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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部署计划

区依法行政重要部署。

做事没计划,盲人骑害马。我们要开始着手准备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了。工作计划的制定对于一个阶段的工作安排和资源分配有着重大的影响力,怎样将一篇工作计划写的充满合理性呢?因此,栏目特意整理了区依法行政重要部署,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够喜欢并分享!

县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年。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营造良好法制环境。重点要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为更好地推进我县依法行政工作,根据省市要求。建设法制政府,特制定本方案。

一、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抓紧规划“xx”依法行政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国发〔XX〕33号)和省政府实施意见,结合实际,认真编制我县“xx”依法行政规划。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月中旬。

(二)开展依法行政分类考核。根据各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工作特点和现状,将县级各被考核单位分为重点行政执法单位、一般行政执法单位二类,并制定相应的分类考核评估标准实施年度考核。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

完成时限:年底前。

(三)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后的机构、职能调整和近年来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时制定、修订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好执法依据、职权、程序等执法责任制相关内容的梳理调整、网上公布和链接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月底前。

(四)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按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要求,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机制。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将听证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跟踪检查、绩效评价机制,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违法或不当行政决策的责任追究。

责任单位:县府办、县法制办、县级各行政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全年。

(五)进一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入实施“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进一步提高公民权益保障水平,落实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总结经验,加强部门间交流。完善行动计划社会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实施情况的评估和督查考核。

责任单位:县府办、县法制办、县级各行政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年底前。

二、加强执法监督,保障执法行为合法规范

(六)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认真执行《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试行)》(龙政发〔XX〕55号),创新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完善相关部门在规范性文件审查方面的沟通、协调和配合机制。探索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功能作用和存在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统计。进一步规范公民对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的处理程序,加大纠错力度。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级各行政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年底前。

(七)继续推进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本系统本部门行政处罚裁量细化量化工作,确保内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上下衔接,处罚裁量基准与法律、法规、规章等的同步更新;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促使各项任务和要求全面落实,在有条件的领域和部门探索行政许可自由裁量细化量化工作。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月底前。

(八)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继续选择10个重点执法领域,组织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开展评查结果整改情况的专项检查,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认真梳理分析评查中存在的问题及产生原因,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完成时限:月上旬。

(九)积极推动监督资源整合。完善乡镇(街道)、部门法制工作例会制度,健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发挥网络监督作用。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级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年底前。

三、立足复议为民,全力化解行政争议

(十)健全行政复议依法受理机制。探索行政复议受理环节下移的有效措施,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方便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办理咨询、提起行政复议等事项。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全年。

(十一)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功能。研究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流程管理制度和各类行政复议案件的审查规程,更加重视实地调查、听证以及调解、和解工作。推广使用“行政复议管理系统”,逐步提高行政复议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和指导,实行行政复议决定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和行政复议建议书(意见书)整改情况书面反馈制度。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月底前。

(十二)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根据《县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规定(试行)》要求,落实行政首长首案、重案出庭应诉制度。加强与人民法院的联系与沟通,建立行政诉讼案件统计信息和重大案件交流机制。

责任单位: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全年。

(十三)探索构建行政调解工作体系。积极探索建立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完善行政调解制度,科学界定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机制,落实调解工作责任。推动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实现各种调解主体的有效互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年底前。

四、强化队伍建设,优化依法行政工作环境

(十四)加快乡镇(街道)法制机构建设。根据县编委批复精神,督促15个乡镇(街道)挂牌成立法制办,明确分管领导和法制员,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担负起本辖区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责任。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年底前。

(xx)加强培训和理论研究。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加强依法行政和政府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年底前。

(十六)全面开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全面抓好“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工作,积极推进法制信息化建设。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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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区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3年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以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进一步优化行政决策机制,提升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行政监督,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一)完善法律知识学习长效机制。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部门领导班子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专题研讨等形式,学习行政机关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举办不少于2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或法制讲座,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部门领导班子会议学法不少于4次,每次学法活动有记录、有资料,并报送专题信息。公务员培训机构举办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班,要把依法行政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把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作为本单位、本系统培训的主要内容。(区政府办公室、区人社局、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负责)

