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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演讲稿

反腐倡廉班会总结。

时光如逝,过去的时光就让它过去吧,你在现阶段工作中肯定经历了不少,这时候就要去做一份上阶段工作的总结。无论成绩的好坏,我们都应该及时总结,得出结论,以便指导接下来的工作。工作总结究竟要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为小编为你收集整理的反腐倡廉班会总结,欢迎你收藏本站,并关注网站更新!

一节班会课,短短的40分钟……时间虽短,但意义非凡。它让我们认识“廉”;它让我们认识“贪”;它让我们飞到更高去领会真正的真、善、美。通过这节“让反腐倡廉进校园”的主题班会,我更清楚地认识到身为一个当代中学生,我们肩负的不仅仅只有学习文化科学知识的任务,而且还有学习做人的道理和培养高尚的品格和情操的任务。

从小,我们就知道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祖国未来的花朵、栋梁……这些话都是我们耳熟能详了的,如果在少年时就懂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那社会上又怎么会出现有贪官污吏呢,使这种不良的风气在社会上盛行呢?一串串触目惊心的数字,一件件令人寒心的个案,一个个惨不忍睹的结局,难道不应该敲响警钟吗?我们要从这些案例中吸取教训,真正懂得“细时偷针、大时偷金”的古训,要从小养成不贪小便宜的良好行为习惯,学会做人,学会做一个品德高尚的人。

“廉”,是一个国家风气的基础,而“贪”则是建立在伤害大多数人利益的基础上的。贪污最后的下场只会是以失去自由为代价,这又是何苦呢?除此之外,国库会因为“贪污”而亏空,经济遭受重创等等。

国家的小主人们,未来的海洋正翻滚着朵朵浪花向我们欢笑;祖国大地正张开双臂迎接我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从小确立正确的人生目标,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让廉洁普及校园、普及我们的社会乃至世界的每一个角落,让洁净走进我们的心灵,让我们向未来发出挑战吧!

一、当前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弱的原因

(一)一些制度执行者思想认识上存在一定的片面性。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当前一些领导干部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把完成工作任务视为硬指标,把抓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工作视为软指标。这种认识上的误区,必然导致反腐倡廉制度执行不力,执行中重形式、轻效果的局面。个别单位和少数领导干部,对上级制定的规章制度或措施置若罔闻、束之高阁。通常只用来装潢门面,写在文件上,贴在墙上,念在嘴上;或汇编成册,应付上级检查考核,而不去认真贯彻执行。有些是合自己意就执行,不合意就不执行。

(二)一些制度设置上缺乏一定的可操作性。目前,机关单位现有的一些制度本身存在缺陷也是造成制度执行力不高的重要原因。有的制度存在内容空洞、要求笼统、表面性、大道理的东西太多,制度难于操作。有的把制度当作“花花衣”和“做秀工程”,制度的制定脱离实际、变简为繁、故弄玄虚,制度的初衷被忽视,制度的执行变繁琐,制度的效力打折扣。从某个角度种上说,制度就是规矩。既然是规矩,就要有内容、主体、程序、监督等实质性要求。制度难于操作是当前各个单位和部门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制度建设在内容上的空洞化,使制度看似健全,实质无从执行。

(三)一些制度监督问责机制还不够健全。制度执行得怎样,制度落实得如何,监督检查十分重要。从监督主体看,有的干部或专职监督人员缺乏责任感,监督意识薄弱,不主动监督;有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不强,业务不熟,不会监督;有的自身建设不够过硬,过分注重自我保护,不敢监督;有的“老好人”思想作祟,加之对监督者保护措施不力,不愿监督。从监督客体看,有的干部自我监督缺位,认为自己觉悟高,业务精,能力强,不会出差错,不需要监督;有的权力观错位,怕监督失去权力“吃不开”,不愿意接受监督;有的干部认识模糊,认为监督是组织上对他不信任,甚至认为是某某人和他过不去,不让监督;有的干部为官不廉,甚至本身就存在以权谋私现象,因而害怕监督。对思想不重视、执行不严格、甚至违反制度的行为,有时没有从严查处。有的睁只眼闭只眼,对不违反大原则、不犯大错误、不搞大腐败等吃点喝点、玩点乐点的“小毛病”,认为是人之常情,“小节无害”,多抱观望的态度,造成部分干部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有的能瞒则瞒,能捂则捂,瞒不住、捂不了,就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终不了了之;有的因人而异,不一视同仁,搞区别对待,双重标准,只打苍蝇不打老虎。当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当惩不惩、该严不严,有亲有疏、有严有松时,制度已然荡然无存,形同虚设,何谈执行!

二、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的几点建议

(一)必须抓好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发挥领导干部反腐倡廉的自律性和示范性。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为准则,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在制度执行上,领导干部是重点,领导干部在执行制度上的典范作用是不可估量的。同样,领导干部违反制度,其造成的反面影响也是巨大的。领导干部如果缺乏制度意识,不仅难以制定出好的制度,即使有了好的制度也难以得到有效遵守和执行。领导干部制度意识强,制度执行就有力,腐败现象就少,即使发生了腐败现象也比较容易遏制;相反,缺乏执行意识,制度就发挥不出应有效用,腐败分子就会肆无忌惮,腐败行为就会不断出现。有些领导干部,在他们眼中制度是约束别人的,以为自己是“大领导”,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常常将自己游离于制度之外、凌驾于制度之上,这就严重破坏了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正性。从实际情况看,一些领导干部的“人治”观念和特权思想始终挥之不去,还没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有的言在法中,行在法外,我行我素,随意变通,这种状况如果得不到扭转,就是制定再多的制度也无济于事。只有通过广泛宣传制度,深入学习制度,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切实领会制度精神,熟知制度内容,不断增强制度意识和规则意识,牢固树立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观念,带头消除权高于法、情大于法、威盛于法等特权思想,养成自觉执行制度的习惯,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

