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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矫正心得体会

司法公正心得体会。

《周易》:仁者见之谓之仁,智者见之谓之智。对于自己阅读过的书籍或文章的内容,然后写出自己的意见或感想,我们称之为心得。在日常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心得体会吧,写一篇心得体会我们可以从中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心得体会的内容具体要怎样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司法公正心得体会,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有用的内容!

司法公正是审判工作的灵魂和生命,是司法工作永恒的主题,是党和国家对司法机关和司法工作者的根本要求,是人民群众的期盼,也是司法机关和司法工作者为之奋斗的目标。要始终坚持把公平正义作为司法工作的生命线,依法公正高效办理每一起案件,坚决纠正司法不公、效率不高、冷硬横推等问题,让人民群众的司法诉求得到及时、公正解决。

一、强化法官政治思想建设,是确保司法公正的根本。

我国的法官,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法院的法官,这一性质决定了在法官职业道德的思想标准中,必须具备坚定的政治观念这一政治标准。坚定的政治观念的内在标准要求法官必须讲政治,讲信仰,讲党性,讲原则,讲大局。因此,务必要加强政治理论知识学习,坚持不懈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法官法和公务员法,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教育和以公正无私、廉洁勤奋、严肃执法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纪律教育,强化广大法官的宗旨意识意识、大局意识、廉洁意识、和公正司法意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以一身正气展示人民法官的光辉形象。

二、提高人民法官的综合素质,是确保司法公正的基础。

法官是执法者,每天都与法打交道,每天都在执行法律、适用法律,而全面的法律修养又是正确执行法律、适用法律的前提。因此,法官在执法活动中必须具备全面的法律修养。全面的法律修养的内在标准要求法官不仅要精通程序法,还要精通实体法;不仅要精通法律、法规,还要精通地方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仅要精通与审判工作、审判对象相关的专业法,还要精通相关的司法解释;不仅要精通审判专业知识,还要精通党的方针政策。只有法律修养的全面性,才能保证司法活动的严肃性、合法性。因此,提高法官的综合素质就成了实现司法公正第一重要因素。提高司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最主要的就是要加强学习,既要学习政治、经济、法律,又要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这是法官素质的基础。要加强对法官的业务培训,让每一个法官精通法律规定,理解立法精神。要实现司法公正单靠个体的素质是不够的,还必须提高司法队伍的整体素质,高素质的个体多了,队伍的整体素质也就加强了。抓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必须从个体抓起,才能为实现司法公正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建立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和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是确保司法公正的保证。

法律是靠拥有执法权的人来实施的,而没有监督和不受制约的权力,最容易产生腐败,也是容易偏离公平的航向和公正的航道。要有针对性的加强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审判流程管理,以法官管理为中心的法院队伍管理和以制度建设为中心的司法政务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强化责任,为加强司法管理、依法履行好审判职能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同时,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是司法公正和司法规范的根本保证。因此,健全和强化对执法者的监督制约机制就成为保证司法公正十分重要的措施。

总之,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的永恒主题。确保司法公正,任重道远,我们树立公正为民的理念,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标准,扎实工作,为确保司法公正而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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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工作体会


