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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为了工作得到更好的规划,当然提前制定好一份工作计划是必不可少的。写工作计划是日常工作的一部分。你知道写工作计划要从哪些方面入手吗?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欢迎你的品鉴!

20xx年上海市卫生监督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增强责任意识,抓住机遇,开拓创新,进一步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快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升卫生监督能力,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效维护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一、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1、加强各级卫生监督所建设。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落实卫生监督经费,使卫生监督所的执法装备、办公用房、执法车辆达到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标准。

2、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推进各级卫生监督所参照公务员管理改革。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需求,充实一线卫生监督员,不断优化人员结构,确保日常工作顺利开展。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卫生监督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综合素质。

3、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落实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经费,加强卫生监督稽查队伍建设,认真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4、加强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按照《20xx年-2014年上海市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规划》要求,全面加强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水平。

5、加快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大对卫生监督学科及学科带头人的扶持力度,加强优秀青年人才的培养,注重对现场执法技术等卫生监督重点领域的研究,努力提高卫生监督工作的技术含量。

6、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根据本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文件要求,优化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核以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的审批程序,做好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核工作以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并联审批工作,提高审批效率。

二、做好世博会公共卫生监督保障工作

7、做好世博会公共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根据《关于下发<2011-20xx年上海世博会公共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完成世博园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工作。强化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卫生监督保障工作,加强世博会期间公共卫生监督工作,有效维护公共卫生秩序。

三、加强职业卫生监督工作

8、建立和完善职业病综合防治体系。以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用人单位负责、行业规范管理、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为目标,实施《上海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提升职业病综合防治能力。

9、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督工作。按照本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和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加强医疗机构放射防护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护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

10、加强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上海市职业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质控中心,加强对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指导和培训,规范职业卫生服务行为,提高职业卫生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11、扩大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在本市开展卫生部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稳步扩大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加强基层职业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探索本市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和监管模式。

12、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用人单位对职业病防治的责任意识,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四、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涉水产品和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

13、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积极推进本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开展本市重点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监督检查工作。

14、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加强对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现制现售水和管道分质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继续推进本市生活饮用水监测网络试点工作,在嘉定、奉贤两区开展本市生活饮用水监测网络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本市生活饮用水监测网络试点区县范围,同时完成卫生部城市生活饮用水监测网络试点工作。

15、加强涉水产品和消毒产品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涉水产品、消毒产品和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11版)》和《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的贯彻执行工作。

五、加强传染病防治和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16、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继续做好以甲型h1n1流感为主的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结合季节特点,开展冬春季呼吸道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

17、加强对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口腔、内镜等科室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8、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严防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加强对村卫生室和家庭病床的医疗废物监管,进一步规范其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的监督检查。

19、加强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继续做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备案工作。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监督检查。

20、加强对学校和托幼机构的监督检查。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加强对学校和托幼机构监督检查和宣传指导,督促学校和托幼机构进一步规范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学生身体健康。

六、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监督管理

21、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结合卫生部《医疗机构校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加强对《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效果的评估,进一步完善《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大型医用设备、医疗技术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临床检验质量的监管。探索中医医院科室设置及名称的规范管理。继续开展医疗广告和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专项治理和整顿,规范医疗广告和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

22、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监督管理。拟定本市《医师定期考核实施细则》、《上海市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录管理制度》,规范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

23、提高医疗服务监督管理信息化水平。探索建立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管理系统,为医疗服务监管提供信息支持平台。

24、加强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指导和培训。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开展对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培训,增强其依法执业的意识和自觉性,规范医疗执业行为。

25、继续加大血液安全监督力度。加强对采供血机构和临床用血单位的监管,确保临床用血安全。严格规范采供脐带血行为。应加强部门联动,加大打击非法组织他人卖血、冒名顶替献血等不法行为的力度。

七、继续开展打击无证行医和整治“医托”工作

26、继续开展打击无证行医工作。重点打击固定场所无证行医行为,特别是非法接生、非法开展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建立健全由政府牵头、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大对无证行医处罚力度,并认真做好相关司法衔接工作。