(二)必须抓好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遵守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反腐倡廉对绝大多数党员干部来说是思想教育和行为规范问题,宣传教育是建设思想防线的治本之策。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落实效果不尽如人意,究其原因,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对制度的宣传不到位,没能让这些制度真正深入到领导干部的思想里。为此,要不断加强对制度的宣传教育,同时更加注重教育的效果,既要让被监督者知晓制度,又要让监督者知晓制度;要旗帜鲜明地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要结合单位的实际,进行长计划、短安排,不断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反腐倡廉教育上进行总体部署,分阶段抓重点来开展教育活动。二是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不断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以座谈会的方式,来提高干部对反腐倡廉建设的认识。三是选准载体,采取丰富多彩的教育形式,如观看警示片、演讲、座谈、参观等形式,使教育活动更具吸引力、说服力和感染力,达到潜移默化的作用,以利增强教育效果,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能动性。四是教育上要分清层次,有重点。目前,对领导干部的教育正面临着很尴尬的局面,领导干部因各种原因受教育的面不大,而参与教育的领导干部受到教育的效果不明显,甚至很多教育别人的领导干部在腐败的路上走得更远。因此,领导干部接受教育和领导干部受教育的效果,应该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五是教育要轻形式、重效果。能产生实际效果的形式都是好形式。效果决定一切。当前在反腐倡廉教育中,一些单位本末倒置,为了所谓的出成果、树典型,在形式上挖空心思,面上搞得轰轰烈烈,让人眼花缭乱,而实际效果上却是一般,甚至在一些树为典型的单位出现重大腐败案件。所以,没有实际效果的创新都是没有意义的创新,那只是好大喜功的面子工程,是害死人的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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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必须抓好制度的健全完善,增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和实用性。近年来,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基本制度和条例规章,但仍然还存在不够完善的地方,有的往往是原则规定多,具体细则少;有的应急措施多,长效配套少;有的口号要求多,操作规程少。比如,“从严处理”、“严肃处理”、“严厉打击”之类,在诸多文件和领导讲话中随处可见,但如何“从严”,如何“严肃”,如何“严厉”,并无具体规定,给有些人可乘之机。有的制度往往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零敲碎打,应急特征明显。主要体现在:法规制度不全,存在盲点或缺项;法规制度之间关联性不强,衔接不好;制度多而不精,层次低,效力差,使制度难以产生应有的实效。所有这些都极大地影响了规章制度落实的实际效果。为此,要切实健全完善法规制度,不断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不断完善和创新反腐倡廉各项法规制度。一是“实用”。“实用”就是“需要”,如《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既是监督管理的依据,又是党员领导遵守的法规,不追求华而不实的形式和空泛的内容,能够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二是“管用”。“管用”就是有效,在实际操作中管得住人,管得住事,管得住权。三是“好用”。“好用”就是简单、明了,易记易行,不繁琐,好监督。四是“可用”,“可用”就是“可行”,既有实体性要求,又有程序性规定,可操作,可执行。这样的制度才有质、有形、有效。

(四)必须抓好制度的监督检查,维护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一个好的制度,其本身应包括制度执行中的责任追究内容。对于因违反制度而被追究的一方来说,接受追究是其不可回避的义务。但对于行使监督权的一方和行使责任追究权的另一方来说,这确是他们不可回避的责任。而责任追究不到位,则往往是后两者没有尽到责任,这也是一项制度的执行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最主要原因。而要改变这种现状,只有建立起制度执行者、执行监督者和责任追究者三方的利益制约机制,使三方的利益处于“零和”状态,才能消除执行监督和责任追究中老好人的现象,使监督和追究真正落到实处。因此,明确并切实追究监督者和责任追究者的责任,是制度得以贯彻执行的重要保证。从近几年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来看,还存在责任不明,追究不力的问题,如果不解决好这一问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责任制将成为“一纸空文”。所以,在责任追究上应着力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要对追究的主体,受追究的行为进行明确化、具体化、规范化,制订出客观、公正的制度和办法,做到追究责任人人平等。二是在追究过程中要严格区分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以及领导责任和非领导责任,合理掌握追究“度”。三是要把责任追究与对干部的考核、提拔、使用等制度结合起来,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制的整合功能。

总之,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关键在于全体党员,更关键在于领导干部。领导干部既是制度的制定者,又是制度的执行者,还是执行制度的监督者。领导干部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具有重要的示范、导向和推动作用。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带头学习制度、执行制度,有助于推动崇尚制度氛围的形成,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制度、贯彻制度、维护制度;反之,则会大大影响制度的公信力、执行力,其效果甚至比没有制度还更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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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反腐倡廉工作总结


乡镇反腐倡廉工作总结一年来,我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纪委、第五纪工委的指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重、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党的纪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推进反腐倡廉教育
1.加强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始终将反腐倡廉理论学习贯穿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以《党章》和十七届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为重点,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等党政纪条规,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进一步筑牢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同时,认真撰写调研文章、交流学习心得体会。
2.进行专题辅导。通过三会一课、业务培训、会议传达、交心谈心以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加强基层干部廉洁自律的教育,在干部中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观念。
3.进行专题案例教育。为突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效果,乡纪委组织了全乡党员干部职工观看了《高墙内的悲歌》等警示教育影片,通过案例教育,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使领导干部提高党性修养水平,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证。
(二)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
1.乡党委以各村各站所干部为重点,以营造党风廉政宣传“大氛围”为目标,以大力推进全乡廉政文化建设为起点,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学校未成年学生德育教育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制定了《廉政文化建设“六进”活动实施方案》,对廉政文化开展的内容、形式、责任单位进行了分解,并通过在各村中严格村组财务公开,加强村组干部的廉政教育和在农村党员中开展党风廉政党课教育,在中、小学开展未成年德育教育,师德师风评议等活动,充分发挥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和学校廉政文化教育的作用,以此带动全乡廉政文化的传播,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格局,营造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敬廉崇洁”的良好社会氛围。
2.充分发挥宣传栏、黑板报、广播、会议、课堂教学等的宣传作用,广泛宣传廉政文化,传播廉政知识,弘扬廉政精神,培育廉政意识,做到廉政文化宣传工作不留死角,把廉政文化建设工作与机关工作、经济发展、家庭教育、学校教学联系起来,扩大廉政文化建设的宣传面。
(三)抓纪律,严管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不断深化
1.认真落实中央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中央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五不准”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区委办、区政府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严禁公款旅游的若干规定〉、〈重申严禁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的通知〉和〈严禁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通知〉的通知》和《临翔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并在平时工作中严格执行,使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要求更加贴近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真正做到入情入理、入脑入心,在党员干部中牢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观念,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
2.深入开展党政主要领导廉政承诺制。乡党委与各责任单位的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党总支与党支部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全乡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纪委书记具体负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把责任制工作任务分解到党政负责人及相关单位,把管人与管事,抓业务工作与抓思想政治工作,抓分管工作与抓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使全乡各级领导干部在思想意识上都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
3.严格执行“三谈两述”的党内监督制度。抓住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会同组织部门抓好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站、所主要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的监督。做到了乡党政主要负责人与班子其他成员进行了廉政谈话、分管领导召集分管部门共同研究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乡纪委负责人同调整的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全年共进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6人次、干部任前廉政谈话3人次、纪委书记与干部职工廉政谈话8人次。
三、抓责任,促落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1.抓目标任务分解。乡党委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基础上,还研究制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安排的通知》,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细化,层层分解,做

