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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法规心得体会1000字

把纪律挺在前面心得体会1000字。

一念成佛,一念成魔,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想法,基于自己的思考和感悟,我们一般通过心得体会的方式把它呈现出来。在学校的时候我们都写过心得体会,每一次心得体会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心得体会的内容具体要怎样写呢?小编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把纪律挺在前面心得体会1000字,不妨参考一下。希望你喜欢!

把纪律挺在前面1000字(一)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当前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迫切需要。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问题有所收敛,但树倒根存,高压之下腐败分子有所震慑,但还在窥测。从查处的案件看,作风和腐败问题的背后都是纪律松弛、规矩不张。纪纲一废,何事不生?形势决定任务,也决定了工作方针和方法。只有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党员干部的大多数,把依规治党、严明纪律贯穿在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才能不断强化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对违纪违法问题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实践证明,"破法"必先"破纪",落马领导干部往往是从破坏规矩、违反纪律开始的。一些党员干部违纪之后未被及时惩处,结果从侥幸、害怕变得胆大妄为,最后触犯法律底线。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戚耀方在忏悔书中说:"一顿饭、一瓶酒、一条烟等‘小问题’看似不起眼,却违反了纪律规矩,如果刚开始时我能管住‘小节’、守住底线,就不会堕入腐败的深渊。"过去存在一种倾向,纪委只重视查办大案要案,只要领导干部不违法,违反纪律就是"小节",就没人管、不追究。这实际上是一种错误的政绩观,放松了对党员的要求,助长了个别党员的侥幸心理,损害了党纪的严肃性。佛山市在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的同时,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转变执纪方法,加强日常监督、抓早抓小,严格执纪、动辄则咎,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信访监督、约谈提醒、诫勉谈话等,有效防止小错酿成大祸。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治本之策。纪律是从严管党、依规治党的重器,具有普遍性、稳定性、反复适用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是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达到对消极腐败现象"釜底抽薪"的效果。过去,公款旅游、大吃大喝现象屡禁不止;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难以落实;"四风"问题穿上隐身衣,花样翻新;有的党员干部不违规不违纪、不吃请不收礼,但也不干事不担责,消极对待改进作风。解决这些问题,要握紧纪律规矩这把尺子,扎紧党规党纪的篱笆。佛山市主动探索"制度+科技"的监管模式,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佛山市处理"四风"问题实施意见》等制度规定,同时,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打造狠刹"四风"网络监督平台、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系统等,将纪律规矩固化为计算机程序,用无情的计算机管住有情的人脑。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纪检监察机关回归本位、深化"三转"的必然选择。维护党的纪律是我们的根本任务和职责所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实质是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改变惯性思维、找准职责定位,依纪监督、从严执纪,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是"三转"工作的深化和延伸。过去,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往往"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没有担起来;有的把主要精力放在办大案要案上,却忽视日常监督执纪。纪委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要按照党章要求回归本职,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监督执纪问责要冲着纪律去。佛山市纪委持续深化"三转",转变执纪方法,注重抓早抓小,突出执纪特点,充分体现纪律检查的政治性,确保纪律的刚性约束,使党员干部心怀戒惧、行有所止,真正做到守纪律、讲规矩。

把纪律挺在前面心得体会1000字(二)

近日,中心领导班子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集中开展了"从严治党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专题学习讨论活动。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全面从严治党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和《以啄木鸟精神严格执纪》等相关文章,经过讨论,现将学习体会汇报如下:

通过学习,我们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根本保证,而遵守纪律从严治党的核心,因此王岐山同志强调:"必须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明确纪律的内涵,密切联系实际、求真务实,把纪律执行到位,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一、明确纪律的内涵。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 党的纪律和党内规矩是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也是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体现和可靠保证。党的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保密纪律等。纪律既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是党员干部成长路上的"安全带".作为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意识,才能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依章而行,不闯"红灯".因此,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越雷池一步。

二、树立执纪观——"以纪律人"在前,"以法律人"在后 纪律与法律,一字之差。从词源本意上讲,纪律是"以纪律人",法律是"以法律人",两者有共性也有不同:

第一,纪律针对特定人群,法律针对非特定人群。纪律是党的组织和成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律是体现全体国民意志且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总称。非党员不见得必须"遵纪",但却必须"守法".因此,纪律更具对象感和指向性,纪律缺失的主体责任更明确。换言之,有纪不执,账马上就能算到党组织头上。因此说:纪律检查工作就是政治。我们必须把握纪律建设的"树木和森林",用从严治党、从严执纪的尺子来衡量"森林",不能满脑子都是违法案件,只知法律、不知纪律,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第二,纪律以个体和组织信仰做支撑,法律以国家强制力做后盾。不论纪律还是法律,最终"落地"靠两条:一是自律,二是他律。但法律不以个体信仰作前提,纪律恰恰相反,是公民选择某种信仰后自愿服从的结果,更主要是"自律加他律"的行动。()因此,如果党纪不彰、执纪不严,不但是个体的悲剧,也是组织的悲哀,因为个体要为违纪行为付出代价,组织也会被动"买单",使政治信用和组织信仰受到伤害。

综上所述,如果"错把法律当尺子",把所有党纪问题都最终归结为法律问题,违纪问题都等到违法后再处置,将在执纪策略、观感和后果上面临极大被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防止"只重视查办大案要案,只要领导干部不违法,违反纪律就是‘小节’,就没人管、不追究,忽视日常监督执纪"的倾向。

三、发扬"啄木鸟精神".