27、继续开展整治“医托”工作。根据《上海市整治“医托”工作方案》要求,通过采取部门联合、上下联动、综合整治、疏堵结合等措施,严厉打击“医托”违法行为,维护医疗服务秩序。

八、认真做好卫生监督信息公开和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28、推进卫生监督信息公开工作。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制定本市卫生监督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各区县卫生局应根据要求,制定辖区卫生监督信息公开工作管理规范,落实信息公开工作。

29、加强卫生监督投诉举报处置工作。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处置流程,加强投诉举报信息的报告和分析,不断提高投诉举报处置的效率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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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范文


20xx年,全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以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快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步伐,规范卫生执法行为,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保障人民健康权益、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一、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强化单位内部管理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抓好本所综合业务大楼的新建工作,力争主体工程竣工。支持县(市、区)卫生监督所办公大楼的立项争取工作。

2、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建设。对卫生监督数据信息进行综合处理、统计分析,辅助行政决策,提供公众服务。

3、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根据卫生部《XX20xx全国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省组织的有关培训工作,抓好市、县(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所的常规培训工作,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4、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着装风纪、劳动纪律、考勤制度、学习制度建设,实现单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突出卫生执法工作重点,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1)全面开展执业医师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营利性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和对外开放的企事业单位所设医疗机构的聘用人员,严肃查处伪造医师资格证书骗取医疗执业注册的违法行为。加强对肝病、泌尿感染性疾病、癫痫、痔瘘等专科和医学美容专科的监管,严肃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的违法行为。

(2)继续整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的违规活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医疗机构及承包者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3)深入开展农村医疗服务市场整顿治理,重点加强对农村个体诊所执业范围和(本文由(www.yjsjl.org)大学生个人简历网提供)个体医生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证行医、游医药贩、非法坐堂行医的违法行为。

(4)继续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活动整治,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加强产前诊断、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中止妊娠技术和助产技术等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

(5)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液(浆)活动。依法查处以暴力和威胁等方式强迫他人出卖血液和原料血浆的血头、血霸,严肃查处血站和单采浆站跨区采血液(浆)和超量频采的违法行为。

(6)深入开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医疗机构自采自供血液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医疗机构应急用血行为。

(7)积极开展二级以上医院巡查工作试点。积极配合卫生部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督促、指导和推动二级以上医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医疗管理法规和方针政策,帮助医院发现问题,整改提高,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8)加大对违法虚假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惩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切实规范医疗广告市场。

2、以餐饮服务单位和公共场所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监督执法

(1)加大《食品安全法》宣传力度,依法履行卫生监督职责,做好餐饮服务单位、保健食品卫生监督工作。

(2)开展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监管工作,组织协调食品安全质量抽检,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发布。

(3)切实抓好学校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加强学生健康体检和健康档案监管,逐步开展学校教室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4)建立并推行城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城镇供水单位及管网末梢水以及自备水源卫生质量监督监测。

(5)全面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做好公共场所经常性卫生监管,重点监督监测集体空调通风系统室内空气质量和顾客用品用具消毒措施落实情况。

3、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

(1)继续抓好《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贯彻,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政府和有关部门在传染病防治中的法律职责、公民应当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全社会依法防治传染病的观念。

(2)全面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保健机构、采供血机构疫情网络报告情况,严肃查处隐瞒、缓报疫情,造成传染病扩散传播的典型案件。

(3)开展医疗废水废物处理的监督检查,督促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消毒处置及运送工作。

(4)继续加强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和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监督检查。重点开展腔镜诊疗设备和牙科器械消毒措施和手术室使用中的消毒液监督监测,做好消毒剂和一次性医疗用品采购、贮存、使用管理。

(5)切实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贯彻执行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开展对高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条件、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监督检查。

4、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抓好医用辐射防护安全监管

(1)加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力度。会同发改、经济、国资、环保等部门认真做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其卫生审查、竣工验收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发生。