乡镇反腐倡廉工作总结第2页到目标、任务和责任“三落实”。将严格责任追究作为贯彻落实责任制的关键环节来抓,在全乡上下形成反腐倡廉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抓目标任务的落实。按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抓好检查督促、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促使各部门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真正做到反腐倡廉与各项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对于落实责任制领导不力,导致严重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治理的部门和村两委,进行责任追究。
四、抓制度,立机制,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稳步推进
1.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年工作规划》文件精神,乡党委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年工作规划》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安排》,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职能单位和部门,举各方之力共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2.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一是完善了政府食堂管理制度。严格规定乡政府召开大型会议,原则上必须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在食堂就餐,做到厉行节约;二是严格公车管理制度。规定乡政府公车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公务用车,其他成员因公用车由乡党政办统一调配,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后驾车;三是严格考勤、考绩制度。乡纪委、组织办定期、不定期对在编不在岗人员进行督察,对擅自脱岗、在岗不在职等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3.深化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乡党委下发的《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大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乡纪委认真做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不定期对乡属各单位和各村委会实施四项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4.严格财经纪律。严格监督各村执行村帐乡管、组帐村管的制度,认真做到各村每季度一次的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各组每半年进行一次组务、财务公开,协调配合乡农经站工作人员对各村、组的财务进行了严格的审计,通过把村、组政务、财务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的做法,加强对村、组财务的监督,有效防止村、组干部乱花钱和突击花钱,真正做到“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进一步对各村完善落实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民主听政会、“三会一课”等各项民主决策制度的情况进行督查,促进各村各项制度的落实。
5.制定下发了《乡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全乡涉及的包括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规范招投标活动、规范城乡规划管理等8个方面,46项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各责任单位,层层抓好落实。
6.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档案管理制度。每年对全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材料进行分门别类的整理和规范,对将文字材料和照片材料进行立卷归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痕迹管理。
五、抓查处,惩腐败,案件查办工作继续保持高压态势。
加强与司法所、农经站、党政办公室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实行案件信息资源共享,不断完善办案工作领导责任制,突出查办案件重点,注重信访举报,畅通信访渠道,捕捉案件线索。今年,根据群众的反映,乡纪委对多依村项目鸭子塘美化亮化工程进行调查核实,以主动的服务工作为已任、深入了解全乡干部群众思想动态。一年来我乡没有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发生。
六、抓执法,严检查,确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加大对中央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乡纪委认真履行职责,时刻关注中央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加大对专项资金的检查。经督查,中央、省、市、区委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民政、财政所等都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委强农惠农政策对全乡范围涉及农户进行粮食直补、良种补贴、能繁母猪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家电补贴等各项补贴。粮食直补达到了1172户,13585亩,补贴金额为49.1万元;良种补贴1117户,4810亩,5.53万元;能繁母猪910头,补助金额9.1万元;家电下乡补贴63户,1.1808万元;汽车下乡补贴36户,5.4734万元;各站(所)对涉及补贴农户都实行档案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在补贴下发前对补贴对象、补贴金额等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通过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形成了用好权、管好钱的良好机制,各项工作做到了资金专款专用,强农惠农政策落到了实处,各项工作真正成为群众满意的“民心工作”。
七、存在的问题
1.部分村委会、站、所的负责人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缺乏主动性和连续性,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仍然存在。
2.少数干部还存在作风不实、执行不力、办事拖沓,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还需要加大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力度。
3.乡纪委有效预防和惩治腐败的能力有待提高,开拓进取、服务全局,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自觉性和紧迫感还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乡党委在下部工作中将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深入开展创新争优活动,加大对党风廉政知识的教育培训和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力度,使全乡的党风廉正建设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银行反腐倡廉制度工作总结


健全完善了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和调动纪检监察、宣传群工、组织人事、办公法制等部门在教育引导活动中的整体效能,适时对广大员工进行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现实思想、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教...

近年来,县支行紧密结合反腐倡廉工作实际,把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作为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来抓,按照总、分行“制度建设年”和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配套体系”的要求,不断加大制度建设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为反腐倡廉工作再上新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初见成效

(一)认真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制度规定

一是认真执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一系列基础性法规制度。按照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落实是目的的要求,通过组织开展“每日自学”、“每月一课”、“一岗一课”等学习实践活动,有效地推动了支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

二是创新落实“四级联动”的监督检查制度。较好地坚持和落实了岗位每日自查、部门每周督查、职能部门每月检查、行领导不定期巡查的监督检查机制,重点对部门和个人执行反腐倡廉规章制度、各级制定的方针政策、岗位风险防控和“三重一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监督,取得了较好效果,有力地促进了班子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的深入。

三是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管理办法》,每年对各岗位、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量化考核,促进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的增强,促进“一岗双责”责任意识的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得到进一步落实。

(二)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一是健全完善了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和调动纪检监察、宣传群工、组织人事、办公法制等部门在教育引导活动中的整体效能,适时对广大员工进行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现实思想、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教育引导活动,增强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反腐倡廉自律意识,夯实干部职工反腐倡廉思想基础。

二是健全完善了反腐倡廉“大监督”工作机制。协调纪检监察、工会、内审、人事等部门岗位,通过联席会议、行务公开、情况通报等形式,对要害部门、权力岗位和涉及基建维修、财务开支、人事任免等群众关心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全方位的有效监督,制定并实行了《集中采购监督办法》、《大额费用开支审批制度》。每季度由纪检监察审计室收集各职能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情况,形成监督活动规范、监督资源共享、监督效果明显的长效监督机制。