 “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
专项整改活动
践行司法为民思想,提高职业道德素养
(2005年12月31日)
自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以来,我的思想又经受了一次深刻的洗礼,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我感触颇深,我越发感到要成长为一名对党、对人民有用的有为青年,自己必须深入学习“”,牢记神圣职责,在院党组织的教育、培养下,始终规范自身行为,着实体现司法公正。在现阶段,尤其要为构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法院一名工作人员的积极作用。现将工作体会汇报如下:
一、思想认识
此次“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是法院系统进一步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树立司法权威,全面提高法院审判队伍素质,进一步解决少数案件审判中存在的司法不公问题。专项整改目的是通过专项整改活动,使审判行为进一步规范,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满意程度有较大提高。根据县院的布署与安排,我认真参加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对专项整改活动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方法步骤、主要措施有了充分的认识。
通过活动开展,我深切体会到,规范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的着力点应放在实际工作中,切实落实司法为民理念,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我是一个刚到法院系统的书记员,对我来说法院的工作环境、工作程序还待进一步熟知,我的法律思维、法律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为此我觉得要切实按专项整改的各项工作要求,扎扎实实地深入学习,切切实实地剖析自我,认认真真地整改提高,此次专项整改活动的开展,更加增强了我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使我更加明确了工作的动力、目的。当前我要按县院的要求,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勤于工作,规范行为,全力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工作举措,努力争做法院系统优秀的书记员,全力做好为人民服务的各项工作。
二、整改效果
通过一段时间以来的学习、及召开座谈会、走访调查,在庭长的关心、同事们的帮助及案件当事人、有关律师、法律工作者、人民群众的关注与批评教育下,我在此次专项整改活动中取得了较好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学习意识明显增强。按县院要求,我仔细地学习了《为人民服务》、《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等重要文献,作为一名有志青年,一位刚考入系统神圣殿堂的青年人来说,我按照县院的严格要求,切实融入到专项整改活动中去,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在学习中我坚持正确的理论指导,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工作中争做学习型书记员,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法庭审理知识,以丰富的知识素养,勇当勤奋学习的表率,为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夯实基础。
2、司法为民意识明显提高。由于刚进法院系统时间还不长,在具体工作中,尤其对待案件当事人时,总想把自己始终居于高位裁判者的地位,没有从更深层次上理解司法为民理念。专项整改活动以来,我逐步端正了态度,克服了高位在上思想。使我对法院工作程序、工作目的、服务对象、服务宗旨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这更增强了我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新性。我的司法为民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
3、工作热情明显提升。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员党员,我是在此次专项整改期间正式转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的。结合此次先进性教育活动,我深切体会到,专项整改活动是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继续。通过两个活动的有效开展与有机结合,我的工作热情明显提升。由于我爱好文学,喜好写作,今年以来,我充分发挥自身专长,已先后在《人院报》、《中国法院网》、《安徽日报》、《安徽法制报》、《安徽法院网》、《今日法苑》、等国家、省级宣传媒体上发表稿作、通讯文章110篇。我要不断发挥这一特长,勤于笔耕、乐于写作,为县法院的宣传报道工作、为宏扬我院崭新形象奉献力量。
4、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作为一名法院工作人员,要常怀感激之情,身系百姓,要按照法院党组要求,即按“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和“不必为”的保障机制的要求,认真做好廉洁自律工作,要向宋鱼水、金桂兰式的先进典型学习,为维护法院整体形象洁身自好,这也是专项整改活动、保持法院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内在要求。进入法院系统以来,我在这方面的意识明显增强。
三、存在问题。
围绕此次专项整改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的具体要求,通过召开了座谈讨论会、问题分析查找会,经过认真剖析,针对工作上存在的问题深刻挖掘和反思,并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重点查找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存在问题:
1、立案时服务不够全面。由于法庭人少案多,平均每位法官年审执案件近百件,工作任务重,特别是执行压力大,虽然大部分时候能够善待当事人,但是当遇到难以说服的当事人时,有时在服务上做的不很全面。
2、重实体、轻程序现象时有发生。为提高办案率,有时有争抢“管辖权”现象发生,此外还存在送达不及时,有关文书填写不完整,卷宗装订不规范,归档不及时等现象。
3、片面理解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要求。案件久调不决现象发生时,没有很有的向审判人员提出有效建议。突出表现在立案后没有更好地主动了解案情。
4、庭审记录能力有待提高。主要原因是开庭前准备工作不充分。庭前与法官沟通少,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有时在庭审中,记录速度不很快。在我院庭审没有使用亚伟式编码电脑录入的情况下,自己也没有更进一步主动去学习亚伟笔录输入法。
5、对待执行工作有时有畏难情绪。“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法庭工作开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主要因为执行工作有时要以强制力为后盾,法庭人少案多,执行压力大。执行工作不仅非常的辛苦,而且常常为群众所不理解,特别是遇到蛮横无礼的被执行人采取抗法行为时,想到的是要以安定为主,退而求其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扎实有效开展好“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
改活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将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力求整改实效,有的放矢地重点落实好以下六项整改要求:一是强化宗旨意识教育,规范立案行为,以善待当事人,解决个别存在的争管辖权的问题;二是强化责任意识,规范自身行为,积极建议法官的裁量行为,解决某些案件损害当事人诉讼和实体权利的问题;三是注重办案效率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建议法官解决办案效率不高,甚至久拖不决的问题;四是注重积累调解经验,提高调解工作效能,进一步建议法官落实“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五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养和庭审记录能力,解决庭审不规范,案卷档案不规范等问题;六是在庭长的带领下推行司法公开,规范执行行为。