(2)继续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论断机构资质审定工作,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的管理,规范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

(3)切实加强医用辐射机构和放射诊疗技术许可审查,重点开展对大型放射诊疗设施建设项目卫生审查和放射治疗、介入诊疗技术及其防护措施的日常监管工作。

(4)认真处理好农民工职业病危害事件。对农民工举报投诉的职业病危害案件,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帮助和指导农民工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严肃查处严重危害农民工健康的违法事件,维护农民工的健康权益。

三、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树立良好卫生监督形象

1、建立健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规范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卫生行政处罚公正、公平。开展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评价审查和卫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及时纠正和查处卫生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

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工作计划


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工作计划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工作计划,请大家参阅!

20xx年,我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高卫生执法能力,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违法行为,以维护公共卫生和医疗秩序为重点,严格依法行政,确保人民健康权益。现将全年业务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卫生部《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技术规范》、《住宿业卫生规范》、《沐浴场所卫生规范》、《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游泳场所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对所辖公共场所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监测,覆盖率均达100%;对所辖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卫生监督,完善卫生管理档案,确保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安全。对改建、扩建、续建的公共场所建设项目实施预防性卫生监督。

2、安排所辖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体检、培训率均达到100%。

3、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对符合许可、复核条件的公共场所发放许可、复核“卫生许可证”。

4、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继续对已获得卫生许可证的住宿业、游泳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按照A级、B级、C级确定卫生信誉度等级,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20xx年计划对所辖住宿业、游泳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进行量化分级管理复核,根据量化评价结论实时调整重新确定卫生信誉等级。各类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均达100%。

5、继续实行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监督信息公示制度。

6、全面掌握全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基本情况。完整、及时、准确、规范地上报卫生监督信息和统计报表。

7、为我区各项重大活动提供卫生安全保障。

8、及时处理投诉案件,预防、杜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9、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工作任

(二)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1、学校基本情况调查

继续调查掌握所管辖的学校(托幼机构)在校人数、住宿人数、教职工人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医疗保健人员的基本情况。

2、按时完成全区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掌握所管辖学校(托幼机构)的教学卫生、生活设施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等的监督检查情况,并按时收集汇总上报省卫生监督所。

3、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学校卫生报表。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1、对二次供水单位每季度进行1次经常性监督,并对其采样监测。

2、对所辖区内供水单位进行卫生行政许可,提高卫生行政许可率。

3、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专项检查。

(1)、对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卫生保障的重点单位进行饮用水专项检查。

(2)、对现制现售饮用水的专项检查。

(3)、摸清全区二次供水单位底数并加强监管,规范其储水设备清洗消毒和检测工作。

(5)、对涉水产品生产、销售企业监督检查。

4、完成饮用水水质监测点水质采样抽检任务。

5、开展20xx年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在5月份第一或第二周)。

6、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信息宣传报道,一是涉及饮用水法律、规章、标准的宣传;二是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动态报道;三是对违法案件的曝光。

(四)职业病卫生监督工作

依法对管辖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日常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所管辖范围内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监管档案资料,及时网报监管信息。严格要求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及职业病诊断档案,及时上报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病例,依法严肃查处未取得资质擅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等违法行为,有效提高对劳动者健康损害、职业禁忌症的筛查率。

(五)传染病卫生监督工作

1、经常性卫生监督

(1)、组织开展对被监管单位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的卫生监督。

(2)、组织开展对被监管单位的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制度的卫生监督。

(3)、组织开展对被监管单位的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的卫生监督。

(4)、组织开展对被监管单位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的卫生监督。

(5)、组织开展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传染病防控措施的卫生监督。

(6)、组织开展对管辖区域内传染病防治违法案件的查处。

2、重点专项整治内容

(1)、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

(2)、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

(3)、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控制,感染性疾病科设置;

(4)、对辖区内开展手术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及民营医疗机构的消毒灭菌医院感染控制;