三是健全完善了反腐倡廉考核奖惩机制。按照上级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要求,支行普遍建立了从分管领导到职能部门,从部室负责任人到业务岗位的反腐倡廉责任考评机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各级履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及落实情况进行严格考评,及时兑现奖惩,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是健全完善了反腐倡廉网络教育机制。为增强反腐倡廉教育效果,支行先后创新了《吴桥县支行反腐倡廉活动内联网络》和《吴桥县支行纪检监察工作管理系统》,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2项创新工作被沧州中支以现场会形式在全区予以推广,并受到总、分行纪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进一步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监督。

一是创新了党内监督形式。通过内联网、地方政府网站等媒介对党组织活动进行了党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是加强了行务公开力度。充分运用民主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等方式,加大对领导干部、领导班子分配和使用权力的监督力度。通过组织开展行务公开、民主生活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干部收入报告制度、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活动,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丰富监督内容,创新监督形式,提高监督效果。

三是规范了决策监督内容。完善了《重大事项决策机制》、《行长办公会议事规则》。通过开展专项执法监察等手段对支行“三重一大”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监察,保证领导班子决策活动的正确实施和贯彻落实。

二、目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存在的缺陷

一是“制度反腐”的主体机构缺乏相对的独立性。由于制度反腐的主体机构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领导体制上缺乏相对的独立性,所以存在有制度难以落实的想象。

二是“权力监督”的制约机制缺乏统一的规范性。表现在制度落实难,缺少与之配套的落实制度的制度规范,如信息反馈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考核评估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惩戒制度等等。比如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由于没有相应的配套制度,领导干部申报的个人和家庭收入是否属实无法考查,收入是否合法无法审定,因此制度本身对领导干部几乎没有约束力,也很难起到防范的作用。

三是重实体性制度建设而轻程序性制度建设。在已制定颁布的一些制度中,有的缺乏规范、健全的操作程序,使实体性制度难以落

实。由于保证实体性制度落实的程序性规定少,因而在实际操作中有较大的难度和随意性,导致有的制度流于形式,对违规违纪行为或风险隐患有的难以发现,有的难以及时、有效处理。

三、完善反腐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构想实践证明,制度越完善、执行越有力,权力行使过程中出现问题或产生腐败的机率就越少

因此,加强制度建设一方面要着眼全局,总体规划,精心设计,不断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形成与新形势、新要求、新业务相适应的人民银行制度规范;而更重要的另一方面是要加强制度的落实力度,只有制度落到实处,制度才能发挥作用,才有其存在的价值。

(一)树立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科学发展理念。

要坚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金融体制改革相适应的原则。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各项制度,是为保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健全现代金融事业服务的。一方面惩防体系的制度建设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发展,符合社会主义金融事业发展方向;另一方面在惩防体系的制度建设中,必须坚持用制度覆盖基层央行的各项管理业务和具体的操作程序,使各项业务和管理活动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避免因制度不健全可能出现的管理漏洞,真正形成有效预防腐败和防范风险的机制、制度,为促进基行央行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将制度反腐纳入法治轨道。目前制度反腐还仅仅局限于于制定、充实和完善阶段,在此基础上应将其纳入法治轨道,以法律的力量和尊严提高制度落实的钢性。

(三)确保监督主体的相对独立性。完善现有体制下的派驻制,尝试建立监督者的垂直领导制,使监督机构能更好地执行各项反腐制度,大胆监督,确有效果。

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有效途径

(一)突出重点强化权力监督。首先要抓住权力运行的监督制度建设这个根本,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规定。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力求措施在前、防范在先。要强化行政监督,严格办事程序,合理配备权力,分散决策与管理权。其次要拓展权力监督领域,监督机制必须到位。防止腐败必须依靠广大群众的支持与广泛参与,为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就必须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诚心诚意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要不断扩大公开的范围,完善公开的内容,改进公开的形式,让群众有更多的知情权、审议权、发言权和监督权,真正把权力运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要对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对那些容易滋生腐败行为的关键环节,有的放矢地开展监督。要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实行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和事前、事中、事后等监督的有机结合。杜绝权力寻租和权力滥用,预防道德风险,防范腐败和不廉洁行为的发生,促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自觉维护人民银行的良好形象。

(二)整合力量完善“大监督”机制。由单一监督向综合监督转变,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转变,下大力气开展日常监督和专门监督,搞好同级监督和对下级的监督。对干部任免、大宗物资采购、基建项目和固定资产维修招投标等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监督;通过开展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等手段,对业务部门依法行政、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专门监督;实行纪检监察区负责制度,对中支辖区内支行划分若干片区,由中支监察室人员任片长,负责对片内支行检查工作的组织指导。组织各片区支行监察人员对支行执行方针政策、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形成合力,提高监督检查成效。要确保实现信息共享,形成监督合力。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建立监督部门联系会议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内审部门、事后监督部门相互协调,信息共享,加强沟通,齐抓共管;充分依托人行内联网络资源优势,搭建“内部监督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信息共享平台的搭建,加强监督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共享,实现监督资源共享和信息检索效率的提高;成立联合监督检查工作组,建立联合监督检查例会制度,以定期的例会形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形势分析,部署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调配监督检查力量,安排监督检查工作等等,并设立日常办事机构进行统筹协调,全面有序地定期对业务部门和支行进行监督、审计和考核,提高监督的效率和质量。

(三)强化责任确保制度落实。制度的生命在于落实,再好的法规制度,如果不去执行,也会形同虚设,甚至导致人们对制度的漠视。要实行责任追究机制。制度制定后的关键问题是抓好落实,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分工、考核方式和责任追究,确保责任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狠抓责任追究,对发生违反反腐倡廉制度的重大案件和对重大案件不及时查处,或者对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制度措施不得力、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具体情况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通过落实责任和实施责任追究,确保制度的贯彻落实,更好地发挥法规制度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保证作用。

国企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总结


提高国企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是推动国有企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提高国企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应结合实际,从工作思路科学化、制度建设科学化、工作方法科学化等方面着手。

