售假行为,要加大整顿力本资.料来源于文秘范文 度。对农产品种养殖业、屠宰业、食品生产加工业、食品批发贸易流通业、餐饮业、进出口业等行业,要加大监管力度。要把日常监管工作的重点放在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粮、油、肉、蔬菜、水果、奶制品、水产品、饮用水、儿童食品等品种上,力争彻底铲除群众身边的食品安全隐患。

第二,要管住关键环节。一要管好种养殖。要重点加强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监管,推动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开展对违禁药物滥用、药物残留的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完备的质量检测监控体系,坚决防止各类农产品和食品原料“带病”流入企业和市场。二要管好生产加工。要重点检查食品配料、添加剂、包装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严防不合格食品、不安全食品出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从长远出发、对未来负责,严把产品质量关、安全关,不贪蝇头小利,不搞“一锤子”买卖,真正把保障食品质量和安全作为企业的头等大事来抓。三要管好流通销售。管住批发、零售环节是监管工作最后一道防线。要特别加大工作力度,建立严格的食品质量准入制度,加大对食品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主体资格审查力度,严禁私发“人情证”、“关系证”埋下祸根。要做好食品进出口监管工作,既不能让不安全的食品入境,也不允许有问题的食品出口。

第三,要保护和支持食品产业健康发展。要保护好莘桥烧鸡、庞口焖子等我们xx的特色食品,这些产品一旦出现安全问题,危害更大、影响更大、损失更大。因此,我们要倍加关心、保护和支持地产名牌食品的发展。有关乡镇政府和部门要多到这些企业转一转、看一看,帮助企业不出食品安全问题,帮助解决疑难困难问题,这就是在保护其发展。

三、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整治保障工作

第一,要加强领导。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及时研究部署有关工作,检查督促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质量安全第一责任,组织开展“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排查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第二,要严格责任。要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责任逐级分解并落实到具体人员,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失职、渎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要快速反应。元旦、春节期间,各乡镇、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应急职守工作制度,安排好节日值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性事件,要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并迅速启动相应应急机制,采取措施,果断处置,严控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和损失,并及时消除负面影响。

四、做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

12月8日,卫生部等9个部门召开了XX年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系统而有序地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立即动手解决滥用添加剂等紧迫问题的指示精神,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会后,省政府9个对口部门马上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对我省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 加剂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可见工作的紧迫性和艰巨性。

我们要认真汲取三鹿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教训,严厉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清理规范食品添加剂市场。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立即行动,打一场食品整治大会战,要加强领导,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强化督导,确保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全面完成既定目标,维护我县稳定的社会环境。

同志们,食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事关和谐稳定大局,容不得丝毫疏忽和纰漏,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昂扬的精神状态、严格的工作要求,打好“两节”食品安全整治这场硬仗,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使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在全国建设系统宣传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演讲范文


同志们:

11月24日,国务院颁布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颁布与实施,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一件大事。今天电视电话会的任务是:部署宣传贯彻《条例》,动员全体干部职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同时,安排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有效地遏制建设领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大幅度减少伤亡事故和死亡人数,实现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明显好转。

同志们,国务院领导同志对这次电视电话会议非常重视,曾培炎副总理对这次电视电话会议做出的重要批示:建设工程安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全面贯彻国务院《条例》,严格管理,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确保质量,切实保障施工人员安全,维护广大用户利益。元旦、春节之前,要对所有在建工程和市政设施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排除各种隐患,努力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培炎同志的批示说明国务院领导同志对对《条例》的宣传贯彻以及元旦、春节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结合《条例》的学习贯彻,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

《条例》是我国第一部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行政法规。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牢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坚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今年7月至9月,全国人大对《建筑法》执法情况进行检查,提出进一步提高认识,从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高度抓好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温家宝总理指示和要求“建设部门都要从中吸取教训,尊重科学,严格执行经过论证的技术方案,严格执行各种规范和标准,加强工程监管,是保证工程安全和质量的重要环节”,黄菊和培炎副总理多次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做出重要指示。近年来,全国建设系统加强了建设工程安全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颁布了《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地方法规、部门规章和数十个技术标准和规范,在实践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成立了2000多个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安全监管人员近万人。各级政府主管部门针对高处坠落、施工坍塌、中毒、触电、塔吊倒塌和房屋拆除等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事故多发类型,年年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一定成效。通过开展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达标和创建文明工地活动,使施工作业和生活环境的安全、卫生、文明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已有24个省(市、区)开展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对保障建筑施工一线作业人员健康和人身安全、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国正处在大规模经济建设时期,建筑业的规模逐年增加,已经成为继工业、农业、贸易之后的第四位支柱产业。但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一直居高不下,在各行业中仅次于交通、矿山居第三位,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2003年1至10月全国建筑施工发生事故1001起,死亡1174人,每百亿元产值死亡率为6.42,与往年相比,虽然每百亿元产值死亡率略有下降,但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呈上升趋势,部分地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在此,我通报几起今年发生的典型事故。