作为"森林医生",啄木鸟以"治病救树"为己任,只要发现哪棵树木有害虫,无论害虫潜藏树木多深,啄木鸟都能把它掏出树干除掉,而且从不退缩和放弃。这种勇于发现问题和善于解决问题的精神,被人们形象地称为"啄木鸟精神".对于纪检工作而言,"啄木鸟精神"就是要做到严格执纪,及时发现违纪行为,及时纠正违纪行为,只有管住现在违纪的"虫",才能杜绝未来违法的"虎".

四、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加强纪律建设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自身建设,作守纪模范

正所谓"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带头习纪律、带头守纪律,带头执纪律,牢固树立"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观念,严格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以身作则,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做落实的排头兵。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

2. 组织党员学习,营造守纪氛围

配合"守纪律、讲规矩"相关活动,加强对党员的纪律教育,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以及其他党内法规,使每个党员、干部时时刻刻想到必须按党的纪律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正确执行党的纪律。

3.转变纪检观念,做好基层纪检工作

中心作为基层,要将今后的纪检工作重点放在发现和纠正违纪行为上。发扬"啄木鸟"精神,经常性开展对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各种违反纪律的行为和倾向,督促纠正整改,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按照"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的要求,坚决反对和认真处理一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破坏党的纪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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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纪律挺在前面”学习心得体会


小编最近发表了一篇名为《“把纪律挺在前面”学习心得体会》的范文,好的范文应该跟大家分享,重新整理了一下发到这里。


从查办到治病救人的站位。如果说法律是错误道路上的“断头台”,那么纪律就是“杀威棒”,打过、痛过,才能在犯错的道路上幡然醒悟、及时转身。从事件发展变化的前后顺序上看,“把纪律挺在”就是把纪律挺在党员干部无可挽救之前。“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作为纪委案件检查的指导方针,旨在督促纪委要认真履行好主责主业,抓好已发错误的案件查办,做明白案、清晰案和严肃案,并教育广大党员遵纪守法、履职尽责,切实维护好党纪的严肃性,有效震慑违纪违法案件的潜滋暗长,形成一种“不敢腐”的态势,这便是纪委“把纪律挺在前面”必须做的。
从亡羊补牢到全程作用的纪律参与。执纪问责是纪委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的最后手段,只能算是一种亡羊补牢的措施,要把纪律挺在前面,我们其实可以做的更多。在“反腐“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从“查办案件”到“纪律审查”是纪委重心转移的大方向,把纪委工作的阵地前移,让纪律融入日常工作之中,不断丰富纪律工作的多样性,或廉政教育,或风险防控,或提醒预警,多设一道防线,我们就能多挽救一些党员干部。把纪律工作贯穿于权利运行始终,全程参与,打造一种“不能腐”的机制,这便是我们纪委“把纪律挺在前面”应该做的事情。
从被动限制到自我约束的纪律归位。“人只是行动的主体,思想才是行动的先导”,唯有将纪律和规矩想明白、弄清楚,才能有效避免在实践中想着“走捷径、捞油水”,相对于“严肃案件查办”和“丰富纪律工作”,“提高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形成遵守纪律的自我约束”才是把纪律挺在前面的最终“落脚点”。对于如何形成纪律意识的自我约束这个问题,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在我看来“勤讲、勤谈、勤提醒”不失为一种加深记忆,促进意识养成的好方法,培养纪律的自我约束意识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我们纪委需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任重而道远,努力构建一种“不想腐”的氛围,这便是我们纪委“把纪律挺在前面”最终要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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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纪律挺在前面学习心得体会