司法廉洁教育心得体会:廉洁司法 始于正心


作为法官,一方面是“诉讼爆炸”带来的繁重工作,常常处于“案未结、情难稳、心难安”的压抑状态;一方面是有限的收入,有时还遭受当事人的误解,甚至诋毁;我们既能通过鲜活的案件亲眼目睹社会的阴暗面,还要应对形形色色的诱惑和侵袭。面对这些,如何确保廉洁司法,不仅需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更要把“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升华为“不愿腐”的自律机制。心灵不正,岂能正人?心灵既正,人自端正!因而说廉洁司法始于正心。

法官正心首先要清醒认识自己的职业风险。法官是一个与敬畏和光荣、神圣和崇高相连的职业,我们没有理由不为自己拥有这一职业而自豪和骄傲。但当今的法官职业具有着高危度的风险,因为刑事案件涉及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民事案件涉及当事人的财富得失,行政案件涉及公权力和私权力的强烈对抗,当事人都怀着对法官的莫大期望,有的当事人会动用自己的资源,或金钱、或权力、或名望、或人事关系,甚至无所不用其极,试图来影响法官,以达到自己的目的,当投入未能换来预期的回报,其就会反过来狠“咬”一口。法官职业介入社会生活太广太深,与各类利益主体的关系太近太密,使得法官和当事人搞权钱交易容易便当,这对法官来说无疑是可怕的诱惑和巨大的陷阱,一不小心会被拉下水或者自蹈火坑。从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到基层人民法庭庭长徐峰,一个又一个的反面典型案例无不给予了引人深省的警示。但法官职业风险又是可以预防和排除的,这就要求法官正心,强化自身抗风险能力。只有心中充满无私无畏、光明磊落的浩然正气,我们的双眼才敢蔑视特权,我们的双手才勇于扶助弱小。

法官正心还要学会知足感恩。浩瀚宇宙,个体的生命不过一粒微尘,生存的价值和生命的意义究竟在哪里?古今中外有多少先贤圣哲为此而苦苦寻找着答案,对于深刻如斯的问题,我们既不能好高骛远,亦不能妄自菲薄。生存的价值和生命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拥有金钱的多少,职级待遇的高低。没有轰轰烈烈的事业,但求实实在在的奉献;没有万贯家财,但能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养家糊口,都是一种人生价值。全身心地开好每一次庭,写好每一份文书,整理好每一件卷宗,办好每一起案件,又何尝不是我们法官的人生价值呢?“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人皆有欲,欲望只要是正当的,就应该得到尊重和承认,但如果私欲膨胀、欲壑难填,就会为欲所惑,遑论幸福。当我们知足于自己拥有的法官职业,不盲目与他人作物质上的攀比,心无浮华必有正气,心有正气必走正道。知足倘需感恩。一流清泉,必有源头活水;一棵大树,必有根下沃土。一个人来到世上,每一份成长进步,无不倾注着家人、师长、同事和社会的关爱与帮助。当我们常思“受之于人者太多,出之于己者太少”,心怀感恩之心,自然就会产生对法官职业的敬重,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不去逾越道德和法律的底线。