(5)、规范辖区内消毒产品使用与销售单位的行为,净化消毒产品市场;

(6)、辖区内餐饮具集中清洗消毒单位落实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的情况;

(7)预防接种单位的疫苗储存的冷藏设施,疫苗接收、购进记录,预防接种信息登记和报告,消毒隔离制度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3、监督率与监督频次

对监管的各单位全年监督覆盖率达到100%,监督频次不少于一次。

(六)放射防护卫生监督工作

1、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对管辖15家放射诊疗机构,6月份前完成50%,10月份完成100%;

2、组织开展放射诊疗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查处放射诊疗十类违法违规行为:

(1)、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或未按规定进行《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变更、续展擅自开展放射诊疗的行为;

(2)、未取得《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擅自购置及使用放射诊疗工作的行为;

(3)、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放射诊疗科目、或超出批准范围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行为;

(4)、聘用不具备相应资格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行为;

(5)、自20xx年以来新、改、扩建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卫生审查、竣工验收而擅自投入使用的行为;

(6)、未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定期对使用的放射诊疗设备、放射工作场所及防护设施进行检测和检查的行为;

(7)、未按照规定进行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检查、法规与防护知识培训及未建立个人剂量和健康、培训档案的行为;

(8)、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的行为;

(9)、在健康体检中使用直接荧光屏透视、pET、pET/CT、SpECT和SpECT/CT检查,以及将放射检查技术列入对儿童及婴幼儿的健康体检项目的行为;

(10)、滥用放射诊疗技术的行为(如在一次健康体检中连续使用两次及以上放射诊疗检查,CT检查阳性率低于70%)。

(七)稽查工作

1、加强对全所卫生监督工作的稽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凝心聚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卫生监督队伍。

2、强化本所业务科室工作稽查,从文书到监督单位进行对照监督稽查,填写调查表,纠正卫生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更好地为被监督单位服务。

3、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强化卫生监督队伍作风建设,开展以着装、风纪、廉洁执法及案件评查等为主要内容的稽查工作;并对监督员的业务学习及培训情况进行检查。

(八)医疗卫生监督工作

1、加强经常性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按照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职责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大监督力度,对所辖医疗机构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2、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

认真及时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投诉举报案件的接待登记受理移送和调查处理,做到有记录、有结果、有反馈、有落实、有力度。

3、按计划开展医疗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积极开展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五大卫生专项整治”的医疗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1)、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

严厉打击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以养生保健为名或以疾病研究院(所)为幌子、假冒军队医疗机构义务诊疗人员或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执业证书》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无证行医行为。

(2)、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

严肃查处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其他机构,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给他人从事医疗活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等违法违规行为。

(3)、严肃查处医疗机构人员违法违规行为。

严肃查处未取得《医生执业证书》擅自职业、在未登记注册地点行医、未按照注册的执业范围行医的人员。

(4)、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简称“两非”)行为。

重点查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两非”的行为。

(5)、坚决打击“医托”行为。

严厉打击医疗、计生服务机构及其人员雇用“医托”行骗的违法违规行为。

(6)、加大对外国医师来华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

严肃查处未经注册的外国医师来华行医的行为,对邀请、聘用未经注册外国医师行医的医疗机构进行依法查处。

(九)信息管理工作

1、文件打印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承担)

配合协助各业务科室进行打印文件材料等,同时做好打印件、份、张数登记。

2、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由信息科负责承担)

参加我所各项宣传活动的摄录工作及资料收集工作。

3、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由信息科负责承担)

负责全所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及时解决各类报告工作中的问题,每周统计汇总全所卫生监督信息网络报告情况,并及时上报。

(十)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1、组织全所业务培训工作。

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学习培训计划,每年安排集中培训,开展讲学评学活动2次,内容包括各业务科室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案件评析及业务知识培训。

2、做好新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继续做好相关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

3、认真落实好全省健康教育及控烟工作会议精神,并依据《全省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检查方案》,认真落实控烟措施,组织开展控烟自查,并积极大量宣传吸烟给人身体带来的危害,如期完成控烟履约工作目标。