把纪律挺在前面学习

根据局党组"把纪律挺在前面"工作试点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四次、五次全会和王岐山同志关于"把纪律挺在前面"重要论述精神,把纪律挺在前沿,现谈谈近段时间学习"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学习心得。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这一要求顺应了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的现实需要,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是我们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必须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要深化对纪律建设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强化纪律是针砭时弊之举、治国安邦之策。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从改进作风入手,坚决反对"四风",严明党的纪律,严厉惩治腐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捍卫了党的纪律的权威性。但也要看到,近些年来,纪律松弛的现象在党内较为普遍,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利已主义、好人主义的问题仍比较突出,违反党的纪律的现象在一些领域甚至相当严重,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理,势必严重危害党的肌体健康、危及党的执政地位。当前,我们党正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历史使命越光荣,奋斗目标越宏伟,执政环境越复杂,越要增强忧患意识,越要强化党的纪律建设。我们党员干部必须更加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战略决策上来,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上来,切实把纪律建设"挺在前面",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的要求落到实处。一是要加强纪律的宣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对党纪的敬畏感,使广大党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做到令行禁止,不违纪、不逾规,切实把党的纪律立在党员干部的脑海里、心坎上、行为上,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为。二是要按照明确规范、完整系统的要求,及时清理、修订和完善党内法规制度,进一步明确和划定纪律"底线"和"红线".通过为党员干部行为立好规矩、划定底线,进一步把党规党纪的篱笆扎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三是要在严查违纪行为上下功夫。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切实加强对党的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党的纪律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持抓早抓小,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触犯了纪律就要及时处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函询约谈,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发挥纪律的正面引导和惩戒警示两个方面作用。四是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狠抓责任落实。明责才能使其知责,问责才能促其尽责。工作中有没有党不管党、治党不严的问题,有没有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对出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切实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不断加强党章党纪学习是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党章党纪是共产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事业不断繁荣发展的有力保证,它对共产党员做什么、怎样做、做成什么样,都有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规定,包括政治、经济、组织、人事、宣传、群众、外事、保密等各个方面。因此,每个共产党员要保证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方向不失准、行为不失范,就必须不断加强党章党纪的学习,始终做到心中有党。

学习党章党纪,要联系自身实际学习,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更要视党章党纪重于生命,时刻把它放在心中最重的位置。 学习党章党纪,要结合反腐倡廉学习,明白自己要怎么样,不能怎么样,既洁身自爱,又从善如流。

严格遵守党章党纪是共产党员的行为准则,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河南、浙江等地调研时强调,从严治党,就是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管住大多数。这些都要求共产党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章党纪,要把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立起来、严起来。

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不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维护党的团结,不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超越权限办事;服从组织决定,决不搞非组织活动,不跟组织讨价还价,不违背组织决定,不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坚持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遵守党的廉政纪律。坚持做到不搞权钱交易,不插手干预经济事务,不违反财经纪律;遵守党的群众纪律。认真按照"三严三实"要求,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遵守党的生活纪律。不参与赌博,不热衷于吃喝玩乐,不搞封建迷信,不借大操大办敛财;遵守党的保密纪律。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同泄露党和国家秘密的现象作坚决的斗争,坚决保卫党和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上饶市管理局财审科科长 谢本良)

把纪律挺在前面心得体会2篇


把纪律挺在前面(一)

习近平总书记在年初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最近,通过学习王岐山同志在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工作班开班式上的辅导报告,更加清醒地认识到,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必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这也是和反腐败斗争必须遵循的"大逻辑".

一、把纪律挺在前面,就是要在理念上回归"原教旨",遵循"知行合一"的逻辑。执纪是纪委的本职,纪委的职责就是用党章党规党纪去对照党员干部的行为,依纪依规进行监督执纪问责,维护纪律的严肃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纪委必须回归本职、回归"原教旨",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建立更加前沿的防御阵地。为了夯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的思想基础,解决一些同志思想认识模糊、对不准表、跟不上趟、行动迟缓无力等问题,我们注重做到"三个深化":一是深化内涵认知。认真组织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通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促进在监督执纪理念上回归"原教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四、五次全会精神,深刻理解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精神实质,形成纪律挺在前面的共识,保证行动坚决有力。

二是深化职能定位。进一步强化"依纪"监督问责力度,市纪委机关把案件室统一改称为纪检监察室,案件线索统一规范称为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在原来3个纪检监察室的基础上,新增加2个纪检监察室,明确了纪检监察室对所联系单位和县(市、区)全面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坚持用纪律来丈量党员干部的行为,找准执纪监督的职责定位。

三是深化责任要求。为强化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认知教育和警示教育,紧跟中央、省委和省纪委的工作节奏和步伐,3-4月份分5期组织培训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副县级以上党员干部、乡(镇场、街办)党政正职共约1800人,进行守纪律、讲规矩专题集中教育培训,并通过以上率下、压力传导的方式,分层、分类、分批培训党员干部10000余人次,促进各级党员干部把纪律铭于心、践于行、习于常,在全市逐步形成了自上而下抓纪律的新局面。