法官正心恒于内心的和谐。正心不仅在于一时一事,而且需要用一生一世来涵养。其出于内心而恒于和谐,要求明事理、知荣辱,对人生得失看得开,不大怒、不狂喜、不过忧,勇于争先而不计名利,品格高洁而不孤芳自赏,刚正不阿而与人和睦相处;又要求能守正心灵,爱岗敬业,演好角色,难不倒,夸不倒,诱不倒,心无旁骛,始终保持那么一股劲,不断挑战自我,追求卓越。作为法官,内心和谐体现在办案上就是待人平等,作风平易,“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谦恭地听、睿智地答、审慎地想、公正地判”,用心去探寻情、法、理的平衡;内心和谐体现在处人上就是要对上不媚、对下不威、对身边人不纵,想问题、办事情要从“大家”出发,珍惜缘分,多沟通少误解,多信任少猜疑、多宽容少计较,以大度雅量来面对和处理矛盾、摩擦、误会和纷争。

“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让我们在廉洁司法的道路上不懈追求自己的人生理想,在履行法律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中体会人生的幸福、快乐!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心得体会范文


小编最近发表了一篇名为《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心得体会范文》的范文,感觉很有用处,希望对网友有用。

部门的职责就是依法处理交通违法、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畅通,为广大群众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是一支党领导下执行交通管理任务的行政力量,在执法工作中必须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意识,让人民群众满意,就必须进一步公安交通管理执法行为,才能确保我们正确行使执法权。大队根据支队专项整改活动精神,为了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全面开展执法质量整改活动。就当前交警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何端正执法思想以及提高执法水平,本人在此项活动中体会到以下几点: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责就是依法处理交通违法、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畅通,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是一支党领导下执行交通管理任务的行政执法力量,在执法工作中必须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意识,让人民群众满意,就必须进一步规范公安交通管理执法行为,才能确保我们正确行使执法权。大队根据支队专项整改活动精神,为了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全面开展执法质量整改活动。就当前交警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何端正执法思想以及提高执法水平,本人在此项活动中体会到以下几点:

一、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整改活动是规范当前交警工作的需要

交警部门是以行政执法为主,兼有部分刑事司法权的执法单位。交警最广泛的执法活动,属于行政执法范畴。而当前交警执法从总体上存在着“三重三轻”的倾向。即:重行政权,轻公民权;重权力的施行,轻权力的制约;重实体法,轻程序法。具体表现在以上几个方面:

1、单纯追求经济利益,在一些事故案件的处理上以罚代刑,降格处理,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

2、少数民警办案中随心所欲,甚至办人情案。

3、事故案卷不规范,材料不全。

4、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依然存在。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客观因素外,内部执法机制不健全,执法监督检查不力,也是一个重要原因。这些问题不解决,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的公信度就会受到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支持度将会打折扣。对此我个人认为,开展此项专项整改活动,正是适应当前交通管理工作的迫切需要,是一项适合民心、民意的长久工程。

二、进一步提高认识,把端正执法思想加强交通管理工作和交警队伍建设的战略措施来抓

党的十六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治国方略。交警做为公安机关的一个警种,也是国家重要的执法机构。进一步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是实施以法治国方略的需要;也是改善公安交警执法形象,促进廉政建设,密切警民关系的需要。因此,交警部门要从战略高度认识新形势下完善执法机制和规范执法的极端重要性,把它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更好地完成时代赋予的重任。

规范执法行为,要从以下两方面提高认识:一是交通管理职能的发挥,主要是通过执法活动来实现;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机制不健全,交通管理工作就跟不上时代的步伐。规范执法是为了加强交通管理,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形势。我们要通过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实现人民警察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维护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力,就谈不上保护人民;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就会侵犯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必须以树立正确执法观和科学发展观为切入点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交通管理执法权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并接受人民的监督,必须满腔热忱地对待群众的诉求,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和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切实把人民的利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要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