(十一)所办公室工作

1、做好全所职工人事、职称、工资管理工作,按时完成专业技术职称与工人技术职称的考试报名、评聘与申报工作,及时办理工资变动与工资调整工作。

2、根据各科室计划总结,制定全所全年计划,并按时完成半年、全年工作总结。

3、按照区人劳局、区卫生局考核工作要求,组织安排好在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并按时将考核结果资料上报区卫生局、区人事局,做好查验归档工作。

4、按照所对各科室目标考核方案,每半年对各科室工作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与奖金挂钩。

5、深入科室对照计划与目标考核指标了解业务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及时做好汇报与调整工作,及时协调好各科室工作。

6、做好印章的使用管理,印章使用实行登记制度。

7、审核各科室的起草发文,处理各级综合性来往文件的登记、传阅、归档。

8、负责图书资料、报刊、杂志的订购、收发、情报资料的收集交流。

9、负责继续教育工作,做好继续教育项目的申报及学分登记、注册、备案、归档工作。

10、负责办理来往有关事宜,处理有关业务方面的来信、来访和接待工作。

11、按时完成各种人事、工资、职称等报表工作,及时办理单位劳动合同年检、法人代表证、组织机构代码等年检工作。

市卫生监督工作计划格式


监督基本意思是即对现场或某一特定环节﹑过程进行监视﹑督促和管理﹐使其结果能达到预定的目标。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市卫生监督工作计划格式》,仅供大家查阅。





【篇一】

(一)优化结构布局,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

一是加快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投资1亿元开工建设县医院新门诊楼,xx年全部建成并交付使用。投资4千万元建设的二院新病房楼要争取在xx年10月底前投入使用。制定政策扶持民营医疗机构差异化发展,与公立医院形成功能互补。实施医院精细化管理,通过强化公共卫生工作和新农合政策引导,逐步实现防治结合、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增强医疗服务连续性和协调性,使全县卫生资源分布更加合理,医疗服务更加完善。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推进建立数字化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公共卫生管理系统、居民健康信息查询系统,并实现系统互相链接,搭建一个覆盖全县的,包括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医疗卫生信息的卫生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卫生局与各医疗卫生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之间、卫生局与相关部门之间信息互通,数据共享。

二是要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鼓励基层医务人员根据居民健康需求,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开展慢性病管理、健康管理、巡回医疗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岗位设置要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变固定用人为合同用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一方面要将收入分配向工作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贡献突出等人员倾斜,另一方面要加强行业管理,对有过度医疗、不合理使用抗生素、推诿病人、虚报公共卫生服务等违规行为的机构及人员,严格按规定予以通报、罚款乃至给予辞退、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严厉查处没有按照规定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三是继续实施“科技兴医、人才强院”战略。今年我们要继续实施“科技兴医、人才强院”战略,大力培养学科带头人,重点引进和培养一批具有较高专业素养和丰富工作经验、掌握先进医学技术、带动学科(专科)发展的优秀人才。引进人才不要局限于省内,对院校医学生可出台优惠政策。县级医院要加强重点学科建设,继续和北京、上海等大医院搞强强联合,强化新技术创新和临床应用,争取通过几年的努力,打造一批在鲁西北有影响的学科。严格落实县直医师晋升副主任医师或中级职称前到基层对口帮扶一年的政策。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开展继续教育,加强对卫生管理、医技、护理、公共卫生人员及全科医生、乡村医生等的培训,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任务。通过城乡对口帮扶、送出去培养、发挥全科医生辅助系统助学、助诊、*功能等途径提高基层业务能力。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扩大医改成果