(二)落实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对拟任领导职务的干部任职前考察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况;公务员考试注重对法律知识的测试,对拟从事行政执法、政府法制等工作的人员,还要组织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区政府办公室、区人社局牵头,区政府法制办、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规范听证程序,扩大听证范围,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听证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听证。重大决策要经过政府常务会议或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充分发挥政府法制顾问在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负责)

(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要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确保作出的决策合法合规、科学正确、符合民意。(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负责)

(三)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决策机关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依法追究。(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负责)

三、加强和改进政府规范性文件工作

(一)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进一步加强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坚持落实规范性文件立项管理、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开发布、有效期等制度,从严格程序入手,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随意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义务。努力解决照搬照抄、重复制定等问题,在制度创新和地方特色上下功夫,强化规范性文件的针对性和指导作用。(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负责)

(二)开展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对于未标注有效期,但施行已满5年的规范性文件,列入清理范围,予以废止或者重新发布施行。修改或者废止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与上级政策规定不一致、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负责)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进一步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加大备案审查纠错力度,坚决撤销和纠正违法、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以区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事前一律报区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自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事前一律报区政府法制办进行前置审查,发布后15日内报区政府备案审查。各部门、单位自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印发后15日内报区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逐步推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在向市政府报备的同时,依法报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备案率达到100%。(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负责)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案件,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继续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攻坚战,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巩固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成果,进一步削减、调整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坚决取消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审批项目,坚决废除变相设置的审批事项和审批门槛,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管,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区监察局、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牵头,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负责)

(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规范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用科技手段提升执法质量。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管,严格落实"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区政府法制办、区财政局牵头,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负责)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打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攻坚战。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规执法行为,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等问题。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建立完善回避、公开、告知、听证、说明理由等程序制度。开展第四轮行政执法换证培训工作,严格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创新评查方式,提高评查质量。认真贯彻执行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甘肃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要在上级机关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幅度内,按照《规定》细化量化本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本机关已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作了细化量化的,要对照《规定》和新出台实施的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尚未开展工作的部门,要在今年上半年完成有关工作,并做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的细化量化和任务分解落实工作;将已经实施、新制定或修订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向社会公布,并向区政府法制办备案,接受监督;对于决定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或者决定从重行政处罚的,应当由行政处罚实施机关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处罚决定书和主要证据材料报送区政府法制办备案;把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范围;把《规定》列入第四轮行政执法换证培训工作。(区政府法制办、区财政局牵头,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负责)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加大公开力度。把"三公经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把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纳入政务公开的范围。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保密审查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考核。落实《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严格责任追究。继续打好优化政务环境攻坚战,加快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上网工程和便民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负责)

(二)推进办事公开。通过政府、部门门户网站和办事场所向社会公开办事条件、程序、期限、收费标准等,充分告知办事项目有关信息,把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成为信息公开的窗口、在线办事的平台、联系群众的桥梁和公共服务的载体,使人民群众通过网络得到更广泛、更便捷的信息和服务。规范和监督医疗、教育、公交、通讯、金融、供电、供水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工作,重点公开岗位职责、程序条件、服务承诺、收费项目、监督渠道等内容,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局、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局、区水务局、区卫生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负责)

六、强化行政监督

(一)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法院的司法监督。坚持群众举报投诉、舆论监督制度,认真调查核实群众举报投诉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或向社会公布。(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负责)

(二)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坚持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向区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政府各部门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依法行政情况。上级行政机关要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组织开展2次以上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开展执行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方面法律法规的专项检查,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负责)

(三)强化专门监督。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和全口径预算决算执行审计、重大项目审计、行政机关领导人员离任审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加强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资金等公共资金的专项审计。建立和完善行政监察问责相关制度,对违法行政案件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的,依法依纪落实行政问责。