二、把纪律挺在前面,就是要在指向上"管住大多数",遵循"治树护林"的逻辑。把纪律挺在前面,就必须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正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不仅要拔"烂树",更要治"病树"、正"歪树",管好"未病之树",用从严治党的尺子来"治树护林",用"全面从严"的纪律要求来管住"大多数"党员,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一是把监督的"镜头"对准大多数。将监督检查的重点由领导干部转向普通党员干部,发扬"钉钉子"精神,不间断、高密度地组织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不放过任何违反纪律的人和事,做到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及时处理。对不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等违纪行为从严从快查处,在全市党员干部队伍中形成了敬畏纪律、遵规守矩,不踩红线、不越雷池的良好氛围。二是将审查的重点瞄准大多数。严格用纪律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对轻微违纪但未违法的,一律及时审查处理,防止"苍蝇"变"老虎";对有信访反映但未违纪的,一律约谈提醒,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坚持用纪律手段使违纪者"出汗排毒"、幡然悔悟、回归正道,彻底纠正一些党员干部存在的"只要不违法犯罪,违反纪律是小事"的错误认识,杜绝把全面从严治党混同于处理少数有严重问题的干部的错误倾向。三是用纪律的尺子管住大多数。针对党员干部"小错不断、大错不犯"现象,我们借鉴足球比赛"黄牌警告两次累计为红牌"的规则,在茅箭区试行"累错重责"制度,规定党员干部在首次受到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或书面检查等组织处理之日起一年内出现3次及以上的,加重问责,给予纪律处分;党员干部3次以上被问责,领导也要受牵连。目前已公开通报典型案件33起,共111人记入"累错重责"档案,真正使广大党员切身感受到,纪律不是稻草人、软约束,而是高压线、硬杠杠,从而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三、把纪律挺在前面,就是要在执纪上坚持"一寸不让",遵循"纪严于法"的逻辑。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不能把执纪退却到法律的底线上,错把法律当作了管党的尺子。领导干部"违法",必先"违纪";只有不"违纪",才能守住不"违法",才能防止出现两极分化,不是"好同志"、就是"阶下囚"的现象。纪委不是党内的公检法,必须把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紧握党纪这把"戒尺",坚持一把尺子执纪到底、一寸不让。一是监督关口"前移".坚持关口前移,让"红灯"亮在越位前,使纪律这把管党治党的"钢尺子"真正亮起来、严起来,让一切心存侥幸的人始终对纪律保持高度的敬畏之心,不敢越雷池一步。对那些"违纪已过、违法未满"的党员干部,必须痛下决心,硬起手腕,率先于法律作出反应,及时处理到位,既明"家法",又护"国法", 防止其在错误道路上越滑越远,这既是雷霆手段,也是菩萨心肠。二是执纪标准"从严".坚持纪律要求从严,监督执纪从严,改进作风从严,制度执行从严,责任落实从严,自身建设从严,着力构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完整链条。坚持把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对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今年春节期间,市人社局原局长孙某被曝在清理办公用房中玩"搬进搬出"游戏,我们不仅对孙某进行免职处理和党纪处分,还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局原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予以追责,在全市上下引起强烈反响。三是问责追究"抓早".把纪律挺在前面,就是要形成"抓早抓小、治于初萌"的工作态势,一旦发现问题线索,就毫不迟疑地实施纪律审查,动辄则咎,有病马上治。截至4月底,全市共函询党员干部35人次,诫免谈话41人次,初核问题线索395件,同比增长24.6%.立案400件,同比增长100%.县处级干部立案18人,同比增长80%.乡科级立案97人,同比增长116%.市纪委下发5期通报,通报48起典型案件,其中包括12起责任追究案件,达到发现一人、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

四、把纪律挺在前面,就是要在目标上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遵循"破立并举"的逻辑。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必须做好"破"和"立"两篇文章。"破"是为了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立"是为了重构政治生态。"破"就是要高压反腐、剜除毒瘤;"立"就是要遵守规矩、建章立制。有破有立、破立并举,才能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才能夺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终胜利。一是在"破"上较真劲。紧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攥紧拳头监督执纪问责,横下一条心整治"四风","舍得一身剐"惩治腐败,确保党规党纪刚性执行。今年以来,全市仅查处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案件58件。通过严肃执纪,保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形成全市上下步调一致、奋发进取的强大力量。二是在"立"上见真章。针对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不严不实"这个核心问题,建制度、立规矩,推进"不敢"向"不能"延伸拓展,构建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的长效机制。市委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委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关于解决党政机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四难"问题的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落实"两个责任"等系列制度,坚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铁笼子",让权力不能任性。三是在"责"上下真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市委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融入到落实"两个责任"过程之中,研究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将纪律建设的要求进一步细化、硬化,立好"铁规矩"、划好"硬杠杠".在年初,把市纪委全会参会范围第一次扩大到全市125个乡镇(街办)党委书记,持续传导压力,打通落实"两个责任"的"最后一公里",坚决消除"上面九级风浪,下面却纹丝不动"的不良现象。采取"挨家挨户"与党委(党组)书记个别谈话、座谈的方式,带动市、县、乡三级层层开展面谈1560人次,实现了压力传导无盲区。今年是"问责之年",抓住执纪问责这个有力的"缰绳",强化"一案双查",对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党员干部动真格问责追究。截至目前,全市已实施"一案双查"3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理48人,进一步向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释放出牵不好"牛鼻子"就要"挨鞭子"的强烈信号。

把纪律挺在前面心得体会(二)

通过学习,我深刻体会到我党改进工作作风,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严以律己,廉洁自律,不搞特权,真正深入基层联系群众,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的优良传统。作为一名发展对象,一定要从自身做起,从自己身边的小事做起,把党的方针政策扎扎实实落到实处,时时刻刻起模范带头作用,始终把病人的需求放在首位,始终认为病人利益无小事,始终能够先病人之忧而忧,以严的标准要求自己,努力做好临床一线工作。