一是扩大新农合报销范围,强化新农合保大病能力。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重点是筑牢新农合常规保障,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线。为提高保障水平,促进基本医保从传统的“保医疗”向“保健康”的转变,我们要严厉查处各种套取、骗取新农合基金行为,严格限制政策外药物、耗材、技术的使用。推进支付方式改革,结合实际,科学测算各类病种的医疗费用,特别是20类新农合重大疾病的医疗费用实行限额管理。将恶性肿瘤、尿毒症、血友病等3种疾病的门诊大病报销封顶线提高到每人每年3万元,县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住院报销起付线降低200元,补偿比例在原报销基础上提高5%。新增医疗康复项目报销,将以治疗性康复为目的的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9项医疗康复纳入新农合报销,按限定支付范围执行同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政策。

二是扎实做好20种大病商业保险再报销工作。我县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xx市分公司承保,我县目前正在进行联网前的资料准备工作,收集xx年1-2月份的大病患者资料并进行手工录入,待全省联网后便可即时结报。届时将由商业保险机构对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进行二次补偿,每人每年限额20万元。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对于防止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具有重要意义。相关部门一定要做好政策讲解宣传工作,使百姓清楚明白,切实将好事办好。

三是保障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县医院、中医院、保健院的基本药物使用量和销售额要按标准达到40%以上,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要全部采购和使用基本药物。要加强医务人员基本药物知识培训,将其作为竞聘上岗、执业考核的重要内容。我们也了解到,现在农村居民对于基本药物不是非常认可,认为疗效、安全性都没有保证,可选择性差。这里面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农村居民用药习惯很大程度上是依据药品广告。要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基层医务工作者尤其是乡村医生要加强对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在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等活动时为百姓进行讲解,使他们了解基药、信任基药、选择基药。另一方面基本药物采购、配备等环节也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国家根据基层反映,调整了基本药物目录,新改版的基本药物目录已经公布。

四是以维护公益性为核心,积极稳妥地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公立医院改革是医改的难点,体现公益性,就必须围绕破解“以药补医”问题,减弱医疗机构对药品收入的过度依赖性。公立医院改革,政府承担的是兜底责任,而能不能提供群众需要的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则是各医疗卫生单位的责任。各单位要控制医疗服务成本,合理利用卫生资源,要全面推行便民惠民措施,围绕改善病人就医感受和就医环境,优化和再造诊疗流程,规范诊疗行为,推行检查结果和影像资料互认、缩短病人等候时间、预约挂号等多种方式,方便群众就医。去年,xx县做为全省首批30个医改试点县,正在探xx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经验,省政府决定,今年再新增50个试点县,明年实现全覆盖。各县直医疗机构要把握先机,主动开展工作,积极在便民惠民、减少药品收入比例、绩效分配改革等方面做好前期准备,以免陷入被动局面。

五是加快以“国医堂”为代表的农村中医药事业。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推进工程的意见》,提高中医预防和医疗保健服务覆盖和质量,扎实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治未病”健康工程、中医药传承和创新人才工程。中医院做为中医药龙头单位,要加强中医药重点专科(专病)建设,要加大和发挥“国药堂”社会影响力和带动作用,促进全县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要做好二级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准备工作,确保一次性通过。要加强中医药人才引进和培养,注重发挥名老中医作用,通过带徒、授课等各种方式,尽快培养一批中医药学科带头人。有条件的卫生院要开展“国医堂”建设,“国医堂”特色服务专区建的好的,社会影响力比较大的,通过验收的,年底前卫生局将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5万元奖励。

各卫生院要发挥全科诊疗服务平台助诊、助学、*作用,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加大中医、中药知识培训。今年,卫生局将继续开展每月一课制度,组织县级医院专家对基层医务人员就中医适宜技术、抗生素使用等开展集中培训。初步定于5月份举行2期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班,使每名乡医均能掌握1-2门中医适宜技术。

六是以保障人民健康为目标,落实各项公共卫生工作。

今年,各乡镇卫生院要承担60%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要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卫生局按照“按月预拨,季度考核,半年结算,多退少补”的原则对卫生院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进行考核和发放补助;村卫生室承担其余40%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各卫生院负责辖区卫生室工作量分配及考核,卫生局对卫生院考核结果进行复核,根据复核结果,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将卫生室应得补助通过卫生院向卫生室发放,每季度一考核,每季度一发放。今年要继续组织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孕前孕早期补服叶酸、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等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篇二】