20年区阳光政务依法行政计划


20xx年*区阳光政务依法行政计划**区20xx年度推进阳光政务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按照《**市20xx年度推进阳光政务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昆政办发〔20xx〕号)和区委、区政府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20xx年度全区推行阳光政务、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和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年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xx〕17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通知》(云政发〔20xx〕227号)精神,从20xx年起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和20xx年“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年”活动。
通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和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年活动,整体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促进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水平。具体实施方案另发。
二、继续推行“阳光政务”工作
(一)推行行政执法制度公开
⒈做好区政府为执法主体的法律法规依据和执法事项的修改完善和公开工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和市政府的要求,对以区人民政府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和具体执法事项进行进一步梳理和修改完善,要求于20xx年5月31日前完成,并对外公布。
⒉全面完成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制度的公开工作
已经全面完成行政执法制度公开工作的36家区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在20xx年工作的基础上,对已经公开的行政执法制度材料进行修改完善。
(1)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职责、行政执法权限及事项;
(2)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复议程序、行政赔偿程序;
(3)行政执法程序及行政执法内部管理制度。
⒊具体工作要求
有行政执法制度公开工作任务的行政执法部门和乡政府,要求于20xx年7月31日前修改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并对外公布,同时报区政府法制办备案(纸质文本一份和电子文本)。
(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⒈规范细化行政审批项目
行政审批项目的规范细化和对外公布工作,是全面推行“阳光政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xx年,已完成行政审批项目规范细化和对外公布工作的区级行政管理部门、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结合本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继续减少申报材料,优化内部审批流程,尽最大可能压缩行政审批办理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并对已公布的内容进行充实和完善。认真清理审批收费,凡是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行政许可收费项目,坚决予以取消。
⒉建立行政审批内部管理制度
各行政管理部门、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对各自的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管理服务事项规范细化的基础上,修改完善与本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相关的内部审批职责权限、管理程序、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部管理制度,保证本部门审批工作的高效运行。
⒊建立“三步式”执法程序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xx〕66号)规定,开展以推行“对初次违法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先进行教育规范、再限期整改、最后依法处罚”的“三步式”行政执法程序为主要内容的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法制管理环境。
⒋具体工作要求
(1)各行政管理部门、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于20xx年7月31日前全部完成本工作部门、乡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政审批项目规范细化的修改完善和对外公布工作,并报区政府法制办备案(纸质文本一份和电子文本)。
(2)各行政管理部门、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在20xx年8月31日前,修改完善本单位行政审批内部管理制度,并报区政府法制办备案(纸质文本一份和电子文本)。
(3)按照全市本部门、本系统上下统一的要求,36家区级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市级部门统一的“三步式”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应于20xx年3月31日前将本部门执行市级部门统一的“三步式”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上报区政府法制办备案(纸质文本一份和电子文本)。
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细化工作
20xx年全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细化工作全面开展,要求20xx年10月31日前完成市级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范细化标准的制定及对外公布工作。
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全区行政执法部门统一执行市级部门规范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区各部门应于20xx年11月15日前,将本部门执行的市级部门规范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上报区政府法制办备案(纸质文本一份和电子文本)。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建立区政府、区级各部门现行规范性文件目录管理制度
区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