1、2月18日,浙江省杭州市UT斯达康杭州研发生产中心模板支架坍塌,造成13人死亡,16人受伤。经查,施工单位未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模板支架设计及施工方案,未经验收合格即组织混凝土浇筑;监理单位对支模架搭设的问题未及时监督和制止。目前施工单位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被降低资质等级,由一级降为二级;监理单位浙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停业整顿三个月的处罚;项目经理资格由一级降为二级的处罚;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被吊销,五年内不予注册;同时工程项目副经理、工区施工负责人、木工班班长和工区监理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2、7月24日,黑龙江省北安市和平小学教学楼违规加层,造成16人死亡、6人受伤。经查,建设单位加层前未对教学楼墙体、结构等进行鉴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设计、监理单位越权设计、监理;当地主管部门对工程违法行为没有及时制止。目前,非法拆除旧门窗的包工头以及北安市和平小学校长被追究刑事责任;北安市市长、副市长以及教育局、发展计划局、建设局有关负责人受到行政记大过、撤职、留党查看等行政和党纪处分。

3、8月9日,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禾山镇高林村厦门群鑫机械工业有限公司厂区内,一栋正在施工的仓库突然坍塌,造成7人死亡、38人受伤。经查,该工程系村民非法占地、未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无勘察、设计和施工许可,由个人私自招募农民承建、无任何施工技术资料和安全措施、野蛮施工,有关管理部门对城乡结合部的违法建设制止不力。目前,非法占地、承揽工程并组织施工的9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厦门湖里区区长、禾山镇镇长以及建设局、土地局局长受到行政或纪律处分。

4、10月7日,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益华广场工地中庭顶盖在浇筑混凝土施工过程中突然坍塌,造成16人死亡、5人受伤。经查,施工单位违反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搭设中庭高支模顶架,未经监理单位验收,强行实施顶盖混凝土浇筑;监理单位未能有效制止顶盖混凝土浇筑,监理失职;当地主管部门到现场进行过两次检查,发出过整改通知书,但没有跟踪落实,致使施工单位继续违规施工。目前,该事故正在查处之中。

当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不够明确。工程建设涉及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以及其他如设备租赁单位、拆装单位等,对这些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缺乏明确规定。二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投入不足。一些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挤占安全生产费用,致使在工程投入中用于安全生产的资金过少,不能保证正常安全生产措施的需要,导致生产安全事故不断发生。三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多限于突击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缺少日常的具体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四是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制度不健全。一些施工单位没有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得不到及时救助和处理。

《条例》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对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提出了原则要求,针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借鉴了发达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成熟经验,确立了建设企业安全生产和政府监督管理的基本制度,规定了参与建设活动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明确了建筑工人安全与健康的合法权益,是一部全面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专门法规,操作性强,对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将起到重要作用。《条例》的颁布实施对提高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水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带头并带动全体参与建设工程所有人员学习贯彻《条例》,加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使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在法制化的道路上迈出重要的步伐。

二、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

全面、深入地学习《条例》,认真研读法规原文,把握《条例》的基本原则,掌握《条例》的各项制度是贯彻落实好《条例》的基本保证。《条例》强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紧密结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特点和实际,确立了一系列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条例》的调整范围,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等各类专业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各种建设活动;包括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供应、设备机具租赁等单位和政府有关监督管理等参与建设活动的所有单位和部门。总之,《条例》涵盖范围广,制度明确具体、可操作性强、处罚力度大。学习和掌握《条例》,应该重点把握以下四方面的主要内容:

(一)《条例》确立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基本管理制度

《条例》对政府部门、有关企业及相关人员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管理行为进行了全面规范,确立了十三项主要制度。其中,涉及政府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有七项:

1、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和拆除工程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拆除施工组织方案,以及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2、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考核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3、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

5、政府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责令立即排除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对重大隐患可以责令暂时停止施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将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6、危及施工安全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国家对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实行淘汰制度。具体目录由我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及时、如实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实行总承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上报。