总书记特别强调讲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从严治党,必从严纪律,让纪律成为真正的"铁规"、"禁律",才能保证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对于医院各个科室及部门而言,也同样如此,只有严明医院的各项才能保证医院的常态化运行,才能更好地为广大患者服务。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要强化党的观念,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必须站在广大患者的立场上,想问题、办事情。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组织和医院做出的各项决定,要服从大局,遵守纪律,尤其是现在医院正处在新老医院搬迁时期,所有党员干部要坚决服从医院总体安排和部署,这样才能保证医院的第三次腾飞早日得以实现。所有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和执行各项纪律,要适应新形势,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负责人及广大党员同志要带好头,严格要求自己和团队,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另外,所有党员干部应该要认真学习中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贯彻执行,要守纪律,讲规矩,把纪律挺在前面,为医院事业持续发展提供纪律的保证。

“把纪律挺在前面”学习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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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把挺在专题活动的理解,结合自身的情况,让我认识到个人在把纪律挺在前面方面存在的,决不是小事,绝不能忽视。结合实际与学习,充分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自己有以下体会:一、把纪律挺在前面必须深入学习有关理论。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解决认识问题,树立紧迫感,增强自觉性。通过自查自纠,敲起警钟,明确学习的重要性和不学习的危害性。二是要做出学习计划,不仅要学习好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还要学习好现代科技方面的知识,要学法律,懂管理,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水平,改进工作方法。三是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在学习过程中自觉地将理论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运用理论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把纪律挺在前面必须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继续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要看到光明,坚定胜利的信心;面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冷静思考,妥善处理,不悲观失望;面临挑战的时候,要沉着应对,知难而进,不头脑发热。遇到意见分歧,要坦诚相见,及时沟通。
三、把纪律挺在前面必须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适应工作需求。用新的思维去发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要求自己,自我加压。以学习为载体,注意思想的解放,观念的创新,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保持积极向上、昂扬奋进的精神状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地服从、服务于大局,自觉地把自己的工作同全局联系起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围绕这次行评,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圆满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
四、把纪律挺在前面必须克己奉公,从严律己。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克己奉公。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严以律已,以诚待人,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有关纪律要求约束自己,经常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想方设法提高办事效率。
通过此次对把纪律挺在前面专项活动的深入学习,让我深刻的认识到,在工作之前,首先把自己的工作作风纠正过来,要时刻牢记单位的工作纪律。严于律己,要分清楚什么可作为,什么不可为。对工作一定要负责,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去做事。杜绝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消费等现象都要从自我做起,争取做一个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一名工作人员。

把纪律挺在前面学习心得


把纪律挺在前面学习心得(一)

近日,中心领导班子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集中开展了“从严治党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专题学习讨论活动。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全面从严治党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和《以啄木鸟精神严格执纪》等相关文章,经过讨论,现将学习体会汇报如下:

通过学习,我们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根本保证,而遵守纪律从严治党的核心,因此王岐山同志强调:“必须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明确纪律的内涵,密切联系实际、求真务实,把纪律执行到位,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

一、明确纪律的内涵。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 党的纪律和党内规矩是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也是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体现和可靠保证。党的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保密纪律等。纪律既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是党员干部成长路上的“安全带”。作为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意识,才能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依章而行,不闯“红灯”。因此,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越雷池一步。

二、树立执纪观——“以纪律人”在前,“以法律人”在后

纪律与法律,一字之差。从词源本意上讲,纪律是“以纪律人”,法律是“以法律人”,两者有共性也有不同:

第一,纪律针对特定人群,法律针对非特定人群。纪律是党的组织和成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律是体现全体国民意志且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总称。非党员不见得必须“遵纪”,但却必须“守法”。因此,纪律更具对象感和指向性,纪律缺失的主体责任更明确。换言之,有纪不执,账马上就能算到党组织头上。因此说:纪律检查工作就是政治。我们必须把握纪律建设的“树木和森林”,用从严治党、从严执纪的尺子来衡量“森林”,不能满脑子都是违法案件,只知法律、不知纪律,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第二,纪律以个体和组织信仰做支撑,法律以国家强制力做后盾。不论纪律还是法律,最终“落地”靠两条:一是自律,二是他律。但法律不以个体信仰作前提,纪律恰恰相反,是公民选择某种信仰后自愿服从的结果,更主要是“自律加他律”的行动。因此,如果党纪不彰、执纪不严,不但是个体的悲剧,也是组织的悲哀,因为个体要为违纪行为付出代价,组织也会被动“买单”,使政治信用和组织信仰受到伤害。

综上所述,如果“错把法律当尺子”,把所有党纪问题都最终归结为法律问题,违纪问题都等到违法后再处置,将在执纪策略、观感和后果上面临极大被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防止“只重视查办大案要案,只要领导干部不违法,违反纪律就是‘小节’,就没人管、不追究,忽视日常监督执纪”的倾向。