20xx年*区阳光政务依法行政计划**区20xx年度推行阳光政务推进依法行政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计划的通知》(盘政办通〔20xx〕29号)规定,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年度清理制度,及时修改或者废止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前形势不相吻合的规范性文件,并将清理结果报区政府法制办;要建立规范性文件库,并将现行有效的规范文件目录上报区政府法制办备案,各部门应当于20xx年3月15日前完成。
(二)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开展本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其他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要按照全省统一的评查内容和标准,结合行政执法检查和行政执法考评及责任追究工作,在20xx年有针对性地对本部门20xx年度的执法案卷组织一次评查,并于20xx年6月30日以前完成,年度执法案卷总目录及评查报告上报区政府法制办备案。评查内容和标准按照《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的规定执行,方式采取一案一评,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进行,案卷存在程序、实体或者适当性等问题的,要依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区政府法制办要组织行政执法案卷抽查或评查。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文书,要将本部门使用的行政执法文书样本于20xx年6月30日前报送区政府法制办备案(纸质文本一份和电子文本)。
五、坚持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和考核制度
(一)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盘政办通〔20xx〕169号)要求,每年11月30日前,要将本部门一年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依法行政考核制度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要求,建立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根据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要求,把是否转变行政职能、是否依法决策、是否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是否严格行政执法、是否依法实施行政管理等作为考核内容。具体考核标准由区政府法制办制定下发。各部门应于每年11月30日前,对照《**市**区依法行政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将自评分书面报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20xx年度全区推行阳光政务和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是我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规范行政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加强对各项工作的领导,确保人员、经费落实到位。计划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纳入区委、区政府对各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希望各部门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区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范文


区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范文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区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范文,请大家参阅!

为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根据**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上报20xx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依法办发〔20xx〕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

1.落实依法行政会议及年度报告制度。各单位本年度要召开至少2次依法行政会议,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建设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及时解决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直各部门

2.制定并上报本单位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研究制定本单位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并认真组织实施。3月3日前,书面(加盖公章)报送区政府法制办407室。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直各部门

3.强化行政首长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科学设计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核指标,严格落实考核标准,提高考核权重;行政首长要对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亲自部署、亲自督促指导、亲自检查落实。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政府法制办、区直各部门

4.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认真学习贯彻《**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不得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各单位依法履行《**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并研究制定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直各部门

5.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依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政发〔20xx〕46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按照“人员精干、优势互补、理论与实践兼顾”的原则,拟从市政府法律专家库中聘请政治素养好、业务能力强、专业水平高、敬业精神佳的专家、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的重要力量,进一步提高政府法律顾问的专业水平。

责任单位:汤池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法制办、区直有关单位

6.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关要求,做好行政审批权下放的衔接工作。各部门要加快建立并公布本部门的权力清单,梳理职权目录,厘清权力边界,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

责任单位:区编办、区法制办、区直各相关部门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工作,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7.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以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原则,加强各类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工作。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起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须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要公开征求意见;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发布施行。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直各部门

8.强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发前合法性审查,制发后及时上报备案的规定,各单位起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先由本单位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并经集体讨论决定后,才能报区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各单位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提交备案审查报告、规范性文件正式文本、起草说明(起草说明的内容应包括:1、制定的目的;2、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依据或事实依据,法律、法规、规章需要精确到具体条文;3、其他说明材料)和本单位法制机构的书面审查确认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按规定的格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同时报送规范性文件的电子文本到邮箱:[email protected]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政府法制办、区直各相关部门

9.健全规范性文件清理常态化机制。落实规范性文件实施满5年自动失效制度。各单位要及时修改、废止与上位法抵触或者与我区实际不相符的规范性文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政府法制办、区直各相关部门

(三)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0.严格涉企执法检查报备审查制度。各执法单位要制定年度涉企执法检查计划,并报区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各执法单位要严格按照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制度,原则上对同一企业的执法检查,每年不超过一次。对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进行的随机检查,以及省、市、区政府临时部署的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机关要依法及时开展,检查结束后30日内向本级政府法制部门备案检查实施情况。开展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广“双随机”抽查机制。

责任单位:区编办、区法制办、区直各执法部门

11.加强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各执法单位做出较大数额罚款和没收非法所得、非法财物,以及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等重大行政处罚,必须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决定适当,并在15日内依法向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责任单位:区直各执法部门

12.严格实行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各执法单位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和质量,规范案卷管理。各执法部门本年度要开展至少2次行政执法案卷自查活动,通过自查不断提高本单位执法案卷制作水平,同时上报自查报告;区政府法制办要对各单位案卷管理工作进行抽查,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直各执法部门