同时,《条例》对建设领域目前实施的市场准入制度中施工企业资质和施工许可制度,做了补充和完善。明确规定安全生产条件作为施工企业资质必要条件,把住安全准入关。明确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把关,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施工企业的六项安全生产制度,即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条例》对建设、勘察、设计和监理单位也据其特点规定了相应的安全制度和责任。

(二)《条例》规定了建设活动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

增强建设活动各方主体的安全意识、规范各方主体的安全行为,是有效控制和减少事故发生的治本之策。《条例》明确规定了各方主体应当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

1、关于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居主导地位,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负有重要的责任。《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概算中确定并提供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施工措施费用;不得要求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企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不得任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有义务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所需的有关资料,有责任将安全施工措施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有施工资质的单位等。

2、关于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监理单位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条例》规定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3、关于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处于核心地位,《条例》用了较大的篇幅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做了全面、具体的规定,包括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责任、施工总承包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等。同时,《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必须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在施工前向作业班组和人员作出安全施工技术要求的详细说明,应当对因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操作规程。《条例》还对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使用、作业和生活环境标准等做了明确规定。

勘察、设计单位以及设备材料供应单位、机械设备租赁单位、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的安装、拆卸单位等其他有关单位的活动,都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密切相关,《条例》也规定了他们在建设工程活动中应当承担的安全责任。

(三)《条例》明确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

《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体制: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其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主要体现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上。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其监督管理主要体现在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标准并实施行政监管上。形成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综合管理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条例》加大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条例》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规定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规定明确具体,处罚力度大。

一是将有关条款与刑法衔接。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体现了从严惩处的精神。

二是在有关条款中增加了民事责任。如对建设单位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挪用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除了应当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外,还要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

三是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如规定建设单位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罚款为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对监理单位违反安全生产行为的,罚款为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对施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行为的,罚款为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等,从罚款数额上来看,行政处罚力度较大。

四是规定了注册执业人员资格的处罚。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认真贯彻《条例》,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

《条例》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条例》,深刻领会精神实质

为了学习、宣传和贯彻好《条例》,我部已下发了《条例》宣传贯彻的通知。从现在起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要把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制订计划、加强领导,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全面、深入学习《条例》。学习《条例》要注重学习原文,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基本原则和主要制度。要积极会同宣传、新闻等部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采取讲座、知识竞赛、现场咨询、张贴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广泛、深入地宣传《条例》。要把《条例》的主要精神、基本内容宣传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方面,宣传到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及每一个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施工班组和作业人员,切实增强全行业安全生产法制观念,依法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快制定配套法规标准,完善安全生产法规体系

根据《条例》设置的十三项基本制度,我部将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尽快修订《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组织制定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管理、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及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标准等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各地也要根据《条例》,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地方建设安全生产法规规定,及时调整和修改与《条例》规定相抵触的内容;对尚无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又急需解决的技术问题,制定相应的地方技术标准,尽快形成国家和地方、行政管理和技术标准,互相呼应、互为补充的、比较完善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规体系。

(三)改进政府安全监管方式,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要带头执行《条例》,积极推进监管机制创新,依法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责。

一是要严格安全准入条件,强化安全责任追究。要严格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条件,建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制度,把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结果作为新设立施工企业申请资质和企业资质年检、晋升资质等级的基本条件;建立对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考核制度以及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同时,要依法严肃查处事故,强化责任追究,加大对隐患严重、事故多发的企业和责任人的处罚力度,坚决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出建筑市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人员取消其任职、上岗资格。

二是要努力改进安全监督检查方式,积极探索安全监管新机制。要从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施工过程实体安全,转变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状况,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要从以告知性的检查为主,转变为以随机抽查及巡查为主。要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建立企业安全信用、不良记录和事故报送、处罚信息系统,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格局。

各地应充分发挥安全监督机构的作用,逐步建立起覆盖全城乡、全行业和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体系。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强化服务意识,增强依法监管的能力。

(四)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要结合《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进一步修改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企业技术标准,特别要建立健全危险性较大的施工工艺、工序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企业要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重点或关键岗位要落实安全责任负责人。各企业要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把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要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确保安全生产经费专款专用,定期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及时更新陈旧破损的设备和防护设施。要加大企业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的投入,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大力推广安全适用、先进可靠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及时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我们要以规章制度为基础、以科技进步为动力,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

这里,我要强调一下安全投入问题。安全生产费用是工程造价的应有内涵。没有安全费用,不予批准立项。另外,安全生产工作要重视科技进步,要以科技来推动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