一、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强化单位内部管理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抓好本所综合业务大楼的新建工作,力争主体工程竣工。支持县(市、区)卫生监督所办公大楼的立项争取工作。

2、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建设。对卫生监督数据信息进行综合处理、统计分析,辅助行政决策,提供公众服务。

3、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根据卫生部《xx—201x年全国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省组织的有关培训工作,抓好市、县(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所的常规培训工作,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4、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着装风纪、劳动纪律、考勤制度、学习制度建设,实现单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突出卫生执法工作重点,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1)全面开展执业医师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营利性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和对外开放的企事业单位所设医疗机构的聘用人员,严肃查处伪造医师资格证书骗取医疗执业注册的违法行为。加强对肝病、泌尿感染性疾病、癫痫、痔瘘等专科和医学美容专科的监管,严肃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的违法行为。

(2)继续整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的违规活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医疗机构及承包者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3)深入开展农村医疗服务市场整顿治理,重点加强对农村个体诊所执业范围和个体医生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证行医、游医药贩、非法坐堂行医的违法行为。

(4)继续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活动整治,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加强产前诊断、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中止妊娠技术和助产技术等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

(5)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液(浆)活动。依法查处以暴力和威胁等方式*他人血液和原料血浆的“血头”、“血霸”,严肃查处血站和单采浆站跨区采血液(浆)和超量频采的违法行为。

(6)深入开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医疗机构自采自供血液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医疗机构应急用血行为。

(7)积极开展二级以上医院巡查工作试点。积极配合卫生部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督促、指导和推动二级以上医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医疗管理法规和方针政策,帮助医院发现问题,整改提高,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8)加大对违法虚假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惩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切实规范医疗广告市场。

2、以餐饮服务单位和公共场所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监督执法

(1)加大《食品安全法》宣传力度,依法履行卫生监督职责,做好餐饮服务单位、保健食品卫生监督工作。

(2)开展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监管工作,组织协调食品安全质量抽检,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发布。

(3)切实抓好学校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加强学生健康体检和健康档案监管,逐步开展学校教室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4)建立并推行城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城镇供水单位及管网末梢水以及自备水源卫生质量监督监测。

(5)全面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做好公共场所经常性卫生监管,重点监督监测集体空调通风系统室内空气质量和顾客用品用具消毒措施落实情况。

3、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

(1)继续抓好《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贯彻,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政府和有关部门在传染病防治中的法律职责、公民应当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全社会依法防治传染病的观念。

(2)全面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保健机构、采供血机构疫情网络报告情况,严肃查处隐瞒、缓报疫情,造成传染病扩散传播的典型案件。

(3)开展医疗废水废物处理的监督检查,督促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消毒处置及运送工作。

(4)继续加强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和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监督检查。重点开展腔镜诊疗设备和牙科器械消毒措施和手术室使用中的消毒液监督监测,做好消毒剂和一次性医疗用品采购、贮存、使用管理。

(5)切实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贯彻执行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开展对高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条件、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监督检查。

4、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抓好医用辐射防护安全监管

(1)加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力度。会同发改、经济、国资、环保等部门认真做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其卫生审查、竣工验收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发生。

(2)继续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论断机构资质审定工作,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的管理,规范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

(3)切实加强医用辐射机构和放射诊疗技术许可审查,重点开展对大型放射诊疗设施建设项目卫生审查和放射治疗、介入诊疗技术及其防护措施的日常监管工作。

(4)认真处理好农民工职业病危害事件。对农民工举报投诉的职业病危害案件,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帮助和指导农民工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严肃查处严重危害农民工健康的违法事件,维护农民工的健康权益。

三、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树立良好卫生监督形象

建立健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规范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卫生行政处罚公正、公平。开展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评价审查和卫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及时纠正和查处卫生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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