1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和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力度。建立健全例行发布、应急发布、政策解读等机制,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办理流程,规范受理、交办、承办和答复等环节,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直各部门

14.进一步完善政执法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报送行政执法信息反映的事件应当真实可靠,数字准确,坚持实事求是,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的报送原则,并采取一事一报的上报形式。工作要求:各单位每月须至少上报一条行政执法信息,报送邮箱:。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直各执法部门

15.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水平。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和提升服务水平”主题,开展加快经济发展服务活动,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主动服务企业,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更好地为全区开放型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直各部门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6.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进展报告制度。各镇街第一季度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区直各有关部门第一季度要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要向社会公布。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直各相关部门

17.严格规范行政行为,文明执法。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确认行政执法主体,以执法岗位、执法资格明确执法人员。建立和实行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制度和同一领域统一执法文书。各执法部门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执法责任清单制度。

责任单位:区各执法部门

18.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的意见》,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行政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在全区建立形成全覆盖、分领域、多层次的行政裁量标准体系,同时在行政执法文书中予以具体运用。各单位制定自由裁量权标准,于4月28日前在区政府网站公布。

责任单位:区直各执法部门

19.规范行政许可(审批)行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内部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按照法定期限办结许可事项,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各单位不得私自设定行政许可,不得无法定依据或者超越规定权限设定、实施行政许可。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设定的管理、收费、罚款项目,一律予以取消。行政执法机关不得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不得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业务经费、工作人员福利待遇挂钩。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行政审批工作问责机制。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控,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纠正和处理违规、违纪行为,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责任单位:区编委办、区监察局、区直各执法部门

20.正确发挥监督作用。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司法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高度重视和发挥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以及网络监督的作用。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直各部门

21.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健全行政复议机构,规范行政复议行为,提高案件的办理质量。及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公正办理,保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监督执法部门依法行政。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各相关部门

(五)加强法制宣传和执法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2.组织开展法治培训。积极组织各单位参加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法治专题培训、岗位培训以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法治教育,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责任单位:区法制办、区直各部门

23.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推动全民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健全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律培训等制度,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直各部门

24.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健全完善组织、培训、宣讲、保障等制度;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认真组织实施普法活动,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直各执法部门

三、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实行依法行政,是建立行之有效的行政执法体系、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实施的重要措施,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管理能力和行政工作效率、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提高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2.积极探索,创造经验。要坚持在依法行政的实际工作中,积极探索完善责任制的内容和形式,不断积累经验,促进全区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

3.认真执行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按照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安排,做好各单位各项依法行政工作,形成的资料及时完整归档,年底按时做好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总结,上报区法制办。

度依法行政计划


20xx—20xx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促进我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依据《洛南县20xx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和《洛南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洛政发[20xx]91号规定,遵照县政府领导具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年度计划: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以乡镇政府机构改革为重点,按照精简、统

一、效能及权责统一的要求,调整政府机构设置。县编办、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与市上衔接,抓好2—3个乡镇的试点工作。完善政府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提进机构编制法制化。

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县编办要研究建立行政决策权限分解制度,使政府职责、部门职责明晰化。各部门要建立“调查研究、专家咨询、法律评论、社会公示、集体决策”的新型行政决策机制,县政府办要加强行政决策的督查力度,逐步建立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的督查、反馈和纠错机制。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要把行政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之中,对违法决策,决策失误者要追究相应责任。

三、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县计划发展局要结合洛南实际,建立项目管理和政府国家投资制度,合理界定政府的投资范围,建立投资决策程序,实行项目资金捆绑使用办法,强化风险意识,强调资金效益,确保政府投资的科学性、合法性、效益性。

四、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要建立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运行和退出规则,促进公平交易,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

五、发挥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作用。各级政府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通过制度来规范、推进行业协会、中介机构进入市场。县民政局牵头,县编办工商局配合,制定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管理规范。县民政局制定非营利性协会、组织的管理规范,工商局制定营利性协会组织管理规范提高其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适应市场竞争的能力。