(五)搞好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必须时刻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各方安全意识。各地要把学习贯彻《条例》过程,作为增强全系统安全意识教育的过程,作为建立制度、规范行为的过程,作为严格执法,提高法律意识的过程。通过《条例》的贯彻,使建设系统和社会有关方面在建设工程安全意识方面有较大的提高,要使公众熟悉了解《条例》,以利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针对建设领域从业人员素质的实际情况,要区别情况、区分层次,突出重点、兼顾一般,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培训。对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要进行定期培训,强化法律知识和安全理论与实践的培训,真正达到任职要求。对广大一线操作人员特别是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要结合工种进行岗前安全教育,抓实抓好安全防护、救护等基本的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农民工占事故伤亡人员多数,全国建筑业从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是农民工,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重视农民工的培训教育问题,要总结推广江苏、山东等地建立农民工培训基地的经验,大力提高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和基本操作技能。

各地要总结安全生产好的经验,认真剖析近年来发生的重大事故,明年要在全系统开展一次“尊重科学、执行标准、严格执行程序、加强监管”为主题的教育。进一步整顿建设市场秩序,坚决查处无规划审批、无勘察设计、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接任务等问题,从源头上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有关部门要加快编制各类建设安全生产培训教材,培训教材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通俗易懂,好学易记。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基地,使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明年要结合《条例》宣贯工作,在重点搞好事故多发地区和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对建设工程有关人员普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不留死角,提高全行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开展专项整治是降低事故发生、减少人员伤亡的有效措施。明年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是:有效控制一般伤亡事故,防范重大伤亡事故,力争杜绝特大伤亡事故,建设工程事故每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不高于今年的水平,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各地要继续抓好预防高处坠落、房屋拆除事故等专项整治,在巩固、扩大整治成果的同时,着重抓好预防施工坍塌(包括土石方开挖坍塌、脚手架垮塌、模板坍塌)、施工起重机械事故的专项整治。要督促企业认真执行管理规定和标准,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完成全国专项整治任务的基础上,各地还应结合本地施工事故多发类型,确定本地区的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要结合专项整治,摸清本地多发事故类型和规律,根据当地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要制定食物中毒、传染病、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防止事故发生以及事故发生后,能做到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同志们,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切实把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深入学习《条例》,认真贯彻《条例》,将《条例》的基本原则和各项制度落在实处,是我们贯彻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体现。我们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认真落实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加强法制建设、狠抓基础工作、深化安全整治、强化安全监管,扎扎实实地做好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开创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

元旦、春节将至,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当前要特别防止因建设工程的赶工抢工,发生意外事故。同时,要认真组织好对燃气管道和设施的检查,健全管网巡查及维修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加强对公共交通、地铁、车站、车辆运行、风景名胜区景点、公园、游乐园等人群密集场所设施的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加强管理。要求加强供热、供水、供气等关键设施安全保卫和安全防护工作,确保建设系统的安全生产和节日期间的安全。

各地要将培炎副总理的批示以及本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向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汇报,制定贯彻会议精神和国务院领导指示的措施,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谢谢大家!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在全国建设系统宣传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在全国建设系统宣传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竞职演讲



同志们:

11月24日,国务院颁布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颁布与实施,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一件大事。今天电视电话会的任务是:部署宣传贯彻《条例》,动员全体干部职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同时,安排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有效地遏制建设领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大幅度减少伤亡事故和死亡人数,实现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明显好转。

同志们,国务院领导同志对这次电视电话会议非常重视,曾培炎副总理对这次电视电话会议做出的重要批示:建设工程安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全面贯彻国务院《条例》,严格管理,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确保质量,切实保障施工人员安全,维护广大用户利益。元旦、春节之前,要对所有在建工程和市政设施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排除各种隐患,努力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培炎同志的批示说明国务院领导同志对对《条例》的宣传贯彻以及元旦、春节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结合《条例》的学习贯彻,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

《条例》是我国第一部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行政法规。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牢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坚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今年7月至9月,全国人大对《建筑法》执法情况进行检查,提出进一步提高认识,从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高度抓好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温家宝总理指示和要求“建设部门都要从中吸取教训,尊重科学,严格执行经过论证的技术方案,严格执行各种规范和标准,加强工程监管,是保证工程安全和质量的重要环节”,黄菊和培炎副总理多次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做出重要指示。近年来,全国建设系统加强了建设工程安全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颁布了《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地方法规、部门规章和数十个技术标准和规范,在实践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成立了2000多个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安全监管人员近万人。各级政府主管部门针对高处坠落、施工坍塌、中毒、触电、塔吊倒塌和房屋拆除等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事故多发类型,年年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一定成效。通过开展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达标和创建文明工地活动,使施工作业和生活环境的安全、卫生、文明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已有24个省(市、区)开展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对保障建筑施工一线作业人员健康和人身安全、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国正处在大规模经济建设时期,建筑业的规模逐年增加,已经成为继工业、农业、贸易之后的第四位支柱产业。但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一直居高不下,在各行业中仅次于交通、矿山居第三位,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2003年1至10月全国建筑施工发生事故1001起,死亡1174人,每百亿元产值死亡率为6.42,与往年相比,虽然每百亿元产值死亡率略有下降,但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呈上升趋势,部分地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在此,我通报几起今年发生的典型事故。