三、发扬“啄木鸟精神”。

作为“森林医生”,啄木鸟以“治病救树”为己任,只要发现哪棵树木有害虫,无论害虫潜藏树木多深,啄木鸟都能把它掏出树干除掉,而且从不退缩和放弃。这种勇于发现问题和善于解决问题的精神,被人们形象地称为“啄木鸟精神”。对于纪检工作而言,“啄木鸟精神”就是要做到严格执纪,及时发现违纪行为,及时纠正违纪行为,只有管住现在违纪的“虫”,才能杜绝未来违法的“虎”。

四、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加强纪律建设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自身建设,作守纪模范

正所谓“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带头习纪律、带头守纪律,带头执纪律,牢固树立“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观念,严格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以身作则,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做落实的排头兵。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

2. 组织党员学习,营造守纪氛围

配合“守纪律、讲规矩”相关活动,加强对党员的纪律教育,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以及其他党内法规,使每个党员、干部时时刻刻想到必须按党的纪律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正确执行党的纪律。

3.转变纪检观念,做好基层纪检工作

中心作为基层,要将今后的纪检工作重点放在发现和纠正违纪行为上。发扬“啄木鸟”精神,经常性开展对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各种违反纪律的行为和倾向,督促纠正整改,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按照“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的要求,坚决反对和认真处理一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破坏党的纪律的行为。

把纪律挺在前面学习心得(二)

习近平总书记在年初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最近,通过学习王岐山同志在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工作班开班式上的辅导报告,更加清醒地认识到,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必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这也是和反腐败斗争必须遵循的“大逻辑”。

一、把纪律挺在前面,就是要在理念上回归“原教旨”,遵循“知行合一”的逻辑。执纪是纪委的本职,纪委的职责就是用党章党规党纪去对照党员干部的行为,依纪依规进行监督执纪问责,维护纪律的严肃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纪委必须回归本职、回归“原教旨”,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建立更加前沿的防御阵地。为了夯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的思想基础,解决一些同志思想认识模糊、对不准表、跟不上趟、行动迟缓无力等问题,我们注重做到“三个深化”:一是深化内涵认知。认真组织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通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促进在监督执纪理念上回归“原教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四、五次全会精神,深刻理解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精神实质,形成纪律挺在前面的共识,保证行动坚决有力。二是深化职能定位。进一步强化“依纪”监督问责力度,市纪委机关把案件室统一改称为纪检监察室,案件线索统一规范称为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在原来3个纪检监察室的基础上,新增加2个纪检监察室,明确了纪检监察室对所联系单位和县(市、区)全面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坚持用纪律来丈量党员干部的行为,找准执纪监督的职责定位。三是深化责任要求。为强化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认知教育和警示教育,紧跟中央、省委和省纪委的工作节奏和步伐,3-4月份分5期组织培训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副县级以上党员干部、乡(镇场、街办)党政正职共约1800人,进行守纪律、讲规矩专题集中教育培训,并通过以上率下、压力传导的方式,分层、分类、分批培训党员干部10000余人次,促进各级党员干部把纪律铭于心、践于行、习于常,在全市逐步形成了自上而下抓纪律的新局面。

二、把纪律挺在前面,就是要在指向上“管住大多数”,遵循“治树护林”的逻辑。把纪律挺在前面,就必须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正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不仅要拔“烂树”,更要治“病树”、正“歪树”,管好“未病之树”,用从严治党的尺子来“治树护林”,用“全面从严”的纪律要求来管住“大多数”党员,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一是把监督的“镜头”对准大多数。将监督检查的重点由领导干部转向普通党员干部,发扬“钉钉子”精神,不间断、高密度地组织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不放过任何违反纪律的人和事,做到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及时处理。对不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等违纪行为从严从快查处,在全市党员干部队伍中形成了敬畏纪律、遵规守矩,不踩红线、不越雷池的良好氛围。二是将审查的重点瞄准大多数。严格用纪律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对轻微违纪但未违法的,一律及时审查处理,防止“苍蝇”变“老虎”;对有信访反映但未违纪的,一律约谈提醒,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坚持用纪律手段使违纪者“出汗排毒”、幡然悔悟、回归正道,彻底纠正一些党员干部存在的“只要不违法犯罪,违反纪律是小事”的错误认识,杜绝把全面从严治党混同于处理少数有严重问题的干部的错误倾向。三是用纪律的尺子管住大多数。针对党员干部“小错不断、大错不犯”现象,我们借鉴足球比赛“黄牌警告两次累计为红牌”的规则,在茅箭区试行“累错重责”制度,规定党员干部在首次受到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或书面检查等组织处理之日起一年内出现3次及以上的,加重问责,给予纪律处分;党员干部3次以上被问责,领导也要受牵连。目前已公开通报典型案件33起,共111人记入“累错重责”档案,真正使广大党员切身感受到,纪律不是稻草人、软约束,而是高压线、硬杠杠,从而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三、把纪律挺在前面,就是要在执纪上坚持“一寸不让”,遵循“纪严于法”的逻辑。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不能把执纪退却到法律的底线上,错把法律当作了管党的尺子。领导干部“违法”,必先“违纪”;只有不“违纪”,才能守住不“违法”,才能防止出现两极分化,不是“好同志”、就是“阶下囚”的现象。纪委不是党内的公检法,必须把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紧握党纪这把“戒尺”,坚持一把尺子执纪到底、一寸不让。一是监督关口“前移”。坚持关口前移,让“红灯”亮在越位前,使纪律这把管党治党的“钢尺子”真正亮起来、严起来,让一切心存侥幸的人始终对纪律保持高度的敬畏之心,不敢越雷池一步。对那些“违纪已过、违法未满”的党员干部,必须痛下决心,硬起手腕,率先于法律作出反应,及时处理到位,既明“家法”,又护“国法”, 防止其在错误道路上越滑越远,这既是雷霆手段,也是菩萨心肠。二是执纪标准“从严”。坚持纪律要求从严,监督执纪从严,改进作风从严,制度执行从严,责任落实从严,自身建设从严,着力构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完整链条。坚持把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对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今年春节期间,市人社局原局长孙某被曝在清理办公用房中玩“搬进搬出”游戏,我们不仅对孙某进行免职处理和党纪处分,还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局原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予以追责,在全市上下引起强烈反响。三是问责追究“抓早”。把纪律挺在前面,就是要形成“抓早抓小、治于初萌”的工作态势,一旦发现问题线索,就毫不迟疑地实施纪律审查,动辄则咎,有病马上治。截至4月底,全市共函询党员干部35人次,诫免谈话41人次,初核问题线索395件,同比增长24.6%。立案400件,同比增长100%。县处级干部立案18人,同比增长80%。乡科级立案97人,同比增长116%。市纪委下发5期通报,通报48起典型案件,其中包括12起责任追究案件,达到发现一人、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