四、“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必须建立规范的机制和优化执法程序

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民警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建章立制,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执法环境。切实加强交警系统法制队伍建设。在贯彻以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公安交警部门迫切需要一个健全的机构和一部分高素质的专业人员,来搞好法律服务和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各级领导要重视支持和关心法制队伍的建设,帮助我们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从事法制工作的民警也要增强责任感,爱岗敬业,勤奋学习,不断丰富和更新知识,努力使自己成为精通公安交警系统法律、法规的行家里手,为提高交通管理水平做出自己的贡献。

总之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执法活动是否公正,不仅关系到公安队伍和民警本身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也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形象、威信及其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关系到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巩固,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因此,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要牢固树立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提高执法品质,改善执法形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改革开放创建和谐社会保驾护航。

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阶段总结



从去年九月起,市委政法委根据中央政法委和省委政法委的部署,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为期一年的“公正执法树形象”集中教育活动。今年5月下旬,最高人院部署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我院将这两项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开展,做了大量的工作,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前段所做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1、有组织领导,有部署安排。院里成立了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由邹院长担任组长。制定了整个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以及按要求将活动分为五个阶段的阶段实施方案,每个方案都附有活动内容和时间安排表。

2、进行了学习动员。召开或者组织干警参加集中教育活动动员大会2场次,其他则采取与院长会、院务会、部门周五学习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了学习动员。

3、查摆了问题。我们查摆问题主要通过五条途径。一是开展自查。在教育活动中,院党组和各支部分别召开了民主生活会一到两次,全院干警写出自查材料。二是结合开展“回顾过去,开拓未来”教育活动中的“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查摆出了在司法指导思想、审判作风、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法官法》规定的十三种不得有行为等四个方面存在的21种问题。三是通过案件质量评查组进行评查所查出的个案存在的一些问题。四是自活动开展以来先后3次进行了对落实司法为民措施的督查和对“六个严禁”执行情况的明查暗访。五是通过向当事人发征求意见函,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官形象监督员、新闻记者座谈会,向社会公布“六个严禁”和“司法为民”措施监督电话,发出《法院重大事项通报》等方式向社会征求意见。

4、进行了整改。一是通过贯穿于整个教育活动中的各种形式的教育和教育活动,来端正司法指导思想,树立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理念,提高干警队伍政治、业务和道德素质。先后请邹院长上党课,市委党校老师作十六大精神讲座,举办全市法院践行“”重要思想研讨会和“公正与效率”知识抢答赛,举办刑事培训班和专项培训班,组织全市法院在职法官参加业务考试等等。二是对司法大检查和评查中发现有问题或者质量瑕疵的案件进行了纠正或补火,其中对2件有严重问题的案件通过再审程序予以纠正。三是严肃查处了违法违纪典型。对触犯刑律的李坤齐、阳平怡等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并先后专门召集中心组、院务会、各部门干警会开展警示教育,对该案进行剖析反思,吸取教训。对在督查中发现违反“六个严禁”的5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四是严格案件质量责任追究,先后对7件质量瑕疵案件涉及的3名审委会委员和15名审判人员给予了案件质量责任处罚,并在全院干警大会上进行了通报。五是进行了部分中层岗位竞争上岗和部分干警调整异岗,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为追求公正与效率提供更加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

5、开展了整章建制。我院将制度建设贯穿于整个教育活动的始终,抓得比较早、比较实。仅今年上半年,我院修订或者出台的就不少。比如说:修订了《岗位目标责任制》、《审判案件流程管理办法》、《经费管理办法》、《车辆管理办法》及教育培训规定等,出台了《基层人民法院考评暂行办法》、《人民陪审员暂行办法》、《临时工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利用计算机系统的管理暂行办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八个严禁》等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部门领导班子和少数干警对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极个别的干警可能还不知道院里在开展这两项教育活动。二是少数部门对教育活动抓得不够落实。三是一些突出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如个别干警群众观念淡薄,对当事人或来访干部群众态度生硬的问题;执法不公现象仍个别存在等问题。四是制度多,但梳理不够,落实也不够,尤其是长效机制建设还不成熟的问题;五是教育活动的汇报、联系、沟通、信息传递工作还不够的问题,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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