一、把握时代脉搏,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思路科学化

坚持用科学发展的视野把握形势。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国际国内的大背景下思考和把握,既抓住机遇,发挥积极因素,又应对挑战,化解各种矛盾。要把反腐倡廉作为一个过程来认识和应对,善于从发展的走势来分析国有企业的反腐败工作,既看到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又看到反腐倡廉工作呈现健康有序的发展态势。

坚持用科学发展的思维推进工作。在反腐倡廉思路、目标的确立上,要坚持尊重规律,从世情、国情、党情、企情出发,有理有据地谋划工作;在反腐倡廉制度制定、廉洁从业要求提出上,要做到符合实际、易操作;在改革的力度、工作的进度上,要注意正确把握策略、节奏和时机,与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结合起来,有序有效地做好工作;在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观念上,要把严格执纪与教育、保护和挽救干部有机结合起来。

坚持用科学发展的战略谋划长远。国有企业是党执政的重要经济基础。要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这条主线,科学谋划企业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形成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要围绕企业中心工作,立足长远,科学谋划;要通过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保障和促进国有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就当前来讲,就是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确保国有企业健康持续有效发展,制定战略目标,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

中国石化反腐倡廉工作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由传统国企转型到现代国企时期。这一时期,集团公司针对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的特点,重点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二是中央颁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到xx大召开前阶段。集团公司要求正确处理治标与治本的关系,在坚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大力开展廉洁文化建设和警示教育,推进实施内控制度建设,加强检查监督。三是xx大以来。公司认真吸取有关重大案件教训,要求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根据形势的发展,先后提出“从正面抓、从上面抓、从源头抓”及“抓源头、抓重点、抓关键、抓惩处”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二、完善体制机制制度,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科学化

完善科学的反腐倡廉体制机制。首先,要建立健全科学的监督体制,拓宽党内监督渠道,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企业党务公开;规范工会、职代会运行,营造领导人员自觉接受监督、广大职工勇于监督的氛围;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作用,构建结构科学合理、运行流畅有序、职能明确高效的监督体制,提高监督实效。其次,要建立健全科学的权力制衡机制,进一步合理划分、科学配置各部门的权力和职能,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第三,要建立健全科学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按照教育、制度、监督、惩处等职能调整力量,整合资源,不断完善和创新工作方式和手段,有效防范各种风险。

完善科学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首先,要打造科学的反腐倡廉制度框架,从构建不愿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的工作机制入手,既注重建立规范性、要求性制度,又注重建立措施性、制裁性制度以及激励性、保障性制度,全方位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努力实现制度建设的全覆盖。其次,要推进各项预防性制度的改革创新,继续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深化管理制度改革,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问题的发生。第三,要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建立和完善制度执行责任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破坏制度的,严肃处理。

近年来,中国石化努力完善体制机制制度,有力促进了反腐倡廉建设。一是改革管理体制,如整合化工产品销售、炼油自销产品销售、燃料油经营管理体制,提高总部的控制力,改变权力的“散”、“乱”分布,防止权力不规范使用。二是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如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工作机制,制定《集体决策重要事项范围》,以条目形式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细化、量化,增加审批控制程序,增强可操作性。三是加强约束类制度建设,如制定《关于领导人员不规范兼职和收取规定外收入问题的清理整改意见》、《领导人员兼职管理规定(试行)》、《中国石化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关于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利用中国石化资源和平台谋取私利的十条规定》等制度,防止和减少了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四是围绕重点业务完善监督制度,先后制定了原油代理、一般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等13项业务《监督办法》,明确84个重点监督环节、215个监控点和96条“高压线”,为纪检监察

工作更好地融入企业管理、进入业务流程、强化企业风险控制提供了依据。

三、积极借助现代手段,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方法科学化

构建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技术体系。当前,腐败行为呈现隐蔽化、智能化、科技化趋势,反腐败工作逐渐进入“深水区”。探索科学的方式方法,改进工作的策略和手段,将极大地提升反腐倡廉的质量和水平,起到事半功倍的成效。要加大科技应用力度,运用控制论和信息论原理,规范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结构,加强财会审计技术、影像技术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应用,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科技含量。中国石化近几年在改革发展中,注重植入现代手段,运用科学方法,将反腐倡廉的要求寓于经营管理和队伍建设的各个环节。如建立erp管理系统,集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为一体,大幅度提升了公司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产品销售以及重大投资监控、资源优化整合、资金统筹等关键业务的管理执行能力,有效降低了廉洁风险。以erp为基础建设的物资采购电子商务网,网上采购金额从的76亿元增加到的1322亿元,网上采购率达到95%,减少了暗箱操作的机会。起,中国石化开发了重点业务公开信息系统,推进业务公开,同时,开发重点业务在线监察系统,及时发现经营中的问题,堵塞管理漏洞,努力做到“决策民主、操作公开、过程受控、全程在案、永久追溯”。

构建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资源体系。要运用一切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积极要素,整合反腐倡廉资源,畅通职工群众反映诉求及参与反腐倡廉的渠道,增强职工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的主动性和有效性;加大反腐倡廉宣传力度,引导舆论关心和支持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廉洁文化建设,引导干部职工认同、接受反腐倡廉建设主流价值观,形成崇廉律己的浓厚氛围。如为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内监督的要求,中国石化党组成立巡视组,由纪检监察、人事、审计、政工等部门人员组成,到下属企业监督检查,及时解决下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反腐倡廉建设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增强监督实效;积极与地方检察机关联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活动等,这些都是增强源头治理合力的有效方法。

构建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绩效评价体系。要科学设计反腐倡廉绩效评价指标,制定反腐倡廉建设科学评价方法,对反腐倡廉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动态检测和科学客观的评价,通过准确、客观的数据综合反映廉政建设实际进展和成效,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反腐倡廉的策略和措施。要将评价结果纳入各直属企业综合考核和工作目标考核之中,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单位评优、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与领导人员业绩评定、提拔任用挂钩。同时,要强化责任追究,对不抓不管,敷衍应付,或者措施不得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区财政局反腐倡廉工作总结