四、把纪律挺在前面,就是要在目标上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遵循“破立并举”的逻辑。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必须做好“破”和“立”两篇文章。“破”是为了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立”是为了重构政治生态。“破”就是要高压反腐、剜除毒瘤;“立”就是要遵守规矩、建章立制。有破有立、破立并举,才能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才能夺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终胜利。一是在“破”上较真劲。紧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攥紧拳头监督执纪问责,横下一条心整治“四风”,“舍得一身剐”惩治腐败,确保党规党纪刚性执行。今年以来,全市仅查处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案件58件。通过严肃执纪,保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形成全市上下步调一致、奋发进取的强大力量。二是在“立”上见真章。针对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不严不实”这个核心问题,建制度、立规矩,推进“不敢”向“不能”延伸拓展,构建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的长效机制。市委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委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关于解决党政机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四难”问题的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落实“两个责任”等系列制度,坚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铁笼子”,让权力不能任性。三是在“责”上下真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市委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融入到落实“两个责任”过程之中,研究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将纪律建设的要求进一步细化、硬化,立好“铁规矩”、划好“硬杠杠”。在年初,把市纪委全会参会范围第一次扩大到全市125个乡镇(街办)党委书记,持续传导压力,打通落实“两个责任”的“最后一公里”,坚决消除“上面九级风浪,下面却纹丝不动”的不良现象。采取“挨家挨户”与党委(党组)书记个别谈话、座谈的方式,带动市、县、乡三级层层开展面谈1560人次,实现了压力传导无盲区。今年是“问责之年”,抓住执纪问责这个有力的“缰绳”,强化“一案双查”,对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党员干部动真格问责追究。截至目前,全市已实施“一案双查”3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理48人,进一步向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释放出牵不好“牛鼻子”就要“挨鞭子”的强烈信号。

把纪律挺在前面学习心得(三)

按照区纪委下发的《关于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中国纪检监察报“学思践悟”专栏的通知》要求,自己认真学习了“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有关专栏文章。通过学习,自己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科学分析新时期党的建设基本态势与客观要求、自觉运用中国共产党执政与建设规律的基础上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特别是对习近平总书记“要让纪律成为高压线,要把笼子通上电”和王岐山书记“要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论述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从严治党要把纪律挺在前面”这一重要论述的重要意义有了进一步认识。

“把纪律挺在前面”,是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也要看到,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共存,体制外和体制内挂钩,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如果不保持高压态势及时遏制、根治腐败势头,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通上电,势必前功尽弃,只有一以贯之地“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摆在更加重要的地位”, 把纪律挺在前面,才能让党员干部在面对各种错误思潮时不迷失、不跑偏,在行使权力时不任性、不越轨。

“把纪律挺在前面”,是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很多腐败分子违法都是从违纪开始的。以前我们把主要精力放在发现查处少数严重违纪违法分子上,缺乏把纪律挺在前面的意识,不重视平时的纪律监管,没有正确用好遵规守纪来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对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缺乏应有的重视,致使一些党员处在纪律“脱管”状态,助长了部分党员干部的侥幸心理,不把纪律当回事,一定程度上造成党员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弱化,阻碍事业发展、损害群众利益,危害党的执政根基。