六、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和县卫生局要结合洛南实际,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就业制度,完善劳动保障监督检查制度。要采取措施,制定严格科学的运作程序,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督管理。

七、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县信息中心县政府办要加快电子网络和政府网站建设,加快电子政务的县级中心建设,构建全县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信息交换平台、应急共享平台,实现网络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加快政府视频会议室建设步伐,力争前半年交付使用。

八、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县政府法制办要根据《陕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省政府118号令,在理清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和执法职责的基础上,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把执法职权分解、细化到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加强行政执法考核和责任追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九、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由县编办牵头,政府法制办配合,积极稳妥地抓好城区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探索在县级城区开拓对行政处罚权试点做法,配合市上要求,在农业和文化领域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力争扩大范围,总结提高。

十、建立信访工作考评考核制定。各部门要重视信访工作,依法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和县信访局要建立科学的考评考核制度,把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范围。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度,县监察局、信访局要加大对县级各部门、各乡镇的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力度。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19号,县政府法制办要切实负起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管职责,未经法制办审核的所有规范性文件不收文、不上会、不签发。

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县政府法制办要积极主动地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配合沟通,做好我县行政执法证件的换发、补发工作,严格审核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各行政执法人员的案卷办理水平,考评结果予以通报反馈。

三、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加强本机关行政复议机构建设,提高行政复议能力。要切实履行复议的监督职能,积极受理行政复议,依法办理复议事项,增强透明度,提高公信力。县政府法制办要认真履行以县政府名义受理、审理复议事项,大胆公正地纠正部门及乡镇的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复议水平。各行政机关要建立行政应诉制度,积极、认真、严肃对待应诉工作,倡导和鼓励行政机关领导出庭应诉,配合和支持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

四、加强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资金管理。县财政局要依据《国家赔偿法》和相关的财经法规,制定我县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准备金管理办法,规范赔偿、补偿费用的使用管理。各行政机关既要合法行政,减少因违法行政给相对人带来的损失,又要认真履行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职责,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度依法行政计划责任编辑:飞雪 阅读:人次

区公安局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区公安局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党委和省厅法制处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建设法治公安目标,以破解执法突出问题为导向,以夯实执法规范基础保障和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为抓手,深入推进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努力推动公安机关执法素质、执法能力、执法质量、执法公信力持续提升,强化“执法示范”责任担当,建设素质型专业型法制铁军队伍,为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一、以落实“两办”意见和打造执法规范xx版为重点,持续加大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力度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和省厅、市局党委实施精神,按照“工作现在、任务内容、工作标准、工作时限、工作路径、落实手段”等方面,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实现“项目化管理、流程化控制、责任化推进”。适时召开现场会、推进会、调度会,对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坚持调度通报制度,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分析解决突出问题,确保任务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加强宣传解读,统一全警思想,凝聚全警之力,积极稳妥向全警及社会展示建设成效,为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2、推动执法办案硬件设施标准化升级。进一步规范执法记录仪的配备、管理和使用,全面推广使用执法记录音视频自动采集系统。加强办案(室)中心、物证保管(室)中心、案管(室)中心规范建设,对执法办案场所标准化设置、精细化管理,由功能化向智能化升级。严格“四个一律”要求,确保执法安全。

3、加强执法示范单位培养选树。强化原有执法示范单位动态督导,充分发挥其在典型引领、示范带动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培养选树一批有创新、有亮点的的优秀执法单位,。

4、完善法律顾问(专家)制度,积极发挥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工作中的作用,不断推动提高公安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5、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从职业道德、日常行为、硬件设施、制度规范、内部管理、队伍形象6个层面规划xx公安法治文化的建设内容。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教育、调整、规范作用,引领和推动执法管理、队伍建设从经验型、粗放型管理向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转变;狠抓民警礼仪日常养成和执法服务形象建设,培养全体民警与“执法规范xx版”相匹配的xx人民警察意识、气质、素质。