区财政局反腐倡廉工作总结20xx年,城厢财政的反腐倡廉和纪检监察工作在区纪委、监察局的直接领导和上级财政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监督检查、认真整治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稳步推进住房公积金、“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等牵头负责工作,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扎实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拓展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就我局20xx年反腐倡廉和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情况(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上级有关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任务部署,区政府及时成立区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监察局、审计局、农办、教育局、卫生局、农业局、水利局、海渔办、民政局等21个部门的分管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区财政局,成员由各部门的经办人员组成,指定专人,抓紧抓好落实,以“上下联动、横向联合”的方式开展监管工作,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二)认真组织自查。根据我区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要求,各镇(街)、各部门都能按要求认真做好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全面掌握-各项强农惠农资金收支状况,积极组织自查自纠。区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收集汇总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情况材料,在自查自纠阶段,发现2个问题:一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以奖代补经费3万元尚未发放到位,系该村未及时上报项目用款计划,经督促整改已于20xx年8月25日拨付到位;二是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进度较缓慢及校舍安全工程进度不理想,具体为农村寄宿制学校目前已竣工验收1个,待竣工验收1个;20xx年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正在办理前期手续。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8个,其中已完成竣工验收1个,待竣工验收5个,另2个项目正在施工;20xx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共48个,目前开工8个项目,已完成工程招投标,正在办理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的项目7个,正在进行招投标项目25个,正在工程招投标预算财政审核的项目4个,正在边图审边工程预算的项目1个,正在地质勘察和施工图纸设计项目3个。针对以上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进度较缓慢及校舍安全工程进度不理想状况,我区督查小组已责令其进行整改,督促了一些项目单位加快工程进度、改进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也督促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三)落实纠风责任。为进一步巩固纠风工作责任制考评成果,及时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持续深入推进纠风工作责任制落实,确保今年各项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我区制定出台《关于组织开展纠风工作责任制落实“回头看”的通知》(莆城纠[20xx]2号),分四个阶段,即:查摆问题阶段(3月中旬)、整改落实阶段(3月下旬至4月中旬)、督查回访阶段(4月下旬至5月上旬)、总结提高阶段(5月上旬至5月中旬),从3月中旬起到5月中旬结束,组织开展纠风工作责任制落实“回头看”活动。采取定目标、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等措施,切实把责任制落实“回头看”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到位,做到虚功实做、不走过场。我区经梳理分解,对存在的“祥冠鞋业有限公司未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入账,祥冠鞋业有限公司发放参加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员工误工补贴,常太镇常太村村干部集体违规套取、部分低保户的低保金,华亭镇、灵川镇、东海镇部分村未能及时拨付种粮农民综合直补”等6个问题进行整改,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规范行为,实现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防范不正之风的蔓延。(四)加大宣传力度。我区充分利用新闻渠道,在城厢预防腐败网、城厢政务网、城厢区财政局事务信息站等多个平台以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的范围和内容、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同时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城厢区建立五项制度规范支农资金管理》、《建立三大体系强化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的主要做法在国务院纠风办及省纠风办作为经验推广,《城厢区“一事一议”办成惠农实事66件》刊登在20xx年11月2日福建日报第7版。(五)完善奖惩机制。为调动各责任部门积极性,加强责任感,经区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单项考评结果在系统排名第一名的单位,予以3000元奖励;低于第三名的,由财政局提出扣分建议报区纠风办,在政风行风评议、绩效管理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实绩中予以结果运用,其所在单位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当年度均不得评先评优,所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主要领导予以诫免谈话,分管领导予以效能告诫,财政部门在提交年度财政预算时予以从严掌握。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我局制定下发了《莆田市城厢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莆城财[]195号),进一步明确本部门