“把纪律挺在前面”,是强化纪委本职工作的需要。 “监督执纪问责”是基层纪委的主业主责。但现在也存在一种倾向,认为纪委重点是查办大案要案,监督到位了,出了事就问责,忽视了对党员干部违纪行为的日常管理。作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具体执行者、实践者,必须要着眼党风廉政建设大局,回归纪委作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主业主责,既要坚决查办大案要案,又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加强纪律建设,推动全党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

二是“从严治党要把纪律挺在前面”这一重要论述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明确工作方向。“把纪律挺在前面”,是纪检机关深化“三转”,对党章赋予职责的进一步回归。它明确了主责主业,纪委不能无所不管,要紧紧咬住本职,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做到“三个及时”。一是主责主业,及时介入。综合运用各种措施和手段,体现作为,落实监督。二是监督执纪,及时提醒。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注重抓早抓小、动辄得咎,及时点名问责。三是上下贯通,及时联系。及时与本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做好“双汇报”,上下沟通,专题汇报工作情况,争取同级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支持。

丰富工作内容。一是开展传统文化教育宣传活动,筑牢思想防线。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完全筑牢党员的思想底线,在机关、各村打造传统文化宣传墙、文化走廊以及各种送文化走访活动,在全街道营造讲道德、守规矩的文化氛围,让传统美德内化于心,使守纪律成为每名党员的自觉行动和新常态。二是纪律约束到位,规范干部行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细化“日常行为考核、业务工作考核、民主评议考核”三个一百考核细则,严格执行规矩、纪律,加大对违法家规、国法行为的惩戒,使每个党员心中有规矩、行为守纪律。三是职责分工要明确,建立监督“高压线”。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党委发挥立规矩、建机制的作用,纪委要围绕主业主责、协调跟进,各分管领导做好业务工作安排、日常思想和廉政工作监管。要严字当头、敢抓敢管,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出了问题就要追责,使每名党员干部都敬畏历史、敬畏百姓、敬畏人生。

创新工作方式。围绕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调整工作方式方法,敢担当,善履职,在推进“四个全面”治国方略中发挥作用。一是抓典型。就是要注重问责,改变以往大把抓的方式,开会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二是抓细节。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看住公款吃喝、送特产、乱开小工费等一件件小事,以点带面、小中见大,加强基础工作,强化日常管理。三是抓结合。要上下联动,在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的同时,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运用互联网思维,加大执纪查处和公开曝光力度,利剑作用就发挥出来了。

三是“从严治党要把纪律挺在前面”这一重要论述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是要敢于担当。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有很强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发现问题,要敢抓善管,能啃硬骨头,把该负的职责切实负起来,把该担的重担切实挑起来,危难之中见真情,危难之时看品格,在工作中真正体现自己的价值、体现纪检监察干部的担当。二是要带头守纪。“己不正焉能正人”,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要求,始终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严格自律,坚决按照党的规矩办事,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三是要严格执纪。“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必须把严格执纪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决不能让党规党纪成为“纸老虎”、“稻草人”,“打虎无禁区,拍蝇无死角”。“老虎”、“苍蝇”一起打,这是总书记反复强调的一个鲜明观点。反腐败不定指标,没有限额,毫不留情,绝不手软。

把纪律挺在前面党员学习心得体会


把纪律挺在前面党员学习

叶堂锋

"把纪律挺在前面",也就是党的纪律必须挺在法律的前面,政治上要讲忠诚,组织上要讲服从,行动上要讲纪律,党的纪律严于国法,一个党员不仅要固守法律底线,做遵守法律的表率,还要严格遵守党章、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作为一名新党员的不仅要认真学习党章,把党章的要求作为行为的准则,时刻把党纪铭记在心,更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奋勇当先挺在纪律的最前沿。

第一,做党的忠诚卫士。作为一名新党员,只有对党忠诚,才能听党指挥,无私奉献,才能坚守捍卫党的纪律,干净干事、敢于担当,时刻做到心中有党不忘恩,心中有民不忘本,心中有责不懈怠,心中有戒不妄为。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要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勇于开拓,要努力提高医技水平,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

第二,做遵守纪律的标杆。"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 挺在纪律的前沿,作为党员要有"向我看齐的底气和胆量,以纪律为明镜,要求他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要敬而远之。在当下各种各样的诱惑无时不在,腐败的病菌无孔不入,时刻面临腐蚀和反腐蚀的考验,务必防之又防,慎之又慎,要坚持用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

第三,做遵守院纪科规的标兵。作为一名新党员,要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做落实的排头兵,带头遵守各项院纪科规, 牢固树立"把纪律停在前面"的观念。严守行业纪律,依法执业、廉洁行医,认真学习卫计 委下发的《加强医疗卫生"九不准"》文件,使行风纪律挺在前面,并以此为契机,改进工作作风,切实为患者服务。

综上所述,把纪律挺在前面,是从严治党的具体体现,只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才能保证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才能团结、引领、组织群众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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