6、推动警务规范化建设。积极配合执法勤务部门,提供法律和政策支持,强化协作配合,指导执法勤务部门制定相应的警务活动标准,推动警务规范化建设。

二、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执法办案提质增效

7、深化受立案制度改革。在上半年完成受立案(室)中心软、硬件建设。按照公安部“三个当场”要求,切实做到当场进行接报案登记、当场接受证据材料、当场出具接报案回执并告知查询案件进展情况;严格落实首接负责制,确保警情、案件及时规范流转,方便人民群众,提高满意度;严格按照刑事、行政案件受案、立案时限要求,规范受立案,切实发挥案件管理的职能。

8、完善刑事案件“三统一”工作机制。深化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统一接受”工作,全面实行由法制部门对刑事案件重点执法环节统一审核,统一与检法机关对接,统一行使对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的复议、复核权,严把刑事案件重点关口,服务提升刑事办案质量。强化与检法等外部机关的协作会商,在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提捕、移诉标准等方面达成共识;对内进一步理顺公安内部法制部门与办案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及时解决机制运行中的症结与问题,确保刑事打击力度与执法办案质量同步提升。

9、扎实做好行政案件审核审批。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法律关,对行政案件的办理从实体到程序进行全面的审核监督,依法妥当的做出处罚决定。要进一步改进“说理”执法方式,向当事人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10、认真做好复议复核、国家赔偿、行政应诉工作。坚持监督为重,坚持民生为本,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定期发布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

三、加强执法管控体系建设,强化执法监督和管理

11、完善执法考评机制。进一步完善常态化执法质量考评机制,积极推行执法办案积分制管理,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建立质效并重的执法办案考核评价体系,激励、引导民警多办案、办好案。

12、强化执法监督。积极推动执法办案全过程管控系统建设,以案件为核心,全面关联执法办案系统及相关执法信息系统,完善重要执法环节智能提示监督功能,建立涵盖警情、受立案、案件办理、办案场所、涉案财物、案件卷宗、执法视音频等主要执法要素、全流程、可回溯、闭环式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全面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委员会和外聘执法监督员工作机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发现的民警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其它重大过错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

13、深化执法公开,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依托互联网以及警务平台,设置版块或栏目,创新方式、规范制度,在确保国家秘密、警务秘密的前提下,完成执法公开系统建设。将接处警、受立案、破结案、行政处罚结果等相关信息依照有关规定公开,方便特定对象查询,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强监督。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全省“七五”普法推进年工作部署,抓好 “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为法治公安建设实践奠定扎实基础。

四、问题导向,严格追责,切实筑牢执法安全管理防线

14、注重执法问题精细预防。认真落实执法巡查有关要求,深入开展执法行为多形式巡查,加强对执法过错源头问题的分析,针对突出问题,研究整治措施,有针对性地弥补制度、监督等环节上的疏漏。加强对办案场所使用、管理情况的常态化监督,努力消除执法安全隐患,坚决避免发生执法安全案(事)件。进一步抓好案例点评和案例剖析工作,不定期召开典型案例剖析会议,对典型涉警敏感案事件、涉警法治焦点事件和突出执法问题进行剖析点评,总结经验教训,充分发挥典型案事例的指导警示作用。

15、充分用好案件审核、评查和个案监督等手段,及时发现纠正执法问题、瑕疵,主动追究执法过错行为,避免形成重大执法过错。继续发挥考评考核杠杆作用,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通报力度,坚持每季度分析通报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形势,对存在执法过错的案件逐案剖析通报,强化反面警示教育。

五、学考结合,着力加强执法主体履职能力建设

16、深化法制教育培训。以实战需求为引导,认真落实“两规范两提升”和“法律要求场景化、培训课程音像化、实战训练立体化、法律理解案例化”要求,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法制教育培训活动,尤其加强《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年内新法及司法制度改革精神的学习培训,制定培训方案,制作和组织学习执法演示教学片、系列“微课程”,筑牢执法基础,进一步提高广大民警的执法素质和水平。