区财政局反腐倡廉工作总结第2页治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工作步骤、任务分工、保障措施,把各项具体任务按各职能股职责分解到人,确保治理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一)自查自纠到位。时间范围到位。对以来立项、在建、竣工的土地整理及治理项目,不管建设规模大小,全部列入这次排查范围。一是分类指导到位。采取以会代训方式,多次召集各项目分管负责人及经办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对《土地整理项目突出问题排查表》中应自查的内容进行讲解,现场对项目单位提出问题进行解释,确保自查质量。二是督促自查到位。我局治理办公室分别下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土地管理项目)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工作的通知》(莆城财[]195号)、《莆田市城厢区财政局关于报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项目资金专项排查表〉的通知》(莆城财[20xx]20号)、《城厢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土地整理、治理项目排查的函》(莆城财函[20xx]14号)等相关督查文件,并派相关业务人员分赴四个乡镇进行督促自查,确保单位自查到位。全区应自查土地治理、整理项目8个,已自查8个,自查率100%,自查出问题8个,其中工程变更问题5个,涉及金额342.68万元,规避招标问题1个,涉及金额23.65万元;滞留青苗、拆迁补偿款问题2个,涉及金额24.155万元。(二)重点抽查到位。人员配备到位。抽调区农发改、评审中心、经建股、监督股等业务骨干分为二个组,分赴灵川、东海、常太等镇对8个土地整理、治理项目进行重点抽查。一是检前准备到位。详细制订重点检查工作方案,设置《城厢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检查手册》、《城厢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抽查情况〈土地整理及治理项目〉记录表》,并对参检人员进行检前集中培训,让参检人员进一步掌握重点检查的业务技能、时间步骤、重点内容、纪律要求,确保重点抽查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二是问题查找到位。采取以实地勘察为主,材料账簿检查为辅的重点抽查方式。重点检查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的管理、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等情况。全区共抽查8个土地整理及治理项目,抽查面达100%。查出问题5个,其中履约保证金不到位问题1个,涉及金额8.09万元,低价风险金上缴不足问题2个,涉及金额104.92万元,合同书未及时签订问题1个,涉及金额80.87万元,群众投工投劳工程量不足问题1个,涉及资金90万元。(三)整改落实到位。落实责任到位。及时梳理汇总自查及重点检查问题,把整改责任分解到项目单位、监管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并要求责任单位每周上报整改进度。一是边查边纠到位。针对自查过程中涉及工程变更5个问题,按照莆政综[]115号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报省农发办和区政府办理变更批复,相关文件均已下达,对规避超标的1个问题,已重新招标。二是整改督促到位。对自查自纠及重点检查中问题整改进度较慢的,通过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要求能整改的问题必须在20xx年4月5日前整改到位,无法整改的应把原因说明清楚,截止日前,已督促自身整改到位4个,通过下达《处理决定书》责令整改问题2个,收缴滞留资金24.155万元,尚有无法整改的群众投工投劳工程量不足问题1个,将上报区治理办进行按相关规定处理。(四)监管职责到位。一是进一步加强项目库管理。各拆迁指挥部、园区管委会及相关项目建设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确定重点建设导向,具体上报建设项目,由区财政局审核后,报区长审批,纳入今年工程建设项目库管理,未经区长审批承建的项目,区财政局一律不予拨付资金。二是进一步加强资金拨付审核。在项目资金拨付时,区财政局做到“三审查”:即审查项目施工合同书和拨款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审查资金拨付是否有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款支付证明书,支付证明书上是否有项目建设单位和主管单位的审核意见;审查支付的原始凭证是否符合规定,支付工程款的发票,是不是我区税务部门开出的“建筑安装统一发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和国家税款及时入库。20xx年1-8月份,共退回不合理支出21笔,金额56.46万元。三是加强工程建设支付程序管理。自20xx年4月起,对纳入财政国库改革单位工程建设财政性资金支出(采购设备、建筑安装工程、工程监理和设计等工程支出)实行国库或财政专户统一支付(莆城财[20xx]55号),提高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资金使用效益,杜绝工程建设项目资金转移、挪用、截留。截止日前全区国库统一支付15笔176.55万元,专户支付20笔248万元。四是财政评审制度进一步完善。修订出台了《莆田市城厢区财政性资金投(融)资项目对外委托管理办法》(莆城政[]245号),进一步加强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决(结)算审查工作。截至九月底,我区共评审工程项目117个,送审总额达103066万元,审定额100324万元,净核减2742万元,平均核减率2.66%。其中:预算项目送审额93237万元,审定额90904万元,净核减2333万元,核减率2.5%;结算项目送审额9829万元,审定额9420万元,净核减额409万元,核减率4.16%。三、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一)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扩大覆盖面。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宣传力度,提升住房公积金社会影响力;要实行分类指导,运用针对性措施,积极配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引导非公单位建立住房积金制度,深化住房公积金建缴工作;要建立协同合作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合力推进扩面工作。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力度,扎实推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分解扩面工作任务,实行目标责任考评机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加强监督检查,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的落实。(二)进一步规范缴存比例。严格按照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xx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及“限高保低”标准的通知》(莆房金管〔20xx〕34号),核查单位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缴存比例,防止单位擅自提高缴存比例;督促差额或自收自支单位、国有企业按照规定比例进行缴存,保护干部职工合法权益。在核实过程中,发现全额事业单位均能按照规定比例进行缴存,大部分自收自支单位由于受收入的影响未能按低于全市公积金缴存比例或没有缴存。(三)确保缴存资金到位。督促各镇(街道)、各相关单位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镇(街道)、区直单位资金到位情况进行督查,对资金不及时到位的部门和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确保全额及时缴交公积金。四、深入学习,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传达区委反腐办关于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节约工作的通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分析会议精神,组织科级干部网上知识测试,通过学习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自身拒腐防变能力。积极开展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全力打造中心城区核心区和争先创优学习活动,认真解决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以及勤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周一集体学习制度,还要求每个人轮流讲课、专人点评,内容要求紧扣当前经济领域发生的重大事件,根据财政业务,定期确定某些专题进行讨论,自由发言,全局党员干部基本树立起学以致用的理念,养成了自觉学习、学用两促的良好习惯。五、强化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协作。为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确保今年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的实施方案》、《城厢区财政局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要点》和《关于20xx年莆田市城厢区财政局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要求各相关股室按照分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实施意见,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保责任目标落实到位。针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整改。三是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实行“一岗双责”,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区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紧紧围绕财政各项工作任务,逐步建立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加大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历年来,廉政、纠风等各项督查中未发现违纪行为;在全区的党风廉政建设考评中-连续四年都获得第一名;-纪检监察信息总分在全区纪检系统排名第一名;截止日前,纪检监察信息总分居全区纪检系统前列。《“一事一议”惠民生》刊登在湄洲日报,《城厢:财政奖补村级公益事业》刊登在中国纪检监察报第4072期。六、全力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我区4个镇(街道)的44个行政村实施了45个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项目总投资4481.98万元,参与筹资筹劳农民16.48万人,向农民筹资筹劳2143.85万元,缴入专户的农民筹资筹劳款2143.85万元,财政奖补714.6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项目已全部完工。20xx年上半年项目省级验收通过。20xx年5月23日,国务院综改办王卫星主任、省财政厅副厅长孙婷婷亲临我区灵川镇召开现场会,实地察看下尾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情况及成效。制定出台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奖励办法,根据考评得分排名,兑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奖励经费29万元。20xx年组织3个镇(街道)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2个,计划筹资筹劳344.6万元,预计财政奖补137.8万元。目前已完成筹资筹劳65.3万元,完工奖补项目3个。七、继续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与创新,政府采购制度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相继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调整区政府采购目录的通知》、《关于莆田市城厢区采购人投诉管理意见》、《关于在采购和产权交易领域实行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制度的通知》等一系列创新性文件,先后对采购方式、采购计划、合同管理、政府采购投诉进行规范管理,明确市场各主体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规范了采购申报、审核、竞价、履约全过程采购行为。