1、2月18日,浙江省杭州市UT斯达康杭州研发生产中心模板支架坍塌,造成13人死亡,16人受伤。经查,施工单位未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模板支架设计及施工方案,未经验收合格即组织混凝土浇筑;监理单位对支模架搭设的问题未及时监督和制止。目前施工单位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被降低资质等级,由一级降为二级;监理单位浙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停业整顿三个月的处罚;项目经理资格由一级降为二级的处罚;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被吊销,五年内不予注册;同时工程项目副经理、工区施工负责人、木工班班长和工区监理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2、7月24日,黑龙江省北安市和平小学教学楼违规加层,造成16人死亡、6人受伤。经查,建设单位加层前未对教学楼墙体、结构等进行鉴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设计、监理单位越权设计、监理;当地主管部门对工程违法行为没有及时制止。目前,非法拆除旧门窗的包工头以及北安市和平小学校长被追究刑事责任;北安市市长、副市长以及教育局、发展计划局、建设局有关负责人受到行政记大过、撤职、留党查看等行政和党纪处分。

3、8月9日,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禾山镇高林村厦门群鑫机械工业有限公司厂区内,一栋正在施工的仓库突然坍塌,造成7人死亡、38人受伤。经查,该工程系村民非法占地、未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无勘察、设计和施工许可,由个人私自招募农民承建、无任何施工技术资料和安全措施、野蛮施工,有关管理部门对城乡结合部的违法建设制止不力。目前,非法占地、承揽工程并组织施工的9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厦门湖里区区长、禾山镇镇长以及建设局、土地局局长受到行政或纪律处分。

4、10月7日,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益华广场工地中庭顶盖在浇筑混凝土施工过程中突然坍塌,造成16人死亡、5人受伤。经查,施工单位违反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搭设中庭高支模顶架,未经监理单位验收,强行实施顶盖混凝土浇筑;监理单位未能有效制止顶盖混凝土浇筑,监理失职;当地主管部门到现场进行过两次检查,发出过整改通知书,但没有跟踪落实,致使施工单位继续违规施工。目前,该事故正在查处之中。

当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不够明确。工程建设涉及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以及其他如设备租赁单位、拆装单位等,对这些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缺乏明确规定。二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投入不足。一些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挤占安全生产费用,致使在工程投入中用于安全生产的资金过少,不能保证正常安全生产措施的需要,导致生产安全事故不断发生。三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多限于突击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缺少日常的具体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四是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制度不健全。一些施工单位没有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得不到及时救助和处理。

《条例》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对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提出了原则要求,针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在全国建设系统宣传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来源与网络,

借鉴了发达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成熟经验,确立了建设企业安全生产和政府监督管理的基本制度,规定了参与建设活动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明确了建筑工人安全与健康的合法权益,是一部全面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专门法规,操作性强,对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将起到重要作用。《条例》的颁布实施对提高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水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带头并带动全体参与建设工程所有人员学习贯彻《条例》,加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使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在法制化的道路上迈出重要的步伐。

二、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

全面、深入地学习《条例》,认真研读法规原文,把握《条例》的基本原则,掌握《条例》的各项制度是贯彻落实好《条例》的基本保证。《条例》强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紧密结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特点和实际,确立了一系列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条例》的调整范围,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等各类专业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各种建设活动;包括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供应、设备机具租赁等单位和政府有关监督管理等参与建设活动的所有单位和部门。总之,《条例》涵盖范围广,制度明确具体、可操作性强、处罚力度大。学习和掌握《条例》,应该重点把握以下四方面的主要内容:

(一)《条例》确立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基本管理制度

《条例》对政府部门、有关企业及相关人员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管理

演讲稿是人们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经常使用的一种文体。它可以用来交流思想、感情,表达 主张、见解;也可以用来介绍自己的学习、工作情况和经验等等。希望《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的省农村食》一文能帮助您解决关于2024“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培训餐饮”相关的问题,再次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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