17、加强法制人才库建设。健全完善法制人才发展机制,建立法制人才库,抓好法制人才的选拔、培养、管理、使用、考核、激励等重点环节,夯实法制人才队伍建设基础,努力形成以专家型人才为龙头、骨干型人才为主体、能手型人才为基础的法制人才梯队,带动提高整体执法水平和规范执法能力。

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全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年,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确定的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为目标,以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州人民政府《**年度全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指导意见》为重点,建立健全落实省“一规划两规定六办法”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全面提升县政府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为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
(一)认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县直部门局(委、办)务会议一年至少研究一次依法行政工作,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及时解决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加强依法行政目标管理考核。制定完善依法行政目标管理考核方案,把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政府服务法治化建设、学法制度等作为考核的重点。加强对乡镇和县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协调、考核和监督。
(三)完善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局(委、办)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专门法律知识学习。县人民政府今年度举办2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学习班,把依法行政知识继续纳入到中心组学习和党校培训之中,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能力。
(四)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确定古阳镇、高望界乡、县工商局、县地税局、县药监局等5家单位为我县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加强对示范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和指导、推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公民对决策方案有重大分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要举行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最大限度地减少决策失误。
(二)加强对政府合同的监督管理。政府合同的谈判、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及纠纷的解决,政府法制部门要全程参与。凡是由县人民政府(政府委托的部门)作为甲方或乙方签订合同协议必须经两个程序:一是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核修改;二是经政府常务会议通过。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开展社会稳定、环境、经济、安全等方面的风险评估。
三、严格管理规范性文件,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一)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程序。抓好《古丈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则》(古政发〔20xx〕11号)的落实,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范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一律不得发布施行;规范性文件未经本级政府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二)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印发之日起15日内报上一级政府和县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落实规范性文件申请审查制度。认真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建立健全社会公众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机制。对不符合规范性要求的文件,要责令制定机关限期纠正;逾期不纠正的,依法予以撤销并通报。
(四)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和及时清理制度。对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或者相互之间不协调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或者实施单位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由制定机关组织修改或者废止,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推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
四、为争取地方性立法项目做好前期论证工作
(一)争取1至2个立法项目列入十三届州人民政府立法规划。
(二)重点调研起草《高望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草案)。
五、强化行政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深入推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县政府各部门要对原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进行一次清理和完善,深入推行和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要加大对本部门裁量权基准的培训力度,使一线执法人员熟悉运用裁量基准。县政府法制办要结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行政处罚案卷大评查等形式监督裁量基准的落实。
(二)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做好成立县城市综合执法局相关筹备、报批工作,完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规范其职责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关系。
(三)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要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全面完成行政执法人员资格

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第2页

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建立执法人员信息查询制度,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四)完善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制定和发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以健全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为载体,落实证据制度、裁量权基准制度、说明理由制度、告知权利制度等。
六、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
(一)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探索建立行政复议与信访相互衔接机制,提升行政复议制度的影响力。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办案手段,依法公正做出行政复议决定。
(二)推行重大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报备、通报制度。加强与复议机关和法院的联系沟通和衔接,研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开展。认真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严格执行已生效的法律裁定,履行法定义务。
七、强化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建立和完善社会求助服务平台。按照“一城一平台”的要求,建立全县统一号码为12345的社会求助服务平台。健全机构,建立和完善社会求助服务事项的受理、交办、反馈、督促和考核制度。
(二)切实推进电子政务平台、政务服务平台、社区服务平台等政府服务平台建设。
(三)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和执行上级政府已调整、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对依法新增、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实行严格的目录管理。
八、着力强化政府法律服务
政府法制部门要着力为政府投资、资源开发、招商引资、合同签订等重大经济活动法律意见和法律服务做好工作。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和运行程序,积极引导律师和其他法律专家为政府和工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
九、加强基层法制机构建设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要进一步明确承担法制工作机构和人员,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到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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