1--10月份我区共执行政府采购63批,预算采购金额882.52万元、实际采购金额848.95万元,节约资金33.57万元、节约率为3.80%。其中:网上竟价37批,预算采购金额250.27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45.23万元,节约资金5.04万元、节约率为2.02%。八、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管理。一是健全制度,规范处置行为。先后提请区政府出台了《城厢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通知》、《规范城厢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规范城厢区行政事业单位公有店面、闲置房对外出租项目市场化配置工作方案》等一系列制度,要求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处置资产均须履行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处置,必要时还应委托有资质中介机构对拟处置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国有股、国有法人股转让、土地使用权、车辆及价值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房屋、机器设备等有形、无形资产的转让,则均须在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交易,着重抓好评估、审核、交易、监管等诸环节规范工作,加强了对交易活动全过程监管,杜绝国有资产场外交易行为,健全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是清缴收入,盘活国有资产。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财政资金执法检查等专项工作为抓手,认真清缴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含残值收入),并将收入纳入区财政产权基金专户统筹管理,投入支持我区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如滨海大道、顶墩片区改造、洋西片区改造、华林、太湖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盘活了资本,有效地缓解项目融资困难。截止日前,共清缴国有资产处置收入1186万元,共投入资金1066万元,用于滨海大道、顶墩片区改造、洋西片区改造、华林、太湖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盘活了资本,有效地缓解项目融资困难。三是跟踪督促,确保配置成效。督促指导各有关单位对承租期已满的公共资源按要求进行规范配置,防止擅自对公共资源进行处置、租赁,确保工作成效。同时把闲置在外行政事业场所调整给部分机关科局办公使用,如把供销社下黄安置区五幢房产调整给区疾控中心使用权;把泗华小学原校址调整给龙桥办事处使用。有效地缓解办公用房不足的问题,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四是筹建平台,规范市场运行。提请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城厢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的实施意见》(莆城政[]202号),将10万元以下的区级国有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以及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租赁、木材采伐与销售经营、海域使用权、河道采砂权、学校后勤社会化、罚没物品及司法裁定财产所有权处置、公务车辆维修服务等纳入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运作。九、积极推进支农惠农专项资金在线监管工作。为加强支农惠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区财政局会同区监察局、审计局提请区政府出台了《城厢区专项资金在线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城厢区专项资金在线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将具有专门用途的财政性资金,包括上级和区本级安排的各种项目专款及转移支付资金等全部列入监管的范畴,依托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和城厢预防腐败网,每月定期在网上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滚动发布,实现专项资金在线监管,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于8月正式启动专项资金在线监管系统,把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农业局、区农办、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卫生局、区交通局、区海渔办、区劳动局、区移民局等11个重点涉农部门列入在线监管首批对象。目前,已累计在线监控专项资金一亿多元,共计45类486个项目。加强日常监督和检查。每季度抽查两家监管对象,从专项资金的申报、拨付、使用、管理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切实发挥专项资金的最大效益,确保专项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十、启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第二批单位。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继首批22家单位试点成功后,第二批改革单位137家已于今年4月份启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总指标8974.11万元。截止10月底,已支付2495笔,金额4722.56万元。其中:直接支付1562笔,金额4063.39万元,占支付总额86.04%;授权支付933笔,金额659.17万元,占支付总额13.96%。提高了资金在财政的使用效率,避免财政资金通过主管部门层层转拨、重复和分散设置账户的弊端,既确保了各项资金的及时到位,又有效遏制了资金的滞留、挤占、挪用现象。十一、扎实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本次纳入自查自纠的社会团体共31家,自查面达到100%。并收到各社会团体《莆田市城厢区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承诺书》31份,以承诺所报告情况的真实性和全面性。并要求各业务主管单位于9月30日前在主管的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开展内部检查,检查比例不低于所属社团和公募基金会的30%。在自查自纠基础上,我区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重点检查。抽查被查单位5家,采用本级检查与交叉检查的形式,重点检查面达到16%;重点领域和重点单位检查面达到25%。在此次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检查未发现有“小金库”存在,但个别单位财务方面存在一些违规现象。针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我区已要求被查单位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在整改过程中强化源头治理,完善制度,建立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十二、20xx年工作打算。(一)全面推行部门预算改革。预算编制要逐步做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细化预算到部门、单位、项目,建立完整准确的机构、人员等信息库,制定出科学合理、切合实际的定员定额标准,保障单位经费正常运转,充分发挥预算的刚性作用,减少分配过程中的随意性,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实现财政资金分配的公开、公平、公正和优化配置,有效防止部门之间行政经费分配的不均,彻底打消了一些单位为弥补经费不足而设立“小金库”的念头。(二)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即“收”要实行票款分离,直收统管,将能纳入政府服务中心集中收费的单位和项目要全部纳入政府服务中心,防止个别单位乱收费和收费不开票等行为的发生;“支”要统一开支标准,规范支出管理,从而将收支全部纳入正常循环渠道。通过建立财政票据电子开票、自动化核销系统,有效防止超标、违规开票等行为的发生,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从源头上堵塞财政资金流失的漏洞。(三)建立健全资产监控体系。应从资产的形成、配置、使用、产权变更到处置全过程管理单位资产,建立一套完整的资产监控体系,从而彻底解决了经营性物业资产重复建设、资源浪费、资金缺乏监管等问题。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制度,拓宽采购类别,不断推动政府采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四)深入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建立新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和管理信息系统,财政拨款由国库直达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改变了以往资金分散、层层拨付的做法,减少了资金支付的中间环节,有效地防止财政资金被挪作他用,彻底解决了公款私存、账外设账、多头开户等问题。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逐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预计第三批再纳入教育、公、检、法、统计、审计、招商局、卫生和劳动等单位,实现全区财政性资金缴库和拨付方式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五)健全制度,完善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惠民惠农政策落实的配套措施,实现关口前移,创新惠民惠农资金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各项资金的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继续推行项目资金在线监控,国库统一支付资金,直接拨付到用款单位,减少中间滞留环节;要落实惠民补贴资金“一折通”,用存折方式直接兑现到受益农民,并按规定公开公示,建立起惠民惠农资金补助的“绿色通道”;要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制度,确保专项资金投资监管到位;物资采购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实行政府采购,工程造价达到限额的,要进行公开招标,工程项目结束后,组织人员验收,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工程决算审核,资金审计,确保资金运作的透明安全;要试行绩效评估,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提高惠民惠农资金使用效益。(六)进一步加大对各项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对扩大内需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推进项目工程建设进度,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二是加大对库区移民支持力度,做好移民安置地基础设施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项目规划及项目组织申报工作,加强对移民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切实用好管好库区移民专项资金;三是做好粮食直补、综合直补及成品油补贴政策落实,完善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一折通”发放,完善种粮农民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办法,建立健全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综合补贴的长效机制,确保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兑付到农民手中。四是加强粮食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管理粮食风险基金,坚决杜绝挪用和不按规定使用粮食风险基金。加强区级储备粮管理。按规定进行储备粮轮换和采购,加强库存保管,确保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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